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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养生,百病不愁
内经揭伤寒之症。未详伤寒之变。自仲景创论。分阴阳。析六经。立方治。人始知伤寒之病之大。与伤寒之病之治矣。而实未知其所以大所以治也。伤寒之病。有传经。有直中。有始终不传。
有风寒交中。千态万状。棼如乱丝。稍涉疑似。汗吐下误施。致生他变。又复误治。至再至三。其焉有不毙者乎。乃犹语于人曰。吾固用仲景法。其如病之不治何。夫不知病之所犯。于脏腑经络轻重、虚实之何若。而但云用仲景法。其曷有济。乃又诡言仲景但知治外感。不知治内伤。又诡言但取仲景法。不取仲景方。夫方因法立。法就方施。仲景方果不足取。仲景之法亦非法矣。不知一百一十三方。方方皆活。三百九十七法。法法皆通。即其法与方。融会贯通之。诚有取之无尽。用之不竭者。人顾不此之思。欲妄言以文其谬。可慨已。廿年来。余专读伤寒书。至百余家。人各一说。
不胜繁冗驳杂之虑。倘欲学人如是以为业。恐白首不获所据。不如是以为业。又空空罔所识知。乃不揣。着为纲目一书。循六经之次。析各款之繁。以仲景论为纲。历代诸家之语。足以阐明仲景者为目。庶览是书者。可寻流溯源。而晓然于仲景之旨矣。
时乾隆三十九年甲午十一月中浣沈金鳌芊录氏书
一、是书各循三阳三阴之六经。而又析六经所发之款症。不循经。但据款析言之。则如各经皆有头痛之类。难于识别。不析款。但循经挨言之。则又根据文顺义。不能令读者一览易晓。故循经析款。是书所由以成。
一、仲景伤寒书。自叔和窜乱后。其六经条款。凡注释家各以意为前后。讫无一定。独柯氏论注。其分隶六经者。颇有理据。今纲目所定。皆根据柯本。
一、论者。即仲景之伤寒论。仲景有论。继仲景而言者亦为伤寒论也。
一、纲也者。以为主也。伤寒之论。创自仲景。故独主仲景而取其论以为纲。目也者。以为发明也。
仲景论后。说者无虑千百家。然或偏或驳。或浅或庸。无足取者甚多。故独采叔和以下若干家。
各摘其语之尤精且当者以为目。
一、各经各款。引仲景之论为纲。固已。或有遗而未备者。必其与逐款无关。不便夹入。或语意与所已录者。大同小异。故亦置之。亦有条款太繁。不必备录者。阅者当为意会。毋以挂漏为咎。
一、各经条款。彼此相同。如各经俱备载。毋论已。其有详于此经。不复赘于他经者。或因候治相同。或因所列之款相互。须彼此连及。故他经不必再详。阅者当以意会。前后参看。毋得拘泥。
一、采辑前人诸说。或由理势所及。或因仲景论之前后相附。不以世代之远近为拘。
一、诸家方论。俱系专集。择其至精至当者录之。固已骈珠刻玉。各咀其英。各撷其髓矣。癸巳春。
从邑中嵇氏假得钦定古今图书集成中艺术部。按次而详读之。不啻深入龙宫海藏。遍赏奇宝。
非复人间耳目近玩矣。私心窃喜。故特表而志之。
鳌按。仲景自序云。着伤寒杂病论十六卷。仲景原书固合伤寒杂病而为一也。迨叔和编次。始分伤寒杂病为两书。于本论削去杂病。然论中杂病。留而未去者正多。于是仲景原书。后人不得一见。叔和后。注释者不下什百家。又各以意颠倒。纷纭传会。更兼日久残阙。仲景之原文益失。仲景之书益难读矣。鳌今辑伤寒论纲目。分条析款。各循六经分次。而其论有不得分属六经者。因辑脉症总论、六经主症、阴阳、表里、传变、愈解六篇冠于前。以为卷首。又辑诸寒热症、阴阳易、劳复食复、百合病、狐惑病、阴毒、阳毒、阴阳交、瘥后诸病、妇人伤寒十篇。次于六经之后。实不免剪缀割裂之讥。然仲景原书。既不复睹。而苟可以发明仲景之书之旨。将质诸冥冥。仲景当亦曲恕。而不以剪缀割裂为余首罪也。阅者其更谅之。
【纲】仲景曰。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
【目】朱肱曰。太阳、阳明、少阳。皆阳症也。桂枝汤、麻黄汤、大青龙汤。治太阳伤风寒也。
大柴胡汤、大承气、小承气、调胃承气汤。治阳明伤寒也。小柴胡汤。治少阳伤寒也。其他药。
皆发汗吐下后症也。若阳气独盛。阴气暴绝。即为阳毒。当以酸苦之药投之。令阴气复而大汗解。
如苦参、大青、葶苈、苦酒之类。皆复其阴气也。微止用苦。甚则兼用酸苦。折热复阴。若热极发厥。阳症似阴者。当以脉别之。太阴、少阴、厥阴。皆阴症也。三阴中寒微。则理中汤。稍厥或中寒下利。干姜甘草汤。大段重者。四逆汤。无脉者。通脉四逆汤。若阴气独盛。阳气暴绝。则为阴毒。急灸脐下。服以辛热之药。令复阳气而大汗解。如桂枝、甘草、干姜、附子之类。能复其阳气也。微用辛甘。甚则用辛苦。若阴极热躁。阴症似阳者。亦当以脉别之。
戴原礼曰。凡治伤寒。须辨阴阳二候。阳经有三。阴经亦有三。经之阴阳。以脏腑言。腑阳、脏阴也。病之阴阳。乃是外邪之阴阳。阴气阳气也。病在太阳。则热在皮肤之分。翕翕怫怫而热。便有头疼恶寒体痛。其脉浮紧。病在阳明。则热在肌肉之分。或壮热。或热。或蒸蒸热。便有头额痛。或潮热自汗。其脉长大。病在少阳。则必半表半里之热。或往来寒热。便有头角痛。口苦。
呕而胸满胁痛。其脉弦数。病在太阴。则手足渐冷。脉息渐沉。或自利腹满。呕吐不渴。病在少阴。虽发热。手足自冷。其脉沉细。病在厥阴。则手足厥冷。甚则舌卷唇青囊缩。其脉微缓。三阴症。虽肌表有热。以手按之。则不甚热。阴甚者。则冷透手也。阴阳二气。皆能犯脏腑。故阳气犯太阳。则为伤风。恶风而有汗。阴气犯太阳。则为伤寒。恶寒而无汗。在太阳未得解。转入阳明少阳二经。则纯乎阳。不如太阳之易治。若阳气未能罢。以次传入阴经。则为阴中之阳。盖缘阳经之阳气。来入阴经。虽有自利欲寐。唇青厥冷。舌卷囊缩等症。亦不可妄投热药。宜泻其阳之在阴经也。若阳病下之太过。阳气已脱。遂变为阴。所谓害热未已。寒病复起。或初得病便是阴症。此是阴中之阴。盖缘阴气攻阴经。阴自得传。非自阳经传来。只当以温药回其阳。故阳入阴者变阳以救阴。阴入阳者用阳以救阳。二者不可不辨。有伤寒正病。有伤寒杂病。伤寒杂病者。难以正病治。
如病患症状不一。有冷有热。阴阳显在目前。当就其中大节先治。其余症则徐治。然亦不可用独热独寒之剂。又如呕渴烦热。进小柴胡汤。呕渴烦热止矣。而下利不休。以小柴胡为非。则呕渴烦热不应止。以为是。则下利不应见。吐利厥逆。进姜附汤。吐利厥逆止矣。
而热渴谵语。昏不知人。以姜附汤为非。则吐利厥逆不应止。以为是。则热渴谵语不应见。此亦伤寒杂病。虽无前项冷热二症显然并见之迹。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潜伏其间。未即发见。用药一偏。此衰彼盛。医者当于有可疑之处。能反复体认。无举一废一。则尽善矣。
楼全善曰。素问云。脉从而病反。言症似阳者。脉亦从症似阳。而其病反是寒也。症似阴者。
脉亦从症似阴。而其病反是热也。故皆反其脉症施治。如身热微热。烦躁面赤。其脉沉而微者。阴症似阳也。身热者。里寒故也。烦躁者。阴盛故也。面戴阳者。下虚故也。若不知脉。误谓实热。
反与凉药。则气消。成大病矣。外台秘要云。阴盛发躁。名曰阴躁。欲坐井中。宜以热药治之。故仲景少阴症面赤者。四逆汤加葱白治之。
李氏杲曰。寒凉之药入腹。则周身之火得水则升走。阴躁之极。故欲坐井中。是阳已先亡。医犹不悟。复认为热。重以寒药投之。其死何疑焉。或因吐。因呕。因嗽而发躁。蒸蒸身热。如坐甑中。欲得去衣。居寒处。饮寒水。则便如故。振寒复至。则气短促。胸中满闷。甚则口开目瞪。
声闻于外。而涕泪涎痰大作。其发躁须臾而已如前。六脉弦细而涩。按之而虚。此大寒症也。以辛寒甘寒。大泻南方。北方则愈。
张氏介宾曰。伤寒纲领。惟阴阳为最。有纯阳症。有纯阴症。当宜分治也。又有阴阳相半症。
如寒之即阴胜。热之即阳胜。或今日见阴。而明日见阳。或今日见阳。而明日见阴。然以阴变阳多吉。以阳变阴多凶。凡病患开目、喜明、欲见人、多谈者。属阳。闭目、喜暗、不欲见人、懒言者。
属阴。论曰。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又曰。桂枝下咽。
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此阴阳乃以寒热为言也。阳盛阴虚。言内热有余而外寒不甚也。
夫邪必入腑。然后作热。热实于内。即阳盛也。故再用温热以汗之。则死矣。阳虚阴盛。言寒邪有余而郁热未深也。夫邪中于表。必因风寒。寒束于外。即阴盛也。故妄用沉寒以下之。则死矣。所以阳盛者。
用桂枝则毙。阴盛者。用承气则亡也。
鳌按。三阳病。俱有不发热者。便是发于阴。三阴病。俱有反发热者。便是发于阳。
【纲】仲景曰。问曰。脉有阴阳。何谓也。答曰。凡脉浮、大、滑、动、数。此名阳也。脉沉、弱、涩、弦、微。此名阴也。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腑。迟为在脏。凡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目】张介宾曰。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此古今相传之法也。然沉脉亦有表症。此阴实阳虚。
寒胜者然也。浮脉亦有里症。此阳实阴虚。水亏者然也。故凡欲察表邪者。不宜单据浮沉。只当以紧数与否为辨。盖寒邪在表。脉皆紧数。紧数甚者邪亦甚。紧数微者邪亦微。紧数浮洪有力者。邪在阳分。即阳症也。紧数浮洪无力者。邪在阴分。即阴症也。以紧数之脉而兼见表症者。
其为外感无疑。即当解散。然内伤之脉。亦有紧数者。但其来有渐。外感之紧。发于陡然。以此辨之最切当。其有似紧非紧。但较之平昔。稍见滑疾。而不甚者。亦有外感之症。此其邪之轻者。或以初感而未甚者。亦多此脉。又不可见症而不察之也。若其和缓。而全无紧疾意。则脉虽浮大。自无外邪之症。陶节庵曰。夫脉浮当汗。脉沉当下。固其宜也。然其脉虽浮。亦有可下者。谓邪热入腑。
大便难也。使大便不难。岂敢下乎。脉虽沉。亦有可汗者。谓少阴病。身有热也。使身不热。岂敢汗乎。据此。可见沉有表。浮亦有里也。伤寒之邪。实无定体。或入阳经气分。则太阳为首。或入阴经精分。则少阴为先。其脉以浮紧而有力无力。可知表之虚实。沉紧而有力无力。可知里之虚实。
中按而有力无力。可知阴阳之吉凶。所当问症以知其外。察脉以知其内。先病为本。后病为标。合参脉症。而知缓急先后者。乃为上工。诊法曰。浮脉为在表。凡脉见浮紧而数者。即表邪也。再加头项痛腰脊强等症。此即太阳经病。当求本经轻重为解散之。脉见洪长有力。而外兼阳明症者。即阳明在经之邪也。宜求本经之寒热散之。脉见弦数。而兼少阳之症者。即少阳经半表半里之病。宜和解而散之。沉脉为在里。病属三阴。但沉数有力。是即热邪传里也。若表症深入。而内见大满大实。阳邪热结等症。当下之。沉紧无力。而外无大热。内无烦渴等症。此阴症也。若或畏寒厥冷。及呕吐腹痛泻利者。此即阴寒直中。宜温中。脉大者。为病进。
大因邪气胜。病日甚也。脉渐缓者。为邪退。缓则胃气至。病将愈也。故以大为病进也。然亦有宜大不宜大者。又当详辨。如脉体本大。而再加洪数。此病进之脉。不可当也。如脉体本小。服药后渐见滑大有力者。此自阴转阳。必将汗解。乃为吉兆。盖脉至不数者。由气虚而然。无阳岂能作汗也。
柯琴曰。脉有十种。阴阳两分。即具五法。浮沉是脉体。大弱是脉势。滑涩是脉气。动弦是脉形。迟数是脉息。总是病脉。而非平脉。二条。寸口兼两手六部言。三条。凡字不是承接语。阳脉指胃气言。所谓二十五阳者是也。五脏之阳和发见。故生。阴脉。指真脏言。胃脘之阳。不至于手太阴。五脏之真阴发见。故死。要知上条沉涩弱弦迟。是病脉不是死脉。其见于阳病最多。若真脏脉至。如肝脉中外急。心脉坚而搏。肺脉大而浮。肾脉如弹石。脾脉如啄距。反见有余之象。岂可以阳名之。若以胃脉为迟。真阴为数。岂不误人。
【纲】仲景曰。寸脉下不至关。为阳绝。尺脉上不至关。为阴绝。此皆不治。决死也。若计余命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也。问曰。脉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别之。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迟数同等。虽有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虽剧。当愈。
【目】张介宾曰。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脉纯弦者死。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
脉阴阳俱盛。大汗出。热不解者死。脉沉细。手足逆冷。谵语妄言者死。脉症俱虚。而见谵妄者死。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寸脉下不至关为阳绝。尺脉上不至关为阴绝。此皆不治。决死。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魏荔彤曰。和而均平。在脉则无过不及。故大小浮沉迟数本皆病脉。至于三处同等则为和脉也。
曰脉病。以病时脉为问也。今见此诊。竟可以和脉答之。即或病寒。或病热。而脉已同等。阴阳和平。即病剧。亦直决之为愈而已。此辨脉察病进退之机也。
【纲】仲景曰。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目】李曰。三阴有中有传。故三阴最不可执。有宜下者。宜温者。自三阳气分。传入三阴。
谓之传经阴症。夫传非传入脾肾肝也。乃入三阴血分。胃与大小肠之腑也。仲景谓已入于腑。可下之是也。若不是阳经传来。直中三阴之经。初起厥逆腹痛。自利不渴。太阴自受寒也。上症加之呕吐。
少阴自受寒也。又加小便清利。厥阴自受寒也。热药温之。犹恐或迟。阴阳一差。死生立判。虽然。传经直中。先贤发之尽矣。然岂无传变者乎。假如传经之际。轻生者。或食生冷。或犯房欲。
或粗工猛施汗下。真气衰弱。阳症变为阴症。如俗所谓阳症归阴。仍宜直中寒症法治。故内经止言传变而不言直中者。盖言变则包直中。局方言传阴传阳。则不是。当言传阳变阴。夫传经为里热。
直中与变为里寒。临症察脉。直中三阳。传经三阳。病在于表。脉浮长弦。传经三阴。病在于里。
脉沉数实。直中三阴。病在于经。脉沉微缓。此表里虚实大小分焉。以阳为热。阴为寒也。
柯琴曰。此是阳邪自表入里之症。阴指里言。非指三阴也。或入太阳之本。而热结膀胱。或入阳明之本。胃中干燥。或入少阳之本。而胁下硬满。或入太阴。而暴烦下利。或入少阴。而口燥咽干。或入厥阴。而心中疼热。皆入阴之谓。
【纲】仲景曰。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目】魏荔彤曰。此病愈后。风邪留滞之症。十二日愈者。阴气复而自神清气爽。不须妄治也。
柯琴曰。不了了。余邪未除也。此虽举风家。伤寒概之矣。仲景分别六经。各经各有中风伤寒脉症治法。叔和时。
太阳篇存者多而失者少。他经存者少而失者多。阳明篇尚有中风脉症二条。少阳经只症一条而不及脉。三阴俱有中风欲愈脉。俱无中风欲愈脉症。以伤寒论为全书。不亦疏乎。
鳌按。据柯氏说。知仲景当时。必六经皆有中风脉症治法。今既非完书。则此条亦不得强隶太阳矣。故特列于总论中。
鳌按。此篇非六经无归者。以并录六经之首。故亦列总论中。
【纲】仲景曰。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目】李杲曰。治不可越经。假令治太阳阳明。不可遗太阳而只用阳明药。余仿此。用三阳经药解后。身反复重者。若烦。则是有阳明也。若不烦而反复轻者。知不传三阴也。不传三阴。则为解也。大抵三阴之体静重。与湿相同。伤寒五日后。发热无汗。谓谷消水去形亡。故下之。三日前。
谓内有水谷。故汗之。太阳禁忌。小便不利。不可更利之。是谓犯本。则邪气入里不能解。此犯之轻也。以是五苓散不可妄用。大便不可易动。动之是谓动血。此犯之重也。在表不可下。下之是为犯禁。此犯之尤重也。下之而恶风恶寒头痛。待表症悉罢。方可下之也。脉浮紧者。犯之必结胸。
脉浮缓者。犯之必痞气。战而汗解者。太阳也。不战有汗而解者。阳明也。不战无汗而解者。少阳也。若先瘥经。必不尔矣。太阳传阳明。其中或有下症。阳明症反退。而热兼不渴。却退显少阳症。
是知可解也。太阳知可解者。为头不痛。项不强。肢节不痛。则知表易解。阳明知可解者。为不发热恶寒。知里易解也。少阳症知可解者。寒热日不移时而作。邪未退也。若用柴胡而移其时。
并气移于血。血移于气。是邪无可容之地。知可解也。病有里传表者。太阳病。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至于大实痛者。胃也。桂枝加大黄汤。己传戊所以为里传表。即名误下传也。伤寒误下。变无定体。杂病误下。变有定体。何则。伤寒自外而入。阳也。阳主动。杂病自内而出。阴也。
阴主静。动者犯之。其变无穷。静者犯之。其变止痞与腹胁痛而已。故变无穷者为重。痞与腹胁痛者为轻也。
李曰。太阳经症。头疼身热脊强。此太阳正病也。以后凡言太阳症。即头疼身热脊强也。凡言表症者。
亦即太阳症也。各经仿此。阳从下起。三阳之长曰太阳。脉尺寸俱浮。浮紧伤寒。浮缓伤风。太阳受病。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头者诸阳之会。气病则麻。血病则痛。身热者。寒客皮毛。郁闭其阳而后发热。虽人身正气。郁则为邪为热。热虽甚不死。盖伤寒始于寒而终成于热也。惟不发热而但恶寒者。邪发于阴也。或热多寒少。或不大便而泉清频数。或热结膀胱而溺涩。或汗多便难。或汗后不解。或汗漏不止。或过经不解。或蓄血发黄。或喘或吐。皆太阳所主。
鳌按。仲景立论。每经各举其主脉主症。以为一经之提纲。虽病有变迁。而苟未离此经。即不离此主脉主症。其大较也。
【纲】仲景曰。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
【目】李杲曰。阳明症。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不恶风寒而自汗。或恶热。脉尺寸俱长。白虎汤主之。阳明禁忌。不当发汗。不当利小便。以竭其津液。致生蓄血症。惟当益津液为上。以其火就燥也。益津液者。连须葱白汤是也。汗多亡阳。下多亡阴。小便重利之。走气。三者之变虽异。亡津液一也。汗者。本所以助阳也。若阳受阴邪。寒结无形。须当发去阴邪以复阳气。所谓益阳而除风寒也。若阴邪已去而复汗之。反伤阳也。经曰。重阳必阴。故阳去自亡。汗多亡阳。此之谓也。下者。本所以助阴也。若阴受阳邪。热结有形。须当除去其败坏者以致新阴。所谓益阴而除火热也。若阳邪已去而复下之。反亡阴也。经曰。重阴必阳。故阴气自亡。下多亡阴。此之谓也。汗不嫌早。
非预早之早。乃早晚之早也。谓当午前为阳分。当发其汗。午后阴分。不当发汗。故曰。汗无太早。
汗不嫌早。是为善攻。下不嫌晚。非待久之晚。谓当巳后为阴分。当下之。巳前阳分。不当下。故曰。
下无太晚。下不嫌晚。是为善守。汗本亡阴。以其汗多。阳亦随阴而走。下本泻阳。以其下多。阴亦随阳而走。故曰。汗多亡阳。下多亡阴也。若犯发汗。多蓄血上焦。为衄。若犯利小便。多蓄血下焦。为发狂。其人如狂也。伤寒有九经。何谓也。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是为六也。有太阳阳明。有少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是为三也。非九而何。阳明者。太阳少阳皆入于胃。
故曰正阳阳明也。前三经者。阳明自病。不入于里。谓之在经。不为正阳阳明矣。三阳从中治。
何谓也。太阳阳明。大承气汤。少阳阳明。小承气汤。正阳阳明。调胃承气汤。以汗症言之。以少阳居其中。谓太阳症为表。当汗。阳明症为里。当下。少阳居其中。故不从汗下。以小柴胡汤从少阳也。以下症言之。阳明居其中。谓太阳经血多气少。阳明经气血俱多。少阳经气多血少。若从太阳下。则犯少阳。若从少阳下。则犯太阳。故止从阳明也。此三阳合病。谓之正阳阳明。不从标本。
从乎中也。缘阳明经居太少阳之中。此经气血俱多。故取居其中而不从太阳少阳也。阳明自病、调胃承气汤。三阳并病、白虎汤。是从乎中也。如何是入阴可下。答曰。阳入于阴者可下。非入太少厥阴之三阴。乃入三阳也。三阳亦非太少阳明之三阳。乃胃与大小肠之三阳也。三阳皆为腑。以其受盛水谷。传导有形。故曰。入乎阴也。仲景云。已入腑者可下是也。仲景太阳阳明。大承气。少阳阳明。小承气。正阳阳明。调胃承气。是三阳已入于脏者。泄之也。太阴。桂枝汤。少阴。麻黄附子细辛汤。厥阴。当归四逆汤。是三阴未入于腑者。汗之也。
李曰。阳明夹于二阳之中。阳气盛极。故曰阳明。脉尺寸俱长。长而微洪。经病。长而沉数。
腑病。太阳脉静则不传。如脉数急欲吐者。此寒邪变热传于阳明。当二三日发。以其经中客邪。
故目痛鼻干。身热者。阳明主肌肉。邪甚则身前皆热。不眠者。烦盛津干。胃气不和也。太阳未罢者。发热恶寒。太阳已罢者。不恶寒而反恶热。
烦渴作呕。津干便硬。或即狂言。谓之正阳明。少阳阳明。胁满。不大便而呕。或瘀血发黄。或下血谵语。或胸烦懊。皆此经所主。然亦有里寒下利。或寒气结积而为痼瘕者。不可不知。
柯琴曰。阳明为传化之腑。当更实更虚。食入。胃实而肠虚。食下。胃虚而肠实。若但实而不虚。
斯为阳明之病根矣。胃实不是阳明病。而阳明之为病。悉从胃实上得来。故以胃家实为阳明一经之纲领也。阳明病外症。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
【纲】仲景曰。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目】李杲曰。少阳症。胸胁痛。往来寒热而呕。或咳而耳聋。脉尺寸俱弦。小柴胡汤主之。
须各随仲景本条下加减用之。少阳忌发汗。忌利小便大便。故名三禁。汤乃和解之剂。若犯之。则各随上下前后。本变及中变与诸变不可胜数。宜详之。如何是半表半里。答曰。身后为太阳。是阳中之阳。阳分也。身前为阳明。为阳中之阴。阴分也。阳为表。阴为里。即太阳阳明二分。邪在其中矣。治当不从标本。从乎中治。此乃治少阳之法也。太阳膀胱。水寒也。阳明胃经。燥也。邪在其中。近后膀胱寒水。则恶寒。近前阳明燥金。则发热。故往来寒热也。此为三阳之表里。非内外之表里也。俱不可认作宜下之里。故以此药作和解之剂。非汗非下也。邪在荣卫之间。谓之半表里也。太阳阳明之间。少阳居身之半表里也。五苓散分阴阳。膀胱经之半表里也。理中汤治吐泻。上下之半表里也。
李曰。少。初也。阳气初嫩。亚于阳明。故曰少阳。脉尺寸俱弦而滑数者。阳极发厥。弦而和者。病欲散。少阳受病。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风热上壅不利。则耳聋胁痛。寒热往来。不食。呕而口苦咽干目眩。若不呕吐而能食者。为三阴不受邪也。若身无大热躁闷者。阳去入阴无疑矣。似疟。妇人血结。皆此经所主。
柯琴曰。太阳主表。头项强痛为提纲。阳明主里。胃家实为提纲。少阳居半表半里之位。仲景特揭口苦咽干目眩为提纲。奇而至当也。盖口咽目三者。不可谓表。又不可谓里。是表之入里。里之出表处。所谓半表半里也。三者能开能阖。开之可见。阖之不可见。恰合枢机之象。故两耳为少阳经络出入之地。三症为少阳一经病机。兼风寒杂病而言。但见一症即是。不必悉具。
【纲】仲景曰。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目】李杲曰。太阴症。腹满咽干。手足自温。自利不渴。时腹痛。脉尺寸俱沉细。
太阴病。可汗。可温。可下也。脉浮可汗。桂枝汤。自利不渴。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可温。四逆辈。此条虽不言脉。当知脉沉迟而弱。仲景理中汤丸。暨易老人参黄汤。其轻重或温或热。视人之强弱虚实所宜者选用之。太阴可下者。以本太阳症。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太阴也。桂枝芍药汤。大实痛。桂枝加大黄汤。易老云。此非本有是症。以其错下。脾传于胃。故为误下传。太阴禁忌。太阴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则胸下结硬。太阴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伤寒而脉浮缓。
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小便自利者。则不发黄。日久利甚。必止者。便硬。乃入腑传阳明也。
李曰。阴从天降。首曰太阴。在阳为表。在阴为里。邪在表则见阳脉。邪在里则见阴脉。故尺寸俱沉。沉实有力。当下。沉细无力。当温。太阴受病。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咽嗌。
故腹满或痛。而嗌喉下干燥。或大便不通。小便如常。或自利。手足温而渴者。为传经腑热。或自利不渴。手足冷者。为直中阴经。或因内伤饮食。冷气入脾。必腹痛。胸膈不快。然太阴乃三阳之终。三阴之始。阳经表气未尽。宜汗。半表里胸满多痰。宜吐。传经里热。宜下。直中阴经。宜温。
调脾胜邪。正在此关。
柯琴曰。阳明。三阳之里。故提纲属里之阳症。太阴。三阴之里。故提纲属里之阴症。太阴之上。
湿气主之。腹痛吐利。从湿化也。脾为湿土。故伤于湿。脾先受之。然寒湿伤人。入于阴经。不能动脏。则还于腑也。
【纲】仲景曰。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目】李杲曰。少阴症。口燥舌干而渴。脉尺寸俱沉疾。大承气汤。沉迟。四逆汤。
太阴邪入于里。上接于心。与火俱化而克金。恶候或上气。死。入胃。脉沉细而疾。疾则大承气汤下之。下入于本。与水俱化而为寒。厥逆。或见身冷静重。脉沉细而迟。迟则四逆汤温之。疾虽可下。若疾而无力者。亦不可下。为阳将尽也。少阴症。口燥舌干而渴。身表凉。脉沉细而虚。泻心汤。此有形无形之药也。伤寒外症。全在下症。大热而脉反细小。不可下。泻心汤。少阴受病。
身凉无汗。体沉。或体轻。脉沉。有头痛。不厥。麻黄附子泻心汤。
其人病身热而烦躁不宁。大小便自利。其脉沉洪而无力。按之全无者。附子泻心汤。其人病上吐下泻不止。当渴而反不渴。其脉微细而弱。理中汤。渴而脉沉有力而疾者。五苓散。少阴病。发热脉沉者。必当汗。若缓汗之。用麻黄附子细辛汤。若微汗之。用麻黄附子甘草汤。少阴下利。色青者。当下之。色不青者。当温之。口中和者。当温之。口中不和。干燥者。当下之。少阴脉沉细数。病为在里。忌发汗。脉微者。忌发汗。尺脉微弱涩者。忌下。麻黄附子细辛汤。体沉。加防己、苍术。胜湿也。体轻。加石膏、知母。乃胜热也。
李曰。少阴次于太阴。故曰少阴。脉尺寸俱沉。沉实有力。当下。沉微无力。当温。少阴受病。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起于足心。贯肾。络于肺系。故舌干口燥而渴。或自利清水。心痛腹胀。
或大便闭硬。不欲浓衣者。皆热入里之深也。若厥逆畏寒。欲吐未吐。腹痛自利。小便自利。或干呕亡阳。咽痛。脉微欲寐者。乃阴毒入脏之深也。或下利体痛咳呕者。水气也。或饮食入口则吐。
脉弦迟。厥逆心下实者。不可下也。宜吐之。或脉沉。发热者。宜汗。盖有初得病。直攻少阴。不先自太阳传次而入也。
柯琴曰。三阳以少阳为枢。三阴以少阴为枢。弦为木象。浮而弦细者。阳之少也。微为水象。
沉而微细者。阴之少也。卫气行阳则寤。行阴则寐。日行二十五度。常从足少阴之间分行脏腑。今少阴病。则入阳分多。故欲寐。欲寐。是病患意中。非实能寐也。与少阳提纲。各臻其妙。
鳌按。仲景论。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者。当救其里。宜四逆汤。此条。
旧本俱入太阳篇。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此条。旧本俱入少阴篇。
前人因有少阴症似太阳。太阳脉似少阴。而反用药不同之说。窃思头疼发热。固是太阳表症。然脉沉。已为在里。则此条当是初起属太阳。及既入里。虚阳之浮于表者虽仍发热。而寒邪据里。实属真阴难解。故脉沉。而必治以四逆也。曰反者。见得初起之时。头痛发热。脉宜浮而反沉。其非专属太阳明矣。故虽治以麻黄而终不瘥。必当以四逆救其里也。夫四逆者。少阴之剂。则此条当属少阴经症。不得以初起之太阳。遂列太阳篇中。并以为太阳脉似少阴也。至少阴病始得而无头痛。宜属少阴症矣。曰反热者。以寒邪尚在于表。但皮肤腠理郁闭为热。故用麻黄细辛以发表间之热。而尤必用附子以温少阴之经。其所以必温之者。以寒邪尚未入里。内未作热也。若寒入里。则必内热而外不热。当见吐利厥逆等症。不曰反发热矣。
【纲】仲景曰。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冲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不止。
【目】李杲曰。阳中之阳水。太阳是也。为三阳之首。能循经传。亦能越经传。阳中之阳土。
阳明是也。夫阳明为中州之土。主纳而不出。如太阳传至此。名曰循经传也。阳中之阳木。少阳是也。上传阳明。下传太阴。如太阳传至此。为越经传也。阴中之阴土。太阴是也。上传少阳为顺。
下传少阴为逆。此为上下传也。如太阴传太阳。为误下传也。阴中之阳水。少阴是也。上传太阴为顺。下传厥阴为生。如太阳传至此。乃表传里也。阴中之阴木。厥阴也。上传少阴为实。再传太阳。为自愈也。太阳者。巨阳也。为诸阳之首。膀胱经病。若渴者。自入于本也。名曰传本。太阳传阳明胃土者。名曰循经传。为发汗不彻。利小便。余邪不尽。透入于里也。太阳传少阳胆木者。
名曰越经传。为元受病。脉浮无汗。当用麻黄而不用之故也。太阳传少阴肾水者。名曰表传里。
为得病。急当发汗而反下。汗不出。所以传也。太阳传太阴脾土者。名曰误下传。为元受病。脉缓有汗。当用桂枝。而反下之所致也。当时腹痛。四肢沉重。太阳传厥阴肝木者。为三阴脉不至于首。
惟厥阴与督脉上行。与太阳相接。名曰循经得度传。
李曰。厥阴。阴尽则变。而厥逆生。盖传经至此已尽。无复可传。再传则逆于首经矣。脉尺寸俱沉。沉实有力。当下。沉迟无力。当温。浮缓。病自愈。厥阴受病。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唇青舌卷而烦满者。胸中气满急也。或囊拳者。阴囊缩也。在女子则阴户急痛引小腹。此传经厥阴风热毒深于内也。肝木移热克脾。脾受贼邪。五脏六腑皆困。荣卫不通。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则死。速下以救。五死一生。或下利谵语者。内有燥屎也。仍宜下之。
或呕而发热者。和之。或发热恶寒如疟。囊不缩。脉微浮。微缓。胃之脉。脾气既全不受贼邪。
荣卫将复。水升火降。寒热作而大汗解矣。或下利腹胀身疼者。当先救表。而后温里。若下利清谷。
大汗出而厥。四肢疼。小腹拘急。或干呕吐沫。或气冲心痛。吐蛔发热消渴。皆厥阴寒症也。宜温之。以上正文六言。乃万病之祖。非得之内经。不能六言包括无遗如此。凡言六经所见之症。即此三阳三阴经症也。凡杂病亦然。
柯琴曰。太阴厥阴。皆以里症为提纲。太阴主寒。厥阴主热。太阴为阴中之至阴。厥阴为阴中之阳也。
鳌按。厥者。绝也。厥阴者。阴绝阳也。阴既绝阳。则本经所发。自无热症。其或有之者。厥阴之脉络于胆。皆少阳相火所化令也。
【纲】仲景曰。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目】许叔微曰。伤寒六七日。无热。脉沉紧而细。烦躁不饮水。此阴盛格阳也。当用附子霹雳散。饮水者不可服。
吴绶曰。阴症似阳。乃水极似火也。盖伤寒传变。误服凉剂。攻热太速。其人素本肾气虚寒。
遂变阴症。冷盛于内。逼其浮阳之火发于外。面赤烦躁。身微热。渴欲饮而不能饮。大便秘。小便淡黄。或呕逆气促、郑声、咽喉痛。所以状似阳症。如妄投寒凉即死。切其脉沉细微迟者。急用通脉四逆汤。倍参、附以接真阳。设或差迟。则阴盛阳衰。参、附亦不救矣。此与阴盛格阳例同。王太仆所谓身热脉数。按之不鼓击者。名阴盛格阳。非热也。阳症似阴。乃火极似水也。盖伤寒热甚。失于汗下。阳气亢极。郁伏于内。反见胜己之化于外。故身寒逆冷。神气昏昏。状若阴症也。大抵唇焦舌燥。渴饮便秘。溺赤涩。设有稀粪水利出者。此内有燥屎结聚。乃旁流之物。非冷利也。再审有失气极臭者。是也。脉虽沉。切之必滑有力。或时躁热。不欲衣被。扬手掷足。谵语。此阳症也。
轻者。人参白虎汤。或小柴胡合解毒汤。内实者。调胃承气汤。潮热者。大柴胡汤加芒硝。若大实大满。秘而不通。大承气汤。必审轻重而酌用之。此与阳盛拒阴亦同。王太仆所谓病患身寒厥冷。
其脉滑数。按之鼓击指下者。名阳盛拒阴。非寒也。
赵嗣真曰。仲景论阴虚阳盛。阳虚阴盛。理实深奥。经曰。邪气甚则实。精气脱则虚。因正气先虚以致邪气客之而为盛实。于是有阴虚阳盛阳虚阴盛之别。愚因括仲景之理而详说之。盖盛指邪气言。虚指正气言。阴阳虚盛。邪正消长之机也。且正气在人。阳主表而阴主里。邪气中人。表为阴而里为阳。若表之真阳先虚。故阴邪乘阳而盛实。表受邪者。阳虚也。脉浮紧。阴邪盛于外也。是谓阳虚阴盛。所以用桂枝辛甘之温剂。汗之则阴邪消。
温之则真阳长。使邪去正安。故愈。又若里之真阴先虚。故阳邪入阴而盛实。里受邪者。阴虚也。脉沉实者。阳邪盛于内也。是谓阴虚阳盛。所以用承气峻苦之寒剂。下之则阳邪消。寒之则真阴长。邪去正安。故愈。以是知仲景主此二症。盖一指表症。一为里症。指邪正消长而言。
非兼言表和里病。里和表病。而谓之阴阳虚盛也。况和者。无病也。以和训虚。恐碍理。
李梃曰。概言之。三阳经病。即阳症。手之三阳。从头走足。故头疼身热云云。三阴经病。即阴症。足之三阴。从足走腹。故腹痛自利云云。然阴阳俱有表里二症。阳症表里同归于热而已。阴症表郁似阳。入里则有传经直中之殊。大抵阳症之表。发热恶寒。清便自调。面光声亮。鼻息如常。手足温。阳症之里。
唇焦舌燥。爪甲红活。身轻易转。烦渴。掀衣。扬手掷足。大便硬闭。小便赤涩。脉浮洪数。用汗吐下和四法以治之。阴症之表。无热恶寒。面惨声短。鼻息气冷。手足厥逆。阴症之里。唇紫舌卷。
爪甲青黑。身重难转。不渴。引衣。卧多蜷足。大便泄利。小便清白。脉细沉微。每与阳症相反。
盖阳症自上而下。故初起有头疼。阴症则无也。阳症自外传入。故郁而为热。阴症则无热而反厥冷也。阳症扬手掷足。阴症则卧多蜷足。阳症内热而渴。阴症则不渴。阳症二便闭。阴症则二便清且利也。惟腹痛与呕。阴阳二症俱有。然阴脉沉微。凡言阳症。多得之风寒暑湿。邪生于太阳也。
凡言阴症。多得之起居饮食喜怒。邪生于少阴也。故云。伤寒挟内伤者。十居八九。此阴阳正病也。
阳邪不深。不能至于厥逆。阴邪不甚。不能至于烦躁。此水极似火。火极似水。谓之反化。亢极则害之义也。阳症潮汗秘赤满渴狂谵。甚则斑血喘急。然热极忽然热伏于内。故身寒四肢厥逆。状若阴症。但身虽冷而不欲近衣。神虽昏而气色光润。脉必沉滑而有力。此阳极似阴也。宜大柴胡下之。或白虎汤、竹叶石膏汤。阴症厥冷吐利不渴静蜷。甚则咽痛郑声。然寒极忽然火浮于外。
发躁扰乱。状若阳症。然身虽烦躁。而引衣自盖。口虽燥渴而饮水不下。脉必沉细无力。此阴极似阳也。宜通脉四逆汤。从治者。反攻也。热药冷冻饮料。冷药热饮。或热药为君。而佐以凉药。或冷药为君。而佐以热药。亦非判然如庸医之差误也。借有热病服热药而愈者。必先服寒药过多。寒病服寒药而愈者。必先服热药过多故耳。若夫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此为逆治。逆治者。正治也。正治之法。人孰不知之乎。
张介宾曰。凡治伤寒。须先辨阴阳二症。若病自三阳。不能解散。而传入三阴。则寒郁为热。因成阳症。盖其初病。
必发热头痛。脉浮紧。无汗。以渐而深。乃入阴经。此邪自阳分传来。愈深则愈入。虽则阴经。亦阳症也。脉必沉实有力。其症必烦热炽盛。此当攻里。或清或下。随宜而用。若内不热。安得谓阳症乎。若初起本无发热头疼等症。原不由阳经所传而竟入阴分者。其症或厥冷。或呕吐。或腹痛泻利。或畏寒不渴。或脉来沉弱无力。此皆元阳元气不足。乃为真正阴症。经曰。发热恶寒发于阳。无热恶寒发于阴。此以传经不传经而论阴阳也。阴阳之治。又当察其虚实如下。治伤寒。凡阳症宜凉宜泻。阴症宜补宜温。此大法也。但以经脏言阴阳。则阴中本有阳症。此传经之热邪也。以脉症言阴阳。则阳中最多阴症。此似阳之虚邪也。惟阴中之阳易辨。而阳中之阴难知。如发热狂躁。口渴。心烦喜冷。饮水无度。
大便硬。小便赤。喉痛口疮。身粗气急。脉滑实有力者。此真正阳症也。其有身虽热。而脉来微弱无力者。此虽外症似阳。实非阳症。陶节庵云。凡发热面赤。烦躁揭衣。唇口赤裂。言语善恶。不避亲疏。虚狂假斑。脉大者。人皆误认阳症。殊不知阴症。不分热与不热。须凭脉下药。至为切当。不问脉之浮沉大小。(亦是切脉要诀)但指下无力。重按则无。
便是阴脉。不可与凉药。服之必死。急与五积散通解表里之寒。甚者必加姜、附。又曰。病自阳分传入三阴者。俱是脉沉。须以指下有力无力为辨。(切脉要诀)有力者为阳为热为实。无力者为阴为虚为寒。此节庵出人之见也。然以余观之。
似阳非阳之症。不必谓其外热烦躁。微渴戴阳之类。即皆为阴症也。但见其元阳不足。而气虚于中。虽有外热。亦假热耳。设用清凉消耗。则中气愈散。中气既败。则邪气愈强。其能生乎。
楼英曰。治中风自汗。用桂枝汤。治伤寒无汗。用麻黄汤。此仲景表散之法。百世不易者也。
元气暴亏。以参、与桂枝、麻黄等药表散。此丹溪补仲景之法。亦万世不易者也。至韩祗和戒桂枝。以中风伤寒通作一法治之者。此当时之权变。非百世之常行也。伤寒病有可汗者。仲景但统言其可汗症。及汗脉。或云脉浮而数。或云脉浮紧。或云脉浮无汗而喘。或云脉浮为在表。今略举数条。后人但凭其脉之大概。并不分脉浮有阴阳虚实之理。又不知有可汗不可汗之症。误投发表药。
多成阳毒之症。今举病患有汗恶风无汗恶寒分二等。及据立春以后。立秋以前。气候轻重。各立方治之。庶学人易为开悟耳。病患二三月以前。两手脉浮数。或缓或紧。按之差软。寸关尺若力齐等。其力不甚大不甚小者。亦未可便投解表药。此见里症。未见表脉也。宜候寸脉力小于关尺。即可投解表药。大抵治伤寒。见症不见脉。未可投药。见脉不见症。虽少投药亦无害。凡治杂病。以症为先。脉为后。治伤寒。以脉为先。症为后。病患两手脉浮数而紧。名曰伤寒。若关前寸脉力小。
关后尺脉力大。不恶风。不自汗。此乃阴气已盛。先见于脉也。若不投药和之。必恶风自汗出。
若立春后至清明前。宜调脉汤。清明后至芒种前。葛根柴胡汤。芒种后至立秋前。人参桔梗汤。病人两手脉浮数而缓。名曰中风。若寸脉力小。尺脉力大。虽不恶风。不自汗。此乃阴气已盛。先见于脉。若不投药和之。必恶风自汗出。若立春后清明前。薄荷汤。清明后芒种前。防风汤。芒种后立秋前。香芎汤。病患两手脉浮数。或紧或缓。寸脉短。反力小于关者。此名阴盛阳虚也。若汗出恶风。是邪气在表。阴气有余也。素问云。阴气有余。为多汗身寒。即可投消阴助阳表剂以治之。立春后清明前。六物麻黄汤。清明后芒种前。七物柴胡汤。芒种后立秋前。发表汤。病患脉浮数。或紧或缓。其脉上出鱼际。寸脉大于关尺者。此名阳盛阴虚也。若发热冒闷。口燥咽干者。乃是邪气在表。阳气独有余也。可投消阳助阴药以解表。立春后清明前。人参汤。清明后芒种前。前胡汤。芒种后立秋前。石膏汤。病患两手脉浮数。或紧或缓。三部俱有力。无汗恶风者。此是阴阳气俱有余。可用药平之。立春后清明前。解肌汤。清明后芒种前。芍药汤。芒种后立秋前。知母汤。仲景云。伤寒为病。脉缓者名中风。脉紧者名伤寒。今分此二端何也。始因冬天寒毒之气中人。其内伏之阳。沉潜于骨髓之内。每至春夏发时。或因外伤寒而引内邪。或因外伤风而引内邪。既出而为病。一也。古人云。立此二端。恐后人疑其脉紧与缓治别也。若中风伤寒脉异。何故仲景无别法治之。此乃后人不究仲景之心也。病患始得病。一二日至五六日。尚有表邪及表症。亦可根据脉症投药。
凡投解表及发表药。每一日可饮三服。病甚可至五服外。不可顿服药也。如症未解。次日再投。如症仍未解。可作热粥助之。粥内加葱白亦可。如汗出。勿浓衣盖覆。恐汗多作亡阳症也。海藏云。
韩氏微旨可汗一篇。有和解因时法。言伤寒之脉。头小尾大。伤风之脉。头大尾小。李思训保命新书。亦分尺寸。与仲景同。非若前人总言尺寸脉俱浮而紧。俱浮而缓。紧则为伤寒无汗。缓则为伤风自汗。又有伤寒有汗者。伤风无汗者。脉亦互参。与症不同。前人已尽之矣。惟韩李所言头小尾大即为伤寒。尾小头大即为伤风。又间有脉症未显于尺寸者。故韩子述为和解因时法也。又恐后人疑其不与前圣合。遂于本方内又立加减法数条。亦不越前人之意。何其当哉。
又寸口脉小。饮冷。与雾露所伤。同作中焦治。今韩李云。伤寒寸小者。勿认饮冷与雾露同伤一体也。饮冷雾露所伤。寸口举按全无。是阴气在胃不和。阳气不能升越也。伤寒寸口小者。只于关部下至膀胱本部见之。寸口虽小。只是举之微小。沉按之有也。若果寸口举按全无。即不可解表。
只宜温中。不可不知。夫浅学人。只云病在表可发汗。病在里可下。或云不可汗下。未尝有温中之说。仲景伤寒例云。尺寸俱沉细。太阴受病也。尺寸俱沉。少阴受病也。尺寸俱微缓。厥阴受病也。又辨太阴症云。太阴病。脉浮可发汗。桂枝汤。手足温。自利。不渴者。四逆汤。腹满时痛。
桂枝加芍药汤。辨少阴症云。少阴病。始得之。
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少阴病。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少阴病。手足寒。身体痛。
骨节疼。脉沉者。附子汤。又厥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又少阴病。脉沉。
急温之。四逆汤。今举仲景论中数条。最是三阴病之良法。近今每夏至前。有病伤寒人。十中七八。
两手脉俱沉细数。多是胸膈满闷。或呕逆气塞。肠鸣腹痛。与仲景三阴病说理同而症不同。因不敢妄投仲景三阴病药。若以脉沉。及胸膈满。便数。下药往往不救。常斟酌仲景理中丸与服之。其病轻者。胸中便快。重者。半日许。满闷依然。或有病患脉迟细。投仲景四逆汤温之。以药力大热。
后必发烦躁。因校量此形症。别立方以治之。药多对症。不可不传焉。如病患但两手脉沉细数。
或有力。或无力。或关脉短及小。胸膈塞满。气短不能相接者。便可随脉症投温中药以治之。病患两手脉沉迟。或紧。皆是胃中寒也。若寸脉短。及力小于关尺。此阴盛阳虚也。或胸膈满闷。腹中胀满。身体拘急。手足逆冷。急温之。立春后清明前。温中汤。清明后芒种前。陈皮汤。芒种后立秋前。七物理中丸。病患脉沉细无力。虽三部脉力停等。亦是阴气盛也。更不须候寸脉短治之。或胸胁满闷。身体拘急。手足逆冷。急宜温中药和之。立春后清明前。浓朴丸。清明后芒种前。白术汤。芒种后立秋前。橘皮汤。病患胸膈满闷。时时呕逆。肢节痛。两胁下痛。腹中鸣。此是停饮。二苓汤。
病患服前药。胸膈不满闷者。此上焦有阳也。或药力太过。上焦有热。腹满虚鸣。时时疼痛。
此被汤药消逐得上焦阴气并入下焦也。虽是下焦积寒宿冷。奈上焦阳盛。反难用温下焦药也。病患三部脉沉。寸小于关尺。此为阴盛。宜用温中药以消阴气。浓朴丸。神术汤亦治阴躁不渴。不可误用凉药。若热药冷服。内有伏阳则可。若脉已虚。按之全无力。或病患素无食养者。只可温服。
楼英曰。治中风自汗。用桂枝汤。治伤寒无汗。用麻黄汤。此仲景表散之法。百世不易者也。
元气暴亏。以参、与桂枝、麻黄等药表散。此丹溪补仲景之法。亦万世不易者也。至韩祗和戒桂枝。以中风伤寒通作一法治之者。此当时之权变。非百世之常行也。伤寒病有可汗者。仲景但统言其可汗症。及汗脉。或云脉浮而数。或云脉浮紧。或云脉浮无汗而喘。或云脉浮为在表。今略举数条。后人但凭其脉之大概。并不分脉浮有阴阳虚实之理。又不知有可汗不可汗之症。误投发表药。
多成阳毒之症。今举病患有汗恶风无汗恶寒分二等。及据立春以后。立秋以前。气候轻重。各立方治之。庶学人易为开悟耳。病患二三月以前。两手脉浮数。或缓或紧。按之差软。寸关尺若力齐等。其力不甚大不甚小者。亦未可便投解表药。此见里症。未见表脉也。宜候寸脉力小于关尺。即可投解表药。大抵治伤寒。见症不见脉。未可投药。见脉不见症。虽少投药亦无害。凡治杂病。以症为先。脉为后。治伤寒。以脉为先。症为后。病患两手脉浮数而紧。名曰伤寒。若关前寸脉力小。
关后尺脉力大。不恶风。不自汗。此乃阴气已盛。先见于脉也。若不投药和之。必恶风自汗出。
若立春后至清明前。宜调脉汤。清明后至芒种前。葛根柴胡汤。芒种后至立秋前。人参桔梗汤。病人两手脉浮数而缓。名曰中风。若寸脉力小。尺脉力大。虽不恶风。不自汗。此乃阴气已盛。先见于脉。若不投药和之。必恶风自汗出。若立春后清明前。薄荷汤。清明后芒种前。防风汤。芒种后立秋前。香芎汤。病患两手脉浮数。或紧或缓。寸脉短。反力小于关者。此名阴盛阳虚也。若汗出恶风。是邪气在表。阴气有余也。素问云。阴气有余。为多汗身寒。即可投消阴助阳表剂以治之。立春后清明前。六物麻黄汤。清明后芒种前。七物柴胡汤。芒种后立秋前。发表汤。病患脉浮数。或紧或缓。其脉上出鱼际。寸脉大于关尺者。此名阳盛阴虚也。若发热冒闷。口燥咽干者。乃是邪气在表。阳气独有余也。可投消阳助阴药以解表。立春后清明前。人参汤。清明后芒种前。前胡汤。芒种后立秋前。石膏汤。病患两手脉浮数。或紧或缓。三部俱有力。无汗恶风者。此是阴阳气俱有余。可用药平之。立春后清明前。解肌汤。清明后芒种前。芍药汤。芒种后立秋前。知母汤。仲景云。伤寒为病。脉缓者名中风。脉紧者名伤寒。今分此二端何也。始因冬天寒毒之气中人。其内伏之阳。沉潜于骨髓之内。每至春夏发时。或因外伤寒而引内邪。或因外伤风而引内邪。既出而为病。一也。古人云。立此二端。恐后人疑其脉紧与缓治别也。若中风伤寒脉异。何故仲景无别法治之。此乃后人不究仲景之心也。病患始得病。一二日至五六日。尚有表邪及表症。亦可根据脉症投药。
凡投解表及发表药。每一日可饮三服。病甚可至五服外。不可顿服药也。如症未解。次日再投。如症仍未解。可作热粥助之。粥内加葱白亦可。如汗出。勿浓衣盖覆。恐汗多作亡阳症也。海藏云。
韩氏微旨可汗一篇。有和解因时法。言伤寒之脉。头小尾大。伤风之脉。头大尾小。李思训保命新书。亦分尺寸。与仲景同。非若前人总言尺寸脉俱浮而紧。俱浮而缓。紧则为伤寒无汗。缓则为伤风自汗。又有伤寒有汗者。伤风无汗者。脉亦互参。与症不同。前人已尽之矣。惟韩李所言头小尾大即为伤寒。尾小头大即为伤风。又间有脉症未显于尺寸者。故韩子述为和解因时法也。又恐后人疑其不与前圣合。遂于本方内又立加减法数条。亦不越前人之意。何其当哉。
又寸口脉小。饮冷。与雾露所伤。同作中焦治。今韩李云。伤寒寸小者。勿认饮冷与雾露同伤一体也。饮冷雾露所伤。寸口举按全无。是阴气在胃不和。阳气不能升越也。伤寒寸口小者。只于关部下至膀胱本部见之。寸口虽小。只是举之微小。沉按之有也。若果寸口举按全无。即不可解表。
只宜温中。不可不知。夫浅学人。只云病在表可发汗。病在里可下。或云不可汗下。未尝有温中之说。仲景伤寒例云。尺寸俱沉细。太阴受病也。尺寸俱沉。少阴受病也。尺寸俱微缓。厥阴受病也。又辨太阴症云。太阴病。脉浮可发汗。桂枝汤。手足温。自利。不渴者。四逆汤。腹满时痛。
桂枝加芍药汤。辨少阴症云。少阴病。始得之。
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少阴病。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少阴病。手足寒。身体痛。
骨节疼。脉沉者。附子汤。又厥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又少阴病。脉沉。
急温之。四逆汤。今举仲景论中数条。最是三阴病之良法。近今每夏至前。有病伤寒人。十中七八。
两手脉俱沉细数。多是胸膈满闷。或呕逆气塞。肠鸣腹痛。与仲景三阴病说理同而症不同。因不敢妄投仲景三阴病药。若以脉沉。及胸膈满。便数。下药往往不救。常斟酌仲景理中丸与服之。其病轻者。胸中便快。重者。半日许。满闷依然。或有病患脉迟细。投仲景四逆汤温之。以药力大热。
后必发烦躁。因校量此形症。别立方以治之。药多对症。不可不传焉。如病患但两手脉沉细数。
或有力。或无力。或关脉短及小。胸膈塞满。气短不能相接者。便可随脉症投温中药以治之。病患两手脉沉迟。或紧。皆是胃中寒也。若寸脉短。及力小于关尺。此阴盛阳虚也。或胸膈满闷。腹中胀满。身体拘急。手足逆冷。急温之。立春后清明前。温中汤。清明后芒种前。陈皮汤。芒种后立秋前。七物理中丸。病患脉沉细无力。虽三部脉力停等。亦是阴气盛也。更不须候寸脉短治之。或胸胁满闷。身体拘急。手足逆冷。急宜温中药和之。立春后清明前。浓朴丸。清明后芒种前。白术汤。芒种后立秋前。橘皮汤。病患胸膈满闷。时时呕逆。肢节痛。两胁下痛。腹中鸣。此是停饮。二苓汤。
病患服前药。胸膈不满闷者。此上焦有阳也。或药力太过。上焦有热。腹满虚鸣。时时疼痛。
此被汤药消逐得上焦阴气并入下焦也。虽是下焦积寒宿冷。奈上焦阳盛。反难用温下焦药也。病患三部脉沉。寸小于关尺。此为阴盛。宜用温中药以消阴气。浓朴丸。神术汤亦治阴躁不渴。不可误用凉药。若热药冷服。内有伏阳则可。若脉已虚。按之全无力。或病患素无食养者。只可温服。
李曰。阴阳病者为虚。不病者为实。表病里和。则邪出于外而为阳虚阴盛。故发表不远热。
而用辛甘之剂。所以扶阳也。里病表和。则邪入于内而为阴虚阳盛。故攻里不远寒。而用辛苦之药。
所以扶阴也。若阴经自受寒邪。则为脏病。设阴阳气将脱。急宜辛热回阳抑阴。故曰。桂枝下咽。
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乃亡。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医杀之耳。此汗下之枢机。
汗、吐、下、温、解五法。各有不同。汗。有大汗发表。微汗解肌。以别重轻。下。有急下。
少与微和。渗利以厘清浊。吐。有宣涌探引。或只宽利而不敢吐者。温。有兼补者。和解。则一而已。或曰。传寒无补法。热气得补复盛。更复下之。是重困也。惟虚烦里寒阴症。不在此例。得中者立法动中肯綮。太过者粗工猛进。不及者中工从缓从轻。凡伤寒汗下药。一服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与杂病不同。伤寒不过汗吐下三症。若用之得当。有何传变。全在医者精以审处之耳。有暂补法。凡尺寸迟弱。血少也。不问风寒初症杂症。俱忌汗吐下。宜先以小建中汤。或黄建中汤救之。脉如素实者。小柴胡汤亦可。俟脉不迟。方可施用。伤寒题目未定之时。不知有无风湿劳役痰食等项相兼。似是而非。最宜详辨。故不知者宁可不治。班固有言曰。有病不治得中医。倘一药之误。悔将何及。有不可吐者。膈上寒饮干呕。少阴病也。四肢冷。胃亏也。脉微。下虚也。误吐内烦。损伤元气。遂致不救者有之。若应吐而反温之。则毒瓦斯郁结于胃而为发狂等症。
鳌按。楼氏温法。李氏补法。必精审详确。如果病属三阴。为必当温。且果初病脉弱。为有可补者方可根据法治之。不然。误温误补。为害不浅。故特表出。阅者宜致思焉。毋徒一例视之。遂昧焉以为成法而用之也。
【纲】仲景曰。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鳌按。通部中。凡言太阳病。及有表症。或表未罢。皆统表症中。举此二十条。详其正款耳。
非谓表症止于此也。其他各款。亦俱从此例。
【目】朱肱曰。发热恶寒。身体痛而脉浮者。表症也。表症者。恶寒是也。恶寒者。属太阳。
宜汗之。
刘完素曰。伤风表症。头痛项强。肢节烦疼。或目疼肌热。干呕鼻塞。手足温。自汗出。恶风寒。其脉阳浮而缓。阴浮而弱。此为邪热在表。皆宜桂枝汤。或汗出憎风而加项背强痛。宜桂枝加葛根汤。伤风及无汗者。虽已服桂枝。反烦不解而无里症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葛根汤服之。
不若通用双解散。免致有麻黄桂枝之误。
伤寒表症。头项痛。腰脊强。身体拘急。发热恶寒。不烦躁。无汗。或头面目痛。肌热鼻干。
或胸满而喘。手足指末微厥。脉浮数而紧者。邪热在表。皆宜麻黄汤。或天水散之类。甚佳。无使药不中病而益加害也。风寒俱中。头项痛。肢体疼。手足温。为中风也。反无汗。恶风。脉浮紧者。
为阴寒也。或头项痛。腰脊强。身体拘急。肢末微厥。不自汗。为伤寒也。反烦躁而脉缓者。为伤风也。风则伤卫。而寒则伤荣。
陈士铎曰。邪入皮毛腠理。将入荣卫。急宜发散。方用白术三钱。柴胡、荆芥、半夏、苏叶、甘草、苍术、丹皮各一钱。水煎服。此方平和之中有妙理。盖木气之郁。最宜平散。今所用俱是直入肝经之圣药。自然肝木疏通。枝叶条达也。
柯琴曰。六经皆有表症。惟太阳主表。故表症表脉。独得其全。如浮脉为在表。太阳首三阳。
其脉气浮而有力。与阳明之兼长大。少阳之兼弦细。三阴之微浮者。不侔矣。头项主一身之表。太阳经络营于头。会于项。故头连项而强。与阳明头额痛。少阳头角痛者。少间矣。恶寒为病在表。六经虽各恶寒。而太阳应寒水之化。故恶寒特甚。与阳明二日自止。少阳往来寒热。三阴之内恶寒者。悬殊矣。太阳只重在表症表脉。不重在经络主病。
【纲】仲景曰。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麻黄汤。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汗。宜桂枝汤。太阳病十日已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与麻黄汤。
【目】朱肱曰。脉浮。表阳也。素问云。寸口脉浮而盛。病在外。则知脉浮者。表症也。
张元素曰。伤寒之法。先言表里。及有缓急。三阳表宜急。里宜缓。三阴表宜缓。里宜急。又曰。脉浮当汗。脉沉当下。脉浮汗急而下缓。谓三阳表也。脉沉下急而汗缓。谓三阴里也。麻黄汤谓之急。麻黄附子细辛汤谓之缓。内经云。有渍形以为汗。谓汗之缓。里之表。又云。在皮者汗而发之。谓汗之急。表之表也。急汗者太阳。缓汗者少阴。是脏腑之输应也。假令麻黄附子细辛汤。
是少阴始得。发热脉沉。里和无汗。故渍形无汗。今麻黄汤。是太阳症。头项痛。腰脊强。脉浮无汗。里和是也。在皮者汗而发之可也。经曰。治主以缓。治客以急。此之谓也。
李曰。表病属太阳。凡见头疼发热恶寒。清便自调。腰项脊强。脉浮紧者。即是表症。不拘日数多少。便宜解表。不宜下渗。有汗为表虚。宜解肌。(解肌是轻剂)无汗为表实。宜发汗。(发汗是重剂)但发汗亦有轻重。古谓春夏宜汗者。借天时而喻阳邪在外也。其实春月阳气尚微。秋月阳气欲敛。俱不可大汗。夏月天气热。元府开。不必大汗。冬月阳气伏藏。感冒轻者。尤不宜汗。惟伤寒重者。时令严密。皮毛坚致。非大汗无由得散。不得已而从权也。至于阴症。但厥无汗者。妄汗动经则死。或有表邪。辛热微汗以散之可也。
鳌按。首条但言脉浮而不言迟弱。可见其浮而有力矣。然必审其热果在表。乃可用麻黄汤。此篇所举仲景论。
亦非六经无归者。特以伤寒病。宜首辨表里。故不得不列此款以冠于首耳。
【纲】仲景曰。太阳病。项背强KTKT。无汗恶风者。葛根汤主之。
太阳病。项背强KTKT。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目】王好古曰。治伤寒须分表里。若表里不分。汗下差误。岂为上工。且如均是发热。
身热不渴。为表有热。小柴胡加桂枝。厥而脉滑。为里有热。白虎加人参汤。均是水气。干呕微利。
发热而咳。为表有水。小青龙加芫花。体凉。表症罢。咳而胁下痛。为里有水。十枣汤。均是恶寒。
有热而恶寒者。发于阳也。麻黄、桂枝、小柴胡。无热而恶寒者。发于阴也。附子四逆。均是身体痛。脉浮发热头痛身体痛者。为表未解。麻黄汤。脉沉自利身体痛者。为里不和。四逆汤。以此观之。仲景表里之法甚详。学人宜究心焉。
【纲】仲景曰。结胸症。其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
【目】朱震亨曰。矩新书。谓有杂合邪者。当以杂合法治之。譬如恶寒发热。得之感冒。明是外合之邪。已得浮数之脉。而气口又紧盛。明为食所伤。病者又倦怠。脉重按俱有空豁意。而胸膈痞满。间引两胁。其脉轻取又似乎弦。此平昔多怒肝邪之所为也。细取左尺。大而沉弱。此又平时房劳之过也。治法。宜以感冒一节且放后。先视其形色强弱浓薄。且以补中化食行滞。清凉胃火。
而以姜辣行之。则中气稍回。伤滞稍行。津液得和。通体得汗。外感之邪自解。医者不知详审求之。
只顾表散外邪。又不推究兼见之邪脉。亦不穷问所得之病因。如性情之着执。巧施杂合治法。将见正日虚。邪日固。皆拙工之过也。
鳌按。杂合病以亦有表症。故附此。
楼全善曰。凡外伤风寒者。皆先因动作烦劳不已。致内伤体虚。然后外邪得入。故一家之中。
有病者。有不病者。由体虚则邪入。而体不虚则邪无隙可入而不病也。故伤寒为病。属内伤者十居八九。后人泥于伤寒无补法一语。但见寒热。不分虚实。一例汗下。必致夭伤者多矣。
【纲】仲景曰。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
【目】朱肱曰。不恶寒。反恶热。手掌心并胁下汗出。胃中干燥结聚。潮热。大便闭。
小便如常。腹满而喘。或谵语。脉浮而滑者。里症也。里症者。内热也。内热属阳明。下之。
李曰。里症。始焉脉浮而大。今则沉而数。始焉惺而静。今则躁而动。始焉头疼发热恶寒。
今则不恶寒反恶热。烦躁倍加。胸连脐腹满痛。胁下掌心自汗。以致胃干。屎燥秘结。小便赤涩。口干。发狂谵语。掀衣揭被。扬手掷足。六脉有力。即是传经热症。又谓阳盛误汗即死。或有初病即见此症者。不拘日数多少。便宜通利。失下。则血气不通而发厥矣。抑又有说。纯乎表而里无一毫病者。当解表时勿攻里。纯乎里而表无一毫病者。当攻里时勿解表。如表里俱见。或表多里少。表急里缓。则先治表。后攻里。或里多表少。里急表缓。则先攻里。后救表。又表虚里实。药宜辛凉。里虚表实。药宜辛热。皆以里为主。内气正而后可以治表。虽莫急于内。表亦不可缓也。
表里虚实。而医之大分明矣。
鳌按。阳明虽亦有表病。其根总在胃家实。提纲是揭其根。非意不在表也。
【纲】仲景曰。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
渴欲饮水。无表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不可下。于寒湿中求之。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疾者。小承气汤主之。因与承气汤一升。腹中转失气者。更服一升。若不转失气者。勿更与之。
明日不大便。脉反微涩者。里虚也。为难治。不可更与承气汤也。汗出谵语者。以有燥屎在胃中。
此为风也。须下之。过经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语言必乱。表虚里实故也。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目】朱肱曰。伤寒始发热恶寒。今汗后不恶寒。但倍发热而躁。始脉浮大。今洪实。或沉细数。始惺静。今狂语。此为胃实阳盛。再汗即死。须下之愈。
发汗后不敢再表者。为脉沉实耳。脉若浮者。须再汗也。发汗后不恶寒。只发热。脉沉实。或狂语。此为胃实阳盛。即不可再汗。须下之。设令下后又不解。表里邪亦衰矣。阳明病。头疼。不恶寒。反恶热。胃实故也。阳明气实。故攻头也。调胃承气汤。病患无表里症。发热。八九日。脉虽浮数。宜大柴胡汤下之。大便秘。加大黄。
亦有始得病。便变阳盛之症。便须下。勿拘日数。
更有心胸连脐腹大段疰闷。腹中疼。坐卧不安。冒闷喘急极者。亦不候他症。便下之。凡大便秘。妨闷。尚有表症者。亦须少少饮小承气汤解之。不可过多。令大泄也。失下。则气血不通。
四肢便厥。医人不知。反认是阴厥。复进热药。祸如反掌。不可不察也。
刘完素曰。凡里症。脉实而不浮。不恶风寒。身不疼。自汗谵语。不大便。或咽干腹满者。可下不可汗也。宜三承气汤选用。又不问风寒暑湿。或表里症俱不见。但无表症而有可下者。三一承气汤。此药虽峻攻。使无表热入里。而无结胸或痞之象也。或热结极深。而诸药数下。毕竟不能通利以致将死者。宜大承气加甘遂一钱下之。病在里。脉沉细者。不问风寒暑湿。或表里症俱不见。
或内外诸邪所伤。有汗无汗。心腹痛满。谵妄烦躁。蓄热内盛。但是脉沉者。皆宜三一承气汤合解毒汤下之。解毒调胃汤及承气汤。皆能泻大热。
魏荔彤曰。脉滑而疾。滑虽热盛于里之兆。而疾则热未成实之征。盖热初传入腑。或由浮而变沉大。兼迟滞。方可攻下。今脉滑疾。是犹带数。热变而传入。尚未坚凝结聚。小承气汤消热调津。
足以已病矣。以下尤斟酌尽善之处。
鳌按。里症。有虚、有实、有寒、有湿、有热。其邪之入里者。皆为里症。不专指邪实阳盛一边说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滑者。此表有热。里有邪。白虎汤主之。
【目】张介宾曰。阳邪在表则表热。阴邪在表则表寒。阳邪在里则里热。阴邪在里则里寒。邪在半表半里间而无定处。则寒热往来。邪在表。则心腹不满。邪在里。则心腹胀痛。邪在表。则呻吟不安。邪在里。则躁烦闷乱。邪在表。则能食。邪在里。则不食。邪在半表里。则不欲食。未至于不能食也。邪在表。则不烦不呕。邪在里。则烦满而呕。凡初见心烦喜呕。及胸膈渐生痞闷者。
邪自表方传里也。不可攻下。凡病本在表。外症悉具。脉反沉微者。以元阳不足不能外达也。但当救里。以助阳散阴为上策。
柯琴曰。此论脉而不及症。因有白虎汤症而推及其脉。只据脉而不审其症。虽表里并言。而重在里热。所谓热结在里。表里俱热者也。
鳌按。发热无汗。口燥渴。心烦。舌上干燥。欲饮水数升。大便秘。皆白虎汤症也。皆应得此脉。
【纲】仲景曰。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目】鳌按。脉滑而厥者。阳厥也。所谓阳极似阴也。然必烦渴引饮。能食而大便难。乃为里有热。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头痛。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结。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症。悉入在里矣。此为半在表半在里也。脉虽沉细。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目】成无己曰。邪之客于表者为寒。邪与阳相争则为寒矣。邪之入于里者为热。邪与阴相争则为热矣。邪在半表里。外与阳争而为寒。内与阴争而为热。是以往来寒热。邪居表多则多寒。邪居里多则多热。邪半在表半在里。则寒热亦半矣。邪在表者。必渍形以为汗。邪在里者。必荡涤以取利。其余不外不内。半表半里。又非发汗所宜。又非吐下所对。是当和解则可矣。小柴胡是也。
戴原礼曰。论中有曰太阳经病者。太阴经病者。有曰伤寒者。中风者。有但曰厥者。下利者。
有但曰病者。有但曰某经者。盖以邪中其经。故以经名之。非特谓伤寒之候。谓兼有杂病也。凡云伤寒而不云经者。故非杂病也。谓六经俱有之症。难以一经拘之。中风亦然。凡云下利及厥。与夫称病患等名症者。谓六经、伤寒、中风、杂病等候。俱有是症也。善治病者。须要详辨。太阳传经之邪。各经直中之邪。曾无汗吐下之症。火逆、水喷之症。结胸、发黄、血滞、痞利、厥逆之症。如中风、伤寒、杂病之候。一切之疾。不拘六经。但分表里。盖六经俱有表里二症。但有表症。即发汗。但有里症。即攻下。或表里症俱见。则宜以攻里发汗之药。分表里病症多少用之。病在半表里。
和解之。此传经之治也。杂病寒症在表者。辛温汗之。寒中里者。大热救之。亦在明其表里而已。
李曰。凡病或渴或不渴。或胸中烦不烦。或呕不呕。或腹胁痛不痛。或咳。或心下悸。或小便不利。少阳所主也。或烦或呕者。邪在表。方传里也。若见耳聋胁痛寒热。呕而口苦。胸胁紧满。
脉弦数。即是半表半里。脉大胸满。多痰。或挟宿食。可吐。百问云。气浮上部。填塞心胸。头痛多涎。此吐症也。经云。其高者因而越之。脉虽大。无甚痰者。不可吐。只宜和解。
【纲】仲景曰。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症。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
【目】朱肱曰。伤寒表症当汗。里症当下。不易之法也。发表攻里。本自不同。桂枝承气。安可并进。然使病患脉浮而大。是表症当汗。其人发热烦渴。小便赤。即当下。此是表里俱见。五苓散主之。若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是里症。当下。其人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此是两症俱见。即未可下。宜与桂枝汤。若心下满。不欲食。大便硬。脉沉细。是里症当下。
其人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即当汗。此两症俱见。仲景所谓半在表半在里也。小柴胡主之。
若太阳病。表症未除。医数下之。遂挟热而利不止。心下痞硬。仲景谓之表里不解。桂枝人参汤。
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痛。是有表复有里。仲景用桂枝芍药汤。痛甚者。桂枝加大黄。太阳病桂枝症。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芩汤。烦躁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此阳明症也。则脉反浮而紧。是表里俱见。不可汗下。宜栀子豉汤吐之。此仲景治伤寒有表复有里之法也。
王好古曰。大柴胡汤。治表里内外俱热之症。治有表者。或脉浮。或头痛。或恶风。或恶寒。
四症中有一二尚在者。乃十三日过经不解是也。治有里者。或谵语。或妄见。或掷手扬视。此皆里之急者也。若欲汗。则里症已急。欲下。则表症尚在。通用大柴胡汤。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症。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
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朱肱曰。伤寒四五日后。以至过经。无表症。又无里症。未可下者。皆可用小柴胡随症加减治之。以至十余日亦可用。十余日外。用小柴胡不愈者。若大便硬。看症可下。则用大柴胡下之。
以过经。其人稍虚。当下者。用大柴胡则稳。恐承气太紧。病患不禁也。如病患无表里症。发热。
七八日。脉虽浮数。可用大柴胡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属抵当汤。
柯琴曰。伤寒七日不愈。阳邪入阴矣。目不了了。晴不和。何以故。身微热。是表症已罢。不烦躁。是里症未见。无表里症也。惟不大便而内实。斯必浊邪上升。阳气闭塞。下之而浊阴出下窍。
清阳走上窍矣。
【纲】仲景曰。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症不见者。为不传也。
【目】鳌按。一日。约辞。非定指一日也。脉静者。太阳伤寒脉浮紧。仍是浮紧之脉。未尝他变也。故病仍在太阳。而亦未他传。此据脉知之。而太阳诸症自在可见。若更验之于症。胸中之阳为在表之寒所郁。因而欲吐躁烦。脉又不静。而浮紧变为数急。太阳之邪。势必入里而传阳明。盖欲吐躁烦。皆阳明胃症也。此又兼审脉症而知之。阳明少阳二经之症。至二三日不见。可知其脉仍浮紧而亦不变。此又但据症而知之也。可见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以次相传之日数。未可泥矣。
【纲】仲景曰。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再作经者。针足阳明。
使经不传。则愈。
【目】鳌按。上条是就太阳伤寒之传经不传经辨之。此条是就太阳伤风之传经不传经言之。其举头痛。包太阳诸症在内。太阳经尽。不再传阳明。故愈。又言再作经云云者。必有实欲再传之势。
方可用针。不然。勿妄施也。
【纲】仲景曰。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目】鳌按。此二条。申明少阳病传不传。并愈不愈之故。盖伤寒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迨三日后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三阴必先太阴脾。脾与胃表里。今能食不呕。皆胃之握固有力。能以卫脾。故虽脾当受邪而邪不能犯。并邪之在少阳者。亦得藉中州之力。以为驱逐三阳之邪。
且由少阳而已矣。故审其脉。少阳本弦。又邪在而更助其弦长。今变为小。故知其不传阴。而即从少阳解也。不得以脉之小。误认为正虚脉微。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目】鳌按。六七日者。由少阳误治。延至日久也。外无大热。似宜安静。忽内生烦躁。其三阴之受邪必矣。盖三阳之热作于表。三阴之热甚于里。躁烦者。里热盛也。阳去入阴。以少阳处于半表里。由阳入阴。其机至速。医者不可不急图于早也。
戴原礼曰。凡人伤寒。先犯太阳。以次而传。此特言其概耳。然其中变症不一。有发于阳即少阴受之者。有夹食伤寒。食动脾。脾太阴之经。一得病即腹满痛者。亦有不循经而入。如初得病。
径犯阳明之类。不皆始于太阳也。亦有首尾止在一经。不传他经。亦有止传一二经而止者。不必尽传诸经也。至如病之逾越。不可泥于次第。当随症施治。所以伤寒得外症为多。仲景云。日数虽多。
有表症者。尤宜汗。日数虽少。有里症者。即宜下。
吴绶曰。阳邪以日数次第而传者。由一日至七日。六经传尽。当汗出而解。七日不解。为之再经。二七日不解。为之过经。过经不解。则为坏病。寒之伤人。初无定体。或中于阴。或中于阳。
经言。一二日发热脉沉者。少阴病也。又。一二日口中和。背恶寒者。少阴病也。此皆直中阴经之寒。
非常而为变也。活人书。凡寒邪自背而入者。或中太阳。或中少阴。自面而入者。则中阳明之类。
亦不专主于太阳也。又曰。寒邪首尾只在一经而不传者有之。有间传一二经者。有传过一经而不再传者。亦有足经冤热而传入手经者。有误服药而致传变者多矣。故论曰。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若脉数躁急烦欲吐者。传也。盖太阳为诸经之首。传变居多。且热邪乘虚之经则传也。
若经实则不受邪而不传也。且太阳传阳明。阳明传少阳。皆妻传夫。为微邪。少阳传太阴。太阴传少阴。皆夫传妻。为贼邪。少阴传厥阴。太阳传少阳。皆母传子。为虚邪。太阳越经传太阴。乃误下传。亦虚邪。太阳传少阴。乃阴阳双传。即属两感。太阳传厥阴。亦母传子。亦为虚邪。又为首尾传。夫伤寒传至厥阴。为尾。厥者尽也。正将复而邪将解。水升火降。寒热作而大汗解也。若正不复。邪无从解。阴气胜极。则四肢厥冷。舌卷耳聋囊缩。不知人而死矣。
陶氏云。伤寒传足不传手者。俗医之谬论也。夫人之气。自平旦会于膻中。朝行手太阴肺。以次分布诸经。所以一脉愆和。则百脉皆病。彼云传足不传手。何据乎。盖伤寒者。冬时感寒即病之名也。冬时则足太阳少阴正司其令。触冒之则二经受病。次则少阳厥阴。继冬而司春令。而亦受伤。何也。盖风木之令。起于大寒。正当十二月至春分后。方行温令。故风寒亦能伤之。足阳明太阴。中土也。土寄旺四季。则四时寒热温凉之气。皆能伤之。况表邪传里。必归脾胃而成燥屎。用承气以除去之。胃气和矣。手之六经。主于夏秋。故不伤之。足之六经。乃受伤之方分境界也。若言伤足不伤手。则可。谓传足不传手。不可也。况风寒中人。先入荣卫。昼夜循环。无所不到。岂间断于手经哉。仲景云。无奇经。则无伤寒。缘奇经皆附足六经。不附手经。是以寒邪只伤足经也。
伤寒传至五六日。渐变神昏不语。或睡中独语一二句。目赤唇焦舌干。不饮水。与稀粥则咽。不与则不思。六脉细数而不洪大。心下不痞。腹中不满。大小便如常。或传十日以来。形如醉人。医见神昏不已。多用承气。误矣。不知此热传手少阴心经也。然又未知自何经来。答曰。本太阳伤风。
风为阳邪。阳邪伤卫。阴血自燥。热结膀胱。壬病逆传于丙。丙丁兄妹。由是传心。心火上迫而熏肺。所以神昏也。谓肺为清虚之脏。内有火邪。致令神昏。宜栀子黄芩黄连汤。若脉在内者。导赤散。脉在心者。泻心汤。若误用凉膈散。乃气中之血药也。如左寸沉潜有力者。则可用之。或犀角地黄汤亦可。若脉浮沉俱有力者。是丙丁俱有热也。以导赤泻心各半服。此症膀胱传丙。
足传手经也。下传上也。丙传丁也。表传里也。壬传丁者。坎传离也。越经传也。又谓腑传脏也。
活人书。伤寒传足不传手。此言不尽意也。有从足经而传手经者。经云。伤寒或止传一经。或间传一二经。不可拘以始太阳终厥阴也。但凭外症治之。此活法也。与食则咽者。邪不在胃也。不与不思者。神昏故也。热邪既不在胃。误用承气。必死。
只是邪蕴日久。因足经实。手经虚。故冤热耳。有因汗下差误而传。有因七情或劳倦等而传。大抵传于手经。必有所因。所以古人有救逆复脉等法。岂但切中病情。实启后人义例。
李曰。表多里少为在经。宜清肌解表。里多表少为在腑。宜和肌通里。盖阳明标虽主肌。而其本则胃也。(各经络为标各脏腑为本)然岂独阳明为十二经之长。而有经腑之异乎。仲景曰。三阳受病。未入于腑。可汗而已。三阴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则三阴有在经者。仍宜微汗之。盖荣卫太阳主皮毛。胃腑主皮肤之下。肌肉之上。及肠胃也。胸胁属少阳。主血。荣百节。流行三部。
脏属三阴。主筋骨。并两足。故太阳为阳之表。阳明为阳之里。若但以脏腑分表里。则腑为表。
脏为里。若合荣卫脏腑分表里。则表者荣卫之所行。里者胃腑之所主。而脏则又深于里。但病入胃。
则亦不更传。
王氏肯堂曰。风寒客于人。使人皮肤闭而为热。故伤寒为病热也。针经曰。多热者易已。多寒者难已。故热虽甚。不死。若两感于寒而表里俱病者。必死。经云。三阳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三阴受病。已入于腑者。可下而已。若两感于寒者死。若五脏六腑皆受病。则荣卫不行。脏腑不通。必死。但按三阳受邪。为病在表。法当汗解。然三阳亦有便入腑者。入腑即宜下。故云。
未入腑可汗。素问腑字作脏字。理胜。盖腑阳而脏阴。且传阳明。即入腑也。三阴受邪。为病为里。
法当下。然三阴亦有在经者。在经则宜汗。故云。已入腑。可下。
经又云。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稍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根据坏症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为温疟。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遇于风。变为风温。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遇温热。变为温毒。为病最重也。温毒必发斑。阳脉濡弱。阴脉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以冬伤于寒。发为温病。
闵芝庆曰。伤寒传经。邪热渐入。而六经以次受之。六经传尽。无出而再传之理。欲知其传始末。先别人身六经。足太阳为三阳。最在外。阳明为二阳。在太阳内。少阳为一阳。在阳明内。此三阳为表也。太阴为三阴。在少阳内。少阴为二阴。在太阴内。厥阴为一阴。在少阴内。此三阴为里也。
皆由内以数至外。故一二三之次第如此。伤寒由表入里。邪气以渐深传。故一二日始于太阳。二三日传于阳明。三四日少阳。四五日太阴。五六日少阴。六七日厥阴也。此论其常耳。变则不可拘以日数。其传至厥阴。为传经尽。不复再传。成氏曰。六日厥阴。六日为传经尽。七日不愈者。谓之再传。再自太阳传。至十二日再至厥阴。为传经尽。十三日当愈。十三日不愈者。谓之过经。言再过太阳经。亦以次为传也。谬矣。马仲化云。自太阳以至厥阴。犹人由户升堂入室。厥阴复出传于太阳。奈有少阴太阴少阳阳明以隔之。岂有遽出而传太阳之理。此斥再传之非。诚千载断案。惜乎释七日病衰。犹有未明。使后人于传经。不能绝无障蔽耳。辨见六经七日病愈篇。(在愈解门)然则邪气之入。果无自里而出于表者乎。无欲传之出。有欲愈之出也。太阳篇曰。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此以脉浮为邪气还表。知是向安之兆。不待更用汤药。邪自外散者。散则复何传焉。须知里邪不出则已。出则欲愈。非复欲传也。或曰。太阳篇云。太阳病头痛。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经。使经不传则愈。
此非一日至六日。传三阳三阴经。至七日当愈。不愈。则太阳之邪再传阳明者欤。曰。伤寒始于太阳受病。以次而终于厥阴。为传经尽。诸经受病。凡七日自愈者。为行其经尽。太阳病至七日头痛自愈者。以行太阳经尽故也。邪气行来。始终只在太阳一经。而尽其七日当愈之数也。论云。
发于阳者七日愈。以阳数七也。若七日以上不自愈。欲过太阳一经。再传一经。
当针足阳明迎而夺之。使不传阳明经则愈。细玩行其经尽之句。不曰传经尽。则仲景之意昭然矣。成氏谬以行其经尽为递传六经。乃有自太阳再传之说耳。若果传遍六经。厥阴之邪。再传太阳。太阳再传阳明。则宜厥阴未传太阳之前。预针太阳矣。何必待欲传阳明而后针阳明哉。或曰。霍乱篇有曰。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此非伤寒六日。传遍三阳三阴。后六日再传经尽。十三日当愈者欤。太阳篇有曰。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此非十二日再传经尽。
十三日不愈。谓之过经者欤。曰。经尽者。如太阳行其经尽之谓也。由太阳受病于一日。至七日为行太阳经尽之例推之。则诸经皆可屈指而期矣。阳明受病于二日。至八日自愈者。为行阳明经尽。
推之少阳及三阴经。次第至十二日自愈者。为行厥阴尽。十三日当大气皆去。精神爽慧之期也。故曰。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其曰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止以当解之期不解。乃过于经而入于里。谵语者。此为内实而结于里也。当以汤下之。此泛言过经。不专指何经者也。何尝有再传经尽。谓之过经之旨哉。详考所谓过经者。或有言过太阳经成里症。或有专言过太阳经者。
或有泛言过经者。敢引而证之。阳明篇云。汗出谵语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过经乃可下之。盖谓燥屎在胃中而谵语。其风邪在表而汗出。其燥屎在胃则当下。过太阳。无表症。而结于里。乃可下之。此言过太阳经而结于胃。成里症者也。果如成氏十三日再传经尽谓之过经。则燥屎在胃。必待十三日乃可下乎。于此则注曰。须过太阳经无表症。乃可下之。则与再传经尽谓之过经。自相矛盾矣。太阳篇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症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盖谓过太阳经。无太阳表症。然里症未具。本未可下。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尚有少阳之柴胡症者。亦须与小柴胡汤。此专言过太阳经者也。霍乱篇曰。下利后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
此承上文而言。霍乱下利后。亡津液而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属阳明胃气和也。今反不能食。传入后一经中。颇能食。
是复过一经能食矣。如属阳明气和。则其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暴热使之能食。非阳明气和也。
此泛言过经者也。何尝有再传经谓之过经之旨哉。况邪传六经。岂有三度之理哉。成氏释仲景书。
阐明奥旨。惠及后世多矣。独于传经少达。乃致穿凿之甚。蕴要祖成氏之注。其过经不解例曰。
经言伤寒十三日不解。谓之过经。仲景焉有此语。是以成注为经矣。其六经传变论又曰。过经不解。则为坏病矣。夫仲景所谓坏病者。言为犯逆所坏也。蕴要之说。讹上之讹矣。陶尚文曰。伤寒汗不愈而过经。其症尚在而不除者。亦温病也。此说更不可晓。
