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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玉函要略述义

信息来源:国医小镇发布时间:2018/5/9

题辞

先教谕金匮辑义。系于晚年定本。是以极其精核。无须赘述。惟不肖受读既尚。时有管见。又诸家方论。扩充经旨者。其偶尔失载。亦间有之。赵以德衍义。周扬俊补之。题曰二注。近代朱光被有正义之作。俱出于先教谕下世之后。并撷其粹。皆标记在辑义上层。不敢谓有裨学人。然窃比之鸡肋。仍整录为编。以供子弟参对云。天保壬寅首夏。丹波元坚纂。

金匮注解。更有高世。李。李玮西。俱为医宗金鉴所引。又有卢之颐摩索金匮。张志聪注。黄元御金匮悬解。戴震注。李钧注。皆是先兄医籍考所着录者。卢氏。黄氏。学颇迂僻。其存不存。不足措念。其他诸家。惜未得见之。况戴氏硕儒。顾考证必精。而其遗书中。缺焉不收。最可憾也。又李炳字振声。号曰西垣。苦金匮无善注。

乃撰金匮要略注二十二卷。能抉其微。见焦循雕菰集。嘉庆中。陈念祖着有金匮浅注十六卷。金匮读四卷。见其神农本草经读序。

赵开美本。辑义所引。系皇国重刊。今得其原刻勘之。间失其旧。又朝鲜国医方类聚所据。盖为宋元旧刻。亦与今本互有异同。今并校而揭之。

卷上

按广雅曰。略。要也。王念孙疏证曰。孟子滕文公篇。此其大略也。赵岐注云。略。要也。又说文曰。略。经略土地也。段玉裁注曰。引申之。凡举其要。而用功少者。曰略。略者。对详而言。观此诸说。则要略二字。其义更晰矣。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按伤寒论每篇首。冠以辨字。今要略无之者。盖后人所删也。外台疗疟方。引张仲景伤寒论。每条首。有辨疟病。辨疟脉等字。亦足以证。)

论十三首

(三。当作五。)

脉证三条

(诸本。作二条。宜从。)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

〔徐〕医中有大关目不可专指一病者。仲景于首卷。特揭数十端。以定治疗之法。此则论五行相克之理。必以次传。而病亦当预备以防其传也。〔魏〕此条。乃仲景总揭诸病当预图于早。勿待病成方治以贻悔也。治之预。则用力少。而成功多。所谓曲突徙薪之勋。宜加于焦头烂额之上也。先言肝者。以四时之气始乎春。五脏之气始于肝。

洪范言履端于始。序则不愆。故先引肝。以为之准云。〔朱〕甘味入脾。兼能缓肝。和调两脏。令弗相也。

按赵氏于内经辛补。仲景酸补之理。详为之辨。盖系于尤氏所据。文繁不具录。

夫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禀。周本。作秉。)按礼记乐记曰。道五常之行。注。五常。五行也。礼运曰。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又曰。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杨上善太素经注曰。风气一也。徐缓为气。急疾为风。人之生也。感风气以生。其为病也。因风气为病。是以风为百病之长。集韵般字下曰。亦数别之名。无犯王法。盖谓无犯王者之法律。以罹墨劓宫等刑。白虎通曰。犯王法。使方伯诛之。先兄曰。竭乏。即内经以欲竭其精之义。又金鉴。以为内所因中虚。外所因中实。不内外因。非中外虚实。徐氏。以为适中经络三句。应前内因一段。四肢才觉重滞四句。应前外因一段。更能无犯王法二句。应前房室一段。并是。然更就服食节其冷热苦酸辛甘句考之。则三者房室下。恐脱服食二字。否则彼句内。蕴有服食失节乎。如此看做。殆觉上下相应。于病理亦相叶。而更能无犯王法以下五句。都应前房室一段。

又按喜多村直宽曰。服食。即衣服饮食之谓。灵师传篇云。饮食衣服。亦欲适寒温。可以征焉。斯说得之。(小岛尚质曰。陈天竺三藏真谛释迦毗罗仙人金七十论云。三苦。一根据内。二根据外。三根据天。此亦论三因。与经旨略相似。)问曰。病患有气色见于面部。(胸上。周。作胸中。)按魏曰。鼻为肺之开窍。而主一身之元气者也。五脏之气。莫不禀受于肺。而五脏之真色。亦必随气之出入而发见于鼻头。此鼻头所以可验五脏之真色也。此解与尤意异。然宜备一说。痰饮篇曰。膈间支饮。其人喘满。心下痞坚。面色黧黑。盖与本条相发。又色黄者。色白者。二证。沈魏朱属之鼻头。检千金方曰。论云。鼻头微白者亡血。设令微赤非时者死。病患色白者。皆亡血也。又曰。凡人候鼻头色黄。法小便难也。盖是三家所本。

师曰。病患语声寂然。

按喑。当与通。周礼典同职。微声。郑玄注。。声小不成也。

师曰。息摇肩者。心中坚。

按赵曰。此仲景因呼息以为察病之法。与后条吸对言。以举端耳。徐注本于此。又沈氏以为此言喘息有痰气肺胀肺痿之别。其说似是。然不及魏之稳切。但魏唾沫解恐非。沈曰。肺热叶焦。气弱不振。津液化而为涎。上溢于口。故吐涎沫。似是。盖古所谓沫者。即今之痰涎。不必是白沫。(宜参肺痿。及痰饮篇。)又金鉴痰嗽肺痿之辨。

欠妥。

又按徐氏注上气色条有曰。但望法贵在神气动静之间。此言甚妙。如欲候气息者。最所宜加思矣。

师曰。吸而微数。(沉。作息而微数。且曰。远。当作迟字。并误。)按朱以上焦下焦二句。为虚者不治之注脚。谬矣。又魏注中筋脉二字。宜删。

师曰。寸口脉动者。

按此条。上文言脉不言色。下文言色不言脉。是互文见意。故结以非其时色脉句。

问曰。有未至而至。(为至而不至也上。俞本。类聚。并有此字。)〔徐〕此论天气之至。有过不及。不言及医。然而随时制宜之意在其中。(辑义尤注中。至未得甲子下。脱而天已温。或已得甲子。而天反未温。及已得甲子十九字。)问曰。寸脉沉大而滑。(脉经。不设问答。卒厥下。有不知人三字。口字无。和上。有温字。)按此条。脉经题云平卒尸厥脉证。(巢源。载之尸厥候中。)而杂疗方尸厥下原注。曰脉证见上卷者。徐以为此条。则殆是扁鹊所疗虢太子之病也。又素阳明脉解篇。厥逆连脏则死。连经则生。

问曰。脉脱入脏即死。

按先兄曰。此条。诸注失凿。盖是承上条。更申其理。脉。即血脉。系血气之省文。考字书。脱。或然之辞。

宜为助语看。始妥。脱本外脱之义。脱而称入。甚不相协。素方盛衰论。脉脱不具。诊无常行。吴注云。脉或不显也。可以相证矣。吴子励士篇。脱其不胜。取笑于诸侯。后汉书李通传。事既未然。脱可免祸。宋赵德麟侯鲭录曰。脱者。可也尔也。谓不定之词。汉晋人多言脱如何。亦或也。胡三省通鉴注云。脱者。或也。又曰。脱者未可必之辞也。此皆可例。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类聚。作饪。)〔周〕此总内经所着之病。而为之分阴阳悉表里。合上下内外以立言。庶几经络明。腑脏着。所因显。不致散而难稽也。如三阳在外。病头痛等六证。则各有所行之经。各显本经之证。三而六之。非十八乎。而三阴之在里者亦然。五脏各有十八。合计为九十病。其为病。则于灵枢。论心脉为螈。班班可考矣。若六腑则何如。腑居内而合于经者也。故邪之在腑者。合外于经。其受患为浅。而欲散不难。不若五脏之深且甚焉。故曰微也。其为病。内经有分属。仲景括为一百八病。盖因腑之六。以为数也。凡此共二百三十四病。统内外而言之也。人之一身。上下表里尽之矣。而所谓清浊大小邪者。一为雾露。一为地浊。本天者亲上。本地者亲下。百病之长。伤人之阳。肃杀之气。伤人之阴者。是也。从口入者为内伤。亦足使人发热腹痛。喘呕胀满。不去其陈而致新。不足以为功。〔魏〕大约阳病皆躯壳以外之病。而阴病皆躯壳以里之病耳。

按此条分为两段。前段。是就经络脏腑。而举疾证数目。(程注错算。周氏为是。○后汉书郭玉传。方诊六微之技。亦不审其义。)后段。说五邪而分三节。先就其性立名。(风善行而数变其性。见千金。)更反复示其所中。

余义结以极寒极热。可谓尽矣。但注家于大邪小邪。迂曲费说。甚失经旨。不知三节互相照应。大邪言风。小邪言寒。其义了然。周氏所解殊卓。盖风则泛散。故称之大。寒则紧迫。故称之小。且风之伤人为最多。寒则稍逊。亦其所以得名欤。风性轻扬。故先中表。而令脉浮。寒性悍。故直中里。而令脉急。

又按素太阴阳明论曰。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灵百病始生篇曰。风雨则伤上。清湿则伤下。辨脉法曰。寸口脉阴阳俱紧者。法当清邪中于上焦。浊邪中于下焦。皆文异旨近。又陶氏本草序例曰。夫病之所由来虽多端。而皆关于邪。邪者。不正之目。谓非人身之常理。风寒暑湿。饥饱劳逸。皆各是邪。非独鬼气疫疠者矣。本条邪字。得此言而始明矣。

先兄曰。卢文钟山札记。详辨字。宜参。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

按说文。痼。久病也。(汲古阁刊宋本。作HT。讹。)又金鉴所引赵注。二注本以为周氏。师曰。五脏病各有得者愈。

按尤氏引藏气法时论。宣明五气篇。五味篇为征。宜参。又成氏注厥阴篇除中条曰。若胃气绝。得面则必发热。

若不发热者。胃气尚在也。恐是寒极变热。因暴热来而复去。使之能食。非除中也。金匮要略云。病患素不能食。

而反暴思之。必发热。是成氏既以思字作食义看。

夫诸病在脏。

按此条猪苓汤。不过姑假之以备隅反。徐沈朱附出其方。深误。

〔余述〕此篇。仲景揭示辨证处治之总例。而其最紧要。在首章与第二章。今深绎其意。则寓有三义。盖人之有身。以脏腑为之主宰。故论理疾病。必始自脏腑。实为轩岐相传之学。故仲景举之于首。以为后人模范。其义一也。病之大体。不过二端。曰内伤。曰外感。是已。首章所主在内伤。次章所主在外感。两相对列。使人知病之不出二端。其义二也。治病之要。不过防微。渴穿斗铸。先圣所戒。是以首章举治未病。而次条亦曰。未流传脏。即医治之。曰。勿令九窍闭塞。皆示见微得过之意。其义三也。此三义者。岂可不谓非医家入学之门径乎。其他诸条。

辨色。辨声。辨气息。辨色脉应否。辨脉之先后。诊察之法尽矣。病有起于急遽者。吉凶不可不察。内因之病。皆有数目。外感之疾。各有法度。五脏之病。有所得。有所恶。亦辨证之纲领也。如夫天气消长。人身亦应之。则其理不得不讲也。施治之法。先示防微。又示浅深之有别。又论病之表里新久。必有先后之序。而篇末一章。发攻导诸剂之秘焉。夫然后辨证处治之例。无出于此篇范围之外。则此篇者。真医家之大经大法也。

湿病脉证第二

(俞本。证下。有治字。是。)

论一首


脉证十二条

(当作十六条。)

方十一首

太阳病。发热无汗。

太阳病。发热汗出。

按反恶寒。钱注竟属牵强。盖反。是而字讹。千金翼可以征焉。(千金翼。作而反恶寒。窃想反字。后人从本经所补入。)不恶寒。诸注亦不确。巢源无不字。林亿等校伤寒论。及总病论。并既引证之。为是。要之此二证俱有恶寒。惟须以无汗与汗出。为表实表虚之分。不系恶寒不恶寒也。栝蒌桂枝汤条曰。太阳病其证备。亦可以征。

又按赵氏曰。所谓柔痉者。非不强也。但刚痉强而有力。柔痉强而无力为异尔。此金鉴所本。又圣惠方曰。阳痉即易瘥。阴痉即难瘥。又曰。柴胡散。治伤寒阴痉。闭目仰面。石膏散。治伤寒阳痉。通身热仰目。此解惑论所本。先兄曰。曲礼刚日柔日。即阴阳之义。

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

按脉沉而细。徐钱以为痉病正脉。(然则细是紧细之细。非微细之细。)而痉之必难治。程鉴等以为痉见此脉者。

气少之候。故难治。

夫风病。下之则。

按风病。犹言风家。不过与前条均言太阳病。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

按疮家。谓金疮家。(疮。古作创。说详于伤寒论述义中。)盖身疼痛。本麻黄汤所主。如金疮家。躯壳血乏。

纵得伤寒。倘发其汗。则筋脉益燥。遂为痉病也。此与破伤风之邪入自疮口者。其机稍异。

又按以上三条。言痉病所由。医通每处一方。非是。

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原注字。赵本不复。)张锡驹曰。颈项强急。则不能转舒而动摇。故独头面摇也。成氏曰。卒口噤。皆不常噤也。有时而缓。

按此条诸证。皆是系于邪着筋脉。风热上扇之所致。诸注强为解事。不必然。又轩村宁熙曰。若发其汗以下十七字。盖湿病中之文。今错在此也。此说似是。

暴腹胀大者。为欲解。

〔徐〕家之脉。总不离于沉紧。今之伏弦。亦沉紧类耳。

按如故二字难解。王肯堂曰。此痉字。恐当作死字。非是。

夫脉。按之紧如弦。

按转筋篇。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

太阳病其证备。身体强KTKT然。

〔徐〕太阳病其证备者。身热头痛汗出也。〔程〕太阳病其证备。言头痛项强。发热恶风寒具见也。

按太阳证备。尤引赵氏。其说近迂。徐程为稳。脉反沉迟者。与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证。殆同其辙。

又按栝蒌桂枝汤。为柔痉初治之方。先教谕别有痉病论。曰。刚痉表证。与葛根汤。入胃者。承气汤。柔痉表证。与栝蒌桂枝汤。倘里气亦虚者。桂枝加附子汤。芍药甘草附子汤。真武汤。活人附术散。圣济附子散之属。理所宜然。亡血产后。阳盛阴虚。或有不中与附子者。乃参归汤。人参建中汤。及景岳滋补数方。当采择而用焉。

又沈氏曰。有竹叶汤加附子。以治产后颈项强。乃阳虚湿盛之痉。此言不核。然其方可借为柔痉里虚之治。


栝蒌桂枝汤方

(按三升下。似脱去滓二字。)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

按无汗则津液内多。小盒饭利。而反少者。以其人津燥之故。尤注谬矣。

为病。胸满口噤。卧不着席。

按千金方曰。诸反张。大人脊下容侧手。小儿容三指者。不可复治也。此庞氏所据。沈氏曰。大承气汤。或见内实。原有疏解。非为攻下而设。尤氏曰。此痉病之属阳明瘀热者。然无燥实见证。自宜涤热。而勿荡实。乃不用调胃。而用大承气者。岂病深热极。非此不能治欤。然曰可与。则犹有斟酌之意。用者慎之。朱氏曰。急与大承气。

以下其热实。则枳朴硝黄。未始非涤热生津除热之神品也。并与金鉴相发。

又按汪机医学原理曰。痉病。方书皆谓感受风湿而致。多用风药。予细详之。恐仍未备。当作气血内虚。外邪干之所致。盖人百骸九窍。必本气血荣养。始能运动。观内经云。足得血而能步。掌得血而能握。目得血而能视等文可见。盖筋脉无血荣养。则强直不能运动。痉病之证是也。但因有数者不同。是以有气虚不能引导津血。以养筋脉而致者。有津血不足。无以荣养筋脉而致者。有因痰火塞窒经隧。以致津血不荣者。有因真元本虚。六淫之邪乘袭。致血不荣养者。虽有数因不同。其于津血有亏。无以滋荣经脉则一。详先哲谓汗下过多。及病后产后。与大耗精耗血之病。皆能作痉。其意可见。学人不可力执局方。专用风药而疗。在乎分因用药可也。以上汪说。盖辨痉之非湿。此为蓝本。其见甚卓。惜强分头绪。稍属多事。如张介宾。专以内因论。似不熟绎经文者。则又逊于汪氏一等矣。

又按柯氏曰。夫之始也。本非正病。必夹杂于他病之中。此说殆佳。盖其人本有某故。而营血内乏。或外感误治。而亡其津液。俱使邪火就燥。以着筋脉。遂为劲急也。太阳病发汗太多。风病误汗下。疮家过汗。皆是痉之所因。而并产后发痉观之。则其非径得之者。可以见矣。其证必备表候。而冠以太阳病。则外邪所触而致者。亦可以知矣。

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玉函。脉经。细。作缓。活人书注曰。脉细者。非也。此名以下。徐。沈。朱。作此名中湿。亦曰湿痹。其候云云。非是。)按湿病有挟风寒者。今此证则纯于湿者。故举为湿病之首。先后篇所谓湿流关节。是也。(成氏既引此句以为解。)此条。尤氏注甚核。盖湿邪不藉风寒。则更易濡滞。势必趣里。是以治法不事驱表。但利其小便。则外湿亦随消除也。烦字。钱注为当。或以为心烦者误矣。大便反快句。诸注未妥。愚意快者。快调和平之谓。言小便不利者。津液偏渗大肠。法当濡泻。而今湿邪壅闭。水气内郁。不敢漏泄。故使大便反如平也。(注家多以濡泻解快字。

然泻利数行。岂得云之快。且小便不利者。势必泻利。则不宜下反字。故知前注之非。)顾如此证。绸缪失治。必变遍身浮肿。

又按成氏曰。痹。痛也。因其关节烦疼。而名曰湿痹。非香港脚之痹也。此说本于许氏说文。又魏氏曰。湿气不孤行。必附于别气。非风则寒。今感人而关节疼痛。知附于寒者多。而为病于太阳者同也。非是。又黄仲理于此证拟方曰。甘草附子汤。麻黄连翘赤小豆汤。并不确。

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

〔尤〕湿外盛者。其阳必内郁。湿外盛为身疼。阳内郁则发热。热与湿合。交蒸互郁。则身色如熏黄。熏者。

如烟之熏。色黄而晦。湿气沉滞故也。若热黄则黄而明。所谓身黄如橘子色也。

按此证亦纯于湿者。郭氏补亡论曰。宜五苓散。然其病属外。殆是麻黄连轺赤小豆汤所宜也。(宜以伤寒论述义湿热条相参。)巢源风黄候曰。凡人先患风湿。复遇冷气相搏。则举身疼痛。发热而体黄也。又有风黄胆候。并是别证。

湿家。其人但头汗出。(胸上。赵。作胸中。)〔尤〕寒湿居表。阳气不得外通。而但上越。为头汗出。〔朱〕背强恶寒者。以背皆阳经所主。为湿所痹也。〔魏〕欲得被覆向火。恶寒之甚矣。

按此湿郁之甚者。医者误下。以为坏证。哕与小便不利。亦为下冷之验。胸满亦为上热之征。舌上如胎。注家多于如字费解。然胎本苔字。以气液蒸酿。积于舌上。恰如苔藓之布铺地面。故云如苔。或省云舌上苔。后人改从肉旁。而注家不知其本义。遂至牵凑为说。特成氏曰。使舌上生白苔滑也。其意可见焉。(或曰。说文。。水衣也。舌苔之苔。为煤之看。却觉衬着。说文。炱。灰炱煤也。段氏曰。通俗文云。积烟曰炱煤。玉篇云。炱煤。

烟尘也。盖舌苔自薄而浓。自白而黄而黑。有积烟之象。故以名之。一说。谓舌苔多因热而生。故从火为正者。凿矣。)甲乙经。石门。一名丹田。在脐下二寸。任脉气所发。盖此所云。泛称下焦。与关元同例。(关元。见厥阴篇。

水气篇。妇人杂病篇。)太阳下编五苓散条曰。其人渴而口燥。烦。亦同语例。

湿家下之。额上汗出。

〔徐〕虽仲景有下之早则哕句。似乎太早不可。而后则可下也。不知此为头汗而表未解者。虑其有内入之事。

表邪内入。则可下矣。非言治湿可下也。

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

按朱氏曰。以见此证宜桂枝加术汤。而非麻黄汤之任。值天阴两句。更示人因时变通意。此说不必。盖此条示风湿取汗之例。不宜拟定一方。

此事难知曰。服解药而去沉困。只头痛目闷。是知湿去而风不去。则欲解也。若风去而湿不去则不解。何以然。

风则高。湿则下而入里也。按此说不了。

湿家病。身疼发热。面黄而喘。

成氏曰。病有浅深。证有中外。此则湿邪浅者也。何以言之。湿家不云关节烦疼。而云身上疼痛。是湿气不流关节。而外客肌表也。不云发热身似熏黄。复云发热面黄而喘。是湿不干于脾。而薄于上焦也。阴受湿气。则湿邪为深。今头痛鼻塞而烦。是湿客于阳。而不客于阴也。湿家之脉当沉细。为湿气内流。脉大者阳也。则湿不内流。

而外在表也。又以自能饮食。胸腹别无满痞。为腹中和无病。知其湿气微浅。内药鼻中。以宣泄头中寒湿。

按本事方。载有本证治验二则。并用瓜蒂散。宜参。

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汤。

按此条。乃证以方略者也。今就其方考之。是风湿之属表实者。发热恶寒无汗。其脉浮紧。可推而知矣。故以麻黄汤。发散郁邪。加术以驱表湿。此方之术。宜用苍术。非逐里湿也。盖仲景分风湿太阳病。以为三等。亦犹风寒之例。又黎居士简易方。以此证为寒湿。恐不然。


麻黄加术汤方

(类聚。甘草一两。)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

按发热日晡所剧者。以湿为阴邪。故得阴时而加甚也。盖此证。湿邪滞着稍深。而其表则实。故于麻黄汤中。

增损以治之。亦犹伤寒有葛根汤之例。

风湿。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

按此风湿之表虚者。亦犹桂枝汤之例。故嫌麻黄之峻。其不用阳旦者。岂以芍药之涩乎。防己黄汤。注家以为实卫渗湿之剂。此殊不然。防己。皮水有防己茯苓汤。而陶隐居曰。是疗风水家要药尔。然则亦是系逐表湿之品。

黄。但黄建中汤治里虚。其他如黄桂枝五物汤。乌头汤。芍桂酒汤。桂枝加黄汤。皆用治湿着。盖托阳排结。于濡滞之邪。适然相对矣。术之驱外湿。既如前述。况方后曰。服后当如虫行皮中。曰。令微汗瘥。则知此方为风湿家解肌之治。而非渗利之剂也明矣。


防己黄汤方

(方后如冰。赵原刻。作犹冰。)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

〔周〕伤寒至八九日。亦云久矣。既不传经。复不入腑者。因风湿持之也。

按风湿相搏句。当与八九日字易位看。金鉴本于沈氏。以为风湿之病。得之伤寒八九日。非是。


白术附子汤方

〔朱〕如冒状者。正气鼓动。水气亦随而动。正邪相搏。未得遽胜之象。所谓与术附并走也。

按此方亦系于发表。既详之伤寒论述义中。兹不复赘。

风湿相搏。骨节疼烦。

〔鉴〕汗出短气。恶风不欲去衣。皆风邪壅盛也。小便不利。湿内蓄也。〔尤〕此亦湿胜阳微之证。其治亦不出助阳散湿之法。云得微汗则解者。非正发汗也。阳复而阴自解耳。

按伤寒表证。大端有二。曰太阳病。曰少阴病直中。顾湿家亦不过如此。盖其太阳证治。麻黄加术汤等条。是已。如前条及此条。俱系表虚寒证。虽湿邪持久。犹是少阴直中之类。而桂枝附子汤。术附汤。甘草附子汤。亦犹麻黄附子细辛甘草二汤。及附子汤之例矣。尤氏于治湿诸方有总义。殊欠核当。仍不录。


