首页 > 医药资讯频道 > 时事资讯 > 正文

山西二十条举措优化社会办医环境

来源:健康报发布时间:2015/7/3
导读:本报讯 记者王 鹏从6月30日召开的山西省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通知》,推出20条举措,放宽社会办医市场准入, ...

  本报讯  记者王  鹏从6月30日召开的山西省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通知》,推出20条举措,放宽社会办医市场准入,夯实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能力,优化发展环境


  《通知》明确,社会资本在山西申请设置二级以上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疗机构、疗养院、护理院、门诊部及诊所等,可不受机构数量和选址距离的限制。该省鼓励有条件的社会资本通过委托管理、合资合作、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独立医疗机构。


  根据《通知》,该省将把社会办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省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各类人才培训项目实施、科研学术活动和重点学科(专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到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培养医务人员;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参加等级医院评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政府主导下组建或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采取先培训帮扶后审核准入的模式,大力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发展。


  《通知》还提出,把二级以下医院设置审批权限由省级下放到市县级,审批时限由26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执业登记审核时间由31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对于评选出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临床重点建设专科和重点建设医院,争取给予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政府指令性任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建立分级诊疗转诊制度时,做到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本站声明: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来电声明,我们将会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猜你喜欢
爱看 不感兴趣
说两句吧

网友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换张图片?

你还可以输入250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