魏荔彤曰。闵氏传经之说。亦能独发微旨。其六经尽传不再传之说。实本于内经。病邪递传一脏不两伤。两伤则死之理。其切要之语。谓伤寒病传经。凡言日者。概不可以日数拘也。尤为破的。但亦有应申明者。经云。一日太阳受之。不过云太阳病始于此一日耳。在太阳数十日不罢。皆可谓之在太阳一日分内也。故有始终生死于太阳者矣。此伤寒论仲师设有过经不解专篇。乃为伤寒论不传经言也。二日阳明受之者。亦以太阳传阳明之始为二日。在太阳者暂。即曰传阳明。固阳明之二日也。在太阳者久。七八日始传阳明。亦为阳明之二日也。其余各经递言三四五六日。概如是矣。必言七日者。自太阳始受病。计至七日太阳愈。藉日以明其递传之次耳。如人自此起行至某处。
七日之程。其行之迟速。至之先后。则不可计也。此七日太阳病当愈之义也。闵氏以为七少阳之数。仍似执论。余谓太阳病愈之日。即为七日。更觉明爽耳。是凡阳明受邪之日。皆为二日也。不过太阳始传于阳明之次耳。然则在阳明为久为暂。得愈之日。皆八日也。亦不必谓七日合少阳之数也。诸经得愈之日。亦皆如此。似不合经文。而深合于经旨也。何也。经文示天下万世以成宪。或不得不藉日以明其次第。使人知六经受病及愈日之纪也。其实病邪变迁。倏忽无常。加甚得愈。且无定时。
诸病皆然。伤寒尤甚。何可以日计乎。所以仲师又设合病专篇。是两三经同感。则一日已满三阳之分。又乌从计日乎。即直中阴经之寒邪。亦尝初起即遍三阴。何必一日中太阴。二日方及少阴。三日方及厥阴耶。寒邪常易中少阴。以阴起于下。肾经在下体也。直中少阴。常并及三阴。少阴厥阴并中者更多。岂以日可计乎。(鳌按。不但直中少阴厥阴者为更多。即传经至少阴者。亦往往即传厥阴。
而此二经之症。一半日间即已俱见。以肝肾同部。故易相连而及也。)知计日以言经。却不计日以察病。斯可与言遵经治病矣。及病邪已入厥阴。重言复传太阳。则合内经灵素搜求。再考仲师之论。并无此说。稍知医理者。可明其妄。盖人身内而腑脏。外而经络。邪无自厥阴得入太阳之道路也。如邪已透表。则升散矣。焉有自里透表复从表入里者哉。试问古今来自厥阴复入太阳者。何人曾治此伤寒病乎。以余观之。今人患伤寒病。在三阳经。或生或死即决矣。直中阴经者反有之。传经至阴经者已少。况六经遍传乎。以今人气禀虚弱者多。世医操术不明者更多。不俟传遍已死矣。
所以见治六经传遍之伤寒病者。竟无有也。(鳌按。此论更精更快。可以提醒世医。)况伤寒病虽如是分别六经。而病此者。未必尽分疆画界。如此井井。初得之时。两经皆病者。三经皆病者甚多。
此未病。而彼已传者。亦复不少。阳经未尽。亦有入于阴经者。至阴经矣。又尝见太少两经俱病也。又尝见三阴经俱病也。所以仲景未尝不设合病篇以论病。并病篇以论治也。合病并病。虽独有三阳。乃举一隅也。宁不可推之三隅乎。若不能推。则虽有书充栋。亦无用矣。如能神明。必于斯言有会耳。
鳌按。自仲景论着传经之说。后来聚讼纷纷。终不合经旨。以总皆拘于日数。故说来往往支碍也。
自有闵氏辨其理于前。复有魏氏畅其说于后。合二篇观之。而传经一款。千古遂有定案。诚伤寒科之秘笈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阳明病欲解时。从申至戌上。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目】柯琴曰。巳午为阳中之阳。故太阳主之。至未上者。阳过其度也。申酉为阳明之时。即日晡也。凡称欲解者。俱指表而言。如太阳头痛自止。恶寒自罢。阳明则身不热。不恶寒也。寅卯主木。少阳始生。即少阳主时也。主气旺则邪自解矣。辰上者。卯之尽。辰之初也。经曰。合夜至鸡鸣。
天之阴。阴中之阴也。脾为阴中之至阴。故主亥子丑时。天以一生而开于子。故少阴主于子。木克丑旺于寅时。故厥阴主丑寅卯三时。
【纲】仲景曰。凡病。欲知何时得。何时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阳得阴则解。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阴得阳则解也。
【目】柯琴曰。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是论日期合阴阳之数而愈。此论愈时于阴阳反盛时解。何也。阴盛极而阳生。阳盛极而阴生。阴阳之相生。正阴阳之相得。即阴阳之自和也。然此指病在一二日愈者言耳。如六七日愈者。则六经各以主时解。是又阳主昼而阴主夜矣。
【纲】仲景曰。脉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别之。答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迟数同等。虽有寒热不解者。此脉为阴阳和平。虽剧。当愈。
【目】王肯堂曰。针经云。寸口人迎。两者相应若引绳。大小齐等者。名曰平人。言手之寸口脉。
与喉旁之人迎脉等齐。为平人。他条云。六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者是也。
鳌按。脉三处同等。只是纯阴纯阳偏胜之脉。是仍为病脉。是寒热不解。病犹未愈之脉。故阴阳和平四字。并非阴阳调和之义。曰和者。言或纯阴。或纯阳。无乖戾之象。曰平者。言纯于阴。纯于阳。无驳杂之形也。然曰纯阴。究竟偏于阴矣。曰纯阳。究竟偏于阳矣。故非调和之义也。虽剧当愈者。偏阴则阴剧。治其阴之剧。则阴之病当愈。偏阳则阳剧。治其阳之剧。则阳之病当愈。正欲医者知此为阴阳偏之脉。而急早治之也。
【纲】仲景曰。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目】魏荔彤曰。此与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一条。教人于愈期愈时之际。当明辨其是传经尽。不复再传否也。于何辨其传不传。解则不传。于何辨其解不解。汗则解。于何辨其汗不汗。先烦则汗。于何辨其欲汗之先烦。脉浮则先烦。为欲汗之烦。而非入里之烦。伤寒原无汗。犹可以知其汗而解。伤寒原有汗。何以知其汗为必解之汗乎。故当于脉浮二字求之。而忽浮之脉。必非入里。
伤风原脉浮有汗之症。忽添一烦。又不见入里之脉。则为欲解。然则入里之脉。数急是也。此烦与烦躁之烦不同。脉静者为不传也。脉数急者为传也。
【纲】仲景曰。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目】魏荔彤曰。此明太阳中风病愈后。风邪留滞之症。当听其自愈。不必妄治也。十二日愈者。六七日推之也。七日愈者。太阳中风也。连病愈之日计之。更得六日。其实五日。除此病愈之后。阴气复于六。而神清气爽矣。
【纲】仲景曰。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然而汗出解也。
【目】魏荔彤曰。胁下硬满。较胸胁满少甚。且不大便而呕而舌苔。是阳明病胃已成实。而邪复转传少阳也。诸症中。惟不大便为正阳阳明。余皆少阳阳明病。是病在正阳阳明。较前已甚。即病入少阳阳明。较前更深。但俱属未全成少阳也。仍与小柴胡和解。使正阳之邪。由少阳出。胃不成实。阳明得罢。总无异也。上焦得通四语。又言邪之结于有形者。随津液下而由肠以泄。邪之溷于无形者。随汗而由表以透。此所以正阳阳明之邪。由少阳阳明半表半里以和解为其出路。一同于尽传少阳治之之法也。又何必俟传少阳而后施治哉。
鳌按。喻嘉言谓上焦得通。津液得下八字。关系病机最切。诚哉言也。其意以风寒聚膈中。必挟津液而成喘逆呕痞诸症。故上焦风寒不解。则津液必不得下。惟和之于中。而上焦通矣。上焦通而津液亦和而下矣。喻又推言杂病。如痰火哮喘咳嗽瘰等症。皆火势熏蒸日久。顽痰胶结经隧。所以火不内熄。
则津液必不能下灌灵根。而清华尽化为腐浊。此旨更精。盖人之生。全赖得水谷之气以化。津液流贯肢体。若结则病。竭则死矣。凡治病者。可不以救人之津液为急急哉。
【纲】仲景曰。凡柴胡汤病症而下之。若柴胡症不罢者。复与柴胡。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目】魏荔彤曰。首条。言少阳误下而症不罢。是下之误未及于病也。复与柴胡何疑焉。特以误下伤正。故见蒸蒸而振之虚象。然阳升表透。阴降里和。少阳之病亦解矣。二条。少阳为病。必自太阳阳明递传而来。积日必久。治不合宜。顺逆之故已明之。然有治虽逆而病不为逆。则必秉质浓。血气充。故药邪不能使病邪浸加。正气且能驱病邪渐去。故虽误于汗吐下亡津液。其人阴阳之脉和平。必当自愈。
而毋庸好事妄治也。曰凡病者。虽言少阳。实统三阳。并六经。且及百病言之。故不专曰少阳。
曰伤寒也。三条。脉不弦大而小。邪微欲解之先兆也。
【纲】仲景曰。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目】魏荔彤曰。四肢烦疼。阳微发热。阴涩汗出。纯乎太阳中风矣。然腹满时痛。下利。吐不能食。如故。是非太阳中风宜表散者。乃太阴病而类于太阳之中风。有阴症欲还复于阳症之机也。
若脉并见长。则邪自太阴欲还少阳必矣。经邪内陷。因有腹满等症。若经邪欲出。则症见四末。
而不久于内陷可知矣。于是阳微阴涩。邪已有渐透营卫之势。兼以弦长脉见少阳之门户辟而生发之气已动矣。更得四末之间。蠢然烦疼。汗出发热。邪纯回太阳矣。曰。为欲愈。亦见太阴之邪。必由少阳越太阳而出也。至脉见长。在阳明篇屡言之。曰。脉弦者生。长即弦也。在阳明以少阳为出路者。见弦长为生机。岂太阴亦以少阳为出路者。见弦长有异哉。此余言长脉之据也。
【纲】仲景曰。少阴中风。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目】魏荔彤曰。少阴病。不外直中传经寒热二邪。然于其入也。分寒热必清。于其外也。则不必分寒热。竟言出而得愈而已。然其症脉。亦必明辨之。本少阴病也。何忽类太阳之中风。少阴有直中之寒。无直中之风。如有直中之风。则自为风中肾脏之症。与伤寒中之传经热邪。固不相涉。
即与直中寒邪。亦不相干。今曰少阴中风。乃少阴症忽变为似乎太阳之中风也。何以见之。以其热自发而汗自出也。少阴病。反发热。反汗出。乃内真寒。外假热。直中寒邪内所有之症。此条未言发热汗出。而余言之。非杜撰也。乃原文中所有也。何言之。以脉见阳微阴浮。而知必发热汗出也。在少阴直中寒邪之脉见沉紧。是阳紧而阴沉也。在少阴传经热邪之脉见沉数。是阳沉而阴数也。
今阳见微。是不紧也。原为直中之寒邪将散。故变紧为微。且不沉也。原为传经之热邪将散。故变沉为微也。且阴见浮。是不沉也。原为直中之寒邪将散。故变沉为浮。且不数也。原为传经之热邪将散。故变紧为浮也。此足见少阴病不论寒邪热邪。见此阳微阴浮。俱为欲愈之机矣。又何以知其发热汗出也。太阳论曰。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少阴见阳微。即太阳之浮脉也。再阴脉浮而不沉。非弱之义乎。发热则阴寒已微。况脉不见沉紧。则非内阴逼阳于外之反发热也。汗出则里病已除。脉又不见沉细。则非阴盛逼阳出亡之汗自出也。于此知其阴病转阳。里邪透表。必发热汗出。见欲愈之神理也。
【纲】仲景曰。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目】魏荔彤曰。此言厥阴病得愈之脉。本厥阴病。脉应沉中见紧。或见数。俱非微脉。亦有阳微而脉微者。则浮沉取之皆微。今沉取不见紧数。知阴分之邪已杂。浮取见微。知阳分之表欲透。
此微即太阳中风之阳浮而阴弱也。本厥阴病。若真中风。自有口眼歪斜等症。今脉微浮。既非无根之阳外脱。亦非厥阴之阳内陷。是厥阴之邪随阳。气由少阳达太阳。欲愈之机也。故可以厥阴中风名其病。见阳升邪脱。可识经尽得解之候也。
是全于浮之一诊决之。浮则愈。不浮则未全愈。邪透表则愈。邪未全透表则病未全已。桂枝汤。
正吃紧法矣。
【纲】仲景曰。问曰。病有战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脉浮而紧。按之反芤。此为本虚。故当战而汗出也。其人本虚。是以发战。以脉浮。故当汗出而解。若脉浮而数。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虚。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发战也。
【目】柯琴曰。治病必求其本。本者。其人平日禀气之虚实。紧者。急也。与数同而有别。盖有虚实之分焉。又必按之芤不芤。而虚实之真伪毕见。
【纲】仲景曰。病有不战而汗出解者。何也。答曰。脉大而浮数。故知不战汗出而解也。
问曰。病有不战不汗出而解者。何也。答曰。其脉自微。此以曾经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
以内无津液。待阴阳自和。必自愈。故不战不汗出而解也。
【目】王好古曰。战而后解者。太阳也。不战有汗而解者。阳明也。不战无汗而解者。少阳也。
【纲】仲景曰。问曰。伤寒三日。脉浮数而微。病患身凉和者。何也。答曰。此为欲解也。解以夜半。脉浮而解者。然汗出也。脉数而解者。必能食也。脉微而解者。必不汗出也。
【目】鳌按。太阳脉本浮数。三日转微。即伤寒三日。少阳脉小为欲愈之义也。盖此条微字。
与上其脉自微不同。以上是妄治后亡阳之微。此则未经妄治。故必不汗而三日自解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
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凡病。反能饮水者。为欲愈。
【目】王好古曰。太阳传阳明。其中或有下症。阳明症反退。而无热与不渴。却显少阳症。是知可解也。太阳症知可解者。为头不疼。项不强。肢节不痛。则知表易解也。阳明症知可解者。为无发热恶热。则知里易解也。少阳症知可解者。寒热日不移时而作。邪未退也。若用柴胡而早晚得移其时。是邪无可容之地。知可解也。
可解之脉。浮而虚。不可解之脉。浮而实。浮而虚者只在表。浮而实者知已在里也。汗多不解者。转属阳明也。
闵芝庆曰。七日病愈论曰。夫六经以渐受病。其愈皆以七日为期。阳数七故也。伤寒例曰。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可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可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思饮食也。十一日。少阴病衰。
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此论六经七日病愈。本之素问热病篇。奈彼此注释者。皆不能无误。旨未明也。敢重释之。曰。其者。指伤寒也。不两感于寒者。非日传二经之症也。更不传经者。邪在此经。更不传彼经也。不加异气者。伤寒病热。不重感寒、感风、感温、感热、感湿。而变为他病也。夫如是。则可期六经愈日矣。太阳篇曰。发于阳者七日愈。以是数计之。乃知六经之病。自一日受者。七日当衰。二日受者。至八日亦是七日而当衰。故七日邪在太阳。幸而更不传阳明。更无变症。则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如或二日。邪传阳明。更不传变。至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又或三日。邪传少阳。更不传变。至九日。少阳病衰。
耳聋微闻。又如四日。邪传太阴。更不传变。至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思饮食。又或五日。
邪传少阴。更不传变。至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又或六日。邪传厥阴。经尽。
更不传变。大气皆去。精神爽慧。此二句总承六经而言。如在太阳。更不传变。当七日病衰。头痛少愈。渐而大气皆去。头痛悉除。精神爽慧也。余经不传之例同。成氏注曰。六经传遍。则与更不传经之句背矣。素问注证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止以初时所感之邪太甚。既于二日传之阳明矣。
而其未尽传者。尚在太阳。则至此而比之一日之际。少愈焉。果如传之阳明云云。则由此而六日传至厥阴。为传经尽。将曰七日传何经。其未尽传者。尚在厥阴。至十二日比之六日之际。
少愈焉。又思果如传之阳明云云。则由此而传之厥阴。当六日之时。前之邪气未尽传者。俱如太阳之尚在。自头痛以至囊缩。诸症纷纷。甚于两感。七日之际。岂得不死。反曰病衰乎。况太阳受病。若必传遍六经。
则二日阳明。三日少阳。本经固有头痛者。至四日传太阴。太阴经不至头。当腹满嗌干之时。不得有头痛矣。何必至七日而头痛少愈也。或曰。太阳传阳明。其未尽传者。尚在太阳。岂无是症欤。
曰。有之。是太阳阳明并病之症也。若释七日太阳病衰。而曰传之阳明。如此则非矣。由岐伯无更不传经不加异气二句。而马氏注素问。失合仲景注耳。或曰。所谓更不传经者。谓六经传遍。七日当再传太阳而不传也。噫。此因成氏注释之谬。后世有是说耳。已辨之详矣。或曰。子谓更不传经。
如曰。太阳更不传经者。有据乎。曰。太阳篇云。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也。
伤寒二三日。阳阴少阳症不见者。调不传也。少阳篇云。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是皆当传不传者也。要知仲景之论。本诸素问。举其大体而已。
即六经病衰之期。宁无先之者乎。后之者乎。伤寒原不可以日数拘也。况传经六日。至于囊缩。危且急矣。得至十二日病衰囊纵者。不可为常也。学人当以圆通得之。
【纲】仲景曰。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目】朱肱曰。足太阳膀胱经。从目内上额。连于风府。分为四道。下项。并正别脉上下六道。以行于背与身。太阳之经。为诸阳主气。或中寒邪。必发热而恶寒。缘头项腰脊。是太阳经所过处。今头项痛、身体疼、腰脊痛。其脉尺寸俱浮者。故知太阳经受病也。
柯琴曰。太阳主表。故表脉表症。独太阳得其全。后凡言太阳病者。必据此一条脉症。如脉反沉。头不痛。项不强。不恶寒。是太阳之变局矣。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
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目】朱肱曰。有发热恶寒。烦躁。手足温。而脉反浮紧者。有寒多热少。不烦躁。手足微冷。
而脉反浮缓者。此名伤风见寒脉。伤寒见风脉也。皆宜服大青龙汤。盖大青龙症。脉似桂枝反无汗。病似麻黄反烦躁是也。(脉弱有汗。为桂枝症。脉紧不烦躁。为麻黄症。)大青龙治病。与麻黄汤症相似。但病尤重。而又加烦躁者。用大青龙。以其有烦躁一症。故可用也。大抵感外风者为伤风。感寒冷者为伤寒。故风则伤卫。寒则伤营。
鳌按。脉阴阳俱紧者。脉浮为阳。沉为阴。言不论浮沉。俱带紧象。不专指尺寸也。其所以紧者。寒也。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
伤寒脉浮缓。发热恶寒。无汗烦躁。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症者。大青龙汤发之。
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服之则厥逆。筋惕肉。此为逆也。
【目】朱肱曰。仲景言不可服青龙者。凡发汗过多。筋惕肉。振摇动人。或虚羸之人微汗出。
便有此症。俱宜服真武汤以救之。羸甚者。芍药或量多少与之。恶热药者。去附子。余根据加减法。仲景制真武汤。乃为合用桂枝。却用麻黄之类。发汗多。亡阳。有此症。故用真武汤。若调理顺者。无此症也。
柯琴曰。风有阴阳。太阳中风。汗出脉缓者。是中于鼓动之阳风。此汗不出而脉紧者。中于凛冽之阴风矣。风能令脉浮。浮紧而沉不紧。与伤寒俱紧之脉有别。脉浮缓而身重。是伤寒之轻者。
非若阴阳俱紧而身疼。为伤寒之最重也。脉微弱自汗出。为桂枝症。不可与大青龙。以中有麻黄、石膏也。若脉浮紧。汗不出。是麻黄症。不可与桂枝。以中有白芍能止汗也。夫脉微而恶风寒者。
此阴阳俱虚。不可用麻黄发汗。脉微弱而自汗出。是无阳也。不可与石膏以清里。
【纲】仲景曰。太阳病。外症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
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
【目】魏荔彤曰。太阳中风。固以桂枝汤为正治。然有久在太阳。并未传里。是不可以日久而误为里症也。脉必仍浮。浮者。表症未解。兼弱。阴虚热发。阴何以虚。阳盛也。阳何以盛。风入于卫助卫而盛也。故当用桂枝使汗解。
喻昌曰。阳浮者。阳邪入卫。脉外浮。阳性本热。风又善行。所以不待闭郁。而热发甚捷也。
阴弱者。营无邪助。比卫不足。脉必内弱。阴弱不能内守。阳强不为外固。所以不必覆盖而脉自易出也。
【纲】仲景曰。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当汗出而愈。
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
【目】黄仲理曰。脉当弦紧而反浮弱。其本虚可知。此劳倦内伤症也。
鳌按。发汗解半日许。是服麻黄发之。非桂枝也。更发汗用桂枝。是服麻黄后。又与桂枝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圊便欲自可。
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
【目】柯琴曰。八九日。是当解未解之时。脉微缓。是有胃气。应不转属阳明。
【纲】仲景曰。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目】方中行曰。胃家湿热本甚者。复得桂枝之热。则两热相搏于中宫。搏则必伤。甘又令人中满。壅气而上溢。所以胃不司纳。反上涌而逆出也。
魏荔彤曰。用桂枝者。以阳助阳。解卫分之风邪。浅而逐之也。用麻黄者。以阳入阴。发营分之寒邪。深而夺之也。判然两途。毫厘千里。故风伤卫。如贼入其疆。顺而逐之可耳。寒伤营。如贼近于郊。必须强而夺之。乃外在疆外把持。则贼无出路。惟有攻城掠郭而已。此喻最明。仲师所以示人从浮紧之脉。汗不出之症。认明寒邪之伤营。与太阳中风同在一经而两分不侔。不可误也。
【纲】仲景曰。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若形如疟。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黄一汤。
【目】柯琴曰。大汗出后。脉洪大。不烦渴。是病犹在表。桂枝症未罢。如疟日再发。是风邪留其处。故必倍加桂枝解肌。少与麻黄开表。此又服桂枝后少加麻黄之一法。
【纲】仲景曰。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去芍药生姜新加人参汤。
【目】柯琴曰。汗后身疼。是表虚。不得辛散。故去生姜。沉为在里。迟为在脏。自当远阴寒。
故去芍药。曰新加者。见表未解。无补益法。今因脉沉迟而始用之。与四逆汤治身疼脉沉之法同义。彼在未汗前而脉反沉。是内外皆寒。故用干姜、生附大辛大热者。协甘草以逐里寒。而表寒自解。此在发汗后而脉沉迟。是内外皆虚。故用人参之补中益气。以率领桂枝、甘枣而通血脉。则表里自和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二三日。不得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以本有寒分也。
【目】喻昌曰。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阳邪炽盛。逼处心胸。扰乱不宁。所以知其心下必结。
然但显欲结之象。尚未至于结也。若脉微弱者。此平日素有痰饮。积于膈之分。适与外邪相召。
外邪方炽。其不可下明矣。
【纲】仲景曰。太阳病。桂枝症。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连黄芩汤主之。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微恶寒者。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
【目】鳌按。邪束于外。阳不得伸。不得伸必内扰。故令脉促。夫桂枝脉本弱。促者。误下之过也。但前条脉促。
是阳重。下条脉促。又为阳虚。何则。脉虽促而不汗出。胸虽满而不喘。脉与上同。而症自各异。盖促为阳脉。胸满为阳症固已。不知阳盛脉促胸满。阳虚亦脉促胸满。故前由阳气内扰。后由寒邪内结。将作结胸。不可混也。
【纲】仲景曰。伤寒若吐若下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起则头眩。脉沉紧。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
【目】方中行曰。心下逆满。气上冲胸。寒涌于膈。所以起则头眩。脉见沉紧。明系饮中留结外邪。若但发汗以强解其外。外虽解。而津液尽竭。反足伤动经脉。有身为振摇之患矣。盖人身经脉。赖津液滋养。今一伤于吐下。再伤于汗。经脉失养。故身为振摇。遇此等症。必涤饮与散寒并施。
小青龙诸法。全是此意。但彼风寒两受。不得不重在表。此症外邪已散。止存饮中之邪。故加桂枝于制饮药中。使邪尽散。津液得四布。而滋养其经脉。千百年来孰解此微旨乎。
【纲】仲景曰。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麻黄汤。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脉浮而数。浮为风。数为虚。风为热。虚为寒。风寒相搏。则洒淅恶寒也。
诸脉浮数。当发热而洒淅恶寒。若有痛处。饮食如常者。蓄积有脓也。
疮家身虽疼。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目】柯琴曰。脉言浮而不言迟弱。浮而有力也。若浮而大。有热属脏者。当攻之。不令发汗。
若浮数而痛偏一处。身虽疼。不可发汗。
浮为风邪。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数本为热。而从浮见。则数为虚矣。浮为表而非风。数为实热而非虚。故浮数之脉。而见发热恶寒之症。即痈脓亦有然者。当就痛偏一处。饮食如常辨之。庶疮家之治。不致误作风寒。
【纲】仲景曰。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汗出自愈。
【目】魏荔彤曰。下后脉尚浮数。则知其人阳气尚勃勃欲发。所以应俟其自复也。尺中脉微为里虚。见寸脉虽浮数。阳可徐升。尺脉必微弱。阳虑内损。特标里虚二字。知在表可徐图。在里不应误矣。程注谓须用表和里实之法治之。而未出方。愚谓建中新加之属。可斟酌而用。
【纲】仲景曰。寸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骨肉烦疼。当发其汗也。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当发其汗。
麻黄汤主之。
伤寒脉浮紧者。麻黄汤主之。不发汗。因致衄。
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衄家不可出汗。汗出必额上陷。脉浮紧。目直视。
不能。不得眠。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以营气不足。
血少故也。脉浮而紧。而复下之。紧反入里。则作痞。按之自濡。但气痞耳。
【目】危亦林曰。风先开腠理。寒得入经络。脉亦应其象。而变见于寸口。紧为寒而从浮。故汗之则愈。
黄仲理曰。脉则浮紧。症则无汗。身疼痛。与大青龙症同而异。脉紧无汗。阳气内扰。阳络伤而衄血夺血者。无汗故也。
喻昌曰。脉浮紧发热无汗。纯是阴邪伤营矣。然寒邪轻微着营而不致涸冱其血。且兼中风阳邪。掺入易散。此所以不致身疼腰痛骨节疼也。如是则寒邪本轻。而风入之阳邪。
变热上冲。其势迅速。血自鼻出者。则中风阳邪既越而上出矣。而伤寒之阴邪。本在血分。亦随血而去。必愈。何以知其愈。脉不浮紧。身不发热。而然汗出。即是愈也。
魏荔彤曰。衄家血常上溢。由阴不足。血中素有热以鼓荡之。使不循其经而常在颡过山也。若复发汗。以伤阴而动其热。于是邪热上干诸阳之首。阳随汗而外亡。额上气遂陷入。脉紧急。无阳以制阴也。直视不能。无血以荣筋脉也。不得眠。无阴而阳亢也。此俱应救其阴以维亡而未尽之阳。所谓诸症宜救阳。而伤寒独宜救阴。此其一也。(鳌按。额上陷、乃气虚陷入脑内。非如小儿之囟陷下也。)尺中迟。血短而阴不足矣。然迟则为寒。非气微而阳不足乎。故必先理阴阳。然后可发汗治表也。但仲师言血少。今言阳不足何哉。以血少而尺迟。正以少阴肾家之真阴不足。非止如肝脾血短之症也。夫肾阴不足。非阳不足气不足乎。此而误汗。当与误发少阴汗同忌。则治之之法。建中而外。少阴温经散寒之方。尤不可不加意也。
喻昌曰。紧反入里。寒邪转入转深矣。故作痞。按之自濡。则其所挟者止气耳。不同于挟饮之满硬也。
鳌按。上七条。乃详叙脉同浮紧。而治各不同之故。
【纲】仲景曰。太阳病。十日已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
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目】柯琴曰。脉微细欲寐。少阴症也。脉浮细嗜卧。无少阴症。虽十日后尚属太阳。此表解而不了了之谓。兼胁痛。是太阳少阳合病。以少阳脉弦细也。但浮不细。是浮而有力。无胸胁痛。则不属少阳。但浮而不大。
又不属阳明。故仍在太阳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目】柯琴曰。本论无越婢方症。金匮有之。世本取合者即是也。仲景言不可发汗。则不用麻黄可知。无阳。则不用石膏可知。若非方有不同。必抄录者误耳。宁阙其方。勿留之以滋惑也。
鳌按。此是风寒两伤症。但无身疼腰痛骨节痛。是寒之伤营也轻。脉微弱。即阳浮阴弱之脉。
是风之伤卫也重。故虽未见有寒。而发热。热多寒少。又不汗出。其亦有寒在于营分明矣。但脉已见微弱。其无阳可知。故曰。不可发汗。故不用大青龙之辛散。而去其杏仁。加以芍药。以桂枝主风多之治。麻黄主寒少之治。芍药固摄虚阳之根。主脉微弱之治。名之曰桂枝二越婢一汤。则此方能固真阴。足以维阳之根蒂。虽发汗驱邪。而正阳不致上浮。故本方既有芍药。虽麻黄亦无害也。
乃柯氏据不可发汗。以麻黄为不可用。据无阳。以石膏为不可用。其麻黄之无害。已详言之。至石膏乃治上中焦邪热。与下焦肾虚之症无碍也。又以本论无越婢方症。惟金匮有之。亦思仲景本合伤寒杂病为一书。叔和分而为二。则仲景当时。金匮中所有之方。即如本论中所有。其合桂枝越婢成方。奚不可。不必阙之也。特此症原非易认。此方又难轻用。医者固当详审而斟酌之。与其蹈误用之愆。不如遵柯氏之说。故存其说于前。而又复辨之。
【纲】仲景曰。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
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目】张从正曰。此节言当察症而消息其虚实。不是据脉而论症。盖未发汗而脉浮数。是胃气实。
发汗后而脉浮数。
是胃气虚。
【纲】仲景曰。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五苓散主之。
【目】柯琴曰。病在表之表。宜麻黄。病在表之里。宜桂枝。病在里之表。宜五苓。病在里之里。宜猪苓以利水。不可用五苓兼发汗。要知五苓是太阳半表半里之剂。归重又在半表。本条更加烦渴。则热已在里。而表邪未罢。故用五苓也。
【纲】仲景曰。小结胸。正在心下。按之作痛。脉浮滑者。小陷胸汤主之。
结胸症。其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
【目】柯琴曰。大结胸。是水结在胸腹。故脉沉紧。小结胸。是痰结于心下。故脉浮滑。
鳌按。浮大在阳明脉。心下硬者。是浮大为心脉。火必就燥。须急下之以存津液。太阳虽因热入而成结胸。而大而尚浮。仍为表脉。恐热未实。下之则利不止。故必待沉紧。乃可下也。
【纲】仲景曰。如结胸状。饮食如故。时时下利。寸脉浮。关脉小细沉紧。名曰脏结。舌上白苔滑者死。
【目】陶华曰。关主中焦。妄下而中气伤。故沉。寒水留聚于胸胁之间。故紧。不及尺者。重在关。举关可以统之也。
【纲】仲景曰。心下痞。按之濡。大便硬。而不恶寒。反恶热。其脉关上浮者。大黄黄连泻心汤主之。
【目】程郊倩曰。按之濡为气痞者。无形也。其可下乎。结胸症脉浮大。不可下。岂心下痞而关上浮。可下乎。小结胸之痛。固未尝用大黄。何此比陷胸更峻。是必有当急下之症。比结胸更甚者。方可用此峻攻之剂也。恐此脉此症而用此方。(要语)下咽立毙耳。勿曲护其说而遗害后人也。
【纲】仲景曰。病患无表里症。发热七八曰。不大便。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令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当汤。若脉数不解。下利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目】龚信曰。脉浮数而可下。特以无表里症之故。则无表里症句是此节要眼。
【纲】仲景曰。风湿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烦疼。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八九日。或已发汗而不易衣衾。不密掩覆。致湿与风兼袭于表。本乘阳虚而来者。入而遂相搏为害。仍是阳微不能御之故也。夫湿与寒类。再兼风杂合。所以身疼体痛。与伤寒相似。然不呕不渴。知非表有寒邪里有郁热也。况脉又浮虚而涩。虚浮为中风。虚涩为中湿。而虚又专主阳微之义。故不与伤寒相涉也。伤寒症呕逆而喘。内热盛也。伤寒脉浮紧。表邪在也。无此二者。而身疼体痛。俱不作表治矣。此一要谛也。
柯琴曰。上条。风胜湿轻。故脉阴阳俱浮。有内热。故汗自出。宜桂枝汤。下条。湿胜风微。
故脉浮虚而涩。内无热。而不呕渴。故可加附子。
【纲】仲景曰。伤寒吐下后。复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目】龚信曰。此从吐下复汗脉微。看出是虚烦。则其余症象。皆当于虚中求之。而不得误为实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六七日。表症仍在。而反下之。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
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目】黄仲理曰。此病发于阳。误下热入之症也。脉微而沉。宜四逆汤救之。此因误下。热邪随经入腑。结于膀胱。致血燥而蓄于中。惟攻其里而表自解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结症也。抵当汤主之。
【目】喻昌曰。小便不利。何以见非血症耶。盖小便不利。乃热瘀膀胱无形之气病。为发黄之候也。小便自利。则膀胱之气化行。然后少腹满者。允为有形之蓄血矣。庸工不能辨一实。于此等处。
未着眼耳。
柯琴曰。沉为在里。凡下后热入之症。如结胸发黄蓄血。其脉必沉。或紧或微或结。在乎受病之轻重。而不可以因症分也。
【纲】仲景曰。其脉沉者。营气微也。营气微者。加烧针。则血留不行。更发热而烦躁也。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脉浮热盛。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吐血。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大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伤寒脉浮。医以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
【目】程郊倩曰。脉浮热甚不可灸者。以营分受邪束血为实故也。若血少阴虚之人。脉见微数。
尤不可灸。虚邪因火内入。上攻则为烦为逆。阴本虚也。而更加火。则为追虚。热本实也。而更加火。则为逐实。夫行于脉中者。营血也。血少被追。脉中无复血聚矣。艾火虽微。孤行无御。内攻有力矣。无血可逼。焦燎乃在筋骨。盖气主之。血主濡之。筋骨失其所濡。而火所到处。其骨必焦。其筋必损。盖内伤真阴者。未有不流散于经脉者也。虽更滋荣养血。终难复旧。此则枯槁之形立见。纵善调。亦终身为残废之人而已。
魏荔彤曰。伤寒脉浮而不言紧。此风多寒少之症。应斟酌青龙越婢之间发汗。乃以火迫劫取之。
火邪入而真阳出。名曰阳亡。真阳出而神明乱。惊狂遂见。程注所谓汗者。心之液是也。以火劫取汗。火邪入心。阳随汗亡。惊狂而起卧不安。皆有伤心液。无以养心之神。而空虚之地。邪火更易为害也。法不可单治表。当兼治里也。
或问。汗。阴液也。误发而何以阳亡。所用桂枝及蜀漆等皆阳药。又何以益阴生液。答曰。汗液为阴而实由阳化。故汗出而阳微。诸药为阳。生阳所以安阴。阳气聚则阴敛生津。阳气亡则阴扰耗津。阴阳相济吉。相悖凶。虽阴阳皆有邪正。初无二气。能于屈伸往来间。调停均平。此大寿之基也。
鳌按。古来灸法。本为虚症设。不为风寒设。首条固属虚症。但阴阳俱竭。一加烧针。必致发热烦躁。津液耗亡。此虚者尚不可以火劫也。下四条。俱言灸之之变。腰下重而痹。腰以下不得汗也。咽燥吐血。由于阳盛。比衄更甚也。至焦骨伤筋。血难复则无生理。惊狂起卧不安。并方寸元阳之神飞腾散乱矣。烧针火灸。不可妄用如此。仲景所以再三告诫也。后人每遇风寒。即加针灸。
不大昧仲景之旨乎。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痉。脉沉而细。身热。足寒。头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脉赤。独头面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病也。
【目】吴绶曰。阳脉本当浮也。今反沉。非营气微乎。沉而兼细者。非阳气少乎。其不成痉者几希。
【纲】仲景曰。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者。此名湿痹。
【目】柯琴曰。浮为风。细为湿。太阳脉本浮。风湿为病。脉阴阳俱浮。浮虚而涩。今关节烦疼。脉反沉细者。是发汗不如法。但风气去。湿流骨节为着痹也。
【纲】仲景曰。湿家病。身上疼痛。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内药鼻中则愈。
【目】柯琴曰。脉大不浮。不关风矣。脉不沉细。非湿痹矣。
【纲】仲景曰。太阳中暑者。身热疼重而恶寒。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太阳中暑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芤迟。小便已洒洒毛耸。手足逆冷。小有劳。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
【目】柯琴曰。身热脉微。本是暑伤于气。而疼重恶寒。实因寒水沐浴。留在皮肤而然。弦细芤迟。不得连讲。言中暑夹寒之脉。或微弱。或弦细。或芤迟。皆是虚脉。如脉浮而紧者。曰弦。
弦而细。则为虚矣。脉弦而大。则为芤。芤固为虚。芤而迟。更为虚矣。以此脉而见发热恶寒身重疼痛等症。虽当炎夏。而虚寒可知。
【纲】仲景曰。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太阳病。
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脉浮而紧。按之反芤。此为本虚。故当战而汗出也。其人本虚。是以发战。
以脉浮。故当汗出而解。若脉浮而数。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虚。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发战也。
其脉自微。此以曾经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内无津液。此阴阳自和。必自愈。故不战不汗出而自解也。问曰。伤寒三日。脉浮数而微。病患身凉和者。何也。答曰。此为欲解也。解以夜半。脉浮而解者。然汗出也。脉数而解者。必能食也。脉微而解者。必不汗出也。
【目】柯琴曰。首条。浮为阳盛之脉。脉浮则阳自内发矣。二条。脉微二句。承上之词。不与阴脉微对。太阳病本阳浮而阴弱。是阳强也。今阳脉数。即是阴阳俱微。脉但浮者阳盛。阳脉微者阳虚。但阴脉微而阳脉仍浮。阳重可知。三条。紧与数相似不同。盖有虚实之别。又必按之芤不芤。
而虚实之真伪毕定。四条。内无津液。阴阳岂能自和。必当调其阴阳。不然。脉微则为亡阳。将转成阴症矣。五条。即伤寒三日。少阳脉小为欲愈之义也。此微与前条不同。因未曾妄治。津液未亡。故三日自解。阴平阳秘。不须汗出。正教人不宜妄汗耳。
李杲曰。古人以脉上辨内外伤于人迎气口。人迎脉大于气口为外伤。气口脉大于人迎为内伤。
此辨固是。犹有未尽耳。外感风寒。皆有余之症。是从前客邪来也。其病必见于左手。左手主表。
乃行阳二十五度。内伤饮食。及饮食不节。劳役不节。皆不足之病也。必见于右手。右手主里。乃行阴二十五度。故外感寒邪。则独左寸人迎脉浮紧。按之洪大。紧者。急甚于弦。是足太阳寒水之脉。按之洪大而有力。见乎少阴心火之脉。丁与壬合。内显洪大。乃伤寒脉也。若外感风邪。则人迎脉缓而大于气口一倍。或两倍。或三倍。内伤饮食。则右手气口脉大于人迎一倍。伤之重者。过在少阴及两太阴。则三倍。此内伤饮食之脉。若饮食不节。
劳役过甚。则心脉变见于气口。是心火刑肺。其肝木挟心火之势亦来薄肺。经云。侮所不胜。寡于畏者是也。故气口脉急大而涩数。时一代而涩也。涩者。肺之本脉。代者。元气不相接。脾胃不及之脉。洪大而数者。心脉刑肺也。急者。肝木挟心火而反克肺金也。若不甚劳役。惟右关脾脉大而数。谓独大于五脉。数中显缓。时一代也。若饮食不节。寒温失所。则必右关胃脉损弱。甚则隐而不见。惟内显脾脉之大数微缓时一代也。宿食不消。则独右关脉沉而滑。经云。脉滑者。有宿食也。以此辨也。岂不明白易见乎。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
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寸口脉浮而紧。
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骨肉烦疼。当发其汗也。
【目】朱肱曰。脉浮而缓。寸大而尺弱。自汗体热。头疼恶风。热多寒少。其面光不惨。烦躁。
手足不冷。此名伤风也。伤风之候。当解肌。宜桂枝汤。轻者只与柴胡桂枝汤、败毒散、独活散选用。又凡脉紧。必无汗。惟濡而紧。却有汗。勿误用小建中汤。是脉浮而缓者。方可用桂枝汤。
又项背强者。桂枝汤加葛根也。(本草。葛根主伤风有湿。开窍解肌。盖桂枝加葛根。谓中风有湿。
当加之。取微汗以去风湿。)里寒者。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也。(不饮水者是也)又凡发汗。汗不止。为漏风。桂枝加附子汤。腹满者。太阴症。脉浮者。可服桂枝汤。微发汗。腹痛者。桂枝加芍药汤。痛甚者。桂枝加大黄汤。
虽然。桂枝汤自西北二方居人。四时行之皆验。江淮间。惟冬及春初可行。春末及夏至前。桂枝症可加黄芩半两。(阳旦汤是也)至夏至后。加知母一两。石膏二两。若病患素虚。正用古方。(大抵用温药当避春。热药当避夏。)脉浮而紧涩。头疼。身体拘急。恶寒无汗。寒多热少。
面色惨而不舒。腰脊疼痛。手足指末微厥。不燥烦。此名伤寒。宜发汗解。麻黄汤主之。轻者。
桂枝麻黄各半汤、人参顺气汤、葱豉汤、苍术散、麻黄葛根汤选用。然太阳亦有热多寒少者。须仔细看脉症也。热多寒少。不呕。清便自可。宜桂麻各半汤。若脉浮。虽热多寒少。自可发汗。若脉弱者。无阳也。桂枝二越婢一汤。热多寒少而尺迟者。营气本足。血少故也。先以小建中汤加黄最良。尺尚迟。再一剂。又太阳症。宜汗。而其人适失血及下利。则频频少与桂枝汤。使体润。当自解。假如淋家衄家。法不可汗。亦可以小柴胡之类和解之。又问。伤风与伤寒。何以别之。答曰。
伤寒者。脉紧而涩。伤风者。脉浮而缓。伤寒者。无汗脉涩。伤风者。有汗脉缓。伤寒者。畏寒不畏风。伤风者。畏风不畏寒。大抵太阳病者。必脉浮发热。恶风恶寒也。六经皆有伤风伤寒。其症各异。太阳脉浮有汗为中风。脉紧无汗为伤寒。阳明善饥为中风。不食为伤寒。少阳耳聋目赤。胸满而烦。为中风。口苦咽干目眩。为伤寒。若三阴伤风。无变形异症。但四肢烦疼。余症同三阳。
风伤卫者。病在皮肤之间也。以卫行脉外。为阳。主外皮肤间卫气之道路。故其病浅。寒伤营者。寒气中于肌肉也。以营行脉中。为阴。主内肌肉间营气之道路。故其病深。故桂枝麻黄各别。慎勿误用。
李曰。伤风初症。惟头疼口和不恶食。与伤寒同。缘寒乃阴邪。风乃阳邪。所以伤寒郁而后能发热。伤风即能发热。伤寒手足微厥。伤风手足背皆热。伤寒无涕。伤风流涕。声如瓮中。伤寒面惨身痛。伤风面光声重。伤寒无汗。恶寒不恶风。伤风有汗。恶风不恶寒。甚者汗出不止。洒洒恶风。复啬啬恶寒。冬月桂枝汤。自汗小便数。芍药甘草汤。自汗小便利。脚蜷急。桂枝加参附。轻者。
柴胡桂枝汤。自汗渴而小便难。邪渐传里。五苓散。自汗不渴。邪在表。茯苓桂甘汤。三时。防风冲和汤、柴胡桂枝汤。或败毒散去茯苓。鼻塞。通关散。通用。柴胡半夏汤。古立六经伤风汤。
但三阴药皆辛热。似非伤寒家法。仲景治伤寒伤风表症。分有汗无汗。里症同。于和解通利。更无分别。今详桂附八物。恐亦风邪直传阴分。其人素虚。或房室后伤风则可。若概作表药。误人多矣。盖伤风发表。辛热不如辛温。辛温不如辛凉也。或疑六淫。仲景特详于风寒。而略于暑湿。且不及燥火。何也。盖暑火同气。燥湿同源。风寒传遍六经。暑湿性偏。着人五脏。壮者气行则已。怯者乃着为病故耳。先伤寒而后伤风者。
症伤寒也。而见伤风之脉。先伤风而后伤寒者。症伤风也。而见伤寒之脉。此乃营卫俱实。故无汗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不烦躁者。麻桂各半汤。通用。大羌活汤。九味羌活汤加人参、大枣或神术散、香苏散。
陈氏士铎曰。凡病初起。用药原易奏功。无如人看不清。用药错乱。往往变症蜂起。苟认得清。
用得当。又何变症之生耶。如伤风。必然头痛身疼。咳嗽痰多。切其脉必浮。此伤风也。即以防风、荆芥、柴胡、甘草、黄芩、半夏各一钱。服即止。不再剂也。伤寒初起。鼻塞目痛项强。头亦痛。然切其脉必浮紧。此伤寒也。若以伤寒治之。即愈。方用桂枝、甘草、陈皮、葛根各一钱。不再剂。
朱震亨曰。仲景论伤寒。而未及乎中寒。先哲治冒大寒昏中者。用附子理中汤。其议药则得之矣。曰伤曰中。未有议其异同者。夫伤寒有即病不即病。因其旧有郁热。风寒外来。肌腠自密。郁发为热。病邪循经而入。以渐而深。初用麻黄、桂枝辈。微而安。以病体不甚虚也。若中寒。则仓卒感受。其病即发而暴。因其腠理疏豁。一身受邪。难分经络。无热可发。温补自解。此气大虚。不急治。则死矣。伤风伤暑伤湿。亦如伤寒之渐入者。中风中暑中湿。亦如中寒者之卒暴而受也。
陶华曰。风伤卫气。寒伤营血者。缘气本属阳。风亦属阳。阳则从阳。故伤卫气。阳主开泄。
皆令自汗。故用桂枝汤辛甘温之剂以实表。血本属阴。寒亦属阴。阴则从阴。故伤荣血。阴主闭藏。皆令无汗。故用麻黄汤轻扬之剂以发表。正所谓各从其类也。
李曰。肺主皮毛。通膀胱。最易感冒。新咳嗽。恶风鼻塞。声重喷嚏是也。柴胡半夏汤、参苏饮。寒月。麻黄杏仁饮。重者。头疼身痛寒热。咽干音哑。柴胡桂枝汤、防风冲和汤。头痛甚者。川芎茶调散。痰多者。金沸草散。挟热。
人参败毒散、升麻葛根汤。挟寒。十神汤。挟寒湿。消风百解散。挟湿。神术散。挟暑。香葛汤。时行。柴胡升麻汤。
服食过浓。素有痰火。时常鼻塞流涕。声重咳嗽。略被外感则甚者。防风通圣散。或大黄芩等分为丸。白水下。素虚者。
只用防风、羌活、川芎。随宜加入补药痰药。伤食。加白术、青皮、陈皮、山楂、麦芽。挟形寒饮冷。加姜、桂。挟房劳。加参、术、归、地。挟劳役伤气者。补中益气汤加羌、防。风虚甚者。羌活丸、加味乌金丸。风中传里。一同伤寒治法。风能燥血散气。故古用桂枝八物等汤。久不愈者。只宜三白汤加减敛之。切忌疏泄。虽初起。非寒月无汗。麻黄禁用。
朱肱曰。有发热恶寒。躁烦。手足温。而脉反浮紧者。有寒多热少。不烦躁。手足微冷。而脉反浮缓者。此名伤风见寒脉。伤寒见风脉也。盖发热恶寒烦躁手足温。为中风候。脉浮紧。为伤寒脉。是中风见寒脉也。寒多热少不烦躁手足微厥。为伤寒候。脉浮缓。为中风脉。是伤寒见风脉也。中风见寒脉。伤寒见风脉。宜服大青龙汤。盖大青龙症。脉似桂枝反无汗。病似麻黄反烦躁是也。(脉弱有汗。为桂枝症。脉紧不烦躁。为麻黄症。)大青龙汤治病。与麻黄汤症相似。但病尤重。而又加烦躁者。用大青龙也。以其风寒俱盛。故青龙汤添麻黄作六两。又似合桂枝汤药味在内。添石膏。
所以为紧。此治荣卫俱病。若症不审。误用大青龙。则发汗多伤人。(以其有烦躁一症。故可用大青龙汤。)陶华曰。热盛而烦。手足自温。脉浮而紧。此伤风见寒脉也。不烦少热。四肢微厥。脉浮而缓。
此伤寒见风脉也。二者为荣卫俱病。法虽用大青龙。此汤险峻。不可轻用。须风寒俱盛。又加烦躁。方可与之。不若羌活冲和汤。为神药也。一法。用桂枝麻黄汤。
【纲】仲景曰。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
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伤寒脉浮缓。发热恶寒。无汗烦躁。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症者。大青龙汤主之。
【目】朱肱曰。发热而恶寒者。属太阳也。盖太阳主气以温皮肤分肉。寒气留于外。皮肤致密。
则寒栗而发热。宜发其汗。故麻黄、大青龙主之。若温病。则发热而不恶寒。风温。亦灼热而不恶寒也。
刘完素曰。潮热。有时而热。不失其时。寒热。寒已而热。相断而发。发热。则无时而热也。
翕翕发热。热在外也。故与桂枝汗以散之。蒸蒸发热。热在内也。故与调胃承气下以涤之。发热属表。风寒客皮肤。阳气怫郁也。发热属里。阳气下陷阴中也。观其热所由来而汗下之。若热先自皮肤发者。邪在外也。热先自里生而发达于表者。邪在里也。在表在里。俱有发热。邪在半表半里者。
亦发热也。或始自皮肤而渐传里热。或始自内热而外达于表。盖邪在表。表热里不热也。邪在里。
里热甚而达于表也。在半表半里。则表里俱发热也。
王肯堂曰。凡病鲜有不发热者。内伤外感。其大关键也。人迎脉大于气口为外感。气口脉大于人迎为内伤。外感则寒热齐作而无间。内伤则寒热间作而不齐。外感恶寒。则近烈火不能除。内伤恶寒。得就温暖而必解。
外感恶风。乃不禁一切风。内伤恶风。惟恶些小贼风。外感症显在鼻。故鼻气不利。壅盛而有声。
内伤症显在口。故口不知味。而腹中不和。外感则邪气有余。故发言壮厉。先轻而后重。内伤则元气不足。故出言懒怯。先重而后轻。外感头痛。常常而痛。内伤头痛。时止时作。外感手背热。手心不热。内伤手心热。手背不热。东垣辨法大要如此。或有内伤而无外感。或有外感而无内伤。以此辨之。判然矣。若夫内伤外感兼病者。则其脉症并见而难辨。尤宜细心求之。若显内症多者。则内伤重而外感轻。宜以补养为先。若显外症多者。则外感重而内伤轻。宜以发散解表为急。此又东垣未言之意也。
陈士铎曰。人病发热。必先散其邪气。俟邪气速去。然后再扶其正气。则正气不为邪气所害。
方用柴胡、荆芥、半夏、黄芩、甘草各一钱煎服。则邪散而身凉。盖四时不正之气犯人。必由皮毛而入营卫。今用柴胡、荆芥。先散皮毛之邪。邪既先散。安得入里。半夏祛痰。使邪不得挟痰作祟。黄芩使不得挟火作殃。甘草和中。邪既先散。而正气又不相亏。人肯先服此药。何至由皮毛以入营卫。入脏腑。至传经深入哉。一方。柴胡、当归、山栀、甘草、陈皮各一钱。花粉、白芍各二钱。此方凡肝气郁者。一剂即快。不必专治外感也。治内伤初起者。神效。又方。当归二钱。柴胡、白芍、茯苓、甘草、桂枝各一钱。陈皮五分。冬月。加麻黄。此方专治伤寒初起者。神效。乘其尚未传经。可从补正之中。兼用祛邪之品而热散之也。盖初起之邪。尚不敢与正气相敌。故一补正气。而邪气自消。及一传经。则正气遁入脏腑不敢与邪相争。愈补而愈不能出矣。故一传经。药即不可用补。今用桂枝以散热。或加麻黄以祛寒。寒热相攻。邪难内入。又有正气之健以助之。所以一剂而愈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症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目】朱肱曰。此二汤。乃治发热而微恶寒者也。
张介宾曰。邪气在表发热者。表热里不热也。温散之。邪气在里发热者。里热甚而达于外也。
宜清之。
柯琴曰。热多。是指发热。不是内热。无阳。是阳已虚。而阴不虚。无阳不可发汗。便是仲景法旨。柴胡桂枝汤。乃是仲景佳方。若不头项强痛。便不须合桂枝矣。
微恶寒。便是寒少。烦疼只在四肢骨节间。比身疼腰痛稍轻。此外症将解而未去之时也。微呕。
是喜呕之兆。支结。是痞满之始。是在半表半里矣。外症微。故取桂枝之半。内症微。故取柴胡之半。虽不及脉。而微弱可知。发热而烦。则热多可知。仲景制此轻剂以和解。便见无阳不可发汗。
用麻黄、石膏之误矣。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
【目】戴原礼曰。阴经不发热。惟少阴能发热。然少阴发热有二症。初得病。即见少阴症。发热恶寒。头不疼。宜麻黄附子细辛汤。若下利清谷。身热躁扰。里寒外热。仲景谓之反发热。此乃阴盛格阳。宜四逆汤、附子理中汤。盖阳气传阴经而下利者。乃是热利。阳陷入里。外所以无热。
阴气入阴经而下利者。乃是里寒自利。寒既在里为主。则阳气必客于外。所以反发热。要知阴症发热。自是不同。发于阳而发热者。头必疼。发于阴而发热者。头不疼。此为验也。又有汗下后。阴阳不相入。水火不相济。致余热未退。不可更用冷药。内外俱未可妄治。故宜小建中汤。若其人已虚。虚能生热。宜小建中汤加当归。或四君子汤加黄。或十全大补汤。调其荣卫。虚者。真武汤。
审是热邪未解。虽经汗下。却不畏寒。宜竹叶石膏汤。
王肯堂曰。汗后复发热。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阴阳不交。及下利发热者。死。脉阴阳俱盛。热不止者。死。中风即发热者。风伤卫也。伤寒不即发热者。寒伤营也。其在少阴厥阴发热者。谓之反发热。
惟太阴无发热之候。
柯琴曰。此太阳症合用桂枝。却用麻黄之类发汗者。故多亡阳而仍发热。必主以真武汤也。
鳌按。真武汤。本少阴方。阳亡则内虚寒。故必用此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重汗。而复大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小有潮热。从心下至小腹硬满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汤主之。
【目】朱肱曰。太阳有潮热乎。仲景大陷胸汤一症。结胸有潮热者为大结胸。属太阳也。
楼全善曰。此妄汗下而将转属阳明。犹尚未离乎太阳者也。
日晡潮热。阳明病。然心下者。太阳之位。小腹者。膀胱之室。从心下至小腹痛。是下后热入水结所致。非胃家实。故不得名为阳明病。
【纲】仲景曰。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
【目】朱肱曰。大抵伤寒八日以上。大发热者。难治。
【纲】仲景曰。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中痞硬。呕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汤主之。
【目】方中行曰。伤寒汗不出。得汗即解者。以有风而误于偏攻。热反入里。所以变痞硬呕吐而下利也。故用大柴胡合表里而两解之。
魏荔彤曰。发热汗出不解。太阳已传阳明。二者阳明症也。夫太阳所感寒邪。入心中作痞硬。
而寒郁内生之热邪。作呕吐而下利。是病全离太阳而入阳明矣。其不成胃实者。惟心中素有痰饮。
故邪结于彼而成痞硬。胃中自不能复结为实。故是已传阳明而未全在阳明。未可以承气下者。故制此方。于下之中。兼升散开破二义。阳明之邪。柴胡驱之于少阳而表解。大黄复通之于大便而里和。尚何有阳明之症足留乎。所谓两解之法也。是不必专言柴胡治少阳。而柴胡之用已神。不必专言胃实方可下。而大黄之用已得矣。
非仲师孰能具此手眼乎。
【纲】仲景曰。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干姜汤主之。
【目】喻昌曰。丸药大下。徒伤其中。而不能荡涤其邪。栀子干姜。亦温中散邪法也。
虞抟曰。攻里不远寒。用丸药大下之。寒气留中可知。心微烦而不懊。则非吐剂所宜也。用栀子解烦。倍干姜以逐内寒而散表热。寒因热用。热因寒用。二味成方。而三法备。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豉汤主之。
发汗。若下之。而烦热。胸中窒者。栀子豉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大下后身热不去。犹带表症也。心烦变为心中结痛。是表症仍未解。而里症已迫也。在表原属阴邪久未除。在里则为阳邪久成郁。栀子苦寒。治心中成郁之阳邪。香豉香辛。
治在表未散之阴邪。而此症可愈。其胸中窒者。虽未至于结痛。而窒久必痛也。亦可早为之计。而仍主此。一法也。
柯琴曰。病发于阳而反下之。外热未除而心中结痛。虽轻于结胸。而甚于懊矣。结胸是水结胸胁。用陷胸汤。水郁则折之也。此乃郁结心中。用栀豉汤。火郁则发之也。
【纲】仲景曰。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龙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小青龙治水气者。治在里久积之阴邪。治风寒者。治胸膈暂郁之热邪。程氏谓下寒者类多上热。一句破的矣。学人识之。
【纲】仲景曰。太阳病。脉浮紧。发热无汗。自衄者愈。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
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目】方中行曰。纯是寒邪伤营。故脉浮紧。发热无汗。然寒邪之着营轻微。且兼中风。阳邪变热上冲。故自衄愈。若脉浮紧。发热无汗。而身竟疼痛。则寒重风轻。当发汗矣。其剧者必衄。毕竟少带中风之阳邪也。
【纲】仲景曰。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汤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
【目】喻昌曰。服桂枝治风而遗其寒。所以不解而症变。设更下之。邪乘虚入里。在表之风寒未除。在里之水饮上逆。故变五苓两解之法。以茯苓、白术为主。虽因已误而去桂枝。不得不用白芍以收阴。甘草、姜、枣以益虚和脾胃也。
魏荔彤曰。太阳伤风。头项强痛。翕翕发热而汗出。今汗不出。则中风而兼伤寒矣。但与桂枝治风不效矣。复下。更误矣。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乃下药阴寒之气。挟寒邪作痞。挟风邪作痛。
动积饮而阻闭阳气。上下不流动故耳。本方专主补土渗湿。使在里下药之阴邪先除。然后可治其表邪耳。以表邪虽仍在而轻微。故先以误下之阴邪入里为患是急。厥阴所云。先温其里。乃攻其表。
亦此义也。参观之。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发热无汗。其表不解者。不可与白虎汤。渴欲饮水。无表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目】张从正曰。白虎汤。但能解热。不能解表。必恶寒身疼头痛之表症皆除。但渴而求救于水者。方可与之。
楼英曰。如其人渴欲饮水。与之水果能饮。是表邪已变热而入之深矣。再诊其脉。已无浮缓浮紧之表脉。再审其症。已无头身疼痛发热无汗之表症。即可用白虎汤。但加人参止其燥渴。仍藉辛凉为半表里之治耳。
【纲】仲景曰。伤寒病。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热结在里。表里俱热。时时恶风。大渴。
舌上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吐下俱非。致风寒之邪久而变热。热又久而结聚在里。而在里之气血亦郁而生热。所谓表里俱热者也。内热盛则外阳疏。时时恶风。若似表症。而大渴云云。俱是一派实热结里之象。故不特阳虚之里当急救阳。即阴消之里亦当急救阴也。故仍用人参白虎。兼内清外散之用。
【纲】仲景曰。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主之。伤寒身黄。发热者。栀子柏皮汤主之。
【目】喻昌曰。伤寒之邪。得湿而不行。所以热瘀身中而发黄。故用外解之法。设泥里字。
岂有邪在里而反治表之理哉。热已发出于外。自与内瘀不同。正当随热势清解其黄。俾不留于肌表间也。前条热瘀。故用麻黄。此条发热。反不用麻黄者。盖寒湿之症。难于得热。热则其热外出而不内入矣。所谓于寒湿中求之。不尽泥伤寒定法。此其一征也。
方中行曰。热发于外。则里症较轻。故解之以栀子。而和之以甘草。以为退热之轻剂。
【纲】仲景曰。心下痞。按之濡。大便硬而不恶寒。反恶热。其脉关上浮者。大黄黄连泻心汤主之。
【目】戴原礼曰。发汗后只恶寒者为虚。虚乃表虚。发汗后只恶热者为实。实乃里实。只恶寒者。早发其汗。或汗出太过。谓阳微则恶寒。宜芍药甘草附子汤。只恶热。是表已解而里不消。所谓阴微则发热。宜大柴胡汤。或小承气汤。
柯琴曰。濡。当作硬。夫按之濡为气痞。是无形也。则不当下。且结胸症。其脉浮大者。不可下。则心下痞而脉上浮者。反可下乎。小结胸按之痛者。尚不用大黄。何此比陷胸更峻。此必有当急下之症。比结胸更甚。故制此峻攻之剂也。
鳌按。关上脉浮。是阳明少阳火势炽矣。不恶寒反恶热。是阳气盛而外越极矣。大便硬是阳邪固结而不解矣。此即柯氏所谓必有急下之处也。如此则濡字非简编之误欤。
【纲】仲景曰。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
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目】朱肱曰。大抵太阳病。必发热而恶寒。恶寒家慎不可过当覆衣被。及近火气。寒热相薄。
脉道沉伏。愈令病患寒不可当。但去衣被微火。兼与以和表之药。自然不恶寒矣。妇人恶寒。尤不可近火。寒气入腹。血室结聚。药不能治。
刘完素曰。恶寒者。不待风而寒。虽身大热而不欲去衣也。是由阴气上入阳中。或阳微或风虚相搏之所致。恶寒。一切属表。虽里症悉具。而微恶寒。亦是表未解也。治法当先解外。
王肯堂曰。恶寒者。风寒客于营卫。非寒热之寒。又非恶风也。不待见风而后怯寒也。甚则向火添被。亦不能遏其寒。经云。发热恶寒发于阳。可发汗。无热恶寒而蜷卧。脉沉细。发于阴。可温里。恶寒虽悉属表。亦有虚实之分。若汗出而恶寒。为表虚。无汗而恶寒。为表实。表虚解肌。
表实发汗。伤寒太阳病在表。故恶寒。少阳在半表里。亦微恶寒。阳明在里。本不恶寒。而或恶者。
与太阳合病也。
【纲】仲景曰。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
【目】刘完素曰。恶寒者。必继之以发热。此发于阳也。恶寒而蜷卧。脉沉细而紧者。发于阴也。在阳可汗。在阴可温。其止称背恶寒者。背为阳。腹为阴。阳气不足。阴寒气盛。则背为之恶寒。若风寒在表而恶寒。则一身尽寒矣。
张元素曰。恶寒有发阳发阴二症。发于阳者脉必浮数。宜解表。属桂枝汤、桂枝二越婢一汤、麻黄汤、青龙汤症也。
【纲】仲景曰。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目】杨士瀛曰。汗后反恶寒。表虽不解。急当救里。若反与桂枝攻表。此误也。故去桂、姜、枣、加附子以温经散寒。助芍药、甘草以和中。
脚挛急。与芍药甘草汤。本治阴虚。此治阴阳俱虚。故加附子。皆仲景治里不治表之义。
【纲】仲景曰。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吐。更下也。
【目】朱曰。若其人热虽多。而脉甚微。无和缓之意。是阴弱而发。寒虽少。而恶之更甚。
是阳虚而恶寒。阴阳俱虚。当调其阴阳。勿妄治以虚其虚也。
【纲】仲景曰。伤寒大下后。复发汗。心下痞。恶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当先解表。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汤。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
【目】朱肱曰。太阳阳明少阴。皆有恶寒。要之惟太阳病。不问已发热未发热。必恶寒也。
柯琴曰。心下痞。是误下后里症。恶寒。是汗后未解症。里实表虚。内外俱病。皆因汗下倒施也。表里交持。仍当遵先表后里先汗后下正法。盖恶寒之表。甚于身疼。心下之痞。轻于消谷。与救急之法不同。
【纲】仲景曰。心下痞。大便硬。心烦不得眠。而复恶寒汗出者。附子泻心汤主之。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
其人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但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
【目】柯琴曰。心下痞下。当有便硬心烦不眠。故用此汤。但心下痞而恶寒。表未解也。当先解表。宜桂枝加附子。而反用大黄。误矣。但以医下之而心下痞。犹发热恶寒。故属太阳症。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目】朱肱曰。此阳明之表症也。同于太阳。而属之阳明者。不头项强痛耳。要知桂枝麻黄二汤。专为表邪而设。不为太阳而设。见麻黄症即用麻黄汤。见桂枝症即用桂枝汤。不必问其为太阳阳明也。若恶寒一罢。则二方必禁。
鳌按。仲景云。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一条。乃言阳明之表脉。其症亦同太阳。故用麻黄汤发表。当与本条同看。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结。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症。
悉入在里矣。此为半在表半在里也。脉虽沉细。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目】王肯堂曰。三阴惟少阴有恶寒之症。然少阴恶寒。又有二症。发于少阴者。无热而恶寒。
宜温之。四逆汤、理中汤。少阴无热恶寒。似与太阳经未即热一条相似。所谓寒未即热者。为太阳症具而未热耳。少阴之无热恶寒。盖无太阳头痛等症。知为少阴也。若少阴恶寒而蜷卧。时时自烦。欲去衣被者。活人书用大柴胡下之。赵氏以为宜温散经邪。
导引真阳。汗而解可也。若下之。非惟不能解表。反虚其里。使恶寒之邪。乘虚内陷。纵使其脉沉滑而实。亦未可遽用大柴胡。必须先解表。使恶寒症罢。而后可用也。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有太阴自利不渴。厥阴下利厥逆。俱或恶寒。太阴。宜理中汤。厥阴。宜四逆汤。前既言二阴不恶寒。今又言或恶寒者。要知太阴厥阴。本不恶寒。此阳传阴者也。三阴皆能恶寒者。阴入阴者也。特在少阴为多耳。
陶华曰。恶寒者。寒邪入营卫。则洒淅恶寒。虽一切属表。尚在腑。阴阳所分。若发热恶寒。
兼之头疼脊强脉浮紧。寒邪在太阳表症也。宜汗之。照时令用药。若无热恶寒体蜷。脉沉迟无力者。
寒邪入少阴里症也。宜温之。四逆汤。
鳌按。此条但就脉言。曰沉曰细。俱是少阴。固不得与柴胡汤。惟推出头汗。则犹有少阳现症。
而非尽在里矣。虽脉已属少阴而仍与柴胡也。且三阴脉不至头。其脉止在身。三阳脉盛于头。阳结则汗在头。今阳微结。虽曰少阳而微恶寒。毕竟尚有太阳表症之意。所以此条仍列入太阳恶寒门类。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
【目】刘完素曰。恶寒有属阳。有属阴。恶风则悉属阳。三阴症并无恶风者。以此也。恶风虽悉在表。而发散又不同。无汗恶风为伤寒。当发汗。汗出恶风为中风。当解肌。里症虽具。恶风未罢。当先解外。
赵献可曰。恶风者。卫中四时之虚风。所以恶风也。其人当汗出而脉缓也。数与桂枝汤。桂枝加葛根汤。使遍体微润连日。当自解矣。
王履曰。卫气者。所以温肌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故风邪中于卫也。则必恶风。
恶寒恶风。俱为表症。但恶风比恶寒为轻耳。恶寒者。虽不当风而时自怯寒。恶风者。居密室帏中。则无所畏。或当风。或挥扇。则淅淅然而恶也。
柯琴曰。风为阳邪。风中太阳。两阳相搏而阴气衰少。阳浮故热自发。阴弱故汗自出。中风恶风。类相感也。风性散漫。脉应其象。故浮而缓。若太阳初受病。便见如此脉症。即可定其为中风而非伤寒矣。二条。是桂枝汤本症。合此症即用此汤。不必问为伤寒中风杂病也。四症中。头痛是太阳本症。头痛发热恶风。与麻黄症同。本方重在汗出。汗不出者。便非桂枝症。三条。乃太阳中风之桂枝症。非谓凡中风者盒饭主桂枝也。(明了。)二条脉症。是概风寒杂病而言。三条加中风二字。
其脉其症。悉呈风象矣。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目】朱肱曰。此症当温其经。故桂枝加附子也。
刘完素曰。汗多亡阳。则卫不固。是以恶风也。桂枝加附子。温其经而固其卫也。
陶华曰。恶风者。风邪伤卫。腠理不密。由是恶风悉属于阳。非比恶寒。乃有阴阳之别者。
鳌按。此四症并见。却以汗不止小便难为重。以二者由于心肾。故专治之。而恶风四肢急俱痊也。盖太阳虽当汗。汗不止则亡阳。风乘虚入。故又恶风。汗多必津竭。故小便难。四肢者。诸阳之本。阳亡则不能荣筋。故筋急而屈伸不利也。
【纲】仲景曰。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
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目】刘完素曰。湿胜自汗。而皮腠不密。是以恶风也。甘草附子汤。所以散其湿而实其卫。
柯琴曰。身肿痛剧。不得屈伸。湿感于外也。恶风不欲去衣。风淫于外也。汗出短气。小便不利。化源不清也。君桂枝以理上焦而散风邪。佐术、附、甘以除湿而调气。
鳌按。此风湿为病。而湿尤中于周身营卫之间。不能推布其患。为尤重者。故小便不利身肿二句。最宜着眼。
【纲】仲景曰。伤寒若吐若下后。心下逆满。气上冲心。起则头眩。脉沉紧。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振者。森然若寒。耸然振动者是也。伤寒而振。皆由虚寒。盖以欲汗之时。
其人必虚。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振近战。而轻者为振矣。战为正与邪争。争则为鼓栗而战。振但虚而不至争。故惟耸动而振也。下后复发汗振寒者。为其表里俱虚也。亡血家发汗。则寒栗而振者。谓其气血俱虚也。诸如此者。止于振耸耳。其身为振振摇。振振欲擗地。二者皆发汗过多。亡阳经虚。不能自主持。故身为振摇也。又非若振栗之比矣。
此二汤。皆温经益阳滋血助气之剂。经虚阳弱得之。未有不获全济之功者。
【纲】仲景曰。问曰。病有战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脉浮而紧。按之反芤。此为本虚。故当战而汗出也。其人本虚。是以发汗。以脉浮。故当汗出而解。若脉浮而数。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虚。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发战也。
【目】韩祗和曰。汗下后战者。与救逆汤。微减。与羊肉汤。再投而战解。若阴气内盛。正气大虚。心栗鼓颔。身不战者。遂成寒逆。宜灸之。或用大建中汤。仲景治尸厥战而栗者。刺期门巨阙。
吴绶曰。凡战者。大抵气血俱虚。不能荣养筋骨。故为之振摇而不能主持也。须大补气血。予曾用人参养荣汤得效。
又一人身摇不得眠者。以十味温胆汤倍加人参而愈。内经曰。寒之伤人。使人毛发毕直。鼓颔战栗而无汗。按此表寒而战栗也。此言病有战而汗出。因得解。其脉浮而紧。按之反芤。此为本虚。
故当战而汗出也。又曰。脉阴阳俱停。以三部浮沉迟数脉同等。必先振栗汗出而解。若脉浮数。
按之不芤。其人本不虚者。则汗出解不战也。若不战而心栗。此阴中于邪。必内栗也。凡正气怯弱。
寒邪在内。必为栗也。宜详究焉。
【纲】仲景曰。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
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
【目】成无己曰。战与栗二者。形相类而实非一。有内外之别焉。战者。身为之摇。栗者。心战是也。经曰。胃无谷气。脾涩不通。口急不能言。战而栗。即此观之。战之与振。振轻而战重也。
战之与栗。战外而栗内也。战栗者。皆阴阳之争。伤寒欲解将汗之时。正气内实。邪不能与之争。
则便汗出而不发战。邪气欲出。其人本虚。邪与正争。微者为振。甚者则战。战退正胜而解矣。其战而汗。因得解者。其人本虚。是以发战。邪气外与正气争。则为战。乃其愈者也。邪气内与正气争。则为栗。是为甚者也。经曰。阴中于邪。必内栗也。表气虚微。里气不守。故使邪中于阴也。
方其里气不守。而为邪中乎中气。正气怯弱。故成栗也。战者。正气胜。栗者。邪气胜也。伤寒六七日欲解之时。当战而汗出。其有但心栗而鼓颔。身不战者。已而遂成寒逆。似此症多不得解。何者。
以阴气内盛。正气大虚。不能胜邪。反为邪所胜也。非大热剂与灼灸。又焉得而御之。
张介宾曰。战与栗异。战由外。栗由内也。凡伤寒欲解将汗之时。若其人正气内实。邪不能争。
则但汗出。不作战。所谓不战。应知体不虚也。若其人本虚。邪与正争。微则振。甚则战。正胜邪则战而汗解矣。夫战则正气将复。栗则邪气肆强。故伤寒六七日。有但栗不战竟成寒逆者。多不可救。此以正气中虚。阴邪内盛。正不盛邪。而反为邪胜。凡遇此症。非大温热不可。
柯琴曰。阳脉微二句。承上之辞。不得作三段看。太阳病。阳浮而阴弱。是阳强也。今阳脉微。
即是阴阳俱停。病虽不解。已是调和之脉。其解可知矣。脉但浮者为阳盛。必先烦而有汗。阳脉微者为阳虚。必先振栗而汗出。振栗。是阴津内发之兆。汗出。是阳气外越之征。此阴阳自和而愈也。
【纲】仲景曰。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
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目】赵嗣真曰。详仲景论中。止分皮肤骨髓。而不曰表里者。盖以皮肉脉筋骨五者。素问以为五脏之合。主于外而充于身者也。惟曰脏曰腑。方可言表里。可见皮肤即骨髓之上。外部浮浅之分。
骨髓即皮肤之下。外部深沉之分。与经络脏腑属里之例不同。况仲景出此症在太阳篇首。其为表症明矣。是知虚弱素寒之人。感邪发热。热邪浮浅。不胜沉寒。故外怯而欲得近衣。此所以为热在皮肤。寒在骨髓。药宜辛温。至于壮盛素热之人。或酒客重感邪之初。寒未变热。阴邪闭乎伏热。
阴凝于外。热郁于内。故内烦而不欲近衣。此所谓寒在皮肤。热在骨髓。药宜辛凉。必也一发之余。
既散表邪。又和正气。此仲景不言之妙。若以皮肤为表。骨肉为里。则麻黄症骨节疼痛。其可名为有表复有里也乎。
危亦林曰。热在皮肤一条。仲景不立方治。宜先与阳旦汤。寒已。次以小柴胡加桂温其表。
鳌按。本条自成注以表里释皮肤骨髓。后人宗之。误也。仲景论言表热里寒。表寒里热症甚多。
宁此条不曰表里。而偏曰皮肤骨髓耶。其可知矣。故独赵氏之说。披剥精当。识见过人。足以破千古之惑。至表热里寒。乃少阴症。详少阴篇中。
张介宾曰。凡治伤寒。先看两目。或赤或黄。赤者。为阳症。若兼六脉洪大有力。或燥而渴者。
其热必盛。轻则三黄石膏汤。重则大承气汤之类。凡目色青白。而无昏冒闪烁之意者。多非火症。
不可轻用凉药。眼眵多结者。必因有火。盖凡有火之候。目必多液。液干而凝。所以为眵。即如肺热甚。则鼻涕出。是亦目液之类也。
【纲】仲景曰。风湿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鼻息急。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螈。
【目】危亦林曰。本条风湿。法当汗解。而医反下之。大便利。则小便必不利。肺之气化不宣。
胃家之关门不利。脾土之承制不行。故直视失溲也。
【纲】仲景曰。若汗出发润。喘不休者。此为肺先绝也。阳反独留。形体如烟熏。直视摇头者。
此为心绝也。唇吻反青。四肢习者。此为肝绝也。环口黧黑。柔汗发黄者。此为脾绝也。溲便遗失。狂言。反目直视者。此为肾绝也。
【目】楼英曰。夫至脏气脱绝。其错逆为不可救矣。
柯琴曰。五脏相生。一脏受灾。四脏不救。阴阳相须。彼气先绝。此气不存。医者可不调于未灾未绝之先乎。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症。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吴绶曰。目中不了了者。能视物。但见一半而不见一半。有所谵妄而胡言者是也。其内实不大便者。宜下之。内虚者。多难治也。若戴眼反折者。此为上视。绝汗乃出。大如贯珠不流。此膀胱绝也。
杨士瀛曰。直视。与目中不了了。形症相近。一可治。一不可治也。
【纲】仲景曰。伤寒若吐若下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起则头眩。脉沉紧。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
【目】喻昌曰。心下逆满。气上冲胸。塞涌于膈。所以起则头眩。脉见沉紧。明系饮中留结外邪。若但发汗以强解其外。外虽解而津液尽竭。反足伤动经脉。有身为振摇之患。盖人身经脉。赖津液以滋养。吐下而津液一伤。发汗而津液再伤。令经脉失养而身摇。故遇此等症。不得不重在表。
此症外邪已散。止存饮中之邪。故以桂枝加入制饮药内。俾之邪尽散。津液得以四布。而滋养其经脉。千百年来。孰窥其批却导之妙乎。
魏荔彤曰。沉则为里。紧则为寒。是里虚阳微。而阴邪为患也。原在经络之症。误吐误下。乃为在脏腑之症矣。复不从里治。而又发汗以伤动其经络之表。卫外之阳。亦自汗出而虚。身为振摇。
亡阳之兆也。仲师以苓桂术甘内治其沉紧。阴寒上逆之邪可除。外治其振摇。表虚恶寒之象可止。
四物俱投阳分。治表里阴邪至当之剂也。方喻皆谓挟饮为患。不知阴邪内盛。有饮固然。无饮亦然。饮或因阴盛而起。非饮独为病。阴消而饮亦安。非饮自为安也。则亦不必论列于饮矣。
鳌按。喻氏留饮之论。未尝不是本条病因。而魏氏专主阴邪内盛。包括留饮。见理自更圆通。
夫世固有饮家而患本条之症者。则知喻氏非尽谬理也。亦有非饮家而犯本条之症者。则知魏氏为尤当也。故并存之。