甘草附子汤方

圣济。附子汤。治中风四肢挛急。身体沉重。骨节烦疼。

即本方。姜枣同煎。

百一选方。史氏白术散。治腰痛。

于本方。去甘草。加芍药。

太阳中。发热恶寒。(按数下之数字。非误即衍。)〔赵〕注虽已解过治之失。于当救之道则未明。(按注。言成氏。)予尝思之。此证属阴阳俱虚。脉弦细者。阳虚也。芤迟者。阴虚也。所以温针复损其阴。汗之复损其阳。此证惟宜甘药补正。以解其热尔。即灵枢所谓。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补阴则阳脱。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刚剂。

按柯氏曰。弦细芤迟。不得连读。言中暑夹寒之脉。或微弱。或弦细。或芤迟。皆是虚脉。盖细与芤不并见。

柯说为是。然此证虽阴阳俱虚。而暑邪缘。津液乏燥。且热证亦见迟脉。则谓之夹寒。恐不为当。

活人书曰。问中暑何故洒然毛耸恶寒。答曰。经云。四时八风之中人也。因有寒暑。寒则皮肤急腠理闭。暑则皮肤缓腠理开。开则洒然寒。闭则热而闷。近人多不明中暑。或作热病法治之。复用温热药。必致发黄斑出。更为蓄血。尤宜戒之。

按先兄曰。郑玄易通卦验注。太阳脉。起足少指端。至前两板齿。云岐子伤寒保命集曰。口开前板齿干燥者。

牙乃骨之精。今燥者骨热也。此说近凿。又沈氏曰。当以辛凉解表。甘寒清里。即后人所用香茹散之类。亦非是。

盖此证。清凉(如黄连石膏之类。)渗利(如五苓之类。)温中。(如大顺散之类。)俱非所适。但香薷实解暑之圣药。

或加一味于润补方中。(如黄汤。生脉散之类。)未必不为佳。

太阳中热者。是也。

按此条与前条。即中虚实之别。而证之理。无出于此二端。徐氏注上条曰。此即洁古所谓。静而得之。为中暑。为阴证也。注此条曰。动而得之。为中热。为阳证也。误矣。(洁古所谓中暑。即夏月伤凉之病。张介宾名为阴暑。虽俱名曰暑。其实非暑邪也。又热论所谓病暑者。亦是伤寒。以时而异其名耳。不可援以注本经也。)又按山海经。北嚣之山。鸟名HT。食之已。庄子杂篇则阳曰。夫冻者假衣于春。者反冬乎冷风。又方氏曰。。伤暑也。史记。禹扇。淮南子。武王荫人于樾下。左拥而右扇之。是也。

太阳中。身热疼重。而脉微弱。

按赵氏。周氏。有中统论。欠核。不录。

云岐子伤寒保命集曰。太阳中者。身热而烦。汗欲出。反饮冷水。灌之汗不能出。水行皮中。而脉微弱。表有水也。当发其汗。宜升麻汤。升麻。葛根。芍药。甘草。(各一两)上锉细。每服一两。水三盏煎服。

〔余述〕仲景之以痉湿。合为一篇。厥有旨哉。夫天之气。风寒暑湿燥也。其令之有愆。与人之有虚。皆相感为病。而风寒二气。伤人最伙。故着伤寒论。以尽其理。而他气之伤人。自表而入者。举之于杂病论。此篇即是也。然则宜云燥湿。而除燥不言者。何也。盖燥之一气。为秋之令。而未见其伤人如风寒暑湿者。是论之所以不及此也。(内经言秋伤于湿。而不言秋伤于燥。又言燥胜则干者。亦非秋燥之谓。而所谓燥湿寒暑者。是地之燥湿。

而非天气之燥湿。后世有燥疫及秋燥病等说。要是门外揣摩。不足信也。)但痉则以内燥。而招外邪。然其情机。

则稍异于风寒。故与湿为篇。益足以知秋燥之不为病矣。且夫痉也。湿也。也。其脉因证治。纤悉具备如此。

则知殆是仲景之旧面。而非后人所节略矣。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

(徐。鉴。作脉证并治。宜从。)

论一首


证三条

(按当二条。)

方十二首

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默然。周。作默默然。)〔赵〕言其百脉者。举夫数之众多也。犹言百骸尔。〔程〕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缘大病后。真阳已虚。余热未尽。周身百脉俱病。是为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

按巢源千金并曰。百合病者。谓无经络。(句)百脉一宗。悉致病也。盖无经络者。谓无经脉络脉之别。宗。

犹同姓为宗之宗。一宗。犹言一齐。注家或以为朝宗之宗。或以为宗尊之宗者。俱失其义。

又按此病。赵氏以为热蓄不散。积则毒生。而伤其血所致。与内经解证无少异。又与劳瘵同形状。其说甚长。

考郭氏伤寒补亡论曰。此证。又与素问所谓解者相类。王氏医垒元戎。举王冰平人气象论解注曰。

惟百合一证。与此比比相若。并是赵氏所本。要之赵说太谬。又吴医汇讲。有陶宗暄百合病赘言。谓为心神涣散证。

亦非是。

百合病发汗后者。

郭氏辨千金有更发字曰。其意谓百合本病汗下吐之后而更发。非伤寒汗下吐之后。变成百合病也。反似百合病中。治劳复之伤。而不见正行汗下吐百合病之药。于义未甚安。恐因数百年间。传录校正。误有增加。非孙氏之本文。故活人书。只用金匮本文。不用千金增加更发等字。而庞氏直改其语云。治汗后百合病。治下后百合病。治吐后百合病。尤使人不疑也。


百合知母汤方

(按此方。与后三方。服法中用煎字。盖系后人所改。外台。作煮字。宜从。)按先兄曰。宋吴曾能改斋漫录曰。王原叔内翰云。医药治病。或以意类取。至如百合治病。似取其名。呕血用胭脂红花。似取其色。淋沥滞结。则以灯心木通。似取其类。意类相假。变化感通。不可不知其旨也。此说与魏意稍近。又朱氏格致余论曰。本草。药之命名。以能而名者。百合当归升麻防风滑石之类。是也。此说矣。

吴医汇讲。王绳林曰。古方惟百合汤。用百合七只。配水三升。顷友人言。吾苏阳山澄照寺前。一片地上。天然自产百合。仅如钱大。煮之清香绝胜。疗病极效。可知百合入药者。以小为贵耳。

按本草嘉新补泉水条云。久服。却温调中。下热气。利小便。可见其有泻阳之功矣。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

先兄曰。如初。言患状迁延。不与初时异也。鉴说恐非。栝蒌牡蛎散方(牡蛎。熬。周本。熬。作。)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辑义。脱其面目之目。宜补。脉经。状。作其气。为狐下。有狐惑之病并五字。)按下疳多止前阴。牙疳不必及咽喉。金鉴未为当。

蚀于下部则咽干。(脉经。作蚀于下部。苦参汤淹洗之。)蚀于肛者。(薰。诸本。作熏。宜从。黄下。周有散字。)按猪苓散。图经。引张仲景。(本草原文。茯苓下。有术字。水字上。有与字。辑义并系刊脱。宜补。)病者脉数。无热微烦。

先兄曰。总病论。以此为狐惑证。弟子稻叶元熙曰。脉经千金。亦编入于狐惑中。

按朱氏曰。按此证若未成脓。必不能食。亦必另用清热托毒方法。凡治疮疡之理皆然。无热。无字疑误。当是发热也。此说似是。然据疮痈篇。无字不改而义通。


赤小豆当归散方

(周本。当归十两。)按浆水。详开于伤寒论述义瘥后劳复中。兹不复赘。

阳毒之为病。(脉经。作阳毒为病。身重腰背痛。烦闷不安。狂言。或走见鬼。或吐血下痢。其脉浮大数。面赤斑斑如锦纹。喉咽痛唾脓血。五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也。有伤寒一二日便成阳毒。或服药吐下后。变成阳毒。

升麻汤主之。)阴毒之为病。(脉经。作阴毒为病。身重背强。腹中绞痛。咽喉不利。毒瓦斯攻心。心下坚强。短气不得息。呕逆。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脉沉细紧数。身如被打。五六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也。或伤寒初病一二日。便结成阴毒。或服药六七日以上至十日。变成阴毒。甘草汤主之。)

升麻鳖甲汤方

(今本肘后。千金。疗阴毒。有蜀椒。与原注合。周本。当归二两。再服取汗。取字。辑义偶脱。

宜补。)郭氏曰。升麻甘草二汤。观其用药。性甚缓。然诸家必先用之者。以古人治阴阳二毒者。惟此二汤。故须用之以去其毒势。而后辅之以他药也。

〔余述〕百合狐惑阴阳毒三病。考之巢源千金。多系伤寒后所变。此其所以合为一篇欤。但百合狐惑。注家或谓在后世为某病。然其说竟属牵凑。实不能知其为何证。如阳毒阴毒。就唐宋诸书考之。则殆是三阳合病。与少阴直中之类。然仲景不举之伤寒论中。则知是别一种证。而亦未明其为今之某病也。然则三病也者。古特有而今绝无者耳。痘疹创于东汉。香港脚盛于晋唐。风会变迁。理之所然。庸讵疑于古今之有异乎。

疟病脉证并治第四

证二条

(按此上。当脱脉字。)

方六首

师曰。疟脉自弦。(外台。师曰上。有辨疟脉三字。可温之。作温药已。脉经。弦紧者。作若脉紧数者。宋本外台。亦作数紧。巢源。作脉数而紧者。外台。可吐之。作吐之瘥。弦数上。有脉字。消息止之。作消息之。)按此条。就脉候以示疟病证治之纲领。盖疟是半表半里之病。其有表里证。亦少阳病邪之所派及。不比伤寒太阳阳明之情机。故其汗吐下。亦与伤寒之治例不同。所言弦数者多热。即白虎加桂枝汤。柴胡去半夏加栝蒌汤证也。

弦小紧者。下之瘥。鳖甲煎丸是也。弦迟者可温之。柴胡桂枝干姜汤是也。弦紧者可发汗。牡蛎汤是也。浮大者可吐之。蜀漆散是也。疗疟之法。实不能出于此数件矣。程氏谓不可考者。恐不然也。又刺疟篇曰。疟脉小实急。灸胫少阴。又按弦数者风发也。以饮食消息止之。外台无止字。似义稍长。巢源载本条。

无此二句。有凡疟先发如食顷。乃可以治之。过之则失时十七字。本是刺疟篇文。

又按外台引。此条后有一条。云。又辨疟岁岁发至三岁发。连日发不解者。以胁下有痞也。疗之不得攻其痞。

但虚其津液。先其时发汗。其服汤已。先小寒者。渐引衣自覆汗出。小便利则愈。疟者。病患形瘦。皮上必粟起。

(巢源。千金。亦有此条。千金。连日上。有或字。巢源文少异。末截。作夫疟其人形瘦皮必栗。)病疟以月一日发。(外台。病上。有问字。其。作期。类聚。圆。作丸。下并同。)

鳖甲煎圆方

(外台。乌扇下。无烧字。葶苈二分。石韦二分。无去毛字。浓朴三分下。有炙字。牡丹下。无去心字。半夏一分下。有洗字。蜣螂。熬。作炙。桃仁。作三分去皮尖熬。灰字。并作土字。一斛五斗。作一斛五升。

按古方所言分者。系裁分之分。非六铢为分之分。此方鳖甲。千金注。作三两。而锻灶下灰。与清酒。俱有定量。

则他药以分称者。盖后人所妄改。其三分者。宜作十八铢。六分。宜作一两十二铢。五分。宜作一两六铢。一分。

宜作六铢。二分。宜作十二铢。四分。宜作一两。始合古义。又辑义。石韦。紫威。从草。是书误笔手。)按弟子山内虑曰。此方逐血之品特多者。以疟至久则血道涩滞。与邪搏结。杨仁斋有疟有水有血。当以常山草果槟榔青皮乌梅甘草作剂。加五灵脂桃仁为佐之说。其意可见矣。此说为是。此方。盖崔氏所谓羁縻攻之者。(见外台瘕中。)注家以为急治。恐误。又本草鼠妇条。图经云。张仲景主久疟大鳖甲丸中使之。以其主寒热也。又芒硝条。陶隐居引皇甫士安解散硝石大凡说云。硝石。三月采于赤山。

圣济。鳖肉煎丸。(主证同)不用鳖甲。以生鳖肉半斤。治如食法。去紫威。蜂窠。赤硝。加海藻。紫菀。大戟。各一分。(余药亦皆一分。)桑螵蛸一两。修制与本方同。

师曰。阴气孤绝。(外台引。师曰上。有辨疟病三字。则热而。作而脉微者其候必七字。肌。作脱。类聚。亦作脱。)温疟者。其脉如平(脉经。作疟但见热者。温疟也。其脉平。身无寒但热。骨节疼烦。时呕。朝发暮解。暮发朝解。名曰温疟。白虎加桂枝汤主之。巢源曰。夫病疟六七日。但见热者。温疟矣。又千金。外台。文互有异。今不繁载。)按内经以先热后寒为温疟。仲景则以无寒但热为温疟。稍与上条瘅疟相近。盖是别发一义者。不宜援内经温疟为说矣。内经称冬伤于寒。春必温病。而仲景则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知是温疟之温。与温病之温。实同其义。(详论于伤寒论述义中。)疟邪本在少阳。故时呕。此证则热邪熏胃者为甚。故身无寒但热。更就骨节疼烦视之。则犹有表邪在。故加桂枝于白虎汤中。以兼治表里。此证。白虎清凉。而少阳之邪亦解。犹三阳合病用白虎之例。但其脉如平。诸注未莹。愚亦未曾遇此病。末由知其理。存而阙疑已。

疟多寒者。名曰牡疟。(宋本外台。作牡疟。下蜀漆散同。盖其作牝者。程衍道所意改。存考。)

蜀漆散方

(外台引。作蜀漆。洗去腥。云母。龙骨。上三味等分。捣节为散。先未发前一炊。以清酢浆水和半钱服。临发时。更服一钱。温疟者。加蜀漆半分。云母。炭火烧之三日三夜用。按外台。似是。千金。一炊下。有顷字。)按云母龙骨性用。注家所说。似未明晰。考之本草。亦未见有治疟之能。窃以为此二味及牡蛎。俱有解水结之功。

故与蜀漆相配。能豁疟痰也。肘后方曰。老疟久不断也。未龙骨方寸七。先发一时。以酒一升半煮三沸。

及热尽服。温覆取汗。便即效。千金翼曰。疗痰饮头痛。往来寒热方。常山一两。云母粉二两。上二味为散。

熟汤服方寸匕。吐之止。若吐不尽更服。并与此方。其意相似。又刺疟篇次注曰。先其发时。真邪异居。波陇不起。

故可治。过时则真邪相合。攻之则反伤真气。故曰失时。盖得此说。而此方服法。义益明矣。(辑义所引。得效方文。

本出三因方。丹溪纂要文。本出保命集。)

附外台秘要方


牡蛎汤

(外台。甘草炙。上四味切。以水先洗蜀漆三遍。去腥。以水八升。煮蜀漆及麻黄。去沫。取六升。内二物。更煎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即吐勿更服则愈。)按此方。吐而兼汗者。张戴人法。间有此类。然愚尝用治疟夜间发。及热甚无汗者。服后不吐而汗。稍稍邪解就愈。尤氏以谓外攻之力较猛者。信矣。


柴胡去半夏加栝蒌汤

(外台。甘草下。有炙字。生姜三两。大枣下。有擘字。七味下。有切字。再。作更。日二服。作日三。千金。名柴胡栝蒌汤。用柴胡三两。大枣二十枚。讹。)

柴胡桂枝干姜汤

(原注。如热。是如神讹。)按此方。宋人取而附此。盖有所据也。今根据治疟。如神之言。殆不虚诬。太阳下编所用。系于太少并病。而兼饮结者。如此条。徐注为核。(本于赵氏。)然疟有痰积聚。许仁则既有其说。则此所用。亦为兼治饮结者。盖其趣似异而实同者也。

中风历节病脉证并治第五

论一首


脉证三条

(三。疑七讹)

方十二首

夫风之为病。当半身不遂。

按凡形骸一节之气。闭而不仁者。皆谓之痹。今止云臂者。盖举一隅尔。

寸口脉浮而紧。

按痹论曰。皮肤不营。故为不仁。次注曰。不仁者。皮顽不知有无也。诊要经终论次注曰。不仁。谓不知善恶。

又成氏注平脉法曰。仁者。柔也。不仁者。言不柔和也。为寒热痛痒。俱不觉知者也。又曰。不仁者。强直而无觉也。

成说不确。(当与血痹篇。及素问识。诊要经终论。血气形志篇互参。)又按徐氏曰。至入腑。腑邪必归于胃。胃为六腑之总司也。于是风入胃中。胃热必盛。蒸其津液。结为痰涎。

气壅隧道。胃之支脉络心者。才有壅塞。即堵其神气出入之窍。故不识人。(以上医门法律文。)试观俗做陈搏。按住颈间两人迎脉气。即壅逆不识人。人迎者。胃脉也。则不识人之由胃气壅。不信然哉。此说或有理。盖入腑入脏。

其证似轻重相错。然细绎其理。不识人者。一时昏塞。临时醒省。即卒中闭证之谓。舌难言。口吐涎者。其病深固。

必心神不收。百治难效者也。


侯氏黑散

(俞本。类聚。曰能。作自能。)寸口脉迟而缓。

按营缓卫缓二句。是双关文法。上句是客词。下句是主词。对举以为荣虚卫虚之辨。缓字承上文。犹言虚。(太阳下编。紧反入里。紧字。指邪而言。是同语例。)荣缓。言尺中缓者荣必虚。卫缓。言寸口缓者卫必虚。卫虚故中风也。荣缓一句。

本不干中风。而注家牵合为说。未免错。

风引汤。除热瘫痫。(牡蛎各三两。原本。诸本。作二两。当改。)张氏千金方衍义曰。风引者。风淫末疾。而四肢引动也。

按本草衍义。作治风热螈。及惊痫螈。幼幼新书。作除热去癫痫。(辑义癫字。偶讹作瘫。)医垒元戎。作除热癫痫。

又按尤氏以此方为猛剂。然其药不过大黄石膏等。而仅用三指撮。则固无须顾虑矣。三指撮。即方寸匕余。

素问识病能论下。引陶氏序例以证之。

千金。治少小壮热。渴引饮下痢。龙骨汤方。于本方。去干姜。牡蛎。滑石。白石脂。紫石英。加栝蒌根。(各二两)治下筛。以酒水各五合。煮散二合二沸。去滓。量儿大小服之。(按二合疑。宜复审。)

防己地黄汤

(甘草一分。赵本。作二钱。类聚。作二分。)按据千金风眩门。此系徐嗣伯方。

寸口脉沉而弱。沉即主骨。弱即主筋。

按此条不言痛者。盖省文也。如水伤心。注家就心主汗为解。然汗出入水中。恐不遽伤及心。且历节是筋骨间病。固不干心脏。仍疑心字有讹。或曰。心主血脉。伤心。犹言伤血脉。亦属臆说。

又按历节黄汗之辨。尤氏为确。徐氏曰。黄汗重在肿。历节重在痛。亦是。(徐更有详说。欠核。)今更审之。

曰黄汗出。曰肢节疼痛。曰发热。皆是二病所俱有。然历节之黄汗。特在痛处。(曰历节黄汗出。是)黄汗之汗。

洽于周身。(曰汗沾衣。色正黄如柏汁。是。)历节之肿多止下部。(曰脚肿如脱。曰独足肿大。是)黄汗之肿。及于遍体。(曰四肢头面肿。曰身肿。是)历节之痛。转历诸节。(其名可征。)黄汗之痛。必不转历。(曰骨节疼痛。

曰腰髋弛痛。曰身疼重。是。)且其胸中窒如痛。久不愈必致痈肿等证。实黄汗之所独。而历节则无此瘀郁之态也。

但近时未见黄汗病。亦未见历节有黄汗出者。姑就文义而论之已。

诸肢节疼痛。身体HT羸。(脉经。作魁瘰。类聚。同。辑义。魁。讹。赵原刻。作魁。)按HT羸。恐以魁瘰为是。尔雅遒。木魁。注。谓树木丛生。根枝节目。盘结磊。释文。。郭。卢罪反。邢曰。魁。读若磊。据此。魁瘰。加尔雅之魁。谓疼痛之处。盘结磊也。正与病证相协。磊。亦作。(见玉篇。)其义可见耳。(窃疑尔雅魁。或魁瘰讹。然前人未言及。附记俟识者。)又玉篇肿儿。是魁瘰之从肉者。益足以征前说。盖次条亦有身体羸瘦。而魁瘰字。所不习见。故后人改作羸。而其本义晦矣。

又按肢节疼痛身体魁瘰。脚肿如脱。三证叠言者。亦犹麻黄汤。身疼腰痛骨节疼痛之例。且此云脚肿如脱。次条云独足肿大者。言寒湿下注。下部特浮。其久不愈者。往往变为鹤膝风。亦湿滞所致耳。又短气。与甘草附子汤证短气同机。

本草玉石部。陈藏器余云。白师子。主白虎病。向东人呼为历骨风。(政和本。作江东人呼为历节风。)

桂枝芍药知母汤方

按赵氏曰。分两多而水少。恐分其服。而非一剂也。三因方云。每服四钱。此说有理。盖此方九味。都三十一两。当今秤十二钱五分八厘八毫。水七升。当今量七合七勺。则当从防风汤改正为顺。


乌头汤方

(原本。屈节。作屈伸。当改。)按此方。比之桂芍知母汤。其力更烈。治历节初起急剧证。功效不可言。黄亦以驱湿。说见于前。


矾石汤

按此方。用之香港脚。如痿软引日者。或见奏功。冲心之证。岂其所宜。活人书。称香港脚用汤淋洗者。医之大禁。

而景岳全书。详论禁不禁之别。当参。


附方


古今录验续命汤

(辑义。外台风痱门。载西州续命汤云云。今更考外台。此西州二字宜删去。不识人。当作不知人。)按此方。即大青龙汤变方。而尤氏所谓攻补兼施者已。中风邪气本轻。但以血气衰弱殊甚。故招其侮。大抵表候为内证所掩。往往使人难于辨认。盖续命汤。发表补虚。对待为方。实为中风正治之剂。而推其立方之旨。则亦足以明中风所因之理。学人岂可不深味乎。如晋唐诸家所增损。其方颇伙。兹不繁载。


千金三黄汤

(千金。此方中分字。皆作铢两。盖是古式。且六升。作五升。三服。作二服。腹。作胀。枳实一枚。作六铢。悸上。有心字。附子上。有八角字。)