【纲】仲景曰。太阳病。八九日。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吐。更下也。
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合半汤。
【目】朱肱曰。不可更汗吐下。小柴胡汤主之。若反重发汗。则气虚。必两耳聋无闻。素无热人。可芍药甘草附子汤。有热人可黄建中汤。
柯琴曰。八九日。是当解未解之时。阴阳俱虚。当调其阴阳。若其人热多寒少。面色正赤者。
是阳气怫郁在表。不得越出。当汗不汗。其身必痒。八九日来。正已虚。邪未解。不可汗。又不可不汗。故立此法。
【纲】仲景曰。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太阳病。脉浮紧。
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当发其汗。麻黄汤主之。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以营气不足。血少故也。
【目】朱肱曰。尺脉迟者。先以小建中汤以养之。
王肯堂曰。体痛。乃六经俱有之症。有表有里。有寒有热。有风有湿。如太阳伤寒。荣血不利身疼者。宜发汗。若汗后脉沉迟体痛者。又宜温之。中身疼者。白虎汤解之。里寒外热身疼者。先与救里。而后攻表。寒在三阴。则脉沉身疼。寒在三阳。则一身支节烦疼。四逆柴胡。可不辨欤。
太阳身痛。但拘急。耳中湿。身痛不可转侧。阴毒身痛。体势沉重。宛如被杖。以此别之。发热恶寒身体痛者。属太阳。麻黄汤、大青龙汤是也。若兼心下支结。柴胡加桂枝汤。若兼下利清谷腹胀。先以四逆温里。后以桂枝发表。若尺迟血少。营气不足也。活人先以小建中汤养血。俟尺脉回。却用柴胡等汤剂解之。按热多寒少。尺脉沉迟者。荣血不足。黄建中汤。夫血不足而用黄者。黄味甘。加以甘草。大能生血。此仲景妙法。盖稼穑作甘。甘能补胃。
胃为气血之海。血所从以生。又经云。无阳则阴无以生。以甘益胃而生血。旨哉。今人但知参、为气药。故表而出之。
柯琴曰。太阳受病。当一二日发。盖寒邪凝不遽发。非若风邪易于发热也。然不论已未发热。
而恶寒体痛呕逆之症。阴阳俱紧之脉。先见即可断为太阳之伤寒。而非中风矣。寒邪外束。故体痛。
寒邪内侵。故呕逆。太阳主一身之表。风寒外束。阳气不伸。故一身尽疼。此麻黄八症头痛发热恶风。同桂枝症。无汗身疼。同大青龙症。本症重在发热身疼无汗而喘。
鳌按。法者。脉法也。以浮紧之脉法言。当身痛。宜发汗。然必三部浮紧。乃可发汗。今浮紧之脉。虽见寸口。而尺中迟。则不得主发汗之法矣。且尺主血。血少而尺迟。虽发汗亦不能作汗。
不但身疼不除。必至有亡血亡津之变。
【纲】仲景曰。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汗后身痛。邪气未尽也。脉沉迟。营血不足也。经云。其脉沉者。营血微也。
又云迟者。营气不足。血少故也。与桂枝以解未尽之邪。加参、芍、姜以益不足之血。
朱肱曰。小建中汤。兼治汗后身疼。脉沉而迟者。若霍乱吐泻止。而身疼痛不休者。少与桂枝汤即愈。金匮要略云。疮家虽身体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张元素曰。经言表邪盛。脉浮而紧。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况身疼皆系表邪未尽。此又加人参、芍药、生姜以益血。
何也。予曰。表邪盛则身疼。血虚则身亦疼。其脉浮紧者。邪盛也。其脉沉迟者。血虚也。盛者损之则安。虚者益之则愈。仲景凡言发汗后。以外无表症。里无热症。止余身疼一事而已。若脉稍浮盛。则为表邪未尽解。今言脉沉迟。此血虚致然也。故加三味以益血。
【纲】仲景曰。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清便自调。身体痛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
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目】柯琴曰。寒邪在表而妄下之。移寒于脾。下利完谷。胃阳已亡。身疼未除。是表里皆困。
身疼犹有表邪也。然当舍表而救里。里症既瘥。表症仍在。救表亦不容缓。身疼本麻黄症。而下利清谷。腠理之疏可知。必桂枝汤和营卫而痛自解。故不曰攻而仍曰救。救表仍合和中也。温中之后。仍可用桂枝汤。其神乎。下利而腹尚胀满。即伏清谷之机。先温其里。不待其急而始救也。里和而表不解。可专治其表。故不曰救而曰攻。吐利是脏腑不和。非桂枝汤所治。止后而身痛不休。是营卫不和。非麻黄汤所宜和解其外。惟有桂枝之法消息其宜。更有小与之法也。
【纲】仲景曰。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此名风湿。此病伤于汗出当风。或久伤寒冷所致也。
问曰。值天阴雨不止。风湿相搏。一身尽疼。法当汗出而解。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解者。
何也。答曰。发其汗。汗大出者。风湿俱去也。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发热。面色如熏黄。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烦疼。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虚浮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
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术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伤寒与中风家。至七八日再经之时。则邪气都在里。身必不苦疼痛。今日数多。复身体痛。烦。不能自转侧者。风湿相搏也。烦者。风也。疼者。湿也。经曰。风则浮虚。脉经曰。脉来涩者。为病寒湿也。不呕渴。里无邪也。脉得浮虚而涩。身疼烦。知风湿俱在经也。与桂枝附子汤。以散表中风湿。
李杲曰。风湿相搏。一身尽疼者。补中益气汤加羌活、防风、升麻、本、苍术治之。如病去。
勿再服。以诸风药。损人元气而益其病也。麻黄复煎汤。治阴室中汗出。懒语。四肢困倦乏力。
走注疼痛。乃下焦伏火。不得升浮。而躁热汗出。一身疼痛。盖风湿相搏也。以麻黄发汗。渐渐发之。
在经者。亦宜发汗。况值季春之月。脉缓而迟。尤宜发之。令风湿去而阳气升。困倦乃退。血气俱得生旺也。
王好古曰。神术汤。治风湿恶寒脉紧无汗。白术汤。治风湿恶寒脉缓有汗。上二术汤治风湿。
又当随症加减。其法。详在二汤之后。
闵芝庆曰。汗出当风寒。则汗不得越。久留骨节。故一身尽痛。元府反闭。故发热。日晡为阳明之时。太阴湿土。郁而不伸。故剧。此虽伤于湿。而实因于风寒也。金匮用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
凡湿不得泄。热不得越。则身黄。若伤寒发黄时。身疼已解。此湿流关节。故不解也。须用五苓散以除其湿。
鳌按。风湿身疼。与伤寒身疼。各不同。盖伤寒身疼无止时。风湿身疼。多在日晡时发。若更遇阴雨。与天气相合。则疼更甚。亦不必拘于日晡时矣。
【纲】仲景曰。太阳中暑者。身热疼重而恶寒。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太阳中暑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芤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小有劳。
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若发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下之。则淋。
【目】柯琴曰。中暑者。与伤寒迥别。而亦有因于伤寒者。太阳之气。在天为寒。在地为水。
冬之伤寒。伤于天之寒风。夏之伤寒。伤于地之寒水。脉微亡阳。脉弱发热。此身热脉微。本是暑伤于气。而疼重恶寒。实由于寒水沐浴。留在皮肤而然。亦是伤寒所致耳。宜五苓散、藿香饮之类。弦细芤迟。不得连读。言中暑夹寒之脉。或微弱。
或弦细。或芤迟。皆是虚脉。以此等而见发热恶寒身重疼痛等症。虽当炎夏。而虚寒可知。东垣用补中益气汤。深合仲景心也。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服之则厥逆。筋惕肉。此为逆也。以真武汤救之。
【目】方中行曰。末以真武汤救之六字。黄氏正之。以原文为传写之误。甚是。当从之。盖既曰不可服。服之为逆。则安得又复有大青汤主之之文。故黄氏正以真武汤是也。
魏荔彤曰。既曰中风。又曰脉浮紧。浮为在表。紧为寒邪。则是合中风与寒邪在表为一症也。更见发热恶寒。身疼。不汗出烦躁诸症。大率伤寒之症多。然言太阳中风。而中风诸症亦在矣。主以大青龙。仍伤寒麻黄发汗之义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当发其汗。
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他条脉浮紧发热无汗而自衄愈。纯是寒邪伤营。犹轻微也。此竟身疼痛。则寒伤者重矣。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因以麻黄汤发汗。微除而不全除。其人发烦目瞑者。非麻黄治寒邪不效。必少带中风之阳邪。故用麻黄辛热。至于发烦目瞑。剧者更必衄血也。设预审之。
知其寒重风轻。斟酌青龙用之。不至是矣。然寒虽发汗未尽除。风因衄已悉去。乃解者。风邪解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者。此名湿痹。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
心下支结。外症未去者。柴胡加桂枝汤主之。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
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目】张兼善曰。脉沉而细。本少阴脉。今太阳病而见此脉。太阳与少阴为表里。故相似。乃太阳之变脉也。湿流关节。故疼痛。太阳气不宣。故烦。湿气痹闭而不行。故脉应其象而沉细。太阳之脉。从风则缓。从寒则紧。从湿则细。伤上则浮。伤下则沉。当因症而合脉。
魏荔彤曰。伤寒六七日。宜传里矣。乃有半未离太阳之表。而半已微入少阳之里者。惟不离太阳。故结胸之结。变而结于心下。复不正结而偏出。微入少阳两侧之界。因谓之支结。虽云带少阳。
实皆太阳表里之症也。故用少阳柴胡之治。仍加太阳之桂枝。本条何以见太阳多少阳少也。如正文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太阳之症有四。独心下支结一症。侵入少阳。其实又系大小结胸之流派。惟以部位在少阳。故治少阳。正所以治太阳也。用柴胡加入桂枝者。犹如太阳之贼。侵少阳之界。用太阳之兵捕。协同少阳之兵捕。方可治太阳少阳两界之贼寇也。
【纲】仲景曰。寸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骨肉烦疼。当发其汗也。
【目】柯琴曰。风寒本相因。必风先开腠理。寒得入经络。紧者急也。即数也。紧以形象言。
数以至数言。紧则为寒。指伤寒也。数则为热。指发热也。辞异而义同。故脉浮数浮紧者。皆是麻黄症。骨肉烦疼。即是风寒两伤。营卫俱病。要之冬月风寒。本同一体。故中风伤寒。皆恶风恶寒。
营病卫必病。中风之重者。便是伤寒。伤寒之浅者。便是中风。不必在风寒上细分。须当在有汗无汗上着眼耳。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服之则厥逆。筋惕肉。此为逆也。太阳病。医发汗。仍发热恶寒。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因胸烦。面色青黄。
肤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
【目】朱肱曰。大凡发汗过多。即身动振摇。虚羸之人。微发汗。便有此症。宜服真武汤。
羸甚者。去芍药。或少用之。有热症。恶热药者。去附子。
杨士瀛曰。伤寒筋惕身。发汗太过所致也。古人以真武汤主之。然真武汤能止其汗。而不能定其。者。动也。盖汗多则伤血。血虚无以荣筋。筋愈急而四体百骸俱为之。宜以四物去地黄加人参、半夏、茯苓、甘草作剂。以五灵脂为佐。入生姜、乌梅煎服。自有神效。此专主生血。生血乃以收汗也。
陶华曰。筋惕肉者。非常常有之。内经曰。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发汗过多。津液枯少。阳气偏虚。筋肉失所养。故惕惕然跳。然动。非温经助阳不能愈。仲景特设真武汤救之。
或因发汗吐下后。表里俱虚而有此状者。此又逆之甚矣。
柯琴曰。此条用真武汤。全在降火利水。重在发热心下悸。头眩身。因心下悸所致。脉微弱而自汗出。是无阳也。是桂枝症。不可与大青龙。以中有麻黄、石膏也。服之则血气不周于身。必筋惕肉。因汗下后加烧针。以致虚烦。多汗伤血。故经脉动惕。烧针伤肉。故面青肤。此亦半夏泻心汤症也。
【纲】仲景曰。动气在左。不可发汗。发汗则头眩。汗不止。筋惕肉。
【目】魏荔彤曰。脐左属肝。故肝虚风动为头眩。肝藏血之脏。风动扰阴。故汗出不止也。筋惕肉者。肝主筋。血主肉。俱因气虚而振振惕也。
陶华曰。此候最逆。先宜防风白术牡蛎汤。次服小建中汤。十救一二。
李杲曰。内伤等病。是心肺之气。已绝于外。必怠惰嗜卧。四肢沉困不收。此乃热伤元气。脾主四肢。既为热所乘。无气以动。经云。热伤气。又云。热则骨消筋缓。此之谓也。若外伤风寒。
是肾肝之气已绝于内。肾主骨为寒。肝主筋为风。自古肾肝之病同一治。以其递相维持也。故经言胆主筋。膀胱主骨是也。或中风。或伤寒。得病之日。便着床枕。非扶不起。筋骨为之疼痛。不能动摇。乃形质之伤。经云。寒伤形。又云。寒则筋挛骨痛。此之谓也。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汗出。发作有时。头痛。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目】朱肱曰。身凉汗出。两胁疼痛。或干呕。此十枣汤症也。大抵胁下痛者。此为有饮。须分表里。干呕微利发热而渴。为表有水。小青龙加芫花主之。身体凉。表症罢。干呕而胁下痛。
为里有水。十枣汤主之。十枣非小青龙之比。须量人虚实。不可妄投。
柯琴曰。水气为患。此则外走皮毛而汗出。上走咽喉而呕逆。中走胁肋而牵痛。下走肠胃而下利。浩浩莫御。非得利水之峻剂以直折之。中气不支矣。此十枣与五苓、青龙、泻心等法悬殊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十日已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
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目】楼全善曰。脉微细欲寐。少阴症也。浮细嗜卧。无少阴症。虽十日后。尚属太阳。此表解而不了了之谓。设见胸满嗜卧。亦太阳之余邪未散。兼胁痛。是太阳少阳合病矣。以少阳脉弦细也。少阳为枢。枢机不利。一阳之气不升。故胸满胁痛而嗜卧。与小柴胡和之。若脉浮而不细。是浮而有力也。无胸胁痛。则不属少阳也。但浮而不大。则不涉阳明。仍在太阳也。太阳为开。用麻黄汤以开之。然与太阳初病。用以发汗不同。当小其制而少与之也。
鳌按。此言太阳少阳脉症相关处也。胁痛。本少阳症。
【纲】仲景曰。伤寒吐下后。复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目】鳌按。此条胁下痛。兼见经脉动惕。属于虚气也。冲咽喉眩冒。即虚烦之处。
【纲】仲景曰。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无汗。至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也。
【目】陈士铎曰。伤寒变为结胸者。以伤寒火邪正炽。急与饮食。胃中得食。茹而不出。他脏因胃中有食。群起而争。其势猖狂。必当以变法治之。急用栝蒌一枚。槌碎。入甘草一钱。同煎服。
夫栝萎乃陷胸之胜物。平人服之。必至心如遗落。然惟食结在胸。非硝、黄、枳、朴、槟榔等可祛。必得栝蒌始能陷之。尤恐其过于下也。可加甘草留之。使不至十分推荡。此变症而用变法。真胜于用正也。
张云岐曰。不发汗而反下之。热反内陷。寒气随热而入。入于胸必结。瘀热在里故也。
【纲】仲景曰。结胸无大热。但头微汗出者。此为水结在胸胁也。大陷胸汤主之。
伤寒六七日。结胸热实。脉沉紧。心下痛。按之石硬者。大陷胸汤主之。结胸者。项亦强。如柔痉状。下之则和。宜大陷胸丸。
【目】成无己曰。结胸虽为实邪。人皆知用陷胸汤丸下之。或脉浮大者。不可下。下则死。是犹带表邪未全结实。下之重虚其里。邪深结则死。设或结胸形症悉具。而加烦躁者。尤为不治之疾。
【纲】仲景曰。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成结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
【目】赵嗣真曰。不经下后而心下满者。则有吐下之殊。如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又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
不令发汗。属腑者。不令溲数。此二条是也。或吐或攻。要在泄其邪气。若下后心下满者。又有结胸痞之别。如阳明病。虽心下硬。又未可攻。经曰。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是邪气自表传里。至于心下。留结为实者。不可下。乃吐之可也。若未全为实者。则不可下。故有此戒。又邪气在表。未应下而强下之。邪气乘虚结于心下。实者硬满而痛。
为结胸。虚者满而不痛。为痞。盖实邪留结。则为硬为痛。虚邪留滞。则但满而不硬痛也。
柯琴曰。阳指形躯。阴指胸中心下。非指阴经阴症。发阳发阴。俱指发热。结胸与痞。俱是热症。作痞不言热入。热原发于里也。误下热不散。因而痞硬。不可以发阴作无热解也。若谓非热症。
泻心汤不得用黄芩、大黄矣。
【纲】仲景曰。小结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则痛。脉浮滑者。小陷胸汤主之。
【目】张兼善曰。从心下至少腹。石硬而痛不可近者。大结胸也。正在心下。未及腹胁。按之痛。未至石硬。小结胸也。形症之分如此。盖大结胸者。是水结在胸腹。故其脉沉紧。小结胸者。是痰结于心下。故其脉浮滑。水结宜下。
故用甘遂、葶、杏、硝、黄等。痰结宜消。故用栝蒌、半夏等。
【纲】仲景曰。结胸症。其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结胸症具。烦躁者亦死。
【目】陈士铎曰。言不可下。见下之必死也。夫结胸而加烦躁。此胃气将绝也。胃气欲绝。即不能生津液而养心。故为死症。虽然。津液之竭。非五脏自绝。亦因结胸之故耳。是必攻其中坚。
使结胸症愈。而津液自生。死症可望更苏也。药用化结汤。
柯琴曰。阳明脉浮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可攻之。太阳结胸热实。脉浮大者。不可下。
盖太阳浮大。仍为表脉。恐热未实。则水未结。故不可下也。结胸是实邪。烦躁是正气虚。故亦死。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症具。而以他药下之。若心下满而硬痛者。
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也。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目】程郊倩曰。误下后有二症者。少阳为半表半里之经。不全发阳。不全发阴。故误下之变。
亦因偏于半表者。成结胸。偏于半里者。心下痞耳。此条本为半夏泻心汤而发。故只以痛不痛分结胸痞。不及他症。
陶华曰。结胸乃下早而成。未曾下者。非结胸也。乃表邪传至于胸中。未入于腑。症虽满闷。
尚为在表。正属少阳部分。为半表半里之间。只消小柴胡加枳壳以治。不效。则以本方对小陷胸汤。
一服如神。若因下早而成者。方用陷胸汤丸。分浅深从纵治之。不宜太峻。上焦乃清道至高之分。
过下则伤元气。慎之。热实结胸。懊烦渴心下痛。少与大陷胸汤。寒实结胸无热症。三物白散、枳实理中丸。
【纲】仲景曰。病有结胸。有脏结。其状若何。答曰。按之痛。寸脉浮。关脉沉者。名曰结胸也。如结胸状。饮食如故。时时下利。
寸脉浮。关脉小细沉紧。名曰脏结。舌上白苔。滑者。难治。病患胸中素有痞。连在脐旁。引入小腹。入阴筋者。此名脏结。死。
【目】苏颂曰。病患素有痞气。再加伤寒。与宿积相合。使真脏之气。闭塞不通。亦名脏结。
切不可下。止宜小柴胡加生姜以和表。灸关元以回阳解阴结。危哉。
黄仲理曰。脏结者。脏气闭结而不流布也。一息不运机缄穷。一毫不续穹壤判。脏其可结乎。
急刺关元灸之。
李曰。脏结与结胸相似。皆下后邪气入里。与阳相结。结在胸者。为结胸。与阴相结。结在脏者。为脏结。惟其阴结。故脏结无阳症。不往来寒热。或但寒不热。其人反静。饮食如常。时时下利。舌上白苔。胁肋脐腹。引入阴经俱痛者。丹田有热。胸中有寒。所以难治。
喻昌曰。胸位高。脏位卑。其脉之寸浮关沉。两俱无异。乃脏结之关脉更加小细紧者。以关脉居上下二焦之界。外邪由此下结。积气由此上干。实往来之要冲。所以病在下。而脉反困于中也。
此症全以外受之邪定轻重。若舌上有白滑苔。则所感深重。其互结之势方炽。单表里。及两解表里之法。俱不可用。所以难治。然温中散邪。俾阴气渐下而内消。客邪渐上而外散。两相开解。则良工之为其所难也乎。
方中行曰。此设问答以明结胸脏结之同异。时时下利者。阴邪结于阴脏而寒甚也。以寒甚。故脉多细小与紧。此其所以不同。盖结胸以阳邪结于阳。脏结以阴邪结于阴故也。
程郊倩曰。凡人卫气出于下焦。升阳而行其浊阴者。中焦也。宗气出于上焦。降阴而行其清阳者。中焦也。今关脉小细沉紧。则沉寒内格。有阴无阳。阳不下入。则浊阴结而不化。是为死阴。脏结所由名。舌上白苔滑者。寒水之气。
浸浸乎透入心阳矣。故为难治。温中散邪图其急。益火之原治其缓。或亦良工之所为也。其所难乎。
魏荔彤曰。方喻程三家之注甚明。无庸再赘。独是舌上白滑之苔。断非丹田有热。即方喻二注。
于此亦不敢明言有热矣。温中散邪。喻唱之而程和之。岂有热之治乎。泻心诸方。有阴在下而阳在上者。为治痞言也。人知仲师辨结胸非脏结为论。不知仲师正谓脏结与痞有相类。而与结胸实不同耳。盖结胸者。阳邪也。痞与脏结。阴邪也。痞则尚有阳浮于上。脏结则上下俱无阳独阴矣。
岂无阳哉。一线之阳。无如何也。是皆误吐下汗之流毒也。可不慎欤。
阴气内满。四逆汤症之对也。客邪反散。或仍桂枝欤。然客邪岂能自散。则亦内阳生而逐邪使散矣。
【纲】仲景曰。伤寒大下后。复发汗。心下痞。恶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当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汤。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
【目】张介宾曰。按结胸一症。观伤寒论所载。凡太阳表邪未解而误下者成结胸。少阳亦然。
太阳少阳并病者亦然。此不当下而误下之。以致脏气空虚。外邪乘虚内陷。结于胸膈之间。是皆因下而结者也。其曰伤寒六七日。结胸热实。脉沉而紧。心下痛。按之石硬者。此不因下而邪实渐深结聚于胸者也。然则结胸一症。有因误下者。有不因下而由于本病者。近世伤寒书云。未经下者非结胸。夫岂不谬哉。又结胸症。观仲景所言。惟太阳少阳误下者有之。而阳明一经。独无言及者。
何也。盖凡病入阳明。胃腑已实。故可下之而无害也。然又曰。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不止者死。此岂非阳明在经表症。邪未入腑者。亦为不可下乎。不惟三阳为然。三阴之症。其有发热恶寒。表邪未解者。切不可下也。又心下痞。是误下后里症。内外俱病。由汗下倒施。仍当用先表后里。先汗后下之法。
鳌按。心下之痞。比清谷犹轻。
【纲】仲景曰。太阳病。外症未除而数下者。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
桂枝人参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风邪初感在表。不治。郁而为热。故传经之热为热邪。今云数下之。其日久可知。此因透表之风邪。变而为陷入之热邪。又屡为苦寒之剂所镇坠。由是病之热邪下于下焦。而药之寒邪又留于心下。热入下焦。斯为协热之利不止。寒留心下。斯为协寒之痞硬。非用理中。则协热之阳不能升。协寒之阴不能散也。
鳌按。桂枝人参汤。即理中汤加桂枝。故魏氏有非用理中云云也。
【纲】仲景曰。本以下之。故心下痞。与泻心汤。病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汗出。发作有时。头痛。心下痞。硬满。
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目】龚信曰。痞气。通用桔梗枳壳汤。
陶华曰。痞者。因太阳症当服麻黄汤。而误用承气下之。而成痞满。此因虚邪留滞。若欲下之。
必待表症罢而后可。宜小柴胡加枳桔汤。
鳌按。此二条之痞。皆由心下水气泛溢。
【纲】仲景曰。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成结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
【目】成无己曰。结胸与痞。俱是热症。作痞不言热入者。热原发于里也。
柯琴曰。热入是结胸之因。痞不言热入。见痞与结胸所以异也。
【纲】仲景曰。伤寒汗出解之后。胃中不和。心下痞硬。干呕食臭。胁下有水气。腹中雷鸣。
下利者。生姜泻心汤主之。伤寒中风。医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数十行。谷不化。腹中雷鸣。心下痞硬而满。干呕。心烦。不得安。医见心下痞。谓病不尽。复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结热。但以胃中空虚。客气上逆。故使硬也。甘草泻心汤主之。
【目】苏颂曰。胃寒。先宜理中丸。后用旋覆代赭汤。咳逆气虚。四逆汤。汗吐下后。噎气痞硬。旋覆代赭汤。发热不解。呕吐不利。心下痞硬。大柴胡汤。下利不止。则治下焦。赤石脂禹余粮汤。又不止。只利小便。五苓散。
柯琴曰。阳邪居胃之上口。故痞硬干呕食臭。水邪居胃之下口。故腹鸣下利。故病虽在胃而不属阳明。仍属太阳寒水之变。上条。是汗解后水气下攻症。下条。是误下后客气上逆症。总是胃虚而稍有分别。上条腹鸣下利。胃中犹寒热相半。故云不和。下条腹鸣而完谷不化。利日数十行。则痞为虚痞。硬为虚硬。满为虚满明矣。上条因水气下趋。故不烦不满。下条是虚邪上逆。故心烦而满。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症具。而以他药下之。若心下满而硬痛者。
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也。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目】许叔微曰。误下之变。结胸则其偏于半表者也。心下痞则其偏于半里者也。
【纲】仲景曰。伤寒吐下后。复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太阳病。医发汗。仍发热恶寒。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
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留。加烧针。因胸烦。面色青黄。肤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
易愈。
【目】柯琴曰。上条。因吐下后复汗。以致虚烦而痞。下条。因汗下后加烧针。以致虚烦而痞。
【纲】仲景曰。伤寒服汤药。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泻心汤已。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复利不止者。当利其小便。
【目】柯琴曰。服汤药而利不止。是病在胃。复以他药下而利不止。是病在大肠矣。故用石脂、余粮。
【纲】仲景曰。太阳病。十日已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
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目】黄仲理曰。本节乃太少二阳合病耳。故胸满胁痛嗜卧。非少阳之气不得上升乎。故和以柴胡汤。脉但浮。则仍属太阳之脉。故与麻黄以发之也。
韩祗和曰。胸满者。胸膈间气满闷也。非心下满。胁满者。胁肋下气填胀满也。非腹中满。盖邪自表传里。必先胸胁以至心腹入胃。是以胸满多带表症。宜发汗。惟胁满或痛。多带半表半里。
小柴胡加枳实和之。至于胸中痰实者涌之。如胸中邪结而为实。燥渴大便闭者。大陷胸汤主之。
【纲】仲景曰。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
【目】成无己曰。此二条是胸满属表而须发汗者也。盖胸中至表犹近。及胁则不言发汗。但和解而已。大抵胸胁满。以邪气初入里未停留。而湿气郁积而不行。致生满也。和解可矣。若邪气留胸中。聚而为实者。非涌吐不可已。故华佗曰。四日在胸。吐之则愈。是邪气已收敛而不散漫者。
则可吐之也。
韩祗和曰。喘而胸痛。犹带表症。不可下。与麻黄汤。或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脉促胸满而与桂枝去芍药汤者。病在于胃。芍药入营。故去之也。
鳌按。胸满本阳症。但下后满而不喘。则是寒邪内结。将作结胸矣。故知胸满不但阳盛。即阳虚者亦然也。
【纲】仲景曰。伤寒若吐若下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起则头眩。脉沉紧。发汗。则动经。
身为振振摇者。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
【目】柯琴曰。伤寒初起。正宜发表。吐下非法也。然吐下后不转属太阴。而心下逆满。气上冲胸。阳气内扰也。
【纲】仲景曰。发汗。若下之。而发烦热。胸中窒者。栀子豉汤主之。
病如桂枝症。头不疼。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也。
当吐之。宜瓜蒂散。
【目】成无己曰。二者均是吐利。栀子豉汤吐胸中虚烦客热。瓜蒂散吐胸中痰实宿寒。
鳌按。此二条本阳明症。以欲明胸满之当吐。故附此。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汗出。发作有时。心下痞。
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目】鳌按。此条心下硬满。牵引胁满。是由心下水气泛溢不和也。
【纲】仲景曰。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小便利则愈。
【目】鳌按。此水结中焦。只可利而不可散也。因汗不彻而遽下之。致水气结于心下。然病根虽在心下。而病机仍在膀胱。今小便不利。则是太阳本病。实非桂枝症未罢也。故用本方以散邪行水。
【纲】仲景曰。发汗后。腹胀满者。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主之。
【目】韩祗和曰。腹满者。邪入太阴脾土也。常痛为里实。须下之。承气汤。时减者为里虚。
当温之。理中汤。若表解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是邪未全入里。亦未可下。若大满大实。兼有燥屎。是邪已入腑。虽得之四五日。亦可下。大抵阳邪为热。则腹满而咽干。阴邪为寒。则腹满而吐利。食不下。若已经吐下后而腹满者。治法又各不同。是又不可不知也。
柯琴曰。此条不是妄汗。人本虚也。汗后反见有余症。邪气盛则实。故用姜、朴、夏散邪以除腹满。正气虚。故用参、甘补中而益气。
【纲】仲景曰。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目】陶华曰。阳明发热。腹满微喘。口苦咽干。或不大便谵语。并小柴胡汤。哕而小便难。
加茯苓。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谵语。口中不仁。小柴胡汤。有汗白虎汤。太阴腹满。
吐食不下。枳桔理中丸。少阴病六七日。腹胀满。不大便。急下之。大承气汤。腹满痛者。脾不胜水。水与气搏皮肉之间。腹中漉漉有声。小半夏茯苓汤加桂枝。下利腹满身疼痛。先温其里。四逆汤。后攻其表。桂枝汤。发汗后腹满。当温。浓朴半夏生姜人参汤。吐后腹满。当下。少与调胃承气汤。下后腹满。宜栀子浓朴汤。
腹胀满者。阴阳不和也。桔梗半夏汤。
柯琴曰。腹满时痛。因于下后。是阳邪转属。非太阴本病。表症未罢。故仍用桂枝解外。腹痛既见。故倍加芍药以和里。此病本于阳。故用阴以和阳。若因下而腹大实痛。是太阳转属阳明而胃实。尚未离乎太阳。此之谓有表里症。仍用桂枝加大黄以除实痛。此双解表里法也。凡妄下必伤胃气。胃气虚则阳邪袭阴。故转属太阴。胃气实则两阳相抟。故转属阳明。太阴则满痛不实。阴道虚也。
阳明则大实而痛。阳道实也。满而时痛。下利之兆。大实而痛。燥屎之征。桂枝加芍药。即建中之方。桂枝加大黄。即调胃之剂。
【纲】仲景曰。太阳病。六七日。表症仍在。而反下之。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
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此太阳自入腑者也。
赵嗣真曰。此亦病发于阳。误下热入之症。少腹居下焦。为膀胱之室。厥阴经脉所聚。卫任血海所出。瘀血留结其中。故硬满。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而复大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小有潮热。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汤主之。
【目】柯琴曰。此转属阳明。而尚未离乎太阳。故是下后热入水结所致。而非胃家实病。
【纲】仲景曰。病患胁下素有痞。连在脐旁。痛引小腹入阴筋者。此名脏结。死。
【目】柯琴曰。脐为立命之原。脐旁者。天枢之位。气交之际。阳明脉所合。少阳脉所出。肝脾肾三脏之阴凝结于此。所以痛引小腹入阴筋也。少腹者。厥阴之部。两阴交尽之处。阴筋者。宗筋也。今人多有阴筋上冲小腹而痛死者。名曰疝气。即是此类。然痛止便苏者。金匮所云。入脏则死。入腑则愈也。治之以茴香、吴萸等味而痊。亦可明脏结之治法矣。
鳌按。从阴筋上冲小腹至胸。自下而上也。脏结从胁下痞痛引小腹入阴筋。自上而下也。柯氏以脏结即疝气之类非是。今存其说者。正以辨脏结疝气之异也。
【纲】仲景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
【目】柯琴曰。水气留而不行。则小便不利而少腹因满。制小青龙以两解表里之邪。其加减法。
于少腹满者。去麻黄加茯苓。以泄水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结症也。抵当汤主之。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
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目】成无己曰。少腹满者。脐下满也。少腹者。下焦所治。邪气自上而下。至于下焦。结而不利。故少腹满也。胸中满心下满。皆是气。腹满。则有由燥屎者。至于少腹满。则由邪气聚于下焦。津液不得通。气血不得行。或溺或血。留滞下焦。是生胀满而硬痛也。若从心下至少腹皆硬满而痛。是邪实。须大陷胸汤。若但少腹硬满而痛。小便利者。是蓄血症。小便不利者。是溺涩症。
鳌按。水结血结。俱是膀胱病。故皆少腹硬满。次条则少腹满而未硬。未发狂。只以小便自利。
预知其有蓄血。故用丸以缓之。
【纲】仲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气汤。
【目】张兼善曰。此少腹硬满。为物聚于下可知矣。物者。血也。渗之利之。参酌随宜。可为上工。
鳌按。此条少腹虽急结。尚未硬满。故不用抵当。只须承气。
【纲】仲景曰。太阳发汗后。其人脐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
【目】魏荔彤曰。烧针令汗。其人阴必素虚。则火邪易入。其人阳必素虚。则汗易出。今汗出。
阳愈虚矣。其虚者。以阳性浮而易升于上。故阴得动于下。于是乘针孔风寒一入。起核发赤而肾家阴邪从少腹上冲心。寒水之势直犯天君。如豚忽奔。岂不危哉。崇明何氏云。奔豚一症。乃寒邪从针孔入。风邪不能外出。直犯太阳本府。引动肾中素有阴寒。因发而上冲。亦似有理。
杨士瀛曰。夫奔豚者。如豕突之状。气从少腹上冲心而痛。凡作奔豚者。其气在脐下。筑然而动也。宜茯苓大枣汤。或理中汤去术加桂。痛甚。加吴萸亦佳。烧针条。用桂枝加桂汤。若痛甚。
手足厥逆。当归四逆汤加桂、萸。惟桂大能泄奔豚。凡药中不可缺也。
【纲】仲景曰。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目】朱肱曰。伤寒烦躁。太阳与少阴经居多。盖太阳少阴为表里也。
赵嗣真曰。烦为扰扰。躁为愤躁。合言之。烦躁为热。分言之。烦与躁有阴阳之别。烦阳而躁阴也。烦为热之轻。躁为热之重。更有烦疼烦闷烦渴虚烦。皆以烦为热也。有不烦而躁者。怫怫然便作躁闷。此为阴盛格阳也。虽大躁欲于泥水中卧。但饮水不得入口者是矣。若烦躁。是先烦渐至躁也。若躁烦。是发躁而渐复烦也。
柯琴曰。太阳主表。故寒邪伤人。即太阳先受。太阳脉浮。若见浮不见伤寒之紧。即静也。欲吐。呕逆之机。烦躁。是阳气重。脉急数。阴阳俱紧之互文。传者。即内经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之传。乃太阳之气生热而传于表。即发于阳者传七日之谓。非太阳与阳明少阳经络相传也。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烦躁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目】张云岐曰。阴气少。阳气胜。则热而烦。故太阳经伤寒。多烦而躁也。阳虚阴盛。亦发烦躁。阳气弱。为阴所乘而躁。故少阴病亦烦躁。学人当以外症与脉别之。有汗之而烦者。有下之而烦者。有病已解而反微烦者。此由病新愈不胜谷。损谷则愈。
柯氏曰。此论阳邪自表入里症也。伤寒一日即见烦躁。是阳邪外发之机。六七日。乃阴阳自和之际。反见烦躁。是阳邪内陷之兆。阴者。指里而言。非指三阴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者。此名湿痹。
【目】鳌按。烦本阳重湿病不宜烦而曰烦者。太阳之气。为湿所遏。不能宣畅。故烦也。
【纲】仲景曰。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
【目】王肯堂曰。烦者。热也。谓烦热也。与发热若同而异。烦热为热所烦。无时而歇。非若发热时发时止也。经有烦。有微烦。有烦热、复烦、反烦、烦满、烦渴、胸中烦、心中烦、内烦、虚烦、大烦欲解。皆以烦为热也。然阴寒而烦者。亦不少也。盖在表而烦者。则有脉浮。恶风寒。体强痛之症。在里而烦者。则有潮热。谵语。腹满不大便。小便赤涩之症。在半表半里而烦者。则有往来寒热。胸胁疼痛之症。其邪在胸膈以上而烦者。则有胸满懊。可吐之症。其阴寒而烦者。则有恶寒而蜷。下利厥逆。脉微。与吐蛔之症。大烦欲解者。其脉必和。但脉不应者难治。若足冷脉沉细而微者。此阴症之类也。急用参、附温之。若内伤劳役。阴虚火动而烦者。其人身倦无力。自汗。尺脉浮虚也。宜补中益气汤加炒黄连、知、柏、生地、麦冬之类。若不得睡而心烦者。兼服朱砂安神丸。纳其浮溜之火。而安神明也。此特大概耳。虚烦。胸中烦。心中烦三者。不因汗吐下而烦。则是传经之邪。不作膈实。但多和解而已。经用小柴胡汤、黄连阿胶汤、猪肤汤是也。若经汗吐下而烦。则是热邪内陷。以为虚烦。心中然欲吐。愦愦然无奈者是也。但多涌吐而已。经用栀子豉汤、栀子干姜汤、栀子浓朴汤是也。盖有不经汗吐下。邪结胸中。则为膈实。与瓜蒂散。及阳明心烦。与调胃承气汤。此又烦之实者也。伤寒二三日悸而烦者。虚也。建中汤。少阳之邪入腑烦而悸者。热也。大抵先烦而后悸是热。先悸而后烦是虚。胃实不大便心烦。若吐下后者。大小承气症也。若不曾吐下者。调胃承气症也。
闵芝庆曰。诸经皆有烦。惟太阳独甚耳。盖烦者内邪内扰。汗者阳气外发。浮者阳盛之脉也。
夫脉浮则阳自内发。故可必其先烦。见其烦。必当待其有汗。勿遽妄投汤剂也。
鳌按。二条。言伤寒后余热。卫解而营未解者。浮数本麻黄脉。仲景却与桂枝者。因发汗解。
麻黄症已罢。脉浮数者。因内烦而然。不得仍拘为麻黄脉。况麻黄纯阳。不可治烦。桂枝有芍药。
能安营分。正以治烦也。夫桂枝本治烦。服之而外热因汗解。内热又发。故曰复烦也。
【纲】仲景曰。一服汗者。(服麻黄汤也)停后服。汗多亡阳。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
汗多者。温粉扑之。
伤寒脉浮缓。发热恶寒。无汗烦躁。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症者。大青龙汤发之。
【目】柯琴曰。首条。麻黄汤禁也。麻黄为发汗重剂。故慎重如此。二条。发热恶寒与桂枝同。
身疼不汗与麻黄同。惟烦躁是本症所独。故制此方。以治风热相搏耳。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烦躁之由。各有不同。有因邪在表。有因邪在里。有因火劫。有因阳虚。有因阴盛。皆不同也。经曰。当汗不汗。其人烦躁。如本条。太阳中风脉浮紧不汗出而烦躁。是邪在表也。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此有燥屎也。是邪在里也。以火熏之不得汗。
其人必躁。太阳病二日反躁。火熨其背。令大汗出。大热入胃烦躁者。是火劫也。阳微发躁。不得与之。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则安静。及发汗若下之。病仍不去。烦躁者。是阳虚也少阴病吐利。手足冷。烦躁欲死。是阴盛也。诸如此者。症之常也。非逆也。设或结胸症悉具。烦躁者死。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少阴病吐利。烦躁四逆者死。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
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少阴病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是数者。又皆为不治之症。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
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五苓散主之。
【目】危亦林曰。汗为心液。汗多则离中水亏无以济火。故烦。肾中水衰不能制火。故躁。
【纲】仲景曰。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过经不解。必圊血。名为火邪。
【目】方中行曰。火熏不得汗而圊血。是阳邪下陷入阴分。故在过经不解时。夫不得汗。过经圊血而犹不解。可知劫汗而得汗。其患速。不得汗者。其患迟。名为火邪。则但治其火。而不虑前此之风寒矣。劫汗得汗而患速者。指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一条言也。
【纲】仲景曰。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其脉沉者。营气微也。营气微者。加烧针。则血凝不行。更发热而烦躁也。
【目】戴原礼曰。烦躁。阴阳经皆有之。阳明经胃有燥屎。故烦。此当下之。太阳经已得汗而烦者。五苓散。少阳亦或有烦。小柴胡汤。阴烦。少阴为多。由阳气传入阴经。阴得阳而烦。自利而渴。烦不得眠者。辰砂五苓散。若不是阳气传阴。阴气犯阴经。吐利手足厥冷而烦。经云。阳虚阴乘之。故烦。又云。阴盛发躁。欲坐井中。吴茱萸汤。甚者。四逆汤加葱白二茎。
外有虚烦一症。乃是病愈后阴阳未复。时发烦热。竹叶石膏汤。痰多睡不宁者。温胆汤。呕者。
橘皮汤。
李杲曰。治阴虚发热。烦渴引饮。肌热躁热。至夜尤甚。其脉洪大。按之无力者。此血虚发躁。
当归补血汤主之。若以白虎与之。则误矣。如轻手脉来浮大。按之即无者。乃无根蒂之脉为散脉也。此虚极而元气将脱也。切不可发表攻热。如误治之。则死。须用大剂人参生脉散。
柯琴曰。以火误治。阴阳俱虚竭矣。烦躁者。惊狂之渐。起卧不安之象也。急用此汤以安神救逆。
【纲】仲景曰。太阳病二日。烦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目】柯琴曰。此火逆之轻者。太阳病经二日。不汗出而烦躁。本大青龙症。乃不发汗而反以火熨。火邪入胃。胃中水竭。躁烦不止。此时必用调胃承气汤下之。庶胃气不至于绝也。
【纲】仲景曰。结胸症悉具。烦躁者亦死。
【目】魏荔彤曰。结胸症具备。而烦躁独甚。津液内枯。驱之使透表。汗即出而阳必尽。下之虽病去。阴随脱而阳亦亡。故不下亦将死也。下则速其死而已。此条。乃跟上条脉见浮大而言。必结胸症具。脉兼见浮大。而又烦躁。必不同胸初结之烦躁也。且合数者。方可卜其死。不然。烦躁亦前条结胸诸症中之一也。何遽云死也。其浮大之脉。必无根方为死征。若有根仍宜从表治。即烦躁亦未必死。既云结胸症具。则脉已变迟。
迟则难言兼浮。更难言兼大。忽而浮大。非阳邪欲透表。则正阳上越耳。
鳌按。亦字。承上条结胸症。其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来。故曰亦也。
【纲】仲景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小青龙汤主之。服汤已渴者。此病去欲解也。少阴病。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者。真武汤加五味子细辛干姜主之。
【目】朱震亨曰。伤寒太阳症咳嗽。小青龙、小柴胡也。大抵热在上焦。其人必饮水。水停心下。则肺为之浮。肺主于咳。水气乘之。故咳而微喘。少阳少阴。俱有咳症。
韩祗和曰。前二条。是由停饮而咳者也。虽皆为停饮所作。而小青龙所主。为水饮与表寒相合而咳者。真武汤所主。为水饮与里寒相合而咳者。不可不知也。夫或表寒。或里寒。协水饮则必动肺。以形寒寒饮则伤肺故也。
肺主气。形寒饮冷则伤肺。使气上而不下。逆而不收。冲击膈咽。令喉中淫淫如痒。习习如梗。
是令咳也。甚者续而不已。连连不止。坐卧不安。语言不竟。动引百骸。声闻四近矣。
龚信曰。水气太阳寒水之气也。咳者。水气射肺也。皮毛者肺之合。表寒不解。寒水已留其合矣。心下之水气。又上至于肺。则肺寒。内外合邪。故咳也。水气在心下。则咳为必然。喘为或然。
亦如柴胡汤症但见一症即是。不必悉具。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小柴胡汤主之。少阴病。四逆。泄利下重。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者。四逆散主之。
【目】赵嗣真曰。此二条。是邪气自表传里而咳者也。虽皆为邪气传里。而小柴胡所主。为阳邪传里动肺而咳。四逆散所主。为阴邪传里动肺而咳。又不可不识也。夫或阳邪。或阴邪。自表传里。则必动肺。以脏真高于肺故也。停饮而咳。表邪传里而咳。固已。又有肺寒而咳者。内经曰。肺之令人咳。何也。
皮毛者。肺之合也。皮毛先受寒气。寒气以从其合也。其寒饮食入胃。从肺脉上至于肺则肺寒。肺寒则外内合邪。因而客之。则为咳嗽者。是肺寒而咳也。
陶华曰。咳者。謦咳。俗谓之嗽。肺主气。肺为邪所乘。气逆而不下。故令咳也。有肺寒而咳者。有停饮而咳者。有邪在半表半里而咳者。治各不同。其水咳三症。不可不辨。小青龙治太阳之表水也。十枣汤治太阳之里水也。真武汤治水症之水气也。盖水与表寒合。用小青龙汗之。水与里寒合。用真武汤温之。里癖合水动肺而咳。用十枣汤下之。太阳病。身热咳嗽干呕。喘而利。小青龙汤。恶寒身痛。只根据本方。身凉咳嗽。干呕微利。心下痞满。引胁下痛。十枣汤。四肢沉重。腹痛下利。咳嗽或呕。真武汤。
【纲】仲景曰。咳而小便利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四肢厥逆冷。
【目】成无己曰。咳为肺疾。治之必发散方可。然必不可发汗。如本条是也。
吴绶曰。凡表寒咳嗽。脉浮恶寒。身疼拘急而无汗也。麻黄汤。或三拗汤汗之。痰唾如胶者。
金沸草散汗之。若有热者。参苏饮去木香、人参。加麻黄、桑皮、杏仁汗之。若虚弱人感冒风寒而咳嗽有痰。或恶风头疼干呕者。人参杏仁汤。伤寒二三日传少阳经。脉弦口苦。发热而咳嗽者。小柴胡汤去人参、姜、枣。加五味、干姜。若发热胸中烦满而咳。加炒栝蒌。若胸胁痞满发热而咳。加枳壳、桔梗。凡阴症手足冷。脉沉细而咳嗽。四逆汤加五味。大抵伤寒咳嗽。非比杂症。按仲景治例有嗽者。不分阴阳二症。俱用五味、干姜也。若五味收肺气而止嗽。干姜入肺经而散逆气也。凡初秋豪雨冷。及天行暴寒。其热喜伏于内。咳嗽。曲折不可得气息。喉哑失声。干嗽。喉中如梗者。射干汤。
李中梓曰。有声无痰曰咳。有声有痰曰嗽。
朱曰。夫咳嗽之疾一也。或曰。咳者有声而无痰。嗽者有痰而无声。又曰。咳为阳。嗽为阴。皆无考据。咳嗽非独寒也。六气皆能为嗽焉。风嗽者。头目眩晕。痰涎不利。宜通圣散汗之。搜风丸清之。火嗽者。口燥舌干。喘逆唾血。
宜凉膈散加当归、桔梗治之。大金花丸解之。暑嗽者。面赤手冷。头有自汗。宜白虎汤除之。湿嗽者。面肿上喘。宜大橘皮汤止之。甚者三花神丸下之。燥嗽者。往来寒热。涕唾稠粘。宜柴胡饮子治之。寒嗽者。手足厥逆。宜宁肺散收之。彼谬医不分六气。执以为寒。骤用枯矾、粟壳。虽老亦无悟矣。
鳌按。朱氏六气为嗽之论。乃统杂病言之。而伤寒咳嗽。其原亦有由六气者。治法固可参考。
【纲】仲景曰。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
【目】刘完素曰。肺主气。形寒饮冷则伤肺。故其气逆而上行。冲冲而气急。喝喝而息数。抬肩张口。掀肚摇身是也。伤寒之喘。有由邪气在表。气不利而喘者。有由寒水之气。射肺而喘者。各不同也。伤寒止于邪气在表而喘者。心腹必濡而不坚。设或腹满而喘。则又为可下之症。
鳌按。本症重在发热身疼无汗而喘。其喘者。因风寒外束。阳气不伸而郁于内也。太阳为开。本症又宜开。故仲景立麻黄法以开之。
【纲】仲景曰。太阳病。桂枝症。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连黄芩汤主之。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主之。喘家作桂枝汤。
加浓朴、杏仁佳。
【目】鳌按。来苏集谓桂枝症上复冠太阳字。见诸经皆有桂枝症。是桂枝不独为太阳设。固已。
愚窃谓太阳病下。复接桂枝症字。亦可见太阳治方。不独一桂枝汤。而此则为桂枝汤之症。非别方之症。且可见喘而汗出者。以邪束于外阳扰于内也。总之。此条为微热在表。而大热入里之症。
故仲景制此轻清苦寒之剂。喘本为麻黄症。既制葛根芩连方治之。又以桂枝加朴杏为治。皆不用麻黄。何也。盖因妄下后。表虽不解。毕竟腠理已疏。故不用麻黄而用桂枝。且桂枝方中有芍药。若单加杏仁。喘虽微。恐不胜任。故必佐以浓朴。斯喘随汗解也。杏仁。治喘胜品。
【纲】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麻黄汤主之。阳明症。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
【目】朱肱曰。伤寒喘。只有太阳阳明两症。
柯琴曰。三阳俱受气于胸中。而部位则属阳明。若喘属太阳。呕属阳明。故胸满而喘者。尚未离乎太阳。虽有阳明可下之症。而不可下也。
鳌按。病虽已入阳明。脉浮无汗而喘。故为未离太阳也。故仍用麻黄汤。
【纲】仲景曰。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无汗。而喘。大热者。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
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无汗而喘。大热者。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
【目】陶华曰。伤寒发喘。有邪在表者。有邪在里者。有水气在表者。心腹濡而不坚。外症无汗。法当汗之。在里者。心腹胀满。外症有汗。法当下之。其由水气者。心下怔忡。小青龙去麻黄加杏仁汤。经云。喘而汗出。宜利之。汗不出而喘。宜发之。其或直视谵语。汗出如油。喘而不休。死症也。水气喘咳。乃太阳汗后。饮水多而水停心下也。既用小青龙去麻黄加杏仁矣。其或兼小腹痛者。则小青龙去麻黄加茯苓。阴病喘促。返阴丹。
喻昌曰。误用桂枝固卫。寒不得泄。气逆变喘。本当用大青龙。乃于汤中除去桂枝、姜、枣者。
一误不堪再误也。然治之终不出麻杏甘石之外。见内饮水多。外行水灌。皆足以敛邪闭汗。不独误行桂枝汤为然也。太阳中风。与太阳伤寒。一从桂枝。一从麻黄。分途异治。由中风之误下而喘者。用浓朴、杏仁加入桂枝汤中观之。则伤寒之误下而喘者。用石膏加入麻黄汤中。乃天造地设。两不移易之定法。
仲师所以谆谆告戒者。正恐人以伤寒已得汗之证。认为伤风有汗而误用桂枝。故特出误汗误下两条。示以同归麻黄一治之要。益见荣卫分途。而成法不可混施也。
鳌按。喻注饮水过多。水气上逆。其说甚是。而以水灌为沃其皮肤。则谬。
此二条无字。旧本俱讹在大热字上。柯氏韵伯始改正之。
【纲】仲景曰。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目】柯琴曰。未发汗。因风寒而喘者。是麻黄症。下后微喘者。桂枝加朴杏症。喘而汗出者。
葛根芩连症。此汗后津液不足。饮水多而喘者。五苓散症。水灌亦喘者。形寒饮凉。皆能伤肺。
气迫上行。是以喘。
鳌按。汉时治病。服药而外。有水治火治之法。以水灌之。料即是水治。但不知如何用法。若喻以为沃其皮肤。恐未尽然。
【纲】仲景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加减法。若喘者。去麻黄加杏仁去皮尖。
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小青龙汤主之。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
【目】朱肱曰。麻黄主喘。何故去之。答曰。此治心下有水而喘。不当汗也。故去之。
鳌按。此二条之喘。皆因心下有水气。小青龙与小柴胡俱为枢机之剂。故皆设或然症。各立加减法。咳与喘。皆水气射肺也。
【纲】仲景曰。直视谵语。喘满者死。汗出发润。喘不休者。此为肺绝。身汗如油。喘而不休者。此为命绝。
【目】成无己曰。此皆邪气内盛。正气欲脱。气壅上逆也。皆不治之症。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痉。脉沉而细。身热足寒。头项强急。恶寒。时头热。
面赤。目脉赤。独头面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病也。
【目】徐彬曰。痉病。概为风寒湿所中。然原其因。多由亡血。筋无所荣。邪得以袭之。故仲景原痉病之由。而曰太阳病果寒多。本宜发汗。太多则血伤。不能荣筋而成痉也。古人以强直为痉。外症与伤寒相类。
但其脉沉迟弦细。而项背反张。强硬如发痫为异耳。仲景既以无汗有汗。分辨刚柔。此则以脉沉细为辨。谓太阳病发热。是表中风矣。复加以湿。缠绵经中。
内挟寒气。今筋脉抽急而项背强直。脉反沉细。沉细者寒湿用事。邪欲侵阴之象也。于是项背强直。故名痉。痉脉本伏。弦细则元气惫。即难治。中风症。多角弓反张类痉者。但中风强直。其先必无太阳形症。脉亦必浮大而非沉细弦迟。故内经曰。诸暴强直。皆属于风。但阳主动。阴主静。是当以强直而安静主湿。强直而搐搦主风。此治中风辨法也。千金谓湿病热入肾中亦为痉。小儿痫症热盛亦为痉。亦中风类也。前人云。伤寒痉症有五。皆属太阳。若头低视下。手足牵引。肘膝相搐。阳明痉也。若一目或左或右。并一手一足搐搦者。少阳痉也。太阳固属风寒。阳明少阳亦风火热之内作。中风类也。皆当兼养阴清热为治。
若此所论痉。虽外感风寒湿不同。然由亡阳筋燥则一矣。如无汗反恶寒为刚痉。有汗不恶寒为柔痉。此辨症之法。非痉家本症也。此乃举痉症之最备者。
以详病时之形状。且言治之不得过汗。而脉有常体也。身热。太阳表邪本盛。乃因血液衰少。寒邪复挟湿抟结。卫中阳气不下。而寒湿随太阳经下项。稍侵阳明而颈项强急。真阳不达于表而恶寒。于是太阳经无非寒热。而格热于上。为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太阳主开。寒湿抟之。开阖不利。不能发声。而卒口噤。液衰邪盛。筋失所养。
失养而背反张。此痉病本然之形症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痉。太阳病。汗出不恶寒者。名曰柔痉。
【目】李曰。太阳病。纯伤风。纯伤寒。则不发痉。惟先伤风而又感寒。先伤风而又感湿。
过汗俱能发痉。重发太阳汗。大发湿家汗。皆能发痉。外症寒热类伤寒。但脉沉迟弦细。摇头露眼口噤。手足搐搦。项强背反张。如发痫。终日不醒为异。风性劲为刚痉。因重感寒或冷。故无汗。
宜葛根汤加羌独活、防风。湿性缓为柔痉。因先伤风。故有汗。宜桂枝汤加花粉、葛根。其或痰塞气盛。则茯苓、星、夏以消痰。枳实、陈皮、紫苏以顺气。痰消气盛。然后分刚柔治之。通用小续命汤。有热去附子。自汗去麻黄。刚痉二三日。仰面壮热。胸满如结胸状。便闭。脚蜷。卧不着席者。大承气汤下之。轻者败毒散、小柴胡汤。柔痉二三日不瘥。汗多厥冷。筋脉拘急者。附子防风汤。时发时止。危者附术散。又有刚柔不分之痉。身热谵语似刚。微厥便滑似柔。宜小续命汤加生附子。有汗下后。乍静乍躁。偏左眼左手足牵搦者。少阳痉也。小柴胡加防风。又虚血之人。及产后伤风过汗。破伤风症发痉。俱不可纯作风治。四物汤加防风。或八物汤去茯苓。加羌、防、黄救之。凡痉脉如雨溅出指外者。立死。又戴眼反折。螈。汗出如珠。或反张离席一掌许。小儿离席二指许者。无不死。
徐彬曰。此二条即辨寒伤营风伤卫法也。取以为痉病刚柔之别。盖痉即。强直之谓也。痉病必有背项强直等的症。但治痉病。刚柔之辨。最为吃紧。故特首拈无汗反恶寒为刚。有汗不恶寒为柔。以示辨症之要领。谓发热无汗恶寒。本伤寒家症。若痉而项强背直者见之。乃卫阳与肾中真阳。
气本相通。今太阳经寒湿相抟。而气侵少阴。真阳不达。故反恶寒也。寒性劲切。故曰刚。有汗不恶寒。本伤风而并阳明症。若痉而项强背直者见之。是太阳阳明伤湿而兼风。非寒邪内侵之比也。风性温和。故曰柔。非止项强。而身体则软。为柔痉也。栝蒌桂枝汤。
乃治柔痉主方也。
李中梓曰。此太阳中风。重感寒湿而致也。仰面开目为阳。合面闭目为阴。燥渴为阳。口中和为阴。脉浮紧数为阳。沉细涩为阴。阳痉易治。阴痉难治。通用小续命汤。阳痉去附子。阴痉去麻黄。
柯琴曰。此以表气虚实分刚柔。原其本而名之也。亦可以知其人初病之轻重。禀气之强弱而施治矣。金匮用葛根汤。则谬。
【纲】仲景曰。疮家身虽疼。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目】徐彬曰。疮家血本虚燥。以疼痛为风而发其汗。则液亡筋燥而不能和调。乃亦为痉。虽汗下后。或有邪乘。然总以阴虚液脱为主。故特详其致痉之因如此。
鳌按。疮家病。与风寒不同。风寒外症。必头项痛。身腰痛。骨节痛。非痛偏一处。风寒内症。
必呕逆。或干呕。不得饮食。故发热恶寒。虽亦相同。而辨其内外症。则可知彼此之异。不得误认痈脓为风寒而错治矣。
此仲景借疮家以明治伤寒之法当发汗。非论伤寒而杂及疮家也。其旨当明。
【纲】仲景曰。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得语。欲作刚痉。葛根汤主之。
【目】徐彬曰。刚痉之背项强直。而无汗发热。又反恶寒。原属寒湿居中。阴阳两伤之象。有如发热而太阳病矣。无汗乃寒伤营本症也。此时邪尚在表。不在里。而小便反少。气上冲胸。明是太阳随经之邪。自腑侵脏。动其冲气。且口噤不语。是太阳主开而反阖。声不得发。则阴阳两伤。
势必强直恶寒。所不待言。故曰欲作。药用桂枝全方加葛根、麻黄。风寒兼治也。然足阳明脉起于鼻交中。旁纳太阳之脉。故自太阳而侵及阳明。势将头项强不已。而渐胸满。特以葛根主之。以杜兼并之势。为无汗刚痉主方。且桂枝原能治冲气也。
李中梓曰。阴痉厥逆筋脉拘急汗多。宜桂心白术散。闭目合眼。附子防风散。胸满口噤。卧不着席。切牙挛急。大承气汤。头项强。小腹满。小便不利。五苓散。风盛血燥。防风当归汤。
【纲】仲景曰。太阳病。脉阴阳俱浮。自汗。身重。多眠。鼻鼾。语言难出。不可下。不可火。
若被火者。微则发黄。剧则惊痫螈。
【目】吴绶曰。夫螈者。一伸一缩。手足相引。搐搦不已。大抵与婴儿发搐相似。古人以此症多属于风。风主动摇也。骆龙吉言心主脉。肝主筋。心属火。肝属木。火主热。木主风。风火相扇。则为螈也。若不因汗下所生者。当平肝木。降心火。佐以和血脉之剂。如羌、防、柴、芍、芎、归、芩、连、生地、天麻之类。若兼有痰。必加竹沥、星、夏。如风邪内煽。加全蝎、僵蚕。
若伤寒曾经汗下后。多所传变而得。为病势已过。多难治也。盖因虚极生风所致。须用小续命汤或大建中汤加减一二味主之。凡伤寒汗出露风。则汗不通流。遂变筋脉挛急。手足搐搦。宜牛蒡根。
如本条。由风温被火。宜葳蕤汤。若螈戴眼反折。绝汗乃出。大如贯珠。着身不流者。此太阳终也。不可治。又有四肢习。动而不止。似螈而无力抽搐者。此为肝绝。盖汗下后变生此症者多死。
凡用小续命汤。有汗去麻黄。无汗去黄芩。要在通变而已。
【纲】仲景曰。风湿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螈。
【目】成无己曰。螈者筋脉急也。者筋脉缓也。急则引而缩。缓则纵而伸。或缩或伸。动而不止者。名曰螈。俗谓之搐搦是也。内经以螈为契合之契。为放纵之纵。以急为螈。以缓为。
理至明矣。螈者。风疾也。而癫痫则螈焉。伤寒螈者。邪实气极也。热盛则风抟并经络。
风主动。故四肢螈而不宁也。风湿被火而螈。言热气之剧盛也。伤寒至于发螈。病势已过矣。内经曰。太阳终者。戴眼反折螈。绝汗乃出。大如贯珠。着身不流。是见其螈为已过之疾也。螈之症虽剧。若能以祛风涤热之剂折其大势。则亦有生者。若妄灼灸。或与发表之药。必死。经曰。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鳌按。此乃风热甚之病。宜祛风散热为主。然或有一二可生耳。非谓其必生也。
【纲】仲景曰。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浆不下。形体不仁。乍静乍乱。此为命绝也。
【目】张云岐曰。不仁。谓不柔和。痛痒不知。任其屈伸。灸刺亦不知。是谓不仁也。由邪气壅盛。正气为邪气所闭。伏郁而不发。血气虚少。不能通行故也。内经曰。荣气虚则不仁。针经曰。卫气不行则为不仁。经曰。营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身体痹不仁。即此知营卫血气虚少。
不能通行为不仁。明矣。又谓诸乘寒者则为厥。郁冒不仁。言此厥者。是正气为寒气所乘而为厥气。
非四肢逆冷之厥也。何也。郁冒为昏冒。不仁为不知痛痒。是为尸厥。经曰。少阴脉不至。肾气微。少精血。奔气促逼。上入胸膈。宗气反聚。血结心下。阳气退下。热归阴股。与阴相动。令身不仁。此为尸厥。其乘寒之厥。郁冒不仁者。即此可知矣。昔越人入虢。诊太子为尸厥。以郁冒不仁为可治。刺之而得痊。实神医也。若如本条命绝。虽越人其能救之耶。
陶华曰。螈则急而缩。则缓而伸。热则生风。风主乎动。故筋脉相引而伸缩。伤寒至此死症也。能去风涤热治之。幸有生者。治法与痉病略同。不仁。谓不柔和。诸虚乘寒。为郁冒不仁。血气虚弱。不能周流一身。于是正气为邪气所伏。故肢体顽麻不仁。厥如死尸。用麻桂合半汤。不愈。
补中益气汤入姜汁。
李中梓曰。螈者。或缩或伸。动而不定。汗出时盖覆不周。腰背手足搐搦。牛蒡根汤。脉浮数有风热。防风通圣散。血不养筋。大秦艽汤。
【纲】仲景曰。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但头汗出。余处无汗。至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也。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主之。
【目】朱肱曰。头汗出而身发黄者。茵陈蒿汤十分。五苓散五分。拌和。每服一钱。水下。日三服。
张云岐曰。寒气侵人。人即发热以拒之。是为发阳。助阳散寒。一汗而寒热解矣。不汗而反下。
故热内陷而成结胸。炎上而但头有汗。且小便不利。致湿热内蒸。黄色外见也。解表清火利水。
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一剂而三善备。且以见太阳发热之治。与阳明迥别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结症也。抵当汤主之。
【目】朱震亨曰。寒热在里不散。热蓄于脾胃。腠理不开。瘀热与宿谷相薄。郁蒸不消化。故发黄。发黄与瘀血外症及脉俱相似。但小便不利为发黄。小便自利为瘀血。要之发黄之人。心脾蕴积。
发热引饮。脉必浮滑而紧数。若瘀血症即如狂。大便必硬。此异耳。
楼全善曰。此蓄血在下焦而发黄者也。
柯琴曰。太阳病发黄与狂。有气血之分。小便不利而发黄者。病在气分。麻黄连翘赤小豆症也。
小便自利而如狂。病在血分。抵当汤症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
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齐颈而还。其身发黄。
【目】朱肱曰。病患服汤。得小便利。如皂荚汁赤。一宿腹减。则黄从小便中出也。古人云。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麻黄连翘赤小豆汤、栀子柏皮汤。可选用之。
陶华曰。内经云。湿热相交。民多病瘅。发黄是也。谓单阳而无阴也。太阴脾土为湿热所蒸。
色见于外。曰发黄。湿胜则如熏黄而晦。热胜则如橘黄而明。伤寒至于发黄。热势已极。且如蓄血。
大抵相类。设或寸口无脉。鼻出冷气。与夫形如烟熏。摇头直视。环口黧黑。举体发黄。是皆真脏气绝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头痛发热。
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动数变迟。膈内拒痛。胃中空虚。客气动膈。短气烦躁。心中懊。阳气内陷。心下因硬。则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无汗。齐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也。
【目】方中行曰。此条本言结胸之症。叙其由。绘其状。而明其治也。若不结胸以下。乃就变症之轻者言之。但头汗出者。乃诸阳之本。阳健故汗出也。余无汗者。阴脉上不过颈也。小便不利者。
阳不下通。阴不任事。化不行而湿停也。湿停不行。必更渗土而入胃。胃土本湿。得渗则盛。既盛且停。热气郁蒸。发为身黄也。
【纲】仲景曰。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
【目】魏荔彤曰。伤寒发汗。已得治而表邪可愈矣。何以身目为黄。知非寒邪在表为患。而外感寒邪挟在里之湿邪为患也。故仲师明示以寒湿在里不解之故。见人当于里求治也。喻氏以里为躯壳之里。与脏腑无涉。盖此症非在表。亦非在里。特在表之里。而不在脏腑之里。故仲师又以为里而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不出方者。方不外麻黄连翘赤小豆汤、茵陈蒿汤、栀子柏皮汤。可选用也。夫寒湿俱阴邪。二阴相搏于里。何以不发青白色。而成黄色。则寒邪郁而变为热邪。合之湿邪相蒸而见于外也。故总无治寒之药。学人详焉。
陶华曰。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痛。发热身虽似熏黄。小便不利。五苓散。小便自利。术附汤。
身头痛。麻黄汤加苍术。脉浮身重汗出恶风。防己黄汤。初发黄。以瓜蒂末。口噙水。搐鼻中。黄水出愈。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伤寒身黄发热者。栀子柏皮汤主之。
【目】喻昌曰。黄色鲜明。其为三阳之热邪无疑。小便不利腹微满。乃湿家之本症。不得因此指为伤寒之里症也。方用大黄佐茵陈、栀子。建中驱湿除热之功。以利小便。非用下也。热已发出于外。自与内瘀不同。
正当随热势清解其黄。使不留于肌表间也。前条热瘀。故用麻黄。此条发热。反不用麻黄者。盖寒湿之症难于得热。热则其势外出而不内入矣。所谓于寒湿中求之。不尽泥伤寒定法也。
【纲】仲景曰。风湿为病。脉阴阳俱浮。若被火者。微发黄色。
【目】朱肱曰。中湿一身尽痛。发热身黄小便不利。病患中湿。因而伤风。风湿相搏。一身痛重。是名中湿。亦当于风湿中求之。
李中梓曰。小便不利。四肢沉重。似疟。若不饮而发黄。茵陈五苓散。伤寒脉虚。小便如常。
变为阴黄。理中加茵陈汤。如下之太过。脾虚津竭。饮水自伤。此阴湿变黄。茵陈茯苓汤、茵陈四逆汤。
鳌按。风湿相抟于内而以火劫之。受火气之轻者。湿不得越。必因热而发黄。
【纲】仲景曰。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圊便欲自可。
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桂枝麻黄合半汤。
【目】杨士瀛曰。疟状作止有时。非若寒热往来或疏或数。而作止无定时也。凡感冒之人。忽觉毛寒股栗。筋节拘挛。百骸鼓撼。呕不欲食。其寒不可御。未几即转而发热者。此即温疟。不必谓如疟。脉自弦。或洪数。或紧实。或虚缓。或刮涩。皆为疟状。但以外症别之。用药固有本条小柴胡汤。如加减法。亦是活法。然血虚能生寒热。败血亦作寒热。阴阳相胜。一症虽各有一方。皆当以川芎为佐。
柯琴曰。寒热如疟。是虚实互有之症。太阳以阳为主。热多寒少。是主胜客负。有将解之兆矣。不呕。胃无邪。圊便。胃不实。脉微缓。有胃气。应不转属阳明。一日二三度发。是邪无可容之地。正胜邪却。可勿药也。
【纲】仲景曰。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若形如疟。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黄一汤。
【目】魏荔彤曰。与桂枝汤如前法者。仍是太阳风伤卫所用之桂枝汤。如前法者。仍是服桂枝汤。啜热粥。勿令大汗出如水流漓之法。何必另求深文耶。盖初为风多寒少之症。而脉见微弱。故用桂枝二越婢一汤。今寒去风留。而脉见洪大。类于浮缓之象。故独用桂枝汤。桂枝升阳固卫而解肌。既无碍于脉之浮大。且能护救阳之虚浮。岂非恰合之剂。仍自始终不悖哉。然病机不一。或者其人服桂枝二越婢一汤。而大汗不出。但形如疟。日再发者。此即上条如疟状之谓也。方喻俱言少有之寒邪。持多有之风邪。欲出不能出者是也。又变一法。用桂枝二麻黄一汤。倍桂枝以治风多。
少麻黄以治寒少。又一方两治。而不失轻重之分者也。
陶华曰。妇人热入血室。其血必结。亦如疟状。小柴胡汤。
【纲】仲景曰。病患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
脉虚浮者。宜发汗。下之宜大承气汤。发汗宜桂枝汤。
【目】王肯堂曰。虽得阳明症。未可便为里实。审看脉候。以别内外。其脉实者。热已入腑。
故可下。其脉浮虚者。是热未入腑。犹在于表也。可发汗。
柯琴曰。烦热自汗。似桂枝症。寒热如疟。似柴胡症。然日晡潮热。则属阳明。而脉已沉实。
确为可下。是承气主症主脉也。
【纲】仲景曰。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其血必结。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
【目】庞安常曰。经水适断于寒热时。是不当止而止也。必其月事下而血室虚。热邪乘虚而入。
其余血之未下者。干结于内。故适断耳。用小柴胡和之。使结血散。则其寒热自除而愈矣。
鳌按。上条。本阳明症。此条。又少阳症。下条。又厥阴症。以其如疟。故类书于此。若少阳乘阴。热多寒少而尺脉迟者。亦往往作如疟状。先以黄建中汤养其营卫。待脉不迟。却以小柴胡和之。凡少阳症中。往来寒热。休作有时者。多半是如疟之状。仲景虽未言。学人以意会之可耳。
【纲】仲景曰。厥阴病。脉浮缓。囊不缩。必发热恶寒。似疟。为欲愈。桂枝麻黄合半汤。
【目】楼全善曰。病虽厥阴。而脉见浮缓。则邪有欲出之势。故寒热交作如疟而愈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十日已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
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目】朱肱曰。多眠有四症。有风温症。有小柴胡症。有少阴症。有狐惑症。
黄仲理曰。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者。太阳症也。此必兼有诸症。
虞抟曰。少阴有脉微细但欲寐之症。今无少阴症。而脉浮细而嗜卧者。虽十日后。尚属太阳。
此即表解而不了了之谓也。设见胸满嗜卧。亦太阳之余邪未散。兼胁痛。则太少二阳合病矣。故和之以柴胡汤。倘若脉浮不细。是浮而有力也。无胸胁痛。则不属少阳。但浮不大。则不属阳明。仍在太阳。太阳为开。开病反合。故嗜卧。故开之以麻黄。
【纲】仲景曰。太阳病。二三日。不得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
【目】朱肱曰。其伤寒瘥后不得眠者。热气与诸阳相并。阴气未复。所以病后。仍不得睡也。
栀子乌梅汤主之。
王肯堂曰。本条宜桂枝加浓朴杏仁汤。
陈士铎曰。不得卧但欲起。在二三日似乎与阳明并病。必其人心下结。故作此状。然结而不硬。
脉微弱而不浮大。此其人素有久寒宿饮。结于心下。非亡津液而胃家实。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
【目】柯琴曰。伤寒者。寒伤君主之阳也。以火劫汗。并亡离中之阴。此为火逆矣。妄汗亡阴而曰亡阳者。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心之液。为阳之汗也。惊狂者。神明扰乱也。阴不藏精。惊发于内。
阳不能固。狂发于外。起卧不安者。起则惊。卧则狂也。
【纲】仲景曰。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目直视不能。不得眠。
【目】鳌按。太阳脉起目内。上额。故此条脉症。皆从目上见得。盖荣行脉中。衄家则荣血已脱。脉无所养。而又汗之。是重竭其液。故脉见紧急之象。脉无所养。则脉所自起之目。亦必枯涩而不能转运。故直视而不能不得眠也。盖必其目之能转而动。眠必其目之能运而合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
【目】许叔微曰。大汗之后。精气不能游溢以上输于脾。脾不能为胃行其精液。胃不和。故不得眠也。内水不足。思外水以相济。故欲得水饮之。此便是转属阳明症。
陶华曰。多眠者。以人之卫气。昼则行阳。夜则行阴。行阳则寤。行阴则寐。阳气虚。阴气盛。
则目瞑。故多眠。乃邪气传于阴而不在阳也。昏昏闭合者。阴自阖也。默默不言者。阴主静也。
不得卧者。阳气盛。阴气虚。则昼夜不得眠。盖夜以阴为主。阴气盛。则目闭而安卧。若阴为阳所胜。故终夜烦扰而不得眠。所谓阴虚则夜争者是也。汗出鼻干不得卧。则邪在表也。葛根解肌汤。
若胃有燥屎。与大热错语。反大汗。胃中汁干而不得卧。则为邪在里也。大承气汤。胃不和。则卧不安。故宜散热和胃也。若汗下后虚烦不得眠者。栀子豉汤以涌之。下后复热。昼日烦躁。夜则安静。无大热。干姜附子汤。吐下后。心中懊不眠。栀子豉汤。阳胜阴。狂言不眠。乱梦心烦乏气。
酸枣仁汤。阴胜阳。惊悸昏沉。大热干呕错语。呻吟不眠。犀角地黄汤。三阳合病。欲眠。目合则汗。谵语者。有热也。小柴胡汤。其胃热者。亦卧也。犀角解毒汤。风温狐惑。亦有此症。
【纲】仲景曰。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
【目】朱肱曰。伤寒有连服汤剂而汗不出者。死。如中风法蒸之。温热之气。于外迎之。无不得汗也。其法。用薪火烧地。良久。扫去火。可以水洒之。取蚕砂、柏叶、桃叶、糠麸皆可用。相和铺烧地上。可侧手浓。上加席。令病患卧。温覆之。夏月只布单覆之。汗移时立至。俟周身至脚心皆汗。乃用温粉扑止。移上床。最得力者。蚕砂、柏桃叶也。无蚕砂、单桃叶亦可。用糠麸乃助添令多耳。不用亦可。伤气亦有气虚不能作汗者。
刘完素曰。腠理者。津液腠泄之所为腠。文理缝会之中为理。寒邪中经。腠理致密。内渗则无汗。无汗之由有数种。如伤寒在表。及邪行于里。或水饮内蓄。与亡阳久虚。皆令无汗。其伤寒无汗。
则腠理致密也。风中卫。则腠理开而自汗。寒中营。则无汗。腠理闭也。本条与太阳病脉浮紧无汗麻黄汤症。太阳中风脉浮紧大青龙症。及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若头痛鼻干不得汗。脉浮无汗而喘。与刚痉无汗。是数者。皆寒邪在表而无汗者也。其邪行于里而无汗者。邪气内传。不外熏发。经所谓阳明病无汗身发黄。及发热无汗渴欲饮水无表症者。与夫三阴为病不得有汗。是数者皆邪行于里而无汗者也。
杨士瀛曰。太阳主一身之表。风寒客于表。则皮毛闭密。故无汗。
【纲】仲景曰。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当发其汗。麻黄汤主之。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
【目】柯琴曰。此两条脉症相同。而异者。上条外不恶寒。内不烦躁耳。发于阳者七日愈。八九日不解。阳气重可知。脉紧无汗。发热身疼。麻黄症未解。仍与麻黄。只微除在表之风寒。而不解内扰之阳气。发烦目瞑。可知阳络受伤。必逼血上行而衄。不得汗解。必从衄解。太阳中风汗出脉缓者。中于鼓动之阳风。此汗不出而脉紧者。中于凛冽之阴风。风令脉浮。浮紧而沉不紧。与伤寒阴阳俱紧之脉有别。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紧者。麻黄汤主之。不发汗。因致衄。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
自衄者愈。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目直视。不能。不得眠。
【目】鳌按。脉紧无汗。本当发汗。以泄阳气。若不发汗。致阳气内扰。而阳络受伤。因而成衄。
则阳邪即从汗解矣。故既衄即不当用麻黄再发汗。故仲景既于他条言已服麻黄微除而仍致衄。此又恐人衄后再汗。故特提明以见衄家不可再发汗也。若身无汗而自衄者愈。正言阳从衄泄之故。脉急紧四句。正言既衄复汗之变。其变见于额与目者。以太阳脉起目内上额故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项背强KTKT。无汗恶风者。葛根汤主之。
【目】鳌按。风伤卫分者。皮毛闭而无汗。不得以本条之无汗为伤寒也。盖以太阳脉自络脑而还出下项。挟脊背。本条风邪。乃自风池入。不上干于脑。故不言头疼。而下行脊背。故但见项背强KTKT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缓。发热恶寒。无汗烦躁。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症者。
大青龙汤主之。
【目】张从正曰。寒有重轻。伤重。脉阴阳俱紧而身疼。伤轻。脉浮缓而身重。亦有初时脉紧渐缓。初时身疼渐不疼者。当用活看。然脉浮紧者。身必疼。脉浮缓者。身不疼。中风伤寒皆然。
无少阴症者。仲景正因少阴亦有发热恶寒无汗烦躁之症。虽与大青龙症同。然彼则法当温补。不得与麻黄。必细审其所不用。然后不失其所当用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痉。太阳病。发热汗出。不恶寒者。名曰柔痉。
【目】张兼善曰。此以虚实分别刚柔也。
【纲】仲景曰。脉浮而迟。迟为无阳。不能作汗。其身必痒。
【目】刘完素曰。阳为津液之主。阳虚则津液虚少。故无汗。若阳明病反无汗。其身如虫行皮肤之状。则又久虚矣。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伤寒三日。脉浮而解。然汗出也。
【目】朱肱曰。卫不和自汗。伤风自汗。亡阳自汗。
寇宗曰。风阳邪。风中太阳。两阳相搏。而阴气衰弱。阳浮故热自发。阴弱故汗自出。
张云岐曰。欲自解。便寓不可妄治意。汗为阳气外发。汗出则阳胜。而寒邪自解矣。言未解。
便有当解意。停者。相等之谓。太阳病阳浮而阴弱。是阳强也。今阳脉既微。谓非阴阳之俱停者乎。
阴阳俱停。便是调和之脉。虽今犹未解。不可卜其必解乎。
楼全善曰。伤寒三日。脉浮而解。此伤寒之本轻者。故不必合太阳六七日病解之期而自解也。
曰然汗出。亦宁必再求其汗乎。
【纲】仲景曰。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太阳中风病。而发热汗出恶风。与他条同。兼患头痛。即头项强痛而专言于头者也。风邪少盛诸阳聚处。必多亢烈之患。正为桂枝对症之病。用之无疑矣。必指出头痛者。见无身疼体痛骨节疼痛。所以不同于寒邪之治也。
柯琴曰。此是桂枝本症。头痛发热恶风。与麻黄症同。本方重在汗出。汗不出者。便是麻黄症。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
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
【目】方中行曰。脉浮为伤寒。在太阳初感。风寒未定。故本条揭示中风之脉症甚细。则阳强阴弱。与脉之阳浮阴紧而不弱者。其异如是也。阳浮之热。为自发而快捷。阴弱之汗。为自出而直易。热为翕翕之温热。与或已发或未发迟迟之热。鼻鸣干呕。与呕逆而喘。同为阳郁。而大分缓急。
其异又如是。辨之既详。桂枝一方。不容再疑。
柯琴曰。此太阳中风之桂枝症。阳浮因风中于卫。两阳相搏。故热自发。是卫强也。阴弱因风中于营。血脉不宁。故汗自出。是营弱也。两自字。便见风邪之迅发。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汗出。此为营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主之。
【目】柯琴曰。此释中风汗出之义。见桂枝为调和营卫而设。阴弱不能藏。阳强不能密。故汗出。
【纲】仲景曰。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盖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而愈。
【目】柯琴曰。此为挟虚伤寒之症。形作。见恶寒体痛厥逆。脉当弦紧而反浮弱。其本虚可知。
此东垣所云劳倦内伤症也。解之者。与桂枝汤啜热稀粥。故汗出愈也。
【纲】仲景曰。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主之。病尝自汗出者。此为营气和。营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营气和谐耳。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和营卫。则愈。宜桂枝汤。
【目】李曰。营行脉中。在血脉。其病深。卫行脉外。在皮肤。其病浅。营血。阴也。主闭藏。故寒喜伤营而无汗。卫气。阳也。主开泄。故风喜伤卫而有汗。然岂独太阳为营卫之会。而有风寒之别乎。阳明善饥为伤风。不食为伤寒。少阳耳聋胸满而烦为伤风。口苦咽干目眩为伤寒。
三阴伤风。俱四肢烦疼耳。太阳为之先者。伤寒因肾水亏损。至春木无生意。故发为温病。至夏绝生化之原。故发为热病。所以太阳少阴二经受病。最多最先也。
柯琴曰。脏无他病。知病只在形躯。发热有时。则汗出亦有时。不若外感者。发热汗出不休也。
内经曰。阴虚者阳必凑之。故时热汗出耳。发热汗即出。其营气不足。因阳邪下陷。阴不胜阳。
故汗自出。无热而常自汗。其营气本足。因卫气不固。不能卫外。故汗自出。不和。见卫强。不谐。
见营弱。弱则不能合。强则不能密。皆令自汗。但以有热无热别之。(恶法)以时出常出辨之。总以桂枝汤啜热粥汗之。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痉。太阳病。发热汗出。不恶寒者。名曰柔痉。
【目】鳌按。刚者。实也。柔者。疏也。无汗则皮毛闭而实。汗出则腠理泄而疏。
【纲】仲景曰。微盗汗出。反恶寒者。表未解也。
【目】刘完素曰。若邪气一切在表。于卫则汗自出。此则邪气侵行于里。外于表邪。及睡则卫气行于里。乘表中阳气不致。津液得泄。故但睡而汗出。觉则气散于表而汗即止矣。
【纲】仲景曰。三阳合病。脉浮大。在关上。但欲睡眠。合目则汗。
【目】刘完素曰。合目则汗。是知邪气在半表半里之间明矣。且自汗有虚有实。其盗汗之症。
非若自汗有实者。悉当和表而已。
韩祗和曰。阳入于阴。故但欲睡眠。卫气行阴。故合目则卧。热淫于内。故卧则汗出。
陶华曰。无汗者。寒邪中经。腠理闭密。津液内渗而无汗也。若风湿暑干之。皆令汗出。惟寒邪独不汗出。则当汗之。若与麻黄汤三剂而不汗者。此必不可疗也。自汗者。卫气所以肥腠理而固津液者也。卫为邪所干。
不能卫护于外。由是而汗出焉。且自汗有表里虚实之分。若自汗出而恶风寒为表未解。当解肌。冬用桂枝汤。余月冲和汤加减。汗后恶风寒。痛为表虚。黄建中汤。若汗出不恶风寒。则为表解里未和。下之。设或汗出发润。如油如珠。
凝而不流。皆不可治。盗汗者。睡中则汗出。觉则不出。杂病责于阳虚。伤寒责在半表半里。故知胆有热也。
李中梓曰。汗后不解者。或表邪未尽。或邪传于里。或邪气乘虚内客。故虽汗而病仍不解也。
汗后脉大如疟状。再汗之。桂枝二麻黄一汤。汗后心下痞硬。呕吐不和。大柴胡汤。大汗。大烦渴。
而脉大。人参白虎汤。汗后恶热。脉实。调胃承气汤。汗出而喘。无大热。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大汗出。胃干。欲饮水。少少与之。汗出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五苓散。汗后脉洪数。烦渴。五苓散。汗后胀满。浓朴生姜人参汤。汗太多。心悸发颤。桂枝甘草汤。汗后恶寒。表虚也。
脉细神倦。芍药甘草附子汤。太阳汗出不解。发热心悸肉。真武汤。汗后身痛脉沉。桂枝加芍药人参汤。汗后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下利恶寒。四逆汤。汗后脐下悸。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纲】仲景曰。太阳病。外症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目】许叔微曰。太阳表症者。恶寒是也。问。三阴有可汗者乎。答曰。阴病不当发汗。发汗则动经。然太阴脉浮。
少阴发热。亦须微微取汗。但不正发汗耳。大抵风寒中人。与营卫俱薄而发热。又未曾行诸汗药。虽无阳症。须少汗解逐之。王叔和云。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故知初病脉沉细数。虽里不消。本表中风寒。须温覆少汗而解。
柯琴曰。此条是桂枝本脉。伤寒中风杂病。皆有外症。太阳主表。表脉咸统于太阳。然必脉浮弱。可用此解外。如但浮不弱。及浮而紧。便是麻黄症。要知本方只是外症之虚者。
【纲】仲景曰。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
【目】王肯堂曰。凡发汗。欲令手足俱周。然一时间许。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当重发汗。汗多者必亡阳。阳虚。不得重发汗也。凡服汤发汗。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仲景论。凡云可发汗。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然不如汤随症良验。
柯琴曰。此条因余热。卫解而营未解。故用桂枝更汗也。凡曰桂枝汤主之者。定法也。服桂枝不解。仍与桂枝汗。解后复烦。更用桂枝者。活法也。麻黄脉症。但可用桂枝更汗。不可先用桂枝发汗。且服麻黄复烦。可更用桂枝。用桂枝复烦。不得更用麻黄。又活法中定法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浮脉者不愈。浮为在外。当须解外。则愈。
宜桂枝汤。
【目】张元素曰。仲景凡为汗症关防。无所不备。且如太阳中风。桂枝汤主之。加喘者。桂枝加浓朴杏子汤。有汗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形如疟。且二三度发。桂麻合半汤。日再发者。桂枝二麻黄一汤。脉微弱者。
不可汗。桂枝二越婢一汤。至于伤风。KTKT无汗恶风者。葛根汤。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复加烦躁者。大青龙汤。随其所感轻重。用众理以应之。可见汗症中间。其周详整密。无所不至矣。
张兼善曰。误下后脉仍浮。可知表症未解。阳邪未陷。只宜桂枝解外。勿以脉浮而用麻黄。下后仍可用桂枝。乃见桂枝方之力量。
【纲】仲景曰。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大便圊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目】朱震亨曰。伤寒前三日。法当汗。可用双解散。连进数服。必愈。
李曰。服药而不得汗。当用蒸法。陶氏再造散主之。
柯琴曰。此辨太阳阳明之法。太阳主表。头痛为主。阳明主里。不大便为主。阳明亦有头痛。
浊气上冲也。太阳亦有不大便。阳气太重也。七日不大便。病在里。则头痛身热属阳明。外不解由内不通也。若下之。大便去。则头痛身热。病仍在表。仍是太阳。宜桂枝汗之也。
本条当有汗出症。故合用桂枝承气。
【纲】仲景曰。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麻黄汤。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目】李曰。太阳病。脉浮紧者。宜汗。汗之不解者。再汗之。若失其汗。则寒邪传经。当看传过何经。变出何病。若因汗而反下渗。表邪乘虚内陷。则热蓄于里。变为瘀血懊痞气结胸等症。
鳌按。脉言浮。浮而有力者。言数。是由于发热者。故为热在表。故可发汗。
【纲】仲景曰。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当发其汗。
麻黄汤主之。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
【目】张介宾曰。各经表症。凡有汗出不彻者。皆未足言汗。盖邪未尽去。其人必身热不退。
而仍觉躁烦。或四肢酸疼。坐卧不安者。以汗出不彻故也。何从知之。但诊其脉紧不退。及热时干躁无汗者。即其症也。仍宜汗之。如果汗透而热仍不退。或汗后身热愈甚者。是即所谓阴阳交。魂魄离。大凶之兆。凡汗之不彻者。其故有三。如邪在经络筋骨。而汗出皮毛者。此邪深汗浅。卫解而营不解。一也。或以十分之邪。而出五分之汗。此邪重汗轻。二也。或寒邪方去。犹未清楚。遽起露风。因虚复感。此新旧相踵。三也。凡遇此当详辨。而因微甚以再汗也。取汗之法。当取于自然。不宜急暴。但服以汤剂。盖令温暖。使得津津微汗。令稍久之。则手足俱周。遍身通达。邪无不散矣。若一时逼之。如淋如洗。则急遽间。卫气已达。而营气未周。反有不到之处。且恐大伤元气。非良法之。
【纲】仲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气汤。
【目】柯琴曰。此阳气太重。标本俱病者。然病自外来者。当先审表热之重轻。以治其表。继攻其里之结血。此以尚未可攻。知其为未下症。(读书之法)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目】朱肱曰。春不可大发汗。以阳气尚弱。不可急夺。使阴气胜。于时天寒初解。营卫腠理俱缓。可用小柴胡汤之类治之。冬不可汗者。以阳气伏藏。不可妄扰。不论伤寒中风。以轻药解利之。伤寒无汗者。只与桂枝麻黄合半汤。伤风有汗。只与柴胡桂枝汤。或得少汗而解。或无汗而解。势甚者不拘。此夏月天气大热。玄府开。脉洪大。宜正发汗。但不可用麻黄桂枝热性药。须麻黄桂枝汤加黄芩、石膏、知母、升麻也。夏月有麻桂症。不加黄芩辈。转助热气。便发斑黄也。白虎汤虽可用。然治中暑。与汗后。一解表药耳。
白虎未能驱逐表解。况夏月阴气在内。或患热病。气虚人妄投白虎。往往有成结胸者。以白虎性寒。
非治伤寒药也。其人当汗而衄血下血者。不可表也。桂枝汤。坏病者。不可表也。知犯何逆。临症治之。妇人经水适来。不可表也。表则郁冒不知人。此为表里俱虚。故令郁冒也。风温者。不可表也。葳蕤汤。湿温者。不可表也。苍术白虎汤。虚烦者。不可表也。竹叶汤。以诸虚烦热。与伤寒相似。然不恶寒。身不疼。故知非伤寒。不可汗也。头不疼。脉不紧。故知里不实。不可下也。
病患腹间左右上下。有筑然动气者。不可汗也。方治。详在动气本条。以此见古人慎用表药也。
张云岐曰。太阳症。非头疼项强。不可发汗。非身热恶寒。不可发汗。非脉浮。不可发汗。
【纲】仲景曰。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当须识此。勿令误也。
【目】李中梓曰。无表症。不可汗。脉沉。不可汗。尺脉迟。不可汗。脉微弱。虽恶寒。不可汗。汗家。不可重汗。太阳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心下痞。不可汗。脉弦细。头痛而热。属少阳。不可汗。
【纲】仲景曰。疮家身虽疼。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目】汪昂曰。疮家虽伤寒身痛。不可发汗。发汗则痉。表虚热聚。故生疮。汗之则表愈虚。
热愈甚而生风。故变痉也。衄家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阴阳俱虚也。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亡耗津液。反增客热也。尺脉迟。不可发汗。以营弱血少故也。脉沉迟为在里。反发其汗。
则津液越出。大便难。表虚里实。必谵语也。咽燥喉干。不可发汗。津液不足也。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四肢厥冷。肺肾虚寒也。下利虽有表症。不可发汗。汗出必胀满。
走津液而胃虚也。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汗者心之液。心亡血液故乱也。
【纲】仲景曰。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使汗出愈。
【目】闵芝庆曰。可汗者。脉症全在表也。若太早太过。津液竭而变生焉。有不可汗者。诸虚百损。咽干口燥咽痛。疮疡淋沥。经水适至。诸失血。吐沫咳嗽。坏病。脉迟微涩。或厥而脉紧。
俱宜和解。不宜汗。若强发之。病微者难瘥。剧者言乱目眩而死。
鳌按。本条曰里虚。只重在里。表里实。表字带言耳。盖表者。身也。里者。心也。表里字。
即顶上身重心悸身心二字言。若心悸由于水气者。亦须发汗。但曰尺脉微。则明言心液虚矣。如何与悸由水气者同用汗法。
【纲】仲景曰。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以营气不足。
血少故也。
【目】鳌按。此与上条。单论脉法本当发汗者。然上以尺中微为里虚。而不可汗。此以尺中迟为营气不足。亦不可汗。盖此二者。虽发其汗。而一则心液虚。一则营气虚。俱不能作汗。徒使正气益耗耳。
【纲】仲景曰。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
【目】张介宾曰。脉有忌汗者。如论曰。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汗吐下。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为无阳。不可发汗。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汗则寒栗不能自还。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里。不可汗。汗亡津液。必大便难而谵语。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以亡阳故。尺脉弱而无力。切不可汗下。尺中迟。
不可汗。以荣气不足血少故。按以上忌汗诸脉。可见仲景大意。故凡治伤寒。但见脉息微弱。及沉细无力者。皆不可任意发汗。然欲去外邪。又非汗不可。而仲景云。脉微弱者。不可发汗。夫脉弱非阳。既不可用寒凉。而寒邪在表。又不可用攻下。然则舍汗又将何法以治此表邪乎。不知温中即所以散寒。强主即可以逐寇。此仲景之意。岂不尽露于言表乎。且凡病外感而脉见微弱者。其汗最不易出。其邪最不易解。何也。以元气不能托送。即发亦无汗。邪不能解。则愈发愈虚。而危亡立至。夫汗即血。由于营也。
营本乎气。由乎中也。未有中气虚而营能盛者。未有营气虚而汗能达者。脉即营之外候。脉既微弱。
元气可知。元气愈虚。邪愈不解。所以阳症最嫌阴脉也。凡治表邪之法。如果邪实无汗。则发散为宜。有汗而热不除。
则和解为宜。元虚而邪不能退。
则急培其根本。以待其自解自汗。此逐邪三昧。万全之法也。若但见其外。不见其内。不论症之阴阳。脉之虚实。但知寒凉可以退热。但知发散可以解表。不知元阳一败。危立至矣。凡发汗太过。
一时将致亡阳。或身寒而栗。或气脱昏沉。惟煎独参汤饮之。甚者或以四味回阳汤。庶可保全。又有邪本不盛。或挟虚年衰感邪等症。医不能察。但知表症宜解。而发散太过。或误散无效。或屡散不已。遂被其害者有之。或邪气虽去。竟至胃气大伤。不能饮食。渐至羸惫不振者有之。皆过汗之戒也。
柯琴曰。脉微而无和缓之意。此太阴虚矣。但恶寒而不恶热。是二阳虚矣。阴阳俱虚。当调其阴阳。
【纲】仲景曰。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无汗而喘。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无汗而喘。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目】李时珍曰。仲景每于汗下后表不解者。用桂枝更汗。而不用麻黄。此则内外皆热而不恶寒。必其用麻黄汤后。寒解而热反甚。与发汗解半日许复烦。下后而微喘者。不同。发而不得汗。
或下之而仍不汗。喘不止。其阳气重也。若与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下咽即毙。此汤使温解之方。转为凉散之剂也。
【纲】仲景曰。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目】危亦林曰。酒客不喜甘。平日蓄有湿热也。病虽中风。应与桂枝。以不喜甘而不与。正以善桂枝汤之用也。言外当知有葛根芩连之法。
鳌按。危氏补出葛根芩连之法。若魏伯乡柯韵伯辈俱宗之。凡遇酒客病。使人知所以用药。
【纲】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
互相克贼。名为负也。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成无己曰。三者皆为合病下利。一者发表。一者攻里。一者和解。所以不同者。盖以六经言。太阳阳明为表。少阳太阴为半表里。少阴厥阴为里。今太阳阳明合病。为在表者也。虽曰下利。
必发散经中邪气而后已。故以葛根汤汗之。太阳少阳合病。为半表里。虽曰下利。必和解表里之邪而后已。故以黄芩汤散之。阳明与少阳合病。为少阳邪气入腑者也。虽曰下利。必逐去胃中之实而后已。故以承气汤下之。是三者所以有异也。杂病自利。多责为虚。伤寒下利。有由协热者。表邪传里。里虚协热。则不应下。而便攻之。内虚协热遂利。皆是协热而利之故也。
下利家。何以明其寒热耶。自利不渴。属太阴。以其脏寒故也。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也。故大便溏。小便自可者。此为有热。自利。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症悉具。此为有寒。恶寒脉微。自利清谷。此为有寒。热后重泄。色黄赤。此为有热。皆可理其寒热也。凡腹中痛转气。下趋少腹者。
此欲自利也。自利家。身凉脉小为顺。身热脉大为逆。少阴病。脉紧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
脉紧反去者。此为欲解。下利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是知下利脉大为逆。
脉小为顺也。自利宜若可温。理中白通诸四逆辈。皆温脏止利之剂。其肠胃有积结。与下焦客邪。
皆温剂不能止之。必攻泄之。或分利之。而后已。经曰。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宜赤石脂禹余粮汤。复不止。
当利小便。是利在下焦而聚利者也。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与下利三部皆平。按之心下硬或脉沉而滑。或不欲食而谵语。或瘥后至年月日复发。此数者。皆肠有积结而须攻泄者也。内经注曰。大热内结。注泄不止。热宜寒疗。伏结须除。以寒下之。结散利止。大热凝内。
久利泄溏。愈而复发。绵历岁年。以热下之。寒去利止。谓之通因通用。
喻昌曰。下利不下利。可以辨主风主寒之不同。他条。太阳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盖主风者。风为阳。风性上行。故合阳明胃中之水饮而上逆。此条主寒。寒为阴。阴性下行。故合阳明胃中之水谷而下奔。然上逆则必加半夏入葛根汤。涤饮止呕。若下利。则但用葛根以解两经之邪。不治而利自止。太阳阳明合病下利。表症为多。阳明少阳合病下利。里症为多。太阳少阳合病下利。半表半里之症为多。故用黄芩甘草芍药大枣为和法。
按太阳阳明合病。阳明少阳合病。俱半兼阳明。所以胃中之水谷不安而必自下利。其不下利者。亦必水饮上越而呕。与少阳一经之症干呕者大不同。然或利或呕。胃中之真气与津液俱伤。急须散邪。所以安其胃。更虑少阳胜而阳明负。即当急下救阳明。
其取用大承气汤正迅扫外邪。而承领元气之义也。设稍牵泥。则脉之滑数。必变为迟软。下之无及矣。
魏荔彤曰。太阳阳明有合病。俱属二经之表。同感外邪。然又有太阳少阳二经合病。则三阳首尾。同感阳明。岂能绝类离群。独不病乎。是太少二阳之合病。即三阳俱感之合病矣。或问三阳同病为温症。子何混入伤寒合病内。不知温症之三阳俱病。乃冬伤于寒。春必病温。蕴蓄已久之邪也。
伤寒之合病。三阳同感。实时俱病。倏忽不时之邪也。其受病之源有不同者如此。既为三阳同感。
虽名为太少合病。其实阳明独受其邪。其少阳邪多者。则下利。风木克胃土也。其太阳邪多者。
则呕。表阳郁热而阳明气逆也。下利者。与以黄芩汤。以苦泄少阳之邪。而阳明之邪得下行。呕者。加半夏生姜。以辛散太阳之邪。而阳明之邪不上逆。此黄芩即治挟热利之余法。此半夏生姜。
即治结胸之余法。变而用之。不过使邪或自上越。或自下泄之意耳。此又见病专受于阳明。而治之仍从太少。盖阳明无所复传之邪。仍自太少宣泄。别无出路。与少阳阳明篇。及少阳篇所言无二也。
太少二阳合病。病必连及阳明。固已。如其人太阳病全罢。独阳明少阳合病。则又当另为审辨。
而后可出治无误。或问。太阳罢而阳明少阳病。非所谓少阳阳明乎。何为另名为合病。曰。少阳阳明。
乃自太阳已传阳明。自阳明又欲传少阳。故名曰少阳阳明。今本三阳同时俱感。而太阳表邪已罢。
阳明少阳专受其患。所以另名曰阳明少阳合病。未可即谓少阳阳明也。或又问。太阳表邪已罢。
非传经乎。曰。太阳表邪已罢。自是传经。而此合病。原系三阳同时受邪。即太阳已罢。为传经入里。与太阳递传者。理同而名异。况阳明少阳二经。亦尚各有表邪未解。非同于太阳独受邪者。表邪已罢。传入阳明少阳皆属里症也。表里之间。迥乎不同者如此。知之则阳阴少阳合病之下利。为阳明合少阳在经。表邪作祟。二经同受邪。已见木动克土。肠胃虚风鼓煽作利之义。非同阳明传经。
腑里藏邪。作利明矣。是当诊以谛之。
按干刚至健之气。运于地外。而贯于地中。所以统天地而资始生者。故胃中之燥金。即干金之贯于坤土中者也。所以生化乎万物者也。阳明燥金司秋令。万物悦于兑。战于干。二金之气。渐次生水。为贞下起元。可以知人胃中之金气矣。
【纲】仲景曰。下利。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胀满。
【目】苏颂曰。下利虽有表症。又不可发汗。以下利为邪气内攻。走津液而胃虚也。
张介宾曰。凡杂症下利。多积于寒。伤寒下利。有寒有热。盖热邪传里。则亦有下利之症。但寒利最多。热利则仅见耳。治者当辨寒热。若误用之。则为害最大。凡伤寒下利。由热邪者。必有烦躁大热。酷欲冷水等症。亦必有洪滑强盛数实等脉。如果表里俱热。方可作火症论。若脉虽数而无力。虽外热而不恶热。内虽渴而不喜冷。此其内本不热。而病为下利者。悉属虚寒。宜四逆汤、理中汤、温胃饮、胃关煎、五苓散之类。或表里寒邪俱盛。则当以麻桂饮相兼用之为最要。若以寒利作热利。妄用寒凉。再损胃气。必死。表里俱病而下利者。虽有表症。所急在里。
盖里有不实。则表邪愈陷。即欲表之。而中气无力。
亦不能散。故凡见下利中虚者。速温其里。里实气强。则表自解。温中可以散寒也。脉数。又欲饮水。是诚热矣。然寒邪在表。脉无不数。数而有力者为阳症。数而无力者为阴症矣。泻利亡津液。
无有不渴。但渴欲饮水。愈多愈快者为阳症。口虽欲水。而腹不欲咽。即非阳症矣。此外如渴欲茶汤者。泻、渴之当然也。不得悉为热症。凡伤寒表邪未解。脉实滑数。喜冷气壮。内外俱热而下利者。宜柴苓煎主之。凡伤寒下利者。本非阳明热邪。不当谵语。今谵语。故知有燥屎当去也。又若少阴下利。心下痛。或硬。必有所积。故亦当下。
凡利家身凉脉小者为顺。身热脉大者为逆。此以外无表症。而病之在脏者言也。大抵下利一症。
惟脱气至急。五夺之中。惟此为甚。金匮曰。六脉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五脏气绝于内者。利下不禁。脏气既脱。不能治也。
陈士铎曰。伤寒发热六七日。不下利。忽变为下利。已是危症。若又汗不止。是亡阳也。有阴无阳。死症。急以人参三两。北味一钱。救之可生。若不得参。另用白术、黄各三两。当归一两。
白芍五钱。北味一钱。此方补气补血。以救阳气之外越。阳回则汗止。汗止则利亦止也。
【纲】仲景曰。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直视谵语。下利者死。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脉不还者死。少阴病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目】成无己曰。大抵下利。脱气至急。其或邪盛正虚。邪拥正气下脱。多下利而死。
陈士铎曰。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何也。盖下多亡阴。宜脉之虚弱矣。今不虚而反实。
现假实之象也。(须认清)则是正气耗绝。为邪气所障。则正气消。故必死。救之必仍补其虚。
不必论脉之实与不实也。用还真汤。人参、白芍各一两。
茯苓二两。此方参固元阳。苓止脱泻。芍生真阴。阴生而阳长。利止而脱固。则正强而邪自败矣。
假象变为真虚。则死症变为真生矣。
【纲】仲景曰。问曰。病有结胸。有脏结。其状何如。答曰。按之痛。寸脉浮。关脉沉。名曰结胸。如结胸状。饮食如故。时时下利。寸脉浮。关脉小细沉紧。名曰脏结。舌上白滑苔者。难治。伤寒服汤药。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泻心汤已。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复利不止者。当利其小便。
【目】鳌按。上条。病俱重在关脉。一曰沉。虽沉而实大。是寒水留结于胸胁之间者。一曰沉紧。是结在脏而不在腑者。故见症各不同。前贤谓能食而利。亦谓之结。结在无形之气。五脏不通。
故曰脏结是也。下条。服汤药而利不止。是病犹在胃。以他药下而利不止。则病在大肠矣。石脂余粮汤。所以固脱。利小便。所以分消其湿。此又理下焦之二法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二三日不得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必作协热利。太阳病。外症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理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太阳病。桂枝症。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葛根黄连黄芩汤主之。
【目】张兼善曰。仲景言表症未除而误下之。因致外热未退。内复作利。故云协热下利。此一热字。乃言表热也。非言内热也。夫协者协同之协。非挟藏之挟。即表里俱病之谓。故治此者。
止有桂枝人参汤一方。其又显然可见。即如成无己曰。表邪传里。里虚协热则利。是亦以表邪为言也。奈何后学不明。止因协热二字。但见作利者。无论表里虚实。
即认为内热。便云协热下利。且近有不必误下。而妄用芩连治表热者。表症得寒。热愈不退。力致下利。或脾素弱。逢寒即泄者。皆是此症。既见下利。盖云协热。其谬甚矣。独不观仲景桂枝人参汤。岂治内热之剂乎。寒热倒施。杀人多矣。
柯琴曰。首条。论协热之因。二条。明下利之治。桂枝人参汤。双解表里也。三条。利遂不止。
所谓暴注下迫。皆属于热。盖微热在表。大热入里者。故与首条脉弱而协热下利不同。
【纲】仲景曰。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为欲解。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
必下血。
【目】王肯堂曰。协热利。热病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六七日。表症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以热在下焦。小腹当硬。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抵当汤。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小腹硬。小便自利。其人如狂。
血症也。抵当汤。伤寒有热。小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
宜抵当丸。
【目】成无己曰。小便自利。有在表者。有在里者。有热而利者。有寒而利者。六经俱有之症。
难以概治。宜随所犯而施药可也。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火劫。汗后。发黄。欲衄。小便难。头汗出。腹满微喘。口干咽烂。
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可治。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抟。身作疼烦。不能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若其人小便自利。去桂枝加白术汤。
【目】陶华曰。小便自利者。为津液渗漏。大便必硬。宜以药微下之。其阳明自汗者。复发其汗。津液内竭。屎虽硬。尤不可攻。纵大便难。蜜煎导之。太阴当发黄。其小便利。则湿热内泄。
不能发黄。惟血症则腹急而如狂。肾与膀胱虚。不能约制水液。二者皆小便自利。若肾与膀胱虚而挟热。热则水道涩。小便不快。故涩淋而数起也。若自汗而小便数。虽有表症。不可用桂枝。以其亡走津液也。若误服之。以甘草干姜汤为治可也。若太阳病。小便自利。以饮水多。心下悸。茯苓桂枝甘草汤。脉浮自汗。小便数。胃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烦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
【目】柯琴曰。小便数者。肾与膀胱俱虚而有客热乘之也。太阳阳明二经既虚。致受于客热。
热则不能制水。故令数。小便热。则水行涩。涩则小便不快。故令数起也。诊其趺阳脉数。胃中热。
即消谷引饮。大便必硬。小便即数也。
鳌按。小便数。或在表。或在里。惟三阳有之。三阴则无此症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症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
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则愈。
【目】李曰。伤寒六日传经已遍。七日当解。至十三日以上不愈。谓之过经。汗下失宜。以致邪气流连不已。神昏谵语。胸满潮热。随其表里症见而调之。或从轻再汗再下。如脉乱发躁。尺寸陷者。危。如脉缓安睡。邪未尽者。正未复耳。参胡芍药汤调之。有大便下利而脉和者。诸医以丸药下之。停留余热。凡过经气虚。或加异气。宜与外症参看。
喻昌曰。过经不解者。由七八日已后。至十三日已后。过一候二候。犹不痊解也。然邪在身中日久。势必结聚于三阳。太阳为多。少阳次之。阳明又次之。及至三阴。则生死反掌。不若此之久持矣。
程郊倩曰。过经十余日而不知太阳症有未罢。反二三下之。因致变者多矣。后四五日。柴胡症仍在。未有他变。本当行大柴胡两解表里。但其邪屡因误下而深入。即非大柴胡下法所能服。故必先用小柴胡提其邪出半表。然后乃用大柴胡。始合法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极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症。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目】喻昌曰。此条有二辨。若曾经大吐下者。邪从吐解。直已入里。可用调胃承气之法。若未经吐下。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是痛非吐所伤。溏非下所致。调胃之法。不可用矣。岂但调胃不可用。即柴胡亦不可用。以邪尚在太阳高位。
徒治阳明少阳。而邪不解耳。解太阳之邪。仲景言之已悉。故此但示其意也。若其人能呕。则是为吐下所伤。而所主又不在太阳矣。
【纲】仲景曰。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症。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
调胃承气汤主之。
【目】喻昌曰。二条俱见微利之症。难辨其内虚内实。上条。胸胁满而呕。邪凑少阳之表。故欲下之。必用柴胡为合法。若以他药下之。表邪内入。即是内虚。此条。原无表症。虽丸药误下。
其脉仍和。即为内实也。按仲景下法。屡以丸药为戒。惟治太阳之脾约用麻仁丸。因其人平日津枯肠结。必俟邪入阳明下之。恐无救于津液。故虽邪在太阳。即用丸药之缓下润其肠。俾外邪不因峻攻而内陷也。此等处亦须互参。再按伤寒以七日为一候。其有二三候不解者。病邪多在三阳经留恋。
不但七日传之不尽。即十三日二十余日。尚有传之不尽者。若不辨症。徒屈指数经数候。汗下展转差误。正虚邪凑。愈久愈难为力。所以过经不解。当辨其邪在何经而取之。仲景云。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即内经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之旨可见。太阳一经。有行之七日以上者。其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以太阳既羁留多日。则阳明少阳亦可羁留。
过经漫无解期矣。所以早从阳明中土而夺之。俾其不传。此捷法也。若谓六经传尽。复传太阳。必无是理。后人坠落成无己阱中耳。岂有厥阴两阴交尽于里。复从皮毛外再入太阳之事耶。请破此大惑。
【纲】仲景曰。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辗侧。口不仁而面垢。遗尿。发汗。则谵语。下之。
则额上出汗。手足冷。若自汗出者。
白虎汤主之。三阳合病。脉浮大在关上。但欲睡眠。合目则汗。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麻黄汤主之。太阳与阳明合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少阳负趺阳者。为顺也。
【目】李曰。或一阳先病。一阳随病。或二阳同病。或三阳同病。不传者谓之合病。自利者。下利溏泄。三阳合病。寒邪盛而里气不和也。气行下则利。气逆上则呕。太阳合阳明。
自利恶寒。升麻葛根汤。恶热者。白虎汤。太阳合少阳自利者。黄芩汤。并加半夏生姜。阳明少阳。自利最重。小柴胡合升麻葛根汤。有宜下者。本太阳病。因汗下渗亡津液。胃腑燥实。转属阳明。谓之太阳阳明。脾约丸润之。本少阳病。因汗渗。热入胃腑。大便燥者。大柴胡微下之。本阳明经病。热盛。传入胃腑。谓之正阳阳明。乃本经自病也。宜调胃承气汤从中治之。盖太阳少气。
少阳少血。惟阳明居二阳之中。气血俱多。所以从中治阳明而不敢犯太阳少阳也。又三阳合病面垢等一条。白虎加人参汤主之。不可汗下。亦从中治也。有宜汗者。表症头疼恶寒未除。为太阳尚未过经。尤宜发汗。如太阳阳明喘而胸满者。麻黄汤。太阳少阳麻黄合小柴胡汤。通用九味羌活汤加石膏、知母、枳壳。盖在经则汗。过经则下也。
柯琴曰。首条。本阳明病而略兼太少也。虽三阳合病。而阳明症居多。则当独取阳明矣。无表症。则不宜汗。胃不实。则不宜下。此阳明半表里症。
首条。论病状及治方。
二条。详病脉。探病情。究病机。必两条合参。而合病之大要始得。
三条。三阳俱受气于胸中。而部位则属阳明。若喘属太阳。呕属少阳。故胸满而喘者。尚未离乎太阳。虽有阳明可下之症而不可下。如呕多。虽有阳明可攻之症而不可攻。亦以未离乎少阳也。
四条。不言两经相合何等症。但举下利而言。是病偏于阳明矣。
五条。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少阳合病。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则下利似乎合病当然之症。今不下利而呕。又似乎与少阳合病矣。于葛根汤加半夏。兼解少阳半里之邪。便不得为三阳合病。
六条。两阳合病。阳盛阴虚。阳气下陷入阴中。故自下利。太阳与阳明合病。是邪初入阳明之里。太阳与少阳合病。是邪初入少阳之里。
七条。两阳合病。必见两阳之脉。阳明脉大。少阳脉弦。此为顺脉。若大而不弦。负在少阳。
弦而不大。负在阳明。是互相克贼。皆不顺之候。
鳌按。合病并病。本兼阳明少阳。今但列太阳经者。从其先也。既列太阳。自不必复入阳明少阳款中矣。特志于此。
【纲】仲景曰。本太阳病。初得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伤寒转属阳明者。其人然微汗出也。
太阳与少阳并病。脉弦。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若谵语不止者。刺期门。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头项强而痛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太阳少阳并病。
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目】许叔微曰。问。三阳有合病并病。何之。答曰。脉浮大而长。头疼腰痛。肌热目疼鼻干者。合病也。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者。并病也。
三阳皆有合病。惟三阴无合病。不可不知。
李曰。并者。催并逼迫之意。始初二阳合病。后一阳气盛。一阳气衰。并归一经独重。初症亦不解罢。阳明并太阳者。太阳症未解。阳明症又至。麻黄汤合升麻。如太阳症重。加太阳经药。阳明症重。加阳明经药。后仿此。少阳并太阳者。太阳症未解。少阳症又至。麻黄汤合小柴胡汤。头痛项强眩冒。如结胸状者。亦宜通用九味羌活汤。少阳并阳明者。为木克土。难治。小柴胡汤合升麻葛根汤。或柴胡升麻汤救之。是并病在表者皆可汗。若太阳症罢。乃入胃腑者。谓之传经症。非并病也。宜酌量攻下。古云。三阴无合病。然三阴亦自有相合并者。但非两感。必无阴经与阳经相合为病之理。
陶华曰。太阳阳明并病者。如本太阳病发汗。则汗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
是并归阳明也。太阳症尚在。桂枝麻黄合半汤。太阳症也。大小承气。则是阳明症也。
柯琴曰。并病与合病异。合则一时并见。并则以次相乘。如太阳之头项强痛未罢。递见脉强眩冒心下痞硬。是与少阳并病。更见谵语。即三阳并病矣。太阳阳明并病。太阳症未罢者。从太阳而小发汗。太阳病已罢者。从阳明而下之。其机于恶寒发热而分也。然阳明之病在胃家实。太阳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恐胃家未实耳。
张介宾曰。合病者。乃二阳三阳同病。病之相合者也。并病者。如太阳先病不解。又并入阳明少阳之类也。观仲景曰。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若太阳症不罢者。不可下。按此云转属阳明。则自太阳而来。可知也。云太阳症不罢。则二经皆病可知也。
凡并病者。由浅而深。由此而彼。势使之必然也。此合病并病之义。不知者因以为罕见之病。又岂知今时之病。皆合病并病哉。余自临症以来。初未见有单经挨次相传者。亦未见有表症悉罢。止存里症者。若欲根据经如式求症。则未见有如式之病。而方治可相符者。是皆不知合病并病之义耳。今列其大略如下。合病者。乃二经三经同病也。如初起发热恶寒头痛。此太阳之症。而更兼不眠。即太阳阳阴合病也。若兼呕恶。即太阳少阳合病也。若发热不眠呕恶。即阳明少阳合病也。若三者俱全。
便是三阳合病。而其病必甚。三阳与三阴本无合病。盖三阳为表。三阴为里。若表里同病。即两感也。故凡阴阳俱病者。必以渐相并而至皆并病耳。此亦势所必至。非合病两感之谓。合病与并病不同。合病者。彼此齐病也。并病者。一经先病。然后传及他经而皆病也。如太阳先病发热头痛。而后见目痛鼻干不眠等症。此太阳并于阳明也。或后见耳聋胁痛呕而口苦等症。此太阳并于少阳也。或后见腹满嗌干等症。此太阳并于太阴也。或后见舌干口燥等症。此太阳并于少阴也。或后见烦满囊缩等症。此太阳并于厥阴也。若阳明并于三阴者。必鼻干不眠而兼三阴之症。
少阳并于三阴者。必耳聋呕苦而兼三阴之症。阴症虽见于里。而阳症仍留于表。故谓之并。凡患伤寒而终始热有不退者。皆表邪之未解耳。但得正汗一透。则表里皆愈。岂非阴阳相并之病乎。今之伤寒。率多并病。若明此理。则自有头绪矣。治此之法。凡并病在三阳者。自当解三阳之表。如邪在太阳者。当知为阳中之表。治宜轻清。邪在阳明者。当知为阳中之里。治宜浓重。邪在少阳者。
当知为阳中之枢。治宜和解。此皆治表之法也。至于病入三阴。本为在里。如太阴为阴中之阳。治宜微温。少阴为阴中之枢。治宜半温。厥阴为阴中之阴。治宜大温。此阴症之治略也。然病虽在阴。
而有兼三阳之并病者。或其热邪已甚。自宜清火。或其表尚未解。仍当散邪。盖邪自外入。则外为病本。拔去其本。则里病自无不愈者。此所以解表即能和中也。若表邪不甚。而里症为急。又当先救其里。以表里之气本自相关。惟表不解。所以里病日增。惟里不和。所以表病不散。此所以治里亦能解表也。但宜表宜里。自有缓急先后。一定不易之道。而非可以疑似出入者。要在乎知病之薮。而独见其必胜之机耳。此又阴阳并病之治法也。惟是病既在阴。必关于脏。脏气为人之根本。
而死生系之。故凡诊阴症者。必当细察其虚实。而补泻寒热。弗至倒施。则今时之治要。莫切于此矣。
【纲】仲景曰。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伤寒下之后。复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
宜四逆汤。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宜桂枝汤。
【目】王叔和伤寒论例曰。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同病。则腹满身热。不饮食。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同病。
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则营卫不行。脏腑不通而死矣。
朱肱曰。庞安常云。脉沉大者。太阳少阴。沉长者。阳明太阴。沉弦者。少阳厥阴。诸方书不载两感脉。安常特设以示后人。素问。热病论云。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法不过六日。
黄帝曰。有三日而死者。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若三日而气绝则死矣。仲景亦无治法。
杨士瀛曰。活人书五卷序云。伤寒惟两感不治。仲景但一说云。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张翼说与仲景同。谓如下利清谷。身体疼痛。急当救里。四逆汤。身体疼痛。清便自调。急当救表。桂枝汤。症治论并活人书。解仲景治有先后之说。皆云宜先救里。内才温。则可医矣。然救表亦不可缓也。以上所论。并先救里。然后救表。愚意当消息之。如下利不止。身体疼痛。则先救里。如不下利。身体疼痛。则先救表。此亦谓之治有先后也。然则两感亦有可治之理。而不可必其成效耳。
赵嗣真曰。仲景论两感为必死之症。而复以发表攻里之说继之者。盖不忍坐视。而欲觊其万一之可治也。乃活人云救里以四逆。救表以桂枝。殊不知仲景云。太阳与少阳俱病。则头痛。为太阳邪盛于表。口干而渴。为少阴邪盛于里也。阳明与太阴同病。则身热谵语。为阳明邪盛于表。不食腹满。为太阴邪盛于里也。少阳与厥阴同病。则耳聋。为少阳邪盛于表。囊缩。为厥阴邪盛于里也。
三阳之头痛身热耳聋。救表。已自不可。三阴之腹满口干囊缩而厥。不可下乎。活人引下利身疼虚寒救里之例。而欲施于烦渴腹满谵语囊缩热实之症。然乎否乎。盖仲景所谓发表者。葛根、麻黄是也。仲景所谓攻里者。调胃承气是也。活人救里则四逆。救表则桂枝。若用四逆。则以火济火。而腹满谵语囊缩等症。何由而除。脏腑何由而通。营卫何由而行。而六日死者。可立待也。
吁。两感虽为不治症。然用药之法。助正除邪。虚实实虚。补不足。损有余之理。学人不可不素有一定之理于胸中也。
李杲曰。问。两感从何道而入。答曰。经云。两感者死不治。一日。太阳少阴俱病。太阳者腑也。
自背俞而入。人所共知之。少阴者脏也。自鼻息而入。人所不知也。鼻息通于天。故寒邪无形之气。
从鼻而入。肾为水也。水流湿。故肾受之。经曰。伤于湿者。下先受之。同气相求耳。又云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脏。以是知内外两感。脏腑俱病。欲表之则有里。欲下之则有表。表里既不能一治。故云。两感者死不治。然所禀有虚实。所感有浅深。虚而感之深者必死。实而感之浅者犹或可治。治之而不救者有矣。未有不治而获生者也。予尝用此。间有生者。故立大羌活汤。以待好生君子。
吴绶曰。两感必死者。乃一日传二经。阴阳俱病也。欲治阳而有阴。欲治阴而有阳。表里不可并攻。故不治也。活人有先后之法。救里四逆。救表桂枝。此表里皆寒急救之法。非日传二经之法也。(清划)保命集曰。内伤于寒。外伤于风。或内伤于食。外伤于风。或先伤于湿。后伤于风。
或先伤于风。后伤于湿。或先伤于寒。后伤于风之类。此亦内外俱病。表里俱伤。(此非两感)乃为可治。故宜大羌活汤间有生者。易老丹溪。岂真贤于仲景哉。
李曰。两感者。半入于阳。半入于阴。阴阳两感。脏腑俱病。故为必死之症。但禀浓而感邪浅者。或挟异气风温湿温之类。犹可救疗。所以仲景有治有先后。发表攻里之说。法当审其表里缓急虚实何如。如表里俱急者。大羌活汤主之。如阳症阳经先受病。身体痛而不下利者。为表急。先以葛根、麻黄发表。后以调胃承气攻里。如阴症阴经先受病。身体痛而下利不止者。为里急。先用四逆救里。后以桂枝救表。如阴阳未分者。陶氏冲和汤探之。古法。一日太阳少阴。五苓散。头痛加羌、防。口渴加知、柏。二日阳明太阴。大柴胡汤。三日少阳厥阴。危甚。大承气汤加芎、柴救之。活人书不分阴阳。专用四逆桂枝。先辈皆以为谬。大抵两感。脉从阳可治。从阴难治。
张介宾曰。病两感于寒者。固为死症。细察之。亦有缓急可辨。若三阳之头痛身热耳聋胁痛恶寒而呕。此在表者。不得不解于外。其三阴之腹满口渴囊缩谵语。此在里者。不得不和其中。若其邪自外入。而外甚于里者。必当以外为主。而兼调其内。若其邪因虚袭。而元气不支者。速宜单顾根本。不可攻邪。但使元阳不败。则强敌亦将自解。其庶乎有望也。钱祯曰。两感者。本表里之同病。似若皆以外感为言。
而实有未尽然者。正以外内俱传。便是两感。今见有少阴先溃于内。而太阳断之于外者。即纵情肆欲之两感也。太阴受伤于里。而阳明重感于表者。即劳倦竭力饮食不调之两感也。厥阴气逆于脏。少阳复病于腑者。即七情不慎疲筋败血之两感也。人知两感为伤寒。而不知伤寒之两感。内外俱困。病斯剧矣。但伤有重轻。医有知有不知。则生死系之。或谓两感症不多见者。盖亦见之不广。而义有未达耳。其于治法。亦在乎知其由而救其本也。此言最切此病。诚发人之未发。
陈士铎曰。伤寒两感。隔经相传。每每杀人。如一日宜在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此顺传经也。今一日太阳即传阳明。二日阳明即传少阳。三日少阳即传太阴。四日太阴即传少阴。五日少阴即传厥阴。此过经传也。更有一日太阳即传少阳。二日阳明即传太阴。三日少阳即传少阴。四日太阴即传厥阴。此隔经传也。若一日太阳即传少阴。二日阳明即传太阴。三日少阳即传厥阴。此两感传也。顺传者。原有生机。至七日自愈。过传者。有生有死。隔传者。死多于生。两感传者。三日水浆不入。不知人即死。今传二方。一救过经传。一救隔经传。过经传方。名救过起死汤。柴胡、麻黄、浓朴、知母、半夏、黄芩各一钱。石膏、青蒿、茯苓各五钱。
山栀五分。当归三钱。水煎服。一剂即生。盖过经之传。必然变症纷纭。断非初起之一二日也。
所以方中不用桂枝散太阳之邪。止用麻黄散表。伤寒至三四日。内热必甚。故以石膏、知母为君。
以泄阳明邪火。又用青蒿、山栀。柴胡以凉散肝火。使木不自焚。而各经之邪。亦不攻自散。况又重用茯苓以健脾行湿。引火下行。尽从膀胱而出之乎。且黄芩清肺。浓朴逐秽。半夏清痰。五脏无非生气矣。隔经传方。名救阴起死汤。青蒿一两。人参、石膏各五钱。白芍、山栀各三钱。柴胡二钱。知母、半夏、甘草各一钱。水煎服。隔经之传。必至三日。而症乃明。
虽已过阳明。而余火未散。故少阴之火助其焰。少阳之火失其权。若不仍用石膏、知母。则阳明之火势不退。而少阴之火势不息也。然太阴脾土。不为急救。则火气凌亢。何以能生。故用人参以助生气。又恐厥阴太燥以克脾。故用柴、芍、栀、蒿。以凉散木中之邪。况半夏清痰。甘草和中。
起死回生。实非虚语。故一见有隔经之传。即以此方救之。必能转败为功也。至青蒿不独息肝火。
尤能泻阳明之焰。且性静而不动。更能补阴也。三日少阳与厥阴两感相传方。名救脏汤。麦冬三两。
元参、白芍各二两。人参、当归各一两。花粉三钱。荆芥二钱。水煎服。多用当归者。助肝胆以生血也。多用麦冬者。救肺气之绝。以制肝胆之木。使火不旺而血易生。斯胃气有养。脏腑可救其坏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症。知犯何逆。随症治之。
【目】李曰。伤寒病未退。重感寒。变为温疟。重感风。变为风温。重感湿热。变为温毒。
重感疫气。变为温疫。又太阳病经汗吐下温针不解。过经不解。皆名坏病。或医人不辨阴阳。差谬汗下。使病不解。坏症乱经。久而不瘥。视其犯何逆以治之。表症多者。知母麻黄汤。半表者。小柴胡汤。余热不解者。参胡芍药汤。危急者。夺命散。诸药不效者。则用鳖甲散救之。
柯琴曰。三日非吐下温针之时。治之不当。故病仍不解。坏病者。即变症也。若误汗。则有遂漏不止。心下悸。脐下悸等症。妄吐。则有饥不能食。朝食暮吐。不欲近衣等症。妄下。则有结胸痞硬。协热下利。胀满清谷等症。火逆。则有发黄亡阳。圊血奔豚等症。是桂枝症已罢。故不中与。
【纲】仲景曰。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
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目】赵嗣真曰。仲景论中所言坏病者。以太阳病误汗吐下后。虚烦结胸痞气。吐后内烦胀满等症是也。此正谓桂枝不中与。小柴胡症罢者。曷尝指异气之病。如活人书所谓异气为坏病之说乎。
仲景又云。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即索矩所谓二气三气杂合为病是也。以其未可定名。而非有名四种温病之比。故以变病名之。且四种温病。仲景以为冬伤于寒。至春变为温病。温病未已。重遇于邪。变为温疟。风温。温毒。温疫。病未尝坏。故以变名之。一曰坏病。一曰变症。名目自是不同。可见异气。非为坏病也。审矣。假如温疟果为坏病。则仲景不言小柴胡症罢也。请人思焉而自悟乎。
王履曰。太阳外症不解。风寒从枢而入少阳矣。若见少阳诸症。尚可用柴胡治之。若误治后。
不见半表半里症而谵语。是将转入阳明而不属少阳矣。故柴胡不中与之。然亦不得以谵语即为胃实也。当察何逆。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目】李杲曰。冬伤于寒者。冬行秋令也。当寒而温。火胜而水亏矣。水既已亏。则所胜妄行。
土有余也。所生受病。木不足也。所不胜者侮之。火太过也。火土合德。湿热相助。故为温病。使民腠理开泄。少阴不藏。惟房室劳伤辛苦之人得之。若此者。皆为温病。所以不病于冬而病于春者。以寒水居卯之分。方得其权。大寒之令。复行于春。腠理开泄。少阴不藏。房窒劳伤辛苦之人。阳气泄于外。肾水亏于内。
当春之月。时强木长。无以滋生化之源。故为温病耳。故君子周密于冬。少阴得藏于内。腠理以闭拒之。虽有大风苛毒。莫之能害。何温病之有。人肖天地而生。冬时阳气俱伏于地之下。人之阳气。
俱藏于肾之中。人能不扰乎肾。则六阳安静于内。内既得安。邪无自入矣。此伤寒之源。非天伤人。
乃人自伤也。伤于寒者。皆为病热。为伤寒乃热病之总称。故曰。伤寒为热邪。明矣。六阴用事于冬。阳气在内。周密闭藏可矣。反劳动之而泄于外。时热已伤于水矣。至春之时。木当发生。气已外泄。
孰为鼓舞。肾水内竭。孰为滋养。此两者同为生化之源。源既已绝。水何赖以生乎。身之所存者。
独无热也。时强木长。故为温病矣。
王履曰。有病因。有病名。有病形。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三者俱当。庶可以言治。吾试即伤寒温病热病而说之。如伤寒。以病因而为病名者也。温病热病。以天时与病形而为病名者也。
二者皆起于感寒。或者通以伤寒称之。通以伤寒称者。原其因之同耳。用药则不可一例施也。夫感寒于冬。即发于寒冷之时。而寒邪在表。闭其腠理。故非辛甘温之剂。不足以散之。此仲景桂枝麻黄等汤所必用也。温病热病。后发于暄热之时。怫热自内达外。郁其腠理。无寒在表。故非辛凉或苦寒或酸苦之剂。不足以解之。此后人所制双解散、大黄汤、千金汤、防风通圣散之类。兼治内外者之所可用也。夫即病之伤寒。有恶风恶寒之症者。风寒在表。而表气受伤故也。后发之温病热病。
有恶风恶寒之症者。重有风寒新中。而表气亦受伤故也。若无新中之风寒。则无恶风恶寒之症。
故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温病如此。则知热病亦如此。是则不渴而恶寒者。非温热病矣。然或有不因新中风寒。亦见恶风恶寒之症者。盖病患表气本虚。热达于表。又重伤表气。故不禁风寒。非伤寒恶风恶寒也。但卫虚则恶风。营虚则恶寒耳。且温病热病。亦有先见表症而后传里者。盖怫热自内达外。热郁腠理。不得外泄。遂复还里而成可攻之症。非如伤寒从表而始也。或者不悟此理。乃于春夏温热病而求浮紧之脉。殊不知紧为寒脉。有寒邪则见之。无寒邪则不见也。其温热病或见脉紧。乃重感不正之暴寒。与内伤过度之冷食也。岂其本然哉。又或不识脉形。但见弦便呼为紧。断为寒而妄治。盖脉之盛而有力者。每每兼弦。岂可错认为紧而断为寒。夫温病热病之脉。多在肌肉之分而不甚浮。且右手反盛于左手者。良由怫热在内也。或左手盛或浮者。必有重感之风寒。否则非温病热病。是暴感风寒之病耳。凡温病热病。若无重感。表症虽间见。而里病为多。故少有不渴者。当治里热为主。而兼解表。亦有治里而表自解者。每见医治温热病。虽误攻其里。亦无大害。误发其表。变不可言。此足明其热之自内达外矣。
间有误攻里而致大害者。乃春夏暴寒所中之疫症。纯在表未入于里者。不可与温热病同论。夫惟世以温热二病。混称伤寒。故每执寒字以求浮紧之脉。用温热之药。若此者因名乱实。戕人之生。名其可不定乎。又方书多言四时伤寒。夫秋冬之伤寒。真伤寒也。春夏之伤寒。寒疫也。与温病热病。
自是两涂。岂可同治。虽然。伤寒与温热病。其攻里之法。若果是以寒除热。固不必求异。其发表之法。断不可不异也。况伤寒之直伤阴经。与太阳虽伤。不及郁热。即伤阴经与寒症。而当温者。又与寒热病大不同。其可妄治乎。乃知一不知二。谓仲景发表药今不可用。攻里药乃可用。呜呼。其可用不可用之理。果何在哉。若能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治法有不当者乎。彼时行不正之气所作。
及重感异气而变者。则又当观其何时何气。参酌伤寒温热病之法。损益而治之。尤不可例以仲景即病伤寒药通治也。
张云岐曰。伤寒汗下不愈而过经。其症尚在而不除者。亦温病也。经曰。温病之脉行在里经。
不知何经之动。随其经之所在而取之。如太阳病汗下后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浮者。太阳温病也。
如身热目疼汗下后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大者。阳明温病也。如胸胁痛汗下后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弦者。少阳温病也。如腹满嗌干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沉细者。太阴温病也。如口燥舌干而渴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沉者。少阴温病也。如烦满囊缩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微缓者。厥阴温病也。随其经取之。随其症治之。如发斑。乃温毒也。
庞安常曰。温与热有轻重之分。故仲景云。若遇温气。则为温病。更遇温热。则为温毒。热比温为尤重也。若但冬伤于寒。至春而发。不感异气。名曰温病。此病之稍轻者也。温病未已。更遇温气。变为温病。亦可名曰温病。此病之稍重者也。伤寒例以再遇温气。名曰温疫。又有不应冬月伤寒至春为温病者。此特感春温之气。可名曰春温。如冬之伤寒。秋之伤湿。夏之伤暑相同也。以此观之。是春之病温有三种。有冬伤于寒。至春发为温病者。有温病未已。更遇温气而为温病。与重感温气。相杂而为温病者。有不因冬伤于寒。不因更遇温气。只于春时感春温之气而病者。若此三者。皆可名为温病。不必各立名色。只要知其病源之所以不同也。
李曰。温病者。春分后。有太阳病。发热咳嗽。身痛口渴。不恶寒。其脉弦数不紧。右手反盛于左手。怫热在内故也。或散诸经。各随其经取之。热病即与温病同。但发在夏至后。脉洪数。
热渴更甚耳。虽因冬时受寒。伏于肌骨。然人身随天气化。春分则寒变为温。夏至则寒变为热。所以伤寒恶寒而不渴。温热不恶寒而渴。不恶寒则病非外来。渴则自内达表。热郁腠理。不得外泄。
乃复还里。终是里多表少。间有恶寒者。乃冒非时暴寒。或温热将发。又受暴寒。非冬症之甚也。
当治热为主。而解肌次之。亦有专治里而表自解者。误下犹可。误汗则变为呕哕狂斑而死。盖温热在经而不在表。安可例用汗法。惟兼暴寒者。乃可表里双解。亦不可用冬时辛热之药。春温表症。天温。升麻葛根汤。
天寒。柴胡桂枝汤。太阳合少阳。升麻葛根汤合小柴胡汤。半表里。小柴胡汤。里症。大柴胡汤。重者。一时表里俱发。防风通圣散。表里俱热。大便利者。柴苓汤加山栀、木通。虚烦。竹叶石膏汤。变杂症者。治同伤寒。夏热表症。太阳。九味羌活汤。汗后烦渴。脉洪大。背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益元散。里症。
大柴胡汤。重者。一时表里盛发。双解散。热病脉细无力。
足冷已得汗而躁甚者。此阴脉之极也。必死。又有冬温者。冬有非时之暖。名曰冬温。与春秋暴寒暴温。总谓之时行气。与伤寒相似。但脉不浮耳。治法大同。春温表症。葳蕤汤、九味羌活汤。入里加大黄。重者。双解散。轻者。加减调中汤治之。
赵献可曰。夫伤寒二字。盖冬时严寒而成杀厉之气。触冒之而实时病者。名正伤寒。不即发者。
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热病。热病即暑病。热极似重于温也。然为温。即不得复言寒。不恶寒而渴者是也。此仲景之文也。麻黄桂枝为即病之伤寒设。无与温热。受病之源虽同。
所发之时则异。仲景必别有方治。皆已遗失。是以至今未明。刘守真谓欲用麻黄、桂枝。必加凉药于其中。以免发黄。张子和六神通解散。以石膏寒药中加麻黄、苍术。皆非也。盖麻桂辛热。冬月所宜。不宜用于春夏。陶氏欲以九味羌活汤。谓一方可代三方。亦非也。羌活汤。易老所制。乃治感四时不正之气。如春宜温而反寒。夏宜热而反温。秋宜凉而反热。冬宜寒而反温。又有春夏秋三时为暴寒所折。虽有恶寒发热之症。不若冬时肃杀之气为甚。故不必麻黄散寒。惟用辛凉通内外而解之。况此方须按六经加减法。不可全用也。不若逍遥散为尤妙。真可一方代三方也。且余有一法。
请申之。经曰。不恶寒而渴者。为温病。不恶寒。则知表无寒邪。曰渴。则知肾水干枯。盖其人素有火。冬时冒寒。虽伤而不甚。惟有火在。内寒亦不能深入。所以不即发。而寒气藏伏于肌肤。
自冬至三四月之久。火为寒郁。于中亦久。将肾水熬煎枯竭。至此时强木旺。无以滋润发生。故发热而渴。非有所感冒也。海藏谓新邪换出旧邪。非也。若复有所感。表又当恶寒矣。余以六味料滋其水。以柴胡辛凉舒其木。治人皆随手而应。余又因此推展之。凡冬时伤寒者。亦是郁火症。若其人无火。则为直中矣。惟其有火。故由皮毛而肌肉。而脏腑。今人皆曰寒邪传里。寒变为热。既曰寒邪。
何故入内而反为热。又何为而能热耶。不知即是本身中之火。为寒所郁而不得泄。日久则纯热而无寒矣。所以用三黄解毒。解其火也。升麻葛根。即火郁发之也。三承气。即土郁夺之也。小柴胡。则木郁达之也。此理甚简而易。只多了传经六经诸语支离。凡杂病有发热者。皆有头疼项强。目痛鼻干。胁痛口苦等症。何必拘为伤寒。局伤寒方以治之耶。余于冬月正伤寒。独麻桂二方作寒郁治。其余不恶寒者俱作郁火治。此不佞之创论也。闻者皆骇然吐舌。
及阅虞天民正传云。有至人传曰。传经伤寒是郁病。
余窃喜以为先得我心。又考内经云。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何也。寒气外凝内郁之理。腠理坚致。
元府秘密。则气不宣通。湿气内结。中外相薄。寒盛热生。故人伤于寒。转而为热。汗之则愈。
则外凝内郁之理可知。观此而余以伤寒为郁火者。不为无据。故特着此郁论一篇。
柯琴曰。温病内外皆热。所以别于中风伤寒之恶寒发热也。此条不是发明内经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之义。乃概言太阳温病之症如此。若以春温释之。失仲景之旨矣。夫太阳一经。四时俱能受病。
不必于冬。人人温病。不必因于伤寒。且四时俱能温病。不必于春。推而广之。则六经俱有温病。
非独太阳一经也。
鳌按。诸家都以温病为春温。独柯氏谓概言太阳温病之症。夫以本条言之。首冠太阳病三字。
其为太阳之症。固无疑矣。然春温之病。亦多有发于太阳者。故俱存其说。学人神而明之。变而通之可也。
赵氏医贯一书。语多偏僻。惟温病论中火郁一篇。颇为有旨。然其诋守真子和节庵三家。仍不免偏执。且其以六味加柴胡。谓为治温妙法。尤属大谬。若以此治温病。恐十毙六七。余取其火郁之说。又恐人误认其语之皆是。故特表之于此。
【纲】仲景曰。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更遇温热。变为温毒。
【目】成无己曰。此前热未已。又感温热者也。阳主表。阴主里。洪数实大。皆热也。两热相合。变为温毒。
朱肱曰。初春发斑咳嗽为温毒。
吴绶曰。冬有非节之暖。名曰冬温。此实时行之气也。若发斑者。又曰温毒。而亦时气发斑也。
又伤寒坏病。阳脉洪数。阴脉实大。更遇温热。变为温毒。其病最重。此因前热多日不解。更感温热之气而为病。故曰重也。若无汗者。三黄石膏汤汗之。自汗者。人参白虎汤主之。烦热错语不得眠。表热又盛。更加柴胡。内实大便秘。三黄泻心汤。或大柴胡汤加芒硝。若斑出如锦纹。多难治也。宜人参化斑汤、元参升麻汤、大青四物汤。
陶华曰。温毒者。冬月感寒毒异气。至春始发也。表症未罢。毒瓦斯未散故有发斑之候。心下烦闷。呕吐咳嗽。后必下利。寸脉洪数。尺脉实大。为病则重。以阳气盛故耳。通用元参升麻汤。
【纲】仲景曰。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其症脉浮。汗出。身重多眠。
【目】许叔微曰。脉尺寸俱浮。头疼身热。常自汗。体重。其息必喘。其形不仁。嘿嘿但欲眠者。风温症也。复发其汗者死。宜葳蕤汤。
李曰。太阳病。发汗则身凉。如发汗身犹灼热者。乃风温也。当春温气大行。又感风邪所致。
惟风伤卫。四肢缓纵不收者瘫痪。惟温伤气。气昏而鼻息不利。语言蹇涩。身热。自汗多眠。治在心火肝木二经。忌汗下针。误汗则身必灼热。甚则烦渴谵语。若下则遗溺。针则耳聋。惟清肌解表为佳。宜葳蕤汤、败毒散。或小柴胡加桂枝微汗之。渴甚者。栝蒌根汤。喘者。金沸草汤加杏仁、细辛、五味子。误汗。防己黄汤。谵语独语。直视遗尿者。不治。
楼全善曰。其病不独见于春间。故另立风温门。
柯琴曰。此正与内经伏寒病温不同处。太阳中暑。亦有因于伤寒者。虽渴而仍恶寒。太阳温病。
反不恶寒而渴者。是病根不因于寒而因于风。发热者病为在表。法当汗解。然不恶寒。则非麻桂所宜矣。风与温相搏。发汗不如法。风去而热反炽。灼热者。两阳相熏灼。转属阳明之兆也。
吴绶曰。寒疫。乃天之暴寒为病也。凡四时之中。天令或有暴风寒之作。人感之而即病者。名曰寒疫。其症与正伤寒同。但暴寒为轻耳。治法。若初作头痛憎寒拘急。或呕逆恶心。中脘痞闷。或饮食停滞不化。或腹中作痛。未发热者。藿香正气散。加减一二味主之。已发热者。十味芎苏散汗之。若身痛骨节疼而发热者。人参羌活散加葱白、葛根、生姜、汗之。或神术汤亦汗。若自汗者。不宜再汗。九味羌活汤。若热不解。或变别症。宜从正伤寒条内治之。
朱肱曰。仲景云。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盖伤寒者。伤寒气而作。冬温者。感温气而作。寒疫者暴寒折人。非触冒之遇。其治法不同。所施温凉寒热之剂亦异。不可拘以日数。发汗吐下。随症施治。要之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温以清。冷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以平为期。不可以过。此为大法。
王肯堂曰。时疫者。乃天行暴厉之气流行。凡四时之令不正者。乃有此气行也。若人感之。则长幼相似而病。又互相传染。其作与伤寒相似。然伤寒因寒而得。此乃疫气。不可与寒同论也。法当辟散疫气。扶正气为主。若多日不解。邪热传变何症。宜从伤寒变症条内选用。惟发散药则不同。
凡发散汤剂。藿香正气散、芎芷香苏散、人参败毒散、十味芎苏散、十神汤。皆可用。
韩祗和曰。春应温而清气折之。责邪在肝。或身热头疼目眩呕吐。长幼率相似。升麻葛根汤、解肌汤。四时通用败毒散。夏应暑而寒气折之。责邪在心。或身热头痛腹满自利。长幼率相似。
射干汤、半夏甘桂汤。秋应凉而大热折之。责邪在肺。湿热相搏。民多病瘅。喘咳。金沸草散、白虎加苍术汤。病瘅发黄。茵陈五苓散。冬应寒而大温折之。责邪在肾。宜葳蕤汤。
朱震亨曰。冬温为病。非其时而有其气者。冬月严寒。君子当闭藏。而反发泄于外。专用补中带表药。
陶华曰。春分后夏至前。不恶寒而渴者。为温病。用辛凉之药微解肌。不可大发汗。急症见者。
用寒凉之药。急攻下。切不可误汗误下。当须识此。表症不与正伤寒同治。里症同。
夏至后。有头疼发热。不恶寒而渴者。为温病。愈加热者。
为热病。止用辛凉之药解肌。不宜大汗。里症见。急攻下。表症不与正伤寒同治。里症同。
立秋后。霜降前。有头疼发热。不恶寒。身体痛小便短者。为温病。亦用辛凉之药加燥以解肌。
亦不宜汗。里症见者。宜攻下。表症不与正伤寒同。
【纲】仲景曰。太阳中热者。是也。其人汗出恶寒。身热而渴也。太阳中者。发热恶寒。
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芤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小有劳。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
若发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数下之。则淋甚。太阳中者。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亦夏月伤于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目】张兼善曰。中与伤寒相似而异。清邪中上。浊邪中下。风寒湿者。皆地之气。伤浊邪。
所以俱中足经。惟暑乃天之气。所以中手少阴心经也。其症多与伤寒相似。但脉不同耳。夫伤寒虽恶寒发热。初病未至烦渴。惟暑初病即渴。所以异也。且伤寒之脉必浮盛。中暑之脉必虚弱。或弦细。或芤迟。经曰。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此之谓也。至如太阳病。项背强KTKT。反汗出恶风。若当炎暑。岂不与中相似。惟其不渴。故与桂枝加葛根汤。凡居夏秋之令。
炎暑之时。必当根据经详审。则无差失。
王好古曰。夏月发热恶寒。头疼。身体肢节痛。脉洪盛者。热病也。冬伤于寒。因暑气而发也。
治与伤寒同。然夏月药须带凉。如用麻桂青龙三方。须加减。夏至前。桂枝加黄芩。夏至后。三方俱加知母、石膏。热病三日外。与前汤不瘥。脉仍数。邪气犹在经络。未入脏腑者。桂枝石膏汤主之。此方夏至后代桂枝症用。若三月至夏。为晚发伤寒。栀子升麻汤可用。
鳌按。夏月热病。而王氏主用麻桂三方。殊非良法。当斟酌之。
庞安常曰。大抵热病。大热。须得脉洪大有力。或滑数有力。乃为脉病相应。为可治。若小弱无力。难治。若人虚脉弱。宜以人参扶其元气。不可但攻其热。
暑风者。由大热制金。不能平木。搐搦不省人事。其脉虚浮。浮者风也。虚者暑也。俗名暑风。
乃相火甚而行令也。宜黄连香薷饮加羌活。或双解散加香薷。
暑脉必虚。外症头疼口干面垢。自汗倦怠。或背恶热。甚者迷闷不省。而为霍乱吐利。痰滞呕逆。腹痛泄利。下血斑黄皆是。治以清心利小便为主。汗多者不利。宜白虎汤。次分表里。如在表。头痛恶寒。双解散加香薷。或十味香薷饮。如在半表里。泄泻烦渴饮水吐逆。五苓散。
热甚烦渴。益元散。若表解里热。半夏解毒汤。下神芎丸。或老弱人冒暑。脉微下利。渴而喜温。
或厥冷不省人事。竹叶石膏汤。加熟附冷冻饮料。次以来复丹、五苓散治之。凡夏月暑症。不可服诸热剂。致斑毒发黄。小便不利。闷乱而死。慎之。
戴原礼曰。暑病有冒伤中三者轻重之分。或腹痛水泄。胃与大肠受之。恶心者。胃口有痰饮。
此二者冒暑也。可与黄连香薷饮。或身热头疼。躁乱不宁。或身如针刺。此为热伤肉分。当解毒。
白虎汤加柴胡。虚加人参。或咳嗽发寒热。盗汗不止。脉数。热伤肺经。火乘金也。此为中暑。宜清肺汤、柴胡天水散之类。
张从正曰。暑伤五脏。为症不同。如暑入心。则噎昏闷不知人。入肝。则眩晕顽痹。入脾。则昏睡不觉。入肺。则嚏喘痿。入肾。则消渴。
李杲曰。脾胃虚弱。遇六七月湿旺。汗泄身重。短气。四肢痿软。脚眼花。此肾与膀胱俱竭之状也。况汗大泄则亡津液。津者。庚大肠所主。三伏庚金受囚。木无可制。故风湿相搏。骨节烦疼也。夫壬膀胱已绝于巳。癸肾水已绝于午。今更逢湿旺。助热为邪。西北方之寒清绝矣。圣人立法。夏宜补者。为热伤元气。以人参、麦冬、五味、滋水之源。泻丙火。补庚金。益元气也。
长夏暑热蒸人。损伤元气。四肢困倦。精神短少。两脚痿软。早晚则发寒厥。日高之后。复热如火。乃阴阳气血俱不足也。或心胸痞满。肢节沉疼。或气高而喘。身热而烦。小便黄少。大便溏而频。或利或渴。自汗身重。此血先病而气不病也。若湿气先搏。脉必洪缓而迟。病虽互换少瘥。其天暑湿令则一。宜治以清燥。或远行大热而渴。则热舍于肾。故水不胜火。发为骨痿。此湿热成痿也。或热厥而阴虚。或寒厥而气虚。四肢如火。为热厥。四肢冰冷。为寒厥。寒厥腹中有寒。热厥腹中有热。脾主四肢也。
虞抟曰。暑之症。变异不等。非止归五脏。盖人之形气有虚实。感有轻重。则后时而发。至秋成疟痢是也。重则实时而发。如张氏所言诸症。至有轻变重。重变轻。亦自感有浅深。传有兼并。
况人之形志苦乐不一。岂为无变异乎。四时之症皆然。
杨士瀛曰。东垣论暑热症候则同。冬月伤寒传变为症之不一。彼为寒伤形。此为热伤气。若元气虚甚受病。忽于一时不救者。与伤寒阴毒。顷刻害人实同。故东垣启是病例。大开后人之盲也。
宜与痿门参看。
陶华曰。中暑脉虚而伏。身热面垢。自汗烦燥大渴。四肢微冷而不痛。用白虎汤。痰逆恶寒。
橘皮汤。热闷不恶寒。竹叶石膏汤。头痛恶心烦躁。五苓散。
凡中暑。小柴胡加香薷最良。脉迟。洒然毛耸。口齿燥。人参白虎汤。霍乱烦躁。大渴腹痛。
厥冷转筋。黄连香薷汤治之为要也。须冷服。热服反吐泻也。
龚信曰。伤寒与伤暑所以异者。以伤寒伤暑俱有热。若伤暑而误作伤寒治之则不可。盖暑伤形。
热伤气。伤寒则外恶寒而脉浮紧。伤暑则不恶寒而脉虚。此为异耳。治宜小柴胡加知母、石膏。
或人参白虎汤、天久淫雨。湿令大行。苍术白虎汤。若元气素弱而伤之重者。清暑益气汤。
【纲】仲景曰。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者。此名湿痹。湿痹之候。其人小便不利。
则大便反快。但当利其小便。
【目】李曰。痹者。痛也。太阳病。脉沉而细。关节烦疼。皮肤麻木。自汗者。防己黄汤。
无汗者。五积交加散。然湿气四时有之。兼风兼热兼寒者。随症加减。兼风者。先伤湿而后伤风。
风在上受。湿先下受。风湿相搏。风在外而湿在内。大汗则其气暴。而内邪不能出。故风去而湿存。湿流入里则病重。微汗则其气缓。而内外之邪俱去。或湿症去而风症未去者。不久自解。寒热身痛。麻杏薏甘汤。身痛发热。小便不利。麻黄汤加苍术。肩脊腰背强痛者。羌活胜湿汤。肿痛微喘。杏仁汤。汗多。汉防己汤。虚者。身重难转侧。桂枝汤加白术。身重昏迷。自汗失音。下利不禁者。白通汤加术、草。身痛小便不利者。甘草附子汤。身重走痛者。小续命汤去麻黄、附子。热而重痛烦渴者。败毒散去柴胡、人参。加栝蒌。小便自利。及下利不止者死。兼寒者。伤寒无汗。
寒湿相搏而有汗。不能周身。惟在头耳。身背强者。表不利也。症与风湿相似。渗湿汤主之。带表。
五积交加散。里寒。理中汤加附子。寒多浮肿。术附汤妙。
徐彬曰。此论湿之挟风。而湿胜以致痹着者。谓发热恶寒。太阳病也。乃湿胜而疼痛。太阳病来。邪自表入。湿挟风。风走空窍。故流关节。关节者。机关腠会之处也。风气滞于中。故逼心而烦。然风为湿所搏。而失其风之体。故脉沉而细。则知湿胜即名中湿。亦曰湿痹。痹着不去也。气既为湿所痹。则气化不敏。或小便不利。大肠主津。湿则反快而不艰涩也。病风者多燥闭。故以湿胜而快者为反耳。但当利小便者。便利而气化。气化而湿行。见不必狃于太阳而治风。亦非痛在关节而当温散之比矣。
鳌按。仲景论湿病。而湿痹其最重者。故列首条。其余若风湿。风湿相搏。寒湿相搏。头中寒湿。湿温。湿热。风寒湿杂为痹为痉。此数种。皆湿病也。俱列于后。
【纲】仲景曰。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此名风湿。此病伤于汗出当风。或久伤寒冷所致也。
【目】刘完素曰。身尽疼者。湿也。发热日晡所剧者。风也。若汗出当风而得之者。则先有湿而后感风。若久伤寒冷得之者。则先伤风而后中湿。可与麻杏薏甘汤。