近效方术附汤

(类聚。作术附子汤。)按前有头风摩散。后人仍附此方。本不干中风也。


崔氏八味丸

按前有矾石汤等。故后人附以此方。盖此方证。即病邪淹留。痹着少腹者。故从缓治。更有少腹不仁。属冲心之渐者。实非此方所对也。


千金方越婢加术汤

(生姜二两。当从诸本作三两。)按此亦以治脚弱。而附之也。

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论二首


脉证十七条


方二首

(此三字。辑义偶脱。)肺中风者。(冒而肿胀。辑义。肿。讹作腹。诸本。皆作肿字。)肺中寒。

按评热病论曰。劳风法在肺下。其为病也。使人强上冥视。唾出若涕。又曰。巨阳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

不精者七日。咳出青黄涕。其状如脓。大如弹丸。从口中若鼻中出。咳论久咳下曰。使人多涕唾。先教论曰。古无痰字。云唾出如涕。谓吐粘痰也。据此。则浊涕。即是粘痰。非鼻涕之谓也。

肺死脏。

先兄曰。此即浮芤之脉。

肝死脏。

先兄曰。此云浮之弱。尤氏以为其劲直则一也。不知何意。

心中风者。

按徐氏曰。饥者。火嘈也。食即呕吐。邪热不杀谷也。尤氏曰。心中饥。食则呕者。火乱于中。而热格于上也。

二说似是。又徐氏翕翕解未确。弟子村田精一曰。文选。张平子思玄赋。温风翕其增热兮。注。良曰。翕。热儿。

衡曰。说文曰。翕。炽也。是翕有热义。此说是。

邪哭使魂魄不安者。(朱氏曰。哭字疑误。阳气衰。阴气衰。衰字。当作病字解。此说谬。)脾中风者。

按李氏皮目解。系臆说。辑义过存之。当删。

徐氏曰。金匮缺脾中寒。然不过如自利腹痛。腹胀不食。可类推也。


甘草干姜茯苓白术汤方

圣惠。治肾着之为病。身体冷。从腰以下痛重。甘草散方。

于本方。加当归。

三因。苓术汤。治冒暑遭雨。暑湿郁发。四肢不仁。半身不遂。骨节离解。缓弱不收。或入浴晕倒。口眼斜。

手足曳。皆湿温类也。

于本方。去甘草。加附子。泽泻桂心。

又苓术汤。治脾胃感风。飧泄注下。肠鸣腹满。四肢重滞。(云云)于本方。加浓朴。青皮。半夏。草果。

宣明论。肾着汤。治胞痹。小便不利。鼻出清涕者。(即本方)肾死脏。浮之坚。

徐氏曰。肾脏。风寒皆缺。然观千金三黄汤。用独活细辛。治中风及肾者。而叙病状曰。烦热心乱恶寒。终曰不欲饮食。又叙肾中风曰。踞坐腰痛。则知金匮所缺。肾风内动之证。相去不远。至寒中肾。即是直中。当不越厥逆下利。欲吐不吐诸条。

〔余述〕本篇所谓。中风中寒。与伤寒中之中风中寒不同。亦与半身不遂之中风自异。如内经五脏风。稍似相近。而其证未必契合。则知此别是一义。不宜彼此牵凑。且其于风与寒之旨。注家不敢辨晰。殊无可征验。

姑阙其疑已。徐氏诸辈。于脾肾二脏。补出其遗。又于肝着脾约肾着三方。特论其趣。要皆不免臆度也。

问曰。三焦竭部。

〔赵〕尝考伤寒论。脉法中云。寸口脉微而涩。微者卫气不行。涩者营气不逮。营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

不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而吞酢。按平脉法。作酢吞。中焦不归者。不能消谷引食。下焦不归者。则遗溺。正此之谓。

按魏氏曰。师又言不须治。久则愈者。非听其泄脱。不为援救也。言不须治其下焦。但理其中焦可也。朱氏曰。

便溺虽属下焦。而实中焦气紊所致也。故曰。不须治。久则愈。谓不须治下焦。但调理脾胃。久当自愈耳。二说欠稳。亦姑存之。

师曰。热在上焦者。因咳为肺痿。

按小肠受胃中水谷。而分利清浊。大肠居小肠之下。主出糟粕。而其下口为肛门。因疑此条大肠小肠。系于传写互错。盖言小肠有寒。故泌别不职。而水粪杂下。其有热者。肠垢被迫。而下出也。大肠有寒。则阳气下坠。

故下重便血。其有热者。毒结肛门。故为痔也。注家顺文解释。竟不免强凑。今大小易置。其义始了。但脉经以来诸书。皆与今本同。则姑记所疑。以俟有道论定已。

李中梓病机沙篆曰。仲景云。小肠有寒。其人下重便血。以干姜。烧黑存性。磁碗合放冷地上。为末。每服一钱。

米饮调下。神效。

问曰。病有积。有聚。有HT气。何谓也。(脉经。HT气。并作系气。为谷气下。有夫病已愈。不得复发。今病复发。即为系气也。十七字。乃积也下。有细一作结注文。朱氏。亦以诸积以下为别条。)〔朱〕凡阴寒凝结。由渐而成者。俱谓之积。故曰诸积。非有一例之证象也。但有一定沉细之脉象。故知其为积也。病气深沉。不可不分上中下三焦以处之。脉亦必从寸关尺三部以候之。如寸口主上焦。脉细而附骨。知其积在胸中。如胸痹之类是也。出寸口。上竟上也。主积在喉中。如痰气相搏。咽中如有炙脔等是也。关上主中焦。关脉细沉。主积在脐旁。(按原文。作关部主中焦。而关有三候。关中主积在脐旁。云云。殊属无稽。今按经文改订。)如选脐腹痛之类是也。微上关上。积在心下。如胃寒脘痛之类是也。微下关。积在少腹。如少腹寒痛之类是也。尺候下焦。尺脉细沉。积在气冲。如阴寒疝症之类是也。

按聚者为可治。则积之为难治。可推可知。至HT气。则固属易治。然恐不得不治自愈矣。

又按十八难。有寸关尺。主胸以上。膈以下。齐以下之言。又载诊积聚法。并与本条相发。宜参。又脉经。载诊五脏积条。及诊法七条。今录其诊法于左。以备对考。

寸口脉沉而横者。胁下及腹中有横积痛。(按此素平人气象论文。)其脉弦。腹中急痛。(按此据小建中汤条。)腰背痛相引。腹中有寒疝瘕。脉弦紧而微细者。也。夫寒痹瘕积聚之脉。皆弦紧。若在心下。即寸弦紧。在胃管。即关弦紧。在脐下。即尺弦紧。(一曰关脉弦长。有积在脐左右上下也。)又脉法。左手脉横。在左。右手脉横。在右。脉头大者在上。头小者在下。

又法。横脉见左。积在左。见右积在右。偏得洪实而滑。亦为积。弦紧亦为积。为寒痹。为疝痛。内有积不见脉。

难治。见一脉(一作胁)相应。为易治。诸不相应。为不治。

左手脉大。右手脉小。上病在左胁。下病在左足。右手脉大。左手脉小。上病在右胁。下病在右足。

脉弦而伏者。腹中有。不可转也。必死不治。

脉来细而沉。时直者。身有痈肿。若腹中有伏梁。

脉来小沉而实者。胃中有积聚。不下食。食即吐。

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十二

(按本篇咳嗽诸条。本为悬饮支饮而设。题目中不须有此二字。疑是后人所误添。似宜芟去。)问曰。夫饮有四。何也。

按元嵩曰。四饮。云悬。云溢。云支。皆就饮之情状。而命其名。皆是虚字。然则淡饮。不应特用实字。今据水走肠闲一证考之。淡者。盖是水饮摇动之名。淡。与澹通。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心下澹澹。恐人将捕之。说文云。澹。

水摇也。从水詹声。并可以证焉(宋玉高唐赋。水淡淡而盘纡。注。淡淡。摇动貌。枚乘七发。纷屯澹淡。又湍流溯波。

又澹淡之。注。澹淡。摇荡貌。马融长笛赋。颐淡滂流。注。水摇荡貌。搜神后记。二月中蕨始生。有一甲士。折食一茎。即觉心中淡淡欲吐。皆淡澹相通之征也。)以其居四饮之首。故取以题篇目。从来注家。不知痰之为淡。又不知其本水摇之谓。而转为津液为病之总称。故其所解释。皆与经旨不协矣。此说有理。伊芳泽信恬亦有说。其意相同。且曰。

澹。淡。诸书多相通用。而痰用澹字绝少。但医心方。引短剧云。白微汤。治寒食药发。胸中澹(外台。作痰。)酢干呕烦。又引效验方云。断膈丸。治胸间有澹水。并是淡痰之正字。

此言亦是。(嵩又曰。初月帖。淡闷。与干呕对言。盖虚烦之谓。)又按悬饮。据巢源。悬字似悬痛之谓。(巢源。又有悬癖候。曰。咳唾则引胁下悬痛。所以谓之悬癖。)然以他三饮例之。则犹宜从前注。为悬挂之义为稳。又成氏注平脉法。沉潜水蓄。支饮急弦曰。蓄积于内者。谓之水蓄。故脉沉潜。

支散于外者。

谓之支饮。故脉急弦。程氏盖袭此误。

又按篇中支饮。自有二证。其一上迫胸中。其一壅聚心下。其胸中证。多实结宜疏荡。而亦有泛漫宜消导者。

其心下证。多泛漫宜消导。而亦有实结宜疏荡者。学人须熟审经旨。勿敢混看焉。

水在心。

先兄曰。坚者。心下坚实也。筑者。筑筑然悸动也。千金可证。短气者。饮抑往来之气故也。

尤注似迂。

水在肺。

先兄曰。涎沫。即咳而吐痰也。

水在肾。(医碥曰。心。当作脐。)夫心下有留饮。

按此支饮之类证已。盖初非四饮外。别有留饮伏饮也。

留饮者。胁下痛引缺盆。

按已。亦甚也。辄已。即辄甚。经典中往往有此义。胸中有留饮。

〔沈〕此明支饮甚则变为溢饮矣。盖留饮乃气郁水积。故谓脉沉者。有留饮也。

膈上病痰。满喘咳吐(先兄曰。满喘二字。疑倒置。)〔魏〕诸症。皆伏饮内寒。逼阳在外之候。

按病痰二字。当作之病为是。此条亦是支饮之类证。其人振振身剧。即与苓桂术甘汤之身为振振摇。真武汤之身动。振振欲擗地。其机相同。

夫病患饮水多。必暴喘满。(朱本。亦无喜字。)〔朱〕此明饮邪有实有虚。而所致异途。脉亦迥殊也。饮水多二句。是言饮之骤致者。食少饮多四句。是言饮之积渐者。如两手皆见弦脉。夫弦则为减。当以正气虚寒论治。设一手独弦。明是病气有偏着。偏着者为实邪。则又当以攻邪论治矣。皆大下后虚五字。疑属衍文。(节录)按喘短气。是支饮所有。悸。是痰饮支饮所俱有。又太阳中篇曰。发汗后饮水多。必喘。又曰。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伤寒例。亦论饮水多为喘。稻叶元熙曰。脉双弦者寒也二句。是客。脉偏弦者饮也句。是主。主客对举。为以脉断病之法。朱氏谓为衍文者谬。此说为是。

肺饮不弦。

焦循雕菰集。罗浩医经余论序曰。其论金匮。以咳则其脉弦。与弦则卫气不行。如肺饮不弦。肺饮二字句。谓肺饮之轻者有不弦。但短气而不咳。其弦则卫气不行而咳矣。则重矣。非谓肺饮无弦脉也。

心下有痰饮。

〔程〕心下有痰饮。即支饮也。

病患脉伏。其人欲自利。

按此证。亦是心下支饮。而病邪盘结者。与木防己汤。十枣汤证。其机稍近。而其位不均。


甘遂半夏汤方

(宋本外台。芍药一两。又云。三枚。)按赵氏曰。甘草缓甘遂之性。使不急速。徘徊逐其所留。入蜜。亦此意也。此程氏所本。又按此方四味。都以枚称。

径长之品。恐难以附子乌头之枚例之。岂甘遂芍药。亦以如指大准之乎。考医心方。引短剧方云。人参一枚者。以重二分为准。此似宜以为率。盖二分。即古秤之十二铢。今之二厘九豪也。但半夏在别例耳。

脉沉而弦者。悬饮内痛。

按内痛。诸家无解。岂胁肋内有痛之谓乎。玉机真藏论。有内痛引肩项文。


十枣汤方

本草。图经。载本方云。病悬饮者。亦主之。胡洽。治水肿及支饮饮。加大黄。甘草。并前五物。各一两。枣十枚。同煮如法。一方。又加芒硝一两。汤成下之。(按圣济芫花汤。原于此方。)医垒元戎曰。胡洽方。治支饮饮。于十枣汤中。加大黄。甘草。同煎服之。故以相反之剂。欲其上下俱去也。

病溢饮者。当发其汗。

按二汤证治。徐氏以挟热伏寒为辨。恐未必是。盖其别在从病之轻重。分药之紧慢。而二方俱不过用以散表水也。

膈间支饮。其人喘满。(本草。图经。引深师。作其脉沉紧。不愈。作乃愈。复发下。有汗至三日四字。无与字。)

木防己汤方

(宋本外台。石膏。鸡子大。十二枚。碎。绵裹。本草引深师。木防己二两。石膏二枚。鸡子大。

绵裹。)

木防己加茯苓芒硝汤方

(本草。无茯苓。)

泽泻汤方

圣惠。治心下有水不散。是胸中痰饮。不能下食。宜服此方。

于本方。加半夏。生姜。

和剂。解暑三白散。治冒暑伏热。引饮过多。阴阳气逆。霍乱呕吐。小便不利。脏腑不调。恶心头晕。并皆治之。

于本方。加白茯苓。各等分。每服半两重。水一盏。姜五片。灯心十茎。煎八分服。

支饮胸满者。

按此条证。据尤鉴二说。是支饮而兼胃实者。故有须于承气也。(辑义引鉴。饮满。即支饮讹。)

小半夏汤方

〔赵〕半夏之味辛。其性燥。辛可散结。燥可胜湿。用生姜以制其悍。孙真人云。生姜。呕家之圣药。呕为气逆不散。

故用生姜以散之。

外台。文仲。疗香港脚入心。闷绝欲死。

半夏(三两洗切)生姜(二升半)上二味。内半夏。煮取一升八合。分四服。极效。

圣惠。治五噎。胸膈咽喉不利。痰逆食少方。

半夏七枚。小者。汤洗去滑。捣细罗为散。都为一服。以浓生姜汤调服之。患年多者。不过三服瘥。

魏氏家藏方。殊胜汤。去痰涎。进饮食。

于本方。加甘草。


防己椒目葶苈大黄丸方

〔徐〕先服一小丸起。尤巧。所谓峻药缓攻也。〔魏〕何云一丸。疑误。临病酌加为妥。

按魏说似是。然赤石脂丸。亦梧子大服一丸。仍两存之。

卒呕吐心下痞。(本草。图经引云。又主呕哕谷不得下。眩悸。小半夏加茯苓汤。)按此亦心下支饮证也。


小半夏加茯苓汤方

卫生家宝。竹叶汤。治热吐翻胃。及伤寒遍身发热冷吐。

于本方。加竹叶。

叶氏录验方。半夏汤。治肩臂痛(即本方)假令瘦人脐下有悸。

按此证。即首条所谓痰饮之类已。脐下有悸。与肠间漉漉。稍同其辙。而用五苓散者。亦温药和之之意也。


五苓散方

(按小岛尚质曰。泽泻一两一分。当作五分。始合古义。此方。伤寒论一以铢两称。却是后人所改。

此说确。又按外台黄胆。引伤寒论。作泽泻五分。益足以征矣。)按本证无发汗之理。方后多饮暖水汗出愈一句。盖系于以伤寒论有此文。而此亦附见者。尤氏说似牵会。

朱氏集验方。附子五苓散。治翻胃吐食。

大附子一只。取空。入五苓散在内。炮熟。上为细末。用姜汤下。何元寿方。


附方

外台。茯苓饮。

按此亦支饮证。而与苓桂术甘汤。小半夏汤等证。其机相近者也。

咳家其脉弦。

按据次条。此亦膈间支饮也。又沈氏析此以下九条。题云咳嗽。曰。此与肺胀痈痿之咳嗽不同。而肺胀痈痿。

乃陡起之证。此因饮蓄相搏而咳。所以另立一门也。此说似是。然本篇以咳嗽有因水饮者。而连类及之。非为咳嗽立门也。

夫有支饮家。咳烦胸中痛者。

〔朱〕夫曰有支饮家。则支饮之由来旧矣。乃因循失治。病气变迁。有加无已。始也咳逆。今且壅闭而烦矣。始也倚息不得卧。今则胸中宗气。为饮邪搏结。有似兼悬饮之痛矣。夫病久邪盛。似可卒死。乃仍迁延至百日。或一岁者。

只以支饮之邪。本实邪也。邪实宜攻。不嫌过峻。主以十枣汤。所谓有病则病当之也。

按赵程意与徐同。沈鉴意与魏同。朱氏所解。或可备一说。仍表出之。又尤氏曰。其甚者。荣卫遏绝。神气乃亡。

为卒死矣。否则延久不愈。至一百日或一岁。则犹有可治。为其邪瘥缓。而正得持也。亦通。久咳数岁。其脉弱者可治。

〔魏〕又有久咳数岁。饮之留伏也久矣。证之成患也深矣。诊之脉弱者。久病正虚。是其常也。久病而邪亦衰。是其幸也。可以于补正气。寓逐水饮之法治之。徐徐可收功也。故曰可治。若夫诊其脉。而实而大而数。则正虚而邪方盛。

欲补其正。有妨于邪。欲攻其邪。有害于正。可决其死也。然此亦为治之不如法者言耳。苟能遵奉仲景。以扶阳益气为本。以温中散寒。清热散邪为斟酌。以导水于二便。宣水于发汗为权宜。何遽致于必死乎。

咳逆倚息不得卧。

按此即首条支饮证也。盖其人上焦素有停饮。今时气所触。相搏犯肺。以为此证。故与小青龙汤。双解表里。然非敢备诸般表候也。

青龙汤下已。多唾口燥。

按下已者。服毕也。多唾者。青龙之功着。而饮豁之征。犹今之患支饮者。及其欲愈。必吐稠痰。唾。亦稠痰也(宜参肺痿。及前篇肺中寒条。)口燥者。亦饮去之征。与渴同机。续后三条。俱举药验。此证亦即是已。而咳止息平。义寓其中矣。此下脉证。非为青龙汤而发。以其饮所在。不特上焦。亦潴于中下。而更或有所挟。今服汤之后。支饮虽散。

他证嗣见者也。寸脉沉。尺脉微者。魏氏曰。寸脉沉者。支饮有窠囊。欲去之而不能尽去也。尺脉微者。正阳虚于下。而阴寒之气。斯厥逆而上奔也。此解似佳。唯尺脉微。岂为血虚而现乎。手足厥逆者。阳素不盛。今为饮。

遏住所致。与瓜蒂散之厥。其情相近。气从小腹。上冲胸咽者。下焦之水上迸也。手足痹者。其人血虚故也。其面翕热如醉。复下流阴股者。胃中有热。被饮迫动。或升或降也。小便难者。膀胱不输也。时复冒者。即是心下支饮之故。

而有时失升也。先证。三焦俱有水。加以血虚与胃热。然其所急。特在气冲。故先用桂苓五味甘草汤。以抑逆散饮。此方。比之苓桂术甘汤。有五味而少术。彼以胃为主。而此犹兼肺。故用五味以利肺气。比之苓桂甘枣汤。彼饮在下。而此饮在上也。

咳满即止。而更复渴。

〔赵〕服汤后。咳满即止。三变而更复渴。冲气复发。以细辛干姜乃热药。服之当遂渴。反不渴。支饮之水。蓄积胸中故也。

按此节。当以至为热药也。为一截看。咳满即止。是姜辛之功着。然药势燥胃。故为渴而下焦之水。亦随发动。

此际更宜苓桂五味甘草汤者。意在言外矣。服之以下。是接上文治其咳满句。言服之咳满即止当发渴。而反不渴者。

为心下有支饮也。渴反止。赵氏注。为反不渴读。程氏亦然。宜从。此支饮。与青龙证不同。所谓冒者。

即前条时复冒之加重者也。复内半夏者。所以驱水饮。止呕逆也。

水去呕止。其人形肿者。

〔尤〕血虚之人。阳气无偶。发之最易厥脱。麻黄不可用矣。杏仁味辛能散。味苦能发。力虽不及与证适宜也。按水去。即心下之水去。故呕止。是半夏之功着矣。然内水外溢。以为形肿。故治犹遵前法。而表水非麻黄不能驱除。盖杏仁之与麻黄。其性虽有紧慢之别。而其功用。则稍相均。以其人血虚。故以此易彼耳。其人遂痹者。前段手足痹也。厥者。亦即前段手足厥逆。倘得麻黄。以亡其阳。则更甚也。血虚者。尺脉微之应也。此无救逆之法。顾证既至此。则宜别处固阳救液之药。非前方加减之所治矣。

若面热如醉。

按此上四条。如云治其气冲。而承以冲气即低之类。其文上下相应。特此条自为起端。故程氏。尤氏。以为别证。

然其治仍守上方。则知亦接上来矣。面热如醉者。即前段所谓面翕热也。其初胃热未长。故不敢为意。今蓄饮未散。而胃热增剧。故加大黄以利之。徐氏所谓。虽有姜辛之热。各自为功。而无妨者。实得其理矣。(千金方衍义。引赵氏。

今二注本无考。)又按以上六条。皆设法备变者也。盖病有证候错杂。或陆续变替。乃不可不就其所急。而为之处疗者。是此诸条之所以设。而使人知圆机之妙者已。唯所叙诸证。未必一人兼备。亦未必非一人兼备。且所处之药。皆着其功。如更发他证者。是不必药之所致。要不过假此数端。以示为治之次第也。其初则时气触动。而其次则下焦水逆。次则肺饮复动。

次则中焦饮遏。次则水气外溢。于是水饮之情状。纤悉无遗。而加以兼虚挟热。

可谓密矣。

先渴后呕。为水停心下。

〔徐〕饮有久暂不同。此云先渴后呕。渴必多饮。从无呕证。而忽于渴后见之。其为水饮无疑矣。故曰。此属饮家。

临时伤饮也。〔鉴〕水停心下。中焦部也。中焦属胃。故不止病悸短气。而亦病呕也。病悸短气者。是水停胃外。

从膈下而上干于胸也。病呕者。是水停胃内。从胃中而上越于口也。

〔余述〕许学士称。平生病膈中停饮。觉酒止从左边下。漉漉有声。胁痛。饮食殊减。十数日必呕数升酸苦水。后揣度之。已成癖囊。如潦水之有科曰。不盈科不行。水盈科而行也。清者可行。浊者依然。盖下无路以决之也。是以积之五六日。必呕而去。稍宽数日复作。脾。土也。恶湿。而水则流湿。莫若燥脾以胜湿。崇土以填科曰。则病当去矣。于是悉屏诸药。一味服苍术。三月而疾除。云云。愚以为许氏所患。即支饮中一证。其所辨说。殊为精核。盖如苓桂术甘汤。泽泻汤。小半夏。及加茯苓汤。茯苓饮等证。皆是支饮之自脾土失权而致者。

即所谓癖囊也。癖囊之名。今世多唱之者。而少知其实为支饮者。又莫识支饮之证。得许氏之言。而其理更明者。

故愚今表而论之。(癖囊。本作囊。出千金痰饮中。)

消渴小便利淋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小便利。徐。沈。周。尤。朱。作小便不利。宜从。)寸口脉浮而迟。