陶华曰。风湿必脉浮。先伤湿而后伤风也。其症肢体肿痛。不能转侧。额上微汗。恶寒不欲去衣。大便难。小便利。热至日晡而剧。治法。但微解肌。宜羌活冲和汤。咽渴小便不利。五苓散。
外不热。内不渴。小便利。术附汤。缓弱昏迷。腹满身重。自汗失音。大便不禁。白通汤去甘草加白术。身肿痛微喘恶风。杏仁汤。热而烦渴。小柴胡加花粉。中湿小便不利。一身尽痛。身黄。大便快。茵陈五苓散。大小便俱利。无黄者。术附汤。身痛鼻塞。小建中汤加黄芩。
【纲】仲景曰。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
桂枝附子汤主之。
【目】虞抟曰。以散表中风湿。若大便硬。小便自利。桂枝去桂加白术汤。此条。妙在脉浮虚而涩。脉若沉实滑大数者。非也。
【纲】仲景曰。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
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雨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发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风湿俱去也。
【目】张兼善曰。风在外而湿在内。风湿相搏也。汗大出者。其气暴。暴则外之风邪去而里之湿邪不出。故风则去而湿则在也。
【纲】仲景曰。湿家其人但头汗出。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则哕。胸满小便不利。
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热。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饮。则口燥烦也。
【目】张元素曰。湿胜者则多汗。伤寒者必无汗。故寒湿相搏。虽有汗而不能周于一身。但头汗出也。
【纲】仲景曰。湿家病。身疼痛。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纳药鼻中则愈。
【目】张云岐曰。此湿气之浅者。何以言之。不曰关节疼痛。而曰身上疼。是湿尚未至流于关节。而犹外客于肌表也。不曰发热而身似熏黄。但曰发热面黄而喘。是尚未至于脾。而但薄于上焦也。阴受湿气。则湿邪为深。今头痛鼻塞而烦。是湿客于阳而不客于阴也。湿气内流。脉当沉细矣。
今脉大者。阳也。则湿犹未内流而但在表也。又自能饮食。腹无痞满。而中和无病。知其湿气微浅。故但纳药于鼻中。以宣泄头中寒湿也。宜瓜蒂散。
【纲】仲景曰。湿家病。身疼痛。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纳药鼻中则愈。
【目】张云岐曰。此湿气之浅者。何以言之。不曰关节疼痛。而曰身上疼。是湿尚未至流于关节。而犹外客于肌表也。不曰发热而身似熏黄。但曰发热面黄而喘。是尚未至于脾。而但薄于上焦也。阴受湿气。则湿邪为深。今头痛鼻塞而烦。是湿客于阳而不客于阴也。湿气内流。脉当沉细矣。
今脉大者。阳也。则湿犹未内流而但在表也。又自能饮食。腹无痞满。而中和无病。知其湿气微浅。故但纳药于鼻中。以宣泄头中寒湿也。宜瓜蒂散。
李曰。阴脉紧者。雾露浊邪。中于下焦少阴之分。故曰浑。因表虚里微。遂使邪中于阴。为栗。令人足胫逆冷。便溺妄出。或腹痛下利。宜理中汤、四逆汤热药以散其邪。阳脉紧或带涩者。
雾露消邪。中于上焦太阳之分。故曰洁。令人发热。头疼项强。筋挛。腰痛胫酸。宜九味羌活汤加本。或恶寒欲吐者。藿香正气散、五积散。仍量加本。阴阳脉俱紧者。上下二焦俱中邪也。必吐利后脉不紧。手足温则愈。若吐利后脉迟不食者。脾胃虚而内停水饮也。若脉阴阳俱紧。口中气出。唇口干燥。蜷卧足冷。鼻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又有阳病上行极而下。阴病下行极而上。
上下必于中焦。于是三焦溷乱。内外气塞。以致口糜嚏。下为小便黄。大便血。凝如猪肝。
热气腾而脾胃不运。营卫凝滞。则生疮痈。虚寒甚者。脾胃独弱。下焦不约。清便下重。脐筑湫痛而死。盖脐为生气之源。筑痛乃生气已绝。
【纲】仲景曰。伤寒三日。阳明脉大。
【目】朱肱曰。足阳明胃之经。从鼻起。挟于鼻。络于目。下分为四道。并正别脉六道。上下行腹。纲维于身。盖诸阳在表。阳阴主肌肉。络于鼻。故病患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其脉尺寸俱长者。知阳明经受病也。
戴原礼曰。脉大者。两阳合明。内外皆阳之象也。阳明受病之初。病为在表。脉但浮而未大。
与太阳同。故亦有麻黄桂枝症也。至二日恶寒自止而反恶热。三日热大盛。故脉亦应其象而洪大。
此为胃家实之正脉。若小而不大。便属少阳。内经云。阳明之至短而涩。此指秋金司令之时脉言也。
又曰。阳明脉象大浮也。此指两阳合明之病脉言也。
喻昌曰。伤寒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乃传经之次第。其实不以日拘。此三日阳明脉大。
正见二日之阳明传自太阳。必兼乎浮紧浮缓。未定是正阳阳明也。若正阳阳明。气血俱多。其脉必大。而与太阳别矣。言外见三日。症连少阳。则其脉必大而弦。又不得为正阳阳明也。
魏荔彤曰。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何以验之。验之于脉。如其人本太阳伤寒。三日之久。表邪不解。致变热传里。入阳明。成胃家实。则其脉浮紧浮缓者。忽变为大。浮与紧缓。俱不见矣。既不浮。则沉可知也。既云大。则沉而兼滑又可知也。向者太阳之浮。候于寸者既多。今者阳明之沉。候于关者必多也。关脉大而沉滑。恰是中脘为病。则胃家之实。可决也。
【纲】仲景曰。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属腑者。不令溲数。溲数则大便硬。汗多则热愈。汗少则便难。脉迟尚未可攻。(以上论胃实)【目】柯琴曰。此治阳明之大法也。夫脉之浮而紧。浮而缓。浮而数。浮而迟者。皆不可攻而可汗。此浮而反不可汗而可攻者。以阳明三日之脉。当知大为病进。不可拘浮为在表也。又曰。脉迟尚未可攻者。以症有虚实。脉有真假。假令脉迟。便非脏实。是浮大皆为虚症矣。特为妄攻其实者禁也。
朱肱曰。问。伤寒何以须诊冲阳脉。答曰。冲阳脉。是足阳明胃之经。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
乃传与五脏六腑。脏腑皆受气于胃。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行脉中。卫行脉外。阴阳相贯。
如环无端。胃为水谷之海。主禀四时。皆以胃气为本。是谓四时之变病。死生之要会。故伤寒必诊冲阳。以察其胃之有无也。冲阳二穴。一名会源。在足跗上五寸骨间动脉上。去陷骨三寸。
【纲】仲景曰。阳脉微而汗出少者。为自和也。汗出多者。为太过。阳脉实。因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过为阳实于里。亡津液。大便因硬也。
【目】危亦林曰。此虽指太阳转属。然阳明表症亦有之。
【纲】仲景曰。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其人发汗出。复恶寒不呕。但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如不下者。病患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小便数者。大便必硬。不大便十日无所苦也。
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宜五苓散。伤寒脉浮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者。身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大便硬者。为阳明病也。(以上论他经转属)【目】柯琴曰。上条病机。在渴欲饮水。利水是胃家实而脉弱之正治。不用猪苓汤而用五苓散者。以表热未除故耳。此为太阳阳明之并病。下条病机。在小便。太阴受病。转属阳明。以阳明为燥土。故非经络表里相关所致。总因亡津液而致也。
【纲】仲景曰。问曰。脉有阳结阴结。何以别之。答曰。其脉浮而数。能食不大便者。此为实。
名曰阳结也。期十七日当剧。其脉沉而迟。不能食。身体重。大便反硬。名曰阴结也。期十四日当剧。(以上论阴阳结症)【目】张云岐曰。此条。本为阴结发论。阳结即是胃实。为阴结作伴耳。阴结无表症。当属之少阴。不可以身重不能食为阳明应有之症。沉迟为阳明当见之脉。便硬为胃家实。而不敢用温补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阳明病。
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盗汗出。脉浮而迟。面热赤而战惕者。六七日当汗出而解。迟为无阳。不能作汗。其身为痒也。
【目】魏荔彤曰。太阳中风伤寒。解肌肌不尽解。发汗汗不尽出。外邪气变热。内正阳生热。
阴燥阳绝。太阳病已转属阳明矣。然病有已入阳明而未离太阳者。则中风伤寒二条。尚在表而未尽除也。岂可遽舍太阳表治。而从阳明里治乎。故仲师特举此首条二条以立法也。盖此乃太阳阳明之症。入阳明未深。故令其邪仍自表出。不致归于胃而无所复传。是解肌发汗二法。始终井井者也。
三条。乃阳明病仍带太阳。深恐阳明病去太阳渐远而成阳明渐多。非就脉症以明之。不审也。
脉浮紧。由太阳伤寒而成。为寒伤营而致成阳明之脉症者。脉但浮。由太阳中风而成。为风伤卫而致成阳明之脉症者。阳明病至此。已将离太阳八九矣。而尚有一二太阳在主治者。犹当以下之太早为戒。而防结胸与痞也。四条。乃阳明之虚脉虚症也。汗者阳气。迟者阴脉。无阳不能作汗。又当助阳发汗者也。
【纲】仲景曰。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则衄。(以上论阳明在表症)【目】楼全善曰。此条主治。宜桃仁承气汤、犀角地黄汤之类也。
【纲】仲景曰。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发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谵语脉短者死。脉自和者不死。(以上论阳明谵语症)【目】朱曰。表虚里实。谵语之由也。谵语脉短。谵语之脉也。汗多则津脱营虚。故脉短。
若津虽脱而不甚脱。营虽虚而不甚虚。则脉自和。
【纲】仲景曰。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
【目】鳌按。脉浮而紧。潮热有时之候。此为阳明初病在里之表也。
【纲】仲景曰。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部满。胁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小便难。有潮热。时时哕。耳前后肿。刺之小瘥。外不解。病过十日。
脉弦紧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无余症者。与麻黄汤。若不尿。腹满。加哕者不治。(以上论阳明中风)【目】朱肱曰。问。十二经皆一。而阳明有三。何也。有太阳阳明。有少阳阳明。有正阳阳明也。
太阳阳明者。本太阳病。若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也。少阳阳明者。本传到少阳。因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实。大便难也。正阳阳明者。病患本风盛气实也。
三阳明俱宜下。惟恶寒及中寒为病在经。与太阳合病属表。可发其汗。盖太阳与阳明合病。脉必浮大而长。症必头疼腰痛。肌热目痛鼻干也。脉浮大者。太阳也。长者。阳明也。头疼腰痛者。太阳也。肌热目痛鼻干者。阳明也。尚恶寒者。可升麻汤汗之。若不恶寒反恶热。大便不秘者。可白虎汤解利之。不恶寒反恶热。大便秘。或谵语者。属胃家实也。可调胃承气汤下之。身热汗出然者。属阳明也。
张介宾曰。太阳阳明者。邪自太阳传入于胃。其名脾约。以其小便数。大便硬也。正阳阳明者。
邪自阳明本经传入于腑。而邪实于胃也。少阳阳明者。邪自少阳传入于胃也。胃本属土。为万物所归。邪入于胃。则无所复传。郁而为热。此由耗亡津液。胃中干燥。或三阳热邪不解。自经而腑。
热结所成。故邪入阳明胃腑者。谓之实邪。土气为邪。王于申未。
所以日晡潮热者。属阳明也。论曰。潮热者。实也。是为可下之症。然虽可下。若脉浮而紧。或小便难大便溏。身热无汗。此热邪未全入腑。犹属表症。仍当和解。若邪热在表而妄攻之。则祸不旋踵。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迟腹满。食难用饱。饱则微烦。头眩。必小便难。此欲作谷疸。虽下之。腹满如故。所以然者。脉迟故也。
【目】鳌按。阳明中风。其脉则浮而弦大。今脉则迟。是中寒。且无阳矣。
【纲】仲景曰。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虚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此为晚发。水停中故也。为未解。食自可者。为欲解。(以上论阳明中寒)【目】陈士铎曰。伤寒脉迟。自然是寒。误与黄芩汤。则益加寒矣。寒盛宜不能食。今反能食。
病名除中。仲景谓是死症者何也。夫能食是胃气有余。如何反曰死症。不知胃寒而加之寒药。反致能食者。此胃气欲绝。转见假食之象。不过一时能食。病名除中者。正言胃中之气。除去而不可留也。虽是死症。犹有生机。终以其能食。胃气将除而未除。可用药以留其胃气也。方用加减参苓汤。
王履曰。凡言阳明病者。必身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也。今但言伤寒。则恶寒可知。非不恶寒者也。况脉迟为无阳。必其里寒特甚。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身重。
若发汗则躁。心愦愦而谵语。若加烧针。心怵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
心中懊。舌上苔者。栀子豉汤主之。若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
【目】吴绶曰。细绎脉浮而紧一条。乃阳明半表里症也。邪已入腹。不在营卫之间。脉虽浮。
不得以为在表而发汗。脉虽紧。不得以其身重而加温针。胃家初实。尚未燥硬。不得以其喘满恶热而攻下。阳明栀子豉汤。
犹太阳桂枝汤。既可驱邪。亦可攻误。
虞抟曰。上条。是不肯令胃燥。下条。是不肯令水浸入胃。总为胃家惜津液也。
【纲】仲景曰。病如桂枝症。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
此为胸有寒也。当吐之。宜瓜蒂散。
【目】鳌按。寸脉微浮。尚是阳明之表脉。用瓜蒂散。即是阳明之表剂。
【纲】仲景曰。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
当吐之。宜瓜蒂散。
【目】鳌按。紧本为寒。今言乍紧者。正与厥应。不厥时未必紧。是寒结胸中之脉症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
此为小逆。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
以医吐之所致也。
【目】柯琴曰。言太阳病。头项强痛可知。以脉辨之。关上者。阳明之脉。细弦数而不洪大。
虽自汗而不恶热。则不是与阳明并病。不口干烦满而自汗出。自不与少阴两感。原其故。乃庸医妄吐所致。则自汗为表虚。脉细数为里热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发热无汗。其表不解者。不可与白虎汤。渴欲饮水。无表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目】黄仲理曰。此二条。必合看乃得。盖前条。症也。后条。脉也。脉浮发热无汗。本麻黄症尚存。即是表不解。更兼渴欲饮水。又是热入于里。此谓有表里症。当用五苓散。
【纲】仲景曰。三阳合病。脉浮大在关上。但欲睡眠。合目则汗。
【目】程郊倩曰。脉而浮大。阳脉也。关上阳所治。是为重阳矣。与少阴脉沉细而但欲寐者自异。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滑。此表有热。里有邪。白虎汤主之。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
白虎汤主之。
【目】柯琴曰。此条论脉而不及症。因有白虎症而推及其脉也。切勿据脉而不审其症。脉浮而滑为阳。阳主热。内经云。脉缓而滑曰热中。是浮为在表。滑为在里。此虽表里并言。而重在里热。
所谓结热在里。表里俱热者也。脉微而厥为寒厥。脉滑而厥为热厥。阳极似阴之症。全凭脉以辨之。
【纲】仲景曰。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故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秘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目】张云岐曰。脉调和而不微。是脉有胃气也。内实者。胃实也。胃实则肠虚。故必以调胃承气汤调其胃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迟微汗出。不恶寒者。其身必重。短气腹满而喘。有潮热者。此外欲解。可攻里也。手足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气汤主之。若汗多。微发热恶寒者。外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若腹大满不通者。可与小承气汤。微和胃气。勿令大泄下。
【目】方中行曰。脉迟汗出等八症。乃阳明之外邪欲解。可以攻里而不为大误也。然曰欲解。
曰可攻。不过用小承气调胃承气法耳。必手足然汗出。方可验胃实便硬外邪尽解。而当从大承气急下之法也。申酉戌间独热。余时不热者。为潮热。若汗出微发热恶寒。是阳明症尚兼太阳。纵腹大满。胃终不实。只可微和胃气以从权而已。
【纲】仲景曰。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疾者。小承气汤主之。因与承气汤一升。腹中转失气者。更服一升。若不转失气者。勿更与之。明日不大便。脉反微涩者。里虚也。为难治。不可更与承气汤也。
【目】柯琴曰。脉滑而疾。有宿食也。明日仍不大便。脉反微涩。微则无阳。涩则少血。此为里虚。故阳症反见阴脉也。然胃家未实。阴脉尚多。故脉迟脉弱者。始可和而久可下。阳脉而变为阴脉者。不惟不可下。更不可和。脉滑者生。脉涩者死。故为难治。然滑有不同。又当详明。夫脉弱而滑。是有胃气。此脉来滑疾。是失其常度。重阳必阴。仲景早有成见。故少与小承气试之。若据谵语潮热而与大承气。阴盛已亡矣。此脉症之假有余。小试之而即见真不足。凭脉辨症。可不慎哉。
【纲】仲景曰。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
微者但发热谵语。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目】张兼善曰。此本坏病也。但不可不辨其微剧。微者是邪气实。当以下解。一服利者止后服。只攻其实。毋乘其虚也。剧者。邪正交争也。当以脉断其虚实。弦者是邪气实。不失为下症。
故生。涩者是正气虚。不可更下。故死。
【纲】仲景曰。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龚信曰。数为在腑。故滑为有食。数以至数言。是本来面目。疾以体状言。在谵语潮热时见。故为失度。
【纲】仲景曰。病患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
与承气汤。
【目】柯琴曰。烦热自汗。似桂枝症。寒热如疟。似柴胡症。然日晡潮热。则属阳明。而脉已沉实。确为可下。是承气主症主脉也。
【纲】仲景曰。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症。烦躁心下硬。至四五日。虽能食。以小承气少少与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与承气汤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能食。但初头硬。后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须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气汤。
【目】王肯堂曰。二三日尚在三阳之界。脉弱者。无阳故也。无阳者。无太阳桂枝症。无少阳柴胡症也。如是则病不在表。而阳邪入阴。病在阳明之里也。七日后乃可攻者。以脉弱是太阳中风。能食是阳明中风。以此为风也。
【纲】仲景曰。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
独语(此便是狂)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目】朱肱曰。脉弦者。阳也。涩者。阴也。阳症见阴脉者死。病患有阳症而脉涩者。慎不可下。
下症悉具。服汤已。更衣者。止后服。不尔。方尽剂服之。下后。慎勿中服补药。孙真人云。
服大承气汤。得利瘥。慎不中服补药也。热气得补复盛。更复下之。是重困也。宜消息安养之。
仲景有宜下者。有微和其胃气者。盖伤寒里症。须看热气浅深。故仲景有宜下之症。如大承气汤、小承气汤、十枣汤、大柴胡汤是也。有微和其胃气。如调胃承气汤、脾约丸、小承气。微和之之类是也。金匮云。虚者十补勿一泻。强实者泻之。虚实等者泻勿大泻之。故叔和序伤寒有承气之戒。
又问。转药孰紧。答曰。大承气最紧。小承气次之。调胃承气又次之。大柴胡又次之。仲景治法。荡涤热积。皆用汤液。不得用丸子。不可不知也。大柴胡加大黄。小柴胡加芒硝。方为转药。
盖为病轻者设也。
鳌按。潮热谵狂俱见。症之极重者矣。阅仲景阳明症论中。有单言潮热者。有单言谵语者。有单言发狂者。此条乃独举潮热谵狂而备言之。明乎其症之重。且凭脉以决其生死也。大约病至此。
其脉必弦者少。而涩者多。故弦者生句轻。看专重在涩者死句。欲医者于此。急审其脉。或犹见弦象。则犹有下之一法以救之。不然。可勿药也。仲景特提此条以为世告。余亦因独摘此条。另立一款。不杂入单言潮热单言谵语单言发狂款中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盗汗出。
【目】刘完素曰。潮热属阳明。必于日晡时发者。乃为潮热。若日三五发者。则是发热。非潮热也。
王好古曰。脉浮而紧。是恶寒将自罢。将发潮热时之脉也。此紧反入里之谓。不得拘紧则为寒之说。
【纲】仲景曰。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部满。胁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小便难。有潮热。时时哕。耳前后肿。刺之小瘥。外不解。病过十日。脉弦浮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无余症者。与麻黄汤。若不尿腹满。加哕者难治。
【目】鳌按。本条不言发热。但曰有潮热。是明兼少阳矣。故可与小柴胡汤。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迟。微汗出。不恶寒者。其身必重。短气。腹满而喘。有潮热者。
此外欲解。可攻里也。手足然而汗出。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气汤主之。若汗多。微发热恶寒者。
外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若腹大满不通者。可与小承气微和胃气。勿令大泄下。阳明病。潮热。大便硬者。可与大承气汤。不硬者。不可与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
少与小承气汤。汤入腹中。转失气者。此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转失气者。此但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胀满不能食也。欲饮水者。与水则哕。其后发热者。必大便硬而少也。以小承气汤和之。不转失气者。慎不可攻也。
【目】朱肱曰。潮热者。大率当下。仲景云。潮热者实也。大承气汤症。云其热不潮。未可与也。则知潮热当下无疑矣。虽然。更看脉与外症。脉若弦若浮。及外症恶寒。犹有表症。且与小柴胡汤以解之。若腹大满不通者。可与小承气微和其胃气。勿令大泄。纵使潮热当行大承气。亦须先少与小承气。若不转失气。不可攻之。后发热复硬者。大柴胡汤下之。若胸胁满而呕。日晡发潮热者。小柴胡加芒硝。又有日晡发潮热。已有微利者。又有微发潮热而大便溏者。或潮热而咳逆者。皆当用小柴胡也。冬阳明潮热。当行黄芩汤。阳明病俱宜下。惟恶寒中寒。为病在经。与太阳合病。属表。发其汗耳。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
热结在里。表里俱热。时时恶寒者。白虎症也。
柯琴曰。胃实诸症。以手足汗出为可据。而潮热尤为亲切。以四肢为诸阳之本。而日晡潮热为阳明主时也。后条。必因脉之迟弱。即潮热尚不足据。故又立试法。以小承气汤为和。即以小承气汤为试。仍与小承气汤为和。总是慎用大承气耳。
【纲】仲景曰。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
微者。但发热谵语。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目】鳌按。此潮热而又不大便。不恶寒。俱是可下症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谵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硬耳。宜大承气汤。
【目】魏荔彤曰。能食不能食二者。俱知津必立枯。屎必尽燥。日久愈耗液伤正。自宜大承气汤。此于不能食而辨其已有燥屎。于能食而辨其将来必有燥屎。俱宜攻下也。
他条言虽能食。虽不能食。俱应斟酌。不可大为攻下。此条又言反不能食者。若能食者。俱应直捷而大为攻下。非自体认能得仲师之心。从孰问津乎。
凡伤寒论中。仲师既恐人不应下而下。又恐人应当下而下之太早太甚。今且恐人应下而不下。
或不敢大下。故就燥屎以示之。令人既知详慎。又忌迟疑。中庸所以不易能也夫。
【纲】仲景曰。二阳并病。太阳症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
宜大承气汤。
【目】方中行曰。太阳症罢。分明全属阳明。首必先言二阳并病者。见未下时便有可下之症。
见得太阳一罢。其余皆可下之症矣。
【纲】仲景曰。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疾者。小承气主之。因与承气汤一升。腹中转失气者。更服一升。若不转失气者。勿更与之。明日。不大便。脉反微涩者。里症也。为难治。不可更与承气也。
【目】魏荔彤曰。脉滑而疾。滑者大之渐。而疾者数之称。病由太阳转属阳明。必在表之邪。
变热入里。脉之浮者必变大。其紧与缓者。必俱变疾。疾数也。数热也。非变热入里。无以致成阳明也。凡病邪入经。脉必变紧缓为数。病邪入腑。脉又易数疾稍迟。
【纲】仲景曰。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则愈。
【目】成无己曰。此热入血室。盖言男子。不止谓妇人也。
室者。可停止之处。血室者。荣血停止之所。经脉留会之处。即冲脉也。起于肾下。出于气冲。
并足阳明经。挟脐上行。至胸中而散。为十二经脉之海。王冰曰。冲为血海。言诸经之血。朝会于此。男子则营运生精。女子则上为乳汁。下为月水。内经曰。任脉通。冲脉盛。月事以时下者是也。王冰又曰。阴静海满而去血。谓冲脉盛为血海满也。即是观之。冲为血室可知矣。伤寒之邪。
妇人则随经而入。男子由阳明而传。以冲之脉。与少阴之络起于肾。女子邪感。太阳随经。便得入冲之经。并足阳明。男子阳明内热。方得而入也。冲之得热。血必妄行。在男子则下血谵语。在女子则月事适来适断。皆以经气所虚。宫室不辟。邪得乘虚而入。针经曰。邪气不得其虚。不能独伤人者是矣。
柯琴曰。血室者。肝也。肝为藏血之脏。故称血室。女以血用事。故下血之病最多。若男子非损伤。则无下血之病。惟阳明主血所生病。其经多血多气。行身之前。邻于冲任。阳明热甚。侵及血室。血室不藏。溢出前阴。故男女俱有是症。必刺肝之募。(即期门穴)引血上归经络。推陈致新。使热有所泄。则肝得所藏。血不妄行矣。按蓄血便脓血。总是热入血室。入于肠胃。从肛门而下者。为便脓血。盖女子经血。出自子户。与溺道不同门。男子精血溺三物。内异道而外同门。
精道由肾。血道由肝。溺道由膀胱。其源各别。而皆出自前阴也。
鳌按。肝藏血。肾生血。心主血。脾统血。而其源则汇于冲。冲起肾下。与肾贴近。血之由冲而出者。即如由肾而生。故曰肾生血。言肾所生。以冲即在肾下也。由是上行至脾。脾之为地宽广。
故得而统之。再上行至肝。为营气凝聚之处。一身之血皆归焉。故曰藏也。心为君主。血脉皆朝宗而听命。故曰主也。然则血室之说。成氏主冲。柯氏主肝。二说虽异。其实则同。主冲者就其源头处言。主肝者就其藏聚处言。血必由源而出。不有源。则无根。血必聚处而藏。不有聚。则散漫无所收。于此二处而为血之室。其旨同也。假如脾而曰统。统者。属也。不过为其所属。非根源处。
非藏聚处。故不得曰室。即心为营血之主。亦非根源处。非聚藏处。故亦不得曰室也。兹故并录二人之说。复为发明之。阅者亦可知其言之皆是而无背。而读古人书。贵有融会贯通处者。此类是也。
若执一家言。以为此是彼非。则毋论不能寻究古人之书。即人一身之脏腑经络。先不得明。又何以治人之病矣。
【纲】仲景曰。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发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谵语。脉短者死。脉自和者不死。
谵语直视。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
【目】李杲曰。问邪入阳明。为谵语。妄言错失。此果阳明乎。答曰。足阳明者。胃也。岂有其言哉。伤寒始自皮毛入。是从肺中来。肺主声。入于心则为言。胃即戊也。戊为火化。下从肝肾。
王肯堂曰。谵语症。有补虚一法。如素问云。谵语者。气虚独言也。难经曰。脱阳者见鬼。仲景谓亡阳谵语。即此义也。故楼英云。余用参、、归、术等剂。治谵语得愈者百十数。岂可不分虚实。一概用黄连解毒、大小承气等汤以治之乎。王海藏亦云。黄汤。治伤寒或时悲哭。或时嘻笑。或时太息。或语言错乱失次。世疑作谵语狂言者。非也。神不守舍耳。两手脉浮沉不一。举按全无力。浮之损小。沉之亦损小。皆阴脉也。甚者调中丸。或理中丸。有阴症手足冷。脉细微而谵语者。宜四逆汤。活人用白通汤。海藏用黄加干姜汤。有人患此症。脉极沉细。外热内寒。肩背胸胁斑出十数点。语言狂乱。或曰。发斑谵语。非热乎。余曰。非也。阳为阴逼。上入于肺。传之皮毛。故斑出。神不守舍。故错语如狂。非谵语也。肌表虽热。以手按之。须臾。冷透如冰。与姜附等药数日。约二十余两。得大汗而愈。后因再发。脉又沉迟。三四日不大便。与理中丸三日。其病全愈。以是知此人之狂非阳狂之狂。乃失神之狂。即阴虚也。
柯琴曰。首条。谵语之由。二条。谵语之脉。脉短。是营卫不行。脏腑不通。故死也。二条。
言死脉。三条。言死症。盖谵语本胃实。则不是死症。若谵语而一见虚脉虚症。则是死症。而非胃家实矣。
【纲】仲景曰。夫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者。重语也。
【目】朱肱曰。病患有谵语郑声二症。郑声为虚。当用温药。白通汤主之。谵语为实。当调胃承气汤。如服之而谵语止。或更衣者。止后服。不尔。再与之。仲景云。实则谵语。虚则郑声。世多不别。然亦相似难辨。须凭外症与脉别之。若大小便利。手足冷。脉微细者。必郑声也。大便秘。
小便赤。手足温。脉洪数者。必谵语也。以此相参。然后用药。万全矣。大抵伤寒不应发汗者。汗之必谵语。谵语属胃。和中则愈。不和则烦而躁。宜调胃承气汤。然亦有三阳合病谵语者。有胃实谵语者。或汗多亡阳谵语者。有下利谵语者。有妇人热入血室谵语者。
成无己曰。郑声。不正之音也。汗后。或病久。人声转者是也。盖为正气虚而不全。故使转而不正也。若以重语为重叠之语。与谵语混而莫辨。殊失仲景之旨。
李杲曰。狂言者。大开目与人语。语所未尝见之事也。谵语者。合目自言。言所日用常见常行之事也。郑声者。声战无力。不相接续。造字出于喉中也。
吴绶曰。大都郑声。乃因内虚。正气将脱。而言皆不足之貌。如手足并冷。脉息沉细。口鼻气息短少。所说言语。轻微无力。气少难以应息者。皆元气将脱也。或吃忒不止。神昏气促。不知人事者死。或气息不促。手足颇温。其脉沉细而微者。急以附子汤倍人参主之。或以接气丹、黑锡丹兼进一二服。以助其真气也。或浓煎人参。徐徐与之。或未可用附子者。以三白汤倍人参主之。
戴原礼曰。谵语属阳。郑声属阴。经云。实则谵语。虚则郑声。谵语者。颠倒错乱。言出无伦。
常对空独语。如见鬼状。郑声者。郑重频烦。语虽谬而谆谆不已。年老人遇事则谇语不休。以阳气虚故也。此谵语郑声。虚实之所以不同也。二者本不难辨。但阳盛里实。与阴盛格阳。皆能错语。
须以他症别之。大便秘。小便赤。身热烦。渴而妄言者。乃里实之谵语也。小便如常。大便洞下。
或发躁。或反发热而妄言者。乃阴格阳之谵语也。里实宜下。调胃承气汤。热躁甚而妄言不休。大渴喜饮。理中汤。阴格阳。宜温胆汤、四逆汤、附子理中汤。
又有不系正阳明。似困非困。间时有一二声郑语者。当随症施治。
外有已得汗。身和而妄言者。此是汗出后津液不和。慎不可下。乃非阳非阴者。宜小柴胡和建中汤各半帖。和荣卫。通津液。若阳传入阴。自利。手足厥逆。语或错乱。此虽已自利。其中必有燥屎。犹当下之。阴中之阳。宜调胃承气汤。瘀血在里。大便黑。小便利。小腹痛。其人如狂谵语者。桃仁承气汤。妇人热入血室。亦能谵语。小柴胡汤。
病后血气未复。精神未全。多于梦寐中不觉失声如魇。此不系谵语郑声。宜温胆汤去竹茹。入人参五分。
或用六君子汤。
魏荔彤曰。阳明胃病。固多谵语矣。然谵语亦有虚实不同。不可概施攻下。夫谵语固谵语。惟胃中实热。津液不足。方神明昏昧。而胡乱作语。此谵语也。若胃热不实。则神明不至甚乱而口语亦不甚糊涂。但说了又说。繁言絮语。失其常度耳。盖其中虚气弱。词不达意。故语至再三。此真为虚歉之象。不止伤寒症中有此。杂病气虚者多有之。以此为谵语而攻下。贼夫人之子矣。仲师必详为立辨。令人认明谵语是胡言乱语。郑声是重言复语。故自解之曰。郑声重语也。重字当作平声。
张介宾曰。实则谵语。虚则郑声。此虚实之有不同也。夫二者总由神魂昏乱。而语言不正。又何以分其虚实。但谵语者。狂妄之语也。郑声者。不正之声也。谵语为实。实者邪实也。如伤寒阳明实热。上乘于心。心为热冒。则神魂昏乱而谵妄不休者。此实邪也。实邪为病。其声必高。其气必壮。其色必厉。其脉必强。凡登高骂詈。狂呼跳扰之类。皆是也。此之为病。有由燥屎在胃者。
有由瘀血在脏者。有由火盛热极者。有由腹胀便秘口疮咽烂者。察其果实。即当以三承气。或白虎汤、凉膈散之类治之。郑声为虚。虚者神虚也。如伤寒元神失守为邪所乘。神志昏沉而错乱不正者。此虚邪也。虚邪为病。其声必低。其气必短。其色必萎。其脉必无力。凡其自言自语。喃喃不全。或见鬼怪。或惊恐不休。或问之不应。答之不知之类。皆是也。此之为病。有因汗亡阳。因下亡阴者。有因焦思抑郁。竭蹶心气者。有因劳力内伤。致损脾肾者。有因日用消耗。暗残中气者。
凡其病虽起。倒而遏之即止。终不若实邪之难制者。即虚邪也。察其果虚。最忌妄行攻伐。少有差谬。
无不即死。治此者。速宜察其精气。辨其阴阳。舍其外症。救其根本。稍迟犹恐不及。而况于误治乎。甚至有自利身寒。或寻衣撮空。面壁啐啐者。尤为逆候。盖虚损之人。最忌谵妄。故凡身有微热。脉见洪滑者生。
心多烦躁。脉见微弱细急。而逆冷者死。
【纲】仲景曰。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则愈。
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而脉迟身凉。胸胁下满。如结胸状。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也。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则明了。暮则谵语。如见鬼状。此为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目】朱肱曰。问。仲景云无犯胃气。何也。答曰。热因经水适来。乘虚入室。故血室有热。
遂令谵语。当以小柴胡解之。却与胃实谵语不同。胃实有燥屎。故宜调胃承气下之。若血热有谵语。
非胃家实。仲景恐人作胃实攻之。故曰。无犯胃气也。大抵谵语是热。属阳。而反见阴症者逆。
刘完素曰。血病则肝伤。肝藏魂。肝伤则魂无所归。心神无主。此所以发谵语也。要之。此非胃实。因热入血室而肝实也。肝热心亦热。肝与心相近也。热伤心气。既不能主血。亦不能作汗。
故但头有汗而不能遍身。
此三条。皆因谵语而发。不重热入血室。更不重在伤寒中风。须知谵语有不因于胃者。故不可以谵语定为胃实之症。而犯其胃气。
【纲】仲景曰。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而面垢。遗尿。发汗则谵语。下之则额上出汗。手足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目】寇宗曰。谵语者。真气昏乱。神识不清之所致也。心藏神而主火。病则热气归焉。伤寒胃中热盛。上乘于心。心为热冒。则神昏乱而语言多不知。所以言出无次而成谵妄之语。轻者睡中呢喃。重者不睡亦语言错乱。有谵语者。有独语者。有狂语者。有语言不休者。有言乱者。此数者皆因热之轻重也。谵语与独语。虽间有妄错。若与人言。犹有伦次。是热未至于极者也。经曰。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是独语。病犹未剧也。狂语者。热甚者也。由神昏而无所见。甚则至于喊叫也。语言不休。则更甚矣。至于乱语者。妄言詈骂。不避亲疏。为神明乱极。经曰。诸逆发汗。微者难瘥。剧者言乱。是难可复制也。谵语之由。又自不同。有由火劫者。有由汗出者。有由下利者。
有由下血者。有由亡阳者。有由过经者。有由燥屎在胃者。如此条。则由三阳合病者。凡诸此类。
脉短则死。脉和则愈。又身微热。脉浮大生。逆冷脉沉细。不过一日死。实则谵语。收敛在内。
而实者本病也。或气上逆而喘满。或气下夺而自利者。皆为逆。经曰。直视谵语。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谓其正气脱绝也。
鳌按。尿蓄于膀胱。故遗尿为太阳本病。少阳经行身之侧。故难以转侧为少阳病。其余口不仁。
面垢谵语。额上出汗。手足冷。自汗。皆属阳明。故虽三阳合病。实是阳明病。而略兼太少二经。
所以专从阳明主治。其用白虎汤者。以胃热而非胃实也。
【纲】仲景曰。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
【目】王好古曰。治老幼及虚人伤寒。五六日昏冒言妄。小便或淋或涩。起卧无度。或烦而不得眠。并宜白虎汤加山栀一钱。治热病及时疫。心躁。狂乱奔走。状似癫痫。言语不定。久不得汗。
及时疫不知人者。以人中黄不拘多少。入罐内。泥封固。武火半日。放地。去盖半日。研细。
新汲水调下三钱。或未退。再服愈。
吴绶曰。治伤寒热甚。心烦有痰。神昏谵语者。以竹沥、生花粉汁各一盏服之。按此方内热不禁下者可用。
【纲】仲景曰。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故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目】王肯堂曰。经文内实之实。当作热。
此段有五反一对。热与厥反。汤与丸反。硬与下利反。脉微与脉和反。药下与自利反。小便利与大便硬为一对。读者详之。下利谵语。其曰脉调和。手足和。小便利者。阳也。故用承气下之。
其脉当微厥。及少阴但欲寐。被火气劫汗。谵语小便难者。阴也。故当用补剂和之。
【纲】仲景曰。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疾者。小承气汤主之。因与小承气汤一升。腹中转失气者。更服一升。若不转失气者。勿更与之。明日不大便。脉反微涩者。里虚也。为难治。
不可更与承气汤也。
【目】朱肱曰。潮热脉滑疾者。必谵语也。小承气汤。大便秘。小便赤。手足温。脉洪数者。
必谵语也。调胃承气汤。谵语。不恶寒。反恶热。白虎汤。已得汗。身和谵语者。柴胡桂枝汤。火迫而致谵语。亦白虎汤。
鳌按。此以里虚句为主。盖通节所言形症。皆是假有余。脉微涩。乃是真不足。故谵语潮热。
下症虽具。仲景于此。慎之又慎。只以小承气试之也。
【纲】仲景曰。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
微者。但发热谵语。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目】柯琴曰。微者。但发热谵语。是邪气实。当以下解。一服利。止后服。只攻其实。无乘其虚也。
【纲】仲景曰。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汗出谵语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须下之。过经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语言必乱。表虚里实故也。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阳明病。谵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气汤下之。若能食者。
但硬耳。阳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则谵语。小承气汤主之。若一服谵语止。更莫后服。
【目】陶华曰。大热干呕。呻吟错语。不得眠。犀角解毒汤。得病无热。但狂言。烦躁不安。
精来不与人相当。新汲水调五苓散三钱探吐之。一法。用猪苓汤。瘀血狂言谵语。漱水。大便黑。
小便多。身黄腹满。此为当汗不汗。蓄热在里。轻者。犀角地黄汤。重者。桃仁承气汤、抵当丸。
柯琴曰。首条。下利是大肠虚。谵语是胃气实。胃实肠虚。宜大黄以濡胃。无庸芒硝以润肠。
末条。阳明主津液所生病。故阳明病多汗。多汗是胃燥之因。便硬是谵语之根。一服谵语止。虽未利而胃濡可知矣。
【纲】仲景曰。二阳并病。太阳症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目】鳌按。本条全属阳明可下之症。故本二阳并病。而开手即揭清太阳症罢句也。
【纲】仲景曰。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
微者。但发热谵语。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谵语直视。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
【目】成无己曰。此皆邪气盛而正气脱也。其或有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症。大便难。
身微热者。是非直视也。此为内实也。可用大承气大柴胡下之。直视为不治之疾。目中不了了。为可治之候。二者形症相近。宜熟审之。
陈士铎曰。伤寒阳明症中。有直视谵语。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之文。此必诸症一齐同见。苟有一症未兼。尚不直视。倘三症皆见。必死症矣。虽然直视谵语。多由胃火之盛。自焚其心。而肾水不能来济。火愈盛而无制。喘满者。火炎而气欲上脱。下利者。火降而气欲下脱也。此犹属欲脱未脱之危症。治之得法。犹可望生。急以援脱散救之。人参、麦冬、白芍各一两。石膏五钱。竹茹三钱。水煎服。此方用人参以救脱。石膏平火。麦冬平喘。白芍止利。竹茹清心。自然气不绝而可救。真奇方也。
【纲】仲景曰。伤寒呕多。虽有阳明症。不可攻之。黄芩生姜半夏汤。
【目】朱肱曰。无阳则厥。无阴则呕。呕者。足阳明之经。足阳明之气本不行。今厥而上行。
故为气逆。气逆则呕。仲景云。
呕多虽不大便。不可下。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和浃。然汗出而解。大抵呕症不一。各有治法。要之小柴胡尤相当耳。与小柴明。胸胁满而呕。日晡发潮热者。可小柴胡加芒硝也。若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与大柴明。大便秘。方加大黄。
大柴胡治呕最妙。为内有枳实。去秽压虚气。须是去大黄。如本条之症。宜用官局桔梗汤最良。
亦用枳实耳。
戴原礼曰。阳明病。虽显然有可下症者。兼呕多犹属上焦。未可遽下。宜小柴胡汤。若独见太阳症。或吐泻者。恐膈间有痰饮停滞。且以二陈汤定之。候呕吐定。徐进解药。若先呕却渴者。猪苓汤。先渴却呕者。治膈间之水。小半夏茯苓汤。呕而吐涎沫者。吴茱萸汤。太阴厥阴。间有呕吐。
太阴。理中汤。厥阴。四逆汤。并加生姜。以上阴症。乃阴中之阴。宜用热剂。阳入阴者。能为利而不为呕。呕属上而近于外也。阳之所入者深。故利也。
又有阳症新瘥而呕。别无所因。此余热在胃脘也。宜竹叶石膏汤。或橘皮竹茹汤。
大抵得之太阳而呕者。必是合病。乃病渐入内。非正太阳也。盖太阳见呕。非合阳明。则合少阳。其呕为热。忌用暖剂。
有人初病。其太阳症而呕。一家少长相似。与养胃汤俱立效。此时行之气适然。是为伤寒杂病。
又非可以正经伤寒以律之也。
李中梓曰。呕多。水气在上焦也。虽有胃实症。只宜小柴胡以通液。误攻。必至利不止。
【纲】仲景曰。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然者。是转属阳明也。
【目】王肯堂曰。宜大柴胡汤。
陶华曰。呕者。声物俱有而旋出。吐者。无声有物而顿出。较其轻重。则呕甚于吐。大都表邪传里。里气上逆。故呕吐而水谷不下。其有胃热。脉弦数。口苦烦渴而呕吐者。有胃寒。脉弦迟。
逆冷不食。小便利而呕吐者。有水气。在膈间。怔忡。先渴而后呕者。有脓血。喉中腥气。奔逆上冲。不从治之。呕脓血尽自愈者。是四者不可不辨。
鳌按。此条之呕。即在不能食。可知其胃家素实。与干呕不同也。
【纲】仲景曰。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栀子豉汤主之。
若少气者。栀子甘草豉汤主之。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
【目】朱肱曰。古人治呕。多用半夏生姜。孙真人云。生姜是呕家圣药。仲景治呕皆用之。金匮治诸呕吐。谷不下者。小半夏汤、小半夏加茯苓汤、小半夏加橘皮汤皆可选用。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呕而发渴者。猪苓汤。先渴却呕者。为水停心下。茯苓汤。若少阴症而呕者。真武汤去附子加生姜。伤寒瘥后呕。有余热在胃脘。竹叶汤加生姜。若病患直患呕吐。而复脚弱。或疼。乃是香港脚。当作香港脚治。
柯琴曰。虚烦是阳明坏病。若少气。若呕。又从虚烦中想出。烦必伤气。加甘草以益气。虚热相搏必欲呕。加生姜以散邪。
【纲】仲景曰。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然而汗出解也。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
必苦头痛。若不咳不呕。手足不厥者。头不痛。
【目】魏荔彤曰。胁下硬满。较他条胸胁满不去。少甚矣。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是阳明病胃已成实。而邪复转传少阳也。此诸症中。惟不大便为正阳阳明。其余尽少阳阳明所应有之病。但俱属欲转少阳而未全成少阳也。与以小柴胡汤。仍以和解为用。使正阳之邪。由少阳而出。胃不成实。阳明得罢耳。
二三日。寒邪在阳明少久。方能变热。乃同阳邪逆冲而呕而咳。然终无阳邪之烈。所以咳而不咽痛。又带有阴邪之滞腻。所以呕也。
【纲】仲景曰。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急数者。为传也。
【目】庞安常曰。颇欲吐。就受寒之一日已见。是将来呕逆之机。已伏于此。
【纲】仲景曰。少阴症。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宜四逆汤。
【目】韩祗和曰。此本少阴肾脏之病。但曰脉弦。弦犹带少阳之象。曰胸中实。胸中者阳明之分。况实则必有宿滞。故不尽从少阴温治之法。亦不可从阳明攻下之法。而用吐法也。
朱肱曰。曾经汗下。关脉迟。胃中虚冷而吐者。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寒多不饮水而吐者。理中汤去术加生姜。吐利。手足逆冷。烦躁甚者。吴茱萸汤。若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
【纲】仲景曰。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部满。胁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小便难。有潮热。时时哕。耳前后肿。刺之小瘥。外不解。病过十日。脉弦浮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无余症者。与麻黄汤。若不尿腹满。加哕者。不治。
【目】朱肱曰。伤寒咳逆。此症极恶。仲景经中不载。孙真人云。咳逆寻遍方论。无此名称。
穷其状。咳逆者。哕逆之名。盖古人以咳逆为哕耳。大抵咳逆者。古人所谓哕是也。者。今人所谓干呕是也。扁鹊中藏经。治伤寒咳逆。丁香散。
丁香、柿蒂各一分。甘草、良姜各半钱。沸汤点作一服。乘热猛吃。极效。
三因有竹茹汤等方。亦有丁香散。竹茹汤、治阳症也。本事方治伤寒后咳逆。豆蔻汤。治阴症。
丁香、茴香、肉豆蔻等药。若阳症不可用。凡咳逆。多有先热而后吃生冷。或凉药。多相激而成。
盖阴阳二气相搏也。
成无己曰。KT则但胸喉间气塞滞不得下通。然而无声也。哕则吃吃有声。二者相近。皆胃之疾。
但有轻重耳。虚寒相搏。及饮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气。冷必先搏。其人即KT。言胃气虚弱也。
伤寒大吐下后。极虚。复发汗出者。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因得哕。即是观之。皆胃疾可知矣。然KT为水寒相搏。宜小青龙去麻黄加附子。哕则热气壅郁。气不得通而成。轻者。但和解。
如潮热。时时哕。与小柴胡是也。重者。必攻下。如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是也。伤寒有此。病已极矣。非若渴烦等轻缓之候也。
鳌按。时时哕。内不解也。至腹部满加哕。比时时哕更加甚矣。
【纲】仲景曰。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哕。
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饮水必哕。
【目】成无己曰。观此。哕为胃疾可知矣。大抵妄下后。胃则虚。气因逆。所以成哕。
魏荔彤曰。阳明病至不能食。即有手足然汗出等症之假热。便不可误为胃实之热而攻之。致胃阳愈陷而脱。寒邪愈盛而冲。盖必作哕症。谷气将绝也。仲师再明为胃中虚冷之故。以其人本属胃冷而虚。并非胃热之实。欲医于能食不能食。辨胃之寒热也。且胃中之虚冷。不惟决于能食不能食。且决于能饮不能饮。若胃中真实虚冷。固不能食矣。且饮水必哕可与以阴寒攻破之剂乎。此虽有表症。且不治表而治里。虽有阳明假热之症。宁容不治真寒而治假热乎。所宜明辨而慎出之者也。
【纲】仲景曰。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者。以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
【目】成无己曰。胃虚得水。虚寒相搏。故哕也。吴茱萸汤、理中汤。活人用橘皮干姜汤、半夏生姜汤、羌活附子汤。
陶华曰。哕者。即干呕之甚者也。其声浊恶而长。亦是有声而无物。病至于哕。则难治。盖因胃气本虚。汗下太过。或复饮水。水寒相搏。虚逆而成。又有热气壅郁。上下气不通而哕者。轻则和解疏利。甚则温散。若不尿腹满而哕。与咳逆脉散无伦者。虽神医不能措手矣。
【纲】仲景曰。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目】王肯堂曰。仲景无方。活人。前部宜猪苓汤。后部宜调胃承气汤。
鳌按。前数条。由胃冷之故。此条。由胃热之故。
【纲】仲景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
【目】朱肱曰。问有干呕者何也。答曰。大凡呕者。饮食不下。干呕者。今人所谓也。或因汗出。或因有水。或因下利。脾胃有热。故使干呕。宜官局桔梗汤最佳。仲景治汗自出干呕者。桂枝症也。身凉汗出。两胁痛。干呕者。十枣汤也。少阴不利脉微。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
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也。少阴下利。里寒外热。脉微欲绝。干呕者。通脉四逆汤也。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也。
张元素曰。或问小青龙与小柴胡症。皆呕而发汗。表里之症。大概仿佛。何故二方用药之不同。
曰。伤寒表不解。里热未甚。不渴。欲饮水不能多。不当与之。以腹中热尚少而不能消水。停饮蓄积故作诸症。然水寒作病。非温热不能解。故用小青龙。发汗散水。原其理初无里症。因水寒以致然也。夫小柴胡症。系伤寒发热。热邪传入。在于半表半里之间。热气内攻。故生诸症。缘二症虽曰表里俱病。其中寒热不同。故用药有姜、桂、柴、苓之不同也。
陶华曰。干呕者。空呕而无物出者也。大抵热在胃脘。与谷气并热。热气上熏。心下痞结则有此症。太阳汗出干呕。桂枝汤。主自汗也。少阴下利干呕。姜附汤。主下利也。厥阴吐沫干呕。吴萸汤。主涎沫也。邪去则吐自止矣。至如水气二症。又当以表里别之。伤寒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气。
干呕。身热微喘。或自利者。小青龙汤主之。不发热但恶寒。咳而利。干呕者。亦水气也。十枣汤下之。
陈士铎曰。伤寒病。凡见舌系白苔者。邪火未甚也。小柴胡解之。黄色者。心热也。用黄连、山栀。黄而带灰色者。胃热也。石膏、知母。黄而带红者。小肠膀胱热也。用山栀。若红而白者。
肺热也。黄芩、苏叶。黑而带红者。肾虚挟邪也。生地、元参。又入柴胡。红而有黑星者。胃热极也。元参、葛根。红而有白点者。心中有邪也。柴胡、黄连。心肝同治也。红而有大红点者。胃热带湿也。茵陈五苓散。盖水湿必归膀胱以散邪。非肉桂不能引入膀胱。但只可一二分。不可多入。白而带黑点。亦胃热也。宜石膏。黄而有黑者。肝经实热也。山栀、柴胡。白而黄者。邪将入里也。
山栀、柴胡解之。不使入里。柴胡乃半表半里。不可不用之药也。舌中白而外黄者。邪入大肠也。
五苓散以分水。水分则泄止矣。舌中黄而外白者。邪在内而非外。在上而非下。只可加柴胡、枳壳。
不可轻用大黄。舌根黄而光白。亦胃热带湿也。石膏为君。少加猪苓、泽泻。舌黄而隔一瓣一瓣者。邪热深入大肠。急用大黄、茵陈。不可用抵当十枣。若下已迟。则不得不用之。然亦须辨水与血。下水十枣。下血抵当也。舌有红中如虫蚀者。水未升而火来乘也。黄连、柴胡和解。红而裂如人字者。邪初入心也。石膏、黄连。舌根黑而尖带红者。肾中有邪未散也。柴胡、山栀。舌根黑而尖白者。胃火乘肾也。石膏、元参、知母。不必问其渴与不渴及下利也。舌根黑而尖黄者。邪将入肾也。其腹痛拒按。急用大黄。否亦只用山栀、柴胡。舌纯红独尖黑者。肾虚邪火来乘也。元参或一二两。多有生者。忌石膏。中心红晕。四围边旁纯黑者。君相二火炎腾也。急用大黄。加生地两许。十可救五六。中央灰色。四边微红者。邪结大肠也。下之则愈。不应则死。以肾水枯槁。不可竟用熟地补肾。盖邪未散。补则愈加胀急。必邪下而后以生地滋之。然亦不可多用也。纯灰色中间独两晕黑者。亦邪将入肾也。急用元参两许。少加柴胡。外红而内黑者。火极似水也。急用柴胡、山栀、大黄、枳实。若更见刺。则火亢之极矣。尤须多用前药。总之。内黑而外白。内黑而外黄。皆前症也。与上同治。十中亦可生四五。惟舌中淡黑。而外或淡红。外或淡白。内或淡黄。较前少轻。俱可以前法治之。十可生七八。舌纯红而露黑纹数条者。此水来乘火。乃阴症也。其舌苔必滑。必恶寒恶水。水下喉必吐。倘见纯黑之舌。乃必死也。
不必治。水极似火。火极似水。一带纯黑。俱不可治。伤寒知验舌之法。便有把握。庶不致临症差误耳。
李中梓曰。舌纯黑有二种。皆死症也。有火极似水者。为热极。大承气汤。有水来克火者。为寒极。脉症必寒。附子理中汤。舌上白苔。小柴胡汤。舌上滑苔。小柴胡去半夏加人参栝蒌汤。
(附心痛)【纲】仲景曰。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症。烦躁。心下硬。至四五日。虽能食。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伤寒吐下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起则头眩。脉沉紧。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
【目】吴绶曰。凡心下满者。正在心之下。胃之上也。此自满而非下之所致。若因下早而心下满者。此为痞气。另有条也。凡心下满者。以手按之揉之。则散而软者。此虚气也。不发热者。木香和中汤。发热者。小柴胡汤去黄芩。减人参一半。加姜炒黄连、枳实各一钱。若按之汨汨有声者。
此有停水也。若按之硬痛者。有宿食也。若不按而痛。其人喜忘者。蓄血也。各有本条。宜详审而治之。凡少阳脉弦口苦。发热。心下满者。小柴胡加枳实、黄连各一钱。
王肯堂曰。有不因汗下而心下满者。经曰。邪气在胸。心满而烦。饥不欲食。当吐之。又曰。
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此言属脏者。宿屎在脏也。不令发汗。二者一用吐。一用下。因其邪之高下也。又有不可下者。即首条是也。
是邪在表里之间。留于心下。未全入腑。故戒不可下也。有因汗下后。心下满而微痛者。又有下后。
心下硬满。成结胸与痞者。皆宜详考之。
【纲】仲景曰。阳明中风。脉弦浮大。短气。腹满。胁下及心痛。鼻干。无汗。嗜卧。身黄。
小便难。有潮热。时时哕者。小柴胡汤。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豉汤主之。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成无己曰。伤寒五六日。邪气在里之时。若大下后。身热去。心胸空者。为欲解。若大下后。身热去而心结痛者。结胸也。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虚烦也。结胸者。热结胸中也。为实。
是热气已收敛于内。则外身热去。虚烦者。热客胸中也。未结而实。散漫为烦。是以身热不去。
六七日为欲解之时。以热为虚烦。故云未欲解也。以栀豉汤吐除之。
王肯堂曰。身热不去四字要玩。结胸而身不热。知热在表。故可用大小陷胸汤丸以逐下之。今热仍在表。故宜越之也。成注未透。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身重。
若发汗。则躁。心愦愦而谵语。若加烧针。心怵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
心中懊。舌上苔者。栀子豉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懊者懊恼。者郁闷。郁郁然不舒畅。愦愦然无可奈。比之烦闷而甚者也。
由下后。表中阳邪乘虚内陷。郁而不发。结伏于心胸之间。故如是也。本条之胃中空虚。客气动膈。
心中懊。及下之益烦。心中懊如饥。即是阳气内陷。为诸懊也。其治法或吐之。或下之。
【纲】仲景曰。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栀子豉汤主之。
若少气者。栀子甘草豉汤主之。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此条是邪热郁于胸中。当须吐之。以涌其结热者也。
柯琴曰。虚烦。阳明之坏病也。便从栀豉汤随症治之。犹太阳坏病。多用桂枝汤加减也。首句虽兼汗吐下。而大意单指下后言。以阳明病多误在早下也。反复二句。切肖不得眠之状。为虚烦二字传神。此火性摇动。心无依着故也。心居胃上。即阳明之表。凡心病皆阳明表邪。故制栀豉汤以越之。
鳌按。因虚烦故不得眠。因不得眠。故反复颠倒。因反复颠倒故心中益觉懊。数语形容尽致。
当作一气读。总由阳明火热之邪上炎。摇动心君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栀子豉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胃之实不实。仍以热之在里在外为验也。如阳明表邪所变之热。已全入里。
而潮热。然汗出。此宜作胃实而言下。如所变热。未全入里。乃以为胃实而遽下。则其外仍热。
究不能随下药而荡涤。于是虽热而不潮。手足虽温而无汗。即不致如太阳误下成结胸。而懊不食。但头汗出。其郁热之气。为阴寒之药所格。俱凝塞于胸膈之上。病症昭然矣。但病仍带表。既不可再下。且已入里。又不可复发汗。故用栀豉表里兼治也。
鳌按。此与上条。皆下后变症。上焦之热未除。故心中懊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者。必发黄。阳明病。下之。心中懊而烦。胃中有燥屎者。可攻之。腹微满。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气汤。
【目】许叔微曰。此二条。是邪热结于胃中。当须攻之以涤其内热者也。
魏荔彤曰。前既以小承气试之。又懊而烦。胃中有燥屎明矣。可用大承气攻之。勿疑懊而烦。
为胃虚而不敢用。以坐误也。
(附怫郁)【纲】仲景曰。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身重。
若发汗。则躁。心愦愦而谵语。若加烧针。心怵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
心中懊。舌上苔者。栀子豉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内热曰烦。谓心中郁烦也。外热曰躁。谓气外热躁也。内热谓有根之火。故但烦不躁。及先烦后躁者。皆可治。外热为无根之火。故但躁不烦。及先躁后烦者。皆不可治也。所谓烦躁者。谓先烦渐至躁也。所谓躁烦者。谓先发躁。迤逦复烦也。从烦至躁为热。未有不渐烦而躁者也。先躁后烦谓怫郁。怫然更作烦闷。此为阴盛格阳。大躁若欲于泥水中卧。水不得入口是也。此气欲绝而争。如灯将灭而暴明。
黄仲理曰。烦躁者。懊不得眠也。懊者。郁闷不舒之貌。烦者。气也。火入于肺也。躁者。
血也。火入于肾也。
李曰。心热则烦。肾热则躁。烦轻躁重。先烦渐躁为阳症。不烦便躁为阴症。烦主气。躁主血。肺主皮毛。气热则烦。肾主津液。血热则躁。故仲景用栀子以治肺。豆豉以治肾也。
【纲】仲景曰。伤寒下后。心烦腹满。起卧不安者。栀子浓朴汤主之。
【目】朱震亨曰。烦躁者。气随火而升也。
陶华曰。伤寒烦躁。有阴阳虚实之别。心热则烦。阳实阴虚。肾热则躁。阴实阳虚。烦乃热轻。
躁乃热重也。
【纲】仲景曰。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症。烦躁。心下硬。至四五日。虽能食。以小承气少少与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与承气汤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能食。但初头硬。后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须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气汤。
【目】李杲曰。栀子治肺烦。香豉治肾躁。少气虚满者。加甘草。呕哕者。加生姜、橘皮。下后腹满而烦。栀子浓朴枳实汤。身热微烦。栀子甘草干姜汤。火入肺。烦也。火入肾。躁也。烦躁俱在上者。肾子通于肺母也。发润如油。喘而不休。总言肺绝。鼻者。肺之外候。肺气通于鼻。鼻中气出粗大。是肺热也。发者。血之余。肾气主之。发润如油。火迫肾水至高之分。是水将绝也。仲景以发润喘大为肺绝。兼其肾而言之。发在高巅之上。虽属肾。肺为五脏之至高。故言肺绝兼肾也。大抵肺肾相通。肺既已绝。肾不言而知其绝矣。或曰。烦者心为之烦。躁者心为之躁。何烦为肺躁为肾耶。夫心者君火也。与邪热相接。上下通热。金以之而躁。水以之而亏。独存者火耳。故肺肾与心合而为烦躁焉。此烦虽肺。躁虽肾。实心火为之也。若有宿食而烦躁者。栀子大黄汤。
陶华曰。有人伤寒八九日。无汗身热。时时谵语。因下后大便不通。已三日矣。非躁非烦。非寒非痛。终夜不得卧。但心中无晓会处。许学士诊之曰。此懊怫郁二症俱作也。胃中有燥屎。服承气汤。下燥屎二十枚。得利而解。故仲景云。小便不利。大便难。时有微热怫郁。有燥屎也。怫郁者。
阳气蒸越。形于头面体肤之间。聚赤而不散也。其症有分别。如大便硬而气短燥渴者。实也。大柴胡汤。汗下后有此症。饮水而哕者。胃虚也。桂苓人参汤加茯苓。初得病发汗不彻。并于阳明。续自微汗出。面色赤者。阳气怫郁也。解肌汤。或汗不彻。其脉浮紧者。麻黄汤。或小便不利。时有微热。
大便作难。怫郁不得卧。此有燥屎作实也。承气汤。
【纲】仲景曰。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者。栀子豉汤主之。
若少气者。栀子甘草豉汤主之。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
【目】许叔微曰。虚烦者。心中郁郁而烦也。若止云烦者。为表热及邪热传里。故有胸中烦。心中烦。虚烦之别。故凡烦皆热。以栀豉汤随症治之。所以涌去其热也。
柯琴曰。栀豉汤。本为治烦躁设。又可治虚烦。以此知阳明之虚与太阳之虚不同。阳明之烦与太阳之烦有别矣。
【纲】仲景曰。下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
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宜瓜蒂散。
【目】张云岐曰。虚烦之状。心中温温然欲吐。愦愦然无奈。欲呕不呕。扰扰乱乱。是名烦也。非吐则不能已。此二条均是烦也。药均是吐也。而有轻重之不同。汗吐下后邪气乘虚而入为烦者。谓之虚烦。栀豉汤。是吐剂之轻者。不因汗吐下邪结胸中则为膈实。瓜蒂散。是吐剂之重者。
柯琴曰。更烦。是既烦而复烦也。要知阳明虚烦。对胃家实热而言。是空虚之虚。不是虚弱之虚。
二条。是寒结胸中之脉症。心下者。胃口也。满者。胃气逆。烦者。胃气盛也。
【纲】仲景曰。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干姜汤主之。伤寒下后。心烦腹满。起卧不安者。栀子浓朴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此二条与前发汗吐下后一条。皆是因吐下发汗而烦者。皆为内陷之烦。故俱用取吐法。以涌去其热。其有不经吐下发汗而烦者。则又是传经之热。不作膈实者也。如少阳症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小柴胡汤。少阴病二三日。心中烦不得卧者。黄连阿胶汤。少阴病胸满心烦者。猪肤汤。是皆用和解法而彻去其热者也。
【纲】仲景曰。伤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烦者。宜小建中汤。
【目】成无己曰。阳明病。不吐不下。心烦者。烦之热者也。此心中悸而烦。烦之虚者也。以悸为虚。悸甚而烦。故亦为虚也。若少阳之邪入腑者。烦而悸。则又为热。大抵先烦而悸者是为热。
先悸而烦者是为虚也。
【纲】仲景曰。趺阳脉微而紧。紧则为寒。微则为虚。微紧相抟。则为短气。
【目】张元素曰。此为短气之虚者也。
成无己曰。短气者。气短而不能相续。似喘非喘。有气上冲。而实非气上冲也。喘则张口抬肩。
摇身滚肚。气上冲。则腹里气时时上逆。所谓短气者。呼吸虽数。而不能相续。似喘而不摇肩。似呻吟而无痛也。要识其短气之真者。气急而短促。俗谓之气短者是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迟。微汗出。不恶寒者。其身不重。短气腹满而喘。有潮热者。此外欲解。可攻里也。
【目】张元素曰。此为短气之实者也。
【纲】仲景曰。风湿相搏。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甘草附子汤主之。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
【目】张元素曰。此邪在表而短气者也。
陶华曰。短气者。呼吸短促。不能相续也。千金方谓少气不足以息也。大抵心腹胀满而短气者。邪在里而为实。承气汤下之。心腹濡满而短气者。邪在表而为虚。桂枝汤解之。食少饮多。水停心下而短气者。小半夏汤主之。
李中梓曰。若汗出不彻。以致短气。葛根加人参汤。水停心下短气。五苓散。
【纲】仲景曰。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故未和也。十枣汤主之。太阳病。医反下之。短气。烦躁。心中懊。阳气内陷。心下因硬。则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
【目】张元素曰。此邪在里而短气者也。
成无己曰。虚也。实也。在表也。在里也。皆作短气。又何以辨虚实也。大凡心腹胀满而短气者。邪在里而为实也。胸腹濡满而短气者。邪在表而为虚也。
王肯堂曰。短气。骨节痛。不得屈伸。汗出。小便不利。恶风身肿者。由于风湿。宜甘草附子汤。短气。腹满胁痛。若脉浮弦大。外不解。无汗。嗜卧。身黄。小便难。有潮热者。小柴胡汤。此皆为表症。若表未解。手足然汗出。或有潮热者。宜大承气汤。若表解。心下痞硬。干呕短气者。
宜十枣汤。此皆为里症。短气烦躁。若发汗不彻。续微汗出。不恶寒。表症不罢。面赤者。为并病。
更发汗则愈。此为汗不彻之症。若下后心中懊。心下硬痛者。大陷胸汤。此为下后之症。
吴绶曰。因汗吐下后元气虚弱。脉来微虚。气不能相接而短少者。人参益气汤。凡阴症脉弱沉细而迟。手足逆冷。面上恶寒如刀刮。口鼻之气难以布息而短者。四逆汤加人参。又食少饮多。水停心下。令人短气烦闷。茯苓甘草汤。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以火发汗。邪风被火。两阳相熏。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则小便难。但头汗出。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可治。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怵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
但发热谵语者。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目】许叔微曰。有人病伤寒。小便不利。日晡潮热。手循衣缝。两手撮空。直视喘息。医见之皆走。此诚恶候。得之者十中九死。仲景虽有症而无法。但云脉弦者生。涩者死。已经吐下。难以下药。谩且救之。若大便得通而脉弦者。庶可治。与小承气一服。而大便利。诸疾渐退。脉且微弦。半月愈。或曰。下之而脉弦者生。此何意也。余曰。金匮云。循衣妄撮。怵惕不安。微喘直视。
脉弦者生。涩者死。承气汤主之。余尝观钱仲阳小儿直诀云。寻衣领及捻物者。肝热也。此症在金匮列于阳明部。盖阳明者胃也。肝有热。淫于胃经。故以承气泻之。且得弦脉。则肝平而胃不受克。此所谓有生之理。读仲景论。不能博通诸方书以发明隐奥。不可也。
王好古曰。许学士作循衣撮空。是肝热。风淫末疾。此论诚当。然莫若以为肺热之邪。其人必妄言乱语。难经云。肺邪入心为谵语也。
赵嗣真曰。此条分三截看。自起句至如见鬼状一截。是将潮热谵语不恶寒不大便列为现症。下又分两截。以辨微剧之殊。微者但发热谵语。但字为义。以发热谵语之外。别无他症。用承气。
日一服利止后服。见其热轻。犹恐过下也。
若剧者起至涩者死。此热极危症。不可不决其生死。此阳热已极。若脉弦为阴未绝。犹可下之以复其阴。脉涩为阴绝。不必药矣。
王肯堂曰。循衣摸床。危恶之候也。有二症。一由太阳中风。以火劫汗。因成坏病。捻衣摸床。
此则小便利者生。不利者死。一由阳明里热之极。循衣摸床。此则脉弦者生。脉涩者死也。
鳌按。楼全善云。尝治循衣摸床数人。皆用大补气虚之剂。唯一人兼振。脉代。遂于补剂中略加桂二分。亦振止脉和而愈。此亦偏治之法耳。由于偶中。未可奉为科律也。恐医者见楼氏之语。
遽或效尤。以致杀人。故特识于此。阅者不可忽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发热汗出。此为热越。不能发黄也。
【目】王肯堂曰。卫气者。护卫皮肤。肥实腠理。禁固津液。不得妄泄。邪气干之。若不能卫固于外。由是津液妄泄。然润。然出。不因发散而自汗出也。伤风则发热自汗。中则汗出恶风而渴。风湿甚则汗多而濡。言风与暑湿为邪。皆令自汗。惟寒邪伤荣而不伤卫。是以肤腠闭密。汗不出也。始虽无汗。及传入里而为热。则荣卫通。腠理开。亦令汗自出矣。自汗又有表里之别。虚实之异。若汗出恶风及微恶寒者。皆表未解。宜发散。至于漏不止而恶风。及发汗后而恶寒者。表虚也。宜温之。此皆邪气在表。若汗出恶风寒者。此表解里病。下之则愈。如本条及阳明发热汗出急下之条是也。自汗虽常症。或汗出发润。如油如珠。着身不流。皆不治。必手足俱周。遍身悉润。然一时汗出。热已身凉。乃为佳兆。
魏荔彤曰。阳明病。本应发热汗出。则太阳传入之邪。发越于外。故胃津内耗。而邪热在胃渐实。虽能成胃实之正病。却无发黄之变病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外症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问曰。病有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者。何也。答曰。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自汗出而恶热也。
问曰。恶寒何故自罢。答曰。阳明居土中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始虽恶寒。一日自止。此为阳明病。伤寒转属阳明者。其人然微汗出也。汗出身热。不恶寒。便硬谵语者。宜承气汤。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王肯堂曰。此身热汗出不恶寒。属里。为阳明本症。中风则有汗。伤寒则无汗。惟入阳明乃有汗。故曰。阳明病法多汗。若兼便硬谵语者。下之。
魏荔彤曰。首条阳明病。是由太阳中风而传入者。二条。是由太阳伤寒而传入者。可知伤寒之恶寒为无汗。而中风之恶寒为汗自出也。可知阳明之由伤寒传入。初得尚恶寒。阳明之由中风传入。
初得尚恶风。迨至汗自出而恶热。则无论风寒。皆已传入阳明。无疑也。太阳中风。则发热恶风汗自出为正症。太阳伤寒。则恶寒无汗为正症。今传入阳明。则但以汗出恶热为正症也。太阳病有恶风恶寒。传阳明则变为恶热。此太阳阳明之大关键也。故一日恶寒。二日自止。所谓万物归土者。
只因表邪变热。由太阳之经络。近阳明在表。初变热。必已犯阳明之经矣。及热入里。有不犯阳明之腑乎。再胃主容纳。物入其中。必稍停蓄。方下大肠。邪热入亦如是。无二理。此所以曰万物所归。又曰无所复传也。无所复传。正言胃成实结耳。若邪入。气足升散。自有少阳门户。何谓无传。惟其实结已成。则非推荡不行。故无所复传。正欲言传以求得传示人而已。
太阳中风病具。亦名伤寒。其人原当自汗出。而病亦未解。忽自汗出者。渐觉然汗出而微。
是太阳中风以汗出而微。为转属阳明成胃实之候也。阳明病胃热已盛。结而成实。
乃正阳阳明之正症。急当攻下之。盖以阳明为病。而发热汗出者。初病也。胃成实否。尚未可定。
迨发热久而汗出多。则津液内耗。邪热大炽。必肠干屎硬而成实矣。此不急攻。真为无所复传之症矣。故必急用大承气。此为汗之自出津亡者言也。
【纲】仲景曰。阳明脉浮而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身重。若发汗。则心愦愦。反谵语。若加烧针。必怵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心中懊。舌上胎者。栀子豉汤主之。若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白虎人参汤主之。若脉浮。发热。
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脉浮发热口苦者。邪在表。脉紧自汗腹满不恶寒者。邪在里。此表里俱有邪。
宜和解。
王肯堂曰。自汗而兼脉浮紧口苦者。忌汗下针。宜和解。
魏荔彤曰。栀豉汤。是仍以太阳治表泄热之法治阳明。可见非拘拘专治阳明者可愈阳明病也。
白虎人参汤。生津涤热。热去津回而汗出。治阳明即所以治太阳阳明也。猪苓汤。导水清热滋干。未尝及太阳之表。而太阳之腑。邪去气宣。其表亦不待再治。是又治太阳之腑。即所以治太阳之表。而治太阳之表。正所以治太阳阳明。又可见非拘拘专治阳明可愈阳明病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调。其人骨节疼。翕翕如有热状。奄然发狂。然汗出而解。此水不胜谷气。与汗共并。脉紧则愈。
阳明病。若中寒。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然汗出。此欲作痼瘕。必大便初硬后溏。以胃中冷。水谷不别故也。