按巢源。以此条。收之虚劳候中。可以确金鉴说矣。

趺阳脉浮而数。

证治要诀曰。中消消脾。脾气热燥。饮食倍常。皆消为小便。

男子消渴。小便反多。

〔余述〕按本篇之叙真消渴。仅此二证。即消中与下消也。古今录验。虽分为三。其实亦不过脾肾二脏之病已。渴之为候。必自胃热。而上焦之热。必止咽燥。所谓口燥不渴者。皆为膈有热。而胃无热者言。然则仲景不及上消者。其意殆可见也。迄至宋金诸哲。以三消配之三焦。(卫生家宝。简易方。直指方。保命集等。是也。)近日和田泰纯。尝疑其说。不能无理。但内经有肺消膈消之名。而厥阴病。既有消渴。盖为胃津竭乏。遂及胸膛者。乃不得言必无上消证。不敢臆定。以俟识者。

渴欲饮水不止者。

〔沈〕此亦非真消渴也。

按尤氏曰。热渴饮水。水入不能消其热。而反为热所消。故渴不止。文蛤味咸性寒。寒能除热。咸能润下。用以折炎上之势。而除热渴之疾也。此亦一说。姑存之。小便不利者。有水气。

按朱氏以为上焦有热。下焦有寒。因渴而小便不利。误矣。此证之渴。即下焦蓄水。而升腾之气液失常之所致。栝蒌根。不啻生津液。亦能行水气。观柴胡桂枝干姜汤。(此方治饮结。说见伤寒论述义。)及牡蛎泽泻散。而可见也。此方用治小便闭。宜用肾气丸。而其人厌泥恋者甚验。危氏得效方。附子散。治小便不通。两尺脉俱沉微。乃阴虚故也。

用绵附子。泽泻。各一两。灯心七茎。水煎服。亦此意也。

若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

按此条。既出阳明篇中。则犹是。似非真消渴。然以为中消证治。亦所无妨。


猪苓汤方

猪苓(去皮)茯苓阿胶滑石泽泻(各一两)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内胶烊消。温服七合。日三服。(按此方。辑义偶脱。今照原本录补。)

水气病脉证并治第十四

论七首


脉证五条


方九首

(按此数目。并有讹。当考。)师曰。病有风水。有皮水。(脉经。其腹如鼓下。注曰。如鼓。一作如故不满。痈脓。辑义误写作痈肿。诸本皆作脓字。)按风水。亦外证肿。其不言者。盖系省文(医通。以为脱文。似非。)金鉴。以从上肿从下肿。辨风水皮水。恐失拘执。(辑义。。程读为跗。程。当作鉴。)又皮水。其腹如鼓云云。宜从巢源。及脉经注。改正为顺。正水。征以水热穴论。水胀篇。则此证亦必腹满。今不言者。亦系省文。金鉴言胸满自喘者。非是。要之风水皮水。以表邪有无为辨。正水石水。以喘不喘为别。其他证候。皆宜类推也。(医通引经。是大奇论。水热穴论。评热病论。阴阳别论。然错综颠倒。颇加改易。学人宜考原文。)又按内经之风水。为肾虚招风。以为水气。遂变正水者。仲景之风水。指邪水专郁于表者而言。其证稍异。又正水。

盖水肿之正证。水热穴论曰。故水病。下为肿大腹。上为喘呼不得卧者。标本俱病。故肺为喘呼。肾为水肿。肺为逆不得卧。分为相输俱受者。水气之所留也。水胀篇曰。水始起也。目窠上微肿。如新卧起之状。其颈脉动。时咳。阴股间寒。足胫。腹乃大。其水已成矣。以手按其腹。随手而起。如裹水之状。此其候也。俱是正水之谓耳。鸡峰普济方曰。病肿者。皮肤紧急肿满。无文没指。若目下微肿。如卧蚕之状。及足胫皆肿。小便不利。其人喘急。脉沉大而疾。

此由脾肾虚弱。肾虚水不能蓄。水气扬溢。脾胃虚则不能制水。水气流散于经络。

经络水病。故能肿满。谓之正水。此说甚核。足以相征矣。至石水。则考之巢源。其水沉凝不行。亦不上泛。殆近水鼓者也。鸡峰方。又以为腹胀如鼓。按之坚硬。腹中时痛。谓之石水。绕脐坚硬。腹不痛者。谓之鼓气。是以痛不痛为别。恐非确论。又有治石水。用防己椒目葶苈大黄丸治验。文繁不录。宜阅。(巢源。又有毛水候。亦是皮水。又有大腹水肿候。亦即正水。并宜相参。又三因。皮水。据巢源。处以五皮散。)脉浮而洪。浮则为风。(相击。徐。沈。朱。作相系。非。恶风以下八字。圣济总录引。作恶风者为风水。)按此条。风强气强二证。是客。风气相击证。是主。宜分别看。汗出乃愈。专属风水而言。不统前二证。赵氏曰。

风者。外感之风也。气者。营卫之气也。所谓气强者。卫因热则怫郁。停而不行。气水同类。气停则水生。所聚之液血。

皆化水也。程氏曰。气者。水气也。形盛于外。为气强。内经曰。津液充郭。其魄独居。即气强之意也。魏氏曰。气者水气。即湿邪也。湿邪挟风邪。作热于表也。尤氏曰。风。天之气。气。人之气。是皆失其和者也。风气相搏。风强则气从风。而侵淫肌体。故为瘾。气强则风从气。而鼓涌水液。故为水。风气并强。两相搏击。而水液从之。则为风水。

汗之则风去而水行。故曰汗出乃愈。尤注与金鉴相发。最为稳贴。(身痒。多属表虚。特桂麻各半汤证。以不得小汗出身痒。即是表郁。岂此条之类乎。)平脉法曰。脉浮而大。浮为风虚。大为气强。风气相搏。必成隐疹。身体为痒。痒者名泄风。久久为痂癞。林亿等注。眉少发稀。身有干疮。而腥臭也。

寸口脉沉滑者。中有水气。(拥上。诸本。有微字。辑义偶脱。)按灵枢论疾诊尺篇。视人之目窠上。微痈如新卧起状。其颈脉动。时咳。按其手足上。而不起者。风水肤胀也。

此本条所原。先兄曰。拥。臃同。肿起也。太阳病。脉浮而紧。

按身肿而冷。状如周痹。程氏属之黄汗。恐佳。痛在骨节。亦是黄汗。尤说为是。

趺阳脉当伏。今反紧。(寒字。句。疝瘕。宜接腹中痛读。)趺阳脉当伏。今反数。

〔徐〕此二条。言水病患别有宿病。人各不同。当从趺阳脉。与其旧疾见证别之。〔尤〕趺阳虽系胃脉。而出于阴部。故其脉当伏。今反紧者。以其腹中宿有寒疾故也。寒则宜温。而反下之。阳气重伤。即胸满短气。其反数者。以其胃中有热故也。热则当消谷而小便数。今反不利。则水液日积。故欲作水。夫阴气伤者。水为热蓄而不行。阳气竭者。

水与寒积而不下。仲景并举二端。以见水病之原有如此也。

按诸家以趺阳脉伏为病脉。尤氏特以为平脉。而其注义亦畅。仍表出之。更推尤意。此欲作水一句。总括二条。亦顶胸满气短来。或曰。此二条。前条是客。不过举其有寒者。以为照对。实无干水病。后条是主。示水之因热生者。此说亦有理。姑附存之。

又按趺阳平脉。贵沉实不贵浮露。故尤氏以伏为平脉。辨脉法曰。趺阳脉迟而缓。胃气如经也。其意一也。但后条有寒水相搏。趺阳脉伏语。义相矛盾。当考。又辨脉法曰。趺阳脉微而紧。紧则为寒。微则为虚。微紧相搏。则为短气。

夫水病患。目下有卧蚕。

按灵枢。无目下微肿如蚕之文。赵氏错引。盖目下如卧蚕者。色黄晶肿。如新卧起者。眼胞上庞然虚浮。其证自异。方书中。或有曰有若卧蚕才起之状者。谬矣。

师曰。寸口脉沉而迟。

或曰。推他文例。趺阳脉伏一句。疑衍存考。

蒋示吉医宗说约曰。有血分症。妇人先经水断绝。而后四肢肿满。小便不通。此血瘀水道。以通经为主。宜小调经散。

问曰。病者苦水。面目身体四肢皆肿。(脉之上。脉经。有师字。是。)〔赵〕此水病。脉之不言水。反言胸中痛等病。当时记其说者以为异。非异也。是从色脉言耳。

按脉之不言水。反言胸中痛。二言字。沈氏属之病者。(本于徐氏。)赵氏则属之医师。殊觉妥协。盖此病者洪肿。

如以常情。则当言其所苦。与治之所急。皆在水。而师反举胸中痛等证以为言。故人疑而设问也。脉经作师脉之不言水。

语意最明。太阳上编。问曰证象阳旦条。及脉经中。并有同语例。宜相参。又关元。即泛称下焦之名。亦见厥阴篇。及妇人杂病中。又医以为留饮。而大下之句。言医误认胁下急痛等证。以为悬饮支饮之属。错用十枣等汤。盖当时未至身肿。而程氏谓见标证面目身体四肢皆肿云云。而大下之者。殆未为当。又胃家虚烦之烦。即太阳下编。吐之内烦之烦。

又按脉经。引四时经云。土亡其子。其气衰微。水为洋溢。浸渍为池。走击皮肤。面目浮肿。归于四肢。愚医见水。

直往下之。虚脾空胃。水遂居之。肺为喘浮。注云。肺得水而浮。故言喘浮。又巢源伤寒咳嗽候曰。水停心下。则肺为之浮。肺主于咳。水气乘之。故咳嗽。又水肿候中曰。肺得水而浮。浮则上气而咳嗽也。盖得斯说。而浮咳之义始晰矣。

(何氏医碥曰。水气喘者。水气逆行。肺气得水而浮。观浴河者。水浸至胸则喘可见。)风水。恶风一身悉肿。

按沈以为风多水少之证。恐拘。先兄曰。续。似续陆续之续。汗常出而不止。又前第四条曰。其人不渴。汗出即愈。

此为风水。存参。(评热病论。论风水。有口干苦渴证。)

越婢汤方

按药有性有用。方之既成。或取其性。或取其用。如此方。则石膏得麻黄之温发。但存逐水之用。相借以驱水气。

(石膏逐水。本草不言。然仲景用之驱饮者。不一而足。)加术汤。则麻石之功。与前方同。而术与麻黄相藉。走外之力稍胜矣。(性用诸义。详开于拙着药治通义中。)

防己茯苓汤方

按此方系于发表利水相兼之剂。防己。黄。俱逐外水。义具于湿病防己黄汤下。须互参。


越婢加术汤方

按此方与次方。所主之证。盖在轻重剧易之别。不必拘有热无热矣。


甘草麻黄汤方

千金翼。麻黄汤。主风湿水疾。身体面目肿。不仁而重方。(即本方。)重覆。日移二丈汗出。不出更合服之。慎护风寒。

皮水。用之良。

秘传经验方。走马通圣散。治诸风湿。及伤风伤寒头疼。并治疔疮一切肿毒。手足疼痛。风痹不仁。

即本方。炒微黄。碾为细末。每服三钱。用水钟半。锅内滚一大沸。凉温服。盖被暖不透风。汗出为度。仍要护慎风触。遂无重复。

水之为病。其脉沉小。属少阴。

按少阴。即与伤寒少阴病同义。系于表虚寒之谓。其用麻黄附子甘草汤。取之温发。沈氏说虽巧。犹未免牵凑。

厥而皮水者。

医心方。张仲景方。青龙汤。治四肢疼痛。面目肿方。

麻黄(半斤去节去末)细辛(二两)干姜(二两)半夏(洗)凡四物。切。以水八升。煮得二升。一服止。

又。又云。治脾胃水。面目手足肿。胃管坚大满气。不能动摇。桑根白皮汤方。

桑根白皮切(二升)桂(一尺)生姜(三颗)人参(一两)凡四物。切。以水三斗。煮取桑根。竭得一斗。绞去滓。内桂。人参。生姜。黄饴十两。煮之竭得七升。服一升。

消息更服。(今案本草。桂一尺。重半两为正。○按右出其第十卷治通身水肿方中。未知果是本经之遗否。姑附于此。)〔余述〕按本篇。首叙四证。而篇中特举风水皮水。不及正水石水。其论治法。有云可下之。有云当利小便。有云当发汗。今考篇中。殊详于发表之方。而至攻下渗利之药。则缺而不出。岂皆是后人之所删难。抑仲景之引而不发者乎。

黄汗之病。

先兄曰。此条。当为五节读。首二句。概称黄汗之证也。而下曰历节。曰劳气。曰生恶疮者。以其与黄汗相类。而实不同。举以示之也。历节必兼寒邪。故周身发热。(尤氏所举第四条文。彼注属之皮水。与此牾。然其属黄汗者。

为是。)桂枝去芍药加麻黄细辛附子汤方(外台引深师。名附子汤。主证与本条同。甘草。炙。麻黄。去节。三两。细辛三两。附子。冠大字。大枣。有擘字。煮麻黄下。有再沸二字。方后云。仲景伤寒论。名桂枝去芍药加麻黄细辛附子汤。

赵本。作桂姜草枣黄辛附子汤方。)心下坚。大如盘。(本草。图经引。无边如旋盘四字。宋本外台饮癖门。引备急。亦作枳实术汤。)按上条与此条。其病俱在内。与外体浮肿者不同。今编在本篇者。未详其解。疑是痰饮篇中所错也。巢源气分候曰。

夫气分者。由水饮搏于气。结聚所成。气之流行。常无壅滞。若有停积。水饮搏于气。则气分结而住。故云气分。医学纲目曰。气分。谓气不通利而胀。血分。谓血不通利而胀。非胀病之外。又别有气分血分之病也。盖气血不通利。则水亦不通利而尿少。尿少。则腹中水渐积而为胀。但气分。心下坚大。而病发于上。血分。血结胞门。

而病发于下。气分。先病水胀。后经断。血分。先经断。后病水胀也。(按楼氏此说。凑合水分为言。殊属刺缪。)

枳术汤方

(外台两见。并作白术三两。本草引同。无白字。外台引备急。及本草。亦水五升。作水一斗。)侣山堂类辨曰。金匮要略。用枳术汤。治水饮所作。心下坚。大如盘。盖胃为阳。脾为阴。阳常有余。而阴常不足。

胃强脾弱。则阳与阴绝矣。脾不为胃行其津液。则水饮作矣。故用术以补脾。用枳以抑胃。后人不知胃强脾弱用分理之法。咸谓一补一消之方。再按局方之四物汤。二陈汤。四君子汤。易老之枳术丸。皆从金匮方套出。能明乎先圣立方大义。后人之方不足法矣。(按胃强脾弱。补脾抑胃。并似迂曲。)外台。文仲。徐王枳实散。宜春秋服。消肿利小便。兼补疗风虚冷胀不能食方。

枳实(半斤炙)桂心(一斤)茯苓白术(各五两)为散。酒服方寸匕。日三服。加至二匕。千金月令。主结气方。

白术枳壳(炒)上等分。捣筛。蜜丸如梧子大。空腹饮下二十五丸。

圣惠。治癖结不能饮食。心下虚满如水者。枳实散方。

于本方。加半夏。生姜。水煎。

又治膈气心胸间痛方。

于本方。加神麴。各一两。为散。不计时候。热酒调下一钱。

又治饮癖气分。心下坚硬如杯。水饮所作。桂心散方。

于本方。加桂心。细辛。附子。槟榔。姜。枣。用枳壳。水煎服。(按此严氏枳术汤祖方。)又治饮癖。心下坚。大如杯。时复疼痛。宜服此方。

于本方。加桂心。生姜。

百一选方。治一切浮肿。水气亦可治。

于本方。如吴茱萸。茯苓。生姜。水煎。

奇效良方。加味枳术汤。治气为痰所隔。心下坚胀。名曰气分。

枳壳。白术。辣桂。紫苏。陈皮。槟榔。桔梗。五灵脂。木香。(各一分)半夏。茯苓。甘草。(各二分)每服二钱。

水二盏。生姜三片。

煎至一钟。去滓。食前温服。

黄胆病脉证并治第十五

论二首


脉证十四条


方七首

(按当作六首。)寸口脉浮而缓。

〔尤〕脾脏瘀热而色黄。脾者。四运之轴也。脾以其所瘀之热。转输流布。而肢体面目尽黄矣。故曰瘀热以行。

按平人气象论曰。缓而滑。曰热中。邪气脏腑病形篇曰。缓者多热。平脉法曰。缓者胃气实。实则谷消而水化也。

又伤寒论曰。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是为系在太阴。太阴者身当发黄。合此诸义观之。则知是缓为胃热。而浮缓为发黄之诊。又知浮则为风之风。即热气外熏之谓。(伤寒论。有此例。)非邪气中表之义。又知缓则为痹之痹字。盖是瘅字之讹。始与文义相叶。(缓瘅烦三字韵。黄行二字韵。)顾以其讹作痹。后人不辨。遂补痹非中风一句也。再按痹非中风一句。推他文例。当是风瘅相搏四字。(此愚弱冠时说。极知臆妄。然痹字遂难解。注家循文解释。不免牵强。仍姑存录。以俟识者。仓公传曰。风瘅客脬。难于大小溲溺赤。)趺阳脉紧而数。

〔赵〕女劳疸。惟言额上黑。不言身黄。省文也。后人虽曰交接水中所致。特其一端耳。

按先兄曰。尺脉浮为伤肾。趺阳脉紧为伤脾。二句插入。以对示女劳疸谷疸二证之脉。此不承食即为满句。

亦不接风寒相搏句。注家与上下相连为解。殆觉谬。又阴被其寒。诸注以阴为肾脏。似失当。特尤氏曰。谷不消而气以瘀。则胃中苦浊。浊气当出下窍。若小便通。则浊随溺去。今不通。则浊虽下流。而不外出。于是阴受其湿。阳受其热。转相流被。而身体尽黄矣。朱氏曰。是太阴虽被寒郁。而郁久化成之湿热。流祸膀胱。并是。又按女劳疸。注家以为肾热。其说诚是。盖人斫丧太过。精液亏乏。则肾中之阳必亢极。营血为之郁黩。遂为发黄也。又此证小便自利。

魏氏曰。阳虚气降。无所收摄节制也。金鉴曰。膀胱急。小便利。下焦虚也。腹满如水状。脾肾两败。故谓不治也。亦是一说。盖此证本是下虚。故其初小便不禁。久而真元闭绝。小便不利。遂至腹如水状也。

又按舒氏伤寒论集注曰。酒中有热有湿。均足为患。因其本气而患之。本气虚寒者。本不患热。惟患其湿。真阳素旺者。不患其湿。而患其热。(此本于张介宾酒泄说。然其意少异。)盖酒疸之证。舒氏所谓。不患其湿。而患其热者也。

酒疸心中热。

按此上条脉浮者之谓。似不必与懊有微甚之别。

酒疸下之。久久为黑疸。

按据巢源千金。诸疸皆久为黑疸。虽黑微黄。盖通言之。不特自酒疸变者。(变作桃皮色。亦本于巢源。)尤氏以女劳疸对言。然女劳疸。亦尺脉浮。身尽黄。不必脉沉身纯黑。

师曰。病黄胆。

按此条。言黄胆有因火劫得者。然此病多自湿得之。而其证有二端。尤氏谓非内兼湿邪。则热与热相攻。而反相散者。恐失其当。如伤寒火逆条。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风温被火。微发黄色。阳明病被火。必发黄俱不内兼湿邪者。

腹满舌痿黄。

按赵氏曰。黄胆之黄深。实热之黄。痿黄之黄浅。虚热之黄。当考。

疸而渴者。其疸难治。

按赵氏曰。疸。即瘅也。单阳无阴。此说本于圣济。未确。盖发黄用瘅字。见玉机真藏论。胃热用疸字。见平人气象论。此瘅疸相同之明征也。又刺疟篇。胃疟者。令人旦病也。太素旦。作疸。注。疸。音旦。内热病也。

谷疸之为病。寒热不食。

〔沈〕浊气内壅。所以心胸不安。不安者。即懊热痛之类也。


茵陈蒿汤方

赵氏曰。盖茵陈汤。治热结发黄。佐栀子。去胃热。通小便。更以大黄为使。荡涤之。虽然治疸。不可不分轻重。

如栀子柏皮汤。解身热发黄。内热之未实者。麻黄连翘赤小豆汤。治表寒湿。内有瘀热而黄者。大黄硝石汤。下内热之实者。栀子大黄汤次之。茵陈汤又次之。○按栀子大黄汤治上热。此方治胃热。其病位本不同。且此方。大黄二两。彼则一两。此方其剂大。彼则剂小。可知此方力重于彼。喻氏亦以此为轻。误矣。(栀子柏皮汤。麻黄连轺赤小豆汤二方。

伤寒论述。义有详说。兹不赘。)又按尿如皂角汁状。此湿去之征。故曰黄从小便去也。

幼幼新书。吉氏家传。治小儿身体黄。及小便黄。眼白睛黄。即是疸也。宜此方。于本方。加朴硝。

黄家。日晡所发热。而反恶寒。(外台。疸。作瘅。本草。图经引。亦疸。作瘅。其腹胀。作腹胪胀满。)按发热而反恶寒。金鉴说为是。尤注难从。

又按此证本是虚因。而更有水蓄腹满。故云难治。盖仲景书。其称难治者。在伤寒论则七见。在本经则五见。

大抵谓病寒热相错。虚实互呈。其治不得纯一。有所顾虑者。宜深味焉。(余尝着虚实论。既有详说。录在药治通义中。宜参。)

硝石矾石散方

(图经引。作硝石。熬黄。矾石。烧令汁尽。二物等之合。秘绢筛。大麦粥汁和。服方寸匕。日三。重衣覆取微汗。病随大小便去。小便正黄。大便正黑也。大麦用无皮者。)按此方用大麦粥。其理与石膏配粳米相同。药性论云。硝石。君。恶曾青。畏粥。

本草纲目曰。绿矾。燥湿化涎。利小便消食积。故胀满黄肿。疟痢疳疾方。往往用之。其源则自张仲景用矾石硝石。

治女劳黄胆方中。变化而来。

圣济。治赤白痢。矾石丸。白矾(四两)硝石(一两半)捣为末。(云云)用米醋浸炊饼心丸。如梧桐子大。

每服十丸。空心米饮下。

魏氏家藏方。硝矾圆。治暗风痫病年深者。

于本方。(硝石半两白矾一两枯)加赤石脂。(二两火)为细末。糯米粥为丸。如绿豆大。每服十五丸。食后温水下。日进三服。

一日一次发者。服之半月。永除根本。

酒黄胆。心中懊。(首句。外台。作酒瘅者。)按此上条脉沉弦者之治也。

栀子大黄汤(宋本外台。栀子。七枚。擘。枳实。破。水渍。炙。香豉。一升。绵裹。分温三服。作去滓温服七合。

日三服。)诸病黄家。但利其小便。

按桂枝加黄汤证。即湿邪表郁者。盖与湿家身色如熏黄。有阴阳之别。

诸黄。猪膏发煎主之。

按赵氏既引伤寒类要。以证此条之为血燥。然其说冗杂不核。仍不采入。


猪膏发煎方

圣惠。治黄胆。耳目悉黄。食饮不消。胃中胀热。此肠间有燥粪。宜服此方。

上煎炼猪脂。五两。每服抄大半匙。以葱白汤频服之。以通利为度。

沈氏尊生书曰。有服对证药不能效。耳目皆黄。食不消者。是胃中有干粪也。宜饮熬猪油。量人气禀。或一杯。或半杯。日三次。以燥粪下为度。即愈。

黄胆病。茵陈五苓散主之。

按此条不言何疸。殆是谷疸之轻证。否则湿邪内郁所致乎。

黄胆腹满。小便不利而赤。

按此条不言何疸。盖是谷疸之最重者也。自汗出。为里热蒸迫之候。诸注以为表和者。非是。盖此证一属里实。故举表和二字。以征自汗之非表邪也。


大黄硝石汤方

(千金。硝石。作芒硝。难从。宋本外台。煎取二升半。去滓。内硝石。更煎取一升。先食顿服。)按硝石矾石散。及此方。不用芒硝。而用硝石者。盖以芒硝润品。不宜湿热。故取于火硝之燥且利焉。繇是观之。