【目】王肯堂曰。此自汗而兼小便不利者。当分欲食不欲食。欲食者。宜桂枝汤、羌活汤。不欲食者。宜吴茱萸汤、理中汤。
魏荔彤曰。此原本中风。而病兼水湿者。阳明病欲食。此由中风而成。然阳明宜大便难。今小便反不利。大便反调。又骨节疼。如有热状。而非大热。则皆风兼湿为患也。夫欲食仍兼风象。小便不利则湿盛。大便自调则热轻。骨节疼为湿多。热状为热少。此洵风湿与热杂合而成之阳明。俱不可作胃热论治者也。迨至风邪所变之热。入里而发。透表而汗出。阳明病亦遂解矣。盖胃家热邪。
既为湿间。不能成实。欲食而得食。则胃家之谷气。即能扶正。不解而自解。故水湿之邪。因谷气得养。即为退舍。且能并力于汗。俾热邪透表而愈。水湿其罪之魁而功之首乎。言脉紧者。言不若病脉之缓而已。非必如伤寒之紧也。
痼瘕者。阴气坚凝闭秘之症也。胃冷而水谷不别。则温中补胃之不遑已。敢云下哉。
【纲】仲景曰。心下痞。大便硬。心烦。不得眠。而复恶寒汗出者。附子泻心汤主之。太阳中风。其人汗出。发作有时。头痛。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目】王好古曰。太阳自汗。桂枝汤。阳明自汗。白虎汤。少阴自汗。四逆汤。阳明症。身热目痛鼻干。不得眠。不恶寒而自汗。或恶热而尺寸俱浮者。白虎汤。
王肯堂曰。此自汗而兼心下痞者。当分恶寒不恶寒。
【纲】仲景曰。阳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则谵语。小承气汤主之。若一服谵语止。更莫后服。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朱肱曰。阳明病。法多汗。而阳明亦有反无汗之症。不可不察也。
柯琴曰。阳明主津液所生病。故阳明病多汗。多汗胃燥之因也。
【纲】仲景曰。服桂枝汤。大汗出。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然者。是转属阳明也。
【目】朱肱曰。阳明症。汗多而渴者。不可与五苓散。若汗多胃燥。猪苓复利其小便也。可与苡仁竹叶汤。
柯琴曰。胃实之病。病机在汗出多。病情在不能食。初因寒邪外束。故无汗。继为胃阳遽反。
故反汗多。
【纲】仲景曰。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盗汗出。
【目】朱肱曰。脉浮盗汗。黄汤。或柴胡姜桂汤。桂枝茯苓白术汤。
王履曰。盗汗者。睡而汗出也。睡则胃气行里。表中阳气不致。故津液得泄。觉则气行于表。
而汗止矣。
楼英曰。杂病盗汗。责其阴虚。伤寒盗汗。由邪气在半表里使然也。若邪气在表。则又谓之自汗矣。经曰。微盗汗出。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又阳明当作里实。而脉浮者。云必盗汗。是犹有表邪也。非若自汗有表里虚实之别。
【纲】仲景曰。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合目则汗。
【目】刘完素曰。关脉以候少阳之气。太阳之脉浮。阳明之脉大。浮大之脉上关上。故知三阳合病也。胆热则睡。少阴病且欲眠睡。目合则汗出。以阴不得有汗。但欲眠睡。目合则汗出。知三阳合病。胆有热也。小柴胡汤、泻心汤。
张元素曰。或谓。此症俱属少阳。篇中亦可用小柴胡否。答曰。可用。夫三阳合病。其邪发见于脉也。浮者太阳。大者阳明。关上者少阳也。但欲眠睡。目合则汗。此胆有热。脉症相符。故出于少阳篇下。盖脉浮无症不可汗。脉大无症不可下。浮大之脉俱上关。知三阳合病而热在胆也。胆居在半表里。用小柴胡亦当。
【纲】仲景曰。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则愈。
【目】朱肱曰。汗出谵语者。有燥屎也。过经乃可下也。下之早。语言必乱。以表实里虚故也。
病患表实里虚。元府不开。则阳气上出。汗见于头。凡头汗出者。五内干枯。胞中空虚。津液少也。慎不可下。下之者。谓之重虚。然头汗出者。有数症。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
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有里也。汗出为阳微。
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症。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小柴胡汤主之。
伤寒五六日。已汗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表未解。柴胡桂枝干姜汤。心下紧满。无大热。汗出者。茯苓汤。
刘完素曰。热入血室。或阳明被火。及水结胸。皆但头汗出。俱是热郁于内。而不得越者也。
此数者。或吐或下。皆欲除其热也。
朱震亨曰。血室。肝也。肝之热者。必移其热于心。遂令心气受伤。既不能主血。亦不能作汗。
故但头有汗而不能遍及于身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饥不能食。但头汗者。
栀子豉汤主之。
【目】朱肱曰。病患表实里虚。元府不开。则阳上出而头有汗也。
张介宾曰。头汗之症有二。一为热邪上壅。一为阳气内脱。盖头乃诸阳之会。凡伤寒遍身得汗。
谓之热越。若身无汗。则热不得越而上蒸阳分。故但头汗出也。治热蒸者。可清可散。甚者可下。
在去其热而病自愈。至气脱一症。则多以妄下伤阴。或克伐太过。或泄泻不止。以致阴竭于下。则阳脱于上。小水不通。而止见头汗。则大危矣。
头汗脉紧数。有表邪当散者。小柴胡汤。或柴胡桂枝干姜汤。若有火邪。脉洪滑。内多烦热。
头汗。当清者。人参白虎汤、益元散。若水结胸。心下满。头汗出者。大陷胸汤、小半夏茯苓汤。
若便结腹胀疼痛。头汗者。承气汤。若诸虚泄泻。阳脱头汗者。速用独参汤、大补元煎。急救之。
庶可保全。
鳌按。此是下后变症。但头汗出者。心火上炎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发热汗出。此为热越。不能发黄也。但头汗出者。身无汗。齐颈而还。
腹满。小便不利。渴饮水浆。此为瘀热在里。身必发黄。茵陈蒿汤主之。
【目】许叔微曰。亦可用五苓散。
刘完素曰。头者。诸阳之会。邪搏诸阳。津液上凑。则汗见于头。邪热内蓄。蒸发腠理。遍身汗者。为热越。身无汗。则热不得越。热蒸于阳。故但头汗出也。何者。以三阴经皆上至胸颈而还。
不循于头。独诸阳脉上循于头耳。故为热不得越而上达者也。
王好古曰。头汗出齐颈而还。血症也。额上遍多者。属心部。为血症也。独益中州脾土。以血药治之。其法无以加矣。
王肯堂曰。头乃诸阳之会。热蒸于阳。故但头汗出也。三阴无头汗。其经不上头故也。遍身有汗为热越。但头汗出。热上达也。如瘀热在里。身必发黄。及热入血室。与其虚烦。或阳明被火。及水结胸数者。皆但头汗出。俱是热不得越。故或吐或下以除其热也。且邪但在表。则无头汗之症。
必也寒湿相搏。与邪在半表里。乃有头汗也。如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及伤寒五六日。头汗。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
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皆邪在表里两间。令头汗出也。湿家但头汗出。欲得被覆向火者。
寒湿相搏。故头汗也。此皆不得谓之逆。然小便不利而成关格。若头汗者。阳脱也。经云。关格不通。不得尿。头无汗者生。有汗者死。又湿家下后。头额汗出而微喘者。亦阳脱也。经曰。湿家下之。额上汗出。
小便不利者死。下利不止者亦死。二者乃头汗之逆。
陶华曰。诸阳经络循于头。头汗者。邪搏诸阳也。里虚则不可下。内涸则不宜汗。头汗症。不可再汗也。谵语头汗。是为血热。属阳明。用承气汤。心中懊而头汗。栀豉汤。
【纲】仲景曰。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者。为发黄。三阳合病。腹满身重。
难以转侧。口不仁而面垢。遗尿。发汗。则谵语。下之。则额上出汗。手足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目】鳌按。此条之上。曰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睡眠。合目则汗。乃详病脉病情及病机也。本条乃言病状及治方也。必两条合参。而三阳合病之大要始得。合目则卫气行阴。更兼汗出。热淫于内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
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躁。
【目】朱肱曰。足少阳胆经之脉。起目外。络于耳。遂分为四道。下缺盆。循于胁。并正别脉六道上下。主经营百节。流气三部。故病患胸胁痛而耳聋。或口苦咽干。或往来寒热而呕。其脉尺寸俱弦者。知少阳经受病也。
少阳受病。口苦咽干目眩。宜小柴胡汤以解表。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谵语属胃。胃和则愈。
胃不和则烦而躁。宜调胃承气汤。此属少阳阳明也。脉细头疼。呕而发热者。属少阳也。小柴胡汤。病患不渴。外有微热者。小柴胡加桂枝也。夫小柴胡加桂。主表热最良。不特伤寒也。仲景云。
表有热者。小柴胡加桂也。里有热者。白虎加人参也。大抵身热不饮水者。为表热。口燥烦渴者。为里热。二药均治发热。然分表里焉。
王好古曰。辨表里中三说。假令少阳症。头痛。往来寒热。脉浮。此三症但有其一。即为表也。
口失滋味。腹中不和。大小便或秘而不通。或泄而不调。但有其一。即为里也。如无上下表里症。
余皆虚热也。是病在其中矣。
张元素曰。少阳胆经。萦迂盘曲。多于各经。乃少阳篇中症治至简。又不闻何药为本经正法。
何也。夫经络所据。太阳在后。为表。阳明在前。为里。少阳在侧。夹于表里之间。故曰半表半里。治法。表宜汗。里宜下。既居两间。非汗下所宜。故治疗无正法。经云。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
又曰。不可吐下。吐下则惊而悸。则汗吐下三法。皆少阳所忌。其剂不过和解而已。所以仲景止用小柴胡至当也。然而经络未别。虽多所行非由正道。(少阳所以病少之故)故为病亦不多也。
喻昌曰。少阳伤寒。禁汗。少阳中风。禁吐下。二义互举。其旨益严。盖伤寒之头痛发热。似宜发汗者。尚不可汗。则伤风之不可汗。不待言矣。中风之胸满而烦。痰饮上逆。似宜可吐下者。尚不可吐下。则伤寒之不可吐下。更不待言矣。脉弦细者。邪欲入里。在胃之津液必为热耗。重复发汗。而驱其液于外出。安得不谵语乎。胃和者。邪散而津回。不和者。津枯而饮结。所以烦而悸也(他条曰。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鳌按。洁古以少阳不可汗吐下。谓治疗无正法。此盖其语病也。特其意义犹未乖耳。盖病在太阳之表。固以汗为正法。病在阳明之里。又以下为正法。症在太阳阳明可上越者。更以吐为正法。
今症在半表半里之间。既不可汗吐下。因设立小柴胡和解法。有和法。则无须于下而自泄。有解法。
则无须于汗而自达。有和且解法。则无须于吐而自升。是汗为太阳正法。下为阳明正法。吐为太阳阳明俱用之正法者。和解即少阳之正法。而小柴胡汤。即治疗少阳正法之药也。岂必以汗吐下方为正法。而舍汗吐下之外。和解即非正法乎。甚矣其语之为病也。
弦。直也。直而细。是木初生之象。故弦细之脉属少阳。得是脉而但见头疼发热。无太阳脉症者。盒饭从少阳而以和解为法。不可作太阳治也。
【纲】仲景曰。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用建中汤。不瘥者。小柴胡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阳脉以虚而反见涩。阴脉以寒而独见弦。是阳微而阴盛之诊。若执一以用小柴胡。恐半表者以虚。而不能越于外。半里者以寒。而更且陷下。故当其症见腹中急痛。虽属少阳病。或中之一症。亦且不治其表。里急治其里虚。仲师示人先用小建中以奠安内虚。助其生胃阳。
使小柴胡之力。有所凭借。然后能上升下降。指挥如意。所以服建中汤后。少阳病不瘥。仍与小柴胡汤主之。法无改图。而道有先后。亦即太阳阳明诸篇里虚先治里之义。
柯琴曰。尺寸俱弦。少阳受病也。今阳涩阴弦。是寒伤厥阴而不在少阳矣。寸为阳。阳主表。
涩者。阳气不舒。表寒不解。弦为木邪。必挟相火。相火不能御寒。必还入厥阴而为患。厥阴脉抵少腹。挟胃。属肝。络胆。则腹中皆厥阴部也。尺为阴。阴主里。弦者。为肝脉。必当腹中急痛矣。肝苦急。甘缓酸泻辛散。此小建中为厥阴驱寒发表。
平肝逐邪之。先着也。岂漫用着哉。
鳌按。魏柯二家之说不同。柏乡专主虚寒。谓与太阳阳明诸症。同一里虚先治里之义。固非无识。而韵伯据腹中急痛。特揭寒伤厥阴。不在少阳。更为眼明手捷。且少阳厥阴相表里。但病而伤及肝。亦里之常。况脉阳反涩而阴独弦。其非专属少阳受病。而尺寸俱弦者可比矣。且两说虽异。而理不悖。故并存之。阅者互参可也。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结。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症。
悉入在里矣。此为半在表半在里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
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目】朱肱曰。假令病患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沉细。是里症当下。其人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却当汗。此两症俱见者。仲景所谓半在表半在里也。小柴胡汤主之。
魏荔彤曰。有太阳阳明。二阳为病。但见少阳脉。即当从少阳法治者。尤不可不辨明其阴阳虚实。而妄为汗下与温补也。得屎而解有二义。如其不了了。旋复自能得屎。则不了了者亦了了矣。
此一义也。如不了了。而阳明之里已有燥屎。因用大柴胡兼调胃承气荡涤之。则浊降清升。不了了者始得了了。此又一义也。
【纲】仲景曰。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
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食谷哕者。柴胡不中与也。
【目】柯琴曰。浮弱为桂枝脉。恶风寒为桂枝症。然手足温而身不热。脉迟为寒。为无阳。为在脏。是表里虚寒也。法当温中散寒。而反二三下之。故成太阳中风之坏病。非柴胡症矣。
【纲】仲景曰。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
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目】朱肱曰。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云云。以小柴胡主之者。盖脉弦细头痛发热。属少阳也。
方中行曰。坏病之成。不必若吐若下若温针。一误再误三误。方谓之坏病。但应与而不与。不应与而与。以致病变他症者。皆坏病也。即屡误至再至三。而病未尝变。虽误又何尝坏乎。仍以本症之法治之。治其误。而坏痞亦同法也。所以名之为坏者。由于误。误必救之。救其逆而反于顺也。故坏病不必论其重轻。视其本病。及误坏之治。各有轻重焉。治法亦救其可救。不必震于坏误之名。遂束手也。不能救其不可救者。固以前医药之咎。然人生有命。正于此可参观矣。
【纲】仲景曰。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少阳负趺阳者。为顺也。
【目】魏荔彤曰。仲师他处但言逆顺。此独言胜负者。知其胜负。而后可言顺逆也。又独言失而不言得。以顺逆之故明。而得失了然矣。请申互相克贼之义。此得失顺逆之大关乎。胃之本为阳土。标为燥金。能腐化水谷。燥金之气。为用大矣。今使少阳相火乘之。则金气柔而不刚。乌能熟化水谷。且有湿腻粘滞之物。乌得不留停。故人知胃土。受木克贼者多。而知燥金受相火克贼者甚少。故特明曰。互相克贼。示人切矣。况胃。阳土也。虽津液与水谷相溷于内。然实以津液消水谷。
而又以水谷化津液。以消即为化。以化即为消。其理微妙。苟非燥金之气流动充满。何以为消化乎。是此金气。即天一至清之气。又与津液相附而不相杂。如在天之气。在地之气。共一理也。有时此金气为正气而生津液。有时此金气为寒燥反耗津液。此理至幻而至常。非知此。何以明阳明胃土为本燥金为用乎。再者。脾与胃表里。固为输运之专司。但终在胃外斡旋。其燥金之气则流行胃中。而主消化之权者。何容有负而致败乎。学人于六经标本。由此推详得解。庶可言医也。夫胜负之机如用兵。然必养之裕。培之浓。斯有胜无负。
若不培养。必至负也。非借外援以相救。则另攻其要害。使之自退而已。小柴胡之用。攻木之要害。
使自退也。用黄芩借外救以苏燥金之气也。
危亦林曰。两阳合病者。其脉必兼见两阳也。阳明之脉大。少阳之脉弦。此顺脉也。若但大而不弦。则少阳负矣。但弦而不大。则阳明负矣。皆不顺之脉。所谓互相克贼也。然木克土。是少阳为贼邪。若少阳负而阳明不负。亦负中之顺脉也。此不可不知。
【纲】仲景曰。太阳与少阳并病。脉弦。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六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目】魏荔彤曰。考穴图。大椎为督脉之穴。居身后。肺肝俞。俱属膀胱之穴。亦次第由大椎而下。同居于背。是皆太阳行身后之道路也。于此三刺。皆泄太阳经表邪。而于肺肝膀胱之脏腑无涉。诸家牵附。总由不知刺三穴。泄经邪之义耳。
李时珍曰。脉弦为少阳。头项强痛为太阳。眩冒结胸心下痞。则两阳皆有也。
【纲】仲景曰。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目】喻昌曰。脉不弦大。邪微欲解之先征也。
魏荔彤曰。少阳之脉本木形。因邪在而增助其弦长。今邪渐欲已。故脉见小弱。正为邪退之象。
不可误以为正虚脉微。妄为温补也。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小柴胡汤主之。但见一症。便是。不必悉具。
【目】朱肱曰。寒热往来者。阴阳相胜也。阳不足。则先寒后热。阴不足。则先热后寒。然寒热有三症。小柴胡汤、大柴胡汤、柴胡桂枝干姜汤。有表症而往来寒热者。用小柴胡。即本条是也。
有里症而往来寒热者。用大柴胡。即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往来寒热者。大柴胡主之一条是也。
或已表。或已下。而往来寒热者。皆用柴胡桂枝干姜汤。即伤寒五六日。已发汗。复下之。胸胁满。小便不利。渴而不呕。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一条是也。
刘完素曰。寒为阴。热为阳。里为阴。表为阳。邪客于表为寒邪。与阳相争则为寒矣。邪入于里为热邪。与阴相争则为热矣。其邪半在表。半在里。外与阳争而为寒。内与阴争而为热矣。表里不拘。出入不定。由是而寒热。且往且来也。是以往来寒热。属半表半里之症。邪居表多则多寒。
邪居里多则多热。邪在半表里则寒热亦半。小柴胡专主之也。又有病至十余日。热结在里。复往来寒热者。亦可与大柴胡下之。不可不知也。
张介宾曰。寒热往来者。阴阳相争。阴胜则寒。阳胜则热也。盖热为阳。寒为阴。表为阳。里为阴。邪之客于表者。为寒邪。与阳相争。则为寒栗。邪之传于里者为热邪。与阴相争。则为热躁。
其邪在半表半里之间者。外与阳争则为寒。内与阴争则为热。或表或里。或出或入。是以寒热往来。为半表半里之症也。故凡寒胜者必多寒。热胜者必多热。但审其寒热之势。则可知邪气之浅深也。
柯琴曰。往来寒热有三义。少阳自受寒邪。阳气衰少。既不能退寒。又不能发热。至五六日热郁内发。始得与寒气相争。而往来寒热。一也。若太阳受寒。过五六日。阳气始衰。余邪未尽。转属少阳。此往来寒热。
二也。风为阳邪。少阳为风脏。一中于风。便往来寒热。不必五六日而始见。三也。往来寒热。便有不寒热时。此病情之见于外者。
【纲】仲景曰。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相搏。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
休作有时。默默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
【目】刘完素曰。邪气入。正气不争。则但热无寒。正与邪争。寒热作矣。争则气郁不发于外。
而寒热争焉。争甚。则愤然而热。故寒已而热作焉。兹乃寒热之理也。
魏荔彤曰。此总见妇人经来适断之时。血既出而必弱。血室中之气。亦随之尽矣。此际内虚则表疏。腠理开。而邪气易乘以入。随与正气相搏。正气足。则邪入可拒。正气虚。则邪入相溷。凡病皆然也。既属妇人血分之病。则肝为血之专司。其部位正在胁下。正气忽盛而拒。正气忽衰而迎。
与邪迎拒。遂作分争之势。且梗塞阻滞于阴阳升降道路之间。于是往来寒热。休作有时。兼见默不欲饮食。纯为少阳之症。谁知此非伤寒由太阳而阳明而少阳递传之邪乎。盖热入血室。可以在太阳即入。亦可以太阳罢而入。迥非伤寒传经。必由太阳阳明方入少阳也。此治法虽同于少阳。病之由来。大不同于男子之得少阳病也。所以然者。肝木属脏。为厥阴。胆木属腑。为少阳。二木同气。
部位又相连。热入血室。肝既司血。肝必为邪所乘。胆附于肝。邪入肝分。必侵胆为患。一脏一腑。
体既相连。病则俱病。又不比于别脏腑表里之义矣。于是热入而血结。血结而为痛。痛则气沉。
气沉则痛愈下。然少阳之胆。毕竟属阳。其性上升。厥阴之肝。毕竟属阴。其性下降。胆有邪。自高而上冲。斯作呕也。肝有邪。自下而沉结。斯作痛也。邪高痛下。故使呕也。何非热入血室。血结少阳之所致乎。症固非伤寒之少阳。而妇人热入血室。邪在少阳之本位。法宁不从少阳为治耶。小柴胡主之。其升清降浊之义。已言之矣。此申明妇人经来经断。热邪易入血室。与男子不同病之大旨也。然男子有病。即非伤寒之递传。其病原属少阳者。亦未尝不可。即其法以通治之也。此仲师专为妇人热入血室。明其来自太阳。无关阳明。病结少阳。所以然之故也。再绎热入血室。即结于血室。亦能作寒热往来如疟状。何也。亦是脏腑相连。邪高痛下之义。肝胆之血。与血室之血。一血也。结于下则上亦不通。不通则不能升降矣。所以寒热作而如疟也。不必谓热入血室而血结于肝下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
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目】陶华曰。小柴胡专主往来寒热。如寒多者。加桂。热多者。加大黄。此其大法也。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初服微烦。复服汗出。则愈。
【目】魏荔彤曰。此亦三阳并见之症。宜从少阳治之。而少变其法也。盖已发汗而表未除。复下之而里邪入。胸胁满微结。是太阳外感之邪。弥漫于三阳。胸满。太阳也。胁满。少阳也。因不专满在胸。故其结较结胸也微。又可见阳明亦病。小便不利。渴而不呕。津液短而化气衰。胃病可知矣。此所以三阳俱病也。未解者。不独阳明少阳。正太阳表邪未尽解也。太阳未解。似宜治表。然阳明少阳已病。不可复发汗。法应三阳并治。而以太阳少阳为两路出邪之门户。盖少阳之邪。终亦必由太阳透表。故治少阳。亦所以治太阳也。阳明更不必专治矣。本方以柴胡为主。意在少阳。入桂枝。太阳之治寓焉。去人参加干姜。下药寒结可开。易半夏为栝蒌根。已伤之津液可复。牡蛎制水安神。小柴胡升清降浊。使半表解。半里和者。是又小柴胡加减法外。神明之一法。一了百当者也。
柯琴曰。汗下后。柴胡症仍在。仍用柴胡汤加减。此因增微结一症。故变其方耳。
【纲】仲景曰。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往来寒热者。宜与大柴胡汤。
【目】柯琴曰。里者。对表而言。不是指胃。此热结气分。不属有形。故十余日复能往来寒热。
若结在胃。则蒸蒸发热。不复知有寒矣。
【纲】仲景曰。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得小汗出。
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合半汤。太阳病。医发汗。仍发热恶寒。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得胸烦。面色青黄。肤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
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痉。脉沉而细。身热足寒。头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脉赤。
独头面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病也。
湿家病。身上疼痛。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
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纳药鼻中。则愈。
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下之。必发热。色黄。小便不利也。
【目】虞抟曰。凡看伤寒。必先察色。内经曰。声合五音。色合五行。声色符同。然后可以知五脏之病也。然肝色青。其声呼。肺色白。其声哭。心色赤。其声笑。脾色黄。其声歌。肾色黑。
其声呻也。且四时之色。相生则吉。相克则凶。如青赤见于春。赤黄见于夏。黄白见于长夏。白黑见于秋。黑青见于冬。此相生之色也。若肝病之色青而白。心病之色赤而黑。脾病之色黄而青。肺病之色白面赤。肾病之色黑而黄。此相克之色。为难治矣。且以五脏之热色见于面者。肝热则左颊先赤。肺热则右颊先赤。心热则额先赤。脾热则鼻先赤。肾热则颐先赤也。至于面黑者为阴寒。青为风寒。青而黑。主风主寒主痛。黄而白。为湿为热为气不调。青而白。为风为气滞为寒为痛也。
大抵黑气见于面。多凶。为病最重。若黑气暗中明。准头年寿亮而滋润者生。黑而枯夭者死。此乃略举其要。内经以五色微诊。可以自察。难经曰。望而知之谓之神故色不可不察也。
杨士瀛曰。凡看伤寒。必先察其色。然后切脉审症。乃可合以决死生吉凶。夫色有青黄赤白黑。
见于面部皮肤之上。气有如乱丝乱发之状。隐于皮里也。盖五脏有五色。六经有六色。皆见于面。
以应五行。相生吉。相克凶。滋润生。桔夭死。自准头年寿命宫法令人中。皆有气色。其润泽而明亮者吉。暗晦而枯燥者凶。又当分四时生克之理而通察之。庶无误也。
鳌按。面青之说。详于诸家。俱据论太阳阳明少阴。皆有面色可验。不独少阳也。当循各经验之。诸经之说。独载于少阳者。从便耳。
【纲】仲景曰。得病五六日。脉迟浮弱。恶风。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
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食谷哕者。柴胡不中与也。
【目】王肯堂曰。青色属木。主风主寒主痛。乃厥阴肝经之色也。凡面青唇青者。阴极也。若舌卷囊缩者。宜急温之。如夹阴伤寒。小腹痛。则面青也。内经曰。青如翠羽者生。青如草叶者死。
青而黑。青而红。相生者生。青白而枯燥。相克者死。脾病见青气多。难治。
黄色属土。主湿。乃足太阴脾经之色也。黄如橘子明者。热也。黄如熏黄而暗者。湿也。凡黄而白。黄而红。相生则吉。黄而青。相克则凶。内经曰。黄如蟹膏者生。黄如枳实者死。若准头年寿印堂有黄气明润者。病退而有喜兆也。若枯燥而夭者死。凡病欲愈。目黄也。长夏见黄白则吉。
黄青刚凶。
赤色属火。主热。乃手少阴心经之色也。在伤寒见之。而有三阳一阴之分。如足太阳属水。寒则本黑。热则红也。经曰。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汗出不彻故也。当发其汗。若脉浮数。
表热。不汗出者。面色红赤而光彩也。经言阳明病。面合赤色者。不可攻之。合者。通也。表未解。
不可攻里也。若阳明内热。恶热不恶寒。或蒸蒸发热。或日晡潮热。大便秘结。谵语面赤者。此实热在里。可攻之也。如表里俱热。口燥舌干。饮水。脉洪。而赤。里未实者。且未可下。人参白虎汤和之。如少阳经病热。半表半里。面赤脉弦者。小柴胡汤。不可下也。经言少阴病。下利清谷。
里寒外热。面赤者。四逆汤加葱白。此阴寒内极。逼其浮火上行于面。故发赤色。非热也。若误投凉药。即死。又夹阴伤寒。虚阳泛上者。亦面赤。但足冷脉沉耳。又烦躁面赤。足冷脉沉。不能饮水者。此阴极也。宜温之。若久病虚人。面两颧颊赤者。此阴火也。不可作伤寒治。然三阳之气。皆会于头额。其从额上至巅顶。络脑后者。太阳也。从额至鼻。下于面者。阳明也。从头角下耳中。
耳之前后者。少阳也。但有红气。或赤肿者以分之。盖大头伤寒症。正要知此部分可也。内经曰。
心热则额赤。脾热则鼻先赤。肝热则左颊先赤。肺热则右颊先赤。肾热则颐先赤。若赤而青而黄。
为相生。则吉。如赤而黑。为相克。则凶。内经曰。赤如鸡冠者生。如衄血者死。盖准头印堂有赤气。枯夭者死。明顺者生。如肺病见赤气者。难治。
白色属金。主气血不足。乃手太阴肺经之色也。肝病见之。难治。内经曰。白如猪膏者生。白如枯桴者死。凡印堂年寿。白而枯夭者凶。光润者吉。若白而黑而黄。相生。吉也。白而赤。相克。
凶也。凡伤寒面白无神者。发汗过多。或脱血所致也。
黑色属水。主寒。乃足少阴肾经之色也。凡黑而白而青。相生则吉。黑而黄。相克则凶。内经曰。黑如乌羽者生。黑如煤者死。若准头年寿印堂。黑气枯夭者死。黑中明润者生。黑气自鱼尾相牵入太阴者死。黑气自法令人中入口者死。耳目口鼻。黑气枯夭者死。凡面命宫准头。明润生。
枯暗死。凡心病见黑气在头者。死也。华佗曰。凡病患面色相等者吉。不相等者凶也。如面青目白。
面赤目青。面黄目青。面赤目白。面白目黑。面黑目白。面白目青。皆为不相等。故曰凶也。相等者。面目俱青俱红之类也。以上五色。皆六经伤寒之要者。
【纲】仲景曰。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
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躁。
【目】李杲曰。假令少阳症。头痛。往来寒热。脉浮弦。此三症但有一者。是为表也。口失滋味。腹中不和。大小便或秘而不通。或泄而不调。但有一者。是为里也。如无上下表里症。余者皆虚热也。
韩祗和曰。少阳初受寒邪。病全在表。故头痛发热。与太阳同。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头痛。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
【目】陶华曰。头痛属三阳。乃邪气上攻也。太阳专主头痛。阳明少阳亦有之。少阳头痛脉弦。
发热。小柴胡汤。
鳌按。旧本于此条。有云头痛汗出者。有无痛字。云头汗出者。但此条原属太阳阳明二阳合病。
但见少阳细脉。因从少阳为治者。如此则头痛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四项。乃是太阳表症。心下满口不欲食心下硬三项。乃是阳阴里症。所以谓之有表复有里也。前四项既属太阳。太阳主头痛。其见头痛之症无疑。不得曰头汗出也。
【纲】仲景曰。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头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目】喻昌曰。身热恶风。太阳症也。头项强。太阳兼阳明病也。胁下满。少阳症也。本当从三阳合并病之列。而用表法。但手足温而加渴。外邪辐凑于少阳。而向里之机已着。倘更用辛甘发散。是重增其热。而大耗其津也。故从小柴胡和法。则阳邪自罢。而阴津以生。一举而两得矣。此用小柴胡汤。当从加减法。不呕而渴。去半夏加栝蒌根为是。
魏荔彤曰。三阳俱见病。仍寻少阳。作驱邪之出路。太阳在表之邪。可附少阳之清气。上升而透于表。阳明在里之邪。
可附少阳之浊气。下降而泄于下。主以小柴胡。策励半表之清气。逐太阳之表邪。役使半里之浊气。
驱阳明之里邪。是藉少阳半表半里之正气。而治表里之邪。犹之用兵。各因其势而致之。易为力也。
【纲】仲景曰。太阳与少阳并病。脉弦。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目】柯琴曰。是经脉之为眚汗吐下之法。非少阳所宜。若不明刺法。不足以奏功。
【纲】仲景曰。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目】成无己曰。咽干口燥舌涩。俱为热症。但有微甚耳。惟太阳中寒桂枝附子汤症。由误汗咽干。作甘草干姜汤。以复其阳者。随其逆治坏病者也。非治其本寒也。然咽干之由。由汗下后而得者。有不由汗下而得者。其间治法。或和解。或微汗。或急下。或微下。当察兼有之症。而施轻重之治。然其为热。则一也。盖经谓咽喉干燥。亦不可汗。以其多有里症故也。实无寒病。善治者。
尤宜互参渴门。乃获全功焉。
王肯堂曰。凡伤寒头眩者。莫不因汗吐下。虚其上焦元气之所致。眩者。目无常主。头眩者。
俗谓头旋眼花是也。眩冒者。昏冒是也。少阳口苦咽干目眩者。少阳居表里之间。以表邪渐入于里。
表中阳虚。故目眩也。太阳少阳并病或眩者。责其虚也。伤寒有起则头眩与眩冒者。皆汗吐下后所致。是知其阳虚也。故针经曰。上虚则眩。下虚则厥。眩虽为虚。又阳明中风。但头眩不恶寒者。
此又风主眩也。凡此皆水逆候。及其诸逆发汗。剧者言乱目眩。则死矣。
治少阳目眩。小柴胡汤加天麻、川芎。
张兼善曰。凡口唇焦干为脾热。焦而红者吉。焦而黑者凶。唇口俱赤肿者。热甚也。唇口俱青黑者。冷极也。口中苦者。胆热也。口中甜者。脾热也。口燥咽干者。肾热也。舌干口燥而欲饮水者。阳明热也。口噤难言者。痉风也。凡上唇有疮为狐。虫蚀其脏。下唇有疮为惑。虫蚀其肛。若唇青舌卷。唇吻反青。环口黧黑。口张气直。口如鱼口。及口唇颤摇不止。气出不返。皆不治也。
柯琴曰。此为少阳病之提纲也。口咽目三者。不可谓表。不可谓里。是表之入里。里之出表处。
所谓半表里也。
三症为少阳经病机。兼风寒杂病而言。但见一症即是。不必悉具。
【纲】仲景曰。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目】魏荔彤曰。凡伤寒。原兼伤风而言。风寒之邪。从类而投太阳营卫。在肌肤之表而已。
感之者浅。故曰伤。所以日久不治。渐入渐深。有经尽而解者。有过经而传者。皆有一定之道路。
此伤寒所以有传经。无传经则非伤寒病矣。若夫中风中寒。则直突而来。并无次第。然风必中于三阳之少阳。寒必中于三阴之少阴。仍是各从其类。又寓从少不从老之理。其邪较太阳营卫之伤甚深且速。故曰中。所以卒遇即病。有立尽者。此与伤寒传经之病大不同也。
张兼善曰。凡耳叶红润者生。或黄或白或黑或青而枯燥者死。薄而白。薄而黑。皆为肾败。凡耳聋耳中疼。皆属少阳之热而为可治。若耳聋舌卷唇青。此属厥阴。为难治也。凡目睛明。能识见者可治。睛昏不识人。或反目上视。或瞪目直视。或目睛正圆。或戴眼反折。或眼胞陷下。皆不治也。凡开目而欲见人者。阳症也。凡闭目而不欲见人者。阴症也。凡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热甚于内也。凡目疼痛者。属阳明之热。目赤者。
亦热甚也。目瞑者。必将衄血。白睛黄者。将发身黄也。凡病欲愈。目黄。鼻准明。山根亮也。
【纲】仲景曰。太阳与少阳并病。脉弦。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或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目】朱肱曰。夫结胸与痞。盖以病发于阳。下之早。即为结胸。病发于阴。下之早。即为痞。
然结胸与痞相似。但以痛不痛为异耳。心下满而硬痛者。为结胸。但按之满。不痛者。为痞。医家不审。一有差误。立致危殆。结胸属陷胸症。痞属泻心症。其详各于逐门备论之。
心下紧满。按之石硬而痛。此名结胸也。伤寒本无结胸。应身热。下之早。热气乘虚而入。痞结不散。便成结胸。
若已误转了。初未成结胸者。急与理中汤服。自然解了。更不作结胸。盖理中治中焦故也。此古人亦说不到。后人因消息之。若大段转损有厥症者。兼与四逆汤。便安。胃中虽和。伤寒未退者即候日数足。可沉紧。名曰结胸也。治结胸大率当下。然脉浮与大。皆不可下。下之则死。尚宜发汗也。仲景云。结胸脉浮者。不可下。只可用小陷胸汤。大抵脉浮是尚有表症。兼以小柴胡等先发表。表症罢。方用下结胸药。便安。
西晋催行功云。伤寒结胸欲绝。心膈高起。手不得近。用大陷胸汤不瘥者。此是下后虚逆。气已不理。而毒复上攻。气毒相薄。结于胸中。当用枳实理中丸与之服之。先理其气。次疗诸疾。古今用之如神。应手而愈。
【纲】仲景曰。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目】朱肱曰。结胸有三种。有大结胸。不按而痛。胸连脐腹坚硬。大陷胸丸主之。有小结胸。
按之心下痛。小陷胸主之。有水结胸。在胸胁间。头微汗出。但结胸无大热。小半夏加茯苓汤、小柴胡去枣加牡蛎主之也。又有寒热二症。有实热结胸。胸中烦躁。心内懊。舌上燥渴。脉沉滑者。皆热症也。大陷胸汤主之。有寒实结胸。其无热症者是也。三物白散、枳实理中丸主之。近世治结胸。多行金针丸。用硫黄阳起石者。若寒实结胸行之。或有瘥者。或热实结胸行之。必死也。脏结无阳症。不往来寒热。其人反静。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病患胸下旧有痞。连在脐旁。痛引少腹。入阴筋者。亦名脏结。死不治。
魏荔彤曰。此条之上条曰。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因病并于太阳。治亦应并于太阳。当仍用剌法以泄太阳之邪。切戒以慎勿可下也。医者若用刺而不用下。则得矣。倘反下之。前之风因。时如结胸者。必真成结胸。前之寒因。心下痞硬者。
必更坚且硬。前之风寒两因。而时如结胸。心下痞硬兼有者。必如结胸者成结胸。心下痞硬者愈坚硬。皆不明并治于太阳经表而用刺法。反误下之为害也。下之而下利旋止。禀气素盛。犹可为也。
倘素禀虚亏。下利不止。上则结胸中心痞。下则利不止。或专见。或兼见。皆水浆必不能下之道也。
阳陷于阴分而不能升。阴陷于阳分而不能降。上下隔绝。津液不通。中焦枯竭。心烦则必作躁。
其去结胸症下利躁死者不远矣。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症具。而以他药下之。若心下满而硬痛者。
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目】张介宾曰。凡心腹胀满硬痛而手不可近者。方是结胸。若但满而不痛。此为痞满。凡痞满症。乃表邪传至胸中。
未入于腑。此其将入未入。犹兼乎表。是即半表半里之症。只宜以小柴胡之属加枳壳之类治之。
或以本方对小陷胸汤亦妙。至结胸。仲景皆以大陷胸主之。然以余之见。惟伤寒本病。不因误下而实邪传里。心下硬满。痛连小腹不可近。或燥渴谵妄。大便硬。脉沉实有力者。此皆大陷胸所宜。其太阳少阳表邪未解。因下早而致结胸者。此其表邪犹在。若再用大陷胸。是既误下而复下之。此则余所未敢。不若于痞满门诸法。酌其轻重。而从乎双解以缓治之。或外用罨法。以解散胸中实邪。
此余之屡用奏效。而最稳最捷者也。
【纲】仲景曰。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呕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汤主之。
【目】朱肱曰。大抵结胸与痞。皆宜下。然表未解者。不可攻也。仲景云。当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汤。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汗出表解。而胃中不和。心下痞硬。干噫食臭。
胁下有水气。腹中雷鸣下利者。生姜泻心汤。利日数十行。谷不化。腹中雷鸣。心下痞硬而满。此以医下之也。若复下之。其痞益甚。甘草泻心汤。盖此非结热。以胃中虚。客气上逆。故使硬也。
下利而心下痞。服生姜泻心汤、甘草泻心汤。利不止者。当治其下焦。赤石脂禹余粮汤。盖前二泻心。皆治中焦。此利在下焦。只治中焦。则利益甚耳。服石脂汤仍不止。当利其小便。五苓散。若太阳症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如十枣汤、大柴胡汤。皆治心下痞。此方尤难用。须是表症罢。不恶寒。身凉。其人汗出。发作有时。
头疼。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疼。干呕短气者。乃可行十枣。表未解者。慎不可用也。大柴胡治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呕吐而下利者。非大柴胡不可也。若发汗吐下后。心下痞硬。噫气不除者。旋覆代赭汤。此是主解后心下痞硬症。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呕而不发热者。柴胡汤症具。而以他药下之。若心下满而硬痛者。
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目】柯琴曰。此为柴胡坏症。故用泻心而不与柴胡。
【纲】仲景曰。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目】柯琴曰。胸中为里之表。满者。虚风所为也。
【纲】仲景曰。太阳与少阳并病。脉弦。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目】朱肱曰。心下满而不痛。此名痞也。伤寒本无痞。应身冷。医反下之。遂成痞。枳实理中丸最良。仲景治痞气诸汤中。有生姜半夏二泻心汤。俱平和。宜用之。半夏泻心。治满而不痛之痞。
此汤盖本理中人参黄芩汤方也。
审知是痞。先用桔梗枳壳汤尤妙。缘桔枳行气下膈。先用之。无不验也。结胸与痞。关脉须皆沉。若关脉浮者。大黄黄连黄芩泻心汤。以关浮则结热。三黄能泻肝也。若复恶寒汗出者。附子泻心汤。病患心下痞。与泻心汤不解。发渴口燥。小便不利者。五苓散。
【纲】仲景曰。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目】陶华曰。痞者因太阳症。当服麻黄汤。而误用承气下之。而成痞满。此因虚邪留滞。若欲下之。必待表症罢而后可宜。小柴胡加枳桔汤。
【纲】仲景曰。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龙骨牡蛎汤主之。
【目】鳌按。此妄下。热邪内攻。以致亡阴之变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症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
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目】楼英曰。此屡妄下。两候之久。柴胡症仍在。因其人不虚。故枢机有主。而不致成坏病。与小柴胡汤和之。
表症虽或已罢。而内尚不解。以前此妄下之药。但去肠胃有形之物。而不能泄胸中气分之结热也。急者。满也。但满而不痛。即是痞也。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小柴胡汤主之。
【目】王肯堂曰。邪气传里。必先自胸而胁。以次经心腹而入胃也。是以胸满多带表症。胁满多带半表里症。如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又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二者属表。须汗之。盖胸中至表尤近也。及胁则更不言发汗。但和解而已。经曰。设胸满胁痛者。及胸胁满不去者。与夫本太阳病不解。传入少阳。胁下硬满。干呕。往来寒热。脉沉紧者。
俱宜小柴胡和解之。大抵邪初入里。尚未停留为实。但郁积生满者。和解斯可矣。若留于胸中。
聚而为实者。又非吐下之不可已。如发汗。若下之。烦热。胸中窒者。栀子豉汤。若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胸中有寒。瓜蒂散。二者均是吐剂。又当知栀豉吐虚烦客热。瓜蒂吐痰实宿食也。
鳌按。此言伤寒五六日中风者。乃本伤寒病。至五六日更中风也。
【纲】仲景曰。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目】陶华曰。胸满者。胸膈间气塞满闷也。非心下满。胁满者。胁肋下气填胀满也。非腹中满。盖凡邪自表传里。必先胸至胁以至心腹入胃也。
柯琴曰。身热恶风。颈项强。桂枝症未罢。胁下满。已见柴胡一症。盒饭用小柴胡去参、夏。
加桂枝、栝蒌以两解之。不任桂枝而主柴胡者。从枢故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者。小柴胡汤主之。
【目】张云岐曰。此是邪从少阳而入阳明者。何以见之。潮热者。阳明症也。然阳明犹未实也。
又何以见之。曰。大便溏。小便自可。岂有胃已实而二便如此者乎。胸胁苦满。而用小柴胡和之。
使热邪仍自少阳而解。可不复入阳明也。
鳌按。前条四五日。身热恶风项强。与胁满齐见。是太阳少阳并病也。此条潮热便溏。小便自可。与胁满齐见。是阳明少阳合病也。若云传入。则必先有太阳阳明之症。然后渐见少阳症矣。此不可不察。
【纲】仲景曰。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然而汗出解也。
【目】王履曰。不大便。属阳明。然胁下硬满而呕也。不犹在少阳部分乎。至舌上起有白苔。
则全由痰饮溢于上焦也。
【纲】仲景曰。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用小建中汤。不瘥者。小柴胡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胸胁满。以邪气初入里。未停留。为湿气痰积而不行。致生满也。和解可矣。
若腹中急痛。邪渐入里矣。急痛者。即满痛也。
鳌按。此条已偏于半里矣。
【纲】仲景曰。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
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目】鳌按。此条坏病。尚由太阳病不解而来。已有坏之之机。故一入少阳。即患胁满干呕寒热不食也。更兼吐下汗针。更不知变生何病矣。故必审之。知犯何逆。然后可随所犯而以法治。非既入少阳。再加吐下汗针之后。而成坏病也。
【纲】仲景曰。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
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食谷哕者。柴胡不中与也。
【目】鳌按。此太阳中风误下之坏病。非柴胡症也。故与柴胡汤而必下重。犹是误与之也。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初服微烦。复服汗出。则愈。
【目】许叔微曰。本条着眼微结二字。微结者。对大结胸而言。是指心下痞。其病留着胸胁间。
故胸胁满微结五字。当作一句看。与心下痞硬。心下支结同义也。
【纲】仲景曰。伤寒胸中有热。胃中有邪气。腹中痛。欲呕吐者。黄连汤主之。
【目】陶华曰。腹满者。邪入太阴脾土也。常痛为里实。须下之。承气汤。时减者为里虚。当温之。理中汤。若表解。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是邪未全入里。亦未可下。若大满大实。兼有燥屎。是邪已入腑。虽得之四五日。亦为可下。大抵阳邪为实。则腹满而咽干。阴邪为寒。则腹满而吐利。食不下。若已经吐下后而腹满者。治法又各不同。是又不可不知者也。有腹满痛。由脾不胜水。水与气搏皮肉之间。腹中漉漉有声。小半夏茯苓汤加桂枝。下利腹满。身疼痛。先温其理。
四逆汤。后攻其表。桂枝汤。发汗后。腹满。当温。浓朴半夏生姜人参汤。吐后腹满。当下。少与调胃承气汤。下后腹满。宜栀子浓朴汤。腹胀满者。阴阳不和也。桔梗半夏汤。
张介宾曰。若小腹硬痛。小水自利。大便黑。身目黄者。属蓄血痛。亦用寒剂加行血药。下尽黑物自愈。凡伤寒腹中痛甚。但将凉水一盏与饮之。若痛稍可者。属热痛。当用凉药清之。以上皆实热症也。必脉来沉实有力方是此症。若微弱者。仍当审察从缓治之。若饮水愈痛。此为寒痛。急用温药和之。和之不已。而或四肢厥冷。呕吐泻利者。急用热药救之。但须详脉之有力无力。方为良法耳。
朱曰。有胃脘之阳不散。致腹中痛者。须知之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然而汗出。解也。
【目】柯琴曰。伤寒则呕逆。中风则干呕。凡伤寒中风。无麻黄桂枝症。但见喜呕一症。虽发热者。便可用柴胡汤。不必寒热往来而始用也。发热而呕。则人参当去。即桂枝非所宜矣。或目赤耳聋胸满而烦者。用柴胡去参、夏。加栝蒌之法。脉弦细而头痛发热者。从柴胡去参加桂之法。
鳌按。邪正相争。故喜呕。然不曰呕而曰喜呕。则非真呕可知。此与苦满苦字。不欲饮食不欲字。皆病情之得于内者。所贵在无形以揣之者也。
【纲】仲景曰。伤寒呕多。虽有阳明症。不可攻之。
【目】赵嗣真曰。呕者。水气在上焦也。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矣。胃气和。故不呕矣。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症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目】赵嗣真曰。此症以内外俱虚。故特用轻剂和解之。不得以他药与也。
【纲】仲景曰。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
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
可攻之。其人汗出。发作有时。头痛。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
【目】张元素曰。或云。干呕胁痛。小柴胡十枣皆有之。一和解。一攻伐。何也。盖小柴胡。
病在半表里。外有寒热往来。内有干呕诸症。所以不可攻下。宜和解以散表里之邪。十枣症。外无寒热。人汗出。此表已解也。但头痛。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者。邪热内蓄而有伏饮。是里未和也。故与十枣以下热逐饮。以上二症。宜从表症以决之。(要法)有表症而干呕胁痛者。乃柴胡症也。无表症而干呕胁痛者。十枣症也。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症具。而以他药下之。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目】黄仲理曰。此则柴胡汤之坏症也。
【纲】仲景曰。伤寒十三日。下之。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症。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伤寒至十三日。则过经不解明矣。胸胁满而呕。本为少阳症也。但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则又类阳明矣。何也。邪在少阳无利法。邪在阳明成胃实。有下之而不得利者。
今反利。是症虽在少阳。而阳明有邪未尽。此当以和解者治少阳。以泄下者治阳明如前法矣。医者用非其法。以丸药下之。故于潮热已时微利。利而潮热仍不已也。仲师恐人误认为虚而无热。直指之曰。潮热者实也。谓此热为实。邪在阳明。不同于虚而不烦之治也。此实。指热之虚实而言。非言胃已成实之实。所以仍主小柴胡汤。正以胃不成实。邪已半在少阳。故仍从前法。半治少阳。半治阳明而少变之也。先宜柴胡以解外。使邪在少阳者。从表外而上透也。后加芒硝以涤内。使邪在阳明者。从里以下泄也。此就少阳症中。兼治阳明胃中余热。为太阳病过经不解。阳明有热者言之也。阳明有热。
而不大下之。乃于柴胡汤中用芒硝。则非胃实大下之故也。
鳌按。此应是少阳阳明并病。胸胁满而呕。邪在少阳表里之间也。发潮热。里可攻也。微下利。
便未硬也。此时若以大柴胡分解表邪。荡涤里实。则邪去而微利亦当自止。奈医不识病根。误以丸药下之。徒引热邪内陷而下利。表里俱不得解。此以知本条之误。并不在下而在于用丸药以下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其时极吐下者。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满者。此非柴胡症。
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目】韩祗和曰。此条乃明先时极经吐下。中虚而胃不成实之故。以示虚虚之禁也。盖此又太阳传入少阳。不必治少阳。亦不必治阳明。但须扶正补虚。为听邪自止之法也。凡太阳病过经不解者。邪在少阳。则用小柴胡。邪在阳明少阳之间。则用大柴胡。邪在阳明虚而有热。作烦。则用调胃承气。邪在阳明虚而无热。不作烦。则大小柴胡俱不可用。况于调胃承气。故凡太阳病后过经不解。
所当辨其邪在何经。为虚为实。以善其治者也。
柯琴曰。太阳居三阳之表。其病过经不解。不转属阳明。则转属少阳矣。心烦喜呕。为柴胡症。
然胸中痛。大便溏。腹微满。皆非柴胡症。但以欲呕一症似柴胡。当深究其欲呕之义矣。夫此病既不关少阳之半表。见太阳过经而来。一切皆属里症。必十日前吐下而误之坏病也。极吐误下。是太阳转属阳明。而不属少阳矣。故与调胃承气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症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
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目】成无己曰。此是热邪为呕者也。
魏荔彤曰。病由太阳。必传阳明。方有柴胡相对之少阳症。今不言阳明症。而言柴胡症仍在者。
则十余日内。太阳罢后。必已传入阳明之经。因胃气旺而未归阳明之腑。遂更传少阳之经矣。所以此十余日内。曾见柴胡症。至十余日后。又四五日。柴胡症仍在耳。先见柴胡症时。曾与小柴胡汤。乃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虽见柴胡。其病未尽到少阳。尚留阳明经。故宜大柴胡于升举少阳之中。寓攻下阳明之法。此斟酌于邪在两经而兼治之者也。
【纲】仲景曰。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此二条。是皆寒邪为呕者也。
【纲】仲景曰。先呕后渴者。此为欲解。先渴后呕者。为水停心下。此属饮家。
【目】成无己曰。此条是停饮为呕者也。
【纲】仲景曰。呕家有痈脓。不须治。脓尽自愈。
【目】成无己曰。此是胃脘有脓而呕者也。大抵伤寒表邪欲传里。里气上逆。则为呕。是以半表半里症多云呕也。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不受邪。是知邪气传里必呕也。
【纲】仲景曰。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呕吐而下利者。小柴胡汤主之。
【目】黄仲理曰。未经下而呕。呕而发热。故主以小柴胡也。
【纲】仲景曰。呕家不可用建中汤。以甘故也。
【目】楼全善曰。酒客不可与桂枝汤。以甘故也。呕家不可与建中汤。亦以甘故也。二者之禁。
其义同耳。心烦喜呕。呕而发热。柴胡汤症。胸中有热。腹痛欲呕。黄连汤症。太少合病。自利而呕。黄芩汤症。呕同而所由作呕不同。故方治亦异。
【纲】仲景曰。伤寒胸中有热。胃中有邪气。腹中痛。欲呕吐者。黄连汤主之。
【目】柯琴曰。热不发于表而在胸中。是未伤寒前所蓄之热也。邪气即寒气。胃中寒邪阻膈。
胸中之热不得降。故上炎作呕。胃脘之阳不外散。故腹中痛也。此在脏腑之半表里。非形躯之半表里也。欲呕而不得呕。腹痛而不下利。似乎今人所谓干霍乱绞肠痧等症。
【纲】仲景曰。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
【目】喻昌曰。太阳阳明合病。下利。表症为多。阳明少阳合病。下利。里症为多。太阳少阳合病。下利。半表半里症为多。故用黄芩甘草芍药大枣为和法也。
赵献可曰。太阳阳明合病。邪初入阳明之里也。宜辛甘发散。用葛根汤。以从阳而为治也。太阳少阳合病。邪已入少阳之里也。宜酸苦涌泄。用黄芩汤。以从阴而为治也。
【纲】仲景曰。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
鳌按。仲景伤寒论。无发斑明文。而伤寒发斑症极多。历代名家言及斑症者。皆据金匮阳毒面赤斑斑如锦纹。阴毒面目青黑以为说。但阴毒面目青黑。虽亦斑纹之类。毕竟伤寒发斑是阳盛之症。
当以赤色如锦纹者为主。若赵氏以此症谓皆热毒伤于阴阳。颇有理。(其说详载于后)然只存参可也。兹但录金匮阳毒条以为纲。
【目】李杲曰。阳症发斑。有因下之太早者。有因失下者。有因胃热胃烂者。得之虽殊。大抵皆邪助手少阴心火入手太阴肺也。故红点如斑。生于皮毛之间耳。白虎汤、承气汤。从所当而用之。
当以肺脉别也。
赵嗣真曰。活人云。发斑有两症。有温毒。有热病。又云。表虚里实。热毒乘虚。出于皮肤。
所以发斑疮瘾疹如锦纹。素问谓之疹。愚详仲景论。无此症治。但华佗云。热毒未入于胃而下之。
胃虚热入。烂胃。又热已入胃。不以时下之。热不得泄。亦烂胃。其斑如鸡头大。微隐起。喜着两胁。王仲弓云。下之太早。热气乘虚入胃故也。下之太迟。热留胃中。亦发斑。服热药不当。或多。亦发斑。微者色赤。五死一生。剧者色黑。十死一生。皆用化斑汤及阿胶大青汤。又索氏新书云。阳毒病患出斑。皆如炙迹。指面大青黑。并不免于死者。古人云胃烂。如此可信矣。世之人或谓斑有生者。非斑也。皆疹耳。其状如蚊虫咬。小点而赤是也。故其生多矣。今此瘾疹如锦纹者。疹也。非斑也。以斑即是疹。亦非也。谓表虚里实者。亦非也。如上所言。岂独两症而已乎。
吴绶曰。凡发斑有六。一曰伤寒。二曰时气。三曰温毒。四曰阳毒。五曰内伤寒。六曰阴症。
一曰伤寒发斑者。盖因当汗不汗。当下不下。热毒蕴于胃中。乃发斑也。千金方云。红赤者为胃热。
紫赤者为热甚。紫黑者为胃烂也。故赤斑五死一生。黑斑十死一生。大抵鲜红起发者吉。虽大亦不妨。但忌稠密成片。紫赤难治。杂黑尤难也。凡斑既出。须得脉洪数有力。身暖足温。易治。脉沉小足冷。元气弱。难治。凡斑欲出未出之际。且与四味升麻汤。先透其毒。若脉弱。倍加人参。
食少大便不实。倍用白术。若斑已出。则不宜再申发也。又不可发汗。汗之更增斑烂。又不宜早下。
下之则斑毒内陷也。如脉红数。热盛烦渴者。人参化斑汤。若欲消斑毒。犀角元参汤、大青四物汤。如斑毒内甚。心烦不得眠。错语呻吟者。黄连解毒汤。加元参、升麻、大青、犀角之类。热甚。
烦渴喘咳者。解毒合化斑汤。若斑势稍退。内实不大便。谵语。有潮热者。大柴胡加芒硝。或调胃承气。如未可下。有潮热。烦渴者。且与小柴胡去半夏。加山栀、黄连、黄柏、花粉。或加大青。如无。代以青黛。大抵解胃热胃烂之毒。必以黄连、大青、犀角、元参、升麻、石膏、知母、黄芩、山栀、黄柏之类。要在审察病情。合宜而用之。二曰时气发斑者。乃天行时疫之气也。感之则憎寒壮热。身体拘急。或呕逆。或喘咳。或胸中烦闷。
或躁热。起卧不安。或头痛鼻干。呻吟不得眠。此皆斑候也。先用纸燃灯照看病患面部胸膛四肢背心有红点起者。乃发斑也。易老曰。凡大红点发于皮肤之上者。谓之斑。小红靥行于皮中不出起者。
谓之疹。疹轻而斑重也。大抵一发鲜红稀朗者吉。若一发如针头稠密紫黑者凶。杂黑者不治。有来势急者。发热一二日便出斑。来势缓者。发热四五日方出。凡治。必察病患元气虚实。脉之有力无力为主。若脉微弱元气虚者。必先以三白汤加人参以助真气。次察斑欲出未透者。升麻葛根汤。如胃弱人虚者。升麻解毒汤、四君子汤合用。名曰升君汤也。若斑不透者。直指方加紫草茸。若疹斑初出。有表症。憎寒壮热。头痛骨疼。四肢拘急。胸中满闷者。用三因加味羌活散。或加紫草。若斑稠密。咽喉不利。犀角消毒饮、元参升麻汤。凡斑出。脉数大。烦渴者。人参化斑汤。发热。或潮热不解者。小柴胡随症增损。或人参败毒散。皆可出入用之。斑出呕逆者。必用陈皮、半夏、生姜、黄连之类。喘咳不止者。必用二母、栝蒌、黄芩、石膏之类。咽痛者。必用连翘、牛蒡、元参、升麻、桔梗、甘草之类。斑出而毒盛者。必用犀角、大青、元参、山栀、石膏、黄连、黄芩、黄柏、知母之类。北方谓之红眼儿疮气。又避忌香臭。恐触之也。凡斑已出未出。切不可便投寒凉之剂。以攻其热。并饮凉水等。恐伤胃气。先作呕吐也。又不可发汗攻下。虚其表里之气。其害尤甚也。若脉弱者。必先有房事。要在审问之。如有夹阴者。必先助真气为要也。三曰温毒发斑者。活人云。初春。病患肌肉发斑。瘾疹如锦纹。而咳。心闷。但呕者是也。冬时触冒寒毒。至春始发。
初病在表。或已汗吐下。而表症未罢。毒瓦斯未散。以此发斑。宜用黑膏。又有冬日温暖。人感乖戾之气。冬末即病。或春被积寒所折。毒不得泄。至天暖。温毒始发斑疹如锦纹。而咳。心闷。呕清汁。宜葛根橘皮汤。大抵冬应大寒而反大暖。人感此不正之气而为病者。名冬温。若发斑。即名温毒。治例与时气同。但温毒发斑尤甚耳。黑膏、元参升麻汤、犀角大青汤、人参化斑汤。选用。凡温病发于春。热病发于夏。若出斑者。治与伤寒同也。此由怫郁之热自内发外。亦非轻也。四曰阳毒发斑者。其候狂言下利。咽痛。面赤斑如锦纹者。阳毒升麻汤、大青四物汤、人参化斑汤、栀子仁汤。选用。五曰内伤寒者。因暑月得之。先因伤暑。次食冷物。并卧冷处。内外皆寒。逼其暑火。浮游于表而发斑也。海藏治完颜小将军病寒热间作。有斑三五点。鼻中微血出。
两手脉沉涩。皮肤按之无大热。此内伤寒也。与调中汤数服而愈。凡夹暑者。加香薷、扁豆。六曰阴病发斑者。略例曰。阴症发斑。亦出胸背手足。但稀少而淡红也。此人元气素虚。或先因欲事。
内损肾气。或误用凉药太过。遂成阴症。伏寒于下。逼其无根失守之火。聚于胸中。上独熏肺。传于皮肤而发斑点。但如蚊虱咬伤。非大红点也。与调中温胃。加白芍、茴香。寒甚脉微者。大建中汤。则真阳自回。阴火自降而愈。此治本不治标也。大抵发斑。身温足暖脉数大者。为顺。身凉足冷脉微弱者。为逆也。凡治斑不可专以斑治。必察脉之浮沉。病之虚实而治之。则为善治斑也。
张介宾曰。发斑之由。虽分数种。然总由寒毒不解而然。如当汗不汗。则表邪不解。当下不下。
则里邪不解。当清不清。则火邪不解。当补不补。则无力不解。或下之太早。则邪陷不解。或阳症误用温补。则阳亢不解。或阴症误用寒凉。则阴凝不解。凡邪毒不解。则直入阴分。乃致液涸血枯。斑见肌表。此实毒邪固结。营卫俱剧之症也。但斑有微甚。势有重轻。轻者只在四肢。重者乃见胸腹。轻者色淡而隐。重者色赤而显。若见黑斑。或大便自利。或短气。或二便不通。则十死九矣。凡病伤寒而汗下温清俱不能解。及足冷耳聋。烦闷咳呕者。便是发斑之候。
凡伤寒之邪。本自外而入。深入不解。则又自内而出。此其表里相乘。势所必至。原非表虚症也。但使内外通达。必由表而解矣。即如犀角地黄汤。乃治斑之要药。人知此汤。但能凉血清毒。
而不知此汤。善于解表散邪。若用之得宜。则必通身大汗。热邪顿解。何为不可汗耶。由此言之。
则凡脉数无汗。表症俱在者。必须仍从解散。
凡治发斑。须察表里。如瘟疫不解。热入血室。舌焦烦热发斑者。犀角地黄汤。内外俱热。阳明狂。躁。大渴发斑者。白虎汤。阳毒赤斑。狂言见鬼者。阳毒升麻汤。疫疠发斑。大热而躁者。
三黄石膏汤。火郁于经。寒邪不解。脉仍滑数而发斑者。一柴胡饮。阳明外邪。阳毒不解者。升麻汤。
脾肾本虚。外邪不解而发斑者。五柴胡饮。阳明表邪不解。温热发斑者。柴胡白虎煎。温热毒盛。
咽痛发斑者。元参升麻汤。阴虚水亏。血热发斑者。玉女煎。阴虚血燥。大热大渴发斑者。归芍饮。
内虚外热。阴盛格阳发斑者。大温中饮。太阳阳明恶热。大便秘结。邪毒在腑发斑者。调胃承气。
凡本非阳症。妄用寒凉者。每令人泄泻。邪陷不解。余尝用大温中饮、理阴煎之类。解寒托邪。
始得大汗。汗后邪解。多有见赤斑风饼随症而出。随出随没。顷刻即愈。活者多人。凡寒毒为斑。
即此可见。使内托无力。则此毒终无出期。日深日甚。难乎免矣。此理甚微。不可不察。
陶华曰。发斑者。大热则伤血。血热不散。里实表虚。热乘虚出于皮肤而为斑也。轻则如疹子。
重则如锦纹。或本属阳。误投热药。或当汗不汗。当下不下。或汗下未解。皆致此。
陈士铎曰。伤寒发症。死症也。然而斑亦不同。有遍身者。有止心窝者。遍身。症似重而反轻。
心窝。症似轻而实重。盖遍身。内热已尽发于外。心窝。热存于心中而不得出。必须用化斑药以解其热毒之在中。一方最神。名起斑汤。元参三两。当归一两。荆芥、花粉各五钱。升麻、黄连、茯神各三钱。甘草一钱。煎服。火毒结于内。必须尽情发出。然内无血以养心。则心中更热。火毒益炽。而不能外越也。故用元参、当归滋心中之血。黄连凉心中之火。花粉消心中之痰。然不开关以散之。则火内藏而不得泄。故又用升麻、荆芥以发之。甘草、茯神以和之。自然引火外出。而不内蓄。火既外越。斑亦渐消。又何至于丧命哉。
鳌按。发斑症。或因温毒。或因热病。皆由阳邪内蕴热毒之气。不得宣泄。病至五六日。或七八日。必大发热。无汗。面赤。烦渴。心闷。(心闷尤切要)然后斑出。大约头面胸腹间先发。
肌肤内。或细如蚊迹。或大如米豆。便隐隐于皮肤之间。一半日便出皮肤之外。甚者浮肿相连。如云片。如锦纹。其色以红润鲜明者为佳。紫色者热毒较重。黑色邪毒内陷。便为九死一生之症。治法于初发皮肤之时。急用化斑汤透发之。以解毒清热。邪毒内陷者。羚羊角散、大青汤、元参解毒汤、犀角解毒汤。选而用之。如或天气暄暖。兼用防风解毒汤。天气酷热。兼用黄连解毒汤。
此其大法。芦根、石膏。亦可斟酌加用。
凡伤寒发斑。虽大约从头面胸前起。但必手足背心。一齐透露为妙。凡有一处不透。毒必内陷。
遂有棘手之肤。故前提纲虽引仲景阳毒条论。其实论中只言面赤斑斑如锦纹。并未尝及遍身上下。
然只引以为缘起。而非伤寒发斑正文。参看诸前贤议论。自得精详。
缪希雍曰。太阳病。其症发热。恶寒。恶风。头痛项强。腰脊强。遍身骨痛。脉虽浮洪而不数。
多不传经。烦躁。脉数急者。是欲传经。宜先发汗以解表邪。其药以羌活汤为主。羌活三钱。前胡、葛根各二钱。甘草八分。生姜三片。枣一枚。杏仁九粒。秋深冬月应用此方。亦可量加紫苏、葱白。如冬月严寒。感邪即发。服此药不得汗。本方加麻黄一钱。生姜四片。共前七片。得汗。勿再服。如病患自觉烦躁。喜就清凉。不喜就热。兼口渴。是即欲传入阳明也。若外症头疼。遍身骨疼不解。或带口渴。鼻干目疼。不得卧。即系太阳阳明症。羌活汤中加石膏、知母、麦冬。大剂与之。得汗即解。如自汗。烦躁。头疼。遍身骨疼不解者。羌活一钱。桂枝七分。石膏一两二钱。
麦冬六钱。知母三钱。竹叶一百二十片。白芍二钱。甘草八分。如冬月即病太阳症。恶寒畏风。头疼。遍身骨疼。自汗不渴。宜用桂枝八分。白芍二钱。甘草一钱。枣三枚。姜一片。太阳病不解。
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之愈。其外症不解者。不可下。当先解表。表症罢。少腹急结者。
乃可下之。桃仁承气汤。无蓄血症。大承气汤。正阳阳明病者。胃家实热是也。其症不大便。自汗。潮热。口渴。咽干。鼻干。而呕。或干呕。目不得眠。畏人声木声。畏火。不恶寒反恶热或先恶寒。不久旋发热。甚则谵语狂乱。循衣摸床。脉洪大而长。宜急解其表。用竹叶石膏汤。
大剂与之。不呕无汗。与葛根汤。亦须大剂。若表症已罢。脉缓小。小便利。是病解矣。若表症解后。
邪结于里。大便秘。小便短赤。宜用调胃承气汤。或小承气汤下之。下后。按其腹中。不作痛而和。
病即已解。如作痛。是燥屎未尽也。再用前药下之。以腹中和二便通利为度。阳明病。不能食。
若其人本虚。勿轻议下。阳明病。头眩。咳而咽痛者。用葛根、甘草、桔梗、麦冬四味浓煎。数数与之。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者。当发黄。急用栀子、麦冬、淡豆豉。大剂浓煎与之。
如已见身黄。急加茵陈为君主之。阳明病。衄血。此缘失于发汗。宜用荆芥、蒲黄、侧柏叶各二钱。葛根、生地各三钱。麦冬五钱。丹皮钱半。茅根二两。浓煎与之。兼饮童便。阳明病。心下硬满者。此邪未入于腹中。慎勿下之。用竹叶石膏汤。加栝蒌一个捣碎。桔梗二钱。黄连一钱。阳明病。邪结于里。汗出身重。短气腹满而喘。潮热。手足然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六七日以来。
宜下之。用小承气不行。换大承气。勿大其剂。若大便不硬者。慎勿轻下。阳明病。发汗不解。腹急者。亟下之。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症。大便难。承气汤下之。阳明病。下之早。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不能食。但头汗出。栀子豉汤。阳明病。但潮热。大便溏。胸满不去者。小柴胡汤去人参加黄连、栝蒌。阳明病。自汗出。或发汗后小便利。津液内渴。
大便难硬。不可攻之。须候其自欲便。或用蜜导胆导通之。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本有宿食。宜再用承气汤下之。食谷欲呕。属阳明。非少阳也。胸中烦热者。竹茹汤主之。
竹茹三钱。麦冬五钱。枇杷叶三大片。芦根三两。内无热症者。小便利。口不渴。此为阳明虚也。
吴茱萸汤主之。吴萸二钱。人参三钱。生姜钱半。枣三枚。水煎。日三服。凡阳明病。多汗。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则谵语。小承气汤。若一服谵语止者。勿再服。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数者。小承气汤。服药后。腹中转气者。更一服。若不转气。勿更与。若服后。次日不大便。脉反微涩者。里虚也。为难治。勿再下。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汗止在头。
用荆芥、葛根各三钱。黄芩、丹皮各钱半。麦冬五钱。生蒲黄二钱。浓煎。童便对饮之。阳明病。
脉浮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恶热。身重。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心中懊。舌上苔者。栀子豉汤。若渴欲饮水。舌燥者。白虎加人参汤。若脉浮。发热口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阳明病。协热下利者。六一散。心下痞者。以黄连栝蒌汤调服。脉浮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四逆汤。趺阳脉浮而涩。小便数。大便硬。其脾为约。麻子仁丸。每用十丸。日三服。阳明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者。重语也。直视谵语。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发汗多。若重发其汗。谵语。脉短者死。脉和者不死。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
或至十余日。日晡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
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涩者阳症见阴脉也)微者。但发热谵语。大承气下之。利勿再服。
阳明病发狂。弃衣而走。登高而歌。此阳明实也。以承气亟下之。如便不结。大剂白虎汤灌之。
石膏四两。麦冬二两。知母两半。加大青一两。甘草七钱。太阳阳明病。协热下利者。六一散。黄连汤调服。太阳阳明并病。六七日表症仍在。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小腹当硬满。小便自利。
下其血乃愈。桃仁承气汤。又二阳并病。太阳症罢。潮热。汗出。大便难。谵语者。大承气汤。少阳病。其症口苦。咽干。目眩。往来寒热。胸胁痛。胸满或痛。耳聋。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胃和者自愈。不和则烦而悸。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凡太阳病不解。传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未经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日三服。柴胡二钱四分。人参、黄芩、甘草、生姜各九分。半夏钱半。大枣二枚。加减法。
若胸中烦而不呕。去半夏、人参。加栝蒌实一枚。若心下痞满。去大枣。加牡蛎二钱半。若渴者。
去半夏。加人参、花粉。若腹中痛者。去黄芩。加白芍三钱。若心下悸。小便不利。去黄芩。加茯苓二钱。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一钱。夏勿用。温覆取微汗。愈。若咳者。去参、枣。加五味一钱。少佐干姜。阳明少阳并病。必下利。脉滑而数。有宿食也。承气汤下之。若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汤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三阳合病。脉大。上关上。但欲睡眠。目合则汗。药用百合一两。麦冬五钱。炙草一钱。知母、白芍、花粉各二钱。制龟甲三钱。竹叶五十片。三阳合病。腹满身重。谵语遗尿。白虎汤。加百合。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烦躁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之故也。
朱曰。养生至宝书云。近秽气。触真气。近死气。乱生气。深有旨哉。孙真人云。乘马远行。
至暮。当沐浴更衣。方可近婴见处所。若感其气。则为急惊风搐。又曰。步践粪秽之履。勿使近婴儿。若感其气。则为天吊。伤寒大汗将出。当以艾灸席隅。以避其气。不然。感其汗气。则传染矣。所以多染侍奉劳役之人者。由其神虚气怯。易为扰乱故也。如剥死马者。感其毒瓦斯。而为马气之疾。其理同焉。(以上汗气传染)或曰。伤寒只传足经。不传手经。何也。曰。伤寒之邪。多于足经。而其病甚。少于手经。而其病微。故不特言手经。但寄于足经而已。(手足经辨)外有风寒暑湿。内有饥饱劳逸。或曰。劳役。非也。劳、倦也。逸、闲逸也。西山记曰。久劳则安闲以保极力之处。久逸则导引以行积滞之气。(内外伤辨)夫寒者。天地杀厉之气也。秋之雾露。冬之霜雪。
皆寒邪也。是以辛苦之徒。起居不节。饮食不时。感雾露之气。则邪浅。感霜雪之气。则邪深。
感而即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邪藏于肌肉之间。伏于荣卫之内。至春因温暖之气而发。名温病。至夏因暑热之气而作。名热病。一理而已。若疫疠。稍有不同者。盖因春宜温而反凉。夏宜热而反冷。秋宜凉而反热。冬宜寒而反温。四时不正之气也。感春夏不正之气为温疫。感秋冬不正之气为寒疫。其经络传受。表里受症。与伤寒同。俗云时气病。经总之曰伤寒。所以谓大病者。害人甚速也。轩岐后。得其治法之秘者。仲景一人。守真先生。
不遵桂枝发表之法。自制双解通圣辛凉之剂。非不同也。时有异也。五运六气有所更。世态居民有所变。天以常静。人以常动。动属阳。静属阴。清平之世。同水化也。虽有辛热之药。不生他症。
扰攘之世。同火化也。若用辛热。则发黄出斑。成坏病矣。盖人内火既动。外火又侵。所以辛热发汗。不如辛温。辛温发汗。不如辛凉。以辛热发汗。轻者必危。重者必死。可不慎哉。(理伤寒总论)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六七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目】朱肱曰。足太阴脾之经。为三阴之首。其脉布于脾胃。络于嗌喉。故病患腹满而嗌干。
尺寸俱沉细者。知太阴经受病也。伤寒四五日。腹满咽干手足自温。或下利不渴。或腹满时痛。尺寸脉俱沉细。此足太阴脾经受病也。伤寒手足必微冷。若手足自温者。系太阴也。自利不止。属太阴也。腹满时痛。属太阴也。自利不渴者。脏寒也。当温之。宜四逆汤、理中汤也。腹满脉浮者。
可桂枝微发汗。腹痛者。桂枝加芍药汤。甚者。桂枝加大黄汤。
魏荔彤曰。脉浮缓。手足温。此近太阳中风。而手足不能发热。则脾脏素有湿邪。与风寒变热之邪相溷。所以不能作大热于外。而实蓄深热于内。明其系在太阴。身当发黄。同于太阳发黄等症。
蓄热于里之义也。若小便利。湿泄而热去。故不能发黄。在阳明篇已言之。重见于此者。彼以太阳初入阳明者言。其脾素有湿。则不能成胃实。表邪热入。止为发黄症。盖胃实本津液内竭。盛热成实之症。既有湿邪。亦津液也。故不成胃实而成发黄。迨七八日热邪久已耗液。故复成胃实。以大便硬为验。仲师于彼。指之为阳明病。起见与太阴病迥不同也。此条亦由太阳初入。然病终不归阳明。故仲师指出太阴脾家实。当风寒变热传入。特以脾素湿。则邪热之投湿如烟投水。俱趋于脾而为患也。故不能发黄。以上均于阳明所言同。但此至七八日。不惟大便不硬。却暴烦下利日十余行者。病之初入同。病之去向分也。热胜湿。遂成胃实便硬。湿胜热。湿留而热欲去。遂成脾实下利。此胃实脾实之分关。不出湿热二字也。湿。阴邪凝滞。可以留。热阳邪迅捷。必欲出。小便既泄不尽。又不发黄。热从何出。必随湿下流。归于大便。平日为泄为热所停蓄腐秽之物。无不随之而去。有不容自已之势也。此脾实系太阴。胃实属阳明。止在湿热分关。遂为两经判然之症也。至二条俱未出方。盖阳明则胃实。宜四承气随人调剂。
太阴则脾实下利。未利前。如何除湿燥土。既利后。如何补中益脾。或兼除湿清热。又在人审量焉。
且使腐秽一泻得愈。亦可不必方治矣。
喻昌曰。太阴脉本缓。故浮缓虽类太阳中风。然手足自温。则不似太阳之发热。更不似少阴厥阴之四逆与厥。所以系在太阴。不能发黄。以上与阳明篇中语句皆同。但彼以胃实而便硬。其症复转阳明。此以脾实而下秽腐。其症止属太阴耳。至七八日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其症又与少阴无别。
而腐秽尽。利当自止。则不似少阴之烦躁有加。下利漫无止期也。况少阴之烦而下利。手足反温。
脉紧反去者。仍为欲愈之候。若不辨析。误以四逆法治之。反增危矣。
【纲】仲景曰。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目】虞抟曰。脾气虚而邪气盛。故脉反实也。
【纲】仲景曰。太阴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宜减之。以其胃气弱。易动故也。
【目】喻昌曰。此段叮咛。与阳明篇中互发。阳明曰不转失气。曰先硬后溏。曰未定成硬。皆是恐伤太阴脾气。此曰脉弱便利。减用大黄、芍药。又恐伤阳明胃气也。
【纲】仲景曰。恶寒。脉微。而复利。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目】朱肱曰。病有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阴者。宜温里。脉必微。或沉细。属四逆加人参汤、四逆汤、理中汤也。若发热微恶寒者。属柴胡桂枝汤也。
鳌按。以其恶寒未罢。故宜四逆。以其脉微为无血。故宜加人参。
【纲】仲景曰。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目】朱肱曰。问古人以四日太阴症发。病在胸膈。可吐而愈。何也。答曰。不然。有太阴症。
脉大胸满多痰者。可吐之。脉大而无痰症者。可汗而已。大抵在表者汗之。在里者下之。在上者涌之。在下者泄之。瓜蒂栀豉。随症施用。不可以日数拘也。
魏荔彤曰。邪自太阳。而阳明。而少阳。递及太阴。法当还升之少阳。使由少阳之半表。透太阳之表。亦兼在阳经之治也。太阴病而脉不沉缓。却见浮。则传入阴经之邪。复思远阳而去也。可急发汗。俾得外越。而病可已矣。在太阳麻黄为发汗。桂枝为解肌。此言桂枝发汗。非发汗即解肌也。盖用桂枝汤中芍药。引桂姜之辛温入阴分。而驱传入之邪。所谓阳因阴用也。且桂芍俱能走肝。
更可引太阴之邪。由少阳传入者。还回少阳而出。此桂枝汤但见太阴脉浮即可汗。未可拘风因用桂枝。寒因用麻黄之说也。邪在太阳阳明。尚分风寒两因之来路。及由阳明而少阳。已不可复分。
更传太阴。岂能分风因寒因哉。再者。麻黄汤一概辛热。不能入阴分。即寒因可辨。亦不宜用。兼之无隔少阳而驱入太阳之理。麻黄汤之力。但轻清上升。达于太阳。亦不能假少阳之道也。故不言麻黄汤。非漏也。亦非举桂枝以概之也。知此则太阴邪之出路。必由少阳以返太阳。而他说俱不足以惑之矣。
麻黄汤之走阴分。在营血则能入。以在太阳之表。入三阴之阴分。则不能入。以其升而不降也。
此亦宜知。
【纲】仲景曰。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目】方中行曰。四肢烦疼者。脾主四肢。亦风淫末疾之明验也。
魏荔彤曰。脉见长则邪自太阴欲还复少阳必矣。脾为脏里。经邪内陷。则症见腹满痛。吐不能食等症。若经邪欲外出。则症见于四末。而不久于内陷可知矣。于是阳微阴涩。邪已有浸浸透至营卫之势。兼以弦长。见少阳之门户辟。
而生发之气已动矣。更得四末之间。蠢然烦疼。汗出发热。其邪纯回太阳矣。邪不由太阳而去。乌能自止乎。
【纲】仲景曰。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目】张元素曰。太阴本症。惟腹满自利而已。若邪迫于上。则吐而食不下也。邪迫于下。则利甚而腹满也。上下相迫。必上下交乱。胃中空虚。法只可行温散之剂。其病自痊。若误下之。必在下之邪去。而在上之邪陷。有不至于胸下结硬者哉。
魏荔彤曰。邪自外感。太阳先中之。邪自内传。太阴先受之。少阳之邪。既不能由半表而达表。
必由半里而入里。而里三阴之太阴。又为三阴之表。内经云。太阴主开是也。所以少阳之邪。传经必先及太阴。亦不离内外表里之义而已矣。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腹痛。纯为太阴湿土。失镇奠之令。故症全见于肠胃肚腹之间。本为三阳之邪。陷入阴经为患。法当升散其邪。复还阳分。若以满痛为实邪而下之。则阳愈陷而下沉。阴愈凝而不散。胸下结硬。有似太阳之结胸而在下。有似太阳之心下痞而又在上。胸下结硬。所以为太阴误下独见之症者如此。伤寒传经之邪。无论在太阳为风因寒因。及遍历三阳。皆成热邪。复由阳而入阴。或误下误汗。又能变虚生寒。此病之变易莫测也。惟其为热邪。所以作满而能吐。若寒邪。但胀满不食。必不能上逆为呕吐矣。自利而时腹痛。
利为挟热。时痛亦热邪。若寒邪。则痛隐隐无已时矣。所以知其确为热邪也。况凡病初得为寒。久痛多热。亦理之常。太阳风寒之邪。传阳明时已变热矣。未有无所因而忽又变寒入三阴者。如谓入三阴即为寒。何以有系在太阴之发黄也。发黄亦为寒邪耶。又何以三阴篇中用苦寒之剂。仲师立法。
不一而足。岂智不足耶。总由传经与直中之邪。分路不明。故见仲师立一温散之法。便谓传经为寒邪。及见一恣用苦寒之法。便自己亦说不周全。遂含糊了事便罢。余不得不于三阴之首条力争之。曰。直中有寒。传经悉热。(八字铁案)此二语确乎不易。再太阳结胸痞。
皆经误下而成。亦属风寒在表之邪。日久变热。遂成结聚。特风邪阳。聚于高分。寒邪阴。聚于低分。然风因寒因。俱为已变热之邪无异也。所以陷胸泻心内。俱有苦寒之味。今此胸下结硬。又岂能外陷胸泻心别求门路乎。或问。仲师意在温散。子言陷胸泻心。何也。曰。仲师温散。为太阴未误下言。非为已下成胸下结硬者言也。亦如太阳未误下。用辛温。已误下。用苦寒也。三阳为表。
三阴为里。固矣。三阳有三阳之表里。三阴有三阴之表里。岂可一阳而尽表之理。一阴而尽阴之道乎。此乃伤寒中之大关键也。
【纲】仲景曰。寒实结胸。无热症者。与三白小陷胸汤。为散亦可服。
【目】柯琴曰。太阳表热未除而反下之。热邪与寒水相结。成热实结胸。太阴腹满时痛而反下之。寒邪与寒药相结。成寒实结胸也。无热症者。不四肢烦疼也。
【纲】仲景曰。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目】朱肱曰。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尔腹满时痛。是有表。复有里。仲景所以用桂枝加芍药汤。甚者加大黄。桂枝加芍药。即是小建中也。仲景云。太阴脉弱自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
宜减之。其人胃虚。阳气易动之故。下利者。先煎芍药十余沸。
腹痛有二症。有热痛。有冷痛。尺脉弦。肠鸣泄利而痛者。冷痛也。小建中汤。不瘥者。小柴胡汤。阴症腹痛。即四逆散。四逆加芍药汤。腹痛小便不利者。真武汤。关脉实。腹满大便秘。按之而痛者。热痛也。桂枝加大黄黄连汤、大承气汤。
太阴大约可温。然须有积。方可下也。何谓积症。太阴腹满时痛。胸膈不快。满闭塞。唇青。
手足冷。脉沉细。少情绪。或腹痛。此名太阴也。近人都不识阴症。才见胸膈不快。便投热药。
非其治也。大抵阴症者。由冷物伤脾胃。阴经受之也。主胸膈胀。面色及唇。皆无色泽。手足冷。
脉沉细。少情绪。亦不因嗜欲。但内伤冷物。或损动胃气。遂成阴症。复投巴豆之类。胸膈愈不快。或吐而利。经一二日。遂致不救。盖不知寒中太阴也。
问。万一饮食不节。寒中阴经。何法以治。曰。理中加青皮、陈皮。一二剂。胸膈即快。枳实理中丸。五积散。太阴脾经。主胸膈满。甲乙经曰。贼风虚邪者。阳受之。饮食不节。起居不时者。
阴受之。阳受则入腑。阴受则入脏。入腑则身热不时。上为喘呼。入脏则满闭塞。下为飧泄。
久为肠。
腹胀满者。阴阳不和也。桔梗半夏汤最良。仲景论太阳病发汗后腹胀满者。浓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下后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栀子浓朴汤。吐后腹胀满者。调胃承气汤。
成无己曰。腹满者。俗谓之肚胀也。华佗曰。伤寒一日在皮。二日在肤。三日在肌。四日在胸。
五日在腹。六日入胃。入胃。谓入腑也。是在腹。犹未全入里也。虽腹满为里症。亦有浅深之别。
经曰。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是其未全入腑。若大满大实。坚有燥屎。
自可下之。虽四五日不害。谓之邪气已入腑也。伤寒邪入腹。是里症已深。故腹满乃可下。如经曰。
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若腹大满不通者。可与小承气。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
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少阴症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诸如此者。
皆为里症是也。虽曰。腹满痛为实。然腹满不减则为实。可下。腹满时减则为虚。不可下。以温药和之。盖虚气留胀。亦为之胀。但比之实者。不至坚痛也。
王肯堂曰。结胸从心下起至少腹硬满而痛。与腹满类也。然结胸按之痛。手不可近。腹满痛举按常痛。手近不甚也。痞亦从心下起至少腹亦与腹满类也。然痞或止留心下。腹满但在腹之中也。
邪入里与正搏。则为腹痛。所以痛有异。腹痛属里。正太阳腹不痛。少阳亦胸胁痛而无腹痛。若阳明腹满急而痛。此为里实宜下。大柴胡、小承气。三阴下利清谷而又腹痛。里寒故也。此总论太阳经阳中之阴。四逆汤、附子理中汤。阳气传太阴经腹满而痛。其症有二。有实痛。有虚痛。肠鸣泄利而痛者。虚痛也。此独论太阴经阴中之阳。小建中汤。即桂枝加芍药汤。但桂有浓薄尔。不瘥。小柴胡去芩加芍如数。腹满便秘按之痛者。实痛也。桂枝汤加大黄一钱。此虚痛实痛。乃是以阳邪渐消为虚。阳气盛大为实。
吴绶曰。凡腹痛可按可揉者。内虚也。不可按不可揉者。内实也。海藏言中脘痛者。属脾土。
脉沉迟内寒者。理中汤、附子理中丸。阳脉涩阴脉弦。小建中。若小腹痛属厥阴经分。当归四逆汤加吴萸。厥逆者同。如大实腹满痛。绕脐刺痛。不大便。脉实。大承气。凡潮热不大便。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手不可近。大陷胸。若脉弦腹痛。无热无寒。芍药甘草汤。脉弦口苦。发热腹痛。
小柴胡去人参加炒白芍。若寒热交作腹痛。加肉桂、白芍。若寒多而痛。去黄芩加肉桂、白芍。
凡少阴发热手足冷腹痛。四逆散加附、桂、萸、芍。凡发热脉洪弦腹痛。芍药黄芩汤。凡蓄血。亦令人腹痛。手不可近。腹痛欲吐利而烦躁者。多有痧毒。世俗刮刺委中穴。
柯琴曰。太阴之上。湿气主之。腹痛吐利。从湿化也。故人伤于湿。脾先受之。然寒湿入于阴经。不能动脏。则还入于胃腑。太阴经布胃中。又发于胃。胃中寒湿。故食不纳而吐利也。太阴脉从足入腹。寒气时上。故腹时自痛。法当温中散寒。若误下胃口受寒。故胸下结硬。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目】许叔微曰。难经曰。痛为实。脾家实者。知其实必痛也。大抵痛宜下。
成无己曰。腹满。太阴症也。阳热为邪者。则腹满而咽干。阴寒为邪者。则腹满而吐。食不下。
自利益甚。时腹自痛。太阴者。脾土也。治中央。故专主腹满之候。又发汗吐下后成腹满者。皆邪气乘虚内客为之。而所主又各不同。经曰。发汗后腹胀满者。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伤寒吐后腹胀满者。调胃承气汤。伤寒下后心烦腹胀满卧起不安者。栀子浓朴汤。三者有当温。有当下。有当吐。何也。邪气不一也。且发汗则邪之在表者虽去。而汗多亡阳。致胃气虚。不能敷布。诸气壅滞而为胀满者。是当温散。吐后邪之在胸中者。能去则安。若不能去。致胸中之邪。下传入胃而为实。遂生胀满者。是又当下。妄下后邪气在表。未经入腑者。遂自表乘虚而入。郁于胸中。致为虚烦。气上下不得通。腹为之胀者。是又当吐。医者要识邪气所自。知其由来。观邪气所在。知其虚实。汗吐下之不瘥。则可矣。
鳌按。脾家实。即腐秽也。
【纲】仲景曰。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目】柯琴曰。此自利之兆也。四五日。是太阴发病之期。
【纲】仲景曰。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目】柯琴曰。腹痛吐利。从湿化也。太阴脉布胃中。又发于胃。胃中寒湿。故食不内而吐利交作也。
【纲】仲景曰。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
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目】刘完素曰。仲景大意。以自利不渴。属太阴之为病。盖太阴脾属湿土。若热邪入脾。必蒸动其湿。湿动则不渴而身黄又以自。利而渴。属少阴之为病。盖少阴肾属寒水。若热邪入肾。必消铄其水。水消则口渴而烦躁。分经辨症。其所关不甚大哉。
魏荔彤曰。此言太阴病之有寒症。以见异于传经而入之热邪。另立法以别之也。太阴为脏属阴。
而太阴为经。自是阴中之表。传经之邪。本风寒而变热递传。自是热邪固已。然有太阴脏中本寒而得病者。又当另为谛审其症而治之。不容混言热邪以贻误。盖自利未有不渴者。自利而不渴。则非太阴之经病。而太阴之脏病也。经为里之表。脏为里之里。其人脾脏之阳素亏。寒湿凝滞。则斡运不行。所以肠胃水谷不分。下泄益甚。此欲执升散经邪之法。必不对矣。故当温之。温之者。温其脏也。服四逆辈。不专主一方。不出温之之义耳。凡伤寒六经之邪。皆当论其标本。以分经病脏腑病。不然。本经即混矣。况合病并病。及递传之间。或尽传不尽传之辨。愈渺然矣。再此自利。乃未误汗吐下者。故知其脏本寒。非药所致也。既云自利。又云脏寒。非误治。亦非传经。可谓寒邪直中太阴矣。少阴厥阴。俱有直中。少阴直中。寒也。厥阴直中。风也。太阴直中。其此症乎。盖太阴直中。中湿也。风寒湿虽分三邪。俱以寒邪为宗主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目】鳌按。前半身当发黄。是太阴寒湿伤于表。后半暴烦下利。是太阴湿热蓄于内。然寒湿之伤于表者。因小便而出。故小便自利则身不发黄。湿热之伤于内者。必从大便而出。故下利日十余行而自止。盖发于阴者六日愈。七八日则阳气复。因而暴烦下利。夫利至日十余行。其腐秽当尽去。故必自止也。惟表阳仍在。故手足温。惟里阳陡发。故暴烦。此阴中有阳。与前脏寒症纯阴无阳者迥别。
【纲】仲景曰。太阴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胃气弱。
易动故也。
【目】柯琴曰。下利为太阴本症。自利因脾实者。腐秽尽则愈。自利因脏寒者。四逆辈温之则愈。若自利因太阳误下者。则腹满时痛。当加芍药。大实痛者。当加大黄。此下后脉弱。胃气亦弱。
故减其制而与之也。大黄泻胃。是阳明血分下药。芍药泻脾。是太阴气分下药。下利腹痛。热邪为患。宜芍药下之。下利腹痛。为阴寒者。非芍药所宜矣。仲景于此并提。勿草草看过。
【纲】仲景曰。恶寒。脉微而复利。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目】张兼善曰。利则止矣。以犹恶寒。仍宜四逆。以脉微无血。故加人参。
【纲】仲景曰。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者必利。
【目】柯琴曰。本症原是吐利。因胸下结硬。故不能通。因势而利导之。结硬自除矣。
【纲】仲景曰。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目】柯琴曰。脾气虚而邪气盛。故脉反实也。
【纲】仲景曰。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目】朱肱曰。太阴症发汗后。根据前寒热者。须看脉如何。若浮数。或洪大。则表症犹在。再表可也。如桂枝汤、桂枝二麻黄一汤之类。医人为见已汗。或已下。而发寒热。不敢再表。误矣。
盖脉浮为在表。表之必愈也。
李中梓曰。或表邪未尽。或邪传里。或邪气乘虚内客。故虽汗而病仍在也。
张从正曰。脉浮。病在表也。即已经发汗。或自汗。而脉仍浮。表犹有风热未尽。可再汗之。
王履曰。尝读仲景伤寒论。于太阴有曰。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四逆辈。于少阴有曰。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少阴病。下利。白通汤。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
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
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四逆汤。于厥阴有曰。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观仲景此论。则伤寒三阴。必有寒症。而宜用温热之剂也。及读刘守真之书。有曰。伤寒邪热在表。腑病为阳。邪热在里。脏病为阴。俗妄谓有寒热阴阳异症。误人久矣。寒病有矣。非汗病之谓也。寒病止为杂病。终莫能为汗病。且汗液之气。乃阳热之气。非阴寒所能也。虽仲景有四逆汤症。是治表热里和。误以寒药下之太早。表热入里。下利不止。及或表热里寒自利。急以四逆温药。利止里和。急解其表也。故仲景四逆汤症。复有承气下之者。由是伤寒汗病。经直言热病。而不言寒也。经言三阴症者。邪热在脏在里。以脏与里为阴。当下热者也。素问论伤寒热病有二篇。名曰热。竟无寒理。兼素问灵枢诸篇运气造化之理推之。则为热病。诚非寒也。观守真此论。则伤寒无问在表在里。与夫三阳三阴。皆一于为热。而决无或寒者矣。成注亦只随文略释。并不明言何由为热。何由为寒之故。彼盖止知伤寒皆是传经。故疑于六经所传。俱为热症。而热无变寒之理。遂不敢别白耳。以寒为本脏之寒欤。安得当热邪传里入深之时。反独见寒而不见热。且所用温热药。能不助传经之热邪乎。以寒为外邪之寒欤。则在三阳已成热矣。岂有传至三阴。而反为寒哉。成氏能潜心于此。则必语其所以然矣。自仲景作伤寒论。靡不宗之。后人不能决于似是而非之际。故或谓今世无真伤寒。或谓今人皆病内伤。或谓论中诸温药。悉为传经热邪用者。以三阴经属阴故也。又或谓论中凡有寒字。皆当作热字。其谬一至于此。殊不知三阳之病。其寒邪之在太阳也。寒郁其阳。阳不畅而成热。阳虽人身之正气。既郁为邪。用麻黄发表以逐其寒。则腠理通而郁热泄。故汗而愈。
苟或不汗不解。其热不得外泄。则必里入。故传阳明。传少阳。而或入腑也。若夫三阴之病。则或寒或热者何哉。盖寒邪之伤人也。或有在太阳经郁热。然后以次而传至阴经者。或有太阳不传阳明少阳。便传三阴经者。或有寒邪不从三阳始。直伤阴经者。或有虽从太阳始。不及郁热。即入少阴。
而独见少阴症者。或有太阳始即入少阴。而太阳不能无伤者。或有直伤即入。而寒便变热。及始寒而终热者。其郁热传经。与变热则为热症。其直伤阴经。及从太阳即入少阴则为寒症。其太阳不能无伤。则少阴脉症而兼见太阳标病。其始为寒而终变热。则先见寒症而后见热症。此三阴之病。所以或寒或热也。苟即三阴经诸篇细绎之。理斯出矣。夫其或传经。或直伤。或即入。或先寒后热者。
何也。邪气暴卒。本无定情。而传变不常故耳。故经曰。邪之中人也无有常。或中于阳。或中于阴。彼守真非好为说以骇人。由其以温暑为伤寒。而仲景之方。每不与温暑对。故略乎温热之剂。
而例用寒凉。由其以伤寒一断为热而无寒。故谓四逆为寒药。误下表热里和之症。及为表热里寒自利之症而立。又谓温里止利。急解其表。又谓寒病止为杂病。嗟乎。仲景伤寒论专为中而即病之伤寒作。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作。故每有三阴之寒症。而温热之剂之所以用也。且如寒药误下而成里寒者。固不为无矣。不因寒药误下而自为里寒者。其可谓之必无乎。殊不知阴经之每见寒症。本由寒邪。不由阳经直伤于此。与夫虽由阳经始。不及郁热即入于此而致也。虽或有因寒药误下而致者。
盖亦甚少。仲景所以用诸温热之剂。何尝单为寒药误下而立。况表里俱寒之症。何尝每有急解其表之文乎。夫里寒外热之症。乃是寒邪入客于内。迫阳于外。或者虚阳之气。自作外热之状耳。非真热邪所为也。况仲景于里寒外热之症。但以温药治里。而不治外热。则知其所以为治之意矣。兹果当急解其表。岂不于里和之后。明言之乎。夫内经所叙三阴病一于为热者。言其常也。仲景所叙三阴病兼乎寒热。言其变也。重行而不悖耳。学人能知三阴固有寒邪所为之症。则仲景创法之本意。可以了然矣。且仲景曰。病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夫谓之无热恶寒。则知非阳经之郁热矣。谓之发于阴。则知不从阳经传至此矣。谓之六日愈。则知其不始太阳。而止自阴经发病之日而始数之矣。仲景又曰。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夫得伤寒未为热即为厥者。岂亦由传经入深之热邪而致此乎。今人多有始得病时。便见诸寒症。而并无或热者。此则直伤阴经。即入阴经者也。苟不能究仲景之心。但执凡伤于寒即为病热之语以为治。其不夭人天年者几希矣。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目】楼英曰。凡身黄小便自利。小腹硬而狂。大便黑者。为蓄血。宜抵当汤。若小便不硬。
其人不狂。大便不黑者。虽小便利。非蓄血也。其为症有三。一者栀子柏皮汤。二者麻黄连翘赤小豆汤。皆治身黄小便利而身不疼者。海藏所云干黄是也。三者桂枝附子去桂加白术汤。皆治身黄小便利而一身尽痛者。活人所谓中湿也。
张云岐曰。或谓伤寒发黄。惟阳明太阴两经有之。俱言小便利者。不能发黄。何也。盖黄者。
土之正色。以阳明太阴俱属土。故发黄也。其黄之里。外不能汗。里不得小便。脾胃之土。为热所蒸。故色见于外为黄也。若小便利者。热不内蓄。故不能变黄也。其有别经发黄者。亦由脾胃之土。兼受邪故也。
王好古曰。身如烟熏黄。一身尽痛。乃湿病也。身如橘子黄。一身不痛。乃黄病也。伤寒病。
遇太阳太阴司天。若下之太过。往往变成阴黄。一则寒水太过。水来犯土。一则土气不及。水反侵之。
多变此疾。一则发黄小便不利烦躁而渴。用茵陈汤加二苓、滑石、当归、官桂。此韩氏名茵陈茯苓汤。二则发黄烦躁喘呕不渴。茵陈汤加陈皮、白术、生姜、半夏、茯苓。此韩氏名茵陈橘皮汤。
三则发黄四肢遍身冷者。茵陈汤加附子、甘草。此韩氏名茵陈附子汤。四则发黄肢体逆冷腰上自汗。
茵陈汤加干姜、附子、甘草。此韩氏名茵陈姜附汤。五则发黄冷汗不止者。茵陈汤加干姜、附子。
此韩氏名茵陈干姜汤。六则发黄前服姜附诸药。未已。脉尚迟者。茵陈汤加吴萸、附子、木通、干姜、当归。此韩氏名茵陈吴萸汤。往来寒热。一身尽黄者。小柴胡加栀子汤。
戴原礼曰。湿热俱甚。则发身黄。伤寒至于发黄。为病亦已甚矣。邪风被火。两阳相熏。其身必黄。阳明病。被火。额上汗出。小便不利。必发身黄。此皆由内有热而又被火攻。以致发黄者也。
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必发黄者。由阳明热甚也。伤寒汗已。身目为黄。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此不可下。宜于寒湿中求之。是知非特湿热发黄。而寒湿亦发黄也。但寒湿之黄。身如熏黄。色暗而不明。热甚之黄。黄如橘子色。染着衣正黄如柏。大抵黄家属太阴。太阴为湿热蒸之所致。经曰。太阴当身发黄是也。又或脉沉结。少腹硬。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又为蓄血在下焦而黄也。发黄非止寸口近掌无脉。鼻气出冷。为不治之症。又若形体如烟熏。为心绝。柔汗发黄。
为脾绝。皆不治也。
赵嗣真曰。瘀热发黄。与瘀血发黄。外症及脉。未尝相似。且如头汗出。齐颈而还。腹微满。
小便不利。渴饮水浆。为瘀热症。小腹急结。其人如狂。小腹硬满。小便自利。大便黑。为瘀血症。
此外症之不相似也。瘀血脉微而沉。或沉结。瘀热脉则浮滑紧数。此脉状又不相似也。然则相似者。但色黄耳。若论黄色相似。不特瘀血瘀热。又如风温被火。微发黄色。太阳火劫发汗。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明被火。额上微汗。必发黄者。是又挟火邪所致者。外此亦有黄色之不相似者乎。曰。湿家之熏黄则异矣。可不各以其似不似而明辨欤。
王肯堂曰。海藏次第用药法。谓先投韩氏茵陈茯苓汤。次茵陈橘皮汤。又次茵陈附子汤。根据次渐投。至效即止。身冷汗出。脉沉而黄。为阴黄。乃太阳经中湿。亦有体痛发热者。身如熏黄。终不如阳黄之明如橘子色也。当叩其小便之利不利。小便自利。术附汤。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五苓散。
【纲】仲景曰。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目】朱肱曰。足少阴肾之经。其脉起于小指之下。斜趋足心。别行者。入足跟中。上至股内后廉。贯肾。络膀胱。直行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络舌本。伤寒热气入脏。流于少阴之经。
少阴主肾。肾恶燥。故渴而引饮入经。发汗吐下后。脏腑空虚。津液枯竭。肾有余热。亦渴。故病人口燥舌干而渴。其脉尺寸俱沉者。知少阴经受病也。
问。伤寒何以须诊太溪脉耶。答曰。太溪穴。是足少阴肾之经。男子以右肾为命门。女子以左肾为命门。主生死之要。病患有命门脉者活。无者死。仲景云。少阴手足逆冷。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太溪七壮。故伤寒必诊太溪。以察其肾之盛衰也。太溪二穴。在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中。
问。脉微细。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答曰。此名少阴也。少阴为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四逆汤。少阴肾之经。主脉微细。心烦。但欲寐。或自利而渴。问。经云。一二日少阴病者。何也。谓国中病时。腠理寒。便入阴经。不经三阳也。伤寒虽是三阴三阳。大抵发于阳。则太阳也。发于阴。则少阴也。此二经为表里。其受病最多。阳明太阴。受病颇稀。至于少阳厥阴肝胆之经。又加少焉。凡病一日至十二三日。太阳症不罢者。但治太阳。有初得病便见少阴症者。直攻少阴。亦必先自太阳次传而至。盖寒气入太阳。即发热而恶寒。入少阴。但恶寒而不发热也。三阴中寒。微则理中汤。稍厥。或中寒下利。即干姜甘草汤。手足指微寒冷。谓之清。此未须服四逆。盖疾轻故也。只可服理中干姜之类。大段重者。用四逆汤。无脉者。用通脉四逆汤。
【纲】仲景曰。少阴病。脉沉细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中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目】危亦林曰。发汗则动其经气。便有夺血亡阳之灾。故所戒也。
韩祗和曰。亡阳无阳。亡与无同。无阳则其邪为阴邪。阴邪本宜下。然阳已虚。尺脉弱涩者。
复不可下。宜用温矣。
魏荔彤曰。此乃申明少阴病。应审之于脉。而知其经病脏病。为直中寒邪。为传经热邪。而分应汗不应汗。应下不应下也。盖少阴为病。直感乎外邪者。有经受脏受之不同。其连及乎太阴者。
又有传经为热。直感为寒之不同。皆不容不辨。如脉不紧而微。此经邪欲愈乎。再手足温。必自愈。
而无俟发汗也。不然。是脏邪初感。即见阳微之象。更无事于发汗伤正也。此无论其邪在经在脏。
发汗。阳必随汗而亡。少阴阳亡。必难治矣。此应审其经邪脏邪而禁误汗者也。再或阳本虚。尺脉弱涩。或为传经热邪乎。是少阴大承气症也。然见此脉不可下也。况为直感肾脏之寒邪耶。方用附子四逆等汤温之不暇。顾可下乎。此又就传经热邪直感寒邪谛审之而不可误下也。吾曾言六经皆发汗。
今仲师言不可汗。何也。盖少阴病。阴阳俱紧。审其为在经之寒邪。则附子麻黄甘草汤。原为发少阴之汗而设。如不紧而微。在经邪欲愈。尚不可汗。况脏邪乎。至于别条阴阳俱紧而反汗出者。
则是阴邪逼出之汗。与发汗无与。是又为少阴脏病。故愈不可发汗也。
六经原俱可汗。五脏原俱不可汗。何疑焉。然六经见阳微之脉。俱不可发汗。不止少阴见微脉。
方不可发法也。又何疑焉。
【纲】仲景曰。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脉阴阳俱紧者。口中气出。唇口燥干。鼻中涕出。蜷卧足冷。舌上苔滑者。勿妄治也。到七八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此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发热者。此为难治。设使恶寒者。
必欲呕也。腹内痛者。必欲利也。
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人安。此为欲解。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
必自愈。
【目】朱肱曰。问阴症有发热者乎。答曰。太阴厥阴。皆不发热。只少阴发热有二症。仲景谓之反发热也。少阴病初得之。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少阴病脉沉。发汗则动经。此大略之言耳。脉应里而发热在表。亦当以小辛之药泄汗而温散也。仲景云。伤寒之病。从风寒得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须用温药少汗而解。
杨士瀛曰。有咽痛复吐利见症。方是少阴病。不然是风寒两伤之脉紧汗出矣。咽痛者。少阴之脉循喉咙也。其脏属水。所以不惟咽痛。而复吐利。水无制也。
庞安常曰。阴阳俱紧。伤寒脉也。伤寒本无汗。反汗出者。无阳以卫其外。所以邪不出而汗反出也。少阴之邪不出。所以咽痛吐利。皆少阴本症也。于此而可不用少阴温经散邪之法乎。脉紧。
寒邪也。自下利脉暴微。阴寒内泄也。手足反温。阳回也。阳回则阴退。故紧反去。为欲解也。
夫寒邪在阴。而脉紧得自利。脉暴微。手足温。紧去欲解者。犹之邪在阳。脉数而热。得汗出。脉和身凉数去。为欲愈也。
柯琴曰。少阴脉络肺。肺主鼻。故涕出。少阴脉络舌本。故舌苔滑。少阴大络注诸络以温足胫。
故足冷诸症。全似亡阳。口气出。唇口燥干。涕出。此为内热。脉紧蜷卧。舌苔足冷。又是内寒。
此少阴为枢。故见寒热相持。病虽发于阴。而口舌唇鼻之半表里。恰与少阳口咽目之半表里相应也。治之却与少阳不同。紧去则吐利止。其人可安。此据脉辨症之法。
三条。亡阳脉症。四条。阳回脉症。玩反温。前此已冷可知。微为少阴本脉。烦利为少阴本症。
至七八日。阳尽阴复之时。紧去微见。所谓谷气之来也徐而和矣。
【纲】仲景曰。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目】魏荔彤曰。少阴病。不外直中。传经寒热二邪。然于其入也。分寒热必清。于其出。则不必分寒热。竟言出而得愈而已。然症脉必明辨之。而后临事不惑。如本少阴病。何忽类太阳之中风。少阴有直中之寒。必无直中之风。如有直中之风。则为风中肾脏之症。与伤寒中传经热邪。固不相涉。即与伤寒中直中寒邪。亦不相涉也。盖少阴症。忽变为似乎太阳之中风也。何以见之。以其热自发。汗自出定之也。
少阴之反热。反汗出。乃内真寒外假热。直中寒邪内所有之症也。本文未尝发热汗出。吾以为本文所有也。何言之。以脉见阳微阴浮。而知其人必发热汗出也。在少阴直中寒邪之脉。见沉紧。是阳紧而阴沉也。在少阴传经热邪之脉。见沉数。是阳沉而阴数也。今阳见微。是不紧也。原为直中之寒邪将散。故变紧为微。且不沉也。原为传经之热邪将散。故变沉为微也。再阴脉见浮。是不沉也。
原为直中之寒邪将散。故变沉为浮。且不数也。原为传经之热邪将散。故变量为浮也。此足见少阴病。不论寒邪热邪。见此阳微阴浮之脉。俱为欲愈之几矣。又何以知其发热汗出也。于太阳原文知之。太阳中风原文云。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少阴见阳微。即太阳之浮脉也。再阴脉浮而不沉。非弱之义乎。于此知其阴病转阳。里邪透表。必发热汗出。见欲愈之神理也。发热则阴寒已微。况脉不见沉紧。则非内阴逼阳于外之反发热也。汗出则里病已除。脉又不见沉细。则非阴盛逼阳出亡之汗自出也。此皆辨析于毫厘。而虚实寒热。进退真假之理。跃如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目】方中行曰。不伸曰蜷。阴主屈故也。症俱见而脉不至。阳已绝矣。不烦而躁。孤阴亦欲自尽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目】朱震亨曰。手足不逆冷。阳足拒阴也。阳虽微。尚能内拒。正阳犹存于中。而阳气犹充于四肢。阴病中得此。岂有死理哉。设或脉有不至。不过阳气衰微。不能快行于经隧间耳。非脉绝也。灸少阴本穴者。就其经行之道路。扶其阳气。使得宣通。则脉必自至。而吐利亦自止矣。曰七壮者。不必定在一处。凡少阴之经。起止循行处。皆可灸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大便数而少者。宜温其上灸之。少阴病。
脉微沉细。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目】朱肱曰。少阴不得有汗。而少阴亦有反自汗出之症。盖阴症四肢逆冷。额上及手背冷汗者。亡阳也。
【纲】仲景曰。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烦。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扰者。必欲解也。
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睑内际黄者。此欲解也。
【目】柯琴曰。脉者。资始于肾。朝会于肺。肾气绝。则脉不至。三部手足皆至。是脉道大通。
根本俱足。非暴出可知。故所致之脉和调。虽大烦不解。亦不足虑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始得之。无汗。恶寒。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目】朱肱曰。少阴病。始得。发热脉沉者。固用本汤矣。若二三日常见少阴无阳症者。亦须微发汗。麻黄附子甘草汤。此不可不知也。若少阴病恶寒而蜷。时时自烦。不欲浓衣者。大柴胡去大黄。
张介宾曰。太阳症似少阴者。以其发热恶寒而脉反沉也。少阴症似太阳者。以其恶寒脉沉而反发热也。如仲景曰。太阳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身体疼痛。若不瘥者。当救其里。宜四逆汤。以及本条。此二症。谓在太阳。其脉当浮而反沉者。因正气衰弱。里虚而然。故当用四逆。以里虚不得不救也。病在少阴。当无热而反热者。因寒邪在表。犹未传里。故用本汤。以表邪不得不散也。
此二症者。均属脉沉发热。但其有头痛。故为太阳病。无头痛。故为少阴病。但在少阴而反发热者。
以表邪浮浅。可以汗解。其反犹轻。在太阳而反脉沉。以正气衰微。虽施汗下。其反为重。由此观之。可见阳经有当温里者。故以生附配干姜。补中自有散意。阴经有当发表者。故以熟附配麻黄。
发中亦有补焉。此仲景求本之治。其他从可知矣。
【纲】仲景曰。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
【目】黄仲理曰。此乃少阴肾脏病也。骨属肾。肾寒故骨俱痛也。即此一端。盒饭急救其脏中之阳。宜用本汤也。
【纲】仲景曰。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汤主之。病发热头疼。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少阴病。
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目】庞安常曰。五条。不言症。非无症也。少阴之症自具。不必言也。独云脉沉。则寒邪坚实凝固。脏中将有灭阳之势。可知。是即脉一端。盒饭急温以救阳也。
柯琴曰。首条。浮为在表。迟为在脏。浮中见迟。是浮为表虚。迟为脏寒。未经妄下而利清谷。
是表为虚热。里有真寒矣。
仲景凡治虚症。以里为主。此是伤寒症。然脉浮表热。亦是病发于阳。世所云漏底伤寒也。二条。诸症皆麻黄。是病为在表矣。其脉当浮。今反沉。此为逆也。当凭脉之沉而为在里。阳症见阴脉。是阳消阴长之兆也。热虽发于表而为阳。虚寒反据于里。是真阴也。三条。脉弱而微热。非相火也。膈上有寒饮。故呕也。四条。脉微欲绝而见吐利交作。下利清谷之症。是气血丧亡矣。
【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目】朱肱曰。大抵阴症发热。终是不同。脉须沉。或下利。手足厥也。病患尺寸脉俱沉细欲寐者。少阴症也。急作四逆汤复其阳。不可缓也。
少阴病。口燥舌干而渴。急下之。不可缓。大承气汤。若脉沉而迟。四逆汤温之。盖以口燥而渴者。知其热。脉沉而迟者。别其寒也。
少阴属肾。古人谓之肾伤寒。其口燥舌干而渴。固当急下。大抵肾伤寒。亦多表里无热。但苦烦愦。默默而极不欲见光明。有时腹痛。其脉沉细。旧用四顺汤。古人恨其热不堪用。
云肾病而体犹有热。可服仲景四逆散。若已十余日。下利不止。手足厥冷。乃无热候。可增损四顺汤。
少阴症。口燥咽干。即云急下之。盖少阴主肾。系舌本。伤寒热气入于藏。流于少阴之经。肾汁干。咽络焦。故口燥咽干而渴。即宜急下。非若阳明宜下而可缓也。虽然。阳明亦有一症。发热汗出多。急下之。阳明属胃。汗多则胃汁干。故亦须急急下之也。
【纲】仲景曰。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
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目】柯琴曰。此比上条脉症皆轻。热微厥亦微。此阴阳相等。寒热自和。故易愈。
【纲】仲景曰。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
【目】杨士瀛曰。加猪胆汁于通脉汤中者。反佐之法也。必有阴盛格阳之症。故用之。观白通汤可知。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冷。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吐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下利。手足逆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微喘者死。下利后。脉绝。手足厥逆。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目】柯琴曰。寸脉沉迟。气口脉平矣。下部脉不至。根本已绝矣。诸症皆内外。水谷之道俱绝。故此为下厥上竭。阴阳离决之候。生气将绝于内也。厥阴。肝脉也。应春生之气。故灸其五俞而阳可回也。
三条四条两症。不呕不烦。反佐而服白通。外灸丹田气海。或可救于万一。
鳌按。三四条之生死。总以脉为凭【纲】仲景曰。手足厥冷。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
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症。
脉沉微。身无大热者。干姜附子汤主之。下之后。复发汗。必振寒。脉微细。所以然者。内外俱虚故也。
【目】柯琴曰。首条。虽无外卫之微阳。亦未见内寒诸险症。二条。当汗而反下。下后又发汗。
以至纯阴无阳。而脉沉微。此四逆之变剂也。三条。内阳虚。故脉微细。外阳虚。故振栗恶寒。亦即干姜附子症。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伤寒脉促。手足厥者。可灸之。
【目】鳌按。脉象空虚。故为亡血。促为阳脉。阳虚而促。理固然矣。然阴气太盛。亦往往见促脉者。总之促结代。皆是虚脉非灸不可。
【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目】喻昌曰。与白通反至厥无脉。干呕而烦。此非药之不胜病也。以无向导之力。宜其不入耳。故复加人尿猪胆汁之阴。以引阳药深入。然脉暴出死。微续生。亦危矣哉。
【纲】仲景曰。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汤主之。
【目】柯琴曰。浮中见迟。是浮为表虚。迟为脏寒。未经妄下而利清谷。是表为虚热。里有真寒矣。
【纲】仲景曰。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目】成无己曰。吐利亡津液。则小便宜少。小便复利而大汗出。津液不禁。阳气大虚也。脉微为亡阳。若无外热。但内寒。下利清谷。为纯阴。此以外热为阳未绝。犹可与通脉四逆汤救之。
【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目】喻昌曰。下利里寒。种种危殆。其表反热。其面反赤。其身反不恶寒。而手足厥。脉欲绝。明系群阴格阳于外不能内返也。故仿白通之法。加入四逆中。以入阴迎阳也。
魏荔彤曰。脉者本阴阳相合而无间之神也。今阴独阳无。脉故微绝。必复回其阳。俾与阴两相调匀。而后脉可得通。酌用四逆为主。更增减之。使阳回脉通。此于脉出不出。见愈不愈之机。从至险处立救法也。
【纲】仲景曰。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目】许叔微曰。此条比之上条。其症较轻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目】王肯堂曰。表热里寒者。脉虽沉而迟。手足厥逆。下利清谷。此里寒也。所以阴症亦有发热者。此表解也。表寒里热者。脉必滑。身厥舌干也。所以少阴恶寒而蜷。此表寒也。时时自烦。
不欲近衣。此里热也。
魏荔彤曰。此不言下利。则阳旺于中焦。较他条下利而利自止者。又胜。虽恶寒足蜷。亦见少阴症象。然阳时烦而阴不躁。且欲去衣被。内有阳存。不须言矣。不但当辨其经邪脏邪。为温为汗。
本易为力。且当识其烦而欲去衣被之故。为阳存之有余。而扶阳抑阴。亦不可过为猛烈矣。此又阴病见阳症易治之一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
下虚故也。
【目】王肯堂曰。此阴寒内竭。逼其浮火上行于面。故发赤色。非热也。若误投寒凉之剂。即死。又夹阴伤寒。虚阳泛上者。亦面赤也。但足冷脉沉者。是又烦躁面赤。足冷脉沉。不能饮水者。
此阴极也。宜温。
柯琴曰。上条。是寒热相半症。下利清谷。阴盛于里也。手足厥冷。寒盛于外也。身不恶寒面赤。阳郁于表也。咽痛利止。阳回于内也。腹痛干呕。寒热交争也。温里通脉。乃扶阳之法。脉出则从阳而生。厥逆则从阴而死。下条。脉症较轻。热微厥亦微。故面亦少赤。此阴阳相等。寒热自和。故易愈。
鳌按。诸家面色之说。详在少阳经症。互参之可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目】李杲曰。内症头痛。有时而作。有时而止。外症头痛。常常有之。直须传入里方罢。此又内外症之不同者也。
王肯堂曰。下利则水谷竭。眩冒则阳气脱。故死。
陈士铎曰。少阴症。下利虽止。而头眩晕。亦是死症。盖阳虽回而阴已绝。下多亡阴。竟致阴绝。而诸阳之上聚于头者。纷然乱动。所以眩冒。此阳欲脱而未脱。补其阳而阳气生。阳生则阴之绝者。可以重续。阴生于阳也。方用参桂汤。人参二两。肉桂二钱。参能返阳气。桂能走肝肾。兼补阴也。
【纲】仲景曰。病发热头疼。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
【目】鳌按。发热头痛。病在表。本太阳麻黄症也。脉当浮而反沉。故为逆。
【纲】仲景曰。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目】柯琴曰。呕而无物。胃虚可知。吐惟涎沫。胃寒可知。头痛者。阳气不足。阴寒得以乘之也。
【纲】仲景曰。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目】寇宗曰。此条脉症皆轻。故能自作郁冒。汗出而自解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耳目。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
【目】朱肱曰。间阴症有衄血者乎。答曰。阴症自无热。何缘有衄。若少阴病无汗。强发而动血。则有之耳。
刘完素曰。衄为热。无寒。是以三阴无衄。如本条是名下厥上竭。非衄也。
戴原礼曰。少阴初得病。医误以发汗法。迫血动经。妄行而衄。其血水独出于鼻。或口耳目。
又有阳陷入阴。四肢厥逆。医见其厥。谓寒邪在表。从而汗之。当下反汗。以致动血。故谓下厥上逆。为难治。先哲云。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正以此也。要知汗出不彻。为阳之衄。发汗动血。为阴之衄。二者大不同也。又云。阳盛阴虚。汗之则死。
魏荔彤曰。少阴病而厥。近于肾脏直中寒邪矣。然肾脏直中寒邪。则阴寒之气。有厥必逆。厥者。风也。逆者。寒也。少阴之邪。必输厥阴。风水相连。阴寒下凝之象也。今但厥不逆。是谓之热厥。厥仍风也。不逆者热也。亦风水相连。热邪上冲之象也。但厥二字。既知为传经热邪矣。而又有无汗似寒以混之。不知无汗者。阴血素亏也。热邪虽在少阴。由厥阴上冲。而阳盛阴亏。则无能化液而出。此少阴热邪。所以愈炽了。设误为直中之厥逆而温之。谬矣。或强发汗。汗不出而动血。血即不能作汗。上分阴分素亏之血也。为温经散寒猛烈之剂所鼓荡而走阴分。血热妄行。邪害空窍。不择何道。从耳目口鼻而出。此误为直中之寒邪。妄发其汗所致也。于是在下肾经愈热而厥愈甚。在上之血分愈竭。而阴愈亡。名曰下厥上竭。上下阴亡。则孤阳无附。必有脱离之势矣。故难治。妄发少阴阴分之汗。其害之大如此。厥而不逆者。手足温也。然就无汗言之亦准。厥而有汗。乃真寒逼阴外亡之象。故为直中之少阴。无汗而厥。则热邪伏于里而不外越。故厥者少阴有邪。而无汗者邪热内耗也。斯可定为传经之热邪。无疑矣。
李杲曰。四逆者。四肢不温也。厥者。手足逆冷也。伤寒邪在三阳。则手足必热。传到太阴。
则手足不热而温。至少阴。则邪热之入里渐深。故四肢逆而不温。及至厥阴。则又手足厥冷。更甚于逆矣。其四逆散。以凉药而治四肢不温。其四逆汤。以热药而治寒极而成逆厥者也。四肢通冷。
比之手足独冷。则有间。夫死者。以四逆言之。可治者。以厥冷言之。则亦可见四逆与手足厥冷之有轻重矣。盖四肢通冷。其病为重。手足独冷。其病为轻也。四肢与手足。却有所分。以四字加于逆字之上。是通指手足臂胫以上言也。以手足二字加于厥逆厥冷之上。是独指手足言也。盖以四逆为四肢通冷。而厥为手足独冷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见温者。可治。
【目】柯琴曰。伤寒以阳为主。不特阴症见阳脉者生。即阴病见阳症者亦可治。背为阳。腹为阴。
阳盛则作痉。阴盛则蜷卧。若利而手足仍温。是阳回。故可治。
【纲】仲景曰。脉阴阳俱紧者。口中气出。唇口燥干。鼻中涕出。蜷卧。足冷。舌上胎渴。勿妄治也。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此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发热者。此为难治。
设使恶寒者。必欲呕也。腹内痛者。必欲利也。
【目】许叔微曰。发热虽微。而手足自温。乃阴得阳而欲解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
虽烦下利。必自愈。
【目】魏荔彤曰。此申解少阴经邪有自解之故。盖脏邪为里症宜温。经邪为表症宜散。固已。
然经邪之感也。有浅深。而人之气禀。有强弱。若其人正弱而邪盛。则非医药不为功。若正旺而邪浅。则经尽可以自解。六经皆然耳。如本条脉症。并非少阴脏病虚寒下利也。乃在经寒邪欲散也。
所以紧者失其紧。忽变而为微。微者缓也。平也。正紧字之对。非虚微之微也。且脏病下利。必手足冷。若利止方手足温。今下利而温。其邪不在脏而在经矣。明为欲解。虽烦而不躁。则非阴盛而见阳回之象矣。即利未自止。经邪渐可消矣。经邪有过经自解之理。故紧去而微。
【纲】仲景曰。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目】魏荔彤曰。八九日而一身手足尽热。似为太阳阳明之热矣。不知少阴症既具。而如此之热。非阳经为病。仍阴经为病也。肾与膀胱表里。肾热必旁注于膀胱。自然之理。膀胱为太阳腑。
遂因腑热而散于太阳经之周身。以此而知病不在阳经。而在阴经。消耗阴津最迫。不可谓阴病得阳为易愈也。明其必便血。在太阳膀胱本经之热症言必便血。今在少阴肾经移注于膀胱经之热症亦言必便血。膀胱一腑。与肾表里。下焦血海。皆相联属。与太阳同有便血之机。就其切近者必之也。此非急泄下焦之热。不足以存少阴之阴也。未成血。则猪苓。既成血。则抵当。非此无以为救。同于太阳犯水之义也。如已下血热泄。又须斟酌。
【纲】仲景曰。下利后脉绝。手足厥逆。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目】鳌按。脉还手足温。由医药之力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急温之。宜四逆辈。
若膈上有寒饮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目】李曰。脉沉厥冷。膈上寒饮。干呕。或时头痛。皆寒气上攻也。急温之。三味参萸汤。
内寒已极。厥逆吐利。不渴静蜷。阳和之气欲绝。六脉若有若无。急温之。四逆汤。凡言急者。
病势已笃。将有变革。非若他病可以缓也。他如太阳汗出不止。汗后恶风。汗后烦躁心悸身痛。皆急用附子加肉桂、白芍之类。三阳脉迟腹痛。建中汤。当先施也。但一服中病即止。伤寒之药皆然。
鳌按。脏有寒。则寒之蓄于内者甚深。脉沉为在里。亦知其内寒已甚。阳和之气欲绝。膈上寒饮。则阴寒之气固结不散。皆用温法。所谓救急之方也。
【纲】仲景曰。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人安。此为欲解。少阴病。脉解。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
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目】朱肱曰。伤寒下利多种。须辨阴阳。勿令差误。三阳下利则身热。太阴下利则手足温。
少阴厥阴下利则身不热。以此别之。大抵下利挟太阳脉症。便不得用温药。俗医但见下利。便作阴症。用温热药。鲜不发黄生斑而死。
大抵伤寒下利。须识脉与外症不同。下利而脉大者。虚也。脉微弱者。为自止。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逆。下利脉数而滑。有宿食也。下之愈。脉迟而滑者。实也。其利未得便止。宜更下之。下利三部脉皆平。按其心下硬者。急下之。协热利者。脐下必实。大便赤黄色。及肠间津液垢腻。寒毒入胃。则脐下必寒。腹胀满。大便或黄白青黑。或下利清谷。温毒瓦斯盛。则下利腹痛。大便如脓血。
如烂肉汁。更下利。欲饮水者。有热也。下利谵语。有燥屎也。寒毒入胃者。四逆汤、理中汤、白通汤、附子四逆散。加薤白主之。协热利者。黄芩汤、白头翁汤、三黄熟艾汤、赤石脂丸。温毒下脓血者。桃花汤、地榆散、黄连阿胶汤。虽然。自利而渴。属少阴。然三阳下利。亦有饮水者。乃有热也。三阴下利。宜温之。然少阴自利清水。心下痛。口干燥者。却宜下之。此又不可不知也。
少阴泄利下重。不可投热药。先浓煎薤白汤。内四逆散。缘此散用枳实、芍药辈也。又寻常胃中不和。腹痛肠鸣下利者。生姜泻心汤最妙。此二法。不特伤寒症也。若脉沉自利。而身体痛者。阴症也。急当救里。宜四逆汤、附子汤、真武汤。大抵大便利而身体疼者。当救里。大便如常而身体痛者。当救表。不可不知。
成无己曰。自利者。不因攻下而自泄泻也。有表邪传里。里虚协热而利者。有不因攻下而遂利者。
皆协热也。又三阳合病。皆作自利。有攻表攻里和解之不同。何则。太阳阳明合病。为在表。故与葛根汤汗之。太阳少阳合病。为半表里。故与黄芩汤和之。阳明少阳合病。为少阳邪气入里。故与承气下之。
下利虽有表症。不可发汗。以下利为邪气内攻。走津液而胃虚也。经曰。下利不可攻表。汗出。
必胀满是也。盖三阴自利居多。然自利家身凉脉静为顺。身热脉大为逆。大抵下利。脱气。又为难治。盖邪盛正虚。邪壅正气下脱。多下利而死也。
【纲】仲景曰。脉阴阳俱紧者。口中气出。唇口燥干。鼻中涕出。蜷卧。足冷。舌上胎滑。勿妄治也。到六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此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发热者。此为难治。设使恶寒者。必欲呕也。腹内痛者。必欲利也。
【目】柯琴曰。使七八日来。不能发热。以阴阳俱紧之脉。反加恶寒。是寒甚于表。上焦应之。
必呕。反加腹痛。是寒甚于里。中焦受之。必利。
【纲】仲景曰。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少阴病。吐利。烦躁。四逆者死。
【目】庞安常曰。此由胃脘之阳将绝。故上吐而下利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脉微涩。呕而汗出。大便数而少者。宜温其上。灸之。少阴病。脉沉微细。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目】陈士铎曰。伤寒而脉沉微细。明是阴症。况欲卧而欲动乎。汗已出矣。内无阳症可知。
心中不烦。时欲呕吐。此阳邪已散。阴邪作祟。急宜祛寒为是。乃失此不温。至五六日而下利。是上下俱乱也。此时尚不烦躁。则肾中之真阳未散。今又加烦躁不得卧寐。明是奔越而不可回之兆矣。
非死症而何。然其先原因失治而不可救。非本不可救而成此扰乱之症也。有一奇方。名转阳援绝汤。
人参、白术、枣仁各一两。茯神五钱。肉桂二钱。水煎。一帖即安。人参救绝。白术、茯神分消水湿而止利。桂以温中去寒。枣仁安心解躁。
【纲】仲景曰。少阴病。二三日不止。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
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呕者。真武汤主之。
【目】吴绶曰。凡自利者。不因攻下而自泻利。俗言漏底伤寒是也。有协热。有协寒。俱宜详辨。原病式曰。泻白为寒。泻青黄赤黑。皆为热也。大抵完谷不化。色不寒。有如溏。或泻利腥臭。小便澄彻清冷。口无燥渴。其脉沉细。或迟微无力。或身虽热。手足逆冷。恶寒蜷卧。此皆寒也。
凡热症。口中燥渴。小便黄赤。或涩。或所下如垢腻。其脉多数。或浮。或滑。或弦。或大。或洪。
或邪热不杀谷。其物不消化者。当以脉症别之。凡胃虚内热。烦渴泻利。脉弱者。七味人参白术散。若发热者。参胡三白汤。去黄芩加炒黄连。若腹满小便不利者。五苓散合理中汤。若呕者。加藿香、半夏、生姜、陈皮。如湿多而泻不止者。加二术。腹胀。加浓朴。腹疼。加白芍、肉桂、木香。凡伤寒作利。脉浮。表未解。仲景以小青龙去麻黄加炒芫花二钱。盖散表即治水也。若小便涩。
大便水泻不止。五苓散。水甚不解。亦加芫花二钱以行水。或车前子汤。利自止也。凡下利。不可发汗。当先治利。利止内实。正气得复。邪气得解。则汗出而愈也。盖利下由内虚。若加发汗。
则内外皆虚。变症。为难治也。
苏颂曰。为有水气。是真武汤本旨。下利亦水气为患也。后三项。乃真武汤加减法。
【纲】仲景曰。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目】庞安常曰。此由寒毒入胃。故腹痛而下利也。
【纲】仲景曰。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四逆辈。
【目】柯琴曰。大汗则亡阳。大下则亡阴。阴阳俱虚。故厥冷。但利非清谷。急温之。阳回而生可望也。二条。是治之失宜者。虽大汗出而热不去。恶寒。表未除也。拘急下利。里寒已发。肢疼厥冷。表寒又见。可知表热里寒者。即表寒亡阳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目】柯琴曰。咽痛利止。阳回于内也。腹痛干呕。寒热交争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目】喻昌曰。少阴之脉。从足入腹。上循喉咙。萦绕舌根。故多咽痛之症。其支别出肺。故间有咳症。今以火气强劫其汗。则热邪挟火力上攻。必为咳。以肺金恶火故也。下攻必为利。以火势逼迫而走空窍故也。内攻。必谵语。以火势燔灼而乱神明故也。小便必难者。见三症皆妨小便。
若肺为火气所伤。则膀胱气化不行。大肠奔迫无度。则水谷并趋一路。心胞燔灼不已。则小肠枯涸不至耳。少阴可强责其汗乎。
肾有热邪。其表腑之膀胱必应。小便所以不利也。咳而下利。肺大肠表里之义乎。
魏荔彤曰。此申解少阴传经热邪。入里为患。不可认为直中之寒邪误治。反强责其汗以致难治也。少阴病。有传经热邪。有直中寒邪。固已。然热邪之传。原在经也。而肾脏可以并见。病若直中之邪。则必分为经为脏矣。为脏者。尚单用温而不用散。为经者。方既用温而复用散。是脏病原无散法也。况为传经入里之热邪乎。又岂可以温散之法治之乎。故热邪久而方炽。必不可用温。又传入里而愈深。更不可用散。此在太阳入阳明之里。已忌发汗矣。再递传三阴。至少阴。下之极。
深之尽。为里中之里矣。其忌妄发强责其汗也。何待言乎。惟是少阴一经。兼直中之寒邪在内。法有温经散寒。近于取汗之义。仲师恐人误认以之治传经之少阴。故特标出示之。正见附子麻黄细辛甘草纯为寒邪直中少阴经而设也。寒邪直中少阴脏。且言温而不言散也。并非为少阴传经之热邪。
病及于少阴肾脏者言也。
此乃大关键处。历来无明白剖析者。不可不详辨也。如本条之上曰。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
不可发汗。而继之以本条云云。夫少阴脉本微细。今细如故。而见沉见数。盖细乃厥阴之少阴也。而沉为少阴正脉也。今不见太阴之微。而反见阳脉之数。数者迟之对。见为微为数。皆于沉中重取辨之也。推此则为细为弦。亦于沉之轻取辨之也。所以沉为少阴本脉也。诊其人。轻取之。沉上见细。
重取之。沉下见微。此少阴直中之寒邪也。或宜温中。或宜散寒。再徐察之。而直中少阴之脏病经病咸得矣。若诊其人。轻取。沉上仍见细。重取之。沉中不见微而见数矣。此乃少阴传经之热邪也。就沉中重取一诊。而分少阴寒热之二邪。此定诀也。审乎此。则知非直中之表病。而为传经之里病也。盖在风寒初感。不论何经。总为表症。当发汗。故三阴即少阴亦可发汗。如麻黄附子细辛甘草汤症是也。在传经愈深。不论何经。总为里症。皆不当发汗。故三阳即太阳亦不可发汗。如抵当汤、五苓散等症是也。知乎此。方可言表里。不致以三阳定为表。三阴定为里。固执不通之论所惑也。且明乎发汗之义。则治传里之热邪。方有随机应变之法。而亦不可执一。故仲师但言不可发汗。并不出方。不出方者。方出之于后也。但言不可发汗者。妄发强责。则为祸不旋踵也。请试申之。如咳而下利谵语者。此传经之热邪递及少阴也。设以火劫汗。少阴一经。气血本少。热邪又入耗损。又火劫强责其汗。则阴愈亏短。津液内亡。小便必难也。胃亡津而小便利者。津亡于上而气化尚行于下。此则肾阴有伤。津亡于下。而气化不行矣。强责少阴之汗。用火劫。似邪止伤其阳分表分。而津亡气耗。为害已如是。可不慎乎。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冷。下部脉不至者。咽喉不利。吐脓血。泄利不止者。此为难治。
【目】陶华曰。六腑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五脏气绝于内者。下利不禁。此之谓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食谷欲呕者。属阳明也。吴茱萸汤主之。得汤反剧者。属上虚也。
【目】鳌按。吐利烦躁。是阴邪入于合。而不得从阳以出乎外也。干呕者。呕而无物。胃虚也。
吐涎沫。胃寒也。食谷欲呕。谷气入于胃。即拒之而出。亦胃寒也。得汤者。即吴茱萸汤也。服之反剧。以上焦有痰饮。俟呕尽自愈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后。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目】张元素曰。或谓白通汤、白通加猪胆汁汤、真武汤、通脉四逆汤。皆为少阴下利而设。
除用姜附相同。其余之药。俱各殊异。何也。盖病殊则药殊。夫少阴下利。寒气已甚。非姜附不治。
然下利之理无殊。而兼有之症不一。用药故不同耳。如白通用姜附以散寒止利。加葱白以通调阳气。
若利而干呕烦者。寒太甚。内为格拒。姜附非烦者之所宜。必呕而不纳。加人尿猪胆汁于白通汤中。
候温冷服之。二味皆咸苦性寒。是以纳而不阻。至其所。则冷体既消。热性便发。真武治少阴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为有水气。故多或为之症。夫水气者。寒湿也。
肾主之。肾病不能制水。水饮停蓄。为腹痛。寒湿内甚也。肢重疼痛。寒湿外甚也。小便不利。
自下利者。湿甚而水谷不能别也。经曰。脾恶湿。甘先入脾。苓、术之甘以益脾逐水。湿所胜。平以辛热。湿淫所胜。佐以酸辛。附子、芍药、生姜之酸辛。以温经散湿。小青龙症。亦为有水气。
故多或为之症如真武也。通脉四逆。治少阴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者。为里寒。身热恶寒而面色赤。为外热。此阴甚于内。格阳于外。不能相通。与通脉四逆以散阴通阳。或为症。
根据法加减。以上四症。俱云下利。而兼有或为症。是以用药大同小异也。或谓白通用附子凡四症。
惟真武一症熟用。余皆生用。何也。附子生用则温经散寒。非干姜佐之不可。熟用则益阳除湿。惟生姜相辅为宜。干姜辛热。故佐生附。生姜辛温。少资熟附之功。佐使之妙。无出此理。然白通等汤。以下利为重。其真武症。以寒湿为先。故用药有轻重之殊耳。盖风湿寒湿。大概颇同。如太阳桂枝附子汤。治寒湿相搏。附亦用熟。仍用生姜佐之。其生熟之用。轻重之分。无过此理也。
【纲】仲景曰。下利。手足逆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逆。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
【目】柯琴曰。下利而热渴。下焦虚不能制水也。咳呕烦渴。肾水不升也。下利不眠。心火不降也。凡利水之剂。必先上升。而后下降。故主此汤。
【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者。猪肤汤主之。
少阴病。呕而咽中痛。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目】鳌按。首条下利。肾元虚也。次条呕逆。肾火冲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四逆。泄利下重。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者。四逆散主之。
【目】朱肱曰。问。仲景少阴四逆汤。又有散。何也。答曰。大抵少阴病。不可便用热药。且亦有表热者。名晚发热。用麻黄、细辛辈发汗。终不成少阴症便不得发汗耶。今少阴病四肢冷。亦有内热者。故用四逆散也。汤用干姜、附子。而散则主热症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目】柯琴曰。此症阳回利止。是水谷已竭。无物更行。头眩而时时自冒。清阳之气已脱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急温之。宜四逆辈。
若膈上有寒饮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目】李曰。脉沉厥冷。膈上寒饮。干呕。或时头痛。皆寒气上攻也。急温之。三味参萸汤。
内寒已极。厥逆吐利。不渴静蜷。阳和之气欲绝。六脉若有若无。急温之。四逆汤。凡言急者。
病势已笃。将有变革。非若他病可以缓也。他如太阳汗出不止。汗后恶风。汗后烦躁心悸身痛。皆急用附子加肉桂、白芍之类。三阳脉迟腹痛。建中汤。当先施也。但一服中病即止。伤寒之药皆然。
鳌按。脏有寒。则寒之蓄于内者甚深。脉沉为在里。亦知其内寒已甚。阳和之气欲绝。膈上寒饮。则阴寒之气固结不散。皆用温法。所谓救急之方也。
【纲】仲景曰。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
通脉四逆汤主之。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汤主之。
【目】朱肱曰。大抵阴症发热。终是不同。脉须沉。或下利。手足厥也。病患尺寸脉俱沉细。
但欲寐者。少阴症也。急作四逆汤复其阳。
柯琴曰。首条。寒热相半症。下利清谷。阴盛于里也。二条。比首条脉症皆轻。因其下虚。故下利清谷而厥逆。此阴阳相等。寒热自和。故易愈。三条之脉。浮中见迟。未经妄下而利清谷。是表为虚热。里有真寒也。仲景凡治虚症。以里为主。
【纲】仲景曰。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
【目】张兼善曰。里气其既虚矣。其何能藏精而为阳之守乎。幸得表阳尚存。可以卫外。而犹不致于坏也。若又攻之。则表亦必虚。表虚则汗泄。汗出亡阳。其脏必寒而生胀满矣。可不戒哉。
【纲】仲景曰。伤寒下之后。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宜四逆汤。
【目】徐彬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按此言医宜知缓急先后之序也。谓表里分治。常理也。乃有表而复有里。倘因误下而来。不得如余邪未清。双解表里。虽身疼痛。不可治表。谓稍缓而表邪将尽入内。故曰。急当救里。迨清便调而身仍痛。又不得以余邪而忽之。谓内既曾利。稍缓而里将复受表邪。下利不止也。故又曰。急当救表。
【纲】仲景曰。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目】黄仲理曰。此乃气血丧亡。故完谷不化。脉微欲绝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目】喻昌曰。滑为阳脉。其里热炽盛可知。故宜行白虎汤以解其热。与三阳之治不殊也。
魏荔彤曰。此言厥阴传经热邪盛于里。勿误认为寒邪也。伤寒厥阴病。必有厥。厥之为寒为热迥别。如厥阴病而症俱厥。似寒邪矣。然脉见滑。滑者。大而数也。与沉细迟微相反矣。是热邪在里也。此内为真热。外厥以现假寒乎。非也。其厥者。即他条所云。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之凡厥也。乃阴阳气不顺接所致也。不必阴盛阳衰。气不顺接。可以成厥。即阳盛阴衰。气不顺接。亦可成厥也。故必诊脉之滑而知热在里。当急救其绝阴以制亢阳。不当目为孤阳上浮之假热。明矣。主以白虎汤。寒凉以治热。兼辛散以发升。俾热随肝木发达于表。亦出邪之道路。乘势宜然也。
【纲】仲景曰。伤寒腹满。谵语。寸口脉浮而紧。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
【目】朱肱曰。足厥阴。肝之经。厥者。尽也。灵枢曰。亥为左足之厥阴。戊为右足之厥阴。
两阴俱虚。故曰厥阴。夫阴尽为晦。阴出为朔。厥阴者。以阴尽为义也。其脉循阴器而络于舌本也。
脉弗营。则筋急。筋急则引舌与卵。故唇青舌卷而卵缩。其尺寸俱微缓者。知厥阴经受病也。大抵伤寒病。脏腑传变。阳经先受病。故次第传入阴经。以阳主生。故太阳水传阳明土。土传少阳木。
为微邪。阴主杀。故木传太阴土。土传少阴水。水传厥阴木。至六七日。当传厥阴肝木。必移气克脾土。脾再受邪。则五脏六腑皆困而危殆。荣卫不通。耳聋囊缩。不知人而死矣。速用承气下之。
可保五死一生。古人云。脾热病。则五脏危。又云。土败木贼。则死。若第六七日传厥阴。脉得微缓微浮。为脾胃脉也。故知脾气全。不再受克。邪无所容。荣卫将复。水升火降。则寒热作而大汗解矣。
厥阴肝之经。主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也。若阴气独盛。阳气暴绝。则为阴毒。其症四肢逆冷。脐腹筑痛。身如被杖。脉沉疾。或吐或利。当急灸之。服以辛热之药。令阳复而大汗解。古云。
辛甘发散为阳。谓桂枝、甘草、干姜、附子之类。能复其阳气也。微用辛甘。甚则用辛苦。阴极发躁。阴盛似阳。以脉别之。
杨士瀛曰。脉法曰。脉浮而紧者。名曰弦也。弦为肝脉。
【纲】仲景曰。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目】朱肱曰。伤寒六七日。烦满囊缩。其脉尺寸俱微缓。此足厥阴经受病也。厥阴病。其脉微浮而欲愈。不浮为未愈。宜小建中汤。脉微缓者。必囊不缩。外症必发热恶寒似疟。为欲愈。宜桂枝麻黄合半汤。若尺寸脉俱沉短者。必是囊缩。毒瓦斯入脏。宜承气汤下之。
苏颂曰。厥阴之脉。微缓不浮。中风病传厥阴。脉转微浮。则邪还于表。而为欲愈。
魏荔彤曰。此言厥阴病得愈之脉。以明厥阴病邪之去路。标六经尽处以立治。即伤寒六经之大法也。凡以邪之盛者久必衰。邪之入者久必出。亦由其人阳气原旺。病邪不能久处于中。则必行其经尽而自愈。但厥阴为三阴之尽。其邪行经尽而欲出。舍少阳无路也。又舍太阳无门也。故厥阴一经。为寒邪得自直中者。由少阴而起。温之散之。亦由少阳之半表而透太阳之表。为热邪得自传经者。亦由少阳而传。升之举之。亦必由少阳之半表而透太阳之表。故在厥阴。言邪之去路。则不论为寒为热。举由此也。试验于脉。本厥阴病。脉应沉中或见紧。或见数。俱非微脉也。亦有阳脉而脉微者。则浮沉取之俱微也。今沉取不紧不数如平人。知阴分之邪已离矣。浮取见微。知阳分之邪欲透矣。此微即太阳中风之阳浮而阴弱也。夫厥阴病。何以言中风。以脉见微而于浮取得之。既非无根之阳外脱。亦非厥阴之阳内陷。是厥阴之邪随阳气。由少阳达太阳。欲愈之机也。故可以厥阴中风名其病。见厥阴而病具太阳中风之脉。则阳升邪脱。可识经尽得解之候也。是全于浮之一诊决之。浮则愈。不浮则未愈。可知邪透表。则病已。未全透表。则病未已。主治者。桂枝汤。升阳驱邪之用。仲师他条所言攻表宜桂枝汤者。正此处吃紧也。盖邪已由阳有达太阳透表之势。故不用复从少阳为治而用柴胡。
但治太阳。即以治少阳。且正所以治厥阴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
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非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
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故吐蛔。吐蛔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目】喻昌曰。此条微旨。千百年来无识之者。昌于篇首总括大意。挈出肾阳胃阳。窃原有所自。脏厥者。正指肾而言之。蛔厥者。正指胃而言之。曰脉微而厥。则阳气衰微可知。然未定其为脏厥蛔厥也。惟肤冷而躁无暂安。乃为脏厥。宜用四逆及灸法。其厥不回者主死。蛔厥则时烦时止。
未为死候。但因此而驯至胃中无阳。则死也。乌梅丸中酸苦辛温互用。以安蛔温胃益虚。久利而便脓血。亦主此者。能解阴阳错杂之邪故也。
【纲】仲景曰。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
不死。
【目】寇宗曰。下利而下重。即痢症也。无论病在伤寒中不在伤寒中。其症皆为厥阴肝经所主。若惟用寒凉。有伤肝木畅达之性。将日益陷下。便难救疗。惟辨阳气之升降。使阳升则愈。阳陷则危也。
喻昌曰。下利而脉沉弦。主里急后重。成滞下之症。大者即沉弦中之大。微弱数者。即沉弦中之微弱数也。脉微弱数。虽发热不死。则脉大身热者。其死可知矣。
【纲】仲景曰。下利。有微热。而阳脉弱者。令自愈。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
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
【目】魏荔彤曰。此二条申解厥阴下利。诊脉以为审辨。定邪之升降为愈否也。厥阴病。阳升为吉。阳降为凶。要在下利一症。固已。然下利中亦有正阳升降之机。不可不详辨之。以定其愈不愈。
未可因一下利。而即谓厥阴病中之不可救药者也。如下利微热而渴为阳症。而利为因热也。诊之脉弱。阳气上升。脉必浮。自无沉紧。是阳升本脉。非阳虚病脉也。且渴亦阳盛热越上焦之理。合观脉症。可勿治而令自愈。盖下利脉应沉紧。阴盛则脉必沉迟。今虽厥阴下利。脉自弱中带数。是阳原易升。表原易透。病原欲罢。故令自愈。而勿妄治也。设不愈。其人必圊脓血。岂脉不应症乎。
非也。热邪入阴分已深。因阴分有热。遽不能已。故不愈。倘下利脉数热微。则阳必上升透表。
邪随汗出。由厥阴竟达少阳。而邪出矣。又入阴分深。留滞于中。不能得脱。则热久内蓄。必致便脓血。亦犹少阴之便血。为熏灼肠胃。污秽随下。均一义也。设不弱而紧。非寒邪复中表里。则为阳已深陷。岂能遽解。此诊脉必审阳气升降之故。以明厥阴病之愈否。此要诀也。再就脓血症言之。亦于诊脉识之。寸反浮数。阳升汗出。病愈无疑。而尺中自涩。则阳虽上浮。而阴中有热以溷之。是热入之深。壅闭阴分。故必圊脓血。将阳随利下陷。失其浮而复为紧。致不可解也。此二条。皆就热邪传入厥阴。致成下利。而辨其正阳之升降。以定病机进退也。学人勿混正阳为热邪。又不可谓正阳升外。别有热邪应除。斯可与言治厥阴热邪矣。又二条。正是首条中段不愈之注。示人诊得寸脉浮数应愈。因尺涩故便脓血不愈也。原文不出方。知急辨症也。症明而用方。在乎其人矣。
【纲】仲景曰。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
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
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目】喻昌曰。少阴经中。内藏真阳。最患四逆。故云。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厥。厥阴经中。内无真阳。不患其厥。但患不能发热。与夫热少厥多耳。论中恐暴热来出而不去。后三日脉之。
其热尚在。形容厥症重热之意。读者不可草草。然得热与厥相应。尤无后患。若热气有余。病势虽退。必发痈脓。以厥阴主血。热与血久持不散。必致壅败也。
魏荔彤曰。厥阴病。以厥为重。而厥与发热二者。又必详辨其时之久暂。与气之盈绌。此乃病之进退大关。不容不明者。
发热六日。反厥九日。再热三日。阴阳之数各均矣。夫阳入阴九日。阳出阴又九日。一出一入。
即一屈一伸。一屈一伸。即一曲一直。木之本性也。在三阳之少阳。为往来寒热。属腑。故阳陷者浅。而往来之时暂。在三阴之厥阴。为出入厥热。属脏。故阳陷者深。而出入之时久。旦日夜半愈者。阴阳数九极。数极必变。夜半阳生。故愈也。
肝为血脏。热溷其中。而发痈脓。此见厥阴以阳陷为病。以阳升为愈。而阳升必透表而散。方为全愈。若仍在厥阴。灼炙为患也。是升犹之乎未升也。凡仲景言日。皆约略之词。如此九日。亦未可拘总以热与厥较其均平耳。如热七八日。厥七八日亦可。即热五六日。厥五六日亦可。不过较量其阴阳盛衰。非定谓必热九日。厥九日。方可验准也。
原文言厥阴病。始发热六日。即知其邪自少阴传来。为热邪也。何也。少阴病无发热。发热即为愈机。至传厥阴。必反发热。以少阴在三阴为阴经之里。故热不能发。厥阴在三阴虽为阴尽处。而与少阳相连表里。故热可得发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结代。心动悸者。炙甘草汤主之。脉来缓。时一止。复来者。名曰结。
脉来数。时一止。复来者。名曰促。阳盛则促。阴盛则结。此皆病脉。
又脉来动而中止。更来小数。中有还者。反动。名曰结。阴也。脉来动而中止。因而复动者。
名曰代。阴也。得此脉者。难治。
脉瞥瞥如羹上肥者。阳气衰也。脉萦萦如蛛丝者。阴气衰也。浮而虚大者。阳已无根。沉而虚细者。阴已无根。
其脉浮。而汗出如流珠者。卫气衰也。脉绵绵如泻漆之绝者。亡其血也。伤寒咳逆。上气。其脉散者。死。谓其形损故也。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浆不下。形体不仁。乍静乍乱。
此为命绝也。
【目】柯琴曰。首条。寒伤心主。心不主脉。失其常度。故结代也。结代皆阴脉。伤寒有此。
所谓阳症见阴脉者死矣。二条。脉以五至为平。太过不及。是阴阳偏胜。失其常度也。偏胜之脉。
更为邪阻。阳邪盛而数中见止。名曰促。有急趋急蹶之象。阴邪盛而缓中见止。名曰结。有绵绵泻漆之状。阳盛。可知为阴虚之病脉。阴盛。可知为阳虚之病状矣。三条。阴阳相搏而脉动。伤寒见此。
是形冷恶寒。三焦皆伤矣。况有动中见止。更来小数。中有还者。反动。宛如雀啄之状。不以名促反从结名者。以其为心家真脏之阴脉也。更有动而中止。不能自还。因而复动。宛如虾游之状。
不可名结。因得代名者。以乍疏乍数。为脾家将绝之阴脉也。
五条。脉浮为阳盛。法当无汗。而反汗出如流珠。是阳虚不能卫外而为固。绝汗出矣。阴虚不能藏精而主血。绵绵其去如漆矣。
六条。外寒伤形。内寒伤气。咳不止。气上升。脉散而不朝。心肺之气已绝矣。
七条。脉浮而洪。不是死脉。而汗出如油。是心液尽脱。阳反独留之脉也。
【纲】仲景曰。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不止。
【目】朱肱曰。此是厥阴症。或病患有寒。复发其汗。胃中冷。及因发汗后身热。重发其汗。
胃中虚冷。故吐蛔。先用理中丸次乌梅丸。
龚信曰。伤寒有不必厥逆。但吐蛔者。虽有大热。忌下凉药。犯之必死。盖胃中有寒。则蛔不安其所而上膈。大凶之兆也。急用理中汤。加乌梅二个。川椒十粒。煎服。待蛔定。却以小柴胡汤退热。
李中梓曰。吐蛔而渴。理中汤加大黄入蜜利之。
陶华曰。吐蛔。若下之。利不止。用四逆汤。
张介宾曰。凡治伤寒。若见吐蛔者。虽有大热。忌用寒凉。盖胃中有寒。阳气弱极。则蛔逆而上此大凶之兆也。急用炮姜理中汤。加乌梅二个。花椒一二十粒。盖蛔闻酸则静。见苦即安也。
柯琴曰。太阴厥阴。皆以里症为提纲。太阴主寒。厥阴主热。太阴为阴中至阴。厥阴为阴中之阳也。
太阴腹满而吐。食不下。厥阴饥不欲食。食即吐蛔。同是不能食。而太阴则满。厥阴则饥。同是一吐。
而太阴吐食。厥阴吐蛔。此又主脾主肝之别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
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非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
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故吐蛔。吐蛔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目】戴原礼曰。胃中冷。必吐蛔。吐蛔。人皆知为阴也。然亦有阳症吐蛔者。盖胃中空虚。
既无谷气。故蛔上而求食。至咽而吐。又看别症如何。不可专以胃冷为说。曾医一人。阳黄吐蛔。
又大发斑。阳毒症口疮咽干。吐蛔。皆以冷剂取效。是亦有阳症矣。
王肯堂曰。蛔厥者。其人手足冷而吐蛔也。脏厥者死。阳气绝也。蛔厥虽厥而烦。吐蛔已则静。