则今之医。治阳明病。于承气汤中。换用硝石者。坐于不深研经旨矣。

黄胆病。小便色不变。欲自利。

〔朱〕此黄胆中之中气虚寒者。小便色不变。非时下无壅热。并见虚寒之象。乃自利腹满而喘。是浊邪横逆。清气不运。使医者误认腹满而喘为实热。反以寒药除之。益致胃败而为哕。且以小半夏汤。温通上焦。以止逆除哕。而后渐次调理脾胃可也。

按阳明篇曰。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攻其热必哕。正与此条同机。

圣惠方。治阴黄小便色不变。欲自利而不利。腹满而喘者必哕。哕者。宜服小半夏汤方。

于本方。加人参。葛根。

男子黄。小便自利。

〔赵〕男子黄者。必由入内虚热而致也。反见小便自利。为中下无热。惟虚阳浮沉为黄耳(按沉。疑泛字。)故与治虚劳之剂补正气。正气旺。则营卫阴阳和。而黄自愈矣。

按赵说是。盖女劳疸初起之证治也。先兄曰。上条。有手足中热。膀胱急。少腹满诸证。而此特举小便自利者。使人推知其他也。今与虚劳篇相参。其膀胱急。少腹满者。尤氏所谓阳病不与阴和。则阴以其寒独行。为里急。为腹中痛。

而其实非阴之盛者。若身体尽黄。手足中热。亦尤氏所谓阴病不能与阳和。则阳以其热独行。

为手足烦热。而实非阳之炽者。阴阳不相和谐。外生虚热。而所谓黄病。非土色外呈之候。其用小建中汤者。意在使阴阳相就。而寒以温热以和也。


附方


瓜蒂汤

外台。延年秘录。疗急黄心上坚硬。渴欲得水吃。气息喘粗眼黄。但有一候相当。即须服此瓜蒂散吐则瘥方。

于仲景原方中。去香豉。○又许仁则方。有用瓜蒂。丁香。赤小豆。捣筛末。以新汲水。和一方寸匕与服者。

千金。麻黄醇酒汤。(外台。疸。作瘅。本草。伤寒类要。引张仲景伤寒论。文稍与外台同。二升半。作半升。下有去滓二字。)〔余述〕按黄胆之病。有阴阳二证。更有湿胜燥胜之异。今考经文。酒疸。阳而属燥者也。故治主清凉。女劳疸。

阴而属燥者也。故初治从和中。而末治须润导。谷疸。有阳有阴。其阳属湿热。治在疏荡。其阴属寒湿。治要温利。后世以茵陈附子并用者。即寒湿之治已。如茵陈五苓散证。岂湿热发黄之轻者乎。此诸黄者。皆病之属里者也。如桂枝加黄汤证。湿热郁表。亦阳黄之类已。此他。伤寒论中发黄诸条。不一而足。皆与本篇互发。学人宜参互详审焉。

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

证三条

(按当作二条。)

方九首

妇人宿有病(脉经。首五句。作妇人妊娠。经断三月。而得漏下。下血四十日不止。胎欲动。在于脐上。此而妊娠三十字。血不止。作下血不止。)按瘀血痼。必在脐下。妊娠二三月堕者。多其所害。此云在脐上者。窃不无疑。或者讹字。敢俟有识论定。(脉经胎在脐上。更疑。)

桂枝茯苓丸方

〔朱〕服法甚缓。以深固之邪。止堪渐以磨之也。

按此方茯苓。亦是引药下导者。(说见于虚劳肾气丸下。)芍药取之通壅。(宜参伤寒论述义太阴病下。)此五味之所以相配也。

又按玄珠经。通真丸。妇人通经。男子破血。用大黄。桃仁。天水末。(一名益元散。)干漆。杜牛膝(医学纲目四卷中引。)正得此方之意。

妇人怀娠六七月。脉弦发热。

按恶寒。尤氏为腹恶寒。然犹似身恶寒。存考。

师曰。妇人有漏下者。

〔朱〕妇人下血。大概由于冲任二经为病。或无端漏下。或半产后下血。或妊娠下血。下血虽异。而源头则一。

按此条漏下。与半产后下血。是客。妊娠下血腹中痛。是主。三证并列。以备参对也。鉴程剖析不了。朱氏为是。

但芎归胶艾汤。则足以兼三证而治之矣。(程氏引脉经。考原书。作今阳不足。故令激经也。)又按魏氏曰。假令妊娠而下血腹中痛。此胞气阻滞之故也。胎气何以阻。以气虚寒也。气虚寒。则血必不足而凝。

凝则气愈阻而作痛。气阻血凝。则又内生虚热。血之凝者尚凝。而余血遂漏不止。甚则伤胎而动。动而竟坠。此胞中气血。因虚而寒。因寒而阻。因阻而凝。因阻凝而热。因热而下血。因下血而伤胎坠孕。递及之道也。此说太巧。姑存之。


芎归胶艾汤方

医心方。产经云。治妊身七八月。腰腹痛。胎不安。汗出逆冷。饮食不下。气上烦满。四肢痹强。当归汤方。

于本方。去芎。加生姜。橘皮。

千金翼。当归汤。治产后血留下焦不去。

于本方。去阿胶。艾叶。加桂枝。

圣惠。治产后下痢。腹中痛。当归散方。

于本方。去阿胶。加干姜。

圣济。治妊娠因惊胎动不安。当归汤方。

于本方。加人参。不用清酒。

又治妊娠卒下血。致胎不安。少腹疼痛。人参汤方。

于本方。去芍药。加人参。黄芩。吴茱萸。生姜。不用清酒。

又治妊娠胎动有所下血。腹胁疼痛。宜服阿胶散方。

于本方。去芍药。加赤石脂。龙骨。黄。干姜。不用酒。

卫生家宝。丁香胶艾汤。治崩漏走下不止。

于本方。加丁香末四分。

兰室秘藏。丁香胶艾汤。治崩漏不止。盖心气不足。劳役。及饮食不节。所谓经漏少时。其脉二尺俱弦紧洪。按之无力。其证自觉脐下如冰。求浓衣被。以御其寒。白带白滑之物多。间有如屋漏水下。时有鲜血。右尺脉时微洪也。

于本方。去甘草。加丁香。

妇人怀娠。腹中痛。

先兄曰。说文。有HT无。云。HT。腹中急也。从声。


当归芍药散方

〔朱〕芎归芍药。足以和血舒肝。苓术泽泻。足以运脾胜湿。此即后人逍遥散之蓝本也。

按妊娠之常。饮水动易停潴。是以内寒腹痛。此方利水散寒。以使胎气盛实。芎归二味。不特养血。亦能散寒止痛。

古方往往见之。此方所用。或此意也。(抱朴子至理篇曰。当归芍药之止绞痛。)先兄亦曰。此方芍药多用。取之缓其痛。

与小建中之芍药同趣。赵说似迂曲。

妊娠呕吐不止。

按张氏医通。全取赵氏。


干姜人参半夏丸方

医心方。僧深方。治妇人妊身。恶阻酢心。胸中冷腹痛。不能饮食。辄吐青黄汁方。用人参干姜半夏凡三物等。

分治下。以地黄汁和。丸如梧子。一服三丸。日三。今案极要方云。各分稍加至十丸。产经云。人参丸神良。

幼幼新书。婴孺。治小儿。调中止痢。去冷进食。人参丸方。

于本方。加茯苓。蜜丸。


当归贝母苦参丸方

按张氏医通。本于赵氏。

本草序例。雷公炮炙论。云如小豆许者。取重八两鲤鱼目比之。


葵子茯苓散方

〔朱〕葵子通利诸窍。称能滑胎。其疏泄血分可知。而得茯苓之淡渗。功专气分者。为之佐。使水从气分而去。则胎自无虞。

按冬葵子。本草白字曰。主五癃。利小便。黑字曰。疗妇人乳难内闭。


白术散方

先兄曰。千金半夏汤。治香港脚上入腹。方中用细辛。与此治心烦吐痛者同趣。又范汪旋覆花汤。治胸膈痰结。亦用细辛。俱取其辛温通气。散膈上寒饮也。

按千金。治咳嗽胸胁支满。多唾上气方。酒一升半。浸肥皂荚两挺。经宿。煮取半升。分三服。七日忌如药法。若吐多。以酢饭三四口止之。此方。呕用醋浆。其义一也。

妇人产后病脉证治第二十一

论一首


证六条

(按当五条。)

方八首

问曰。新产妇人有三病。

按产后痉病。其证治。与上经所叙无别。故更不论列。郁冒。开在次条。但大便难。则不出其方。然不出于脾约丸等润燥手段也。

又按巢源妇人杂病中曰。张仲景云。妇人经水过多。亡津液者。亦大便难也。恐系于错引本条者。

产妇郁冒。其脉微弱。(大便坚呕不能食七字。脉经。作所以便坚者呕不能食也。)先兄曰。明理论云。郁。为郁结而气不舒也。冒。为昏冒而神不明也。世谓之昏迷者。是也。此条不言发热。然后条有更发热之语。则其有热者可知。即为草蓐伤风明矣。

按此条文法。稍近倒装。小柴胡汤主之一句。本当在但头汗出下。其以先辨郁冒之理。故更于章末补出三句也。冒家大汗出。即是小柴胡相适之效。亦犹少阳病振汗之比。且以血虚下厥三句。释头汗出之理。所以产妇喜汗出者四句。

释前条亡血复汗之理。即血虚邪客之候。阴阳乃复一句。与冒家欲解。必大汗出相应。

盖喜汗出。头汗。大汗。三证不同。宜分别看。

又按大便反坚。反字。对呕不能食而言。盖呕不能食。是少阳证。大便宜未至坚。今产后液燥。故大便反坚也。本事方曰。人平居无苦疾。忽如死人。身不动摇。默默不知人。目闭不能开。口噤不能言。或微知人。恶闻人声。但如眩冒。移时方寤。此由已汗过多。血少气并于血。阳独上而不下。气壅塞而不行。故身如死。气过血还。阴阳复通。故移时方寤。名曰郁冒。亦名血厥。妇人多有之。宜白薇汤。仓公散。白薇汤。白薇。当归。各一两。人参半两。甘草一分。

炙。水煎服。仓公散。瓜蒂。藜芦。雄黄。矾石。。等分。少许吹入鼻中。(按二方。并非本条证所宜。姑附之。)又曰。妇人产后。有三种疾。郁冒则多汗。多汗则大便秘。故难于用药。唯麻子苏子粥。最佳且稳。(按冒家汗出乃复。后但肠燥便秘者。此粥为佳。首条所谓大便难者。亦或所宜。)病解能食。七八日更发热者。

按此条证。徐朱以为食复。魏周意亦然。盖沈氏与此诸家。俱就能食而立说。但尤氏曰。病解能食。谓郁冒解。而能受食也。至七八日更发热。此其病不在表而在里。不属虚而属实矣。是宜大承气以下里。此其意稍异。存考。

产后腹中痛。

千金。治产后虚羸喘乏。白汗出。腹中绞痛。羊肉汤方。

于本方。加桂心。芍药。甘草。芎。干地黄。(圣惠。羊肉地黄汤。更加人参。)外台。许仁则。产后更无他状。但觉虚弱。欲得补气力。兼腹痛。宜羊肉当归汤方。

于本方。(当归五两。生姜六两。)加黄四两。若觉恶露下不尽。加桂心三两。恶露下多。觉有风。加芎三两。

觉有气。加细辛二两。觉有冷。加吴茱萸一两。觉有热。加生地黄汁二合。

圣济。治产后血气不利。心腹急痛。上下攻冲。气逆烦闷。黄汤方。

于本方。加黄。白术。甘草。人参。


下瘀血汤方

〔赵〕与抵当同类。但少缓尔。

按此方。犹是抵当丸大陷胸丸之例。宜云下瘀血丸。今作汤字者。盖传写之讹耳。方后煎字。亦宜作煮字。始合古义。

产后七八日。无太阳证。(脉经。更无切脉二字。再倍下。有其人二字。不食。作不能食。)按此条。李注极允。且据无太阳证一句考之。则其有里证。可以推知。盖是产后得邪。邪气下陷。与血相搏者。既有热候。亦有少腹坚痛。与产后得胃家实者。其证相似易错。故对待为辨也。又膀胱。犹言下焦。不须深讲。产后中风。

发热面正赤。

〔徐〕中风发热头痛。表邪也。然面正赤。此非小可淡红。所谓面若妆朱。乃真阳上浮也。加之以喘。气高不下也。

明是产后太虚。元气不能自固。而又杂以表邪。自宜攻补兼施。

产后下利虚极。

〔徐〕凡治痢者。湿热非苦寒不除。故类聚四味之苦寒不为过。若和血安中。只一味甘草及阿胶而有余。治痢好用参术者。政由未悉此理耳。

按虚极。犹言疲惫。轩村宁熙曰。此证本自热利。故虽至虚极。犹用白头翁汤。其加甘草阿胶者。不啻补血益气。

兼为缓中调肠之用。陶氏云。甘草。通经解毒。东垣云。热药得之缓其热。寒药得之缓其寒。甄氏云。阿胶止痢。杨仁齐云。痢疾多因伤暑伏热而成。阿胶乃大肠之要药。有热气留滞者。则能疏导。无留滞者。则能平安。据此诸说。则增加之意可知。虚闭并用阿胶。乃是此意。此说精确。

妇人杂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

论一首


脉证合十四条

(按当作十条。)

方十四首

(按当十三首。)妇人中风七八日。续来寒热。

按经水适断四字。宜为七八日上看。盖篇首四条。既详于伤寒论述义中。兹不复赘。(程注。至治有殊也。全取伤寒蕴要。)妇人咽中如有炙脔。

焦循雕菰集。罗浩医经余论序曰。其论金匮。以水症气冲咽。状如炙肉证。妇人咽中有炙脔。为有形之邪。阻无形之气。

按梅核气之名。见直指方。前人或谓为噎膈之渐。盖在男子。往往驯为噎证。女子则多不过一时气壅痰结也。


半夏浓朴汤方

医心方。医门方。疗咽中如肉脔。咽不入吐不出方。

于本方。去苏叶。加橘皮。

外台。广济。疗心腹胀满。柴胡浓朴汤方。

于本方。去半夏。加柴胡。橘皮。槟榔。

圣惠。治膈气胸中妨闷。痰壅不下食。紫苏散方。

于本方。加枳壳。柴胡。槟榔。桂心。

又治心腹胀满。痰饮不下食。浓朴散方。

于本方。加陈橘皮。前胡。槟榔。

妇人脏躁。喜悲伤欲哭。(躁。脉经。赵。徐。沈。尤。朱注本。并作燥。误。)妇人吐涎沫。医反下之。心下即痞。

按据小青龙汤考之。则此所谓涎沫。亦即稠痰耳。

妇人之病。因虚积冷结气。(未多之未。朱曰。疑是寒字。误。未匀。原本。诸本。并作不匀。宜改。)按徐氏曰。妇人之病。至胞门。为一篇纲领。因虚积冷结气六字。尤为纲中之纲。谓人不虚。则邪不能乘之。因虚故偶感之冷。不化而积。气热则行。冷则凝。冷气凝滞。久则结。结者。不散也。血遇冷气而不行。则经水断绝。然有微甚上下不同。故曰诸。程氏曰。此条。当分作三截看。妇人之病。必因于虚劳。因于积冷。因于结气。(即结热)三者。皆能为妇人诸经作病。尤氏义同程氏。而金鉴亦仍之。今熟玩经文。徐说似长。但其解诸字恐非。魏氏曰。诸。

即之也。为妥。盖此条以血寒积结下焦为主。自寒伤经络。至非止女身。十五句。是客词。系于举上焦中焦之病。以备下焦之参照者。久成肺痈。先兄曰。痈。当作痿。字之误也。盖上焦寒凝。无为肺痈之理。肺冷为痿。甘草干姜汤证是也。(脉经妇人病。亦有咳逆呕沫。其肺成痿语。)魏又曰。绕脐隐伏。为少腹冷痛。为奔豚。为寒疝。种种不同。旁出者结于两胁。如脏腑相连。邪高痛下。而痛反在关元。为下厥上逆之证。沈氏以未多。为未经多日之义。非是。徐氏曰。

奄忽四句为一段。宜从。盖奄字上。当存或字看。金鉴以为痛甚之常状。似非。厥癫。即癫疾。脉要精微论曰。厥成为巅疾。又曰。来疾去徐。上实下虚。为厥巅疾。是也。呕吐涎唾。涎字韵。下根气街。根字韵。古书句中有韵。韵未必在句尾。见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王引之经义述闻。(辑义引巢源。不通二字。剩。)

温经汤方

按此方半夏。其旨难晰。程氏谓以止带下。殊属无稽。徐氏曰。下利已久。脾气有伤。故以姜半正脾气。亦未核。

杨氏家藏方。调经汤。治冲任脉虚。风寒客搏。气结凝滞。每经候将行。脐腹先作撮痛。或小腹急痛。攻注腰脚疼重。经欲行时。预前五日。及经断后五日。并宜服之。

于本方。去阿胶。加五加皮。熟干地黄。乌药。红花。没药。

带下经水不利。少腹满痛。

〔徐〕带下。即前所谓此皆带下。非专指赤白带也。〔赵〕此亦因瘀血而病者。经水即不利。一月再见之不同。皆冲任瘀血之病。土瓜根者。能通月水。消瘀血。生津液。津生则化血也。芍药。主邪气腹痛。除血痹。开阴寒。桂枝。

通血脉。引阳气。虫。破血积。以消行之。

按赵注明备。本纲意补或字。盖仍之也。又千金方。温经汤主妇人小腹痛。用茯苓。芍药。土瓜仁。薏苡仁。其旨相似。

寸口脉弦而大。

按尤氏说三品功用。本于赵氏。赵又曰。凡系帛皆理血。血色红。用绛尤切于活血。

妇人陷经漏下。

按赵氏曰。方虽不全见。胶艾二物。亦足以治之。沈氏。魏氏。并以为阿胶干姜二味。俱难从。

妇人六十二种风。

按赵氏以为六十二种风。尽以一药治之。明其非仲景法。然原其立方之旨。破血通经。用红花酒。则血开气行。而风亦散矣。


红蓝花酒方

本草。图经曰。张仲景治六十二种风。兼腹内血气刺痛。用红花一大两。分为四分。以酒一大升煎强半。顿服之。

不止再服。又一方。用红蓝子一升。捣碎。以无灰酒一大升八合拌了。暴令干。重捣。蜜丸如桐子大。空腹酒下十丸。

问曰。妇人病饮食如故。

按此条之证。本是下焦壅滞。不得溺利者。膀胱为之急胀。而胞系遂至缭戾。溺随益闭。以致烦热不得卧。而反倚息。故用肾气丸。开其壅滞。利其小便。则膀胱宽豁。而其系复旧也。此证不必下元衰乏。而其用此丸者。

专取之利水。故云但利小便则愈。又按慧琳一切经音义。缭。考声云。。犹结纽也。亦缭。纷貌也。云云。

徐氏曰。了戾者。其系纽转也。先兄曰。卢文钟山札记云。了戾者。屈曲旋转之意。许慎注淮南原道训云。。了戾也。郭璞注方言三。轸。戾也。云相了戾也。杨注荀子修。身篇击戾云。犹了戾也。

少阴脉滑而数者。阴中即生疮。(脉经。分为二条。又曰。少阴脉数。则气淋。阴中则生疮。)平脉法曰。少阴脉微滑。滑者。紧之浮名也。此为阴实。其人必股内汗出。阴下湿也。

胃气下泄。阴吹而正喧。

脉经。此条前有一条。曰。少阴脉弱而微。微则少血。弱则生风。微弱相搏。阴中恶寒。胃气下泄。吹而正喧。

妇人良方。膏发煎。治妇人谷气实。胃气下泄。阴吹而正喧。阴中出血。

赤水玄珠曰。令媳长卿之妇。腹中微疼。经行不流行。喉痛。四肢麻木作战。不知饥饿。右脉洪大如菀豆。以川芎。

香附。麦芽。山楂。乌梅。粉草。桔梗。酒芩。防风。荆芥。白术。茯苓。四剂而安。次月经水大行。十日不止。以黄。阿胶。蒲黄。各一钱。白芍药二钱。粉草三分。一帖而止。此后但觉浊气下坠。屁从子户中出。以补中益气汤。加酒炒黄连。调养而平。


小儿疳虫蚀齿方

(幼幼新书引。葶苈下。有各少许三字。腊日。作腊月。上。有和字。赵注本。不载此方。)〔魏〕附小儿疳虫蚀齿一方。不知何意载于篇末。或有儿科之书。阙略不全。挂一漏百者乎。

杂疗方第二十三

(按以下三篇。二注本。及朱氏。亦不载。)

柴胡饮子方

按药以贴称。宋以上所罕见。(说见于先教论撰医剩中。)药滓再煮。见陶氏本草序例。然仅系于诸补汤所用。


长服诃黎勒丸方

本草。图经。引张仲景云。长服方。诃黎勒。陈橘皮。浓朴。各三大两。捣筛。蜜丸。大如梧子。每服二十丸。至三十丸。


三物备急丸方

(千金。三味各等分。曰。右皆须精新。多少随意。先捣大黄。干姜。下筛为散。别研巴豆如脂。

内散中。合捣千杵。即尔用之。为散亦好。下蜜为丸。贮密器中。莫令歇气。本草图经引。作用大黄。干姜。巴豆各一两。须精新好者。捣筛。蜜和。更捣一千杵。丸如小豆。服三丸。老少斟量之。为散不及丸也。云云。每服大豆许三四丸七字。按据千金。方后。用字句。亦佳二字。当在蜜和丸上。盖言即尔以散为便。久贮蜜丸为佳。)雷公炮炙论云。云如大豆许者。取重十两鲤鱼目比之。

按徐氏曰。此方妙在干姜巴黄。峻利寒热俱行。有干姜以守中。则命蒂常存。且以通神明。而复正性。故能治一切中恶卒死耳。程氏曰。大黄。荡涤肠胃。干姜。温中散寒。巴豆。除邪杀鬼。故主如上诸证。愚意二说俱非。盖此方所主。其证极暴极实。仅有顾虑。祸速反掌。是以其治要在短刀直入。咄嗟奏凯。故巴豆辛热峻下。以为之君。大黄为臣。

以辅峻下之用。干姜为佐。以助辛热之性。三味相藉。其功益烈。为攻泻诸方之冠。所以能相抵当也。

圣惠。治恶疰心腹痛。如锥刀所刺。胀满欲死者。硝石丸。

于本方。加硝石。附子。

又治暴。气攻心腹胀痛。不欲饮食。宜服巴豆丸方。

于本方。加木香。蓬莪术。

又治卒死及感忤。口噤不开者。宜服此方。

即本方。以枣瓤和。圆如绿豆大。以温水下。

圣济。治小儿木舌。肿胀满塞口中。三物备急丸方。

即本方。如绿豆大。每服五丸。温水下。大便利为度。

尸蹶。脉动而无气(静而死。肘后。作静然而死。外台同。而。作如。而字。当为如义读。)按尸蹶。即阳气暴实。凌轹阴血之病。盖中气之类也。说详于扁仓传汇考中。当参。


救溺死方

千金曰。但埋死人暖灰中。头足俱没。惟开七孔。

治马坠。及一切筋骨损方。

〔鉴〕外浴以散其瘀。内服以下其瘀。斯得之矣。

按医心方。服石方中。引张仲景者。凡四道。未知本经之遗否。姑附载于左。

张仲景云。解散发。烦闷欲吐不得。单服甘草汤。甘草(五两切)以水五升。煮取二升。服一升。得吐即止。

张仲景方云。黄芩汤。治散发腹内切痛方。

支子(二两)香豉(三升)黄芩(二两)凡三物。切。绵裹。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三服。以衣覆卧。灸应有汗。

张仲景云。半夏汤。治散发。干呕不食饮方。

半夏(八两洗炮)生姜(十两)桂心(三两)橘皮(三两)上四物。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半。分三服。一日令尽。张仲景方。治寒食散。大小行难方。

香豉(二升)大麻子一升(破)上二物。以水四升。煮二升八合。去滓停冷。一服六合。日三。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论辨二首


合九十法

(按当八十六法。)

方二十一首

(按当二十六首。)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

按服药炼液。言道家辟谷之流。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

医说。引食治通说云。金匮要略方曰。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谓畜兽五脏。能益人五脏。春时木旺。肝气盛脾气败。故不食肝。食之则肝气愈盛。脾气愈败。因成脾病。则难治也。或春月肝经受病。

明有虚证。亦宜食肝以补之。或春月肝气太盛。即宜食肺以抑之。又云。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

肾病禁甘。五味递相克制。故禁之也。或肝气太盛。因而生病。亦宜辛味以制之。更在心智变通。

不可全执定论。他脏效此。

凡肝脏自不可轻啖。(自字。疑衍。)巢源曰。凡禽兽六畜自死者。肝皆有毒。不可食。往往伤人。其疫死者弥甚。被其毒者。多洞利呕吐。而烦闷不安。

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按据前后条。猪字。当作诸字。)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之。

巢源曰。凡可食之肉。无甚有毒。自死者。多因疫气所毙。其肉则有毒。若食此毒肉。便令人困闷。吐利无度。是中毒。

六畜自死。皆疫死。

巢源曰。六畜者。谓牛马猪羊鸡狗也。凡此等肉。本无毒。不害人。其自死。及着疫死者。皆有毒。中此毒者。亦令人心烦闷。而吐利无度。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

巢源食牛肉中毒候曰。又因疫病而死者。亦有毒。食此牛肉。则令人心闷身体痹。甚者。乃吐逆下利。腹痛不可堪。

因而致者非一也。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

〔程〕六畜自死。必因毒疫。苦能解毒。黄柏。味之苦者。


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

按犬屎。本草唐本注云。白狗屎。主疔疮。水绞汁服。主诸毒不可入口者。人乳。功见下条。生韭汁。本草引孟诜。

云。胸痹。心中急痛如锥刺。取生韭。或根。五斤。先捣汁。灌少许。即吐胸中恶血。知此方亦取涌吐。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

〔程〕大豆能解诸毒。故用以治。治六畜鸟兽肝中毒方。(按六上。似脱食字。)治食犬肉不消。(按心急字。疑。本草。引梅师方。作忽字。)巢源曰。凡狗肉性甚躁热。其疫死及狂死者。皆有毒。食之难消。故令人烦毒闷乱。

鸡有六翮四距者。

先兄曰。尔雅。羽本。谓之翮。说文。翮羽茎也。

食之。在心胸间不化。

巢源曰。凡人食鱼者。皆是便生冷之物。食之甚利口。人多嗜之。食多则难消化。令人心腹痞满。烦乱不安。

神巧万全方。治食物过饱不消。遂成痞膈将死方。

马牙硝(一大两碎之如无以朴硝代之。)吴茱萸(半斤陈者)上煎茱萸取浓汁。投滓承热服之。久未转。更进一服。立愈。唐窦群尝话。在常州时。食脍不消。痞结闷甚。诸药悉不转。腹坚气绝。医徐彦庄处得此方。服乃瘥。窦云。微此殆绝。

血痹虚劳病脉证并治第六

论一首脉证九条

(当作十条。)

方九首

(当作十首)按医门法律曰。虚劳之证。金匮叙于血痹之下。可见劳则必劳其精血也。魏氏以为血痹当编次于中风之后。后人误叙。与虚劳同篇。喻氏强牵入虚劳中。可谓刻舟求剑。二说未知何是。程氏稍与喻同意。

问曰。血痹病。从何得之。(圣惠方。盛重。作充盛。千金。。作涩。在上。更有涩字。徐曰小字上。该有微尺中三字。此说难从。)按历节血痹。金鉴所辨不允。历节有风血相搏。即疼痛如掣文。则可知亦伤及血。血痹有针引阳气文。则可知阳气亦闭矣。又徐沈程周。并肌肤盛为句。重字接下读。魏鉴重字连上句。当考。稻叶元熙曰。重因。赵本作重困。

似是。贾谊新书。民临事而重困。则难为上矣。仓公传。为重困于俞。忿发为疽。此皆言累困也。

血痹阴阳俱微。

按伤寒论所谓脉之阴阳。皆以部位而言。然此条则自有寸口关上尺中文。故金鉴以浮沉解之。亦犹六难阴盛阳虚阳盛阴虚之意。伤寒论多称脉阴阳。(桂枝汤条。不揭脉字。)而此无脉字。故沈氏以阴阳营卫俱微释之。盖此条阴阳。义可两通。故辑义并二说而存之。徐曰。阴阳。寸口人迎也。尤曰。阴阳俱微。该人迎趺阳太溪为言。

并误。又圣济。尺中上。补或字。三因方曰。脉当阴阳俱微。尺中少紧。身体如风痹状。


黄桂枝五物汤方

〔朱〕如桂枝汤。本为太阳中风和营卫之要药。兹特去甘草之和缓。而君以黄之峻补者。统率桂芍姜枣。由中达外。俾无形之卫气。迅疾来复。有形之营血。渐次鼓荡。则痹可开。而风亦无容留之处矣。

按此说稍是。然黄取之托阳逐邪。不取峻补矣。

夫男子平人。脉大为劳。

医学纲目曰。胗脉浮而大。或大而弦。皆为虚劳者。盖阳盛阴虚之症也。暮多见之。

男子面色薄者。(重。赵。作里。诸本同。宜从。鉴曰。脉浮者。里虚也。当是衍文。误矣。)按沈曰。色乃神之旗。营卫之标。若面色薄者。是白而娇嫩无神。乃气虚不统营血于面也。此说与魏氏异趣。

男子脉虚沉弦。

〔周〕此为劳伤元气。所以至此。然则仲景即不言治法。自当调以甘药培中土。以益元阳。不待言矣。若舍黄建中。又何以为法耶。

按无寒热。又见短气。吐血。瘀血。及妊娠中。俱言无外邪。金鉴恐凿。瞑。眩。通用。后条云。目眩。然则目瞑。即目眩也。男子字。又出消渴。及黄胆中。宜参。

医学纲目曰。诊脉虚微细弦。为虚劳者。盖阴阳俱虚之症也。晨多见之。

劳之为病。其脉浮大。

〔鉴〕手足烦。即今之虚劳五心烦热。阴虚不能藏阳也。阴寒精自出。即今之虚劳遗精。阴虚不能固守也。酸削不能行。即今之虚劳膝酸削瘦。骨痿不能起于床也。

按兰室秘藏。举此条曰。以黄建中汤治之。此亦温之之意也。

夫失精家。少腹弦急。

按据巢源。脉极虚芤迟以下。当为一截看。

脉得诸芤动微紧。

先兄曰。芤与微反。动与紧反。盖芤动与微紧。自是二脉。则上文脉大为劳。极虚亦为劳之意。故下一诸字也。

按魏氏以为此上有假热。而下有真寒者。其说颇辨。然熟绎经文。似不必上热者。


天雄散方

按此方白术殊多。故徐氏以为中焦阳虚之治。(沈氏同)然天雄实为补下之品。则其说恐未核。要之配合之理。

殆为难晰已。又朱氏曰。然使真阴亏损。亡血失精。二方皆非其任矣。须用八味肾气丸法。斯言殆然。

男子平人。脉虚弱细微者。

〔周〕至盗汗。则阳衰因卫虚。而所虚之卫行于阴。当目瞑之时。无气以庇之。故腠开而汗。若一觉。则行阳之气。复散于表。而汗止矣。故曰盗汗也。夫至盗汗。而其虚可胜道哉。

人年五六十。其病脉大者。

〔魏〕男子平人失精亡血之虚劳。年少而体方柔脆。故易至夭折。年五六十感邪成痹之虚劳。年老而体已坚硬。

故可以终其天年。是虚劳而成痹。终是经络病。虚劳而成失精亡血。则为脏腑病矣。经络病可以引年。脏腑病难于延岁也。此仲景引虚劳之类。以明虚劳也。

按沈氏曰。虚阳上浮则脉大。营卫不充于躯壳相循背之经隧。曰痹侠背行。朱氏曰。大为虚阳外鼓之大。而非真气内实之大也。三阳皆虚。痹而不用。并与尤魏异义。

又按马刀。陶隐居曰。李云。生江汉中。长六七寸。禹锡等谨按蜀本图经云。生江湖中。细长小蚌也。长三四寸。阔五六分。侠缨。太素。作侠婴。杨上善注曰。颈前曰婴也。外台引。婴。作缨。考段氏注说文。缨。冠系也。

。颈饰也。婴。绕也。益知作缨者为是。而侠缨者。侠冠系之谓。即颔骨下际。至人迎两旁也。(结缨必于颐下。

段氏可考。)脉弦而大。弦则为减。大则为芤。(按此条。亦见于吐衄中。)按玉编。芤。苦候切。(集韵。此有病脉二字。)徐氏脉诀云。按之即无。举之来至。旁实中央空者。名曰芤。

(徐氏不知何人。隋志。有徐氏脉经。崇文书目。有徐裔指诀。)此本于脉经。未为当。宜参先君子撰脉学辑要。(戴起宗脉诀刊误曰。芤。草名。其叶类葱中空。又本草纲目。以为葱一名。俱未审何据。)成氏曰。革者。言其既寒且虚。则气血改革。不循常度。又方氏。尤氏。并有说。俱未妥。

虚劳里急。悸衄。

按此条。即虚劳之正证。实属斫丧太过。虚火上亢者。筋失所养。故里急。血脉衰乏。故悸。(悸。即动筑。

验之病者。知其非心动。)血随火上。故衄。寒盛于下。故腹中痛。下元不固。而心神不宁。故失精。血道涩滞。故四肢酸疼。(犹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证。身疼痛之理。)虚阳外泛。故手足烦热。上焦液枯。故咽干口燥。皆是莫不自阴虚所致。

阴虚故不与阳相谐。是以用小建中汤。和调阴阳。盖桂枝汤。营卫均和。而此方则倍芍药。专滋其阴。以配于阳。

为虚劳正对之治矣。

又徐氏。沈氏。及汪缵功所论。颇为精凿。文繁不录。宜阅。(汪说。出吴医汇讲。)

小建中汤方

肘后。凡男女因积劳虚损。或大病后不复常。若四体沉滞。骨肉疼酸。吸吸少气。行动喘。或小腹拘急。腰背强痛。心中虚悸。咽干唇燥。面体少色。或饮食无味。阴阳废弱。悲忧惨戚。多卧少起。久者积年。轻者才百日。

渐至瘦削。五脏气竭。则难可复振。治之汤方。(即本方)劳虚腰痛。少腹拘急。

按此证阴虚颇重。而无上炎之势。故纯补下元。而无取于建中和谐之法矣。

又按寇宗朱震亨王履李时珍并论此方之理。王李俱驳寇氏。然寇说似长。今具列于左。以备参考。盖茯苓泽泻。或引接桂附。以达下焦。如消渴所用。是也。或藉力桂附。以通水淤。如转胞所用。是也。今如此条。则引接通利。俱兼取之矣。五苓散之桂。或以发表。或以散寒。药与病对。其方则一。而其用有异者。是仲景方法之妙致也。

寇氏本草衍义曰。泽泻。其功尤长于行水。张仲景八味丸用之者。亦不过引接桂附等。归就肾经。别无他意。

朱氏本草衍义补遗曰。仲景八味丸。附子为少阴之向导。其补自是地黄。后世因以附子为补。误矣。附子走而不守。取健悍走下之性。以行地黄之滞可致远。亦若乌头天雄。皆气壮形博。可为下部药之佐。

李氏本草纲目曰。仲景地黄丸。用茯苓泽泻者。乃取其泻膀胱之邪气。非引接也。古人用补药。必兼泻邪。邪去则补药得力。一辟一阖。此乃玄妙。后世不知此理。专一于补。所以久服必至偏胜之害也。(按此说。本于王氏HT洄集。王说文繁不录。)按先兄绍翁曰。牡丹皮之性。较诸桃人虻蛭。则不唯其力之缓。若单与之。难以溃坚破瘀。盖其为功。唯是行血通经。仍以配于桃仁大黄。可增除涤之力。合于当归地黄阿胶等。能引滋液和血之品。而荣养阴分。故参之补泻之药。未有所碍。复足以赞其不逮矣。此说能阐前古之秘。


薯蓣圆方

〔尤〕其用薯蓣最多者。以其不寒不热。不燥不滑。兼擅补虚去风之长。故以为君。谓必得正气理。而后风气可去耳。

按本草。薯蓣。味甘温。主伤中。补虚羸。除寒热邪气。补中益气力。长肌肉。(白字)豆黄卷。别不着其功。

然大豆则味甘平。逐水胀。除胃中热痹。伤中淋露。(黑字)麴。味甘大暖。疗脏腑中风气。调中下气。(新补)白蔹。味苦平。散结气。(白字)幼幼新书。养生必用。治风劳气冷百疾。薯蓣丸。并治风眩背拘倦。胸满短气。羸瘦饮食少。小儿泄利。多汗发热方。

即本方。(内不用枣。)浓煎枣汤。空心嚼一丸。日午再服。有热人。即丸如桐子大。空心日午。米饮下二十丸。

止于三十丸。


酸枣汤方

按此方释意。医通为优。(辑义所引。肝虚者三字。剩。)本草黑字。酸枣下云。烦心不得眠。补中益肝气。又茯苓之功。本草经。称主惊邪恐悸。孙真人曰。治心烦闷。及心虚惊悸。安定精神。盖以其质重。亦能镇缒。此方所取。正在于此。圣惠。治虚劳烦热。不得眠卧。黄芩散。

于本方。去芎。加黄芩。羚羊角屑。

五劳虚极。羸瘦腹满。

按此条证。即后世所谓劳瘵也。据程注。五劳虚极一句。是一章题目。羸瘦腹满。不能饮食。是其证候。食伤。

忧伤。饮伤。房室伤。饥伤劳伤。是其所因。盖有一于此诸因。皆足以致经络营卫气伤。而血脉凝积。以致内有干血。遂为五劳虚极。更有肌肤甲错。两目黯黑二证。俱为干血之征。盖其脉数蒸热。亦可概知也。

又按五劳。言五脏劳。盖忧伤。劳伤。以劳心肝。食伤。饮伤。饥伤。以劳脾。房室伤。以劳肾。而诸劳之极。

又必劳肺。且此条所言。不是五劳兼备者。盖言有一所伤。而劳一脏。以致经络营卫气伤。遂为此病。(辑义引巢源。思劳下。刊脱心劳二字。)尔雅。。。注。谓木皮甲错。(辑义引山海经。文有讹脱。曰。羊。其脂可以已腊。注。治体皴。腊。音昔。)又十四难。损其肝者。缓其中。滑氏曰。缓者。和也。(百劳丸。原出医垒元戎。

曰。许州陈大夫传。张仲景百劳丸。)缓中补虚。程注甚当。张说非是。

程氏曰。妇人虚劳。大半内有干血。男子亦间有之。审其可攻而攻之。则厥疾可愈。魏氏曰。此在妇人女子。

寡妇女尼。因不月渐成虚劳者。尤所宜投也。


大黄虫丸方

(大黄十分。宜作二两十二铢。黄芩一两。诸本。作二两。)按本草经。蛴螬。味咸微温。主恶血血瘀痹气。破折血在胁下坚满痛。月闭。图经云。张仲景治杂病方。大虫丸(按黄字脱。)中用蛴螬。以其主胁下坚满也。又虫条。图经云。张仲景治杂病方。主久瘕积结。有大黄虫丸。

又大鳖甲丸中。并治妇人药。并用虫。以其有破坚积下血之功也。

医学纲目曰。结在内者。手足脉必相失。宜此方。然必兼大补剂琼玉膏之类服之。

幼幼新书。婴孺。治小儿身体面目悉黄。此是荣卫气伏热于内所为。蛴螬丸方。

于本方。去大黄。桃仁。干漆。加大枣。(按此证。犹用本方为佳。)

附方

千金翼。炙甘草汤。(宜参肺痿附方。)按此方。仲景滋阴之正方。而千金翼文。出于仲景。必有其征。故宋人取附于此也。医学入门。称一切滋补之剂。皆自此方而变化之者。其言为当。盖此方。炙甘为君。生姜。大枣。为臣。地黄。麻仁。阿胶。麦门为佐。专以滋阴润燥为务。然惧其粘腻凉湿。不利中土。故人参桂枝为使。更用清酒。并以扶护元阳。旁宣达诸药之力。与肾气丸之桂附。救肾中之阳。其趣似异而实同。如后世滋阴诸方。徒裒合群队凉润之品。诚非知制方之旨者矣。徐氏曰。后人只喜用胶麦等。而畏姜桂。岂知阴凝燥气。非阳不能化耶。此言得之。又按地黄。此方。及大黄虫丸。

肾气丸等。比之他药。分两殊多。盖以体重之故。不必君药之谓。宜参药治通义。方剂分量下。

小儿卫生总微论。国老丸。治瘦瘠虚羸。少气。右以甘草。炙焦黄。杵末。炼蜜和丸绿豆大。每服五丸。

温水下。日三服。一岁儿五丸。以上者七八丸。以意加减。无时。

肘后。獭肝散。〔朱〕獭为阴邪之兽。而肝独应月增减。是得太阴之正气。其性独温。故宜于冷劳。又主鬼疰一门相染者。以阴入阴。以邪逐邪。同气相求之义也。

按本草。图经云。张仲景有治冷劳獭肝丸方。又主鬼疰一门相染者。取肝一具。火炙之。水服方寸匕。日再。

崔氏治九十种虫疰。(云云)獭肝丸。二方俱妙。又圣惠方。载冷劳证。文繁不录。

又按本草诸条。图经云。肚。主骨蒸热劳。血脉不行。补羸助气。四季宜食。张仲景有猪肚黄连丸。是也。猪肚黄连丸。未详其方。当考。

〔余述〕魏氏曰。失精于下者。可成虚劳矣。脱气则成虚劳于上者焉。秦越人之论虚损。其言阳虚而阴盛。损则自上而下。一损损于肺。二损损于心。三损损于胃。即仲景所谓脱气之虚劳也。其言阴虚而阳盛。损则自下而上。

一损损于肾。二损损于肝。三损损于脾。即仲景所言失精之虚劳也。(右节文)念庭之说是也。盖五劳六极七伤。

其目虽殊。要其指归。不出于阳虚阴虚二端。且不啻不出于此二端。而阴虚阳亢者。实为居多。今篇首既冠以男子二字。而细检各条。大抵莫不属阴虚矣。小建中汤。扶脾之剂也。而其证则亦是上盛下虚。其用此汤。亦取于和阳就阴。顾脱气一条。犹系于阴虚阳随衰者。酸枣汤。治火亢虚烦。心神不宁者。然则谓仲景所云虚劳者。皆属阴虚可乎。如大黄虫丸证。即骨蒸之类。而肺痿一证。是劳嗽之谓。则今之虚损劳瘵者。实不外于仲景所举之数件矣。

(愚撰药治通义。于补法下。以建中肾气二证。对待为辨。然今更考之。其方则为补阳补阴之分。而其证。则不必胃虚肾虚之别。旧见不免谬。)

肺痿肺痈咳嗽上气病脉证治第七

论三首


脉证四条

(三字。四字。并讹。宜订。)

方十五首

(五。当作六。)问曰。热在上焦者。因咳为肺痿。(脉经。千金。又。作数。)按喻氏曰。肺痈属在有形之血。血结宜骤攻。肺痿属在无形之气。气伤宜徐理。徐氏沈氏周氏朱氏皆从此说。

然肺痿之病。必损血液。则以气血立辨者。谬矣。

又按口中反有浊唾涎沫。盖系于该言稠痰白沫者。本经所谓痰者。非今之所谓痰。次条曰。多唾浊沫。皂荚丸条曰。时时唾浊。桔梗汤条曰。时出浊唾。五脏风寒篇曰。肺中风。吐浊涕之类。皆今之稠痰也。盖肺萎液燥。而口中有唾涎。故下反字也。(巢源虚劳凝唾候曰。肾液为唾。上焦生热。热冲咽喉。故唾凝结也。此亦稠痰耳。)又脉反滑数。反字难解。稻叶元熙曰。反于肺痿亡津液之脉。或者。仁存孙氏方曰。详观肺痈肺痿二证。实难治。要之肺痈则间有可愈者。亦须肺未穿。故可救。但肺痿罕有安者。盖其肺枯竭干燥。何由而得润。所以难愈。

问曰。病咳逆。何以知此为肺痈。(风则之则。原本无之。辑义偶衍。宜删。)按此条。列呼吸不利。咳口干等候。就风与热。以为分别。然大旨不过云风壅酿热。以为此病耳。

又按热过于荣。热之所过。两过字。注未了。当读如诗江有汜。不我过之过。史记淮阴侯传。信常过樊将军哙。

魏其侯传。灌夫有服。过丞相。扁鹊传。舍客长桑君过之类。亦是。又吕览异宝。五员过于吴。注。过。犹至也。义殆。相同。辨脉法曰。热之所过。则为痈脓。

又按脉经平肺痿肺痈中所载。出于本经之外者。凡六条。俱似非仲景原文。姑拈一条于左。曰。问曰。振寒发热。寸口脉滑而数。其人饮食起居如故。此为痈肿病。医反不知。而以伤寒治之。应不愈也。何以知有脓。脓之所在。何以别知其处。师曰。假令脓在胸中者。为肺痈。其人脉数。咳唾有脓血。设脓未成。其脉自紧数。紧去但数。脓为已成也。

肺痿吐涎沫。而不咳者。

按稻叶元熙曰。若服汤已渴者。属消渴。是假设之辞。与吴茱萸汤条。得汤反剧者。属上焦也同例。


射干麻黄汤方

按本篇用麻黄者四方。宜为二义看。注家皆谓。其证内饮挟外邪。故用麻黄发其表。是一义。今验肺胀证。多是宿饮为时令触动者。而不必具表候。则其用麻黄。适取发泄肺中郁饮。亦犹麻杏甘石汤之意。是一义。盖勿拘一隅可也。