不若脏厥之躁无暂安时。病患脏寒胃虚。蛔动上膈。闻食臭则出。因而吐蛔。舌燥口干。常欲冷冻饮料浸口不欲咽。蛔上烦躁。昏乱欲死。两手脉沉迟。足冷至膝。甚者连蛔并屎俱出。大便秘而不行。此症虽险。都可救治也。
鳌按。戴氏阳症吐蛔之说。往往有之。医者不可不察。而动以桂、附、干姜等热剂与之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
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目】刘完素曰。除者。除去也。与除夕之除同义。夫脉迟为寒。胃中真阳已薄。不可更与凉药。盖胃暖乃能纳食。今胃冷而反能食。则是胃之真气发露无余。而胃阳亦必渐去而不能久存。故必死。腹中。即胃中也。
魏荔彤曰。此为阳虚阴寒家立法。见厥阴一症。原寒热杂合。其盈虚消息之机。全在临时斟酌。
为阳气盛。热有余。则越之散之。甚且凉之下之。为阴气盛。热不足。则升之举之。甚且温之补之。
俱难一以为治也。此固为厥阴传经之邪言之。而不止此也。伤寒中何经不然。杂病中何症不然。故此条俱未尝专指厥阴也。学人可不察乎。
【纲】仲景曰。眼睛不慧。语言不出。而设食反多者。此为除中。口虽欲言。舌不能言。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
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
【目】杨士瀛曰。除中者。脏寒应不能食。今反能食是也。有三症。悉属厥阴。其一由误服黄芩汤而致。期以必死。其一则热少厥多。胃气在者愈。暴来出而复者死。其热续在者生。此不因药故也。其一至眼不慧。舌不能言。则为坏症。必死
【纲】仲景曰。厥阴之为病。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不止。
【目】成无己曰。气上撞者。腹中气时时上撞也。此汗吐下后之疾。虽经下之。邪犹在表故也。
痞病气上撞咽候。亦由误汗吐下而生。
魏荔彤曰。此言厥阴病传经热邪为患。历举其症以验之。示误下之禁也。伤寒之邪。传入少阴。
为里中之里。及自少阴传厥阴。又为三阴之极尽处矣。阴尽处受邪。亦无所复传。却由同表里之少阳为升降之出路。故在阳明有下法。在少阴亦有下法。今阴尽之极。则少阳固无下法。厥阴更无下法。下之为误可知矣。然邪在少阴。原分寒热。邪在厥阴。亦必分寒热。邪由传经入少阴者为热。
及递传厥阴。不问而知为热矣。惟是厥阴病中。若直中寒邪。亦自少阴起。而入厥阴。是寒热皆由少阴而来。大足相混也。试先言传经自太阴而来为热邪者。能辨乎此。则由少阴直中而起之寒邪。
自可徐考而识之。厥阴病。得于传经为热邪者。先验其症。首曰消渴。凡热必渴。然寒湿隔阻正气亦有渴。渴欲饮水。必不能多。未有渴而饮。饮而仍渴。随饮随消随渴者。故随饮随消随渴。则为传经之热邪。传入厥阴无疑也。少阴居下。厥阴居中。热渐传上。则上焦必受熏灼之害。为消渴。为气上撞心。为心中疼热。皆少阴之邪热。缘木而升者。竟入肝为病。木火交炽。而诸症见矣。然又有饥不欲食。食则吐蛔之症者。何也。盖邪从少阴传来。本自三阳传入。病久胃虚。邪热乘之。蛔因胃气虚。则不能安伏于胃底之下。又热乘之。反浮游于胃口之上。于是胃虚而热。则多饥。蛔在胃口。故不欲食。食入而食在蛔上则相安。食入而蛔反在食上则必吐蛔。此又厥阴病中旁及之胃病也。
医家或见热症。谓宜下。再见胃病。又谓宜下。漫为下之。大误矣。少阴之传厥阴。其势日上矣。治之如法。则邪可从少阳而散。亦如阳明传少阳。为邪出之门户也。反逆其势而下之。阴性本降。再经误下。利何能止乎。
仲师于厥阴中。首揭不可下之禁。见厥阴病无论为寒为热。俱不可下也。
【纲】仲景曰。病如桂枝症。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撞咽喉。不得息者。
此为胸有寒也。当吐之。宜瓜蒂散。
【目】寇宗曰。此盖未经汗吐下作膈实。故宜吐也。
王肯堂曰。气撞心疼者。厥阴本病也。如气上撞。不吐蛔者。为阳症。若撞咽不得息者。瓜蒂散吐之。往来寒热者。奔豚。阴拘挛者。阴阳易。卒口噤者。刚痉与汗吐下之后。各有症治方法。
学人详之。
【纲】仲景曰。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目】吴绶曰。治胁下痛。加枳壳、青皮、枯梗、芍药。胁下硬。加牡蛎粉。若憎寒拘急。往来寒热。而胸胁满者。加桂枝、白芍。俱小柴胡汤内加之。
李时珍曰。此宜小柴胡汤、抵当汤、黄芩芍药汤。
魏荔彤曰。此就邪热之微。阳气之出。易于升举而得愈者。明之也。若小便色不白。即热少厥微。然有烦躁病在。日久郁内。无所宣泄。遂致上冲下注。且下肝脏之血。示人不可轻忽其微热也。
此条总是一串成文。
【纲】仲景曰。妇人发热恶寒。经水适来。热除。脉迟。身凉。胸满如结胸状。谵语者。刺期门。
吐下后。脉微。心下痞。胁痛。气上冲咽。眩冒。脉动惕者。必成痿。下后。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胁下素有痞。连在脐旁。痛引少腹。入阴筋者。名脏结。死。
【目】王肯堂曰。左右者。阴阳之道路。胁之部也。宿痞在胁。则阴阳之道路不通。故邪不得传经而直入于脏。是以死。
【纲】仲景曰。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
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目】吴绶曰。胸满多用吐法。实者瓜蒂散。虚者人参芦。或以香苏散送下。以手探喉中吐之。
亦可。伤寒三四日。已传少阳经。脉弦口苦。发热而胸满。小柴胡汤。胸中满闷者。加桔梗、枳壳各二钱以利之。胸胁满而烦者。加栝蒌实三钱。黄连一钱半。活人治胸满。气痞不宽。只用桔梗、枳壳各二钱。生姜五片。名曰枳壳汤。凡心之上。胸之分。宜枳壳。心之下。胃之分。宜枳实。盖枳壳能泄至高之气。枳实泄至低之气。栝蒌仁能泄肺。涤胸中痰垢之要药也。故胸满而烦必加之。
一法。治痞气胸满。用小麦麸一二升。以生枳壳切半同炒令热。去枳壳。以帛包麸熨胸中。冷则易。
则气易散而愈。
李杲曰。内伤及劳役饮食不节病。手心热。手背不热。外伤风寒。则手背热。手心不热。以此辨之。皎然。
(附下利)【纲】仲景曰。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不止。
【目】柯琴曰。太阴厥阴。皆以里症为提纲。太阴主开。本自利。而下之则开折。胸下结硬者。
开折反阖也。厥阴主阖。气上逆。而下之则阖折。利不止者。阖折反开也。按两阴交尽。名曰厥阴。又名阴之绝阳。则厥阴为病。宜无病热矣。以厥阴脉络于少阳。厥阴热症皆相火化令耳。夫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则气无止息。
而利不止矣。
【纲】仲景曰。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目】戴原礼曰。大抵阳热之利。与阴寒之利不同。阳利粪色必焦黄热臭。出作声。脐下必热。
得凉药则止。阴利必洞下清谷。粪色或白或淡黄。脐下多寒。宜温中止泻之剂。此阴利阳利。指阴阳二气而言。非阴阳二经也。缘阴中亦自有阳利。不可因下利便以为阴也。又有内不大满。犹生寒热。未可下而便下之。内虚热入。挟热自利。脐下必热。大便赤黄。及下肠间津液垢腻。名曰利肠。宜白头翁汤、黄芩汤。
【纲】仲景曰。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
不死。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
必圊脓血。
【目】鳌按。此三条。详言热利之脉各有不同。由所发之脏腑阴阳不一也。首条。脉沉弦。沉为在里。弦属少阳。下重者。胆气不升。火邪下陷也。大脉属阳明。其未止者。阳明之阳邪太盛。
故脉大而病进也。又脉之微弱者。为虚。利后而数。亦为虚。其欲止者。阴阳渐和也。二条。脉弱者。外之发热既微。则内之热势当自解。故现弱象也。诸条令自愈。言可不服白头翁汤而令其自愈也。脉数而渴。由于虚热。若不瘥而圊脓血。乃为真热也。汗出二字。为本条关键。盖热从汗解。
热解则利因可愈也。三条。则阴出之阳。为欲愈之兆。故脉数而带浮。涩见尺中。在便血之后。亦顺脉也。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不利。复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目】柯琴曰。首条。有阴无阳。指内而言。此为亡阳。与热利之发热不死。汗出自利者天渊矣。二条。发于阳者七日愈。今厥不止。而反下利。恐为除中。故难治。若烦躁而能食。尚为热厥利耳。三四条。厥利不止。脏腑气绝矣。躁不得卧。精神不治矣。微阳不久留。故死也。
【纲】仲景曰。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
其喉不痹。
【目】魏荔彤曰。厥阴传来之热邪。一日不升阳透表。必一日在内为患。非上冲而汗出喉痹。即下注而无汗便脓血。在阳升热出。见病尚如此。况热后复厥。厥后复热。热势愈深。其厥愈深。渐致阳微阴盛。厥多热少。愈难治矣。主治者。安可坐视其困殆。而不一升举其阳。宣导其热乎。传经之热邪。如本条之为害如此。而尚有言寒邪者。岂非盲目乎。
【纲】仲景曰。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
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下利。寸脉反浮数。
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
【目】张从正曰。热邪之陷于阴中已深。因阴中有热。一时不能自止。故至便脓血也。脉反浮数。宜其阳出于阴而愈矣。止因尺中涩。故又至便脓血也。
柯琴曰。前条是未脓血。因不瘥而预料之辞。后条在脓血后。因寸浮尺涩而揣摹之辞。
【纲】仲景曰。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
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目】吴绶曰。凡下血便脓血。有阴阳冷热之不同。古人云。见血无寒。又言。血得热而行。
此大概也。大抵属热者常八九。属寒者才一二。不可定为无寒也。要略曰。阳症内热。则下鲜血。
阴症内寒。则下紫黑血如猪肝也。且夫阳症脉数而有力者。为实热。苦寒之药可用。数而无力者。
为虚热。当甘温养血药中。少佐寒药可也。若阴症则脉迟而有力者。为有神。可治。无力者。难治也。凡下利脓血。身热脉大者为难治。身热脉小者为易治也。
王肯堂曰。便脓血。热病也。其在太阳阳明者无论已。若在少阴。下利便脓血。又有至四五日腹痛便脓血者。治以桃花汤。成氏释谓里寒非也。桃花汤虽用干姜。然分两最微。赤石脂、粳米居多。盖调正气。涩滑脱。佐用辛以散之之义。又八九日一身尽热。必便血。又少阴下利便脓血者。
可刺。与此三条厥阴之便脓血。皆传经之热邪也。各随其轻重。或用微凉。或用疏导。无不愈者。
误用辛热。罔或得痊。世因以为难疗之疾。殊不知仲景着便脓血。别无死候。学人宜究心焉。
【纲】仲景曰。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
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散主之。
【目】王好古曰。阴阳易病。当诊脉随症治之。若脉在厥阴。当归四逆送下本散。脉在少阴。
通脉四逆汤送下本散。脉在太阴。四顺理中丸煎汤送下本散。所用之药。各随其经而效自速也。
张元素曰。假如妇人病新瘥。未平复。男子与交。因感外邪卒病。实非余邪相染。医见病速。
谓之阴易。于法何以别乎。夫易症者。有本条所见之症存焉。其与外所感。岂相侔哉。设若风寒外伤。当有表症。安有少腹里急引阴中拘挛者乎。或又云。假如男子病新瘥。强合阴阳而自病。仍小腹里急引阴中拘挛。症同易病。求其理。何故不染易他人而自复。未审其症治。可同何法也。曰。
病虽有复。理与易同。亦用烧散以安其气。夫易病之为易。阴阳感动余邪。而其人正气本虚。故能染着。不然。安得受其邪哉。今病自复。缘正气尚虚。而余邪因动。悉非外感。故与易同。亦与烧散以安正气。正气安。余邪自退矣。
赵嗣真曰。病伤寒人。热毒藏气血中者。渐从表里解散。惟热毒藏于精髓中者。无由发泄。故瘥后与不病之体交。男女相传。故名阴阳易。即交易之义也。服此散后。小便得利。阴头微肿。阴毒仍从阴窍出耳。
王肯堂曰。男病而女与交接相染。名阳易。女病而男与交接相染。名阴易。男相染。则阴肿入腹绞痛。女相染。则里急腰胯连腹内痛。
柯琴曰。此症无内外因。本非伤寒。而冠以伤寒者。原其因也。无恶寒发热之表症。无胃实自利之里症。因淫情不禁。阴邪得以投其隙。移祸于不病之人。顿令一身之精气形神。皆受欲火之为害。是不病于伤寒。而病于阴阳之易也。
【纲】仲景曰。大病瘥后劳复者。枳实栀子豉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五六枚。
【目】成无己曰。劳为劳动之劳。复为再发也。是伤寒瘥后。因劳动再发者也。伤寒新瘥后。血气未平。余热未尽。劳动其热。热还经络。遂复发也。此有二种。一因劳动外伤。一因饮食内伤。
其劳动外伤者。非止强力摇体。持重远行。即如梳洗则动气。忧思悲虑则劳神。皆令复也。况其过用者乎。其饮食内伤者。为多食则遗。食肉则复也。内经曰。热病已愈而时有遗者。何也。以热盛而强食。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留薄。两阳相合。故有所遗。经曰。病已瘥。尚微烦。损谷则愈。夫伤寒邪气之传。自表至里。有次第焉。发汗吐下。自轻至重。有等差焉。又其劳复则不然。
见其邪气之复来也。必迎夺之。不待其传也。枳实栀豉则吐之。岂必虚烦懊之症。加大黄则下之。
岂必谵语腹满之候。经曰。伤寒瘥后更发热。小柴胡汤。浮脉。以汗解之。脉沉实。以下解之。亦是便要折其邪也。盖伤寒之邪自外入。劳复之邪自内出。发汗吐下。随宜施用。劳复。食复。诸劳。
皆可治。及御内则死矣。若男女相易。为阴阳易。其不易而自病者。为女劳复。以其内损真气。
外动热邪。正虚邪盛。故不可治也。
魏荔彤曰。此下申解伤寒病愈后。血气虚羸。余热未尽。饮食起居。俱宜节慎也。至房劳一事。
更关性命。故不必列于此。其示禁更切矣。言大病瘥后者。凡病皆然。不但伤寒也。瘥后血气必虚。凡费心费力。过喜过怒。多言多动。皆可因劳而复病也。因劳而动其既虚之血气。虚劳而生其未尽之余热。热邪退而病瘥。热邪生而病复。可见伤寒传经之邪。连绵难尽如此。伤寒后血气之亏。因循难复如此。推之自凡病后皆然。
【纲】仲景曰。伤寒瘥已后。更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脉沉者。以下解之。
【目】许叔微曰。有人患伤寒。得汗数日。身热自汗。脉弦数。心不得宁。真劳复也。予诊之曰。劳心之所致。神之所舍。未复其初。而又劳伤其神。荣卫失度。当补其子。益其脾。解其劳。
庶几得愈。授以补脾汤。佐以柴胡汤解之。或曰。虚则补其母。今补其子。何也。予曰。子不知虚劳之异乎。难经曰。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此虚当补母。人所共知也。千金曰。心劳甚者。补脾气。脾旺则感之于心矣。方治其虚。则补其生我者。与锦囊所谓本骸得气。遗体受荫同义。方治其劳。则补其助我者。与荀子言未有子富而父贫同义。此治虚与劳所以异也。
王好古曰。大抵劳者动也。动非一种。有气血内外之异焉。若劳乎气而无力与精神者。法宜微举之。若劳乎血与筋骨者。以四物之类补之。若在脾。内为中州。调中可已。此为有形病也。但见外症。则谓之复。非为劳也。如再感风寒是已。
吴绶曰。劳复病古人所谓如大水浸墙。水退则墙苏。不可犯之。但可安卧守静以养气。设或早起劳动。则血气沸腾而发热也。
喻昌曰。瘥已后更发热。乃余热在内。以热召热也。但热当辨其何在。不可泛为施治以虚其虚。如在半表半里。仍用小柴胡和解。在表仍用汗法。在里仍用下法。然汗下之法。即上条用枳实栀豉微汗。下用枳实栀豉加大黄微下也。
【纲】仲景曰。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目】喻昌曰。腰下有水气者。水渍为肿也。金匮曰。腰以下肿。当利小便。此定法矣。乃大病后脾土告困。不能摄水。以致水气泛溢。用本汤峻攻。何反罔顾其虚耶。正因水势未犯身半以上。
急逐其水。所全甚大。设用轻剂。则阴水必袭入阳界。驱之无及矣。庸工遇大病后。悉用温补。自以为善。孰知其大谬哉。
【纲】仲景曰。大病瘥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当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
【目】喻昌曰。身中津液。因胃寒凝结而成浊唾。久而不清。其人必瘦削索泽。故不用汤药荡涤。而用丸药缓图。理中丸。乃区分阴阳。温补脾胃之善药。
【纲】仲景曰。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主之。
【目】喻昌曰。身中津液。为热邪所耗。余热不清。必致虚羸少气。难于康复。若更气逆欲吐。
是余邪复挟津液滋扰。故用本汤以益虚清热散逆也。
【纲】仲景曰。病患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
【目】朱肱曰。大抵新病瘥。多因伤食。便作痞。干噫食臭。腹中雷鸣。下利等症。可与生姜泻心汤。
陈士铎曰。伤寒火退邪散。胃气初转。是忌急与之食。一得食而胃气转闭。不可复开。此时即以药下之。则胃气大伤。而火邪复聚。反成不可解之症。不若禁不与食。则中州之地。自然转输。
渐渐关开搬运。不至阻隔。方用茯苓、陈皮、山栀各一钱。白芍三钱。陈曲、枳壳、浓朴、甘草各五分。麦芽二钱。此方似平平无奇。却调理自然无事。然必待其饥饿之时。方可与服。饱时服之。
徒滋满闷。伤寒愈后。邪已退。正自虚。理宜补正。但脾胃弱。多食补剂。恐不能受。法当用补胃药少。补脾药多。尤不宜补脾药多。而补肾药少。盖肾能生土。土自能生金。金旺则木有所畏。不至来克脾土。然则补肾正所以补脾也。方用熟地一两。麦冬、白芍、白术、苡仁各三钱。五味子五分。
肉桂三分。白芥子一钱。此方专补脾肾二经。不必通补各脏。而各脏无不补也。
庞安常曰。凡新瘥。只宜先进白稀粥。次进浓者。又次进糜粥。亦须少少与之。不得过吃肉食。
凡男子大病后。早犯女色而为病者。名女劳复。其候头重不举。目中生花。腰背疼痛。或小腹里急绞痛。或憎寒发热。或时阴火上冲。头面烘热。心胸烦闷。活人以鼠屎汤主之。有热者。竹皮汤。
千金以赤农散主之。虚弱者。人参三白汤调下赤衣散。若少腹急痛。脉沉逆冷者。当归四逆汤。加附子、吴萸。送下赤衣散。仍以吴萸一升。酒拌炒。熨少腹。凡卵缩入腹。离经脉见。死不可救李曰。复者。其病如初也。新瘥津液未复。血气尚虚。或梳洗言动太早。或思维太过。则成劳复。盖劳则生热。热气乘虚。还入经络。未免再复。宜小柴胡汤、麦门冬汤和之。食复者。新瘥后胃气尚弱。若恣食欲。不能克化。根据前发热。若用补药。则胃热益增。治须清热消食。轻者腹中微满。损谷自愈。重者必须吐下。宜栀豉枳大黄汤。胸痞者。生姜泻心汤。饮酒复病者。黄连解毒汤。凡复症。先病七日出汗而解。今复举。亦必七日而解。先病十四日出汗而解。今复举。亦必十四日而解。虽三四次复举。亦必三四次发汗而解。但劳复经久不愈。恐成痨瘵。
【纲】仲景曰。病患身大热。反欲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病患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目】朱肱曰。身大热。反欲近衣。此名表热里寒。身大寒。反不欲近衣。此名表寒里热。仲景皆无治法。其热在皮肤寒在骨髓者。先与阳旦汤。寒已。次以小柴胡加桂以和其表。其寒在皮肤。
热在骨髓者。宜先与人参白虎汤热除。次以桂枝麻黄合半汤以解其外。大抵病有标本。治有先后。
表热里寒者。脉须沉而迟。手或微厥。下利清谷。所以阴症亦有发热者。四逆汤、通脉四逆汤主之。表寒里热者。脉必滑而数。口燥舌干。所以少阴恶寒而蜷。
时时自烦。不欲浓衣。大柴胡下之而愈。此皆仲景之余议。
柯琴曰。此属内因。不是外感。亦不关七情。病在形躯。不涉脏腑。亦不犯经络。故无六经脉症可凭。非天时寒热所可拘也。是病只在骨髓。不在皮肤。皮肤之寒热。指天时。不指病。骨髓之寒热。是渐积之伏邪。故虽逢天令大寒大热之正气。亦不能除。时大热而反欲复衣。时大寒而反欲裸身。病在骨髓。与病在营卫者不同。法当以六味八味二丸。补肾中之真阴真阳。而骨髓之蓄热痼寒自愈。
【纲】仲景曰。问曰。病有洒淅恶寒而复发热者何。答曰。阴脉不足。阳往从之。阳脉不足。
阴往乘之。曰。何谓阳不足。答曰。假令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阴气上入阳中。则洒淅恶寒也。
曰。何谓阴不足。答曰。尺脉弱。名曰阴不足。阳气下陷入阴中则发热也。
【目】柯琴曰。前条病在骨髓。故着而不移。此病在经络。故寒热反复。却与外感之往来寒热。
疟疾之鼓寒战栗又不同。寸者阳所治。寸微为无阳。是阳脉不足。故阴寒得上乘阳位。而洒淅恶寒也。尺者阴所治。尺弱而血虚。是阴脉不足。故上焦虚阳得以下陷阴部而发热也。夫阴阳互根。
又以阳为主。治之者。当以扶阳为急。此补中益气之方。为功最巨也。
【纲】仲景曰。病患脉微而涩者。此为医所病也。夫发其汗。又数大下之。其人亡血。病当恶寒。后乃发热。无休止时。夏月盛热。欲着复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阳微则恶寒。
阴弱则发热。此医发其汗。使阳气微。又大下之。令阴气弱。五月之时。阳气在表。胃中虚冷。以阳气内微。不能胜冷。故欲着复衣。十一月之时。阳气在里。胃中烦热。以阴气内弱。不能胜热。
故欲裸其身。又阴脉迟涩。故知亡血也。
【目】柯琴曰。先寒后热。阳微阴弱。具症与上文同。前条病因在血脉虚。此条病因在妄汗下。
以致亡血而脉微涩也。
【纲】仲景曰。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汤主之。
大病瘥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当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伤寒解后。虚羸少气。
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主之。病患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
【目】成无己曰。瘥后脾胃虚。不能制约肾水。归于隧道。故水溢下焦。腰以下为肿也。
王肯堂曰。千金方瘥后口干喜唾或咽痛。用大枣十枚。乌梅三个。共捣。蜜丸。枣核大。含口中。徐徐咽下。或咽痛不愈者。以山豆根凉水浸含。
庞安常曰。解后津液不足而虚羸。余热未尽。热则伤气。故少气而气逆。与竹叶石膏。所以散热调胃也。
阳明旺于申酉戌。宿食在胃。故日暮微烦。当小下之。以消宿谷。只用栀豉汤。痞硬。加枳实。
鳌按。以上水气喜唾欲吐微烦四症。皆仲景书所载。但瘥后病正多。如王氏肯堂补遗十四症。
皆瘥后所常患者。今特采之。条附于后。并录陶节庵瘥后症二条。
一、惊悸伤寒后虚羸。心气乏。力弱。惊悸。多忘。茯神散。伤寒后伏热在心。心虚惊悸。
龙齿丸。瘥后心胆虚怯。触事易惊。梦寐不安。气郁生涎。涎与气搏。变生诸症。或短气困乏。或自汗盗汗。四肢浮肿。饮食无味。心虚烦闷。坐卧不安。加味温胆汤。
一、烦热瘥后夹劳者。心烦热。背膊疼痛。手足无力。不能饮食。柴胡汤。
一、虚汗瘥后虚羸。盗汗不止。四肢无力。向晚憎寒。鳖甲散。瘥后虚羸。日夜汗出不止。心躁口干。咽喉不利者。黄雄鸡汤。
一、喘嗽瘥后肺痿劳嗽。唾脓血腥臭。连连不止。渐将羸瘦。紫菀散。
一、梦泄瘥后虚损。心多怔悸。夜梦泄精。牡蛎散。伤寒夜梦。精泄不禁。身体枯燥。瘦瘠骨立者。羚羊角散。
一、失音伤寒失音不语。二沥汤。
一、呕哕瘥后虚羸少力。呕哕气逆。人参汤。
一、下利瘥后脓血痢。下部疼痛。诃黎勒饮。伤寒热病。热毒下利脓血。黄连丸。大小便自利。腹中痛者。燥肠丸。
一、腰痛伤寒汗吐下后。体虚。元脏积冷。气刺腰痛。难于转动。杜仲酒。外贴蚕蛾膏。
一、不眠瘥后虚烦不眠。栀子乌梅汤。
一、遗毒瘥后汗出不彻。邪热结耳后一寸二三分。或耳下俱肿硬者。名曰发颐。此为遗热成毒之所致也。宜速消散之。若缓则成脓为害。初起。宜连翘败毒散。外敷。消毒救苦散。已破。内托消毒散。未破亦可服。
一、昏冒伤寒汗出愈后。渐觉昏昏不省。如鬼祟之状。或错语呻吟者。此因汗出未尽。邪热伏于心包所致。活人用知母麻黄汤以汗之。但虑病后血气空虚。岂可发汗。若脉弱人。宜十味温胆汤。加黄连主之。若有寒热潮热。日晡发热者。小柴胡汤随症增损治之。
一、发豌豆疮千金方治豌豆疮。只以酒炒黄连一味。水煎服。外以赤小豆末。加青黛。用鸡子清和涂。神效。
一、瘥后虚弱治例伤寒新瘥后虚弱。盗汗不止。当归六黄汤。阳虚无热。恶寒。盗汗无力。下虚者。
加味黄建中汤。瘥后阴虚。精血不足。四肢少力。心神不宁。夜梦遗泄。或虚热盗汗。饮食少进。不为肌肉。身体羸弱。面色青黄无血色。滋阴补肾丸。或加味补阴丸。亦可。瘥后心神不安。
夜卧不宁。或多梦不眠。朱砂安神丸。瘥后胃弱食少。加味枳术丸。瘥后脾胃虚弱。不思饮食。养脾汤。纵食不能消化者。健脾散。或六君子汤亦可。
鳌按。伤寒杂病论十六卷。仲景原书。六经伤寒为伤寒论。杂病为金匮要略。乃王叔和编次之书。非仲景书也。伤寒症中。有百合病狐惑病阳毒阴毒二病。皆伤寒之属。患之者正多。六经伤寒论中。俱未之及。若以叔和编次之书。为仲景原本。岂有伤寒所属之病。而伤寒论中竟不之及。反详其症治于金匮者乎。虽然。百合狐惑阴毒阳毒。既为伤寒症中之病。则伤寒论中。断不可缺。欲补其缺。则惟仍采金匮篇中之论而已。何也。金匮等篇。本即仲景伤寒杂病十六卷中之语。非别论也。以仲景书补仲景论中之缺。今虽有假借。在当日实非假借也。故此四症。即录金匮中语以为纲云。
【纲】仲景金匮曰。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尝默默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欲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溺时头痛者。六十日乃愈。若病时头不痛。淅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时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症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后见者。各随症治之。
【目】徐彬曰。此言伤寒之人。都有正气不能御邪。致浸淫经脉。现症杂乱。不能复分经络。
曰百合病。谓周身百脉皆病。然皆有所宗而主之。以致各病。而名不能专持其病者。但觉行住坐卧饮食皆妨。而寒热口苦便赤吐利。且得药则剧。身形反如和。亳无可捉摸。而寒热口苦。似属少阳。
小便赤。似属太阳。吐利。似属三焦腑病。未深入脏。故恐邪久留连阳经。搏结于脑。则猝难脱身。
而非不治之病。但于溺时而头痛者。知其病深。头不痛而淅淅然。则病稍浅。快然而头眩。则邪更浅。故愈日以渐而速。乃千金曰。其状恶寒而呕者。病在上焦。二十三日当愈。其状腹满微喘。
大便坚。三四日一大便。时复小溏者。病在中焦。六十三日当愈。其状小便淋沥而难者。病在下焦。
三十三日当愈。则知此病有搏邪在内而微有三焦之分者。其治法又当分三焦而和之。
【纲】仲景金匮曰。百合病。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百合病。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之。
百合病。吐之后者。百合鸡子汤主之。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目】徐彬曰。十二经络。皆朝宗于肺。而气口成寸。乃仲景注百合病云。百脉一宗。悉致其病。岂不谓百脉之病。无可名状。一宗于肺而为病乎。百合者。补肺药也。用以主治百合病。则仲景因肺为治之意晓然。然不明言肺。何也。盖百合病。乃伤寒余邪。留连阳经。而浸淫于各腑之阴。
无正气以统之。各自为病。互相牵引。若出一宗。而现症无一是肺。则知病虽不在肺。而肺之治节实不行矣。故以百合辅肺之正气以合于他脏而理其滞者为主。其在汗后者。汗过伤阳。阳虚热郁。
不可攻补。故用百协议知母以养阴。泉水以清热。而阳邪自化。其在下后者。下多伤阴。虚邪在阴。
阴虚火逆。攻补无益。故以百协议滑石、代赭以通阳气。而阴气自调。其在吐后者。吐伤元气。
而阴精不上奉。故用百协议鸡子以滋元阴。以行肺气。则气血调而阴阳自平。若不经吐下发汗。则无伤阴伤阳之可虑。但病形如初者即伤寒论所谓太阳病是也。如初不解。是阳经之困极。而阴气亦耗竭矣。心为五脏主。故以生地之凉血补心者。同百合、泉水。养阴以化其阳经之久邪。
【纲】仲景金匮曰。百合病。一月不愈。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蒌牡蛎散主之。
【目】徐彬曰。有阳渴。有阴渴。百合病所变。其为阴虚火炽无疑矣。至渴不瘥。虽以百合汤洗无益矣。明乎阳亢而阴气未复也。故用本汤从其内治。
【纲】仲景金匮曰。百合病。变发热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目】李曰。百合病者。百脉合病也。治以百合为主者。以其能合百脉也。
楼英曰。大病后未平复。失于调理。余症在阳。医反下之。余症在阴。医反汗之。以此百脉一空。举皆受病。所谓无复经络传次也。
鳌按。仲景谓发于阳者。其人振寒发热。则百合病而变发热。由内热太甚。淫于肌肤。而阳分亦热也。
【纲】仲景金匮曰。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治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目】徐彬曰。阳法阴法。即和阴和阳之法也。以此相救。即和其未病意。内经所谓用阳和阴。
用阴和阳也。故诸治法。皆以百合补肺而使流气于腑。所谓气得于权衡。权衡以平也。皆以泉水清邪热。而使受成于肺金。所谓炎蒸得清肃。而万物咸平也。但病见阳。加一二味以和阴。病见阴。
加一二味以和阳耳。
鳌按。阳法救者。使阳得其平。阴邪欲传之而不受。即阴邪亦渐消也。阴法救者。使阴得其平。
阳邪欲传之而不受。即阳邪亦渐消也。救与攻相反。汗下即所谓攻。故曰逆。
【纲】仲景金匮曰。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目乍赤乍白乍黑。蚀于上部。则声哑。甘草泻心汤主之。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蚀于肛者。雄黄熏之。
【目】朱肱曰。狐惑与湿皆虫症。初得状如伤寒。或因伤寒变成。大抵伤寒病。腹内食入少。
肠胃空虚。三虫行作求食。蚀人五脏及下部。为病。其候齿无色。舌上白。甚者唇黑有疮。四肢沉重。忽忽喜眠。虫蚀其肛。烂见五脏。则死。当数看其上下唇。上唇有疮。虫蚀其脏。下唇有疮。虫蚀其肛。杀人甚急。多因下利而得。治。桃仁汤、黄连犀角汤、雄黄锐散。
少阴症。口燥咽干者。急下之。病患嘿嘿欲眠。目不能闭。起居不安。其声哑。或咽干者。即当作狐惑治之。
徐彬曰。狐惑。虫也。虫非狐惑。因病以名之。大抵皆湿热毒所为之病。故状如伤寒。蚀者若有食之而不见其形。如日月之蚀也。面者。阳明之标。目者。厥阴之标。内有毒瓦斯乘之。故乍赤白黑。变现不一也。上部毒盛。则所伤在气。而声哑。下部毒盛。故所伤在血。而咽干也。
鳌按。狐惑病。有专由湿热而生者。有由伤寒后。湿热未清而成者。状如伤寒句。须看得活。
【纲】仲景金匮曰。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
七八日。目四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豆当归散主之。
【目】李中梓曰。狐惑症。失汗所致也。以清热为主。
鳌按。此条非言狐惑病。乃湿热侵阴。有似狐惑而更甚者。首曰病者。乃概言之辞。非专指病狐惑者。故用赤豆、当归。与治狐惑之药异。其病总由阴分热极。故现症如是也。
【纲】仲景金匮曰。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目】许叔微曰。积阴感于下。则卫阳消于上。故其候四肢沉重。逆冷。腹痛。咽喉不利。或心下胀满结硬。燥渴。虚汗不止。或时狂言。爪甲面舌青黑。六脉沉细。而一息七至。服还阳汤、退阴散。阴毒沉困之候。六脉取之附骨方有。按之即无。一息七八至以上。甚至不可数。至此则难治矣。宜灸脐下二三百壮。更以热药助之。手足不和缓亦不治。
朱肱曰。手足逆泠。脐腹筑痛。咽疼。呕吐下利。身如被杖。或冷汗烦渴。脉细欲绝。此名阴毒也。阴毒之为病。初得病手足冷。背强咽痛。糜粥不下。毒瓦斯攻心。心腹痛。短气。四肢厥逆。
呕吐下利。宜服阴毒甘草汤、白术散、附子散、正阳散、肉桂散、回阳丹、返阴丹、天雄散、正元散、退阴散。选用。大抵阴毒。本因肾气虚寒。或因冷物伤脾。外伤风寒。内既伏阴。外又感寒。
或先感外寒而内伏阴。内外皆阴。则阳气不守。遂发头疼腰重。眼睛疼。身体倦怠。四肢逆冷。额上手背冷汗不止。或多烦渴。精神恍惚。如有所失。三二日间。或可起行。不甚觉重。脉俱沉细而疾。尺部短小。寸口脉或大。
六脉俱浮大。或沉取之而不甚疾者。非阴症也。大抵阳毒伤寒。其脉多弦而洪数。阴毒伤寒。
其脉沉细而弦疾。不可不知也。若误服凉药。则渴转甚。躁转急。有此病者。便须急服辛热药。一二日便安。若阴毒渐深。其候沉重。四肢逆冷。腹痛转甚。或咽喉不利。心下胀满结硬。躁渴。虚汗不止。
阳盛则身热而无汗。阴盛则身冷而有汗。岐伯云。阳盛则身热。腠理闭。喘粗。为之俯仰。汗不出而热。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
或时郑声。指甲面色青黑。六脉沉细而疾。一息七至以来。有此症者。速于气海及关元二穴灸二三百壮。以手足和缓为效。仍于前诸方选而服之。内外得通。遂令阳气复而大汗解矣。阴独盛而阳气暴绝。则为阴毒。阳独盛而阴气暴绝。则为阳毒。大凡阴阳离绝。非大汗不能复其正气也。
若阴毒已深。病势困重。六脉附骨。取之方有。按之即无。即难治。但于脐中用葱熨法。或灼艾三五百壮。手足不温。真不可治。如得手足温。更服前热药助之。若阴气散。阳气来。即减热药而调治之。阳气乍复。往往烦躁。慎不可投凉药。烦躁甚者。再与返阴丹即定。当识此。勿误也。
王好古曰。考仲景书。虽有阴毒之名。然其所叙之症。不过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而已。
并不言阴寒极甚之症。况其所治之方。亦不过升麻、甘草、鳖甲、当归而已。并不用大温大热之药。是知仲景所谓阴毒者。非阴寒之病。乃感天地恶毒异气。入于阴经。故曰阴毒耳。后之论者。
遂以为阴寒极盛之症。称为阴毒。乃引仲景所叙面目青数语并而言之。却用附子散、正阳散等药以治。窃谓阴寒极甚之症。固亦可名为阴毒。然非仲景所以立名之本意。观后人所叙阴毒。与仲景所叙阴毒。自是两般。岂可混论。后人所叙阴毒。亦不过内伤冷物。或不正暴寒所中。或过服寒凉药所变。或内外俱伤于寒而成耳。非中天地之恶毒异气也。
楼英曰。阴毒。本因肾气虚。或因欲事。或食冷物后伤风。内既伏阴。外又感寒。或先感外寒。
而后伏阴。内外皆阴。则阳气不守。遂发头痛。腰重腹痛。眼睛痛。身体倦怠而不甚热。四肢逆冷。额上及手背冷汗不止。或多烦渴。精神恍惚。如有所失。或可起行。不甚觉重。六脉俱沉细而疾。尺部短小。寸口或无。或六脉俱浮大。或沉取之大而不甚疾者。非阴症也。若服凉药过多则渴转甚。躁转急。有此症者。急服还阳退阴之剂。即安。惟补虚和气而已。宜正元散、退阴散、五胜散。阴症不宜发汗。如气盛脉大身热未瘥。用药发汗无妨。
李曰。伤寒三阴经病深。必变为阴毒。其症四肢厥冷。吐利。不渴。静倦不卧。甚则目痛郑声。加以头痛头汗。睛痛不欲见亮。面唇指甲青黑。手背冷汗。心下结硬。脐腹筑痛。身如被杖。
外肾冰冷。宜甘草汤、正阳散。阳气乍复。或生烦躁者。破阴丹、复阳丹。不可用凉药。
吴绶曰。或问阴毒伤寒。用附子汤冷服。何也。此盖阴极于下。阳浮于上之治法也。予曾治一人。伤寒十余日。脉沉细。手温而足冷。大便不通。面赤。呕吐烦渴。万不能下。惟喜凉水一二口。
或西瓜一二块。食下良久复吐出。此阴寒于内。逼其浮阳。失守之火。聚于胸中。上冲咽嗌。故为面赤呕烦也。遂用大附子一枚。以姜汁和面包煨熟。取附子去皮尖。切八片。又以人参、炮姜各三钱。煎浸冷水中。待冷服之。即愈。内经曰。若调寒热之逆。冷热必行。则热药冷服。下嗌之后。
冷体既消。热性即发。由是病愈。近世患阴症伤寒。往往疑似参差。初便不敢用附子。直待阴极阳竭而用之。迟矣。且夫阴症伤寒。先因欲事伏阴于内。却又着寒。内外皆阴。阴气独盛。则阳气以衰。故脉沉而足冷也。必须急用人参、附子以益元气。温肾散寒。若舍此二味。将何以救之。许学士论。必以真气为主。盖真气。乃人之根蒂也。若不察真气虚实。而欲攻其实。或施汗下。或用寒凉药。攻热未愈。阴寒又生。病至危已。又方。用雄鸡血滴入无灰酒中。尽量饮之以衣被温覆取汗。
王肯堂曰。有阴毒渐深。爪青面黑。脉七至沉细者。积阴感于下。则微阳消于上。故其候四肢逆冷。腹痛转甚。或咽喉不利。或心下胀满结硬。躁渴。虚汗不止。或时狂言。爪甲面色青黑。
六脉沉细。一切七至。速宜灸气海关元二穴。二三百壮。以手足温暖为效。仍服五胜散、还阳散、退阴散。有阴毒沉困之候。与前后渐染之候皆同而更加沉重。难治。有阴中伏阳者。初病四逆。脐筑痛。身疼如被杖。盖阴症也。病虽阴症。而见阳脉。有可生之理。仍灸气海丹田百壮。手足温温阳回。得汗而解。或问。滑沉之状。如何便有生理。予曰。仲景云。翕奄沉名曰滑。何谓也。沉为纯阴。翕为正阳。阴阳和合。故名曰滑。古人谓脉滑。虽曰往来前后。流利旋转替替然。与数相似。仲景三语而足也。此三字极难晓。翕。合也。言张而复合也。故曰翕为正阳。沉。言忽降而下也。故曰。沉为正阴。方翕而合。俄降而沉。奄。为忽忽间。仲景论滑脉为谛当矣。其言皆有法。
读者难晓。宜细思之。
徐彬曰。寒邪直中阴经。久而不解。则为毒矣。故有阴毒之病。其病乃直中于肾。浸淫肝脾。寒气凛冽。所至疼痛。面目者。肝脾之精所及也。土受寒侵。木乃乘之。故色青。寒侵肌肉。与卫气相争。故痛如被杖。咽喉亦痛者。少阴脉上至咽。故有伏寒者。咽必痛。喉虽属阳。痛甚则气相应也。然邪总以相传而深。深则难治。故曰。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药用升麻、龟甲。独去蜀椒、雄黄。盖阴邪为毒。虽阴亦有阴躁之气。则温之无益。即攻之亦偏而鲜济。故去蜀椒之温。雄黄之猛。而但以龟甲、当归。走肝和阴以止痛。升麻、甘草。从脾升散以化其寒。谓直折而有刚燥之患。
不若辛平而得散解之力也。
【纲】仲景金匮曰。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
升麻鳖甲汤主之。
【目】朱肱曰。伤寒病。若阳气独盛。阴气暴绝。必发躁。狂走妄言。面赤咽痛。身斑斑若锦纹。或下利赤黄。脉洪数。或滑促者。此名阳毒也。宜用酸苦之药。令阴气复而大汗解矣。葶苈苦酒汤、阳毒升麻汤、大黄散、栀子仁汤、黑奴丸。可选用之。若阳毒倍常。躁盛大渴者。黑奴丸主之。
李曰。伤寒三阳病深。必变为阳毒。或有失于汗下。或本阳症。误用热药。使热毒陷深。发为狂乱。面赤眼红。身发斑黄。或下利黄赤。六脉洪大。名曰阳毒发斑。宜黑奴丸、三黄石膏汤、消斑青黛饮。
楼英曰。伤寒先观两目。或赤或黄赤。为阳毒。脉洪大有力。燥渴者。轻则三黄石膏汤、三黄巨胜汤。重则用大承气汤下之。外用水渍法。
吴绶曰。凡咽痛。有阴阳二毒。阳毒咽喉肿痛。乃热极也。阴毒咽喉不利。乃冷极也。阳毒脉浮数而大。咽痛吐脓血。活人用黑奴丸。又阳气独胜。狂躁咽痛。脉洪实滑。活人用葶苈苦酒汤。
徐彬曰。内经云。人伤于寒。皆为热病。然邪在阳经。久而炽盛。则为毒矣。故有阳毒之病。
其病乃热淫营卫。抟结于卫。上干咽喉。总是阳热。故炽于上焦。而肝脾之阴不交。面者。阳明之气所注。故火热盛而面赤斑斑如锦纹也。咽喉虽有阴阳之分。大火所冲。玉石无分。故咽喉俱痛也。
阳经热盛。心火并之。心主血。则化而为脓。病在上焦。故唾也。阳毒病甚。虽非伤寒传经之比。
非人身经脉递运。五日经气未遍。故可治。七日则阴阳经气。已周而再行。故不可治。药用升麻鳖甲汤。此热抟气血。不可直折。故以升麻合生甘草。升散热毒为主。而以雄黄解毒为臣。鳖甲、当归以理其肝阴为佐。以蜀椒导其热气为使。非阳毒反起于阴经而用鳖甲也。盖治病之法。病在阳必兼和其阴。亦即所谓病现于阳以阴法救之也。然非补也。
鳌按。辨脉平脉二篇。理精词简。义达神清。与伤寒及金匮要略同一笔墨。的是仲景所撰。旧本有韵语一段。庸浅肤鄙。乃叔和伪作。与仲景笔墨不类。前人或置之辨脉下平脉前。或将平脉倒置辨脉前。而以韵语冠于首。或将辨脉平脉合为一篇。而以韵语终。至柏乡既知辨平二篇不可不分。
又知先辨后平之次。何得仍将韵语冠于首。不知韵语诚属叔和伪作。当直削之。毋俾滋混。而此二篇。
乃益见纯粹也。二篇注释。皆窜摘柏乡语。而以己见正之。
问曰。脉有阴阳者。何谓也。答曰。凡脉大浮动数滑。此名阳也。脉沉涩弱弦微。此名阴也。
凡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此段首揭脉有阴阳。当辨于过不及之间。
元阳为气。元阴为精。脉者。不离乎气血。亦不杂乎气血。统乎精气。而得神之名也。气血有盛衰。精气随有盈亏。于是神亦因之各异矣。故未辨病。先辨脉。脉虽合阳气阴血而成。既成。又必分为二。不分则不见其合也。于是脉有阴阳。所必辨也。盛而盈者。阳脉也。气血之有余也。衰而亏者。阴脉也。气血之不足也。病气之阴阳既成。脉之阴阳必应。阴病在脏在里。得阳脉。则正气有余。阳病在腑在表。得阴脉。则正气不足。
问曰。脉有阳结阴结者。何以别之。答曰。其脉浮而数。能食。不大便者。此为实。名曰阳结也。期十七日当剧。其脉沉而迟。不能食。身体重。大便反硬。名曰阴结也。期十四日当剧。此段就阴阳之脉。辨出阴阳之症。阳实而结。阳非有余而阴正不足。故津液耗而阴亡。阴亡而阳何所根据乎。阴虚亦结。阳正不足而阴邪有余。故阴寒凝滞而亡阳。阳亡而阴何所主乎。此段论结。俱验大便。似乎专论阳明。但不必专论伤寒病之阳明。凡结症皆可以阴阳辨之于脉症之间。
问曰。病有洒淅恶寒。而复发热者何。答曰。阴脉不足。阳往从之。阳脉不足。阴往乘之。曰。
何谓阳不足。答曰。假令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阴气上入阳中。则洒淅恶寒也。曰。何谓阴不足。
答曰。假令尺脉弱。名曰阴不足。阳气下陷入阴中。则发热也。此段言人身阴阳之气。稍有过不及。
即互相交争而为病。不必定出于天地之阴阳邪气。伤人身之正气也。人身之中有部位。有界限。此不足则虚。彼有余则实。实不就虚。则虚处无气。天地内。人身中。凡有空处。无非气塞。无无气之空处。此部位界限内。既不足而虚。则彼部位界限内有余者。必来凑实。一定之理也。
本条问答。未可专言一病。
凡寒热皆本于阴阳从乘也。阳脉浮。则阴来乘。斯恶寒矣。阴脉数。则阳往从。斯发热矣。无寒热。
不是此义。阳脉浮。阴脉弱者。则血虚。血虚则筋急也。其脉沉者。荣气微也。其脉浮。而汗出如流珠者。卫气衰也。荣气微者。加烧针。则血流不行更发热而烦躁也。
此段就脉之阴阳。以辨气血之或过或不及。其脉沉浮。接阳脉浮来。阳浮则阴自沉。荣气微者。
荣。血也。冲。气也。血亦气之化也。
卫气衰。宜补气以壮阳。荣气微。宜生血以滋阴。然荣气亦气。补气壮阳。未尝非滋阴也。
因筋急而加烧针。致有火邪入荣之患。脉霭霭如车盖者。名曰阳结也。脉累累如循长竿者。名曰阴结也。脉瞥瞥如羹上肥者。阳气肥也。脉萦萦如蜘蛛丝者。阳气衰也。脉绵绵如泻漆之绝者。
亡其血也。
此段根上阳结阴结。申言之以辨阳统乎阴。阳微固不足行其气。阳衰更不能化血也。
二脉虽病脉。而浮中沉皆有力。结虽病邪。必有气聚之处。故邪反助脉而见力。如车盖如循竿也。瞥瞥。顶汗出如珠之浮脉。脉虽浮。至瞥瞥之状。是阳脉中见弱也。萦萦。顶荣气微之沉脉。
沉虽同。至萦萦之状。是阴脉中兼见微弦细也。绵绵。承上阳从阴见绵绵之象。必平日亡血血虚。
故阳来凑荣阴之虚处。而实其隧道也。萦萦者。无将断不断之势。其细尚均匀也。绵绵者。忽细忽微。细兼紧。尚有力。细不紧而微。则更无力矣。此所以细同。而细之中又不同也。绵绵之象。
从沉取而得。脉来缓。时一止。复来。名曰结。脉来数。时一止。名曰促。阳盛则促。阴盛则结。
此皆病脉。
此段辨脉有结促。皆病脉。不治。将至代结也。阴盛故缓。太缓无力而结。将为结代之结矣。
阳盛故数。太数无力而促。将至代矣。见诸于诊。人虽未病。脉已病矣。脉病。人未有不病者。
较结代虽尚可治。然退则吉。进则凶。辨脉者。当预图。
阴阳相搏名曰动。阳动则汗出。阴动则发热。形冷恶寒者。三焦伤也。若数脉见于关上。(动脉之象)上下无头尾。厥厥动摇者。名曰动也。
此段辨明五阳脉中之动脉。及动脉主症。因摹动脉之形状。
关上。专主关脉言。厥厥动摇。且兼滑矣。阳动则汗出者。阳不足。阴乘而搏阳。沉取之。脉必动。阴脉动。则阴强而阳弱不固。故汗出。阴动则发热者。阴不足。阳从而搏阴。浮取之。脉必动。阳脉动。则阳强阴弱而荣不敛。故发热。此阴阳有太过不及。不能均平之故也。然又有不汗不热。但形冷恶寒者。此三焦之里气损伤也。盖三焦根于少阴之少火。损伤则少火不能生气以充三焦。
而火亦衰。故形冷恶寒。然此非就动脉言症。乃就阴阳相搏之至极者。充类至义之尽也。反此。
大发热。汗出。烦躁不宁。可卜矣。阳脉浮大而濡。阴脉浮大而濡。阴脉与阳脉同等者。名曰缓也。
此段言平人之脉。阴阳中和。故缓脉应。然缓又论无力有力。又论兼浮兼沉。如阴脉阳脉。左右诊之。俱浮而大。则有力。兼见濡。则有力而和柔。故为缓。
浮诊大而浮。恐其直硬弦紧见于沉取。则浮大乃亢而非和。必兼沉取之濡。则浮取不陷。中取不弱。沉取有根。斯可谓无病之平脉也。阴阳五脉中。无缓与迟与濡。盖缓者。中和也。胃脉也。
不同于阴阳偏胜之脉。迟者。三息一至。太迟带止。则病脉近缓之微迟。尚未可名为病脉也。濡者。
柔软也。今人得之。为有湿邪。然湿邪之濡。寒湿水饮。俱兼紧细。湿热则兼数。此之濡。乃单见和柔之象。非湿邪之濡也。大率辨脉者在神气。执一字以论专兼。如二十四脉之说。则后世之论。
非仲景本意也。
脉浮而紧者。名曰弦也。弦者。状如弓弦。按之不移也。脉紧者。如转索无常也。脉弦而大。
弦则为减。大则为芤。减则为寒。芤则为虚。虚寒相搏。此名为革。妇人则半产漏下。男子则亡血失精。
此段辨明五阴脉中之弦脉。因论弦脉主症。
弦脉按之直劲不动。紧脉按之移动如转索。是弦乃紧之有力而硬直者。紧乃弦之无力而细直者。弦虽兼浮紧。而弦自弦。紧自紧。明矣。弦减芤三脉。是递说。又从三脉合看出革脉。若弦脉。似有力而大。却非硬直。亦非单弦。盖单弦则浮而见紧。兼大则中取不紧。有渐微之象。是减也。如十分之物。减损一二分也。然见于浮。其损轻。见于沉弦且大。是形大力薄。则不止于减损。其中且必亏伤。而呈中空外实。芤之形象。见减知寒。以弦紧皆阴脉。
阴乘阳而寒盛也。见芤知虚。以浮大之弦。渐成形大力薄。则阳不足而气中虚也。弦为减。减阳气则不能和柔。大为芤。虚中气。则脉不能充实。虚寒相搏者。中阳既虚。必聚阴寒。故名革也。革如鼓革。外硬中空。是为病脉。不必说为改革生命之革也。观下半产漏下。亡血失精。皆革脉之见症。不外于中空外实之义也。中空。固正气空。外实者。阴气也。阳之根空于中。则外阳尽掣。不能包阴。而阴散于外而实。是阴阳俱失其位。而血竭精枯。所必至也。失此不治。而鼓革之革。亦且为改革之革矣。脉弦而芤。未尝言浮沉二取也。后条乃言脉弦而紧。按之反芤。可知浮与沉两取之矣。所谓按之大。大而空。故谓之芤。言极简而意极该。正难一见了然耳。
问曰。病有战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脉浮而紧。按之反芤。此为本虚。故当战而汗出也。其人本虚。是以发战。以脉浮。故当汗而解也。若脉浮而数。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虚。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发战也。问曰。病有不战而汗出解者。何也。答曰。脉大而浮数。故知不战汗出而解也。问曰。病有不战不汗而反解者。何也。答曰。其脉自微。此以曾经发汗。若吐。若下。
若亡血。以内无津液。此阴阳自和。必自愈。故不战不汗出而解也。
此段因辨脉而知其症。故是辨脉。非辨症也。浮取。弦也。按之芤。则弦而大也。本虚者。中气不足。不能使邪透表。邪又欲透表之甚。中气方振。汗作随之。故必身战而后汗出也。若脉浮而数。即从上转下。言若汗出不战者。则气未虚。诊之而非紧。必数也。邪已将透表也。按之不芤。
是中取而得实象。知正气足以逐邪。汗出而不致身战也。再问不战而汗出。乃于浮数之中。见一大字。不惟无弦紧。且浮数者亦有力。于此言大。知异乎沉取之弦而大也。彼弦紧之弦。
阴脉阳盛。此浮数之数。阳脉阳盛也。彼浮紧之弦。得于沉取。沉取则弦者大。大而空也。此浮数之数。不待沉取。即见大。大而实也。彼此浮沉。为紧为弦为数为大。俱辨脉之必精者也。其脉自微者。非正气微。乃邪气退而脉得宁静不弦紧。亦不浮数。虚之大实之大俱平也。故曰微脉。
虽弱而非病脉。不过因曾经发汗吐下亡血。正气弱。津液亡。故脉见微也。然无他病。致脉偏胜。
左右浮沉一例。则阴阳之气。虽微而自和合也。
问曰。伤寒三日。脉浮数而微。病患身凉和者。何也。答曰。此为欲解也。解以夜半。脉浮而解者。然汗出也。脉数而解者。必能食也。脉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此段辨脉而知解之时。解之状。伤寒见病在表。亦可类推。脉浮。已有邪欲透表之势。不必兼数兼微也。然兼见单见。皆各有义。故犹必验诸症。如脉浮数而微。病患身凉意和。可知其夜半病解。盖浮数恐身热。浮数而微。恐正虚而烦。今身凉意和。不热不寒。知此浮数。乃邪急向外。病后正虚之微。俟夜半阳生。阳不微。则驱邪有力。邪必透表。而浮数自罢矣。此浮兼微之诊也。或但浮不数。则邪不盛不微。则正不虚。故不大汗而解。若但数。并不浮。是邪尚不能自然透表。然不微。则中气足。必能食。食能助气。气能驱邪。故邪自解。若但微。似乎难解。然此微非病脉。
即前其脉自微之微。但既微。则正气虚。而卫稍虚。故必大汗出而表症以解。此三者。皆于辨脉而得其症之本原。自能预知其解之时。解之状也。
问曰。脉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别之。答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迟数同等。虽有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虽剧当愈。
此段就脉辨之。而知阴阳自和。必自愈也。此又辨脉察症。进退之机也。曰脉病。以病时脉为问也。今见此三处同等之脉。虽病寒热。亦可以和脉答之。
三处各有三诊。脉皆同等。所谓和也。盖大小浮沉迟数。皆可名病脉。至于三处同等。则俱为和脉也。
前段言不战不汗而解。明其为阴阳自和。于何知之。于诊三处同等脉而知之也。立夏得洪大脉。
是其本位。其人身体苦疼重者。须发其汗。若明日身不疼不重者。不须发汗。若汗自出者。
明日便解矣。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脉。是其时脉。故使然也。四时仿此。
此段辨脉得时旺。则邪不胜正。可以察病之进退也。举夏以该三时。俟人推暨其余。
须发其汗句。是曲笔。犹云身体疼重。为阴寒邪气所伤。本须发汗。但见时脉。则邪不胜正。
明日即不疼重。故汗自出。又不大出。明日便解也。此得时脉洪大之吉征也。病患得时脉为最难。
非平日持身谨慎。不能得。此时旺之脉也。
问曰。凡病欲知何时得。何时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阳得阴则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阴得阳则解也。
此段因时脉而辨及于每日之阴阳衰旺。则不尽求之脉矣。
前条四时旺脉。即六经各有旺时之义。此又就阴阳出入。推明病机。
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腑。迟为在脏。假令脉迟。此为在脏也。
此段就浮沉迟数。因人内外浅深而辨别之。合两手之寸口。言寸关尺三部。虽三候。而寸口又为气之所聚。易得察识也。于此得浮沉迟数之脉而辨之。则症自可明。而所祛之邪。亦自得当矣。
浮沉。就经脉分表里。迟数。就脏腑分表里。脉浮在表。沉似在脏腑矣。然寸口之沉。非关尺之沉。
故云里。亦表之里。而非里之里也。表里义无尽。未可就经络脏腑之一大表里。而不研究其极也。
寸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荣。荣卫病。骨节烦疼。当发其汗。
此段承上寸口脉浮一语申明之。示人推暨其余。
荣卫俱病。则经脉俱急。故骨节觉其烦疼也。此症言治邪在表。宜驱之于外。故当发汗也。亦不过笼统言之。示人知辨脉为要。与前段一势叙下。故下段稍易前后焉。
趺阳脉浮而涩。少阴脉如经也。其病在脾。法当下利。何以知之。若脉浮大者。气实血虚也。
今趺阳脉浮而涩。故知脾气不足。胃虚也。以少阴脉弦而浮。才见此为调脉。故称如经也。若反滑而数者。故知当屎脓也。
此段言辨脉之法。不但辨手三部。并当辨足HT骨上之趺阳脉也。此辨脉于精微。多方求其至。不惟表里脏腑。大势可明。即细微曲折。无不可明矣。趺阳。胃脉也。又以候少阴肾。胃者。就经以候腑。肾者。就下以候下也。夫在经为胃脉。而四肢则属脾。胃又与脾为表里。故脉之行。实脾胃之气互相为用也。今趺阳脉浮而涩。其浮不同于手脉之浮也。寸口浮。在经络之表。趺阳浮。则在腑之里。然在腑虽为里。就脾脏言。则仍表也。然浮皆作表论。在趺阳亦然也。若浮而大。则为气实血虚。是何病乎。亡血也。则大脉乃是外实中虚。浮按而得空之芤脉。故但为亡血。以是知浮大之症。不同于脉浮而涩之症也。盖浮而又涩。似肾病。但诊肾脉之在手者。则弦而浮。弦虽似寒。
而按之不紧。且浮则非寒而弦也。乃少阴之气通于少阳。寒水上溉风木。水木相生。非为病脉。故脉浮而涩。专为脾家病也。盖趺阳浮为胃气。兼涩则脾病。以涩为血不足。血不足。仍是气不足。
脾之阳气不足。则脉涩。实由胃之阳气虚。而不能温脾。表里俱虚。土不能障水。故下利也。因趺阳属胃。又属肾。求之少阴。脉调如经。更求之胃阳浮。即得脾之阴涩。设下利之久。浮而涩。忽反滑而数。知向脉之浮。阳虚外散者。因下利而随阴下趋。尽敛而陷入阴分。为挟热之利。且当便脓血矣。是趺阳脉。虽兼肾而候胃。但候肾亦必少阴常负趺阳。方为调脉如经。故求之肾不得病脉。
而见调脉。即求之胃。亦先浮而涩。继滑而数。知病在脾。并不在胃。特以脾不离胃。应于趺阳。
故辨胃而知其病在脾耳。旧说。将滑而数谓少阴病。不知少阴已脉调如经。何得滑数。且少阴之数。
必兼沉细。或下利。未有不涩者。今云滑数。岂少阴病乎。况少阴虽开窍于二阴。却不司屎之软硬。
脓血之有无。明系自上文浮涩来。故加反字也。如此看本段文义方一线。
本段笔法。回互错综。极变化之妙。庸医不能骤解。真仲师之文也。即此已可知非后人伪作。
趺阳脉迟而缓者。胃气如经也。趺阳脉浮而数。浮则伤胃。数则动脾。此非本病。医下之所为也。
荣卫内陷。其数先微。脉反但浮。其人必大便硬。气噫而除。何以言之。本以数浮动脾。其数先微。故知脾气不治。大便硬气噫而除。今脉反浮。其数改微。邪气独留。心中则饥。邪热不杀谷。
潮热发渴。数脉(跌阳脉)当迟缓。脉(此是手脉)因前后度数如法。病者则饥。数脉不时。
则生恶疮也。
此段再就趺阳明其为胃脉。以胃与脾表里。病必连及。故又当于脉辨之。迟而缓。迟字。只贴缓作虚字看。非三至之迟。故为如经之调脉。浮而数则不如经矣。盖浮则正阳外散。而中气虚。故曰胃伤。数则邪热入里。而中阴耗。故曰脾动。夫脾本动。今非本经之动。乃病邪触之使动也。医所以下者。必以数为内热。故下之。不知浮为在表。虽兼数。无下理。数为在腑。必兼滑大。方为实热。可下。数而微小。则为虚热。亦无下理也。今误下之。荣卫所受之表邪。悉内陷。脏腑虚热浮游。不能持久。故脉之数者先罢而微。但见虚浮之象。则内陷之邪变热。必逼胃阳外出。胃中液耗而便硬。且脉浮少气。浮而上逆。噫除更噫。皆由妄下伤阴。以致阳扰也。何以言之。先言数则动脾。后因妄下而数脉先微。一切便硬气噫。皆脾气之不治也。夫前条因脾不足而知胃弱。此条因脾不治而乱胃气。其表里相关如此。所以浮数改为但浮。而数已渐微先罢。数去浮存。必表邪独留于内。遂致心中则饥。口不能食。食亦不消。且邪热耗液。液耗则阴虚。而热必潮。渴必发。于是汗大泄。邪遂以散。邪散正复。是以趺阳脉复当迟缓也。且不独趺阳。即诸脉之在手者。亦必六诊同等而如法。病患自饥而能食也。或有平日热邪内胜。误下后虽数。暂改微而病愈。然恐不时又起。
变生恶疮。故亦不可因病愈而忽之也。此段亦笔法回互。文义婉曲。一时不易猝解。
师曰。病患脉微而涩者。为医所病也。大发其汗。又数大下之。其人亡血。病当恶寒。后乃发热。无休止时。夏月盛暑。欲着复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阳微则恶寒。阴微则恶热。此医发其汗。阳气微。又大下之。
令阴气弱。五月之时。阳气在表。胃中虚冷。以阳气内微。不能胜冷。故欲着复衣。冬十一月之时。阳气在里。胃中烦热。以阴气内弱。不能胜热。故欲裸其身。又阴脉迟涩。所以血亡也。
此段就脉之微涩。知为医所病。而致气血多虚之症也。
其人亡血句。宜着眼。包阴阳两虚在内。阳微阴微。不过示人知误汗误下之禁。其实汗即血也。
误汗多出。何尝不病阴。津液。气之化也。误下。何尝不病阳。此又可推展误汗下阴阳交病之理也。
兼以天时言之。亦俱推展阴阳来复。而知病之加损也。于是可以再申言之。脉之微者。寸日浮取之也。脉之涩者。尺部沉取之也。微涩皆阴脉。而候之于尺寸浮沉。则分阴阳矣。故浮而涩。阴阳俱病也。言亡血者。其阴脉涩之中又兼迟也。迟而涩。沉取于尺部而得之。可以专言血分。但既兼迟。
气不足运。脉不如经。过于缓而得迟。血亡由于气衰。误为汗下。可以一症而兼得之也。安可不辨脉哉。
独言亡血者。血有形。气无形。血之亡可见。气之亡不可见。故言亡血下。即言当恶寒。后发热。若但亡血。不过阴虚生内热。发热而已。何以复阳虚生外寒。而先恶寒后发热耶。但外感之邪。
亦有先寒后热。何以知其阴阳两虚。此又就症之寒热无休止时而可知矣。
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属腑者。不令溲数。溲数则大便硬。汗多则热愈。汗少则便难。脉迟尚未可攻。
此段就脉辨病。属脏属腑。分在里之表里。以求病邪。病邪得。尤必辨脉以施治也。不令溲数数语。一贯说下。俱贴属腑一边。
脉浮而大。寸口得之。知病在表。然心下硬。邪已入里。且内有热。必烦必渴。此属心脏也。
肺脏也。此在胸则结胸。虽不入肺而碍于肺。在心则痞。虽不入心。而迫于心。故曰属脏。审于脉浮大在表。原应令汗出以解病。至于变热内结。则必攻之。攻法不必尽言。尽言则非辨脉。是辨症辨治矣。此因浮大既悉。又审于症。却无非辨脉耳。属腑一段。亦根浮大脉来。脉大本宜汗。邪既变热入里。幸不成结胸痞诸近脏之症。惟转入阳明之腑。
则不可因内热而利小便。盖小便利。则津液从清道泄。无以润大肠。故便硬。是仍宜发汗。使邪从阳明转太阳而出。盖热虽入胃腑。而胃尚未实。切宜禁下。况脉见浮大。故仍从表治。必令汗出彻。
而后邪热入里者。还从表解也。如汗出不彻。邪不透表。日久在胃。消耗正津。大便硬者。且渐难。必至成实。有无所复传之危症。夫至便难。似宜下矣。然犹必辨脉。若带迟。胃虚冷。亦未可下也。总之当初入胃腑。邪犹在表。一汗而热愈。为不易之良法也。此亦就辨脉而申论之症。示人当知辨脉为先务也。
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浆不下。形体不仁。乍静乍乱。此为命绝也。又未知何脏先受其灾。若汗出发润。喘不休者。此为肺绝也。阳反独留。形体如烟熏。直视摇头者。此心绝也。
唇吻反青。四肢习者。此为肝绝也。环口黧黑。柔汗发黄者。此为脾绝也。溲便遗失。狂言。
目反直视者。此为肾绝也。又未知何脏阴阳前绝。若阳气前绝。阴气后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
阴气前绝。阳气后竭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温。心下热也。
此段因辨三部皆浮而无根。及洪大而散之脉。而知其大命之将绝。又就症辨何脏先绝。又辨阴阳尽竭之前后。辨脉至此。精矣至矣。故非辨症也。所以命绝者。以脉三部皆浮而无根。洪大而散。
是阳将外脱上越。阴不能维持于中。以致离卸其交钮。再或阴寒内盛。自下逼上。孤阳外亡。独阴无阳。亦成离判也。此皆辨脉而知其命将绝也。习。谓振动搐搦。手足时引缩也。
寸口脉浮大。而医反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寒。寒气相搏。则为肠鸣。医反不知。
而反饮冷水。令大汗出。水得寒气。冷必相搏也。其人即KT。
此段只就寸口浮大一脉。推究之。以见左右三部九候应辨者。无穷也。
寸口脉浮。是邪在表。不治表而下之。自犯大逆也。且凡言浮。则必过于浮。(凡脉皆当如此看)凡言大。则必过于大。故寸见浮。可知气胜而亡血。阴不能维阳使静。故只见浮而且大。可知所谓气胜者。亦非正气。乃挟外感风寒之邪。参杂而成大脉。是外感邪寒与正气相搏而成病者也。夫中表固为寒与正搏。即直中里。因肠胃素有虚风。风亦气也。亦与时感之寒相搏。遂成肠鸣之症。即不下之。且将自利。可下之乎。然不可下。
俗医必为可汗。但因浮大。谓为实热在内。饮以冷水。令大汗出。不知冷水只可消实热。焉可治寒气。今所饮冷水。得寒气又必相搏。搏于胸胃。阳滞阴凝。饮食入而必KT矣。KT即噎也。所以KT者。以寒邪格于阳部。拒而不入也。饮冷水以发汗。诸家概置勿论。魏氏比义于白虎汤。而云未能自信。然此无难知者。如今人患热病。食西瓜则汗出而解。亦此意也。
KT病有成于饮冷者。有成于饮热酒者。无非寒热与虚气相搏而成也。
趺阳脉浮。浮则为虚。浮虚相搏。故令气KT。言胃气虚竭也。脉滑。则为哕。此为医咎。责虚取实。守空迫血。脉浮。鼻中燥者。必衄也。
此段承上申言气逆之KT。再审于专主胃之趺阳脉也。下体之诊。浮即为虚。不同于寸口之必兼大也。浮虚相搏之虚。乃胃虚也。虚必有寒。虚寒之胃气相搏。是以气必上逆而为KT。不必定成噎症。凡胃虚寒。胸膈必反有浮游之热。逆而上冲。重可噎饮食。轻亦可逆膈气。是胃已虚。不治。则将竭也。如浮带滑。滑近数。邪热上冲。必为空哕。是胃虚气逆。更甚于呕矣。此由医误汗下。或误饮冷水也。夫胃本虚而以为实。反责虚以取实。其为大逆。如前段所云也。于是胃气内空。
则阳不足而越于外。阴之内守者。亦不能自固于中。且阴既虚。又生邪热。热入阴中。迫血妄行。
于是血随邪热而上行。必从鼻而出。故趺阳脉浮而觉鼻中燥者。必衄也。然则趺阳得一浮脉。即知胃气之虚竭。兼一滑脉。即知邪热之妄行。其可不辨之而误有所治哉。
此段言胃虚。大约虚寒则KT食。虚热则吐血。于浮脉兼滑兼大而辨之。大即芤。滑即数也。
可体原文上段言芤言革言数而明之。
诸脉浮数。当发热而洒淅恶寒。若有痛处。饮食如常者。蓄积有脓也。脉浮而迟。面赤而战惕者。六七日当汗出而解。反发热者。瘥迟。迟则无阳。不能作汗。其身必痒也。
此段就脉之浮数辨论。曰诸脉。则左右三部九候皆该。不独两寸也。然必以两寸为气之聚。脉之归焉。
寸口脉阴阳俱紧者。法当清邪中于上焦。浊邪中于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洁。浊邪中下。名曰浑也。阴中于邪。必内栗也。表气虚微。里气不守。故使邪中于阴也。阳中于邪。必发热。头痛。
项强。颈挛。腰痛。胫酸。所谓阳中雾露之气。故曰清邪中上。浊邪中下。阴气为栗。足膝逆冷。
便溺妄出。表气虚微。里气微急。三焦相混。内外不通。上焦怫郁。脏气相熏。口烂食断也。中焦不治。胃气上冲。脾气不转。胃气为浊。荣卫不通。血凝不流。若卫气前通者。小便赤黄。与热相搏。因热作使。游于经络。出入脏腑。热气所过。则为痈脓。若阴气前通者。阳气厥微。阴无所使。
客气内入。嚏而出之。声咽塞。寒厥相逐。为热所壅。血凝自下。状如猪肝。阴阳俱厥。脾气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阖。清便下重。令便数难。脐筑湫痛。命将难全。
此段似乎辨症。但起手重提寸口脉阴阳俱紧一语。则浮中沉取之俱紧。乃三焦阴寒涸冱之象。
故必详究表里上下之症。以为阴阳俱紧之脉证验。则辨症正以辨脉也。
脉阴阳俱紧者。口中气出。唇口干燥。蜷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欲解。到八日以上。反大发热者。此为难治。设使恶寒者。必欲呕也。
腹内痛者。必欲利也。
此段承上脉阴阳俱紧。申言寒湿中人上下成病。其症候次序。病情转变。大命生死。一切情状也。
此段单就初病言。下段又就变迁言。
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人安。此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此为晚发。水停故也。为未解。食自可者为欲解。
此段又就脉阴阳俱紧申言之。以见脉之宜辨症。正所以证脉也。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烦。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扰者。必欲解也。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睑内际黄者。此为欲解。
此段总承上阴阳俱紧三段而申言之。点出手足三部脉。以见不独寸口也。
脉浮而数。浮为风。数为虚。风为热。数为寒。风寒相搏。则洒淅恶寒也。脉浮而滑。浮为阳。
滑为实。阳实相搏。其脉数疾。卫气失度。浮滑之脉数疾。即发热汗出者。此为不治。
此段辨脉之浮数。以明症之轻重不同也。
伤寒。咳逆上气。其脉散者死。其形损故也。
此段结言辨脉之终。故就伤寒推究其所以死也。
师曰。呼吸者。脉之头也。初持脉。来疾去迟。此出疾入迟。名曰内虚外实也。初持脉。来迟去疾。此出迟入疾。名曰内实外虚也。
此段先明呼吸为脉所自始。
问曰。上工望而知之。中工问而知之。下工脉而知之。顾闻其说。师曰。病家人请。云病患苦发热。身体疼。病患自卧。师到。诊其脉。沉而迟者。知其瘥也。何以知之。表有病者。脉当浮大。
今脉反沉迟。故知愈也。
此段因脉辨症。
此所谓沉迟。是就初持脉寸口浮取而言。非持之而得沉迟。故为病愈。此等大有关系。故申明之。
假令病患云。腹内卒痛。病患自坐。师到脉之。浮而大者。知其瘥也。何以知之。若更有病者。脉当浮而细。今脉浮大。故知愈也。
此段亦是因脉知症。更有病。更即仍字义。非别病也。
师曰。病家人来请。云病患发热烦极。明日师到。病患向壁卧。此热已去也。设令脉不和。
处言已愈。设令向壁卧。闻师到。不惊起而盼视。若三言三止。脉之咽唾者。此诈病也。设令脉自和。
言此病太重。当须服吐下药。针灸数十百处。乃愈。
此段就病患情伪。察识其病之真假。而必以脉为定也。
言须服吐下药。针灸数十百处。以受尽痛苦吓之。彼诈病者惊闻。必不敢见欺。而自吐实情矣。
师持脉。病患欠者。无病也。脉之。呻者。病也。言迟者。风也。摇头言者。里病也。行迟者。
表强也。坐而伏者。气短也。坐而下脚者。腰痛也。里实护腹如怀卵物者。心痛也。
此段就持脉时。病患之声音状貌情态。以辨明何病。亦以佐辨脉察病之法也。
师曰。伏气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内。欲有伏气。假令旧有伏气。当须伏之。若脉微弱者。
当喉中痛似伤。非喉痹也。病患云。实喉中病。虽尔。今复欲下利。
此段辨明伏气之脉。故虽及症。而不言治法。
冬时感寒。伏藏经中者。为伏气。今月春分。伏寒欲发时也。欲有伏气。为时令言。假令旧有伏气。诊于人而得之。脉微弱。指少阴也。喉痛如物伤之。而非火邪壅肿之喉痹。此正伏气。久已变热也。病患果云实喉中痛。辨脉验症。伏气已真矣。虽尔。喉痛为伏气上冲。且必下决作利也。
问曰。人病恐怖者。其脉何状。师曰。脉行如循丝。累累然。其面白脱色。问曰。人不饮。其脉何类。师曰。脉自涩。唇口干燥也。
问曰。人愧者。其脉何类。师曰。脉浮。面色乍白乍赤。
此段并言三症。皆辨脉而兼望色。以知病之情状也。
问曰。脉有三菽六菽重者。何谓也。师曰。脉者。人以指按之。如三菽之重者。肺气也。如六菽之重者。心气也。如九菽之重者。脾气也。如十二菽之重者。肝气也。按之至骨者。肾气也。
此段明诊法轻重。以求脉于浅深。而知所属何脏也。
假令下利。寸口关上尺中。悉不见脉。然尺中时一小见。脉再举头者。肾气也。若见损脉来至。
为难治。
此段补叙少阴伏气。由元阳素虚。寒邪久蓄。变成热邪。上冲不透。下趋必利。为危候也。
问曰。脉有相乘。有纵有横。有顺有逆。何也。师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名曰纵。火行乘水。木行乘金。名曰横。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金行乘水。木行乘之。名曰顺。
此段就五行生克之理。辨脉之衰旺。乘者为病邪。所乘者为正气也。
问曰。脉有残贼。何谓也。师曰。脉弦、紧、浮、滑、沉、涩。此六者。名为残贼。能为诸脉作病也。
此段申明病脉。有害于如经之脉。又以些六脉为关要。故举以示人。弦紧者。阴病脉。残贼阳正脉之柔缓也。浮滑者阳病脉。残贼阴正脉之和缓也。浮而兼滑。大而芤也。沉涩者。亦阴病脉。
残贼阳正脉之流行充畅也。举此六者以概之。然凡病脉。皆能残贼正脉。使之变动而不安其常。
问曰。脉有灾怪。何谓也。师曰。假令人病。脉得太阳。与形症相应。因为作汤。比还送汤。
如食顷。病患乃大吐。若下利。腹中痛。师曰。我前来不见此症。今乃变异。是名灾怪。又问曰。
何缘作此吐利。答曰。或有旧时服药。今乃发作。故名灾怪也。
此段辨脉审症。推究以至于极也。脉得太阳。必用散邪升阳汤剂。旧服药。今发作。必是寒凉之药。旧存于里。今得治表之汤。寒邪在表。未及驱逐。而寒药在里。先发作而吐泻矣。故曰灾怪。
然寒药中存者。得吐泻可除。即今表邪亦不治而自散矣。何也。吐上越。必有汗可解也。
问曰。东方肝脉。其形何似。师曰。肝者。木也。名厥阴。其脉微弦。濡弱而长。是肝脉。肝病自得濡弱者。愈也。假令得纯弦者死。何以知之。以其脉如弦直。是肝脏伤。故知死也。
南方心脉。其形何似。师曰。心者。火也。名少阴。其脉洪大而长。是心脉。心病自得洪大者。
愈。假令脉来微去大。故名反。病在里也。脉来头大本小者。故名覆。病在表也。上微头小者。
则汗出。下微本大者。则为关格不通。不得尿。头无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西方肺脉。其形何似。师曰。肺者。金也。名太阴。其脉毛。浮也。肺病自得此脉。若得缓迟者。皆愈。若得数者。则剧。何以知之。数者。南方火。火克西方金。法当痈肿。为难治也。
此三段因五行生克之理。已于前纵横顺逆详言之。今复就辨脉而知脏病。欲人审察之也。但言三脏者。亦如辨脉篇但言夏令。人当自推及也。
问曰。二月得毛脉。何以遽言至秋当死。师曰。二月之时。脉当濡弱。反得浮者。故知至秋死。
二月肝用事。脉应濡。反得毛浮。是肺脉也。肺属金。金来克木。故知秋死也。他皆仿此。
此段因五脏辨脉。而推及于四时。亦举一以例其余也。
师曰。脉肥人。责浮。脉瘦人。责沉。肥人当沉。今反浮。瘦人当浮。今反沉。故责之。
此段就人形体。辨诊脉之轻重。以定责治之法也。
师曰。寸脉下不至关。为阳绝。尺脉上不至关。为阴绝。此皆不治。决死也。若计其余。有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也。
此段承上关格。推言阴阳不顺接。上下不交通。凡病皆可决之于脉也。
师曰。脉病。人不病。名曰行尸。以无王气。卒眩仆不识人者。短命则死。人病。脉不病。名曰内虚。以无谷神。虽因无苦。
此段因前文辨脉审症。而知所重惟在乎脉。而症不过证其脉也。
问曰。翕、奄、沉。名曰滑。何谓也。沉为纯阴。翕为正阳。阴阳相合。故令脉滑。关尺自平。
阳明脉微沉。食饮自可。少阴脉微滑。滑者。紧之浮名也。此为阴实。其人必股内汗出。阴下湿也。
此段专辨脉之沉。而兼及滑浮紧。正申言脉有残贼一节也。翕与辟对。奄与发对。掩同。脉属气属阳。阳为阴所翕合而奄掩之。则脉沉也。再重按。形圆顶指。此沉乃流动有力而滑也。
问曰。曾为人所难。紧脉从何而来。师曰。假令亡汗。若吐。以肺里寒。故令脉紧也。假令咳者。坐饮冷水。故令脉紧也。假令下利。以胃中虚冷。故脉紧也。
此段亦申言残贼脉也。前段论关尺二部之沉滑。于尺中辨阳虚阴实之紧脉。此言寸脉之紧。及胃中虚冷之紧。皆明三部之阳虚阴实也。
寸口卫气盛。名曰高。荣气盛。名曰章。高章相搏。名曰纲。卫气弱。名曰。荣气弱。名曰卑。卑相搏。名曰损。卫气和。名曰缓。荣气和。名曰迟。迟缓相搏。名曰沉。
此段分三节。辨脉之过不及。与中和之象。而审病机也。曰寸口者。以诸脉总会之首。实该三部九候而辨之也。
寸口脉缓而迟。缓则阳气长。其色鲜。其颜光。其声商。毛发长。迟则阴气盛。骨髓生。血满。
肌肉紧薄鲜硬。阴阳相抱。荣卫俱行。刚柔相搏。名曰强。
此段紧接上迟缓为沉来。分别出迟缓又可名强也。亦曰寸口者。分以两寸统各三部。其左右六部悉同等也。趺阳脉滑而紧。滑者。胃气实。紧者。脾气强。持实击强。痛还自伤。以手把刃。坐作疮也。
此段承上强脉。并前段言阴实。专就脾胃表里。以明脉见强为平脉。亦有时为病脉也。脉贵和平。胃实脾强。皆为病脉。如持阳实以击阴强。则水火相搏。不相逮者。真相搏矣。然非外敌。乃自相残伤。如以手把刃。坐而自戕其躯体。以成疮疡也。但言持实击强。不言持强击实。可推其义。
寸口脉浮而大。浮为虚。大为实。在尺为关。在寸为格。关则不得小便。格则吐逆。趺阳脉伏而涩。伏则吐逆。水谷不化。涩则食不得入。名曰关格。
此段就脉辨出关格之病。却有两种。然皆由阴阳为病。无错杂之邪阻碍。故尚轻于无尿但头汗出之关格。
脉浮而大。浮为风虚。大为气强。风气相搏。必成瘾疹。身体为痒。痒者名泄风。久久为痂癞。
此段又就浮大脉。辨瘾疹痂癞之症。亦于寸口候表也。
寸口脉弱而迟。弱者。卫气微。迟者。荣气寒。荣为血。血寒则发热。卫为气。气微则心内饥。
饥而虚满。不能食也。
此段亦辨脉论症。总不外阳虚阴实之义。
趺阳脉大而紧者。当即下利。为难治。寸口脉缓而弱。弱者。阳气不足。缓者。胃气有余。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气填于胸上也。
此段亦辨脉论症。专以胃之虚实。验病之轻重。而实为阳虚阴实之见端也。
趺阳脉紧而浮。浮为气。紧为寒。浮为腹满。紧为绞痛。浮紧相搏。肠鸣而转。转即气动。膈气乃下。少阴脉不出。其阴肿大而虚也。
此段就趺阳脉。辨少阴之症。而胃脉亦兼统焉。以趺阳主胃肾二经之脉也。程氏谓肾肿兼有水蓄。亦是肾阳已衰。无湿不作虚肿也。然此水蓄。必在膀胱。气盛阳足。则自宣泄。不可作湿热治也。
寸口脉微而涩。微者。卫气不行。涩者。荣气不足。荣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身体痹不仁。
荣气不足。则烦疼口难言。卫气虚。则恶寒数欠。三焦不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而吞酢。中焦不归者。不能消谷引食。下焦不归者。则遗溲。沉而数。沉为实。数消谷。紧者病难治。
此段辨脉。乃就表之荣卫。里之三焦。而得阴阳两亏之脉。虽言寸口。实兼关尺二部。轻重取之而得也。紧者病难治。以中气空虚之极所致。较浮而涩者更加等也。然皆不为预图之故。不重可悔恨哉。
寸口脉微而涩。微者。卫气衰。涩者。荣气不足。卫气衰。面色黄。荣气不足。面色青。荣为根。卫为叶。荣卫俱微。则根叶枯槁。而寒栗。咳逆。唾腥。吐涎沫也。
此段又就寸口脉分辨病情面色。而知阳虚阴实。更兼痰之候。
趺阳脉浮而芤。浮者。卫气衰。芤者。荣气伤。其身体瘦。肌肉甲错。浮芤相搏。宗气衰微。
四属断绝。
此段又就辨脉明荣卫之表气。而趺阳为胃脉。中焦之气出于胃。因可识宗气也。四属。四肢也。
断绝则荣卫不行。不止不足。将为半身不遂等症矣。
寸口脉微而缓。微者。卫气疏。疏则其肤空。缓者。胃气实。实则谷消而水化也。谷入于胃。
脉道乃行。水入于经。其血乃成。荣盛则其肤必疏。三焦绝经。名曰血崩。
此段因前二段寸口趺阳。候得荣卫俱微。遂专论卫微荣盛之症。亦于脉辨之也。里荣无所统摄。
多入于经者。亦易乱出于经。何也。气有行于荣中者。荣气也。气有护于荣外者。卫气也。卫气既疏。则里血无力。血易泛滥。不由经道而下崩。此乃三焦经绝也。
趺阳脉微而紧。紧则为寒。微则为虚。微紧相搏。则为短气。少阴脉弱而涩。弱者。微烦。涩者。厥逆。趺阳脉不出。脾不上下。
身冷肤硬。
此段又就脉辨得阳虚阴实之一症。余可类推。
少阴脉不至。肾气微。少精血。奔气促迫。上入胸膈。宗气反聚。血结心下。阳气退下。热归阴股。与阴相动。令身不仁。此为尸厥。当刺期门巨阙。
此段就上趺阳脉不出。推出少阴脉。以趺阳主肾。故可明肾虚主症也。
寸口脉微迟。尺脉紧。其人虚损多汗。知阴常在。绝不见阳也。寸口诸微亡阳。诸濡亡血。诸弱发热。诸紧为寒。诸乘寒者则为厥。郁冒不仁。以胃无谷气。脾涩不通。口紧不能言。战而栗也。
此段又就脉申言阳虚阴实之病。更推类以结之也。
问曰。濡弱何以反适十一头。师曰。五脏六腑相乘。故十一。问曰。何以知乘腑。何以知乘脏。
师曰。诸阳浮数为乘腑。诸阴迟涩为乘脏也。
此段言脉之通于脏腑。凡邪之乘。因乎脉之虚。所以通结辨脉平脉二篇之义也。
濡弱。言气血。气无形。血如水。皆软细之物。非指病脉为濡弱。凡人脉皆如此也。适。往也。
反。来也。反适。即往来义。头。即处字之意。十一头。原文自明之。言相乘表里之谓也。五脏六腑。皆阴阳相配为表里。而以三焦统之。成十二经。又分上中下为三。上焦心肺二脏。配以心包络一腑。即身里上段之大膜。而就其包裹心者主之。包心络者。不止包心。通于全里。遂更通于表矣。中焦肝脾二脏。配以胃胆二腑。两胁之间。胃肠之际。又有脂膜以连之。胃之下口。通于中焦之小肠大肠。下焦膀胱二腑。独肾一脏。此十一头之部位也。上焦肺稍后。心稍前。而肺下心上。
是为胸膈。其中为膻中。宗气居焉。中焦肝胆在左。脾在右。胃居中胃之下。小肠之后。大肠之上。
是为人之中。脐上三寸三分。是其处。居于身左右前后之中。乃受天地父母之元气而生身者。故与脐对。有窍而不开。虽其气无不通。而无可通之窍。所以深藏永固之也。
下焦则肾居后。膀胱居前。肾脏两丸。附于脊骨。而中虚者为命门。膀胱之上。脐之下。亦有空处。
是为关元。命门水中存火。以温三焦。三焦无形。以躯壳为形。以脂膜为界。其实一物。故亦附名为腑经。为手少阳。正配肾足少阴。以命门之火。同为相火。共奉心之君火也。关元之中。有气专司厘清浊二路。故曰关。而名其气为胞中。此十一头相乘。而得十二经之义也。其中为膻中。为胃中。为身中之中。为胞中之中。为命门之中。皆形虚而有气以实之。惟虚故能实。万化起于中。静者。动之本也。至鼻下口上。亦名人中。则以人之开窍上下者分中。人中之上。耳目鼻皆两窍。阴耦数。三耦合乎坤也。人中以下。口与前后阴皆一窍。阳奇数。三奇合乎干也。坤上干下。乃成泰象。故阴阳上下左右。皆以交而生。以不交而死也。此十一头三焦五中。皆气之充塞。则皆脉之流通。故脉之濡弱。而实气之所藉流行也。(此段系魏氏全文)按平脉篇。起手曰脉之头。结处曰十一头。两头字首尾照应成篇法。
按魏氏释辨脉平脉之义。以为辨者。分别之。平者。较量之。平如平章之平。非平人之脉。然则辨者。始条理也。分为二。推至于无穷也。平者终条理也。衡如一。究归于不二也。夫气有阴阳。
邪亦有阴阳。病必分阴阳。脉必辨阴阳。必分为二以辨之。气之阴阳。有有余不足。邪之阴阳。
亦有盛衰。病因而有轻重。脉必平阴阳。故权衡如一以平之。如此释辨平二字之义。致有精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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