咳逆上气。时时唾浊。

按曾世荣活幼心书曰。肺为五脏华盖。卧开而坐合。所以卧则气促。坐则但宽。盖但坐不得眠。得斯说而其理明矣。


皂荚丸方

〔本草。图经云。张仲景治杂病方。咳逆上气。唾浊。得(政和作但)坐不得眠。皂角丸主之。

皂荚。杵末。一物以蜜丸。大如梧子。以枣膏和汤服一丸。日三夜一服。〕按本草皂荚条黑字云。除咳嗽囊结。又有孙尚药治卒中风涎潮。救急稀涎散。盖胚胎于此方。

千金。治咳嗽胸胁支满。多唾上气方。

白糖(五分)皂荚(末一方寸匕)上二味。先微暖糖令消。内皂荚末。合和相得。丸如小豆。先食服二丸。咳而脉浮者。

按水饮上迫。脉必带浮。不必拘表证有无。此二方证。均是上焦蓄饮。而以脉浮沉为别者。盖以势之剧易。及水饮上迫。与内结之异耳。注家特就邪为分。殆非通论。


浓朴麻黄汤方

按此方证。系寒饮迫肺。而无风寒外候。故于小青龙汤中。去桂枝。以浓朴降逆为君。其佐用杏仁。亦犹桂枝加浓朴杏子汤之例。况配以石膏。其驱饮之力更峻。


泽漆汤方

(千金。五合下。有日三夜一四字。无至夜尽字。本草。图经引。五合下。有日三二字。尽上。

有服字。)按泽漆。本草白字。称味苦微寒。主大腹水气。四肢面目浮肿。黑字。称利大小肠。盖此方主证。水饮内结。

故有须于利水之品也。

又按陈藏器曰。千里水。及东流水。味平无毒。主病后虚弱。然则此方所用。在熟淡不助内饮已。又煮取五升。

温服五合。至夜尽。是一日十服。他方莫有此例。千金似是。然古之五升。即今之五合。古之五合。即今之五勺。以今推之。日服五合。未必为多。岂东垣所谓在上者不厌频而少之谓乎。

大逆上气。咽喉不利。(外台无者字。宜从。)

麦门冬汤方

(稻叶元熙曰。煎法。据竹叶石膏汤。温服上。恐脱去滓内粳米。煮米熟。汤成去米十二字。)外台。崔氏疗骨蒸唇干口燥。欲得饮水。止渴。竹叶饮方。于本方。去人参。加竹叶。生姜。

又深师。疗肺气不足。逆满上气。咽喉中闭塞短气。寒从背起。口中如含霜雪。语言失声。甚者吐血。补肺汤方。

于本方。去人参。半夏。加五味子。干姜。款冬花。桂心。桑根白皮。

肺痈喘不得卧。

按葶苈。下水疏肺壅。故的治肺痈脓未成者也。(金鉴所引赵氏注。据二注本。系于周氏补注。)医心方。引范汪方云。葶苈熬。令紫色。治令自丸。丸如弹丸。大枣二十枚。以水二升煮枣。令得一升半。去枣。内药一丸。复煎得一升。尽服之。(出支饮下。)本草图经引。亦作大枣二十枚。

按葶苈。以弹丸为率。故不须举两数。大枣。诸书皆作二十枚。本经疑是错写。(或曰。葶苈。捣之则粘腻。

足以自丸。不必补末蜜二字。)外台。必效。疗天行病后。因食酒面。肺中热拥。遂成咳不止。

于本方。加桑白皮。桔梗。麻黄。

又崔氏。疗大腹水病。身体肿上气。小便涩赤。云云。

于本方。加杏仁。各捣。和合。平旦空腹服八丸。云云。

幼幼新书。简要济众。治小儿水气腹肿。兼下痢脓血。小便赤涩方。

葶苈子半两。以枣肉和。捣为丸。(施圆端效方。名散肿丸。)鸡峰普济方曰。着作雷道矩病吐痰。顷间已及升余。咳不甚。面色黯郁。精神不快。兆告曰。肺中有痰。胸膈不利。令服仲景葶苈大枣汤。一服讫已。觉胸中快利。略无痰唾矣。


桔梗汤方

(原注血痹。当喉痹。然要是后人所续加。)按排脓散。用枳实。芍药。桔梗。排脓汤。于本方。加生姜。大枣。是知桔梗有排脓之功。但此间所有。气味轻淡。不足以抵当大病。彼土古时之品。则恐不如此也。

圣济。治肺痈涕唾涎沫。吐脓如粥。麦门冬汤方。

于本方。加麦门冬。青蒿心叶。


小青龙加石膏汤方

按麻杏甘石汤。浓朴麻黄汤。越婢加半夏汤。小青龙加石膏汤。皆麻黄石膏同用。麻黄发阳。石膏逐水。二味相藉。而驱饮之力更峻。不必取之于发表清热。盖此四方。紧慢稍异。而其旨趣。则大约相均。要在临证之际。随其剧易。以为审处耳。


附方

外台。炙甘草汤。(外台。桂枝二两。阿胶三两。炙。大麻子仁半升。大枣四十枚。擘。余同。方后云。上九味切。以美酒七升。水八升相和。先煎八物。取四升。绞去滓。内胶上微火烊销。温服七合。日三夜一。)按此方。施之泛泛恶心者。必增呕逆。温温液液。盖别有义。未考。又此方证。与麦门冬汤证相近。俱系滋养上焦之剂。

千金。甘草汤。

按伤寒类要。以单甘草汤。治炙甘草汤证。其理一致。

千金。生姜甘草汤。

按此方亦治肺冷而萎。犹是甘草干姜汤之变方。沈氏说欠当。又而渴。当作不渴为妥。

千金。桂枝去芍药加皂荚汤。

按此方。桂枝去芍药汤。桂枝甘草汤之意。取之扶胸中阳气。不和调营卫。盖亦属肺冷之痿。

外台。桔梗白散。

按此条与桔梗汤。证一而方异。盖所传之本不同也。然肺痈其脓稍成。正气随衰。峻猛之剂。恐不能堪。王氏所据。岂得无错乎。

千金。苇茎汤。

按此方主证。盖在虚实之间。

又按苏敬新修本草白瓜条曰。别录云。甘瓜子。主腹内结聚。破溃脓血。最为好。腹肾脾内痈汤要药。本草以为冬瓜。但用蒂不云子也。又今肠痈汤中之用。俗人或用冬瓜子。非也。又案诸本草。单云瓜子。或云甘瓜子。今此本误作白字。当改从甘也。(原本。脓。作浓。药。作乐。今从证类本草改。)此说可以确瓜瓣之为甜瓜矣。

医心方。张仲景方。治三十年咳。大枣丸方。

大枣(百枚去核)杏仁(百枚熬)豉(百二十枚)凡三物。豉。杏仁。捣令相得。乃内枣。捣令熟和调。丸如枣核。一丸含之。稍咽汁。日二。渐增之良。(按此疑杂病论之遗方。仍附于此。)

奔豚气病脉证治第八

师曰。病有奔豚。有吐脓。(师曰奔豚病以下。脉经为别条。宜从。)按欲死二字。形容苦恼之状而言。与少阴篇吴茱萸汤条同语例。


奔豚汤方

按此方证。挟有热邪。故不取桂枝之温。而用黄芩生葛之凉。且既有半夏。故不再用茯苓芎归芍药三味。以和其腹痛也。

伤寒总病论。动气在上。不可发汗。发汗则气上冲。正在心端。李根汤主之。

于本方。去芎。生葛。加桂枝。人参。茯苓。


桂枝加桂汤方

伤寒论。本方后曰。本云桂枝汤。今加桂满五两。所以加桂者。以能泄奔豚气也。

发汗后。脐下悸者。(茯苓下。辑义。桂枝二字偶脱。)〔余述〕奔豚一证。多因水寒上冲。故治法不出降逆散寒。而注家概解以肾邪。殆不免牵凑。要坐不检难经仲景之有异耳。

胸痹心痛短气病脉证治第九

师曰。夫脉当取太过不及。

按责。读如平脉法。肥人责浮。瘦人责沉之责。即求责之义。

胸痹之病。喘息咳唾。

〔徐〕此段。实注胸痹之证脉。后凡言胸痹。皆当以此概之。但微有参差不同。故特首揭以为胸痹之主证主脉主方耳。〔周〕寒浊之邪。滞于上焦。则阻其上下往来之气。塞其前后阴阳之位。遂令为喘息。为咳为痛。为短气也。阴寒凝泣。阳气不复自舒。故沉迟见于寸口。理自然也。乃小紧数。复显于关上者。何耶。邪之所聚。自见小紧。而阴寒所积。正足以遏抑阳气。故反形数。然阳遏则从而通之。栝蒌实。最足开结豁痰。得薤白白酒佐之。既辛散而复下达。则所痹之阳自通矣。

按周说为当。但解数脉。未免牵强。姑存之。


栝蒌薤白白酒汤方

按先兄曰。说文曰。。酢浆也。从酉声。郑玄注周礼四饮曰。浆。今之浆也。陈藏器曰。醋。破结气。

心中酸水痰饮。

胸痹。心中痞气(本草枳实条。图经引。与外台相同。类聚。与赵本同。)

枳实薤白桂枝汤方

(图经引。无枝字。)

人参汤方

(人参条。图经引。作治中汤。白术之白字。无。末附加减法。一与伤寒论同。仍不录。)圣济总录曰。胸痹之病。其脉阳微而阴弦。阳虚则知在上焦。阴弦故令胸痹心痛。古方用理中汤。取缓其中气。

阴证略例。理中汤方后曰。若胸痹胁下妨闷者。加枳实半两。茯苓半两。

御药院方。枳实理中丸。治证与本条同。

于理中丸中。加枳实。茯苓。附子。

按外台。崔氏。疗时行四五日。大下后。或不下。皆患心中结满。两胁痞塞。胸中气急。厥逆欲绝。心胸高起。

手不得近。思与增损理中丸。(于本方中。加栝蒌根。枳实。茯苓。牡蛎。)正师胸痹人参汤之意。其效甚着。而王好古许国祯。则移崔氏之方。以治本证。亦善于变通者矣。


茯苓杏仁甘草汤方

医心方。医门方。治胸中痞塞。短气者。或腹急痛方。

于本方。加半夏。生姜。若气不下。加大黄。槟榔。取利为瘥。


橘皮枳实生姜汤方

圣济。治风寒客于肝经。膈脘痞塞。胁下拘痛。常欲蹈其胸上。名肝着。蹈胸汤方。

于本方。加桔梗。甘草。薤白。胸痹缓急者。(本草。图经引。缓上。有偏字。原本。诸本。并无人字。)〔周〕胸痹缓急者。痹之急证也。寒饮上聚心膈。使阳气不达。危急为何如乎。故取薏苡逐水为君。附子之辛热为佐。驱除寒结。席卷而下。又乌不胜任而愉快耶。

按周说似是。苡仁之用。能托郁结。况附子之雄烈。相合为散。比之前款诸方。其力最峻。足以奏功于燃眉之际焉。盖此缓急。主在急字。非或缓或急之谓。史记仓公传。缓急无可使者。袁盎传。一旦有缓急。宁足恃乎。游侠传。且缓急人之所时有也。俱是系于一时切迫之谓。此足以证焉。

焦循雕菰集。罗浩医经余论序曰。其论本草。以神农经为主。而证以南阳之方。以薏苡主筋急拘挛。故金匮胸痹缓急者主之。用以健脾利湿。则失其义。

心中痞。诸逆心。悬痛。(辑义。肘后。痛下。有五字。当作肘后。作三字。)按诸逆。程氏以病证言。尤氏以病因言。二说俱通。魏氏曰。诸逆。兼有形无形之邪为言。与尤意同。伊芳泽信恬曰。悬牵。音义相同。悬痛。谓牵急而痛。肘后可证。又巢源。有心悬急懊痛候。千金养胎篇。有腹满悬急。心下悬急之文。亦并悬牵通用之征也。斯说为核。(三国志管辂传。有心中悬痛文。)

九痛丸方

(原本。诸本。附子三两下。有炮字。)〔余述〕本篇。题云胸痹心痛。而首条。则二证并论。其他诸条。皆为胸痹立方。(栝蒌薤白半夏汤。心痛彻背。不过言心胸痛甚。桂枝生姜。枳实汤。心中痞。前注犹以为胸痹。)心痛。则仅乌头赤石脂丸一方已。故二证之辨。难就而可考。以臆测之。胸痹其痛颇泛。

心痛其痛殊紧。胸痹则病浅。心痛则病深。盖二证中。更自有轻重之别。而其实似无大异同。故胸痹之方。足以治心痛。至真心痛。则固属不治。仲景略而不言。殆以此也。短气一证。病属上焦。故亦连类并及者欤。

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治第十

趺阳脉微弦。法当腹满。

按此条证。寒气壅闭。即大黄附子汤所主。宜称之实。而言为虚寒者。虚。犹虚烦之虚。非虚衰之虚。盖指无形之寒气。对水饮结聚有形之寒而言也。(虚烦义。宜参伤寒论述义。栀子豉汤条。)又程氏注稍不了。

病者腹满。按之不痛为虚。

按四十八难曰。痒者为虚。痛者为实。外痛内快。为外实内虚。内痛外快。为内实外虚。杨玄操注曰。轻手按之则痛。为外实。病浅故也。重手按之则快。为内虚。病深故也。重手按之则痛。为内实。病深故也。轻手按之则快。为外虚。病浅故也。凡人病按之则痛者。皆为实。按之则快者。皆为虚也。难经本为有痛立言。而玄操注。亦与此条相发。

又按阳明篇曰。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其意正与本条互发。以见证虽似可下。其白苔者。邪未结实。黄苔者。始为热实。乃黑苔之为实。可以知也。且此条。示以按腹知虚实。以验舌辨寒热。而后宜议攻下矣。要之诊察之大法。莫不可从此条而扩充焉。

病者痿黄。(脉经。胸中。作胃中。利上。有下字。)寸口脉弦者。(巢源。作寸口脉双弦。则胁下拘急。其人涩涩而寒。)夫中寒家喜欠。

按中字。金鉴为平声读。其他诸注。皆为去声读。盖此中寒家。言素禀阴脏。动易感寒者。然则二说并存为佳。

又程氏谓寒郁于肺经而为热者。似欠稳当。灵口问篇曰。阳引而上。阴引而下。阴阳相引。故数欠。又曰。阳气和利。满于心出于鼻。故为嚏。辨脉法曰。客气内入。嚏而出之。

病腹满。发热十日。(本草浓朴条。图经引云。又浓朴七物汤。主腹痛胀满。按此与千金同误。)按金鉴曰。饮食如故。胃热能消谷也。存考。


浓朴七物汤方

(图经引。枳实上。有大字。桂枝之枝字无。)

附子粳米汤方

按弟子村田精一曰。此方。与白虎汤。及加人参加桂二汤。桃花汤。并用粳米。而其煮法。不云至几升。盖是以米熟为度。不必期至几升者。恐非有脱文。浓朴麻黄汤。煮小麦熟去滓。亦是一辙。此可以备一说。仍存之。

圣惠。治寒疝心痛如刺。绕脐腹中尽痛。白汗出。气欲绝方。

于本方。加川椒。干姜。桂心。


浓朴三物汤方

(本草浓朴条。图经云。张仲景治杂病。浓朴三物汤。主腹胀脉数。浓朴半斤。方后。有腹中转动。更服。不动勿服十字。)

大柴胡汤方

(黄芩二两。原本。诸本。并作三两。)腹满不减。

伤寒补亡论曰。减不足言者。言不甚减也。论言。太阳发汗不彻。不足言。与此同意。俗语所谓不济事者。是也。

心胸中大寒痛。

按出见有头足上下。句上。上声。下。去声。尤氏以出见有头足。为阴凝成象。腹中虫物。乘之而动。谓蜀椒干姜。

温中下虫。误甚。


大建中汤方

(蜀椒去汗。类聚。无去字。)

大黄附子汤方

按此条证。固属寒实。故大黄附辛。相合成剂。性味融和。自为温利之用。如附子泻心汤。则其证表寒里热。

故别煮附子。而功则各奏。故同是附子大黄并用。而立方之趣。迥乎不均。徐氏说未确切。盖温利之剂实以桂枝加大黄汤。及此汤为祖。而温脾等诸汤。皆莫不胚胎于此二方矣。


赤丸方

按本草。丹砂黑字云。作末名真朱。

寒疝绕脐痛。(沉紧。类聚。亦作沉弦。)按素问经脉别论。真虚心。厥气留薄。发为白汗。(阴阳别论。魄汗。辑义误写作白汗。又生气通天论。魄汗未尽。魄白音通。)

乌头煎方

(宋本外台熬。作炮。无去皮字。白蜜二斤。方后。上以水三升。煮乌头取二升。去乌头内蜜。

煎令水气尽云云。不可一日再服。作日止一服。不可再也。)按程氏曰。治下焦之药味不宜多。多则气不专。此言。本于至真要大论。补下治下制以急之说。殆不免拘泥。

又按陶氏本草序例曰。附子乌头若干枚者。去皮毕。以半两准一枚。千金方。治风历节。防己汤方后曰。凡用乌头。

皆去皮。熬令黑。乃堪用。不然至毒人。宜慎之。据此。宋本外台。不必是。其不咀。岂嫌熟烂相和乎。

本草。图经云。崔氏。治寒疝心腹胁引痛。诸药不可近者。蜜煎乌头主之。以乌头五枚大者。去芒角及皮。四破。

以白蜜一斤。煎令透润。取出焙干。捣筛。又以熟蜜丸。冷盐汤吞下二十丸如梧子。永除。又法。用煎乌头蜜汁。以桂枝汤五合解之。饮三合。不知加五合。其知者如醉。以为中病。

寒疝腹中痛。逆泠手足不仁。

按乌头煎证。寒气专盛于里。此条证。表里俱寒壅。是所以有须于桂枝。灸刺诸药不能治。是言病势之剧。套法不能得治。不言灸刺诸药之误措。徐氏以为是或攻其内。或攻外。邪气牵制不服。似欠稳贴。(辑义徐注。为阳所客。客字。宜作容字。)

乌头桂枝汤方

(宋本外台。秋乌头。实中大者。十枚。去皮。生用。一方五枚。)按此方证。最属急剧。治以单捷为妙。桂枝汤。外台引。作单桂汁。盖仲景旧面。其出五味方者。疑后人误据千金乌头汤(详出后。)所私搀。注家皆仍原文为说。觉未当。(周氏意似单桂汁。然语意不了。且其解欠妥。仍不录。又按外台。于此方后。注云范汪方同。今检宋本。大书作范汪方云。而直接桂枝汤。仍知其举桂枝汤者。是范汪方文。而非出仲景也。)圣惠。治寒疝腹中痛。手足逆冷。身体疼痛。针灸诸药。所不能任者。宜服乌头散方。川乌头。(大者十枚。)枝枝(二两)上件药。捣细罗为散。每服二钱。以水一中盏。入生姜半分。煎至五分。次入蜜半合。更煎三两沸令熟。每以食前和滓。温服之。

圣济。治心腹卒胀痛。桂心丸。桂二两。乌头一两。为末。炼蜜和丸。

其脉数而紧乃弦。

按魏氏以此条脉。为寒疝寒热杂合之候。其说似精。犹不如尤氏以为寒疝阴盛之为优。然此条。该寒实诸证而为结。盖不特言寒疝也。


附方

外台。乌头汤。

按此方。千金外台所载。并与前方文有异。盖本是别方。林亿等以前有五味方。省之不录也。今从外台拈出于下。曰。乌头(十五枚。炮。按千金云。要略。五枚。)芍药(四两。)甘草(二两炙。)大枣(十枚擘)生姜(一斤○按千金。作老姜。)桂心(六两)上六味切。以水七升。煮五味。取三升。去滓。别取乌头。去皮四破。蜜二升。微火煎令减五六合。内汤中两三沸。去滓。服一合。日三。间食。人三合。以如醉状为知。不知渐增。忌海藻菘菜猪肉冷水生葱。深师同。

外台。柴胡桂枝汤(宋本外台。作疗寒疝腹中痛者。)医心方。范汪方。治寒疝腹中痛。小柴胡汤。(即原方。)外台。走马汤。

肘后。若唯腹大。动摇水声。皮肤黑。名曰水虫。巴豆九十枚。去皮心。杏仁六十枚。去皮尖。并熬令黄。捣和之。服如小豆大一枚。以水下为度。勿饮酒佳。

圣惠。治干霍乱。不吐不利。烦闷不知所为方。巴豆(一枚。去皮心。)上以熟水研服之。当快利三两行。即以浆水粥止。立定。

〔余述〕按本篇先叙腹满如痛者为实条。浓朴七物汤。浓朴三物汤。大柴胡汤。大承气汤四条。此其属热实者也。如首条。与腹满时减复如故条。此其属寒实者也。次叙寒疝。如腹痛脉弦而紧条。与大乌头煎。当归生姜羊肉汤。乌头桂枝汤条。皆以寒疝目之矣。如瘦人绕脐痛。与附子粳米汤。大建中汤条。亦是寒疝已。其他诸条。

如寸口脉弦者。即胁下拘急而痛。与大黄附子汤证。即虚寒从下上。此寒气聚着胁者也。如病者痿黄证。其位虽异。亦是寒实也。如中寒家二条。即素禀阴脏。外寒易触者也。盖此三等。既非腹满。亦不寒疝。但以其属寒。仍牵联及之。且以与腹满寒疝。互相发明者已。其脉数而紧一条。即系寒实诸证之诊。以为总结矣。然则二十条者。

学人宜区类而看。如前注家。往往凑合为说。殆不免强会也。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故下。原本。有知字。宜补。)伤寒缵论曰。所谓亦微而涩。亦字从上贯下。

言浮大而按之略涩。非涩弱无力之谓。见浮大中。按之略涩。方可用大承气下之。设纯见微涩。按之不实。乃属胃气虚寒。冷食停滞之候。又当从枳实理中。助胃消导之药矣。岂复为大承气证乎。○按此说似精。然尺中既微。何能兼大。故张氏于微脉。则略而不论。殊属模糊。但其云涩非涩弱无力之谓者。是矣。然则微。亦沉滞不起之微。

非微弱之谓也。

下利不欲食者(俞本。赵本。欲。作饮。误。)宿食在上脘。当吐之。〔周〕食既云宿。决非上脘。既非上脘。何以用吐。今言上脘。又言宿食。则必有痰载物。不使得下。则为喘为满。不言具见。故一吐而痰与食俱出矣。

惊悸吐衄下血胸满瘀血病脉证治第十六

(按胸满。是瘀血中一证。不宜于篇题中有此二字。从删为是。)按惊悸心疾。血心之所主。此其所以合为一篇欤。

寸口脉动而弱。

〔赵〕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不役形不劳心。则精气全。而神明安其宅。苟有所伤。则气虚而脉动。动则心悸神惕。精虚则脉弱。弱则怔忡恐悸。盖惊自外物触入而动。属阳。阳变则脉动。悸自内恐而生。属阴。阴耗则脉弱。

是病宜和平之剂。补其精气。镇其神灵。尤当处之以静也。〔朱〕因物所感则为惊。神虚怵惕则为悸。分言之。似有动静虚实之别。而惊则未有不悸。悸则未有不易惊者。其原流自属一致。仲景独取寸口。以动而弱三字。绘出惊悸之脉象。

而仍分疏之。曰。何以知其为惊。以其脉之厥厥动摇也。何以知其为悸。以脉动之中。而自软弱也。则脉之动而弱。必兼见。则症之惊与悸。亦相因而生。此自然之理也。

师曰。尺脉浮。目睛晕黄。衄未止。

〔鉴〕浮脉主阳主表。若目睛清洁。主阳表病也。目睛晕黄。主血脉病也。盖以诸脉络于目。而血热则赤。血瘀则黄。今目睛黄晕。知其衄未止也。若晕黄去。目睛慧了。知其衄已止。

按尺脉以候血分。金鉴似是。晕黄去。目睛慧了。其脉静者。可推而知也。周礼注。郑司农云。。谓日光气也。

(即晕字。)释名曰。晕。卷也。气在外卷结之也。日月皆然。

病患面无血色。无寒热。

按面无血色。无寒热。是该衄下血吐血而言。徐氏曰。烦咳条不言脉。浮弱二字贯之也。又金鉴曰。脉沉。当是脉浮。脉浮。当是脉沉。文义始属。必传写之讹。金鉴说不妥。盖脉浮。是血逆之候。沉弦。是血虚之征。

夫吐血咳逆上气。

按圣惠方香港脚门曰。上气脉数。不得卧者死。盖病属虚。及实中挟虚者。见此脉证。必为不治。夫酒客咳者。必致吐血。(医心方。引医门方。也字。作难疗二字。)病患胸满。唇痿舌青。

〔赵〕是证瘀血。何邪致之耶。内经。有堕恐恶血留内。腹中满胀。不得前后。又谓大怒则血菀于上。是知内外诸邪。凡有所抟积而不行者。即为瘀血也。积在阴经之隧道。不似气积于阳之肓膜。然阳道显。阴道隐。气在肓膜者。壅胀显于外。血积隧道。惟闭塞而已。故腹不满。因闭塞自觉其满。所以知瘀血使然也。

按脉经所谓。当汗出不汗出为瘀血。亦出外台短剧芍药地黄汤主疗。及巢源伤寒诸候中且芍药地黄汤方后云。其人喜忘如狂者。加地黄三两。黄芩三两。其人脉大来迟。腹不满。自言满者。为无热。但根据方服。不用黄芩也。(右据宋本录。千金。加地黄。作加大黄。为是。末句。作但根据方不须有所增加。无不用黄芩也字。)据此。此条证。即芍药地黄汤所主也。

又按唇痿之痿。本是萎字。即失色之谓。金鉴以痿瘁释。误。

病者。如热状烦满。

按而渴。疑不渴讹。盖血热诸条。有但欲漱水证。不敢言有渴。验之病者。亦必不欲咽。且而不互错。往往见之。

(宜考辑义水气篇。)徐氏曰。瘀血症。不甚则但嗽水。甚则亦有渴者。盖瘀久而热郁也。殆是望文生义者已。

心下悸者。半夏麻黄丸主之。(本草。图经。引张仲景伤寒论同。)按赵氏论悸有三种。文繁不录。

吐血不止者。(赵。止作足。)〔赵〕夫水者。遇寒则沉潜于下。遇风则波涛于上。人身之血。与水无异也。得寒而和。则居经脉。内养五脏。得寒之凛冽者。则凝而不流。积而不散。得热之和者。则营运经脉。外充九窍。得热之甚者。风自火狂。则波涛汹起。由是观之。吐血者风火也。


柏叶汤方

(本草。图经云。张仲景方。疗吐血不止者。柏叶汤主之。青柏叶一把。干姜三片。阿胶二铤。炙。

三味。以水二升煮一升。去滓。别绞马通汁一升。相和合煎取一升。绵滤一服尽之。)按本草黑字。柏叶。艾叶。并味苦微温无毒。白字。干姜。止血。(程氏所举神农经。及马通性用。并黑字文。)陶氏本草序例曰。云一把者。重二两为正(按医心方。稍有异同。宜参。又引范汪方云。胶一铤。如三指大。长三寸者。一枚。是也。)朱氏曰。千金方。有阿胶三两。亦佳。但近日无真阿胶。徒增粘腻耳。

下血先便后血。此远血也。

按徐氏曰。下血较吐血。势顺而不逆。此病不在气也。当从腹中求责。故以先便后血。知未便时血分不动。直至便后努责。然后下血。是内寒不能温脾。脾元不足。不能统血。脾居中土。自下焦而言之。则为远矣。此说似是。仍存之。

下血先血后便。此近血也。

〔赵〕此出大肠。故先血后便。以湿热之毒。蕴结不入于经。渗于肠中而下。赤小豆。能行水湿。解热毒。梅师方。

皆用此一味治下血。况有当归破宿养新。以名义观之。血当有所归。则不妄行矣。

妇人良方曰。粪后下血者。其来远。粪前有血者。其来近。远近者。言病在上下也。

张氏医通曰。千金用伏龙肝汤。即治先便后血之黄土汤中。除去术附。加干姜。牛膝。地榆。发灰。与金匮主治。

则有寒热之殊。不可不辨。可见治血但使归经。不必论其远近也。外科正宗内痔治验曰。大抵此症所致之由不同。

当究其因治之。如元气有余。形黑气盛。先粪而后紫血者。更兼脉实有力。此属有余。法当凉血止血。药应自效。至若形体瘦弱。面色痿黄。先鲜血而后粪者。更兼脉虚无力。此属不足。岂可反用凉药止之。致伤脾胃。此症若不温中健脾。

升举中气。其血不得归原。故药难效。远其根本也。(按此说。似与经旨相左。然亦足以互发。仍拈出之。)鸡峰普济方。赤小豆散。治大便秘。(即本方)心气不足。吐血衄血。

按赵氏曰。心气不足者。非心火之不足。乃真阳之不足也。此说属。尤氏暗驳正之。实本于医通。赵又曰。若济众方。用大黄治衄血。更有生地汁。则是治热凉血。亦泻心汤类耳。此尤所本。

呕吐哕下利病脉证治第十七

问曰。病患脉数。数为热。(脉弦者虚也以下。脉经为别条。)病患欲吐者。不可下之。

〔朱〕此为吐家而设大戒。非特指胃反言也。

按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其理一也。

又按脉经所载。有出于本经之外者。宜参阅。今拈一条。曰。夫吐家。脉来形状如新卧起。哕而腹满。

按此条恐是错出。似宜在橘皮汤条上。


茱萸汤方

(本草。图经引。人参一两。生姜一大两。大枣二十枚。)

半夏泻心汤方

(按再煮。当作再煎。)

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方

(按大枣十二个。当作十二枚。)呕吐而病在膈上。(外台。后下。有必字。)呕而脉弱。小便复利。

按尤氏曰。或云。呕与身热为邪实。厥利脉弱为正虚。虚实互见。故曰难治。四逆汤。舍其标。而治其本也。亦通。

此说不是。姑存之。

呕而发热者。

证治准绳曰。金匮方。(云云)洁古。用小柴胡汤。加青黛。以姜汁打糊丸。名清镇丸。治呕吐脉弦头痛。盖本诸此。(按保命集。名青镇丸。)

大半夏汤方

(本草。图经引。半夏三升。二百四十遍。大观本。作一百四十遍。政和本。作一百二十遍。二升半。并作三升半。余分再服。作日再。下有亦治膈间支饮句。)按魏氏曰。服后多煮白蜜。去其寒。而用其润。俾粘腻之性。流连于胃底。不速下行。而半夏人参之力。可以徐斡旋于中。其意固微矣哉。此说颇巧。然不如李升玺之稳贴。

医心方。范汪方。治胸中乏气而呕欲死方。

人参(二两)茯苓(二两)生姜(三两)白蜜(五合)半夏(三升洗)凡五物。入蜜。内六升水中。挠之百遍。以余药合投中。煮得三升。分四服。

禁冷食。治干呕。亦用此。本草。图经云。李绛兵部手集。疗反胃呕吐无常。粥饮入口即吐。困弱无力。垂死者。

以上党人参二大两。水一大升。煮取四合。热顿服。日再。兼以人参汁煮粥与服。

又经验后方。治大人小儿。不进乳食。和气去痰。人参四两。半夏一两。生姜汁熬一宿。曝干为末。面糊丸如绿豆大。每服十丸。食后。生姜汤吞下。

御药院方。橘皮枳壳汤。治胸膈气痞。短气噎闷。不得升降。

枳壳(麸炒去穣)半夏(不制各二两)陈皮(不去白三两)人参(一两)上四味。用泉水五大升。入白沙蜜四两调匀。用勺扬药水。二百四十遍。

煮取一大升。去滓。分作三服。一日当服尽。食后服之。

食已即吐者。

按高世械曰。食已即吐者。非宿谷不化之胃反。乃火热。攻冲之吐逆。沈氏曰。此方。脾胃干结者宜之。当与上不可下之条。反复互看。始得仲景前后之意。朱氏曰。胃反。病在下脘。因无阳气化谷。故食久反出。今即吐。明有实邪壅阻中脘。不能容谷。若邪阻上脘。并不能食矣。此诸说足与金鉴相发。然先兄曰。此证胃中旧有积滞。故新谷入则不能兼容。霎时变出也。古人属火之说。恐为强解。此说为核。且朱氏谓胃反病在下脘者误。

盖胃反。胃中无物相得激。故食下暂安。而后出也。此方用甘草。取之能缓上迫。遽引大黄令下达耳。先兄又曰。

千金。用单甘草汤。治服汤呕逆。不入腹者。正此汤用甘草之意。又按金鉴。朝食暮吐者寒也。食已而吐者火也。此寒火二字。改为虚实。其理自通。尤氏又曰。丹溪治小便不通。用吐法。以开提肺气。使上窍通。而下窍亦通。与大黄甘草汤之呕吐。法虽异。而理可通也。亦是。

胃反。吐而渴欲饮水。

按此条证。中焦蓄水。气液为之壅遏。不能升腾滋养。故使渴欲饮水。李氏以为津液亡者。误矣。(宜参伤寒论辑义。五苓散条。)又此方。桂枝佐苓术等。以温散水饮。生姜以降逆气。尤氏以为散邪气者。亦误矣。


茯苓泽泻汤方

外台。集验。茯苓小泽泻汤。(按医心方。引经心方。名茯苓汤。)圣济。治胃反吐逆。发渴饮水。茯苓饮方。

于本方。去生姜。加干姜。

又治心脾壅滞。暴渴引饮。茯苓饮方。

于本方。去生姜。加黄连。大黄。小麦。

宣明。桂苓白术丸。治消痰逆。止咳嗽。散痞满壅塞。开坚结痛闷。

于本方。加半夏。红皮。(用干生姜)为末。面糊为丸。如小豆大。生姜汤下二三十丸。日三服。吐后。渴欲得水。

而贪饮者。

按此条病轻药重。殊不相适。柯氏以此汤。移置于太阳下编文蛤散条。仍考此条。乃是文蛤散证。彼此相错渴篇曰。渴欲饮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可以互征矣。但兼主微风脉紧头痛一句。即汤方所主也。


半夏干姜散方

按半夏散。不能散服者。水煮。此方浆水服。俱是取于不戟咽乎。后世有煮散法。其理自异。

圣惠。治冷痰饮。胸膈气满。吐逆不思饮食方。

于本方。加丁香。以生姜粥饮。调下一钱。(半夏二两。余并一两。)又治痰逆。暖胃口。恶饮食方。

于本方。(各半两)加白矾。(一两烧灰)为末。以生姜汁煮面糊和。圆如梧桐子大。每服不计时候。以姜枣汤下二十丸。


生姜半夏汤方

按此汤一升分四服。殊与常例不同。伤寒蕴要曰。凡呕而不止者。服药宜徐徐呷下。不可急也。盖其义也。

干呕哕。若手足厥者。

按干呕与哕。自是二证。盖言干呕若哕也。魏氏曰。为病之浅者言之也。若夫病之深。阳气微弱之甚者。则非四逆不足以取效也。或者先用此。以顺行其气。而后与以四逆。亦次第浅深之治也。此说失当。


橘皮汤方

十便良方。指迷。橘皮甘草汤。治若身大热。背微恶寒。心中烦闷。时时欲呕。渴不能饮。头目昏痛。恶见日光。

遇凉稍清。起居如故。此由饮食失宜。胃中空虚。热留胃口。其脉虚大而数。谓之中暑。

于本方。加甘草。


橘皮竹茹汤方

千金翼。竹茹汤。主哕方。

于本方。去人参。大枣。加半夏。紫苏。

三因。橘皮竹茹汤。治胃热多渴。呕哕不食。

于本方。去大枣。加茯苓。枇杷叶。麦门冬。半夏。

卫生家宝。人参竹茹汤。治一切呃逆。及治伤寒中暑等吐。

于本方。去大枣。加半夏。

活人事证方后集。橘皮汤。治中暑痰逆恶寒。(即本方)伤寒蕴要。橘皮竹茹汤。治胃中壅热。而哕呕者。

于本方。去参。姜。枣。加半夏。茯苓。黄连。葛根。

伤寒大白。人参橘皮竹茹汤。治胃虚呃逆。

于本方。去大枣。加浓朴。半夏。藿香。

〔余述〕呕吐之证。其因不一。今细检经方。吴茱萸汤之呕与干呕。因阴逆。四逆汤之呕。因阳败。大黄甘草汤之吐。因食壅。除此之外。凡十一方。虽其兼凉兼温之殊。大要皆不出于驱饮逐水。则知其系于水饮所致者为多。盖胃喜燥而恶湿。故水饮停潴。其气易逆也。蛔之为物。最能使呕。叙在次篇。哕。啻举气逆证。然黄胆篇。

有小半夏汤之法。则亦有自停饮者。可以推知。而其更有数因。前人辨之尽矣。

夫六腑气绝于外者。

按金鉴曰。气绝。非谓脱绝。乃谓虚绝也。朱氏曰。按气绝两字。当作病气隔绝论。若真阴阳气绝。岂止手足寒与不仁哉。二说并存考。程氏又曰。不禁则上无胀闷。中无痛楚。下无奔迫。但孔如竹筒。漫无约束。直流不休。诃子粟壳。咸无功矣。虽有卢扁。将安施乎。此说信然。

下利。脉数而渴者。今自愈。

按邪热逼血。血渗入于肠。故清脓血。魏氏曰。热且蓄停肠脱。酿为污积。脓血随利而下。此亦理之所有也。

下利清谷。不可攻其表。(脉经。胀满下。有其脏寒者当下之七字。)下利。脉迟而滑者。实也。

成氏曰。经曰。脉迟者。食干物得之。(按此语。未详所出。当考。)金匮要略曰。滑则谷气实。下利脉迟而滑者。

胃有宿食也。

脾胃伤食。不消水谷。是致下利者。为内实。若但以温中浓肠之药。利必不止。可与大承气汤下去宿食。利自止矣。

下利已瘥。至其年月日时复发者。

按朱氏曰。因初病利时。漫用药止住。而病根不拔。旧于此时受邪者。脏气即应时相感。而复病焉。此说不必。又按伤寒缵论曰。此条。世本尚有宜大承气汤五字。衍文也。故去之。详未尽之邪。可以留伏经年而发。必系寒邪。寒邪惟可备急丸温下。不应大承气寒下也。设属热邪。必无经年久伏之理。此说拘执。不可从。又按脉经下利篇所载诸条。

出于本经之外者。今录于左。曰。脉滑按之虚绝者。其人必下利。曰。下利而腹痛满者。为寒实。当下之。曰。下利腹中坚者。当下之。曰。下利脉浮大者。虚也。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

当温之。(病可温证中。亦有此条。有宜当归四逆。汤字。又伤寒论不可下编。有此条。)曰。夫风寒下(疑脱利字。)者。不可下之。下之后。心下坚痛。脉迟者。为寒。当温之。脉沉紧。下之亦然。脉大浮弦。下之当已。又病可温证曰。

下利欲食者。就温之。又曰。下利脉迟紧。为痛未欲止。当温之。得冷者。满而便肠垢。(此条。千金。载在下利中。)千金痢门。稍与脉经同。更有一条。曰。下利大孔痛者。当温暖之。


紫参汤方

(本草。图经引。甘草二两。一升半。作半升。)气利。诃黎勒散主之。

〔赵〕治病有轻重。前言气利惟通小便。此乃通大便。盖气结处。阴阳不同。举此二者为例。六经皆得结。而为利各有阴阳也。诃黎。勒。有通有涩。通以下涎消宿食。破结气。涩以固肠脱。佐以粥饮引肠胃。更补虚也。

圣惠方曰。夫气痢者。由表里不足。肠胃虚弱。积冷之气。客于肠间。脏腑不和。因虚则泄。故为气痢也。


诃黎勒散方

本草。图经云。诃黎勒主痢。本经不载。张仲景治气痢。以诃黎勒十枚。面裹焙。灰火中煨之。令面黄熟。去核。

细研为末。和粥饮顿服。(云云)唐刘禹锡传信方云。予曾苦赤白下。诸药服遍。久不瘥。转为白脓。令狐将军传此法。

用诃黎勒三枚上好者。两枚炮取皮。一枚生取皮。同末之。以沸浆水一两合服之。淡水亦得。若空水痢。加而又泄气。盖其味苦涩。(按程氏所引。文不同。又程氏引杜壬方。本出本草黄连条。云。杜壬治气痢泻。里急后重。

云云用黄连甘姜二味。又引刘禹锡传信方。亦是本草所引。)〔余述〕朱丹溪曰。仲景治痢。可温者温。可下者下。或解表。或利小便。或待其自已。区别易治难治不治之证。

至为详密。然犹与滞下衮同。立方命论。(出局方发挥。)盖肠滞下。与濡泻滑泄。其证与治。本自不同。仲景一以下利命之。并而为篇。然逐条寻究。判然而明矣。抑更有一义。盖濡泻滑泄。固宜温固。然有内有宿积。而治宜疏刷者。

肠滞下。固宜疏刷。然有阳虚气陷。而治宜温固者。然则学人宜审其脉证。而处其方剂。不须特以肠泄泻为分别。

仲景之合为一篇者。意或在于此欤。(五十七难。大瘕泄者。里急后重。数至圊而不能便。茎中痛。亦即滞下。而居五泄之一。其意与仲景一也。)

附方

千金翼。小承气汤。

〔沈〕此燥屎内结。大便不通壅逆。胃邪上行。而哕数谵语。所以亦宜轻利和中。而涤热开结也。

外台。黄芩汤。

按此黄连汤类方。亦治上热下寒。以为干呕下利也。

医心方。范汪方。治伤寒五六日。呕而利者。黄芩汤。(即本方)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并治第十八(脉经。题曰痈肿肠痈金疮浸淫脉证。似是。)肠痈之为病。其身甲错。(本草。图经引云。张仲景治腹痈腹有脓者。薏苡仁附子败酱汤。)按次条。其痈未至脓溃。故少腹肿痞。此条既经脓溃。故按之濡如肿状。腹无积聚。次条。血犹瘀结。营郁而卫阻。

故时时发热。复恶寒。病犹属实。故其脉迟紧。此条。营分既无所郁。故身无热。脓成则血燥。故脉数。要之此二条。

其别在脓已成与未成之分。而不拘其部位。如前注家。以大小肠为辨者。殆失之迂矣。

又按三因方。举此条云。久积阴冷所成也。故金匮用附子温之。举次条云。此以内结热所成也。故金匮用大黄利之。

亦不可从。


大黄牡丹汤方

(儿琰曰。上条。宜从巢源。删去小便自调四字。而如淋上。补小便数三字。于理始顺。)按痈肿之病。不论外内诸证。其初起也。乘其未溃。而夺之。其既成也。扶正气以外托。故葶苈大枣泻肺汤。肺痈逐毒之治也。桔梗汤。肺痈排脓之治也。大黄牡丹汤。肠痈逐毒之治也。薏苡附子败酱散。肠痈排脓之治也。盖疡医之方。皆莫不自此二端变化。亦即仲景之法则也。

又按方后所谓有脓者。其脓稍萌之义。与前条之全就腐溃者不同矣。

圣济。梅仁汤。治肠痈里急隐痛。大便秘涩。

于本方。以梅核仁。代桃仁。用冬瓜仁。加犀角。(按奇效梅仁散原方。)问曰。寸口脉浮微而涩。

〔鉴〕脉微。气夺也。脉涩。血夺也。故曰。法当亡血汗出也。设无亡血汗出等病。则必身有疮。被刀斧所伤亡血也。按不汗者一句。宜云设不亡血若汗出者。今特举不汗。而不云不亡血者。盖省文也。金鉴为是。又疮。古作创。即金疮之义也。其从者。系于六朝俗字。

浸淫疮。黄连粉主之。

医心方。极要方。疗身上疮。疮汁所着处即成疮。名曰浸淫。痒不止方。

黄连(一两)黄柏(一两)芦茹(一两)矾石(一两)甘草(一两)生胡(一两)上捣甘草以上为散。胡粉于枪子中着。熬令黄。和之为散。欲传药。先以苦参汁以洗。故帛拭干。即着药。不过三四度即瘥。

趺蹶手指臂肿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治第十九

魏氏曰。仲景叙男子杂症。因收罗细碎。诸篇未及者。历言之。


鸡屎白散方

(本草。图经引。方寸匕上。有量字。)阴狐疝气者。(本草。图经引。者字。在上下字下。)四时刺逆从论曰。厥阴滑。则病狐疝风。杨上善云。狐夜不得尿。日出方得。人之所病与狐同。故曰狐疝。一曰孤疝。谓三焦孤府为疝。故曰孤疝。五色篇曰。狐疝。疝之属也。


蜘蛛散方

(图经引。作二物为散。每服八分二匕。日再。蜜丸亦通。政和本。一字不复。)小岛尚质曰。八分一匕。谓十分方寸匕之八。

幼幼新书。婴孺。治少小偏方。

上以蜘蛛一个。烧灰作末。饮服之愈。

按本草无食子条。引海药云。张仲景使治阴汗。取烧灰。先以微温浴了。即以帛微KT。然传灰囊之甚良。(政和本。之。作上。)此方可疑。然以名仲景。姑附于斯。

问曰。病腹痛有虫(巢源。若。作弱。盖讹。)

甘草粉蜜汤方

伊芳泽信恬曰。外台天行。备急。疗劳复方。以粉三升。以暖饮和服。又以水和胡粉少许。服之亦佳。据此。则粉与胡粉。自别可知。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按此篇。合八十法。方十八首。今不言者。盖脱文也。)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方。

圣济总录曰。朽木生蕈。腐土生菌。二者。皆阴湿之气蒸郁所生也。既非冲和所产。性必有毒。若误食之。令人吐利不已。心腹切痛。甚者身黑而死。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

〔鉴〕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葵心不可食。伤人。

〔鉴〕葵心有毒。背叶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食躁或躁方。

按金鉴所解。殆属牵强。盖此方介于菜类方法中。则亦当治菜毒方。考医心方。引葛氏方云。为食诸菜中毒发狂烦闷吐下欲死方。煮豉汁。饮一二升。窃想葛氏所举。本是仲景原文。而今作食躁或躁者。系于文本讹脱。或者食菜烦躁四字之误也。(今本肘后方。偶欠此方。然自有治诸菜毒方。而其前后诸条。概与本篇方法相同。)巢源曰。野菜芹荇之类。多有毒虫水蛭附之。人误食之。便中其毒。亦能闷乱烦躁不安。可以互证。

菜中有水莨菪。

按此云中风。即发狂之谓。后汉书朱浮传曰。中风狂走。

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

按糖。即饧字。饴弱于饧。故饴有胶饴。饧有硬饧也。(辑义引释名。用李时珍所改。当考原书。及方言。说文。

广韵等。)